Abhidharmakośaśāstrakārikāvibhāṣya (Apidamo Cang Xian Zong Lun)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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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十八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五之一
[0859c07] 此中一類隨順造惡。怯難論者作如是言。如 上所陳。諸內外事多種差別非業為因。現見 世間果石等物眾多差別無異因故。謂從一
種有多果生。無種為先有石等異。為對彼執 故立宗言。頌曰。
世別由業生 思及思所作
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
[0859c14] 論曰。定由有情淨不淨業。諸內外事種種不 同。云何知然。見業用故。謂世現見愛非愛果。 差別生時定由業用。如農夫類由勤正業有
稼穡等可愛果生。有諸愚夫行盜等業。便招 非愛殺縛等果。復見亦有從初處胎不由現 因有樂有苦。既見現在要業為先。方能引得
愛非愛果。知前樂苦必業為先。故非無因。諸 內外事自然而有種種差別。別所由業其體 是何。謂心所思及思所作。故契經說。有二種
業。一者思業。二思已業。思已業者。謂思所 作。即是由思所等起義。應知思者即是意業。 思所作者即身語業。如是二業於契經中。世
尊說為三。謂身語意業。如是三業隨其次 第。由所依自性等起故建立。此中已說意業 自性。謂即是思。思如前辯。身語二業自性云 何。頌曰。
此身語二業 俱表無表性
[0860a02] 論曰。應知如是所說諸業中。身語二業俱表 無表性。故本論言。云何身業謂身所有。表及 無表。云何語業謂語所有表及無表。復有何
緣。唯身語業表無表性。意業不然。以意業 中無彼相故。謂能表示故名為表。表示自心 令他知故。思無是事故不名表。由此但言。身
語二業能表非意。意無表故無表亦無。以無 表名遮相似故。是表種類。然不能表立無表 名。順正理中別釋無理。謂無相續所依心故。
為身語動是表業耶。不爾云何。頌曰。
身表許別形 非行有為法
有剎那盡故 應無無因故
生因應滅故 無決定因故
地等無異故 了相有別故
取不待餘故 相違因別故
有滅不滅故 許別有微故
非二根取故 彼定意境故
分別堅等已 長等智方生
一面觸多生 比知有長等
於多觸聚中 定有長等故
同故過同故 語表許言聲
[0860a23] 論曰。髮毛等聚總名為身。於此身中有心所 起。四大種果形色差別。能表示心名為身表。 如思自體。雖剎那滅而立意業。於理無違。如
是身形立為身業。不立顯色及大種等為身 表者。表通三性。此等皆唯無記性故。又顯 色等不隨作者。欲樂生故。又設離心亦得生
故。表必待心方得生故。若大種等一心所生。 如體有差別。法亦應爾故。然不可謂一心所 生有差別體成差別性。復云何知身語二業
有善不善。契經說故。如契經言。諸有染污眼 耳所識法。彼具壽為非諸有清淨眼耳所識 法說亦如是。復云何知四大種等唯無記性。
亦由經說。如契經言。或有一類身住十年。 乃至廣說說心意識異滅異生。故大種等唯 無記性。雖諸行法因果無間。異方生時。約世
俗說名為行動。亦名表業。而身表業必是勝 義。非一切行實有行動。以有為法有剎那故。 非諸行體轉至餘方。乃有滅義。以有為法是
處纔生即還謝滅。剎那何謂。謂極少時此更 無容前後分析。時復何謂。謂有過去未來現 在分位不同。由此數知諸行差別。於中極少
諸行分位。名為剎那。故如是說。時之極促故 名剎那。此中剎那但取諸法有作用位。謂 唯現在。即現在法有住分量。名有剎那。如
有月子。或能滅壞故名剎那。是能為因滅諸 法義。謂無常相能滅諸法。此俱行法名有剎 那。復如何知諸有為法皆剎那滅必不久住。
以諸有為後必盡故。現有滅法。有待客因。 既不待客因纔生已即滅。若初不滅後亦應 然以後與初主因等故。既見後有盡。知前念
念滅。若謂不然。世現見故。謂世現見薪等先 有。由後與火客因合時。便致滅無不復見故。 定無餘量過現量者。故非諸法滅皆不待客
因。豈不應如鈴聲燈焰。如彼聲焰雖離手風。 剎那剎那由主因滅。而手風合餘不更生。後 聲焰無不復可取。如是薪等由主滅因。令
念念滅後與火合。便於滅位不作餘因。以 後不生不復可取。是故此義由比量成。非 現量得。何謂比量。謂應如生無無因故。以
有為法不見不待客主二因而得生者。謂羯 剌藍芽牆識等。必待精血水土根等外緣資 助。然後得生。若待客因薪等滅者。則有為
法應並如生。要待客因然後得滅。而世現見 覺焰音聲。不待客因由主因滅故一切行滅。 皆不待客因。由此諸有為纔生已即滅。滅
因常合故。剎那滅義成。又若薪等滅火合為 因。於熟變生中有下中上。應生因體即成滅 因。所以者何。謂由火合能令薪等有熟變生。
中上熟生下中熟滅。即生因體應成滅因。然 理不應。因彼此有即復因彼此法成無。若謂 焰生不停住故無斯過者。理亦不然。體類不
殊無決定理。能為生滅二種因故。且於火焰 差別生中。容計能生能滅因異。於地水酢 灰雪日合。能令薪等熟變生中。如何計度生
滅因異。故諸法。滅不待客因。但由主因令 諸法滅。由如是理證。剎那滅義成是故有為 皆無行動。無行動故。所說身表是形差別。其
理極成。云何知形顯外別有。以形與顯了相 別故。若形即用顯色為體。了相於中應無差 別。既有長白二了相異。故於顯外別有形色。
現見有觸同根所取。了相異故體有差別。如 堅與冷或煖與堅。如是白長雖同根取。而了 相異故體應別。是故顯形其體各異。又諸形
色體必非顯。以不待顯能取形故如不待餘 顯有餘顯覺生。二顯相望各別有體。既有 形覺不待顯生。故知顯形定別有體。又相 違因有差別故非體無異可有與此。與彼相
違二因差別。若必不並說名相違。相違即因 二法有此。相違因異。故體應別。現見世間。相 違因異。體必有別。如心受等。同種類法必不
並故。雖顯與形同居一聚。而見形顯有壞有 存。故知相違因有差別。非體無異。可由相 違因有差別有存有壞。是故形顯體別義成。
然心受等雖有差別相違因義。而互為因方 得生故。存壞必等。又顯與形有滅不滅。故知 二法體別理成。現見世間名別體一。定無一
滅一不滅義。如即火界亦名為煖。既見顯形 雖同一聚。而有一滅一不滅時。故知顯形 定別有體。若謂形色無別極微如顯極微故
非實者。亦不應理。許形極微如顯有故。非不 實有。如諸顯色。一一極微。無獨起理。設有獨 起。以極細故非眼所得。於積集時眼可得故。
證知定有顯色極微。形色極微亦應如是。寧 獨不許有實極微諸有對色所積集處。皆決 定有極微可得。既於聚色差別生中。有形覺
生猶如顯覺。是故定應別有如種。能成長等 形色極微。非顯極微即成長等。假所依壞。假 必壞故。以假用實為自體故。若顯極微成麁
顯色及形色者。則一聚中顯色壞時。形亦應 壞。所依一故。如諸顯色。既見顯壞形色猶存。 故知顯形所依各別。所依既別。體別理成。經
主此中作如是難。若謂實有別類形色。則應 一色二根所取。謂於色聚長等差別眼見身觸 俱能了知由此應成二根取過。理無色處二
根所取。然如依觸取長等相。如是依顯能取 於形。此難不然。非許長等諸假形色二根 取故。以彼長等諸假有法。定是意識所緣境
故。一切假有唯是意識所緣境界。如前已辯 能成長等如種極微。如是安布說為長等。是 無分別眼識所取。非身能取。如是形色如依
身根。了堅濕等。了長短等。不如是故。以非 闇中了堅濕等。即於彼位或次後時。即能了 知長短等相。要先分別堅等相已。然後長等
比智方生。故長等形非身根境。謂於一面觸 多生中。依身根門分別觸已。方能比度知觸 俱行。眼識所牽意識所受。如是相狀差別形
色。如見火色及嗅花香。能憶俱行火觸花色。 經主於此復作是言。諸有二法定不相離。故 因取一可得念餘。無觸與形定不相離。如何
取觸能定憶形。此亦非理。現見世間諸觸 聚中有形定故。謂形於觸雖無定者。而於一 面多觸生中定有長色。於一切處觸遍生中
定有圓色。如是等類隨應當知。是故所引同 喻成立。又此與彼義應同故。謂煖觸於色及 白色。於香亦無有定如形於觸。不應因彼火
色花香。便能念知火觸花色。故非由此能遮 遣形。異於顯色別有體義。又顯同形應有過 故。謂眼喉中亦得烟觸。或時以鼻嗅彼烟香。
因此了知烟中顯色。亦應顯色二根所取。非 實物有如依身根。了諸觸已知長等相。是 故身表是別形色。實有義成。語表業云何。
謂言聲為體。離聲無別語能表故。非如身意 離業別有。以語業名依體立故。如是已辯二 表業相。無表業相初品已辯。定應許此是實 有性。所以者何。頌曰。
說三無漏色 增非作等故
[0861c04] 論曰。以契經說色有三種。此三為處攝一切 色。一者有色有見有對。二者有色無見有對。 三者有色無見無對。除無表色。更復說何為
此中第三無見無對色。由是無表實有理成。 又契經中說。有無漏色。如契經說。無漏法云 何。謂於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色不起愛恚。
乃至識亦然。是名無漏法。除無表色。何法 名為此契經中諸無漏色十有色界。佛於經 中一向說為有漏性故。由此無表實有理成。
又契經說。有福增長。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 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 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
續起。無依亦爾。除無表業。若起餘心或無心 時。依何法說福業增長。無依福中。既無表 業。寧有無表誰言此中。無有表業。理應有
故。謂聞某處某方邑中現有如來或弟子住 生歡喜故福常增者。彼必應有增上信心。遙 向彼方敬申禮讚。起福表業及福無表。而
自莊嚴希親奉覲。故依無表說福增長。又非 自作但遣他為。若無無表業。不應成業道。 以遣他表非彼業道攝。此業未能正作所作
故。使作所作已。此性無異故。然由先表及 能起思為加行故。後時教者雖起善心。多時 相續仍有不善。得相續生使所作成。時有力
能引如是類大種及造色生。此所造色生。是 根本業道。即彼先表及能起思現在前時為 因。能取今所造色為等流果。於今正起無表
色時。彼在過去能與今果。唯彼先時所起思 業。於非愛果為牽引因。彼業道生能為助 滿。令所引果決定當生。無表若無此應非
有。又若無無表。應無八道支。以在定時語 等無故。由此無表實有理成。此無表名。為 目何體。目遠離體。遠離非作非造。無表一體
異名。非唯遮作即名無表。如世間說非婆 羅門。世共了知別目一類。業為因故。如彩 畫業。此無表色亦立業名。因表因思而得生
故。為諸無表皆二力生。不爾云何唯欲界繫。 所有無表可由強力二因所生。以欲界思非 等引故。離身語表無有功能。發無表業靜慮
俱思定力持故。不待於表有勝功能發無表 業。由此無表雖無作相。作為因故亦得業名。 無表與表俱所造色。所依大種為異為同。頌 曰。
此能造大種 異於表所依
[0862a19] 論曰。無表與表雖有俱生。然能生因大種各 異。麁細兩果因必異故。生因和合有差別故。 一切所造色多與生因大種俱生。然現在未
來。亦有少分。因過去者。少分者何。頌曰。
欲後念無表 依過大種生
[0862a24] 論曰。唯欲界繫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 生謂欲界所繫。初念無表與能造大種俱時 而生。此大種生已。能為一切未來自相續無
表生因。此與初剎那無表俱滅已。第二念等 無表生時。一切皆是前過去大種所造。此過 大種為後後念無表所依能引發故。與後後
念無表俱起。身中大種但能為依。此大種若 無。無表不轉故。如是前俱二四大種。望後諸 無表。為轉隨轉因。譬如輪行因手依地。手能
引發地但為依。前俱大種應知亦爾。大種通 五地。身語業亦然。何地身語業。何地大種造。 頌曰。
有漏自地依 無漏隨生處
[0862b08] 論曰。身語二業略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無 漏。若有漏者。五地所繫。欲界所繫。身語二 業。唯欲界繫。大種所造。如是乃至第四靜慮
身語二業。唯是彼地大種所造。若無漏者。 依五地身隨生此地應起現前。即是此地大 種所造。以無漏法不墮界故。必無大種是無
漏故。由所依力無漏生故。表無表業其類是 何。復是何類大種所造。頌曰。
無表無執受 亦等流情數
散依等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