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kośaśāstrakārikāvibhāṣya (Apidamo Cang Xian Zong Lun)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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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五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智品第八之一
[0946c07] 如是已依諸道差別。建立賢聖補特伽羅。所 依道中作如是說。正見正智名無學支。故於 此中應審思擇。為有慧見非智。及有慧智非
見而別建立見智二支。亦有。云何。頌曰。
聖慧忍非智 盡無生非見
餘二有漏慧 皆智六見性
[0946c13] 論曰。慧有二種。有漏無漏。唯無漏慧立以聖 名。此聖慧中八忍非智性。所以者何。非決 斷性故。唯決斷義是智義故。如何八忍不能
決斷。自所斷疑得隨相續生故。或求見境意 樂止息。加行奢緩說名為智。諸忍正起推度 意樂。加行猛利故非智攝。而名見者。推度
性故。盡及無生二智非見性。推度意樂一向 止息故。所起加行極奢緩故。而名智者。決 斷性故。所餘皆通智見二性。已斷自疑推度
性故。謂前八忍。盡無生餘。有學八智無學 正見。一一皆通見智性攝。豈不忍餘諸無間 道亦自所治惑得隨生。無非正起。推度意樂
加行猛利應非智攝。盡無生餘解脫道等此 相違故。皆應非見。此難不然。餘無間道無 自品疑得隨相續生故。有漏無間不行諦理。
與斷疑得非親違故。又彼唯見曾所見境。非 如八忍。極違智故。餘解脫等非全息求。所 起加行非極奢緩。以皆於後有所作故。由此
一切皆通二種。並具推度決斷用故。諸有漏 慧皆智性攝。於中唯六亦是見性。謂五染污 見世正見為六。有餘師說。能發身語五識所
引。及命終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亦非見性。 外門轉故。如能引故。勢力劣故。此亦不然。不 應許故。非決定故。契經說故。謂不應許。唯內
門轉。方是見性。勿聖慧中外身念住非見性 攝。然契經說。於外身循身觀是見性攝。亦非 決定。如五識身所引意識。如是性轉。以彼善
等所引意識有時亦是不善等故。由此不應 所引意識同能引五識是無分別性。如契經 說。有命終時得正見俱。善心心所故說所有。
意地善慧皆見性攝。於理為善。如是所說。聖 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性攝。智有幾種。相別 云何。頌曰。
智十總有二 有漏無漏別
有漏稱世俗 無漏名法類
世俗遍為境 法智及類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諦為境
[0947a21] 論曰。智有十種攝一切智。一世俗智。二法智。 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智。七道智。八 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是十智總唯二
種。有漏無漏性差別故。如是二智相別有三。 謂世俗智法智類智。前有漏智總名世俗。瓶 衣等物性可毀壞。顯在俗情故名世俗。此智
多取世俗境故。多順世間俗事轉故。從多建 立世俗智名。非無取勝義。順勝義事轉。然是 愛境。無勝功能息內眾惑。故非無漏。惑覆
出世引發世間。得世俗名。體即無智。智隨屬 彼。得彼智名。意顯此名目有漏智。有說諸 趣名為世俗。此智多是往諸趣因。從果為名
名世俗智。有說此智無始時來。生死身中顯 現而轉。由此故立世俗智名。或諸有中隨流 無絕。名世俗智。以一切時隨順諸有。相續轉
故。或復此智於一切境。能遍映發得世俗名。 獨能遍緣一切法故。後無漏智分為二種。法 類二名所目別故。此二名義如前已釋。是
名二智相別成三。定心相應聖行相轉。有漏 無漏二智何別。無漏於境行相明利。彼有漏 智與此相違。如朅地羅餘木二炭。於所燒煉
勢用不同。及勝劣香能熏用別。炎鐵草火熱 勢有殊。二智相望差別亦爾。或俗智後起增 上慢。無漏不然。故有差別。又世俗智與法類
智。境有寬陜故有差別。謂世俗智遍以一 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以契經說有善俗智 能遍知苦。廣說乃至。遍知虛空非擇滅故。亦
有以非我行相總緣一切法為境。以契經說 諸行非常一切法非我涅槃寂靜故。法智但 緣欲界四諦。類智能通緣上二界四諦。由此
三智境有差別。即於如是三種智中。頌曰。
法類由境別 立苦等四名
皆通盡無生 初唯苦集類
[0947b25] 論曰。法智類智由境差別。分為苦集滅道四 智。何緣俗智亦緣苦等。作苦等行相。而非苦 等智。由彼先以苦等行相觀苦等已。後時復
容觀苦等境為樂等故。又得如是世俗智已。 後緣諦疑容現行故。如是六智若無學攝。非 見性者。名盡無生。此二初生唯苦集類以緣
苦集六種行相。緣有頂蘊為境界故。金剛喻 定若緣苦集。與此境同。緣滅道異。若爾豈不 至教相違。如說於盡有初智生。從此無間能
自了達。無違教失。此於盡言是有第七聲。非 境第七故。謂有煩惱無餘盡故。有初智生非 此智生。緣盡為境。何所違害。彼言意顯。有
惑身中無此智生。要有惑盡。於前所說九種 智中。頌曰。
法類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於勝地根位 去來世不知
法類不相知 聲聞麟喻佛
如次知見道 二三念一切
[0947c14] 論曰。有法類道及世俗智。成他心智。餘則不 然。豈不道智離法類無。應但言二成他心智。 理實如是。為顯他心智但知同類境。故作是
言。謂為顯成此法類智。知他無漏心心所法。 是道智攝。非苦集智。以無漏智決定不能知 他有漏心心所故。他身無漏心心所法。細故
勝故。非己有漏他心智境。其理可然。何緣 己身無漏他心智。不能知他有漏心心所。於 有漏境無漏智生。行相所緣異此智故。謂無
漏智緣有漏時。必是總緣厭背行相。是故決 定不能別緣他心心所成他心智。以諸聖智 緣有漏時。必於所緣深生厭背。樂總棄捨不
樂別觀。緣無漏時生欣樂故。既總觀已亦樂 別觀。如有見聞非所愛事。總緣便捨不樂別 緣。於所愛中則不如是。總見聞已亦樂別緣。
是故於他有漏心等。必無聖智一一別觀。 成緣有漏心無漏他心智。以他心智決定於 他心心所法別別知故。豈不亦有。三念住
攝。苦集忍智。雖有而非。但緣一法。緣多體 故。又他心智有決定相。謂不知勝去來二世。 并法類品不互相知。勝復有三。謂地根位。
地謂下地。智不知上地心。義唯能知自地下 地。根謂信解時。解脫根知。不知見至不時 解脫心。位謂不還聲聞應果獨覺大覺。前前
位智不知後後勝位者心。義唯能知自下根 位。然他心智及所知境。根地既殊知亦有異。 所知有漏心心所法。曾未曾得各有十五。謂
欲四靜慮各下中上根。能知但除欲界三品。 曾未曾得各有十二。所知無漏及彼能知。皆 除欲三各有十二。且諸有漏曾未曾得。下根
所攝他心智生。隨其所應能知下地三根心 品自地下根。中品亦知自地中品。上品總了 自下地三。無漏下根他心智起。唯知自地下
地下根。中亦知中。上兼知上。何緣有漏無漏 智生。知下地心多少有異。有漏三品可一身 成。無漏隨根立聖差別。尚無有一成二品
根。況有成三。故有差別。如何說一補特伽 羅成九品道斷九品惑。此道差別非根有異。 由因漸長後道轉增。如次能令多品惑斷或
諸種性各有九品。成一九品。必不成餘。故 前後言無相違失。故依上地起下根心。有上 根心依下地起。地根互勝必不相知。地位
位根相對亦爾。此他心智不知去來。本為知 能緣心心所法故。法類二品不互相知。此 二如次以欲上界全分對治為所緣故。此他
心智見道中無。總觀諦理極速轉故。然皆容 作他心智境。三乘聖者起此智時。中下二乘 必須加行。聲聞加行或上或中。麟喻但須下
品加行。佛無加行隨欲現前。若諸有情將入 見道。聲聞獨覺預修加行。為欲知彼見道位 心。彼諸有情入見道位。聲聞法分。加行若
滿。知彼見道。初二念心。若為更知。類分心 故。別修加行。至加行滿。彼已度至第十六心。 雖知此心非知見道。是故說彼唯知二念。麟
喻法分加行若滿。知彼見道初二念心。若為 更知類分心故。別修加行。至加行滿。知彼第 八集類智心。有餘師言。知第十五。有說麟喻
知四剎那。謂初二心第八十四。此言應理。所 以者何。許從知初二念心已。唯隔五念知第 八心。若復更修法分加行。經五念頃加行應
成。何不許知第十四念。有餘亦說。知四剎 那。謂初二心第十一二。佛於一切殊勝功德。 隨欲現前。心自在故。於十五念能次第知。
以佛世尊三無數劫精勤修習無量資糧。故 獲難思殊勝妙智。具大勢用隨欲能知。雖 此智生亦知心所。然修加行本為知心。如空
處等名他心智。脇尊者曰。引此智生。要先知 心後方知所。從初但立他心智名。引此智時 修何加行。先應觀察身之顯形。所樂言音表
心差別。謂彼行者初修業時。為欲審知他心 差別。先審觀察自身顯形。所樂言音因何有 別。遂知顯等差別由心。次復審觀他身顯等。
亦由心異有差別生。由此後時離欲身意。 調柔清淨引勝定生。依定發生有威德智。此 智真實照見他心。如明珠中種種色縷。差別
之相了然可得。是名脩世俗他心智加行。若 修無漏他心智時。以觀非常等苦智為加行。 此加行位通緣色心。至成滿時緣心非色。又
加行位緣自他心。至成滿時緣他非自。盡無 生智二相何別。頌曰。
智於四聖諦 知我已知等
不應更知等 如次盡無生
[0948c09] 論曰。如本論說。云何盡智。謂無學位。若正自 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 道。由此所有智見明覺解慧光觀。是名盡
智。云何無生智。謂正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 知。廣說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由此所有。 廣說乃至。是名無生智。由本意樂二智轉時。
力能引起如是解智。非於無漏二智轉時。作 如是解無分別故。謂出二智後得智中。方 作如是二類分別。此二分別二智後生。是盡
無生力所引故。此二俗智是彼士用果故。舉 二果表二智差別。理必應然。說由此故。依 為此義。說由此聲。即是為此所有智義。不爾
應言。如是所有諸觀行者。本修行時定起如 斯要期意樂。謂我當證阿羅漢時。要應起此 自審察智。故今出觀此智必生。為令此生所
起之智。隨應建立盡無生名。即後智生所依 止義。故言此釋理必應然。如是十智互相攝 者。謂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
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 攝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 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何緣二智建立為十。 頌曰。
由自性對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辦因圓 故建立十智
[0949a04] 論曰。由七緣故立二為十。一自性故立世俗 智。以世俗智為自性故。二對治故立法類智。 全能對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
二智境體無別故。四行相境故立滅道智。此 二行相境俱有別故。五加行故立他心智。非 此不知他心所法。本修加行為知他心。雖成
滿時亦知心所。而約加行故立他心智名。加 行如前已具分別。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 身中定初生故。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
道為因生故。謂有盡智非無生智為因故生。 無無生智不以盡智為因故起。如上既言法 智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法。為有少分治上 欲耶。頌曰。
緣滅道法智 於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斷 類無能治欲
[0949a19] 論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對治上界修 斷。望欲界法四諦法智全能對治。於欲見斷 法智亦為持對治故。能治所治皆得全名。望
上俱缺俱名少分。何緣唯有滅道法智。兼治 上界。非苦集耶。所緣寂靜出離同故。謂欲上 滅及能治道。展轉相望相無別故。以諸擇滅
皆善皆常一切聖道皆能出離。所緣苦集欲 上不同。少多細麁上下別故。又苦集智。緣所 厭境。無容厭彼。於此離貪。理厭此地時。斷此
地煩惱。若許異厭異離貪。應異離貪異解脫。 若許不厭色無色界而能離彼界貪。習厭離 貪。理則應壞。滅道二智。不緣厭境。緣下治上。
亦無過失。又如不淨觀及欣涅槃欲。謂不淨 觀緣欲界境。唯能令心厭背欲界。欣涅槃欲 現在前時。普能令心厭背三界。如是緣欲苦
集智生。唯能令心離欲界染。緣欲界法滅道 智生。普能令心離三界染。故許滅道法智品 增。乃至得成金剛喻定。由此大聖妙善了知。
依全治門立法類智。法智少分有治上能。類 智必無。能治欲界。要於自界所作已周。方 可兼為他界所作。非諸類智。己事成時。他
事未成。有須助義。故無類智。治欲界法。豈 不第十六道類智生。乘此便則能治欲界惑 將斷欲惑。類智不行。設許現行。由自界障所
拘礙故。必無勢力。能助成他。法智所作。由 此類智無能治欲。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 頌曰。
法智及類智 行相俱十六
俗智此及餘 四諦智各四
他心智無漏 唯四謂緣道
有漏自相緣 俱但緣一事
盡無生十四 謂離空非我
[0949b22] 論曰。法智類智一一具有非常苦等十六行 相。十六行相後當廣釋。世智有此及更有餘。 能緣一切法自共相等故。謂世俗智。或有具
作十六行相。如於煖頂忍等位中。或有不具。 如世第一重三摩地及現觀邊世俗智等。或 有別作非聖行相。如不淨觀息念慈等。諸世
俗智行相無邊。苦等四智一一各有緣自諦 境四種行相。他心智中。若無漏者。唯有緣 道四種行相。此即道智一分攝故。若有漏
者。取自所緣心心所法自相境故。如境自相 行相亦爾。故此非前十六所攝。如是二種於 一切時。一念但緣一事為境。謂緣心時不緣
心所。緣受等時不緣想等。若爾何故薄伽梵 說。如實了知有貪心等。非俱時取貪等及心。 如不俱時取衣及垢。如何他心智有行相所
緣。而說不觀所緣行相。以不觀他心所緣行 相故。謂但知彼有染等心。不知彼心所染色 等。亦不知彼能緣行相。不爾他心智應亦緣
色等。又亦應有能。自緣失無漏。他心智應 緣苦等境。是則亦應許空無相相應。既不許 然。知不觀二。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
取欲色界繫及非所繫他相續中現在同類心 心所法。一實自相為所緣境。空無相不相應。 盡無生所不攝。不在見道。無間道中。餘所
不遮。如應容有。盡無生智除空非我。各具 有餘十四行相。由與出觀心轉相違。故在觀 中無二行相。謂從二智出觀後時。必自了知
我生盡等。此中意說盡無生智。雖是勝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