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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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十三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094b23] ◎疏下云第四引證。初引普賢行品。如前教 緣中辯。
[0094b24] 疏。第六攝境唯心體等者。疏文分 二。先總明。後然有下。開章別釋。前中亦二。 先正明。後引證。今初。前之五體皆心所變。心
外無法如聲是色。即心所現影。況依聲上 假立名等。其教所詮。及諸法顯義。並離心 無體。
[0094b29] 疏。唯識等云下。第二引證。此引三文 含於四教。初引唯識。即是初教。故彼論云 唯遮外境。識表內心。離識之外更無別法。
彼引多教。成立唯識。亦引華嚴。廣如彼論。 而言等者。等有二意。一等餘論。二等餘經。 今初。謂瑜伽雜集攝大乘等。故無性攝論第
四論曰。其中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 中云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此中教 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言三界皆唯
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如是說。釋論 中云。十地經者。於彼經中宣說菩薩十種 地義。此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識所
變現。聚集為體。謂彼聖者。金剛藏主。淨識 之上所變影像。為增上緣。聞者。識上現影 似彼法門。如是展轉傳來于今。說名為教。
故諸論中皆引華嚴。成立唯識。所引之 經。即是第六地中一心所攝門。經云。佛子。三 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
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今由諸論皆已 引之。故下疏但引梵行。二又此等者。取 楞伽等經頓教中義。八識雖空而說唯識。
疏。起信亦云下。即終教中證。此即彼論解 釋分中。顯示正義之文。然其立義分中云。摩 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
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此即已明唯心義訖。今取解釋分中。顯
心性相真妄交徹。知是終教。案彼論賢首疏 云。一心者。即如來藏心。含於二義。一約體 絕諸相即真如門。二隨緣起滅即生滅門。
此義至問明品。當廣分別。今但略證教體 是唯心耳。
[0095a02] 疏。梵行品下。即引當經。以證圓 教唯心之義。知一切法即心自性。非但相 宗心變而已。
[0095a04] 疏。然有下。開章別釋中。先開 章。後別釋。釋中先釋本影。中四句為四。第 二句中分二。先正明俱有。後說聚集顯現。
前中亦二。先引佛地論。各別成立。後引二 十唯識。雙證前義。前中初即如來實有說 法。故名本質。文通六文。義通十義。皆是已
下顯文義本。因位說聽由於意識故。果位 中亦唯意識。故云妙觀察智相應淨識。以果 位中智強識劣故。說此識與智相應。此智
能於大集會中雨大法雨。故能說法。智所 依王即是第六。故云淨識之所顯現。而言淨 者。純無漏故。唯識疏云。既無漏心現。即真無
漏文義為體。是故世尊實有說法。言不說 者。是密意說。疏佛地論第一云。有義下。引 證可知。
[0095a18] 疏。若聞者識上下。明影像教託佛 本質。自心變故。有漏心變。則名等有漏。佛地 論下。引證有影。亦是前卷以佛為緣。自心
影像文義為果。疏。此文義相下。解釋。亦 通妨難。恐有難云。若爾是自心變。何名佛 說。故牒釋云。自善為因。佛力為緣。影像為 果。今從於緣名佛說耳。
[0095a24] 疏。故二十唯識 下。第二引論雙證前二。則本質影像。二教 齊有。謂若聞者。為增上緣。則佛心上文義
相生。若佛為增上緣。則聞者心上文義相 生。故云展轉增上力。如來之識及聞者識。名 為二識。決定成立本影之教。疏。護法論師
等者。唯識諸師。皆同此立故。大乘法師疏 云。然此論主無不說法。故取此解。
[0095b02] 疏。然云 文義相生復說五心集現等者。第二明聚集 顯現。於中二。先總明聚集之相後然西方 下。別釋五心多少。言然西方多釋者。相傳
略有四解。今疏。即是第一。唯識疏中。亦唯 此解。斯乃總意。故疏存之。疏。餘如別章下。 有三師釋。一云初說諸字時。率爾耳識。同
時意識。但緣其聲。是現量故。尋求心中唯 尋耳識所緣境故。亦但緣聲不緣字名。 此之三心所變。聲上雖有字名。如生等相 而不緣之。至決定心緣聲字名。有三相
現。二說行字時。率爾耳識。同時意識。及尋 求心。亦但緣聲。至決定心緣聲字名。有六 相現。為前之二字。各有聲字名故。三說
無字時。率爾耳識。同時意識。及尋求心。亦 但緣聲。至決定心緣聲字名。有九相現。 為前之三字。各有聲字名故。四說常字
時。率爾耳識。同時意識。及尋求心。亦但緣 聲。至決定心緣聲字名。經十二心有十 四相。謂四聲四字四名并句及義。名為聚集。
若不散亂。則起染淨等心及等流心。若 散亂時生心不定。一云率爾耳識。同時意識。 但緣於聲是現量故。尋求心中緣聲字名。
非現量故。由此極少經十二心。有三六九 十四相現。名為聚集。若不散亂。決定心生。 若散亂時。生心不定。一云率爾耳識。但緣於
聲。同時意識緣聲字名。若不爾者。尋求 意識尋何等名。此中曲有二解。一云四率爾 耳識但緣其聲。四同時意識緣聲字名。是
其現量。以緣常聲時。不緣諸等聲及字名 故。五識同時意識隨聲等。皆現量故。下四 尋求心方得圓滿。經十二心有三六九十 四相現。名為聚集。一云同時意識容非現
量。得緣過去緣於八心。謂四率爾耳識。 四同時意識。有三六九十四相現。名為聚 集。問同時意識既是現量。何得緣字名耶。
答。現量亦緣名等自相。如理門論說。不緣 者。不緣名義相繫屬故。上約諸行無常 四說之。以辯五心名字多少。疏文是其總
義。於相可知。但云由前字力。展轉熏習連 後字生者。然呼諸字時。行等三字皆在未 來。呼行字時。無常二字亦在未來。其諸一
字雖謝過去現無本質。由熏習力唯識變 力。仍於此念說行字時。心上顯現。下言連 帶。準此可知。然此聚集。依法苑中約諸 惡者莫作五字。一句則有一百五相。謂
唱諸字時。有其二相。謂一字一名。次 唱惡字時。有其七相。謂二字二名。并一箇 一字身為五。取上二相故有七相。次言者
字時。有十六相。三字三名。并兩箇一字身。 一箇二字身。此有九相。并取上七故有十 六。次唱莫字時。有三十相。謂四字四名。
有三箇一字身。兩箇二字身。一箇三字身。有 十四相。并上十六故有三十。後唱作字時。 有五十相。謂五字五名。四箇一字身。三箇
二字身。兩箇三字身。一箇四字身。總此二十 相。并上三十故有五十相。五位總數。有一 百五相。此上一百五相。但約字名二事。上
言十四相者。兼聲句義。又但當字故。言四 字四名。今約連帶成一百五相。若約四字 但有五十五相。然十二心不約連帶。然此
五心初後通六識。中三唯意識。又前三是無 記。後二通善惡。又率爾五識。後必有尋求 心。後或散或不散。散即復起率爾耳識。不
散即起第三決定。乃至等流。又意識率爾。自 有二種。一五識同時率爾意識。緣現在境。 二獨頭率爾意識。唯緣過去。此中且說同
時。餘義廣如別章。然此皆約未自在位。以 顯五心聚集顯現。若自在位。於一念中具 足顯現。如理思之。
[0096a18] 疏。三唯影無本者。唯識 論疏。指無性論。作如是說。不取為正。
[0096a19] 疏。 龍樹等宗多立此義者。等取頓教般若。言多 立者。不必全爾。有三觀故。此但明空之一 義故。
[0096a22] 疏。此前四說下。融為一味方順圓宗。 若約攝生則淺深有異。
[0096a23] 疏。第二說聽全收 等者。文中有三。初標。次釋。後結融通。今初 標中所以成二四句者。以真心融二。則似
事理無礙。故復分之。初同教中初二句。但 以生佛同一真心故互相收。三即互不相礙 故得雙存。四乃互相即故。所以相泯。並易可 知。
[0096a29] 疏。二約別教等者。別教四句。則唯約事 事無礙。由生佛兩相宛然互相在故亦可。前 是相即門。後是相入門。以相即門中含於
理事無礙故。且名同教耳。疏一眾生全在 佛中等者。第一句有二。先正立。後引證。今 初。此以佛果稱性故。攝法無遺。無有一法 出法性故。全性為佛故無法不攝。
[0096b06] 疏。故出 現下。後引證也。初引當經。如前已解。至下 本文重明。後又佛性下。引論證成。然此品
中說如來藏。乃有三義。今是其一。言三義 者。論云。復次如來藏義有三種應知。何者 為三。一所攝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此中
疏引。即第一所攝藏也。以為如來之所攝 故。名如來藏。故彼論云。一所攝名藏者。佛 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如來藏。言
如如者。有二義。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 倒故。名曰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 至得果。是名如來性。雖是一因名應 得果名至得。其體不二。但由清濁有異。在
因位時違二空理故。起無明而為煩惱。 所雜亂。故名為染濁。雖未即顯必當可 現故名應得。若至果時與二空合。無復 惑累。煩惱不染。說名為清。果已顯現故名
至得。譬如水性體非清濁。但由穢不穢故 有清濁名。應得至得二義亦爾。云云所言 藏者。一切眾生等。與疏全同。次下論即云。
復次藏有三種。一顯正境無比。離如如境。 無別一境出此境故。二顯正行無比。離此 智外。無別勝智過此智故。三為現正果無
比。無別一果過此果故。故曰無比。由此果 能攝藏一切眾生故。說眾生為如來藏。 今疏中所引。但取佛含眾生之義故。略 引其初後耳。下更略引次之二藏。二隱
覆為藏者。道前猶為煩惱所覆眾生不 見故。三能攝為藏。果地之中一切功德應 得。性時攝之已盡。故今取果攝。故亦不引 後之二藏。疏。又下出現下。三又引當經況
出攝聽。諸法皆攝。何獨聽法眾生。於中又 二重舉況。一明一身頓攝眾生。二明智廣 同空。一切情器本居智內。何由用攝耶。
然第一文。即出現偈云。如三世劫剎眾生。所 有心念及根欲。如是等身皆現顯。是故正 覺名無量。今疏上二句。但略如及二字耳。
言尚皆一身頓現者。即長行中意。經云。如來 成正覺時。以一方便入善覺智三昧。入 三昧已。於一成正覺廣大身。現一切眾生
數等身住。其身中。如一成正覺身。一切 成正覺廣大身。悉亦如是。然彼經長行。 以身攝身。偈頌之中明其總攝。今但取 長行之一身。對偈中之廣攝。以顯難思耳。
故言尚皆一身頓現者。此一尚字。即是舉 況。一聽法人下況佛智。更彰廣大。即第八 十經普賢。普賢讚佛偈初。經云。佛智廣大
同虛空。普遍一切眾生心。悉了世間諸妄 想。不起種種異分別。今疏引者。意通前半。 正取大智以況一身。故但引初一句而已。
[0096c27] 疏。二佛在眾生等者。眾生即因。因稱法界。 法界攝法無遺。故眾生亦攝無遺矣。次故 出現下。引證。後此明佛證下。解釋。謂如來何
以不離生心。釋云。眾生心中真如。是佛所 證故。若爾但是平等之理。何足為玄。故復 次云。本覺無異故。謂佛本覺與眾生本覺
無有二體。同一覺故。本覺即法身故。法身 同故。以始下。若爾法身體同眾生未證。佛 證法身復何相預。故次云。以始同本。總在
眾生心中。謂起信既言始覺同本覺。無復 始本之異。生佛本覺既同。今佛始覺同本 時。全同眾生本覺。是故全在眾生心中矣。
復有問云。約體雖同相用自別。豈得全同。 故次云。從體起用。用不異體。體既眾生之 體。用豈離於眾生。故依體起用。即是眾生
心中真如用大。更無別佛。若爾起信論中已 有此義。何以獨名華嚴為別教耶。故次釋 云。起信雖明始本不二。三大攸同。而是自
心各各修證。不言生佛二互全收。是則用 起信之文。成華嚴之義妙之至也。疏文可 思。
[0097a18] 疏。三由前生佛互相在下。但合前二並 實非虛。成此句耳。謂初佛攝生時即全 攝。無前無後故實非虛。生攝非虛。教在生
心。佛攝非虛。教在佛心耳。
[0097a21] 疏。故眾生心中 佛下。顯雙存相。謂雖互相攝。不妨說聽 宛然。在文似隱。義極分明。請以喻況。略舉
二喻一者如一明鏡。師弟同對說聽。以師 取之。即是師鏡。弟子取之。是弟子鏡。鏡喻 一心。師弟喻於生佛。是謂弟子鏡中和尚。
為和尚鏡中弟子。說法和尚鏡中弟子聽弟 子鏡中和尚說法。諸有智者。請詳斯喻。 雖設此喻。猶恐未曉。又如水乳和同一 處。而互為能和。所和且順說聽。以能和為
說。所和為聽。且將水喻於佛。乳喻眾生。 應言乳中之水。和水中之乳。乳之與水 雖同一味。能所宛然。雖能所宛然。而互相
在。相遍相攝。思以準之。更消疏文。眾生心 中佛者。此明眾生稱性普周。而佛不壞相。 在眾生心內。言為佛心中眾生說法者。此
明佛心稱性普周。而眾生不壞相在佛心 內也。但明能說之佛。即是眾生心中佛。但 語聽法眾生。即是佛心中眾生。下對反上。 更無別理。但說聽之異耳。
[0097b11] 疏。四由生全在等 者。此句雙泯。義更易了。於中先正明。是以 賢首下。引證。即第十五經。但證第四雙非之
義。因緣所生無有生。生泯也。諸佛法身非是 身。佛泯也。下半云。法性常住如虛空。以說 其義光如是。正要前二句。故不引此耳。又
偈讚品亦證雙非。大般若文。前已釋章。
[0097b17] 疏。 是故此四下。總結融通。隨舉一句。即須具 四。故隨一文一句。若大若小必具此四。攝 理周圓。
[0097b20] 疏。第七會緣入實體等者。疏文分 二。初總明。後亦有下。開釋。
[0097b21] 疏。攝論中名為 真如所流十二分教下。引證。此引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