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line of the Yogācārabhūmiśāstra 瑜伽師地論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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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九 (論本第三十三第三十四)翻經沙門基撰
[0119b26] 初一頌。明述一持有七門。第二一行。明初門 中七作意。初明七門者。一作意。二離欲。三 廣辨諸定。四二定。五五通。六生差別。七諸
相。下當別釋。此第四持中以此為體。
[0119c01] 第二行頌中。云觀察於諸諦者。謂初二作意 如實而通達者。遠離作意。以能斷惑故 廣分別於修者。餘是作意 究竟為其後者。
是第七果作意。前三十一二等中。明第四 障淨。今解第五修作意。即第三十中之大 文也。
[0119c07] 論解第二離欲中。云問此中幾種補特伽羅 即於現法乃至發起加行非出世道。有四種 人。其第四人。謂一切菩薩樂當來世證大菩
提非於現法。此意明菩薩當來佛道非現在 法。世間道雖能現法發加行。但於生死中。成 熟眾生。於世間道加行故。此人若其心。趣當
來佛果。即出世道發加行。今約前義。
[0119c14] 論解七作意中。了相作意謂能了欲界麁相 上界靜相。小乘中解六行皆須作。今大乘唯 一行即得。不要具六行。於六行中隨作意 一種也。
[0119c18] 論解第三相中共相中。云一切欲謂生等苦 乃至求不得苦。不言第八行苦者。此中據世 共知者說。據世俗共知苦說。不約勝義苦說。
此據勝義苦。一切欲及諸事皆雖有。難知故 不說也。
[0119c23] 論解尋思麁品中。云猶如骨鎖如凝血肉如 草炬火如一分炭火等者。此中如骨鎖可惡。 如凝血肉言不實可厭。如草炬火須臾滅。如
少分火能燒山澤。少諸欲等能燒善根 又 云如炭一分有火一分無火。可厭惡也。此義 不然。前二作意不言斷惑。第三遠離作意。能 斷煩惱故。
[0120a01] 論解遠離中。云最初斷道生。問云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何故得了相色界心。猶有欲界惑 未殄。述云。了相以前。欲界聞思。雖作厭欲。
未能隨順斷下界惑。其了相勝解。能順遠離 斷下界欲故。了相勝解雖不能斷惑。而惑不 生。如初果人未離欲修。而得未至。今時了相
亦爾。未離下品惑等。即得了相。了相起時 隨惑不生。如善心生時惡心不起。非斷故不 起。遠離作意斷故不起。初二作意故猶未斷。 於初二位中。若間起欲惡。
[0120a11] 論解後二作意中。加行究竟作意。云由是因 緣從欲界繫一切煩惱心得離繫此由暫時伏 斷方便非畢竟永害種子等。乃至是名加行
究竟作意者。此中解六行伏惑。不得上無間 道證故。云暫時伏斷。此伏斷若伏上心。若伏 種子。二俱須伏。何以得知。解初二作意中。云
第二作意不為聞思間雜。惑雖不生。以未伏 上心。未名無間道。至第三作意中。伏種子上 生現行果功能。方名無間道。此有漏行為之。
若無漏行要斷種子。方名無間道。雖上心不 生。仍為方便道。今此亦然。伏上心為方便道。 伏種子為無間道。
[0120a23] 第七作意從此無間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 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行究 竟果作意者。此中論意。第九解脫道。居根本
靜慮。前九無間道八解脫道。皆在近分定中。 此中二釋。一釋始從初靜慮。乃至第三禪九 無間九解脫。或在近分中。第九解脫或在根
本定中。若四禪已上第九解脫道。定在根本 定中。前八解脫九無間。在近分中。所以者何。 三靜慮已下。根本有喜樂故。近分地中有捨
故。根本地中。若遊觀。若斷惑。皆無捨受。以 闇法故。決定無有。樂喜明利故。有其近分中。 若斷惑。若遊觀。皆有捨。明唯遊觀得為喜樂。
喜樂非斷惑時。為三靜慮以下。有利鈍二人。 起無間解脫道。若利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 分。與捨相應。第九解脫道居根本定。與樂喜
相應。若鈍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分。與捨相 應。心鈍以不能速疾入根本定與喜樂相應。 其第九解脫。即居近分定。與捨相應。今此文
言第七作意入根本定者。即約利根人。速疾 能入根本。與樂等相應。此第七作意。取三靜 慮。若居近分。為解脫道。即與捨受相應。若有
根本定。為解脫道。與樂等相應。其第四靜慮 以上。前八解脫九無間道。皆在近分中。若第 九解脫中。必在根本定中。非居近分。此為勝 義
又解若不如是分別。前九無間道八解 脫。居近分中。第九解脫道。為根本定中。始從 初靜慮。乃至非想亦然 前義以何為證。若
總解更不分別。前六作意是近分。第七是根 本。但云無間解脫道處。且為證也。未見文以 分別為妙故。後義即以此文為證。前家會此
文。如前利鈍根人釋。至下空處中。當廣解釋。
[0120b25] 論第三翻解作意中云又了相作意於所應 斷。乃至勝解作意為斷為得正發加行者。如 二十八云。前二作意皆加行道。今此唯以解
脫為正加行者。今據勝上處。及隣近無間道 處。及不為聞思間處說故。唯說勝解為正加 行。前二十八。約實為論。了相應亦是加行
又解此正發加行。未必簡了相非加行道。以勝 解隣近分勝故。說定正發加行。且說勝解為 正加行道。不遮了相。據實無違。如對法抄會。
[0120c05] 論。云觀察作意能於所得離增上慢安住其 心者。何故斷上品。說不言離增上慢。又不於 第三品斷後說離增上。而於中品斷。說離增
上慢。義曰。前六品惑麁易知。後三品惑細難 了。斷前上中品惑訖。不知下品惑在。乃起增 上慢。謂九品並盡已。謂證得根本定。今離此
慢故。於斷中品惑。後說離增上慢。非上品後 說離。
[0120c13] 論云又了相作意若勝解作意總名隨順作意 厭壞對治俱行。今此中意。與四十作意相攝。 及四對治相攝。四十作意。如前第十一卷釋。
隨順作意。於四十中。當二十五作意。隨順作 意。厭壞所緣。順斷煩惱故。前二作意是隨順 故 又若遠離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名對治作
意斷對治俱行。對治作意。當二十六。對治作 意者。謂由此故正捨諸惑。為此二無間道故。 故對治作意收 又攝樂作意名對治作意及
順清淨作意者。順清淨作意。當二十七。順清 淨作意者。謂修六隨念。即念佛等。若攝樂作 意。斷中品惑故。名對治作意。以明緣六念修
別樂。觀清淨涅槃佛等。亦名清淨別緣。此故 不共遠離等一處明。又前遠離等。不收順清 淨作意故。此二同收 問曰何故此中不收四
對治。義曰。影顯故。此說斷惑。准遠離等。應知 是對治 若爾何故不言俱行。義曰。對治是 慧。作意是意。前文又收對治。意與慧俱行。故
名俱行。今此中唯明作意。不明對治。無慧故。 不言俱行 又若觀察作意名順觀察作意 者。當二十八作意。順觀察作意者。謂觀諸煩
惱斷與未斷。或觀先所證諸法道理。此望前 亦是遠分持對治等。今略不言。望前遠離是 彼進道。故名遠分對治。望攝樂作意。是解脫
道。是故持對治。今以從攝樂後明故。不言對 治相收。前已不相攝。如對法抄廣會之。
[0121a10] 論。云如是其餘四種作意當知攝入六作意 中謂隨順作意等者。義曰。四作意是七作意 外故名餘。皆四作意是四十作意中作意。今
收入六作意中六故。故言攝入六作意中 問曰。何故此中不明第七作意相收等。解云。 第七作意是果。此四作意。及前六皆因。因可
相攝。非果故不收第七作意。此中以七攝四 十故。唯但攝四。彼第十一下文中。以四十攝 七。即七中有四十作意攝盡義。今以七攝四
十。非四十攝七。故不盡不收。有不同勘之。
[0121a20] 論解初靜慮為麁中。云麁意言性是名為尋 者。有二釋。一云名言自言法名。體是麁意。尋 能思諸法。似於名言故。言意言性也。又言說
名是言名。思惟名意名尋。是思惟名故。故名 意言也。小乘尋伺與根本相應。有人云。今大 乘不爾。尋伺唯在方便者。不然。餘處又云。
定中無尋伺。無發語言尋伺。非無細尋伺。又 簡無色前五支。根本靜慮立支故也。
[0121a28] 論解尋伺處收中。外處攝者。謂法處也。
[0121a29] 論云若住增上者。謂下地住於苦增上也。
[0121b01] 論經解得離生喜樂中。言離者謂已獲得加 行究竟作意故。言生者由此為因由此為緣 無間所生故。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
故者。此據利根。第九解脫道。是入根本靜慮 人故。言生喜樂。若鈍根人。第九解脫道居 近分定已後方能入根本地生喜樂。
[0121b07] 論。云乃至七日七夜能正安住者。明入定能 至七日七夜安住也。何故不言多時。唯言七 日等者。彼欲界中段食。經七日故。若過七日。
出定已其身即壞故。不得經多時。又且約爾 所時。今而方入滅定。不癈多年月也。若過七 日已出定。其身即壞。若七日內出定。其身不
壞。今約不壞時為論。但言七日 問曰過七 日已入滅定。若爾出定應死。義云。不然。多時 入定定力持故不死。今亦出定。即入有心定。 故亦不死
問云亦出滅定。滅定不持身故 壞不壞耶。答曰壞。
[0121b18] 論云。解第二靜慮中。言所言定者謂已獲得 加行究竟作意故。此與初靜慮異。彼名離生。 此名定生。彼得初離欲界繫名離生。此約先
已得定故。故言定生。
[0121b22] 論解第三靜慮中。云第三靜慮以下無如此 樂及無間捨者。已下有樂體是喜。適悅身心 為樂。今第三靜慮中。適悅心亦名樂。以樂極
故。故言下地無是樂。下地內行中雖有捨。不 別顯名。又有間故。非無間捨故言無。非有間 捨亦無名無捨也。
[0121b28] 論解第四靜慮中。云復次此中對治種類勢 相似故略不宣說樂斷對治但說對治所作樂 斷者。此中捨念正知。名能對治。第三禪樂名
所對治。經中唯說所斷之樂。不言能斷捨念 正知者。以第三禪已明捨念等能對治法。與 此第四禪能對治法。相似故名種類。名體相
似故言種類。俱能斷惑。二處相似。故云勢相 似。略不宣說。此解經中不明第四禪能治所 以。
[0121c08] 論云由即於此數修習故便能棄捨令不出離 第三靜慮第三靜慮地中勝樂是故說言由樂 斷故者。此中第三靜慮繫樂。繫縛行者。令不
出離第三靜慮。不能得彼上第四定。今數修 習捨念等。能棄捨此定樂也。
[0121c13] 論云由是因緣若前所斷若今所斷總集說言 樂斷苦斷先憂喜沒者。樂斷名今斷。餘受根 名先所斷。故下中覆治。云乃至入初靜慮時
憂受沒故。此中如前第十一卷云。何故苦根。 初靜慮中說未斷耶。彼品麁重猶未斷故。若 身在下界可爾。何緣生在初靜慮者苦根未
斷而不現行。由其助伴相對憂根所攝。諸苦 彼已斷故。但彼麁重。而未能斷。若初禪中苦 根斷者。是則行者。入初二靜慮。受所作位差
別應無。由二俱有喜及樂故。應無差別。但以 麁重而未斷故。說有差別。而經中說由出諸 受定有差別 問曰。但以尋伺斷不斷。豈不
得差別。何故要須斷苦根。而說有差別。義曰。 尋伺望喜樂非相障故。不得為斷尋伺說喜 差別。其初禪喜有苦根故。未說勝利。第二禪
喜已斷苦故。其喜淨勝。若以有無尋伺而說 差別。有無之法無量不同。其禪可別。今反 難。樂喜受應無差別。以苦根同喜樂等是受
相障故。若不以斷苦根。為初二禪喜別。初 二禪喜樂等受。應無差別。前初禪時已斷苦 故。此斷麁重。其種子不說斷。羅漢由有。
[0122a05] 論解虛空無邊處中。云所有於彼種種聚中 差別想轉謂飲食瓶衣垂莊嚴具。乃至山林 等想於是一切不作意轉等者。此據身在欲
界。依虛空處遣色想時。於欲界色境。亦遣故 說舍園等。非身生色界。欲入虛空。而有此 想。
[0122a11] 論云當知此中依於近分乃至未入上根本定 唯緣虛空若得根本緣虛空亦得自地所有諸 蘊又近分中亦緣下地所有諸蘊者。述云。第
四禪以上其第九解脫道。第七作意。唯在根 本定中。其初得解脫道。此一剎那時。唯緣自 地諸蘊。第二剎那心者。得緣上下地蘊。今約
最初一剎那解脫道說故。言亦緣自地諸蘊。 若近分定前九無間道。但緣下地生厭故。故 言亦緣下地所有諸蘊。其前八解脫道。亦緣
上下地諸蘊。今約無間道說故。言亦緣下地 諸蘊。而唯不遮近分根本。但緣上下及自地 諸蘊。於近分定八解脫道。不說論九無間故。
言緣下蘊。於根本定。說初一剎那。隱立第二 剎那以去故。言亦緣自地蘊故。論文中。不言 唯緣自地蘊等。而言亦緣。此無間解脫道。如
前初禪中解。若與顯揚對法第二卷相違。如 彼有太師解。
[0122a28] 論解有頂中有三。初正明欲趣上定。厭無所 有處。而為棄想。即始從復次。乃至便能棄捨 無所有處想以來。是第二釋非想非非想名。
就中有二。初解非有想。二解非無想。始從由 是因緣先入無所有處定時以下。至謂或有 所有想或無所有想以來。明非有想。識處以
下。是有所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所有想。是故 說言非有想。即非有所有想及無所有想也。 今有頂中。非有前二想也。非有想中。有二非
有想訖。今非無想中。亦非二無想故 就第 二大段中。第二次明非無想。無想有二。一無 想定。二滅盡定。此二定心皆滅盡。今有頂不
然。故言非無想。即非二無想定也。其有頂中 有微細想故。第三明其有頂時。超下無所有 處等。及自處近分。而入根本。謂即於此處起 勝解時以下是。
[0122b15] 論。解二無心定中。云如是有學已離無所有 貪等者。此據斷惑得證。如對法第九卷抄會。 寂靜住等。彼抄廣解。餘處文。言唯欲界初起
滅定者。此約緣教。若初學時必依欲界。後初 起時色界亦得。如第三果人。先欲界時未得 此定。生色界已方得此定。即得初起。然由先
於欲界初聞此教後於色界方生。
[0122b22] 論解五通中。死生智通。亦得是天眼相應慧。 以緣現在死後事時。亦是死生通。用眼識觀 也。
[0122b25] 論云妬羅綿者。謂野蠶虫繭名妬羅綿。
[0122b26] 論解十二想中。前五想是修神境通法。餘四 次第修一一通法。修神境通中。第四身心府 修者。即身心俱可變化也。若變即身業。若化
即變化心。
[0122c01] 論第五解勝解想中。云遠作近解者。謂促長 為短 近作遠解者。延短令長 麁細相解。 是變形質 地水相作。是變四大。此中但說
色聲二變化。不論餘塵。如佛地論廣解。
[0122c05] 論云於梵世諸四大種一分造色自在迴轉 者。一分造色。謂色聲二種。故言一分。不迴轉 觸及五根等故。唯外境故言一分。又隨定所
變唯二反。一分不能轉變梵世一切。故言一 分。
[0122c10] 論解修天耳通法中。云或廣長處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