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Madhyāntavibhaṅgabhāṣya 辯中邊論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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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述記卷上翻經沙門基撰
[0001a06] 佛滅度後九百年間。無著菩薩挺生於世。往 慈氏所請說大論。因緣如別處說。慈氏為說 此論本頌。名辯中邊頌。無著既受得已。便付
世親使為廣釋。故此長行世親所造。名辯中 邊論。辯者顯了分別異名。中者正善離邊之 目。邊者邪惡有失之號。即是明顯正邪論也。
若爾何故不名邪正乃號中邊。今言中邊。顯 處中道離二邊執契當正理。故標此名。簡偏 說有偏說空教。彼雖正善而非是中。故言中
邊不云邪正。言中邊者。所明理名。復言辯者。 能顯教稱。謂此論教明正邪理具辯中邊。中 邊之辯。蘇漫多聲中第六轉攝。六離合釋中
依士釋也。舊云世親所造非也。中邊分別論 者。言不順此也。云相品者。所詮為名。即三性 之相此中明也。然所明中亦非唯相。如歸敬
頌及次總標七義頌等。皆非是相。從宗多分 以立品名故名相品。如無上乘品。有釋。名分。 此等七品先後增減。如下應知。然初二品是
境。次三品是行。後二品是果。是七品意。又初 歸敬世親所為。自此下頌皆慈氏說。彌勒本 有一百一十三頌。初一總攝。後一結釋。中
為正宗。世親釋有七百頌。皆以不長不短八 字為句。三十二字為頌。然世親未迴□。頌十 四字為一句。五十六字為一頌。即舊真諦已
譯於梁朝。文錯義違。更譯茲日。諸不同處至 下當知。
[0001b03] 論曰。稽首造此論乃至當勤顯斯義。
[0001b03] 述曰。 此論一部總有三分。慈氏本頌起於正宗及 有結釋。此中初分世親所說。此即第一歸敬 別序分。然諸經論通敬三寶皆名通序。此論
即無。大論六十四及對法第一云。本釋二師 此論所依及能起故。略無通序歸敬三寶。於 別序中。文意有二。上之三句歸敬別師。第四
句者顯歸敬意。明當造論。上三句中。初之 二字顯歸敬相。次十三字明所歸敬。言稽首 者。起殷淨心發勝三業。申誠歸依敬禮之異
名焉。稽者至也。首者頭也。以手至首故名 稽首。此即儒教之所釋焉。今亦發言兼策意 業。投誠請念名稽首也。此稽首言通二所
敬。所歸敬中。上之八字正顯頌主彌勒大尊。 下之五字明教論者無著菩薩。言善逝者。謂 即如來十號之第五名也。梵云蘇揭多。舊言
修伽陀訛也。蘇翻為善。揭多云已逝。今略 云善逝。善者謂好。逝者謂去。若有雜染惡來 生死。純懷清淨好去涅槃。即是如來受用變
化。或即法身已好去。故立善逝名。但言好 去非已好去。即應言蘇焰 [卄/很] (平聲呼云焰 [卄/很] ) 。此翻但
名為逝。或是往義。即是因中好去之目。非 果圓滿已好去名。論言體者。謂是性義。或即 身義。對法論說。身義體義無差別也。依士釋。
善逝之體名善逝體。體即法身。善逝即是受 用變化。若持業釋。或體即善逝名善逝體。 此善逝體即餘二身。謂慈氏尊將紹佛位真
善逝子名彼所生。攝大乘說菩薩家勝。謂生 佛家之所生育。非如聲聞無智婢子。欲顯慈 氏位極尊高如來真子。名彼所生。或真善逝
體即法身。慈尊覺者以法為父。要緣如境智 方生。故此號慈尊名善逝子。舊言善行子非 也。行去名行。即善逝非是行跡。慈尊說頌。即
是經師造此論者。故須歸敬。由斯論說稽首 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即正歸敬彌勒尊者。及 教我等師者。即世親我兄無著菩薩也。無著
於彼慈氏尊所既先得已便教世親。世親造 釋由兄教力。世親自指己及門人故名我等。 謂兄為師。能教己等故。今亦稽首教我等師。
即上三句別歸經教二種師也。當勤顯斯義 者。顯歸敬意己當造論。勤者精進勇猛異名。 顯無懈怠能降邪敵。勇猛顯斯本頌義也。
[0001c16] 論曰。此中最初安立論體。
[0001c16] 述曰。自下第二 顯釋論體分。於中有二。初總標論體彰教所 明。後別顯所標次第申義。此即初也。然
則天親尊者玄路先於眾聖。意匠頴於群賢。 釋此頌文非唯一例。或頌前標後。無結上以 生文。或義後結前。有設徵而起頌。或始牒
文而後申義。或始申義而後牒文。或總標顯 頌之大綱。或別釋文之幽隱。略為六例欲貫 下文。其間相屬臨文別斷。此則頌前標起無
結上以生文。安立者。施設言說之異名。此 論體者。非為教體。即是所明法之體也。此體 即宗。宗所明故。言此中者。是發論端。或簡
持義。謂論別教所詮義。今先總舉出其體性 故言此中。
[0002a01] 論頌曰。乃至得果無上乘。
[0002a01] 述曰。此正宗中 合有一百一十三頌。合分為二。初之一頌顯 論所明。名總標分。所餘諸頌依標別顯。名別
釋分。此即初也。梵云摩咀羅多。此翻為唯。顯 決定義。謂論所明定唯此七。梵云遮。此云 謂及。或云等。及即相違義。謂相及障等皆有
及言。相與障異相非即障。若言等者。謂此 七外更有餘法。今顯相違釋故頌致及言。舊 本云無上乘唯爾。即決定義也。
[0002a10] 論曰。此論唯說乃至七無上乘。
[0002a10] 述曰。此別 標數屬頌七義。即前六例中釋頌大綱。分位 無體。即是對治故。於分位有即此言也。然舊
本無論曰之言。所以皆言此論世親所說。今 則不然故致論曰。
[0002a15] 論曰。今於此中先辯其相。
[0002a15] 述曰。別解七義 也。此解初中名別釋分。合有七品一百一十 一頌。初二十二頌明相品。次有十七頌明
障。次有二十三頌明真實。次有十四頌明修 對治。次有四頌明分位。次有二頌明得果分。 次有二十九頌明無上乘。大文有二。初總生
下以發論端。次舉頌曰別申義旨。此即初也。 即六例中第一例也。名字不同不能具錄。勘 即知之。
[0002a24] 論頌曰。虛妄分別乃至於彼亦有此。
[0002a24] 述曰。別 申義旨也。此一品中二十二頌。初十一頌 辯妄分別。後十一頌辯圓成實。然則遍計所 執都無實體無別頌明。唯有其名復別立性。
然依妄分別等故有此性。今於此中亦因解 非有。初十一頌中有二。初別解九相。下總結 之。於別解相十一頌中。初之二頌辯依妄分
別明三性有無相。次二頌辯妄分別自相。次 一頌辯攝相。次二頌辯入無相方便之相。次 半頌辯差別相。次半頌辯異門相。次有一頌
辯生起相。次有二頌辯雜染相。此頌及下一 頌辯有無相也。此頌正解有無之相。後頌結 烈有無。辯契中道之相。
[0002b08]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至能取分別。
[0002b08] 述曰。此 中一段皆始牒文而後申義。能取所取遍計 所執緣此分別乃是依他。以是能緣非所執 故。非全無自性。故名為有。即所取能取之分
別。依士釋名。非二取即分別持業立號。然此 但約染分說妄分別有即依他。非依他中唯 妄分別。有淨分別為依他故。
[0002b15] 論曰。於此二都無乃至能取二性。
[0002b15] 述曰。釋於 此妄分別之上遍計所執二取永無。即頌第 二句也。然唯解深密經亦圓成實性起執。但 以自心相不離依他。或緣如名方起於執故。
唯說於妄分別上起二取。略不言於如。以性 相違故。
[0002b21] 論曰。此中唯有空至及能取空性。
[0002b21] 述曰。此解 第三句頌。此顯真如是妄分別之性。此者此 妄分別。中者第五轉也。謂於妄分別上離 二取之空性具有也。即妄分別中離於二取
唯有真如。真如是妄分別體故無二取也。但 言空者。即二取無。言空性者。以空為門。顯 空性即真如也。梵云瞬若。但名為空。言瞬
若多故。說真如名空性也。以多此翻是性義 故。
[0002c01] 論曰。於彼亦有此至虛妄分別。
[0002c01] 述曰。此顯 妄分別不離真如。謂於彼真如中亦但有此 虛妄分別都無二取也。解頌第四句。問如 論中說。有實知有。無實知無。何名有無也。
[0002c05] 論曰。若於此非有至如實知為有。
[0002c05] 述曰。此 即總釋頌之大綱答文外難。謂若於此虛妄 分別。彼二取非有。由彼二取性非有故。觀之 為空。即餘論中無知無也。其妄分別亦有彼
真如。真如之上有依他起。此之二性是二取 餘體非無故如實知有。即餘論中有知有也。 即三性中。初性是無。後二性有別。
[0002c12] 論曰。若如是者至顯示空相。
[0002c12] 述曰。結如是 知。無倒顯示。謂知二取計所執妄分別圓成 二性是有。以實知故即能無倒顯示空相。依
他起上二取空無。真空性有。故成無倒顯示 於空。言顯示者。說陳空理之異名也。故餘所 說三性皆無。深為自害。至下當悉。
[0002c18] 論曰。復次頌曰至是則契中道。
[0002c18] 述曰。重成前 義有此頌興。言故說者。故般若等經作此說 也。如第二第三句中所說。
[0002c21] 論曰。一切法者至名無為。
[0002c21] 述曰。未釋故說 字。且釋一切法。其二取體是無法故非有無 為。依他圓成二體有故名一切法。雖無不失
自體。非軌不可稱法。此中言法。可執持故。二 取空性即是真如空之性故。
[0002c26] 論曰。依前理故至非空非不空。
[0002c26] 述曰。即釋 頌中故說二字。及欲顯頌第二句也。謂依前 頌所說之理故。般若等經說此二性。一切 之法名非空非不空。何名非空。
[0003a01] 論曰。由有空性至故說非空。
[0003a01] 述曰。即是二 性體非無故名曰非空。何名非不空。
[0003a03] 論曰。由無所取至說非不空。
[0003a03] 述曰。遍計所 執二取非有說非不空。非不空者。體是無義。 此解有無。即第二句頌也。
[0003a06] 論曰。有故者至妄分別故。
[0003a06] 述曰。謂第三句 下一故字通上三種。謂有故無故及有故。此 釋有故。二性何故非空。以是有故。以此顯
前非空法體。即前頌中虛妄分別及空性 有。
[0003a11] 論曰。無故者至能取二性故。
[0003a11] 述曰。此釋無 故。遍計所執何為非不空。以體無故顯無體 也。即前頌中於此二都無也。
[0003a14] 論曰。及有故者至有妄分別故。
[0003a14] 述曰。二性 雖有。互相有也。即前頌中下二句也。
[0003a16] 論曰。是則契中道至妙契中道。
[0003a16] 述曰。由有 有無二種法故。一切諸法非皆有空。則契中 道。中謂非邊。道者真智。此理妙故合真智。
又言道遊履之義。即是真如智所遊履。此中 所說有無義趣妙合真如大道理也。離於過 失故言中道。舊云是名中道義者非也。
[0003a22] 論曰。亦善符順至非空非有。
[0003a22] 述曰。前顯此 說諸法有無合於理智。今明此論亦善符經。
[0003a24] 論曰。如是已顯至今當說。
[0003a24] 述曰。義後結前 有無。先許而起頌也。前之二頌已依虛妄分 別說三性之有無。自下當說虛妄分別所有
自體。此有二頌。初頌出相。後頌釋成。
[0003a28] 論頌曰。至境無故識無。
[0003a28] 述曰。上之二句明 妄分別所變之境有依他用。下之二句顯依 他起執境識是無。舊云根塵我及識本識生
似彼者。不然。所以者何。非是本識能緣變我 及與識也。若許變者。即違彼舊論長行。長行 自釋云。似我者。謂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
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此猶不然。應言變為所 了。所了者。謂六境。相麁故。若許緣我識者。 又違瑜伽決擇說阿賴耶識緣有根身相名分
別種子及器世間。此則違教。若違理者。應 所緣心不能緣慮。相分心故。如化心等。又緣 我者。第八本識應許亦與見癡相應。入見道
等無漏觀時。此識應轉。違無漏故。由此理 故。舊頌說非。長行乃是。然真諦法師似朋一 意識師意。所以頌中但言本識。長行乃別開
之。餘釋頌文。長行自屬。不勞煩。
[0003b15] 論曰。變似義者至五根性現。
[0003b15] 述曰。釋頌中 變似義有情二事也。若安慧等舊解乃云唯 自證分無相見者。即第八識心皆能有執。此
似根境。皆體是無。似情有故名為似也。護法 等云。此相分根境亦是依他。所言似。此體非 實有。虛妄顯現似計所執體實有法。故立似
名說於五根名有情者。梵云薩埵。此言有情。 五根是別成根有情名有情也。似自他身五 根現者。此中二說。如唯識論第三卷說。問以
舊論變自根境。乃言本識。今則無也。答二 執本無故。又安慧云。不同七六識出其名者。 以此第八境麁識細。不明其見但明其相。其
七六識見相自麁。但隨見說說其見行。然頌 中言識生變似義。應合有識。而釋家略。三 本梵文勘之皆同。
[0003c01] 論曰。變似我者至恒相應故。
[0003c01] 述曰。此釋頌 中第二識生變似我也。與心所俱多少義等 如成唯識。
[0003c04] 論曰。變似了者至了相麁故。
[0003c04] 述曰。明第三 識生變似所了。雖前二識亦變所了。以相細 故。唯此得名。雖第六識亦變為我與我癡等。
非恒俱故。獨七得名。雖餘六識亦變根器。非 是本故。不相續故。行相麁故。唯八得名。
[0003c09] 論曰。此境實非有至皆非實有。
[0003c09] 述曰。此解 前三識境皆非實有。此中有二比量。第八識 所變似義似根。是有法。皆非實有。是法法通
二量故。單後說因云。無行相故。以此二體非 能緣法故無行相。舊云非形識故翻之錯也。 喻云。如龜毛等。然淨真如雖無行。而談實
體非實不實。故無不定過。然安慧等即以此 文定相分。相分必是計所執故。此中論云非 實有故。護法等依第八變依他根境。執為實
有。體非實有。非第八相分體是無也。第二 量云。似我似了皆非實有。宗也。因云。非真現 故。舊云。不如境故。喻云。如兔角等。然我必
是一常。現見有生滅異。所了謂是常實。不久 竝見無常。如所緣情不稱所見。如緣夢境故。 今總以非真現因成非實有。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