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ng Xian Zhong Bian Hui Ri Lun 能顯中邊慧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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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一淄州大雲寺苾芻慧沼撰
十力五眼大聖雄 為物求法無邊劫
八萬四千妙寶藏 咸契其真勝彼岸
隨機詮顯各令鑒 故號能仁為法王
佛日權隱涅槃山 正教隨潛慧眼滅
十地三賢諸聖眾 愍物護法釋深經
末世命念慧行微 多者隨情迷聖旨
偏釋正教從己見 自迷迷他礙法流
今採經論會諸文 通法濟生令正解
故我稽首歸三寶 唯願慈悲見加護
[0408c04] 夫勝義無差。經論起平等之說。俗諦有異。諸 聖流四一之談。隨相理智星分。歸性心言并 絕。或真或俗。乍實乍權。量為應物示因符機
趣果。理雖是一。根器寔多。故更使十二玄 門說有同別。三藏奧旨詮或總分。或有執如 而作生因。心體為諸法種。迷執一文總不令
異。有異難會。即指為小為權。不知如來有根 性等力。有情有種種界等。或有偏固別詮咸 使不一。有一乖反即云隨假隨人。不知世尊
有同體意樂。依如有不定性等。所以聲聞被 詰。為不識機差。菩薩見訶。由不依理一。若言 真如佛性是一。齊得作佛。種性不殊。即四
擔三草之喻不成。若言闡提二乘盡不作佛。 種性各一。即三車二城之況不立。故由生界 種性。有無約理。周遍有識。皆有據事差別。
有識有無。有性復有定不定殊。無性復有暫 畢竟別。以此聲聞說有多類。闡提復演數沒。 因斯乘或一二三五等分果。或凡聖權實等
別。或說皆有佛性皆當作佛。或說有無種性 非皆作佛。然佛因既為無為異。佛果亦常無 常分。依三義而標常住之名。或據或無以
立無為之稱。或有迷斯妙旨。云三佛而總凝 然。見說無為。將四智而無生滅不知。皆是正 遍知尊。依四祕密。四種意趣。隨自隨他。十二
分教。佛自會通。散在諸經。率難被究。彌勒 菩薩廣制瑜伽論釋云。理無不究。事無不盡。 文無不釋。義無不詮執無不破。疑無不遣。
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為菩薩。令於諸乘境 行果等。皆得善巧。懃修大行。證大菩提。廣為 有情。常無倒說。兼為餘乘。令依自法修自分
行得自果證。無著等師或別釋一部。或通明 大趣。并教理符煥。本末遞暉。然有情昏密旨。 欲大海而灌 坳 塘。心翳衣珠。舉穢食而投寶
器。連城魚目卉木無分。毒藥醍醐薰蕕弗 別。恃螢光而指日月。陵寶劍而振鉛鋒。多羅 竟定後先。達磨率分顯密。若也互相發起。即
旨約文。遵實執為真。乃詞乖理爽。余雖不敏。 曾酌法海之波瀾。念惑徽猷。疑懷濟嶮之南 指。既逢高論。握管前驅。採三藏之精微。摝五
乘之奧旨。顯其幽趣。以契宏途。略述三章。用 開未悟。文雖不麗。理寔可觀。冀諸玄鑒鏡詳 其致。
爰真破執章第一
[0409a18] 破定時因一 破定時教二 破定權實三 破妄通經四 破定顯密五 破緣正佛 性六
破定時因一
[0409a22] 有云。經論之內或有名同而義異。如解深密 等說於一乘。與法華等說於一乘。此雖名同。 深密即存三明一。法華則破二明一。而義有
異。何者。深密存於二滅。云定性二乘不坐道 場。頌云。故於其中立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 此存三明一。法華等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
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唯此一事實。 餘二則非真。捨羊鹿而滅化城。破二滅而歸 寶所。故義有異。此說非理。所以者何。諸說一
乘名義無異。法華深密略舉其同。且法華一 乘與深密等。攝論既引法華會中舍利弗記 別。在十義中。如何得言法華已前說一乘別。
攝論但釋已前一乘不釋法華。既同所釋。明 知不別。又定性人無有顯又說得作佛。楞 伽經中。大慧問佛答。昔發菩提願者非決定
等。法華經論。決定之人根未熟故。菩薩與記 令使發心。文言既總。復說往事。既說破二 滅。一乘為顯了。即須決定說二乘皆作佛。何
故除決定。又第三喻。為一向求大乘者。謂離 大乘無別二乘。令知種種乘異。故說雨喻。故 同深密趣寂種性不坐道場。法華唯為退菩
提心及變化聲聞。三周說一乘。所授聲聞皆 唯此二。經論共同。總無趣寂。在文具顯。故同 深密不定種姓能趣正覺。法華經云。欲示眾
生佛之知見。論釋同義云。同者三乘法身平 等。三乘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無差別故。此 同深密依三無性勝義無性等。亦是梁論依
法如平等故說一乘。法華經中。四大聲聞自 說譬喻。初為除糞客作賤人。中間付財自無 悕取。後集眾告方生領悟。此同深密第三時
教。又同諸論所攝一類法無我等。梁唐攝論 文皆具顯。云彼不釋法華一乘。故同異言但 妄分別。又云。或有名異而體同。涅槃佛性體
即真如。佛性論中名為應得。既許理性遍有 情。不信應得定作佛者。此亦非理。雖有應得 因緣。然許大悲菩薩並有加行因。盡眾生界
故常不作佛。何廢有情雖有應得因。無加行 因故常不作佛。若云我許作者。即是違經。加 行有無下。顯正中自當廣辨。有義云。因有
緣正。果有近遠。緣即相應善等。正謂八識。如 來藏性。八識齊成。真如遍有。縱闕緣因。修之 當有。不信正因。豈不迷乎。彼執不然。且以真
如為正因者。為望生果名為正。為據迷悟依 為正。若能生果名為正因。遍違經論常非生 因。菩薩地經第四。瑜伽論三十八。地持第三
十。因四緣無。說常法。常法為因緣者。瑜伽 攝論種子之義亦悉相返。若云彼并緣因。非 親生果者。違諸經論。便成大過。又豈不許報
佛之身具五蘊耶。若具五蘊。因尚非蘊攝。 寧為蘊因。又佛性論不許真實能生有。故八 識雖為正因。非據無始現行識說。楞伽經云。
具足無漏薰習法。故名不空如來藏。若取無 始現行之識為佛正因。即佛正因無漏恒現 行。何得有凡夫。若云是有漏者。即何得為
正因。即違攝大乘說毒為甘露。又心心所法 豈非報佛正因。若非報佛正因。違莊嚴論及 攝論等四智心品名為報身。許為報佛。云相
應善等為緣因者。何太猛耶。若以真如為法 身正因者。不過二。所謂生了。真如望法身。 非生了因攝。如何名正因。只可得許因果位
殊。因名如來藏。果位名法身。如不生如。復不 自顯。既非生了。不知何理能為正因。體於二 位不改易故。故分因果緣正妄施。三身正因
下。顯正中廣為分別。有義久修菩薩行者。 成堪任持。住自乘性必得作佛。未至此位。云 不作佛。有迷不任菩薩自乘種性。最初發心
非堪任持。云無種性。便謂畢竟是無種性不 得作佛。彼亦非理。所以者何。菩薩地經云。因 初發心決定必得阿耨菩提。地持云。云何名
持。菩薩自種性。初發心。及一切菩提分法。是 名為持。何以故。菩薩依種性必定堪任阿耨 菩提。是故種性名必定持。乃至云。是故初發
心名菩薩行方便持。菩薩依行方便滿足阿 耨菩提。既云是故初發心名菩薩行方便持。 依行方便滿足菩提。何得說言由其久習方
名為持方名有性。又菩薩地經云。若無菩薩 性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菩 提。是故當知。非因發心懃修精進有菩薩性。
若久修習至堪任持名有種性。云何經言非 因發心有菩薩性。又地持論云。非種性人無 種性故。雖復發心懃修精進。必不究竟阿耨
菩提。是故當知。雖不發心不修行方便。猶 得名為種性持。既云雖不發心名種性持。何 煩妄分初後。有云。見小乘五性之文。即謂三
乘法爾差別。或無涅槃因。畢竟無性。謂阿 顛帝迦無法爾種。不知畢竟無性。無發心因。 後時還有五乘差別。所有種性皆新薰起。聲
聞地文非為定證。此說全非。何以故。瑜伽 彌勒菩薩所造。說非定證。勝鬘善戒釋迦世 尊所宣。將為小教。如斯兇悖。誰敢與言。然
云畢竟無性無發心因。後時還有。今問彼言。 後發心因為從種起。為無因生。若本無因心 自然起。非釋迦子。故四卷楞伽第一云。大慧
若復說無種。有三種識。三緣合生者。龜應 生毛。沙應出油。汝宗則壞。違決定義。又若不 許五乘無始法爾性別。但同一如。盡當成佛。
五性新熏非本有者。云何世尊令彼熏五性。 不唯說大乘令同熏佛種。維摩經云。彼自無 瘡。勿傷之等。調御大師豈不知有正應得因
故。以小乘而傷之也。若云由根性異者。即五 性本有。豈唯新熏。又菩薩地經云。非因發心 懃修精進。有菩薩性。故知五性皆悉本有。從
本有種數數起現熏成種子名為習性。又善 戒經等解定異因云。有聲聞性。以聲聞乘而 般涅槃等。故知性別不由新熏。若由新熏方
始有者。即應云先無聲聞性。令起聲聞乘性 而依聲聞乘等。既不作是說。明非新生亦非 小教。故唯新起理教相違。然大集等說熏有
者。據習種說。非性種姓。若言性種姓者。是真 如理。非行性者。下當顯示。略遣四迷。餘可例 准。
破定教時二
[0410b18] 有義。深密前明。涅槃後說。三七日後四諦法 輪。別立教時。四十年後最大法輪。因何不許 更立教時。又大乘異小乘。後說大乘立教時。
一乘異三乘。後說一乘。因何不許別立教時。 故依深密。立初三。法華一乘為第四。涅槃佛 性為第五時。此亦不然。有多過失。且轉四諦。
後立教時。是佛世尊之所說。一乘第四佛性 第五。經中不判是誰說。若以義別立教五時。 經經說義皆有意別。只如無量壽經。勸往西
方隨願往生。即隨何淨剎。彌勒上生令生知 足。或觀虛空藏。或復觀普賢等。即應教時有 多。非三五時。即涅槃經或於一時在恒河岸
等。既非定時。故不可取。故說五時。非是佛 教。又如法華第二信解品中。廣立三時。初云。 我等居僧之首。自謂已得涅槃。初時教。又云。
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但念空無相。 於菩薩法心無喜樂。此第二時。深自慶幸獲 大善利。法王大寶不求自得。此第三時。偈
頌之中三時更顯。推同深密。如何違教別立 五時。故為大過。又云。無量義經為小乘中乘 大乘時別。此開出中乘。合大為一。此亦非理。
所以者何。是無量義經初云。自從如來得道 已來四十餘年。常為眾生演說諸法。乃至不 出不沒。若有聞者。或得煗頂忍世第一法四
果辟支佛。發菩提心登於十地。不分三乘。又 云。我起樹王詣波羅奈鹿野園中。為阿若拘 隣等五人轉四諦。亦說諸法。乃至念念生滅。
中間於此及以處處。為諸比丘并眾菩薩。說 十二緣六波羅蜜。乃至云。今復於此演說大 乘無量義經。乃至念念生滅。不云中間。唯
為辟支佛。亦云為并眾菩薩故。後不說云。今 復於此唯為菩薩。又云。善男子初說四諦。為 求聲聞人。而八億諸天來下聽法發菩提心。
中於處處演說甚深十二因緣為求辟支佛 人。而無量眾生發菩提心。或住聲聞。次說方 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演說菩薩
歷劫修行。而百千比丘萬億人天無量眾生 得須陀洹果。乃至得阿羅漢。住辟支佛因 緣法中。演說十二因緣。云為辟支。但有發
菩提心或住聲聞。無發緣覺心及證緣覺果。 次說方等。乃得聲聞果。及住辟支佛因緣法 中。不云為菩薩。判云。無量義經為小乘中乘
大乘時別。開出中乘。合大乘為一。以此為三 時。從何准定。若云既說大教。何非大乘。若爾 深密亦說大教。何云三乘。又縱為三。終無說
五。亦不限定年月前後。又云。今就乘性說五 時者。謂小乘大乘三乘一乘一性。此五時教 後兼前義。前無兼後。然法華經立在深密
後。涅槃更在法華後。說深密既在於前。如何 預斷後教故。以淺深次第定為五時。第四 第五時非深密教第三時攝。此亦不然。三七
日後。方趣鹿園。說四諦教。始度五人。第二七 日。即說十地。不起道樹。授提謂記。當得作 佛。號曰齊成。如何定判最先說小。又復一
乘即是大乘。勝鬘經云。聲聞緣覺乘皆入大 乘。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得 一乘者得阿耨菩提。於第二時。判說大乘。
一乘即大收合。在第二時。如何為第四。若云 深密是說三乘時者。為通三乘藏攝名三乘 教。為說有乘三名三乘教時。若許深密通三
乘攝。違於正理。今古共許是大乘藏。若云說 有三乘名三乘時。法華亦爾。前後俱云。為求 聲聞等。若云不同。如前已非。故不可說法華
一乘為第四時。涅槃亦云。於此經中。或說一 乘。或說三乘。又復一性即佛性。佛性即真 如。勝鬘經。如來藏經。不增不減經。法界體性
經。如來智印經。聖善住天子所問經。諸法無 行經。文殊師利問法身經等。皆廣明如來藏 佛性法身一切生有。如今者云第五時說於
佛性。勝鬘經云。末利夫人信法未久。明在於 前。如來藏經。准菩提流支云。佛成道後第十 年說。佛性論寶性論。皆依此經及解深密無
上依經。廣明佛性。不依涅槃明佛性義。如何 定判於涅槃時始明一切悉有佛性。將勝鬘經 等及佛性論等為第五時。若以涅槃在深密
後。不得預斷為第三時者。如何自引云。或有 前經密說後義。如智論說。又華嚴及在說四 諦前。云何無量義經斷為第三時說。若云據
義類說不據前後。深密亦爾。何獨不信。故約 前後判為五時。但嬰兒慧。智者不許。又云。 法華三時與深密別。此亦不爾。二經明時。義
意不別。法華第二云。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 輪。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且對權實以說 二時。隱第二時。信解品偈頌云。佛亦如是。知
我樂小。未曾說言汝等作佛。而說我等得諸 無漏。成就小乘。聲聞弟子。此聞有教。佛勅我 等。說最上道。乃至云。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
化眾生。都無欣樂。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 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等。此聞空教。乃至 云。我等今日得未曾有。非先所望。而今自得。
如彼窮子得無量寶等。此聞非空有教也。長 行之中經文亦具。又云。深密存二滅一。法 華破二滅一。以此不同者。如前已破。涅槃
經亦爾。如第二明醫師喻中。初總教服乳。喻 有教。次教總斷。喻說空教。後有宜不宜服。 喻非空有。此對外道執皆有我。為破此有令
入人空。且密說人空。義顯為小初說法有。 次破法有。密說法空。涅槃會中。方為顯說。除 外道執有故說空。除聲聞執空故說有。以明
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常等故非空。合第 三時。何名第五。又若涅槃明有佛性。五乘根 性皆趣佛果故。第五時者。何故須跋陀羅聞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齊得作佛。何不發大心 而取羅漢果。故如深密判。屬第三普為發趣 一切乘者。為真了義。審細研尋。義更明顯。解
此大綱。五門長掩。故不別門。別門對片。又 云。教有五時。五門分辨。一次第有殊。二得名 有異。三述益不等。四述時不同。五說法有別。
言次第殊者。三乘在一乘前。佛性居一乘後。 大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