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ming Ji (Collection on the Propagation and Clarification of Buddhism) 弘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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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第九梁楊都建初寺釋僧祐律師撰
* 大梁皇帝立神明成佛義記 (并吳興沈績作序注)
* 蕭琛難范縝神滅論
* 曹思文難范縝神滅論 (并二啟詔答)
大梁皇帝立神明成佛義記 (吳興沈績作序注)
[0054a09] 夫神道冥默。宣尼固已絕言。心數理妙。柱史 又所未說。聖非智不周近情難用語遠故也。 是以先代玄儒談遺宿業。後世通辯亦論滯
來身。非夫天下之極慮。何得而詳焉。故惑者 聞識神不斷。而全謂之常。聞心念不常而全 謂之斷。云斷則迷其性常。云常則惑其用斷。
惑其用斷惑。因用疑本謂在本可滅。因本 疑用謂在用弗移。莫能精求。互起偏執。乃使 天然覺性自沒。浮談。
[0054a18] 聖主稟以玄符御茲大寶覺。先天垂則觀民 設化。將恐支離詭辯搆義橫流。微敘繁絲伊 誰能振。釋教遺文其將喪矣。是以著斯雅論。
以弘至典績。早念身空栖心內教。每餐法音 用忘寢食。而闇情難曉觸理多疑。至於佛性 大義頓迷心路。既天詰遠流預同撫覿。萬
夜獲開千昏永曙。分除之疑朗然俱徹。竊惟 事與理亨無物不識。用隨道合奚心不辯。故 行雲徘徊猶感美音之和。游魚踴躍尚賞清
絲之韻。況以入神之妙發自天衷。此臣所以 舞之蹈之而不能自己者也。敢以膚受謹為 注釋。豈伊錐管用窮天奧。庶幾固惑所以釋 焉。夫涉行本乎立信
(臣績曰。夫愚心闇必發大明。明不欻起。起必由行。 行不自修。修必由信。信者憑師仗理無違之心也。故五根以一信為本。四信以不違為宗。宗信既立。
萬善自行。行善造果。謂之行也) 信立由乎正解 (臣績曰。夫邪正不辯將何取信。故立 信之本資乎正解) 解正則外邪莫擾 (臣績曰。一心正則萬邪滅矣。是
知內懷正見則外邪莫動) 信立則內識無疑 (臣績曰識者心也故成實論云心意識體 一而異名心既信矣將何疑乎) 然信解所依其宗有在 (臣績曰。依者憑也。夫
安心有本則枝行自從。有本之言顯乎下句) 何者源神明以不斷為 精。精神必歸妙果 (臣績曰。神而有盡寧謂神乎。故經云吾見死者形壞體化而神不
滅。隨行善惡。禍福自追。此即不滅斷之義也。若化同草木則豈精乎。以其不斷故終歸妙極。憑心此 地則觸理皆明。明於眾理何行不成。信解之宗此之謂也)
妙果體極。常住精神 不免無常 (臣績曰。妙果明理已足。所以體唯極常精神。涉行未滿故之不免遷變也) 無 常者。前滅後生剎那不住者也
(臣績曰。剎那是天竺國音。迅速之極 名也。生而即滅寧有住乎。故淨名歎曰。比丘即時生老滅矣) 若心用心於攀緣 前識必異後者。斯則與境俱往。誰成佛乎
(臣績曰。夫心隨境動是其外用。後雖續前終非實論故知神識之性湛然不移。湛然不移故終歸於妙果也) 經云心為正因終成佛果
(臣績曰略語佛因其義有二。一曰緣因。二曰正 因。緣者萬善是也。正者神識是也。萬善有助發之功故曰緣因神識是其正本。故曰正因。既云終成佛果斯驗 不斷明矣)
又言。若無明轉則變成明。案此經意理 如可求。何者夫心為用本。本一而用殊。殊 用自有興廢。一本之性不移 (臣績曰陶汰塵穢本識則明明闇相易謂
之變也。若前去後來非之謂也) 一本者。即無明神明也 (臣績曰。 神明本闇即。故以無明為因) 尋無明之稱非太虛之目。土石 無情豈無明之謂
(臣績曰。夫別了善惡匪心不知。明審是非。匪情莫識。太虛無情 故。不明愚智。土石無心寧辯解惑。故知解惑存乎有心愚智在乎有識既謂無明則義在矣) 故
知識慮應明體不免惑。惑慮不知故曰無明 (臣績曰。明為本性。所以應明識染外塵故內不免惑惑而不了乃謂無明。因斯致稱。豈旨空也哉) 而無
明體上有生有滅。生滅是其異用。無明心義 不改 (臣績曰。既有其體便有其用。語用非體。論體非用。用有興廢。體無生滅) 將恐見其 用異。便謂心隨境滅
(臣績曰惑者迷其體用故不斷猜。何者夫體之與用不 離不即離體無用。故云。不離用義非體。故云。不即見其不離而迷其不即迷其不即。便謂心隨境滅也)
故繼無明。名下加以住地之目。此顯無明即 是神明。神明性不遷也 (臣績曰。無明係以住地。蓋是斥其迷識。而抱惑 之徒未曾喻也)
何以知然。如前心作無間重惡。後識 起非想妙善。善惡之理大懸。而前後相去甚 逈。斯用果無一本安得如此相續 (臣績曰。不有一本則用無
所依。而惑者見其類續為一。故舉大善斥其相續之迷也) 是知前惡自滅 惑識不移。後善雖生闇心莫改 (臣績曰。未嘗以善惡生滅虧其本 也)
故經言。若與煩惱諸結俱者。名為無明。若 與一切善法俱者。名之為明。豈非心識性一 隨緣異乎
(臣績曰。若善惡互起豈謂俱乎。而恒對其言而常迷其旨。故舉此要文以曉群惑 也) 故知生滅遷變酬於往因。善惡交謝生乎 現境
(臣績曰。生滅因於本業非現境使之然。善惡生於今境非本業令其爾) 而心為 其本。未曾異矣 (臣績曰。雖復用由不同。其體莫異也) 以其用本不
斷故。成佛之理皎然。隨境遷謝故。生死可盡 明矣 (臣績曰。成佛皎然扶其本也。生死可盡由其用也。若用而無本則滅而不成。若本而無用則成 無所滅矣) 。
難神滅論 (序)
蕭琛
[0054c22] 內兄范子真著神滅論。以明無佛。自謂辯摧 眾口日服千人。予意猶有惑焉。聊欲薄其稽 疑。詢其未悟。論至今所持者形神。所訟者精
理。若乃春秋孝享為之宗廟。則以為聖人神 道設教立禮防愚。杜伯關弓伯有被介。復謂 天地之間自有怪物。非人死為鬼。如此便不
得。詰以詩書校以往事。唯可於形神之中。 辯其離合。脫形神一體存滅罔異。則范子 奮揚蹈厲金湯邈然。如靈質分途興毀區別。
則予剋敵得俊。能事畢矣。又予雖明有佛而 體佛不與俗同爾。兼陳本意係之論左焉。
神滅論 (問答者論本客主之辭也難者今之所問)
[0055a10] 問曰。子云神滅。何以知其滅耶。
[0055a11] 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則神存。 形謝則神滅也。
[0055a13] 問曰。形者。無知之稱。神者。有知之名。知與 無知即事有異。神之與形理不容。一形神相 即非所聞也。
[0055a16] 答曰。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是則形稱 其質。神言其用。形之與神不得相異。
[0055a18] 難曰。今論形神合體則應有不離之證。而直 云神即形形即神。形之與神不得相異。此辯 而無徵有乖篤喻矣。子今據夢以驗形神不
得共體。當人寢時其形是無知之物。而有見 焉。此神遊之所接也。神不孤立必憑形器。猶 人不露處須有居室。但形器是穢闇之質。居
室是蔽塞之地。神反形內則其識微惛惛。故 以見為夢。人歸室中則其神暫壅壅。故以明 為昧。夫人或夢上騰玄虛遠適萬里。若非神
行便是形往耶。形既不往神又不離。復焉 得如此。若謂是想所見者。及其安寐身似僵 木氣。若寒灰呼之不聞。撫之無覺即云神與
形均則是表裏俱勌。既不外接聲音。寧能內 興思想。此即形靜神馳斷可知矣。又疑凡所 夢者。或反中詭遇
(趙簡子。夢童子裸歌可吳入鄒。晉小臣夢負公登天而負公出諸 廁是也) 或理所不容 (呂齮。夢射月中之。吳后。夢腸出繞閶門之類是也) 或先覺未兆
(呂姜夢天。名其子曰虞。曹人夢眾君子謀欲士曹之類是) 或 假借象類 (蔡茂禾失為秩。王濬夢三刀為州之類是也) 或即事所無 (胡人
夢舟。越人夢騎之類是也) 或乍驗乍否 (殷宗夢得傳說。漢文夢獲鄧通驗也。否事眾多不復 具載也) 此皆神化茫眇幽明不。測易以約通難
用理。檢不許以神遊必宜求諸形。內恐塊爾 潛靈外絕覲。覿雖復扶以六夢濟以想因。理 亦不得然也。
[0055b12] 問曰。神故非質。形故非用。不得為異其義安 在。
[0055b14] 答曰。名殊而體一也。
[0055b15] 問曰。名既已殊。體何得一。
[0055b16] 答曰。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刀。形之於用猶 刀之於利。利之名非刀也。刀之名非利也。 然而捨利無刃捨刀無利。未聞刀沒而利存。
豈容形亡而神在也。
[0055b20] 難曰。夫刀之有利砥礪之功。故能水截蛟 螭。陸斷兕虎。若窮利盡用必摧其鋒鍔。化成 鈍刃。如此則利滅而刀存。即是神亡而形
在。何云捨利無刃。名殊而體一耶。刀利既 不俱滅。形神則不共亡。雖能近取於譬理實 乖矣。
[0055b26] 問曰。刀之與利或如來說形之與神其義不 然。何以言之。木之質無知也。人之質有知也。 人既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豈非木有
其一人有其二耶。
[0055c02] 答曰。異哉言乎。人若有如木之質以為形。又 有異木之知以為神。則可如來論也。今人之 質質有知也。木之質質無知也。人之質非木
質也。木之質非人質也。安在有如木之質。 而復有異木之知。
[0055c07] 問曰。人之質所以異木質者。以其有知耳。人 而無知與木何異。
[0055c09] 答曰。人無無知之質。猶木無有知之形。
[0055c10] 問曰。死者之形骸豈非無知之質耶。
[0055c11] 答曰。是無知之質也。
[0055c12] 問曰。若然者人果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 知矣。
[0055c14] 答曰。死者有如木之質。而無異木之知。生者 有異木之知。而無如木之質。
[0055c16] 問曰。死者之骨骸非生者之形骸耶。
[0055c17] 答曰。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區已革 矣。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骸哉。
[0055c19] 問曰。若生者之形骸非死者之骨骸。死者之 骨骸則應不由生者之形骸。不由生者之形 骸。則此骨骸從何而至。
[0055c22] 答曰。是生者之形骸變為死者之骨骸也。
[0055c23] 問曰。生者之形骸雖變為死者之骨骸。豈不 因生而有死。則知死體猶生體也。
[0055c25] 答曰。如因榮木變為枯木。枯木之質寧是榮 木之體。
[0055c27] 問曰。榮體變為枯體。枯體即是榮體。如絲體 變為縷體。縷體即是絲體。有何咎焉。
[0055c29] 答曰。若枯即是榮。榮即是枯。則應榮時凋 零枯時結實。又榮木不應變為枯木。以榮即 是枯故。枯無所復變也。又榮枯是一何不先
枯後榮。要先榮後枯何耶。絲縷同時不得為 喻。
[0056a05] 問曰。生形之謝便應豁然都盡。何故方受死 形綿歷未已耶。
[0056a07] 答曰。生滅之體要有其次故也。夫欻而生 者。必欻而滅。漸而生者。必漸而滅。欻而生 者。飄驟是也。漸而生者。動植是也。有欻有漸
物之理也。
[0056a11] 難曰。論云。人之質有知也。木之質無知也。豈 不以人識涼燠知痛癢。養之則生。傷之則死 耶。夫木亦然矣。當春則榮。在秋則悴。樹之
必生拔之必死。何謂無知。今人之質猶如木 也。神留則形立。神去則形廢。立也即是榮木。 廢也即是枯木。子何以辯。此非神知而謂質
有知乎。凡萬有皆以神知無以質知者也。但 草木昆蟲之性。裁覺榮悴生死。生民之識則 通安危利害。何謂非有如木之質以為形。又
有異木之知以為神耶。此則形神有二居可 別也。但木稟陰陽之偏風。人含一靈之精 照。其識或同。其神則異矣。骨骸形骸之論
死生授受之說。義既前定。事又不經。安用曲 辯哉。
[0056a25] 問曰。形即神者手等亦是神耶。
[0056a26] 答曰。皆是神分。
[0056a27] 問曰。若皆是神分神應能慮。手等亦應能慮 也。
[0056a29] 答曰。手等有痛癢之知。而無是非之慮。
[0056b01] 問曰。知之與慮為一為異。
[0056b02] 答曰。知即是慮。淺則為知。深則為慮。
[0056b03] 問曰。若爾應有二慮。慮既有二。神有二乎。
[0056b04] 答曰。人體唯一。神何得二。
[0056b05] 問曰。若不得二安有痛癢之知而復有是非 之慮。
[0056b07] 答曰。如手足雖異總為一人。是非痛癢雖復 有異。亦總為一神矣。
[0056b09] 問曰。是非之慮不關手足。當關何也。
[0056b10] 答曰。是非之慮心器所主。
[0056b11] 問曰。心器是五藏之心非耶。
[0056b12] 答曰。是也。
[0056b13] 問曰。五藏有何殊別。而心獨有是非之慮。
[0056b14] 答曰。七竅亦復何殊。而司用不均何也。
[0056b15] 問曰。慮思無方。何以知是心器所主。
[0056b16] 答曰。心病則思乖。是以知心為慮本。
[0056b17] 問曰。何知不寄在眼等分中耶。
[0056b18] 答曰。若慮可寄於眼分。眼何故不寄於耳分 也。
[0056b20] 問曰。慮體無本故可寄之於眼分。眼自有本。 不假寄於他分。
[0056b22] 答曰。眼何故有本而慮無本。苟無本於我形。 而可遍寄於異地。亦可張甲之情。寄王乙之 軀。李丙之性。託趙丁之體。然乎哉。不然也。
[0056b25] 難曰。論云。形神不殊手等皆是神分。此則神 以形為體。體全即神全。體傷即佛缺矣。神者 何。識慮也。今人或斷手足殘肌膚。而智思不
亂。猶孫臏刖趾兵略愈明。盧浮解腕儒道方 謐。此神與形離。形傷神不害之切證也。但神 任智以役物。託器以通照。視聽香味各有所
憑。而思識歸乎心器。譬如人之有宅東閣延 賢。南軒引景。北牖招風。西櫺映月。主人端 居中霤以收四事之用焉。若如來論口鼻耳
目各有神分。一目病即視神毀。二目應俱盲 矣。一耳疾即聽神傷。兩耳俱應聾矣。今則 不然。是知神以為器非以為體也。
[0056c08] 又云。心為慮本慮不可寄之他分。若在於口 眼耳鼻。斯論然也。若在於他心則不然矣。耳 鼻雖共此體。不可以相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