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 Jin Wenji 鐔津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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鐔津文集卷第十六藤州鐔津東山沙門契嵩撰
非韓下
第十四
[0732c18] 韓子為贈絳州刺史馬彙之行狀曰。司徒公 之薨也。刺臂血書佛經千餘言。期以報德。又 曰。其居喪有過人行。又曰。愈既世通家詳聞
其世系事業。從少府請。掇其大者為行狀。託 立言之君子而圖其不朽焉。馬彙者蓋北平 郡王司徒馬遂之長子也。司徒公之薨者。乃
其在父之喪也。刺臂出血書佛經者。在韓子 當辯。乃從而稱之。韓子殆始識知乎佛經歟。 夫父母之德昊天罔極。而孰可報之。今曰期
以報德。韓子其乃知佛之法有所至乎。曰其 居喪有過人行。是亦高其能行佛之事也。曰 掇其大者以為行狀託立言之君子而圖其不
朽焉者。韓子亦欲人皆勸而從事于佛乎。吾 考韓子為行狀時。其年已三十四五。立朝近 作博士御史矣。韓子自謂。素讀書著文。其楊
墨釋老之學無所入其心。至此乃善彙為佛 氏之事。豈韓子既壯。精神明盛。始見道理。 迺覺佛說之為至耶。其後之雖稍辯佛 (如辨佛骨事也)
將外專儒以護其名。而內終默重其道妙乎。 不然何徹至老以道理與大顛相善之殷勤而 如彼也。夫佛乃人之至大者也。其可毀乎毀
之適足以自損。於佛何所傷也。雖然原道先 擯佛。何其太過。而行狀推佛。何其專也歟。韓 子固亦不恒其德矣
(注韓子為進學解。謂其陽斥佛老矣故其作原道最在前) 。
第十五
[0733a14] 余讀唐書見其為韓子與李紳爭臺參移牒往 來論臺府事體。而見愈之性愎訐言詞不遜 大喧物論。及視韓子論京尹不臺參答友人
書而其氣躁言厲爭之也。噫韓李皆唐之名 臣。何其行事之際乃若此。唐之典故御史臺 則掌持邦國刑憲典章。以肅正其朝廷也。京
兆府雖所管神州畿縣。其實乃一大州牧之 事體耳。以其臺府較則臺重於府矣。韓乃兼 御史大夫。李正中丞。然大夫固高於中丞而
韓李互有其輕重也。此所以發其諍端矣。韓 子見幾初當避而讓之可也。不然姑從朝廷 之舊儀。何乃使之輒爭。春秋時滕侯薛侯朝
魯而爭長。孔子惡其無禮書之。遺左丘明而 發其微旨。聖人豈不因前而戒後乎。紳愈縱 不能見幾稍悟。豈不念春秋之法而懼之耶。
然李氏吾不論也。韓子自謂專儒。毅然欲為 聖人之徒。是亦知儒有爵位相先者。久相待 遠相致者。在醜夷不爭者。又曰。君子矜而不
爭者。韓子與公垂平生相善。始公垂舉進士 時。韓子乃以書稱其才而薦諸陸員外者。及 此正可推讓以顧前好乃反爭之。喧譁于朝
廷。而韓子儒之行何有。故舊之道安在。使 後學當何以取法。假令朝廷優於韓子。詔獨 免其臺參。韓子自當以不敢虧朝廷之令式。
固宜讓第恭其禮貌日趨於臺參。彼李紳識 者。豈不媿且伏也。彼欲嫁禍于二人者。豈不 沮其姦計而自悔。豈不歸厚德稱長者於韓
子耶。是豈獨當時感媿乎逢吉而已矣。亦垂 于後世士大夫之法也。惜乎不能行諸以成 就其德。豈韓子力不足而識不至耶。昔廉頗
不伏其位。居藺相如之下。宣言欲辱之。而相 如至每朝時嘗稱疾。不欲與頗爭列。余嘗愛 相如有器識臨事守大體。太史公謂退讓頗
名重丘山。宜其有重名也。較此其賢於韓子 遠矣。漢孝景之時。竇嬰與田蚡交毀而相爭 朝。既出而武安侯怒御史大夫韓安國不專
助己。安國因責蚡曰。夫魏其毀君。君當免冠 解印綬而歸可。曰臣幸得待罪。固非其任。魏 其言皆是也。如此則上必多君有讓德。今人
毀君。君亦毀之。譬如賈竪女子爭言。何其無 大體也。韓子當時雖幸無御史之責。今其垂 之史書而取笑萬世之識者。其又甚於安國 之讓也。慎之哉。慎之哉。
第十六
[0733b29] 韓子為鱷魚文與魚。而告之世。謂鱷魚因之 而逝。吾以為不然。鱷魚乃昆蟲無知之物者 也。豈能辨韓子之文耶。然使韓子有誠必能
感動於物以誠即已。何必文乎。文者聖人所 以待人者也。遺蟲魚以文。不亦賤乎。人哉文 之。其人猶有所不知況昆蟲歟。謂鱷魚去之。
吾恐其未然。唐書雖稱之。亦史氏之不辨也。
第十七
[0733c08] 韓子與孟簡尚書書曰。來示云。有人傳愈近 少奉釋氏者。傳者之妄也。潮州時有一老僧 號大顛。頗聰明識道理實能外形骸以理自
勝。不為事物侵亂。要自以為難得。因與往 來。及祭神至海上。遂造其廬。及來袁州留衣 與之別。乃人之情。非崇信其法求福田利益
也。噫韓子雖強為之言務欲自掩。豈覺其言 愈多而其迹愈見。韓子謂大顛實能外形骸 而以理自勝不為事物侵亂也者。韓子雖謂
人情且爾。亦何免己信其法也矣。夫佛教至 論乎福田利益者。正以順理為福。得性如法 不為外物所惑。為最利益也。韓子與大顛游。
其預談理論性。已廁其福田利益矣。韓子何 不思以為感。乃復云云。吾少時讀大顛禪師 書見其謂。韓子嘗問大顛曰。云何為道。大
顛即默然良久。韓子未及諭旨。其弟子三平 者遂擊其床大顛顧謂三平何為。三平曰。先 以定動後以智拔。韓子即曰。愈雖問道於師。
乃在此上人處得入。遂拜之。以斯驗韓子所 謂以理自勝者是也。韓子雖巧說多端欲護 其儒名。亦何以逃識者之所見笑耶。大凡事
不知即已。不信即休。烏有知其道之如此。信 其徒之如是。而反排其師忍毀其法。君子處 心豈當然乎。大顛者佛之弟子也。佛者大顛
之師也。夫弟子之道。固從其師之所得也。 韓子善其弟子之道。而必斥其師。猶重人子 孫之義方而輕其祖禰。孰謂韓子知禮乎。又
曰。積善積惡殃慶各自以其類至。何有去聖 人之道。捨先王之法。而從夷狄之教以求福 利也。此韓子未之思也。夫聖人之道善而已
矣。先王之法治而已矣。佛以五戒勸世。豈欲 其亂耶。佛以十善導人。豈欲其惡乎。書曰。為 善不同。同歸于治。是豈不然哉。若其教人
解情妄捐身世。修潔乎神明。此乃吾佛大聖 人之大觀。治其大患以神道設教者也。其為 善抑又至矣深矣。廣大悉備矣。不可以世道
輒較也。孔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 莫也。義之與比。義也者理也。謂君子理當 即與不專此不蔑彼。韓子徒見佛教之迹。不
睹乎佛教聖人之所以為教之理。宜其苟排 佛老也。文中子曰。觀極讜議知佛教可以一 矣。此固韓子之不知也。又曰。且彼佛者果
何人哉。其行事類君子耶小人耶。若君子也。 必不妄加禍於守道之人。如小人也。其身已 死其鬼不靈云云。此乃韓子疑之之甚也。既
未決其類君子小人。烏可輒便毀佛耶。其閭 巷凡庸之人最為無識。欲相詬辱也。猶知先 探彼所短果可罵者。乃始罵而揚之。今韓子
疑佛。未辨其類。君子之長小人之短。便酷詆 之。不亦暴而妄乎哉。幾不若彼閭巷之人 為意之審也。謂佛為大聖人。猶不足以盡佛。
況君子小人耶。雖古今愚鄙之人。皆知佛非 可類夫君子小人。而韓子獨以君子小人類 佛。又況疑之而自不決乎。誠可笑也。又曰。
天地神祇昭布森列。非可誣也。又肯令其鬼 行胸臆作威福於其間哉。夫天地神祇誠不 可誣。固如韓子之言。但其欲賴天地神祇不
令鬼作威福。此又韓子識理不至也。苟自知 其所知詣理。理當斥斥之。理不當斥則不斥。 知明則不待外助。理當則天地自順。吾輩於
事是非抑揚。特資此矣。不類韓子外引神祇 以為呪矢而賴之也。易曰。先天而天弗違。後 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況於人乎。況於鬼神 乎。韓子之徒。何嘗彷 彿
見乎聖人之心耶。劉 昀唐書謂。韓輩抵排佛老於道未弘誠不私 也。史臣之是非不謬也矣。
第十八
[0734b17] 昔陽城以處士被詔遷諫議大夫。久之其諫 爭未見。眾皆以虛名譏城。謂其忝也。而韓 子遂作諫臣論非之。其意亦以城既處諫官。
而使天下不聞其諫爭之言。豈有道之士所 為乎。逮城出守道州。以善政聞。而韓子為序 送太學生何堅還城之州。又特賢城所治為 有道之國。特比漢之黃 覇
為頴川時。感鳳鳥 集鳴之賀。余小時視此二說。怪韓子議論不 定。而是非相反。夫是必是之。非必非之。何其 前後混惑如此。古今所論。謂聖賢正以其能
知人於未名之間。見事於未然之時也。昔王 濬 有大志。其未效之時。人皆笑之。唯羊叔 子謂其必堪大事。而善待之。而 濬 果立功於
晉。唐征淮西之時。李光顏初碌碌於行伍。人 未之識。獨裴中立稱其才於憲宗。不數日奏 光顏能大破賊兵。晉時戴睎少有才惠。人皆
許以有遠政。唯嵇侍中謂其必不成器。其後 睎果以無行被斥。故唐晉書稱其知人。而稽 羊裴晉公三君子之美。灼灼然照萬世矣。韓
子賢者。其識鑒人物固宜如此也。使賢城果 賢。方其諫爭未有所聞之時。韓子當推之以 質眾人之相譏。豈前既不賢。其後因時之所
美。而隨又賢之。若是則韓子稱其有道無道。 是皆因人乃爾。豈韓子能自知之耶。余視唐 書。見陽子素君子人也。非其賢為太守而不
賢於諫官。乃韓子自不知陽耳。韓子謂。亢宗 居諫官之職。而欲守處士之志。乃引易蠱之 上九與蹇之六二交辭。以折其行事。此陽氏
居官。自有王臣謇謇之意。而韓子不見。按唐 書。正 (避後諱) 元之初。諫官紛紛競言。事細碎者 無不聞達。天子益厭苦之。然當此亢宗自山
林以有道詔為諫列。固宜相時而發。烏可如 他諫臣齗齗遽騁口舌以重人主厭惡。詳亢 宗在官而人不見其諫爭者。非不言也。蓋用
禮五諫之義。而其所發微直自有次序。不可 得而輒見。其五諫也者。曰諷。曰順。曰闚。曰 指。曰陷也。諷諫者。謂知禍患之萌而諷告之
也。順諫者。謂出詞遜順不逆君心。闚諫者。謂 視君顏色而諫。指諫者。謂質指其事而諫。陷 諫者。謂言國之害而忘生為君也。然其事未
至亡國大害於政。則未可以指陷也。指陷謂 言直而氣厲。激怒於人主。失身多而濟事少 也。魏文正曰。臣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
為忠臣。忠臣縱殺身有直諫之名。而不益其 事。更彰君之惡。若是則諷諫果優隱於直諫。 直諫豈不為不得已而用之耶。故古之聖賢
多尚諷諫。孔子曰。吾從其諷諫乎。禮曰。為人 臣之禮不顯諫。又曰。事君欲諫而不欲陳。此 豈不然乎。陽子蓋如此之謂也。及裴延齡輩
用事。邪人為黨。傾覆宰相。大害國政。亢宗不 得已。遂與王仲舒伏閣下。一疏論其姦邪。天 子果怒欲加罪誅城。會順宗適在東宮。解救
僅免。然城諫爭法。經緊緩乃隨其事宜。始城 與其二弟日夕痛飲。客苟有造城欲問其所 以。城知其意即坐客強之以酒醉客。欲其不
暇發語。此足見陽子居官其意有在。雖尋常 之士。亦可以揣知陽子之意。韓子何其特昧 而遽作論譊譊。輒引尚書君陳之詞而曰。若
書所謂則大臣宰相之事。非陽子之所宜行 也。是又韓子不知經也。若君陳曰。爾有嘉謨 嘉猷則入告爾后于內。爾乃順之于外。曰斯
謨斯猷維我后之德也。嗚呼臣人咸若時惟 良顯哉。其所以嗚呼也者。蓋慨嘆凡臣於人 者咸皆順行此入告順外之道。豈不為良臣
大能昭顯其君之德也。孔安國傳之亦然也。 如此則入則諫其君。出不使外人知者。何獨 在大臣宰相者乃得行之耶。陽子立朝為諫
議大夫。其位豈甚下。其官豈甚小。入則諫出 則不使人知。豈不宜其所行。孰謂不可耶。夫 諫爭自古罕有得其所者。漢之善諫者袁盎
汲黯。而言事尚忤觸人主所不陷其身者。賴 文武賢主而納諫。其後薛廣德朱雲劉輔輩。 激怒天子又其甚矣。方陽氏之諫爭。師經有
法。在韓子固當推之以教後世可也。更沮之。 謬論如此。不亦易乎。
第十九
[0735b06] 韓子讀墨謂。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 不相用不足為孔墨。及與孟簡書。乃曰。二帝 三王群聖之道大壞。後之學者無所尋逐。以
至於今泯泯也。其禍出於楊墨肆行而莫之 禁故也。韓子何其言之反覆如此。惑人而無 準也。
第二十
[0735b13] 韓子序送高閒曰。今閒師浮屠氏。一死生解 外繆。是其為心。必泊然無所起。其於世必淡 然無所嗜。韓子為此說。似知佛之法真奧有
益人之性命焉。夫一死生者。謂死猶生也。生 猶死也。在理若無其生死者也。既見其理不 死不生。則其人不貪生不惡死也。夫解外謬
者。自其性理之外男女情污嗜欲淫惑百端。 皆其謬妄也。繆妄已釋。死生既齊。故其人之 性命。乃潔靜而得其至正者也。老子曰。清
靜為天下正。斯言似之。夫性命既正。豈必在 閑輩待其死而更生為聖神為大至人耶。即 當世自真可為正人為至行既賢益賢不善必
善。而韓子不須與閑之言。其原道乃曰。絕爾 相生養之道。以求其所謂清靜寂滅也。夫清 靜寂滅者。正謂導人齊死生解外繆妄情著
之累耳。以全夫性命之正者也。韓子為書。不 復顧前後。乃遽作原道。而後生末學心不通 理。視之以謂韓子之意止乎是也。遂循手迹
以至終身。昧其性命而斐然傲佛。不識韓子 為言之不思也。就使從閑而言自閑釋氏之 所由。非欲推其道為益於世。意苟有益於世
而君子何不稱之。孔子曰。大人不倡游言。蓋 言無益於用而不言也。謂韓子聖賢之徒。安 得為無益之言耶。將韓子雖謂文人於道尚 果有所未至乎。吾不知也。
第二十一
[0735c10] 唐人余知古與歐陽生論文書。謂近世韓子 作原道。則崔豹答牛享書。作諱辯則張昭論 舊名。作毛頴傳。則袁淑大蘭王九錫。作送
窮文。則楊雄逐貧賦。作論佛骨表則劉晝諍 齊王疏。雖依倚若此愚未功過。然余生論不 足校其是否。其送窮文謂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