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ūlasarvāstivādavinayayasangraha (Genben Sapoduo Bu Lu She)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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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二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總釋學處
[0530c21] 上明由序彰說戒緣起,下述諸門指陳學 處。且一一學處有二十一門。言二十一者:一、 犯緣起處;二、能犯過人;三、所犯之罪;四、所犯
境事;五、所由煩惱;六、制戒利益;七、有犯無 犯;八、具支成犯;九、生過之因;十、釋罪名字;十 一、出罪體性;十二、可治不可治;十三、罪有遮
性;十四、作及不作;十五、方便有無;十六、重罪; 十七、輕罪;十八、共相無差;十九、出罪有異;二 十、有染無染;二十一、犯罪所由。
[0531a01] 言犯緣起處者,謂於某國某城制某學處,即 名此方為犯緣起處。
[0531a02] 言犯過人者,謂由其人 而制學處。
[0531a03] 言所犯罪者,即是身語所造之罪。
[0531a04] 言所犯境事者,總有二種:情及非情,一一 戒中隨應思察,要而言之,有六十五事,所謂 婬染事、攝取事、不忍事、求利事、住處事、
同梵行事、僧伽事、受用鄙事、受用法事、鄔波 斯迦事。 (十) 長衣事、離衣事、望滿事、因求事、受 不淨財事、臥具事、道行事、畜鉢事、求好事、取
衣事。 (二十) 受衣事、置衣事、衣事、迴他物事、病 藥所須事、違心事、出家事、門徒事、起諍事、 說法事。 (三十)
未近圓事、戒經事、壞種子事、鬼 神村事、輕毀事、違惱事、用水事、尼事、食事、詣 俗家事。 (四十) 外道事、觀軍事、結伴事、用火事、
與欲事、眠臥事、不善觀察事、染衣事、隨自 樂事、傍生事。 (五十) 戲笑事、女人事、近圓事、 壞地事、重請事、輕學處事、評論事、鬪諍事、
受請事、入聚落事。 (六十) 針筒事、床量事、衣量 事、法式事、詰問事。 (六十五)
[0531a19] 言所由煩惱者,有 其二種:一者俱生、二者緣發。隨心造業多 種不同,煩惱有異,於諸學處隨事說之,有二 十七種,所謂:
[0531a23] 貪煩惱、 瞋煩惱、 癡煩惱、 婬煩惱、 攝取 煩惱、 不忍煩惱、 求利養煩惱、 諍恨煩惱、 住處煩惱、 鄙業煩惱、
邪智煩惱、 家慳煩 惱、 求自在煩惱、 過限分煩惱、 廢闕煩惱、 待緣煩惱、 譏嫌煩惱、 覆藏煩惱、 攝受門 徒煩惱、 慢法煩惱、
無悲煩惱、 輕毀煩惱、 輕心煩惱、 不收舉煩惱、 不寂靜煩惱、 不 敬煩惱、 不忍他詰煩惱。
[0531b02] 制戒利益者,謂佛大師觀察十利制於學 處。
[0531b03] 言有犯無犯者,若故心犯戒名為有犯,異 斯無犯。
[0531b04] 言具支成犯者,隨諸學處具足支緣, 方成犯事。
[0531b05] 言生過因者,有其六種:一、由身;二、 由語;三、由心;四、由身心;五、由語心;六、由身語 心。
[0531b07] 言釋名字者,謂波羅市迦等名別不同,如 下具釋。
[0531b08] 言出罪體者,凡諸造罪皆以身語故 思為體。
[0531b09] 言可治者,謂授學人。不可治者,謂無 慚類。
[0531b10] 性謂本性是罪,遮謂因制方生。復有 釋云:「性罪唯染心中作,若遮罪者通染 不、染。」
[0531b12] 言作及不作者,作謂身語自造,不作 者謂止而事成。
[0531b13] 故心而造名有方便,無心 亦犯名無方便。
[0531b14] 言重罪者,於中差別有其六 相:一、由制故;二、由事故;三、由煩惱故;四、由 犯故;五、由人故;六、由時故。言由制者,謂因
世尊制學處故有其重罪。言由事者,如斷傍 生命得波逸底迦罪,雖眾教中罪亦不能過。 由煩惱者,謂不敬教煩惱所起故重。由犯者,
謂數數犯故重。由人者,謂不植善根稟性愚 鈍其罪遂重。由時者,謂多時覆藏其罪便重, 譬如小水以物偃之,澄積多時成大波浪, 若翻前六種是謂為輕。
[0531b23] 言共相無差者,謂性 遮學處,咸以身語心為其共相。
[0531b24] 言出罪有異 者,有其四種:一、由極重治罰,方出其罪,謂波 羅市迦;二、由處中治罰,謂僧伽伐尸沙;三、由
下治罰,謂泥薩祇迦;四、不由治罰,謂所餘罪。
[0531b28] 有染謂貪等為因,無染翻此。
[0531b28] 言犯罪所由者, 有五種因方犯於罪:一、由無羞恥性;二、由無 敬教心;三、由情懷放逸;四、由稟性癡鈍;五、由 忘失正念。
初部四波羅市迦法之一
[0531c04] 攝頌曰:
若作不淨行, 不與取斷人,
妄說上人法, 斯皆不共住。
不淨行學處第一
[0531c08] 言不淨行者,謂於十二年,苾芻僧伽未生惡 疱;入十三年,薄伽梵在佛栗氏國羯闌鐸迦 村,其羯闌鐸迦子蘇陣那,為母所教令求種
子。由婬煩惱及婬事故,佛觀十利制斯學 處。言十利者:一、為攝取僧伽;二、為僧伽極 善;三、為僧伽樂住;四、為未信者令信;五、為已
信者令增長;六、為折伏惡人;七、為懷慚者樂 住;八、為斷現法漏;九、為斷未來漏;十、為我 之淨行得久住故。言攝取僧伽者,謂於剎
帝利、婆羅門、薜舍、戍達羅等,有善男子善女 人,入正法中深生敬信,作苾芻等以成眾 故。僧伽極善者,既入善說法律之中,能令善
法極增盛故。僧伽樂住者,謂依斯善法還信 施債故。未信令信者,其未信者令生正信故。 已信令增長者,若已信者,善護自心故。折
伏惡人者,犯重之人由不護戒品,以折伏法 而驅擯故。懷慚樂住者,謂異生中極淳善人, 為令此等無有鬪諍安樂住故。斷現法漏者,
謂是現纏令不行故。斷未來漏者,謂煩惱業 種令永斷故。我之淨行當得久住者,謂如法 宣說,廣利人天,展轉相教,令佛正法久住世 故。
[0532a18] 「若復苾芻與諸苾芻同得學處,不捨學處、學 羸不自說,作不淨行兩交會法,乃至共傍 生,此苾芻亦得波羅市迦,不應共住。」
[0532a21] 言若復苾芻者,謂指犯人。苾芻有五種:一、 名字苾芻,如世間人為欲呼召男女等時, 與立名字喚作苾芻。二、自許苾芻,實非苾芻
而便自許是淨苾芻。三、由乞求故名為苾芻, 言苾芻者,是乞求義,諸乞求活命,皆名苾芻。 四、破煩惱故名曰苾芻,苾芻是破義。五、以白
四法受近圓者,名為苾芻。此中言苾芻者, 意存第五,餘之四種名同故來。
[0532a29] 又依七例聲述苾芻義:一、作者聲;二、作業 聲;三、所由聲;四、所為聲;五、所從聲;六、屬主
聲;七、所依聲。云何作者聲?誰是苾芻?謂近圓 人。作業聲者,此作何業?謂同學戒。所由聲者, 由何而得?謂由三業。所為聲者,此何所為?謂
求涅槃。所從聲者,此從何得?謂從師等。屬主 聲者,此誰近圓?謂世尊法。所依聲者,此依何 處?謂依欲界及善說法律等,是名七例。若加
呼召聲,如喚爾來苾芻,便成八轉。轉各有 三:謂一、二、多,成二十四別。
[0532b10] 又十一種事釋苾芻義:一、過去苾芻,謂已捨 學處。二、未至苾芻,謂未受學處。三、現在苾
芻,謂不捨學處。四、內,謂內斷煩惱。五、外,謂外 相攝持。六、麁,待他勸誡。七、細,能自要心,又 麁者名字等四,細者破煩惱生。八、劣,謂破冗
雜人不常不堅等。九、勝,與上相翻。十、遠,謂堪 出家人及始生樂欲。十一、近,謂正受近圓。言 與諸苾芻同得學處者,謂與苾芻所有學處
相似而得名為同得。假令先受近圓滿足百 年,所應學事與新受不殊,故言同得。言不 捨學處者,謂不對他人而為捨法。捨戒之
時,若對不解語人、或中邊互對、顛狂、意亂、 痛惱纏心、癡騃、瘂聾、熟眠、入定、非人、天等變 化傍生及諸形像,雖捨學處並不成捨。若
因顛狂痛亂所逼,於有人處作無人想、 於無人處作有人想、於無人處作無人 想、或復悶亂、或不審告住性之人,亦不成
捨。自有同得學處不捨學處等,應為四句:初、 謂苾芻愛重學處;第二、謂餘六眾并受八學 處,及諸外道,捨於學處;第三、謂是不愛重苾
芻,捨於學處;第四、謂除前相。言學羸不自說 者,對捨學處亦為四句:第一句者,捨於學處 而非學羸;第二句者,如有苾芻欲捨學處,於
苾芻事陳說難行而不自言我捨學處;第三 句,兩事俱作;第四句,二俱不為。
[0532c05] 因明捨學 之法。苾芻欲捨學處,對有智人作如是說:「具 壽存念!我某甲今捨學處;或言捨三寶、或
捨三藏、或捨阿遮利耶、或捨鄔波馱耶。」若 總、若別是則俱名捨於學處。或云:「證知我是 俗人、我是求寂、二形、扇侘、半擇迦、污苾芻尼、
作無間罪人、是外道、是趣外道者、是賊住、 是別眾人。」乃至說言:「我今與諸具壽非同 法者、非同梵行人。」並名為捨。
[0532c13] 言作不淨行 兩交會法者,有捨其學處并學羸而說,然 不作不淨行兩交會法。亦為四句:第一句者, 謂於乞食行於麁食行攝斂行,不堪忍時遂
捨學處,然持五學處不作不淨行,此是捨於 學處不作不淨行;第二句者,以不怖心、以盜 賊心,不捨學處作不淨行;第三句者,善捨學
處作不淨行;第四句者,謂樂住苾芻。
[0532c20] 言乃 至共傍生者,謂禽獸類如獼猴等。言波羅市 迦者,是極惡義,犯此罪者,極可惡故。又是他 勝義,若於此罪纔犯之時,被他淨行者所欺
勝故。又被他煩惱所摧勝故,出家近圓為除 煩惱,今破禁戒返被降伏。言不應共住者,謂 此犯人法食兩事永無其分,譬若死屍,故云
不共住。有是波羅市迦非不共住,應為四句: 第一句者,謂不還果,於他勝因所有煩惱並 降勝故,名他勝人;第二句者,謂眾與作捨置
等法治罰之人;第三句者,謂鄙惡類造顛墜 法;第四句者,住本苾芻。又釋:「若者是總相說 遍一切處,此中若聲局在苾芻,是同依釋,由 得波羅市迦顯非餘故。」
[0533a08] 言復者,是次後義,謂 最初人雖作非犯已後方犯,是故言復。言苾 芻者,謂近圓時身無障法,僧伽界分及以作
法並無過失,方得名曰善受近圓,是真苾芻。 言與者,顯共伴義,苾芻之聲,於先犯重等,亦 有此名,為欲簡別故。云苾芻同得設更重
受,雖非同得而有苾芻之名。「頗有苾芻作不 淨行,非犯波羅市迦耶?」「有。謂是先時犯重人 等。」又苾芻者,非是尼等,由其學處不同增減
異故。「若爾,尼轉根後便成苾芻,如何乃言不 同學處?」「謂由根轉,捨不共學,同苾芻故。」學者 三學:謂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此中學者意
明戒學。得者是已得義,如作羯磨未了之時, 設其有犯不成他勝。言不捨學處者,謂無捨 緣故言不捨。捨緣有四:謂捨二形、生命終、
并斷善,豈非護斷,即非同得。上同得言已彰 其義,何煩更說?不捨學言先捨後受,亦名同 得。此雖同得,非犯學者,由其捨故。然須不捨
簡別犯人,此意雙顯故,無有過。學羸不自 說者,謂於學處無力能持名曰學羸。內總不 言,故云不說。此據緣起相從故來。作不淨
行者,行謂聖道,淨即涅槃,由八正行方能證 會。作不淨行,正違彼故。不者相違義,猶如 不善及不生等。兩交會法者,女男根合名
為交會。又云兩交會者,即是兩身兩根也,據 多說之,自口下門犯他勝故。此之二句彰其 過重。有行不淨行,非兩交會;有兩交會、非不
淨行等。為簡不受學處而行婬法,不名作不 淨行。又釋於自二門名不淨行,於他處犯名 兩交會。言法者,即是持自性義,此言為簡
於夢交會無自性故。作謂故心受樂。言乃至 者,顯最鄙惡。言此苾芻者,指犯人也,既犯戒 已便非苾芻,由先形儀尚存此號。言亦得者,
非但勝犯劣亦同犯。又波羅市迦者,被非法 軍而來降伏,法王之子受敗於他,既失所尊 故名他勝,故云:「此非沙門、非釋迦子。」言不應
共住者,於現世中顯其過患,被同淨行所驅 出故,於餘學處明失利用,義皆同此。
◎
[0533b17] ◎此中犯相者,謂是苾芻於男女身大小便 道,及在口中隨入之時,有受樂意,便得本 罪。其分齊者,若於大小便道,以生支頭入
過赤皮、若在口中頭過於齒,作受樂心,咸得 本罪。於人女男、二形、半擇迦等,死活眠覺及 以入定、癡狂、心亂、痛惱所纏,於此境邊作行
婬意,以有隔入無隔、以無隔入有隔、以無 隔入無隔、以有隔入有隔,於三瘡處體無壞 損,入過分齊咸得本罪,若損壞者得窣吐羅
罪。如是應知,非人女男、二形、半擇迦等并傍 生類,事皆同爾。若彼女根兩邊全在,名為不 壞。若內若外或時爛損、或被蟲傷,名之為損。
口及下門四邊爛壞,名之為壞。與此相違,名 非損壞。若苾芻或苾芻尼等,睡眠之時、或復 被他勸其飲酒、令使惛醉被他逼時,於初中
後領受樂者,皆犯本罪。若初中後不覺知者 無犯。若不睡時被他 [夌*欠] 逼,類此應知。若以 禁呪轉變自身為傍生類、或變他身、或復不
變,共行非法,若有苾芻想者,得波羅市迦;翻 此麁罪。於腰斬者、或截頭者,二道行婬俱得 重罪。若在口中得麁罪。於身餘穴、或於齒外、
或用衣袋而裹生支、或時用草、或樺皮裹、或 皮囊盛及餘麁澁物、或內竹筒、或屈頭而內 入三瘡者,咸得麁罪。於中解身合令相著,若
見有縫得窣吐羅;不見縫者重罪。若於睡內 共他行婬,有苾芻想者重罪,異此麁罪。新生 牸象及餘死禽獸、或龍女藥叉女,行非法時
有怕怖者,咸得麁罪,由其怖時無染心故。 於母羞慚亦得麁罪,為生慚時染心不發故, 無羞慚者同得本罪。若以軟草等結作人身,
便為非人之所執御,身諸支節可愛觸生,共 此行婬咸得本罪。若但於根有軟觸者,得窣 吐羅罪。或以自足指內阿蘇羅女根、或以足
指觸他男根、或勸苾芻行不淨行、或於三處 內不動根、或以生支觸他生支、或於被割女 根、或於死女根蟲蛆已潰,行非法者皆窣吐
羅罪。或他欠呿張口之時,遂將生支內他口 中:或於露處赤體無衣,為他揩身生支遂起, 置他口內咸窣吐羅。無受樂心不得本罪。不
應如此開口欠呿,應用手遮、或以衣角掩,不 應露地赤體揩身。苾芻根長或有腰弱,便以 生支內於己口,及下瘡門,過限之時亦得本
罪。如孫陀羅難陀,內揩外泄外揩內泄、前 泄後揩或前揩後泄、或根有病內女口中,咸 得本罪。如在房中露形而臥,老女來逼,由
無樂心,此皆無犯。若似有染心得麁罪。或於 村外不閉戶眠,被他行非如上應識。凡是眠 臥皆須扂戶、或令苾芻守護、或結下裙,如阿
蘭若中得定苾芻,偶然根起樵女調弄,逼 共行非,由無染心故非犯。凡諸苾芻阿蘭若 住,若無門戶,應以柴籬而堅圍繞。非離欲人
有五因緣令生支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