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 Xian Lun 金剛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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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仙論卷第七[0844a10] 「須菩提!以要言之,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 量無邊功德」者,此是大段中第九,名為利益 分。此經所以來者,前第八段中明一切眾生
雖皆有真如佛性平等無差,要修行者見、不 修行者則不能見。上已明依此經受持讀誦 三種修行能見佛性,然猶非究竟勝行,未知
為直依此經三種修行得見佛性?為復更成 就何等勝行,有何等利益能見佛性?見佛性 時得何等果報?故今明不但依此經三種修
行能見佛性,要更依經發思修二慧、復廣修 萬行,現在能滅往罪、未來斷除二障,得此現 在未來現多種利益,方能見於佛性終剋常
果也。然前段初偈中言成就何業,今此中正 出業體有多種,故次來也。上來已廣明持此 經者,得多福德,皆是利益,何故不障利益之
名?所以此段獨得利益之稱者,然上來雖明 依此經修行有多利益,未若此段明由持經 因緣發生思修二慧,能轉過去重業現世
輕受,未來復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以有 如此多種利益,故偏名利益分也。
[0844b01] 然依此經修行乃有無量利益,且依此一段 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種以利益之義,故經 初言「以要言之」,即是略列九種章門,以明利
益也。何者為九?一者,「此經有不可思議不可 稱量無邊功德」者,論云「非餘者境界」,明此經 理深重有無邊功德,故先舉如來所說法也。
「不可思議」者,明此經所詮無為法身,是諸佛 境界故,二乘凡夫不能惻也。「不可稱量」者, 明經有大功德,不可以算數稱量諸佛大人
境界,故下句云無量功德也。
[0844b11] 二者,「此法門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 乘者說」。論名「唯依大人說,此出所為人」,明經 理既深,小根之人所不能受,唯為菩薩大根
者說、為發大乘者說,此是地前菩薩始發心 人;為最上乘者,此明不但為始發心人說,亦 為如實修行者說也。
[0844b17] 三者,依下偈論釋初偈第三句云「及希聞信 法」,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准偈中應別有第 三段經,但能信之人及所信法不異前二段
經故,義有文無。應舉不信之人形出能信之 者,但以此不信之人義通前後故不別出,即 指下第五經文中二乘外道不信者是也。
[0844b22] 四 者,「若有人受持讀誦修行此經至無量功德 聚」,論名「滿足無上界」。此明由受持此經故能 生思修二慧乃至修二種莊嚴,顯滿足法身
也。「如來悉知悉見是人」者,上第六第八段中 已明此義,今何故重明也?解云:為漸化眾生 令生信心,故處處明也。「不可思議不可稱量
無邊功德聚」者,此明持經因緣,得彼無為法 身無邊功德聚也。
[0844c02] 五者,「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三菩提」 者,論名「受持真妙法」。明此持經之人既受持 此經,則是能荷擔法身如來大菩提也。「何以
故」者,難云:何以故如來唯為大乘人說此法 門,不為小乘外道說也?故釋云「須菩提!若樂 小法者至無有是處」,明此二乘諸見外道各 執 己
解故,所以不能於此經生信;既不生信, 亦不為人說也。此一段經皆明持經利益,何 故乃舉樂小法人及以我見外道等在此中
也?欲明斯二人於此經中不能生信,既不生 信則亦不能受持讀誦如說修行,既不能受 持何能荷擔也。上第三段指不信之人,在於
第五即此文所明二乘外道人是也。「若樂小 法者」,明二乘之人心小意俠志無遠悕,聞佛 道長遠久受懃苦乃可得成,便生怯弱退轉
之心,但欲一生三生乃至六十劫,劬劬行 道,速出三界,盡分段生死,證羅漢果取灰 身之樂,故不能信也。「若有我見人見」等者,此
明外道之人恃已我見為是,更無所求,不 能信也。
[0844c22] 六者,「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者,斯一段 經,論名「尊重身得福」。敬重有此經處,勸人 天阿修羅等廣設供養,生功德也。然此起塔
勸供養處,與上勸供養處,文同而義異。上勸 起塔供養者,明眾生所以得人天修羅五欲 樂果者,由依此經修行五戒十善而得,故
所以勸起塔供養其處以酬往恩;此中復勸 於此處供養者,明依此經修行,畢竟能得無 為法身無上菩提,故勸供養如塔廟想也。
[0845a02] 七者,「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 誦此經,為人輕賤」者,論名「及遠離諸障」。此 一段經,出經之威力,明持經功德有二世利
益:一、由受持此經發思修二慧,能轉過去三 塗重業,現世輕受。二、因思修二慧故,十地行 滿,未來遠離二障,必得無上菩提也。明此
人先世非但有罪亦有福德,以過去福德因 緣今得聞此經,既聞經已,復能受持、為人演 說,得滅罪業;非但滅過去罪業,復能斷除二
障,得大菩提也。「為人輕賤」者,明持經功德 能轉三塗重業為輕。使現在為人輕賤,乃至 頭痛即滅,非謂由持經故招人輕賤報也。乘
生疑難:若此經有大威力,能轉重業為輕,罪 即消滅者;既威力如是,何故不能使罪業永 盡,乃令輕報而已?答意明此經威力實非不
能令永滅,但為行惡不信眾生亦有善惡 業報也,然不差故,但令輕受不永盡。
[0845a19] 八者,論名「復能速證法」,從「須菩提!我念過去 無量阿僧祇等至所不能及」。此一段經,明釋 迦如來自引往昔初燃燈已前未入習種性
時,供養八十四億那由他佛。雖復親承爾許 諸佛,四事供養、聽受勝法、三業利益,無空過 者,故挍量不如末世持經功德百千萬分。不
相比類,以不能速證佛果故也。有三義故所 以不如。何者?一、以如來在世修行供養不以 為難;二、所行經供養功德是取相心;三、此取
相之行既不能正感菩提,但能作其遠因。有 此三義故,不速證無上菩提,不如持經福也。
[0845b01] 九者,論名「成種種勢力,得大妙果報」。若作十 章門,分此兩句為二。從「須菩提!若善男子善 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修行此經所得功德,若
我具說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等,自此以下二 段經,明持經因緣,能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 報。此文明持經功德非但正感佛果,亦兼得
世間人王天王五欲果報也。「若我具說或有 人聞心則狂亂疑惑不信」者,若我具說持經 所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者,眾生聞則疑
惑故,但說得出世不可思議功德,不說得世 間果報也。上明行取相行者,得三界果報,受 持此經,唯得無為法身至極之果;此中復言
得世間出世間二種果報,斯言何故前後相違 不定?若得無為法身,不應復得世間天王果 報;既得人王天王報,不應復得法身果也,以
此世人現都榮位、情重王報,於中取著,便 用持經功德求於世報、不求佛果,故心狂亂 也。既狂亂,則猶豫不信。不知受持此經為
決定能得佛果、為不得?如此猶豫,故曰疑也。 此疑心迷理更起煩惱,故曰或也。然上言依 此經行無相檀波羅蜜等,能得無為法身,不
得世間果報。今此中何故云受持此經得世 間出世間人王天王等尊位勢力果報者,明 受持此經實自遠得無為法身大妙果報。所
以得世間諸王果報者,以行者修行未滿、未 成佛中間,自然得此人天傍報。如人種穀但 求果實,不悕蒿草自然得之。菩薩雖受此世
王之果而不染著,勿謂此果同於世間取相 所得實果也。
[0845c01] 「論曰:復成就何業修行」者,牒上第八段三種 修行初論本偈中第三句也。「顯彼修行業」者, 生此利益分,明此一段經。所以經文在此而
章門在上者,以前明三種聞慧是其修行,今 辨得多種利益。思修二慧亦是修行,以三慧 義勢相屬。復修行名通,義有拘瑣故,章門在
上、經釋在此。以斯經解釋方彰、修行之義 足,故言顯彼修行業也。此一段經,凡以三行 偈,作九種章門或作十章門釋此一段經。初
一偈釋前四章門,第二偈釋中四章門,第三 偈上二句釋後一章門亦得分釋二章門,下 半偈通結三偈,勸人令知也。「非餘者境界」者,
釋經中第一段,明此經理深,非凡夫二乘聞 思修慧心意識所惻,故非餘者境界也。「唯依 大人說」者,釋第二段經,明經理既深,小根之
人不能勘受,故但為菩薩大人說也。然如來 非能為菩薩說、不為小乘人說,但菩薩機根 大故所以為說,小乘之人器小心狹不勘
聞大所以不為說之,非情不平等鄙於二乘 不為說也。如日初出,光照高山,後照於下,非 曰有高下之心故然也。「及希聞信法」者,此是
釋第三段,明此經希有信者難得。經中更無 別文可釋,即指前二段經中人法,以為能信 所信人法也。「希聞」者,明凡夫二乘不聞此經,
設聞不能生信,唯菩薩能聞能信,信者難得, 故云希聞信法也。「滿足無上界」者,釋第四段 經,明持經因緣,能顯無為法身法身滿足性
也。此明滿足性,有二二十,二地菩薩分中 顯滿足性;二顯如來果頭具足現用滿足性 也。「受持真妙法」者,釋經中第五段。若受持
此經,不能尋詮會理得理亡詮,不名受持 真妙法要。受持此經,能亡詮會旨,解無為 法身,方名受持真妙法,故明受持經者,即是
荷擔如來真妙法身也。「尊重身得福」者,釋經 中第六段,明非但持經多得功德,敬重說此 經處、廣設供養亦得多福,以此處說金剛般
若、辨無為法身,供養此處即供養法身故,云 尊重也。「身時得福」者,說供養人,身得世間 出世間二種果報也。「及遠離諸障」者,釋經中
第七段,以持經功德威力,使三惡罪業現世 輕受即為消滅,亦離智障煩惱障也。「復能速 證法」者,釋經中第八段,明佛自引過去雖供
養諸佛,當爾時懷取相心,不能疾得菩提。若 能受持此經者,不近期三界有為果報故,能 速證無上菩提法也。「成種種勢力」者,釋經中
第九段,明持經功德能得世間人天中王種 種勢力果也。「得大妙果報」者,此二句釋經中 「此法門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此明非
但直得世間種種勢力果報,乃遠感出世間 極大妙果也。
[0846a22] 「此三行偈說何等義」者,論主將以長行釋偈 中九章門故,作此問生起也。「有不可思議至 不共聲聞」等,釋偈中初句也。「以為住第一大
乘者至修行勝故」,釋偈中第二句也。「以信 小乘等則不能聞此示希聞而能信法故」,釋 偈中第三句也,并釋三章門竟。「如經」以下,通 舉經來結也。
[0846a28] 「希聞者謂不可思議等文句」者, 前二章門經中有文,即此二章門經。上作第 三章門,經無別文,恐人不識故,還指上章門,
謂「不可思議」等文句也。「得不可思議等福德 至無量功德聚故」,解偈中第四句,舉經來結 也。下釋二偈五章門,一一略提經解釋,還廣 舉經,依論可知也。
[0846b06]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云何菩薩發三菩提心? 云何降伏其心」等,以下凡有十六段經文, 此是大段中第十,名為斷疑分。此所以名斷
疑者,上從第三段來已廣辨斷疑,何故不與 斷疑之名,此段所以獨得斷疑之稱也?然眾 生到側。或取著心,多聞如來說法,於一法
上起種種疑。從第三段來至第九段,此一周 說法,於菩薩眾生佛淨土等四法上次第一 遍斷疑。然各逐所明,事義不同,別立名字。雖
復斷疑,而不名斷疑分。自此以下還提上經, 其文略同,而疑有異、答意亦異,故獨得斷疑 之名也。以何次第起此第十段?十將欲釋
上所未斷疑故,次第重舉前七段經來以釋 眾疑故,次明此斷疑分經也。
[0846b20] 「爾時須菩提白佛至則非菩薩」,重牒前第三 住分經文。然此住義前已廣釋,所以重舉來 者,就此文上有疑未盡,為欲取下「何以故須
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以釋上疑故,通舉 來也。此言「何以故」者,以作難云:上第三段經 中已明此三種修行,何以故此中復重明?有
何勝也?故釋「實無有法名為菩薩發三菩提 心者」,明於前三種修行上疑未遣,為以此 實無有法名為菩薩釋疑,故重來也。疑意:
云何上第三段中,明菩薩證得初地無生二 種無我見道之解,具足四種深心、永斷三界 四住習氣無明麁品、離五怖畏,住於初地
平等理中,不見彼是眾生、我為菩薩。於此 理中柔伏其心;復得二地以上修道之解,以 得此解故,存我能具足四種深心住於初
地、我能不著三事修行、我能不見三事降伏 其心、我能斷煩惱、我能化人,有此分別之心。 以有此心故,有人疑云:若菩薩以證見道修
無我之解,何故猶云我能證平等理,不見眾 生異於菩薩,乃至我能修行等?既自得無我 解,今言不見,誰云不見?菩薩言我能不見。
即難:者是菩薩,何者是我?而菩薩言我能不 見也。若爾,疑者還謂:即眾生五陰是菩薩,更 無別菩薩。若眾生五陰非菩薩者,何故菩薩
自言我能?以此驗之,故知即 此 眾生五陰是 實菩薩也。為除此疑故,言實無有法名為菩 薩發三菩提心者也。今明實無有法名為菩
薩者,假名名字眾生,體虛妄不實,五陰因緣 滅法,體本來空寂。於眾生五陰有為法中,無 有一法是實可名為菩薩。若眾生五陰中無
有一法是實名為菩薩者,云何而言我是菩 薩?然今言我是菩薩、我能見修、我能修行等 者,非謂菩薩發初地已猶存眾生五陰以之
為我,有身見等麁惑未盡也。所以尚言我能 者,明見道修道二種菩薩,雖現見真性斷除 四住不善煩惱等一品麁惑,猶有無明住地
根本煩惱細惑,於善法中有微分別心未斷 盡故,有此功用之惑,於七地以還非患,乃障 八地以上無功用不住道解。因斷此疑,即勵
諸菩薩,遣存我分別之心故,言實無有法名 為菩薩發三菩提心也。此乃隱覆之答,非是 正答。若欲正答,亦應更問:若起此分別非真
實菩薩者,何者是真實菩薩?應答:有實菩薩。 何者是?要得無生忍、會二種無我解者,是真 實菩薩。而不正答者,以引釋在下第四經中,
但此義勢未盡,故合答也。
[0847a08] 此一段經,以一行偈釋。「於內心修行,存我為 菩薩」者,初地以上七地以還菩薩,雖得無我 之解於內心中,修行之時自謂我是菩薩、我
能不見三事。此之分別等,即是根本無明,於 善法中分別之惑也。應問:此見道修道三種 修行勝解為實不實也?亦應答:是實。次難:若
是實者,自言我能修行,此有何妨?即答「此即 障於心」也,明如此分別云我能修行等,善法 無明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心。應問:障八地
以上何等心?故下句云「違於不住道」,明七地 以還善法分別功用之惑,障八地以上無功 用心不住道解也。此言「不住」者,不住功用心、
不住無功用心,故名不住道也。「此義云何至 降伏其心」,釋偈初句。「菩薩生此分別」者,釋偈 中第二句。「障於菩提行」者,釋偈中第三句。下
并以三句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