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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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九十五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三有納息第二之四
[0973b08] 諸法因無明此法緣無明耶。乃至廣說。問 何故此中依明無明而作論。答彼作論者 意欲爾故。乃至廣說。有說。此二是雜染清淨
根本法故。謂一切雜染無明為根本。如說。 所有種種惡不善法。若生若長。皆以無明為 根。為集為種類為等起。一切清淨明為根
本。如說所有種種善法。若生若長。無不以 明為根為集為種類為等起。有說。此二俱 是上首法故。謂世尊於契經中說此二種
為上首法。如說。苾芻。無明為上首。無明為 前相。種種惡不善法皆得生起。又由此成 無慚愧者明為上首明為前相。種種善法
皆得生起。又由此成有慚愧者。有說。此二 是近相障對治法故。謂無明是明近障。明是 無明近對治。有說。此二是所共知相違法
故。謂無明違明。明違無明。有說。此二俱緣 相攝不相攝四聖諦故。俱緣不相攝有漏無 漏法故。俱緣不相攝有為無為法故。由此 等種種因緣故。作論者依明無明而作
斯論。
[0973b28] 然明無明為因緣法品類差別有十一種。彼 欲界繫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 記。色界繫有三種除不善。無色界繫亦爾。
及無漏法。此中欲界繫善法明無明俱非其 因並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不善法無 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為作
四緣。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欲 界繫有覆無記法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 有同類遍行。亦為作四緣。明非其因為作
一增上緣。欲界無覆無記法除無明異熟。無 明非其因為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無明異熟無明為
作一異熟因。為作三緣。謂因等無間增上。 非所緣。以彼異熟在五識故。明非其因 為作一增上緣。色界繫善法明無明俱非其
因。並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色界有覆 無記法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 行。亦為作四緣。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
緣增上。色界繫無覆無記法無明非其因為 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明非其因為 作一增上緣。如色界三種。無色三種亦爾。無
漏法無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除初無漏。餘無漏法明為其三因。謂相應俱 有同類為作四緣。除初明。餘初無漏法明
為其二因。謂相應俱有。或一因謂俱有。為 作二緣謂因增上。初明明非其因。為作一 增上緣。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0973c26] 諸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無 明彼法緣無明。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 言之。彼法以無明為五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遍行異熟。緣無明者即因無明法以種類 言之。無明為其四緣。有法緣無明不因 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 行。無明於彼法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
一緣而非其因。諸法因明彼法緣明耶。答 若法因明彼法緣明。此中因明諸法以種 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緣明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為其
四緣有法緣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 行。明於彼法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 緣而非其因。
[0974a11] 諸法因無明彼法緣明耶。答若法因無明 彼法緣明。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言之。 彼法以無明為五因如前說。緣明者即因
無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為其二緣。謂所緣 增上。有法緣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 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明於彼法或為 四緣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無明
非其因。
[0974a19] 諸法因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明彼 法緣無明。此中因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 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緣無明
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無明為其二緣。 謂所緣增上。有法緣無明不因明。謂初明 及諸有漏行。無明於彼法或為四緣或為 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明非其因。
[0974a26] 諸法因無明彼法不善耶。答若法。不善彼法 因無明。此中因無明不善法。以種類言 之。彼法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遍行。有法因無明非不善。謂無明異熟及 有覆無記行。此中無明異熟以無明為一異 熟因。有覆無記行。種類言之。以無明為四
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而彼法非不善。是 無記故。
[0974b05] 諸法因明彼法善耶。答若法因明彼法善。此 中因明善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 因。謂相應俱有同類。有法善不因明。謂初
明及善有漏行。此中初明是善而不以明為 因。無前及俱明故。善有漏行亦不以明為 因。無因義故。
[0974b11] 頗有不因明不因無明彼法非無因耶。 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 明善有漏行。如是諸法不因明不因無明
而非無因。於中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 記行。以種類言之有四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異熟。初明有二因。謂相應俱有。善有漏行
以種類言之有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問 初明俱無漏得。亦不因明不因無明而非 無因。此中何故不說。答此文應作是說及 初明彼俱無漏得。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
餘。有說。此得攝在初明俱有因中是以不 說。彼不應作是說。得非初明俱有因故。 應言攝在初明品中。若說初明當知已說 彼聚。諸法明無明義廣說如雜蘊緣起納息。
見蘊第八中想納息第三之一
[0974b26] 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如是等 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問何故作 此論。答為止愚相應法執相應法非實者
意。顯相應法決定實有。故作斯論。諸法無常 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 無常想生非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
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此中說無常想 無間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現在前。彼相 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十大善地法。有
尋有伺地。尋伺無尋。唯伺地伺及心。如是 諸法無常想生無常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非無常想相應與苦無我想乃至滅想。隨
一相應故。有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生。謂 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無常想 現在前。
[0974c13] 彼相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等。廣說 如上。如是諸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 生。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為等無間緣而
起故。有法無常想生亦無常想相應。謂無常 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後無常想聚中。除無常想餘心心
所法。廣說如上。如是諸法無常想生無常 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亦無常想相應。彼 聚中有故。無常想雖從無常想生。而非無 常想相應。以自性於自性三因緣故不相
應。如前說。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 相應。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 應法。此中說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
隨一現在前。彼諸想相應法。廣說如上。如 是諸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為等無間緣而 起故。亦非無常想相應。與餘想相應故。如 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隨其所應皆作四
句。如是便有十種四句。
[0975a02] 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乃至廣 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愚於所緣體性 執所緣性非實有法。顯所緣性決定實有。故
作斯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 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一 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
餘緣。此中說緣色蘊無常想無間緣受等 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緣餘蘊 及界處說亦爾。彼法從無常想生非無常 想一緣。緣餘法故。有法無常想一緣非無
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 彼有此緣。此中說緣色等蘊無常苦想苦無 我想。隨一無間即緣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
處說亦爾。彼法無常想一緣不從無常想生。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為等無間緣而起 故。問此中說何想與何想同一緣耶。為說 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為說無常想與
餘想同一緣。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說無 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者。此文云何通。如 說彼有此緣。若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
者。此文復云何通。如說彼法非無常想生。 有時彼想從無常想生故。答此中說無常想 與無常想同一緣故言無常想一緣。問若
爾。此文云何通。如說彼有此緣。有說。此文 應作是說。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 生。彼相應法。此則說無常想相應法與無常
想相應。如是說者。此中攝三想。謂無常想 後起餘想。餘想後復起無常想。於中說後 起無常想與前無常想同緣故言無常想一
緣。如是則二文善通。或有於此作如是問。 今應思擇。此中說何想與何想同一緣耶。 為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為說餘想與
無常想同一緣。耶。此二何差別。若說無常 想與餘想同一緣者。此文云何通。如說有 法無常想一緣。若苦無我想無間無常想生。
彼與苦無我想同一緣非無常想。若說餘 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者。有時彼法從無常 想生。則不應說非無常想生。有說。此中 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問若爾者。此文
云何通。如說有法無常想一緣。答應作是 說。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想 相應法。若爾彼法應從無常想生。亦與無
常想同一緣。如是說者。此中應說無常想 與無常想同一緣。是故此中總攝三想。謂 初無常想。次起餘想。餘想無間復起無常 想。此中說後生無常想與前生無常想同一
緣。如是則二過俱離。有法無常想生無常想 一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 彼有此緣。此中說緣色等蘊無常想無間即
緣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處說亦爾。彼法 從無常想生亦與無常想同一緣。有法非 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一緣。謂餘想現前必 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緣。此中說緣餘蘊
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無間緣餘蘊無常 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界處說亦爾。彼 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亦非無常想一緣。餘想餘緣故。如無常想 乃至滅想亦爾。問此所說中餘想可爾。不淨 想厭食想。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
生者緣未來。云何得成第三句耶。答依相 似說亦無有過。謂前不淨想緣骨瑣而 滅後不淨想復緣骨瑣而生。以境相相似 故。亦名一厭食想亦爾。
[0975c07] 諸法由心起非不由心乃至廣說。前業蘊 中顯示愛非愛果由心而起分位差別。此中 顯示身語二業由心而起分位差別。心有二
種。謂轉隨轉。轉謂能引身語二業在彼前 起。隨轉謂助身語二業。與彼俱生。此中說 轉不說隨轉。問所說諸法謂是何耶。或有
說者。是別解脫律儀。若作是說。諸法是別解 脫律儀者。彼說諸法由心起者。謂別解脫 律儀心力所引起。非不由心者。無有離
心力而得彼律儀。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 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心。我當受別 解脫律儀後便正起律儀表業。若時心滅爾
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謂彼心先生已 滅。後彼律儀表業生已復滅。所以者何。諸行 無常所吞生已無力能暫停住剎那無間必
謝滅故。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善心由二緣故得。一善心相續。二 界地來還彼律儀由表故得。若時心捨爾時
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謂彼律儀由 四緣故捨。一捨學處。二二形生。三善根斷。 四捨眾同分。有說。犯根本罪時亦捨。彼心
由二緣捨。一善根斷。二越界地。問若欲界 命終還生欲界者。可先捨彼法後乃心。若 欲界命終生色無色界及般涅槃者。彼法與
心俱時而捨。云何得說彼法先捨後乃心。 耶。答此中但說欲界命終還生欲界者。彼 命終時捨眾同分故別解脫律儀亦捨。雖捨 眾同分而不捨心。有說。欲界命終生色無
色界及般涅槃者。亦是此中所說。彼將死時 身力羸劣。或斷末摩苦所觸故。便失所受身 語律儀。後命終時其心方捨。問若爾云何可
說某苾芻命終。答仍本名故無過。如王失 位猶名為王。問彼衣鉢等諸出家者云何得 分。答彼於昔時亦曾分他如是財物。今時
命過他還分之。又是先來遞傳所許。曾聞昔 有仙人命終。同梵行者以其財物輸納於 王而作是言。此是某仙所有資產。彼無繼 嗣。今持與王願為納受。王令持還而語之
言。諸出家者所受用物。我等俗人不應受 用。從今以去諸出家者若當命終。所有資 具同梵行者應共分之。由是開許故無有
過。評曰。如前所說者好。所以者何。苦觸非 是捨戒緣故。本所要期乃至命終非命未 終。離斷善等而令戒捨。是最後命終剎那 心與律儀一時俱失。若時心受異熟爾時
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爾時者。謂一剎那 或一相續或一分位或一眾同分。餘時者。謂 異剎那或異相續或異分位或異眾同分。
[0976a26] 以現在時有四種故。復有說者。諸法謂不 律儀若作是說。諸法是不律儀者。彼說諸法 由心起者。謂不律儀心力所引起。非不由
心者。無有離心力而得不律儀。若時心起 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 心。我當受作如是事業後便正起不律儀
表業。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 法。謂彼心先生已滅。後不律儀生已復滅。所 釋如前。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
彼法。謂彼不善心由二緣故得。一從離欲退 二界地來還彼不律儀由表故得。若時心捨 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謂不律儀
由四緣故捨。一受律儀。二得靜慮。三二形 生。四捨眾同分。彼不善心由一緣捨。謂離 欲染時。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
爾時或餘時。如前釋。復有說者。諸法謂非 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惡行。若作是 說。諸法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
惡行者。彼說諸法由心起者。謂彼身語妙 行惡行心力所引起。非不由心者。無有 離心力而得彼身語妙行惡行。若時心起爾
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謂先起如是心。 我當作如是如是事業。後便正起彼身語 表。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