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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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十 五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補特伽羅納息第三之三
[0126b08] 無明緣行取緣有。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 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 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
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問何故復作此 論。答前雖說所發業自性差別。謂前業在 過去生。後業在現在生。前業已與果。後業
未與果。前業是故。後業是新。而未說能發 緣自性差別。今欲說之故作此論。問何故 過去業緣但說無明。現在業緣說一切煩惱
耶。答造過去業時。於多種事不現見故。 不可知故。但說無明為緣。謂於界趣生洲 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緣。皆不可知。界
者三界。不知過去於何界造此業。趣者五 趣。不知過去於何趣造此業。生者四生。不 知過去於何生造此業。洲者四洲。不知 過去於何洲造此業。分位者。羯剌藍等
十種分位。不知過去於何分位造此業。依 處者。十善不善業道依處。不知過去於何 依處造此業。加行者。有情數非有情數所起 加行。不知過去由何加行造此業。等起
者。貪瞋癡等。不知過去由何等起造此業。 相續者。男女等。不知過去依何相續造此 業。所緣者。過去未來現在。或色聲香味觸
法。不知過去心緣何等造此業。雖不現見 亦不可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說彼 無明為緣。造現在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 故皆可知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復次過
去業。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是故業。無勢 用。不明了故。但說無明為緣。現在業。未衰 朽。未受用。未與果。是新業。有勢用。極明
了故。說一切煩惱為緣。復次過去業微細難 覺。若自若他俱不現見。不知何等煩惱所 發。然煩惱起必有無明。是故但說無明為
緣。現在業麁顯易覺若自若他俱能現見。 知是彼彼煩惱所發。故說一切煩惱為緣。 復次過去業性不猛利。其相暗昧順無明 故但說無明為緣。現在業性猛利。其相明
顯順諸取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問阿羅 漢所造業。為名無明緣行。為名取緣有 耶。答不名無明緣行。亦不名取緣有。彼 無無明亦無取故。然彼業已與果者。當知
攝在行支分中。未與果者。當知攝在有支 分中。是彼類故。然非十二有支所攝。
[0126c22] 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乃至廣說。問 何故此中因明無明而作論耶。答是作論 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此二俱是根本
法故。謂雜染品法無明為根本。清淨品法 明為根本。復次此二俱是上首法故。如說。 無明為上首。無明為前相。生無量種惡不
善法。及起此類無慚無愧。明為上首。明 為前相。生無量種清淨善法。及起此類增 上慚愧。復次明與無明近相治故。謂無明 是明近對治。明是無明近對治。復次明與
無明互相違故。謂無明違明明違無明。復 次明與無明互不相攝。而所緣境互相攝 故。謂俱緣四聖諦俱緣有漏無漏。俱緣有 為無為故。然諸行名義有寬狹。如說無明
緣行。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此中意說分位 緣起。故此行聲說五取蘊。尊者妙音說。此行 聲唯說諸業。如說。造作有損害行。彼行
聲說不善業。如說。造作無損害行。彼行聲 說善業。如說。造作諸有為行。彼行聲唯說 思。如說。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無為。彼
行聲說不相應行蘊。如說。色受想行識蘊。 彼行聲總說相應不相應行蘊。如說色受想 行識取蘊。彼行聲唯說有漏相應不相應行
蘊。如說。身語意行。彼身行聲說入出息。語 行聲說尋伺。意行聲說想思。故彼行聲說 一蘊全。二蘊少分。如說。有罪福不動行。彼
行聲說有漏善不善業。如說。於諸行中 有五過患。有怖有畏有苦觸。無我我所。 諸有智者不見此行。能離諸行。有說。彼行 聲說不善法。以說彼行有怖有畏有苦
觸故。有說。彼行聲說五取蘊。以說彼行 無我我所。諸有智者不見此行能離諸行 故。如說。諸行無常有生滅法。有說。彼行聲
說一切有為法。第三句說由生滅故。有說。 彼行聲但說五取蘊。第四句說彼寂為樂 以寂樂名唯顯擇滅非無漏法有擇滅故。 如說。有罪行無罪行。彼行聲說善不善業。
如說。三妙行三惡行。彼行聲說善不善業。 及貪瞋邪見。無貪無瞋正見。如說。一切行無 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彼行聲說一切有
為法。此中行聲亦說一切有為法。以明無明 俱為緣故。
[0127b06] 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答無何以故無。 如是行唯以無明為緣非明故。頗有行緣 明不緣無明耶。答無。何以故無。如是行唯
以明為緣非無明故。頗有行緣無明亦 緣明耶。答有。何以故。諸行種類有十一種。 欲界有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色界有三。謂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無色 界有三。如色界說。及無漏行為十一種。此 中欲界善行。明與無明俱非其因。但作三
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不善行。以無明為 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作四緣。明 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欲界有覆
無記行。以無明為四因如前說。亦作四 緣明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欲界無覆 無記行。除無明異熟。無明非其因。但作三
緣。謂除因緣。明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 緣。無明異熟以無明為一因。謂異熟因。但 作三緣謂除所緣。無明異熟非意地故。明
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色界善行。明 與無明俱非其因。但作三緣。謂除因緣。色 界有覆無記行。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
有同類遍行。亦作四緣。明非其因。但作二 緣。謂所緣增上。色界無覆無記行。無明非 其因。但作三緣。謂除因緣。明非其因。但作
一緣謂增上緣。如說。色界三行。無色界三 行說亦爾。無漏行除初明及彼俱得無明 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以明為三
因。謂相應俱有同類。亦作四緣。初明無明 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明亦非其 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初明俱得明無明
俱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是謂此處 略毘婆沙。故一切行皆得以明無明為緣 理善成立。以增上緣無不遍故。
[0127c10] 頗有行不緣無明亦不緣明耶。答無。所 以者何。無一有情從久遠來。不於聖道謗 言非道。先謗道已。彼於後時造作增長感
大地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小王業。或 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大王業。或於後時造 作增長轉輪王業由此因。由此緣由彼聖 道展轉感得大地所有城邑聚落人非人畜。
穀稼藥草樹木叢林。增長滋茂。如是前心四 緣於後心但為一增上緣。此中正說無漏聖 道謗道邪見。於諸有漏善業及果皆能作 緣。顯一切行無有不緣明無明者。以增
上緣展轉相望無不有故。感大地業者。謂 能感得大地山林河海園苑藥草等物。於彼 自在統領受用。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堡 塢王位。感大王業者。謂能感據川原王
位。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一主地等力輪 等位。如屈廈拏沒魯茶至那天子等。復次 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川原王位。感大王 業者。謂能感據一主地位。如屈廈拏沒魯
茶等。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一洲等位。 復次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一主地位。感 大王業者。謂能感據一洲王位。轉輪王業
者。謂能感據二洲等位。復次感小王業者。 謂能感據一洲王位。感大王業者。謂能感 據二三洲位。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四洲
王位。有作是說。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 轉輪聖王所使王位。感大王業者。謂能感 得轉輪王太子位。轉輪王業者。謂能感得
轉輪王位。有餘師說。感小王業者。謂能感 得輪王太子未灌頂位。感大王業者。謂能 感得輪王太子已灌頂位。轉輪王業者。謂
能感得轉輪王位。由此因者。謂由此所造 善業。由此緣者。謂由此謗道邪見。由彼聖 道者。謂由彼所謗聖道。由此因緣及彼聖
道。展轉感得大地所有有情無情內外異熟 及增上果。其事云何。如諸外道厭世增減。 復厭世間怨憎會苦愛別離苦。在家迫迮猶
如牢獄。而便出家。既出家已。為解脫故。受 持種種非理苦行。執為清淨能證解脫。如如 依止苦行邪道。如是如是聖道轉遠。遠聖
道故不證解脫。便作是念。雖有解脫而 無聖道。若當有者我何不得。我修如是難 行苦行。經久不得故知無道。既謗道已捨 所受持。作是思惟。修福業者。尚於生死
不得如意自在快樂。況不修福。既思惟已。 種種方便求諸財寶。設大施會因發願言。 願我此福。能感大地內外物等。得作小王。
或作大王或作輪王。統攝自在隨其所願 皆得果遂。又如內道厭患世間壽命財位 或增或減。又厭世間怨憎會苦愛別離苦。 在家迫迮猶如牢獄。流轉生死受諸劇苦。
為解脫故而便出家。既出家已。少欲喜足 精勤苦行。初夜後夜曾不睡眠。依止山巖 受小大七。結跏趺坐端身靜慮。始從日 沒至日出時。專注思惟所受定相。熾然精
進經歷多時。由二因緣不得聖道。一善根 未熟。二起邪加行。善根未熟者。謂依佛法 極速三生。方得解脫。第一生中種解脫分。
第二生中修令成熟。第三生中既成熟已。 引起聖道能證解脫。彼先未種解脫分善。 故此生中善根未熟。起邪加行者。謂彼受 持顛倒對治。以是事故不得聖道。便作是
念。雖有解脫而無聖道。若當有者我何不 得。我修如是精進苦行。經久不得故知無 道。既謗道已捨所受持。作是思惟。修福業
者。尚於生死不得如意自在快樂。況不修 福。既思惟已。種種方便求諸財寶。設大施 會供侍病者敬養有德自作教他。見作隨
喜。修諸福業熾然無倦。因斯發願。願我此 福能感大地內外物等。得作小王。或作大 王或作輪王。統攝自在隨其所願皆得果 遂。既居王位以法治國。令內外物皆悉滋
茂。若無聖道謗道邪見無由得生。故彼聖 道為此邪見近增上緣。若無邪見施俱善心 無由得起。故染污法為不染污近增上緣。 若無施福不得王位。若無王位諸內外物
無由滋長。故有情數為諸外物近增上緣。如 是前心四緣者。謂邪見俱心具有四緣。彼相 應俱有法等是彼因緣。疑等是彼等無間緣。
聖道是彼所緣緣。除彼自體。餘一切法皆 是彼增上緣。於後心但為一增上緣者。謂 前心四緣與後施俱心但為一增上緣。問後
施俱心亦有四緣。因緣者。謂彼相應俱有法 等。等無間緣者。謂次彼前心心所法。所緣 緣者。謂所捨物及受施者。增上緣者。謂除
彼自體。餘一切法。如是後心四緣於前心 亦為一增上緣。此中何故不說。答亦應說 而不說者。應知此是有餘之說。有作 是說。以前類後其義可知。故不復說。有
餘師說。前心於後為緣義順。非後於前。是 故不說。問後心四緣皆入前心四緣中攝。 彼增上緣。除自攝餘一切法故。何緣乃說前
心四緣與後心作一增上緣。答此中應說。 前心四緣亦與後心具作四緣。而但說作 一增上者。應知此說近增上緣。謂前邪見近 增上緣不入後心。前三緣攝後心所有。近
增上緣不入前心。前三緣攝如餘處說。眼 識四緣。謂彼相應俱有諸法是彼因緣。次 彼前滅心心所法是彼等無間緣。色是彼所
緣緣。眼是彼增上緣。如彼唯說近增上緣。 此亦應爾。故無有失。有作是說。前邪見 心增上緣內。理實具有後心四緣。然增上
緣其義寬遍一切處有。是故偏說。問若爾後 心亦是前心增上緣攝。既說前心四緣於後 為增上緣。是則自體應與自體為增上緣。 便違宗義。答此中應說前心四緣於後但
作一增上緣。除其自性。而不說者先已 說故。謂前品中已說諸識。除其自性。餘一 切法為能作因故不復說。若於餘論餘蘊 餘日所說語言尚可為證。況於此論此蘊
此日次前品說而不為證。有說。此中說近 增上故無有失。
[0129a06] 復次若依因緣說者。此中依言顯所約義。 謂約因緣而作論者得有三句。前約四緣 而作論故但有俱句。頗有行緣無明不緣
明耶。答有。謂無明異熟及染污行。此中無 明異熟以無明為一因。謂異熟因。明非其 因。染污行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
類遍行。明非其因。頗有行緣明不緣無明 耶。答有。謂除初明。諸餘無漏行。謂餘無漏 行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因。無明
非其因頗有行緣無明亦緣明耶。答無。何 以故。明與無明相去遠故。必無一行以二 為因。如有頌言。
虛空大地相去遠 海彼此岸亦復遠
日出沒處斯亦遠 正法邪法遠中遠
[0129a20] 頗有行不緣無明亦不緣明耶。答有。謂 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明善有 漏行。問此中所除無明異熟何者是耶。答
謂欲界三十四隨眠。及彼相應俱有生等所 感異熟。如是名為無明異熟。有作是說。欲 界三十四不善隨眠得所感異熟。亦名無明
異熟。得與所得同一果故。有餘師說。不善 身語業所感異熟。亦名無明異熟。能起所起 同一果故。評曰。二俱非理能得所得能起所
起。展轉相望非俱有因故。不同一果故。隨 眠得及身語業所感異熟。非無明異熟。是故 初說於理為善。諸餘無覆無記行者。謂一切
善法異熟一切不善身語業及彼生等異熟。 一切不善得及彼生等異熟。一切長養色及 彼諸得生等。一切等流法。及彼諸得生等。一
切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相應俱有法。及所 起身語業諸得生等。如是諸行明與無明俱 非其因。然非無因。謂或有四因。或有三因。
或有二因。如理應說。初明者謂現行苦法智 忍。無明非其因無漏性故。明亦非其因。若 俱若前。俱無明故。然非無因彼有相應俱
有因故。問初明俱得亦明無明俱非其因。然 非無因。彼俱生等能與彼為俱有因故。此 第四句何故不說。前第二句何故不除。答
此亦應說。前亦應除。而不爾者是有餘說。 有作是說。此已攝在第二句中。是苦法忍 俱有法故。彼不應作是說。得與所得非俱
有因。前已說故前說為善。依如是義有問 答言。頗有一剎那頃有二十四得。與苦法 智忍俱生。是苦法智忍種類。而與苦法智 忍互無因義耶。答有。謂依第四靜慮入正
性離生者。苦法智忍現在前時。有六地各四 行相苦法智忍得俱時現前。彼與苦法智忍 互無因義。善有漏行者。謂一切善有漏五蘊
明與無明俱非其因。然非無因。謂或有三 因或有二因如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