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jñāpradīpamūlamadhyamakavṛtti (Bore Deng Lun Shi) 般若燈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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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卷第六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作者業品第八
[0079c14] 復次空所對治。欲令驗知陰無體義。有此品 起。有人言。第一義中有陰入界。婆伽婆說。以 此為因。起作者作業故。此若無者。佛不應說
與彼為因有作者及業。譬如馬角。由有作者 及作業故。修多羅中說是偈曰。
應行善法行 惡法不應行
此世及後生 行者得安樂
[0079c21] 釋曰。如此經中說有作者及以作業。彼業有 三種。善不善無記。彼善業者。分別有四。一自 性。二相應。三發起。四第一義。不善亦爾。無
記四種。謂報生。威儀。工巧。變化。是故如所 說因有勢力故。第一義中陰等是有。論者 言。若汝欲得第一義中以彼為因。知有作者
及以作業。說此為因者。此義不成。若世諦中 欲得爾者。則譬喻無體。如此無體。第一義中 婆伽婆說。以彼為因有實作者及有作業。如
此解者。於義不然。如其不然。應如是觀。今此 作者為有實無實。亦有無實。能作業耶。業亦 如是。有實無實。亦有無實。為作者所作耶。此 皆不然。如偈曰。
若有實作者 不作有實業
[0080a06] 釋曰。若彼作有。則作者有實與作相應。業亦 有實。由翻此義二皆無實。彼無實者亦不能 作。如偈曰。
若無實作者 不作無實業
[0080a10] 釋曰。所作名業。能作名者。此中先觀立有實 者。如偈曰。
有實者無作
[0080a13] 釋曰。若汝意欲不觀作業有作者體。若定如 此則無作業。作既無體。則作者不成。復次 有實無作者。此言何謂。立喻驗釋有實作者。
彼五取陰但假施設。又如外道所計。提婆達 多名若善業。若不善業。復次第一義中調達 相續不能作業。何以故。以作者故。譬如耶若
達多。復次若有實作者。非假施設。如食糠外 道我為作者。如彼意欲。此義不然。為彼執故。 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調達我不能作業。何
以故。以物故。譬如業。復次第一義中彼業亦 非提婆達多相續我作。何以故。以業故。譬如 餘物。復次若彼外人作如是意。汝此立義有
何所以。如提婆達多彼相續業為是他作耶。 為當無作耶。二俱不然。何以故。若他作者。汝 立義破。若無作者。則譬喻無體。論者言。彼執
不然。何以故。耶若達多彼相續業。提婆達多 我不作故。由如是義。立譬得成。彼如是說。不 觀作業有實作者虛妄分別。於義不然。以作 者無體故。如偈曰。
業是無作者
[0080b04] 釋曰。業亦如是。不觀作者自然而有。由無作 者。作是業故。若彼分別業有實者。業即無作。 有此過失。又作者及業互不相觀。世無能信。
是故彼二必相因待。應如是知。此中立驗。第 一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作者不作提婆達多定 業。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耶若達多。復次第
一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作者不作調達定受報 業。何以故。觀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相續作 業。復次今更立義。遮前所說。如偈曰。
業及彼作者 則墮於無因
[0080b14] 釋曰。此後半偈欲顯業及作者墮無因過。此 義云何。謂業離作者故。作者離業故。互不相 待故墮無因。以無因義開示他者。一切世間
所不能信。復次第一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不 作提婆達多業因。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耶 若達多。復次第一義中調達相續不作調達
定報業因。何以故。觀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 相續作業。是故偈曰。
無因義不然 無因無果故
[0080b23] 釋曰。云何名果。謂為各各決定因緣力起。故 名為果。云何名因。謂近遠和合同有所作。由 此有故彼法得起。是名為因。如汝分別因則
無因。果亦無果。觀無體故。是義不然。應知此 意。復次若不相觀則無彼體。此執不然。無何 等體。如偈曰。
作及彼作者 作用具皆無
[0080c01] 釋曰。於世間中瓶衣等物亦有作者欲作彼 業。若謂作者不觀業。業不觀作者。彼瓶衣等 則不藉人工。善巧方便自然成就。又彼瓶等
種種技因之所成就。彼勝分具。若不觀者具 等亦無如是一切斫者斫具及所斫物亦皆無 體。又如偈曰。
法非法亦無 作等無體故
[0080c08] 釋曰。何故無有法非法二。彼法非法作者作 具所成就故。又彼作者作具了故。法與非法 二亦無體。復次或有自部生如是心。諸行空
故作者無體。彼作者空於我無咎。何以故。勝 身口意自體能作。法與非法由如此義故我 無咎。論者言。汝立因者。但有聚集饒益。於世
諦中彼名作者。以觀法非法故。若無作者則 無所觀業不成故。法等無體。汝不免過。以無 相觀道理故。道理云何。如偈曰。
若無法非法 從生果亦無
[0080c18] 釋曰。彼二為因。從生為果。人天等善道為可 愛。地獄等惡道為不可愛。彼身根受用皆無 自體。復次於善道中彼修行者。受戒習禪。三
摩鉢底。八聖道支正見為首。離諸煩惱此義 悉空。如是分別無實作者。無實作業。此諸過 聚皆屬於汝。難可療治。知過失已應信作者
及彼作業相觀道理。以是義故所說無過。以 因有故。無實作者。無實作業。此執不然。此不 然義。如先已說。復次或有人言。我立異門如
是作者。亦有非有彼所作業。亦有非有。由此 異門無如上過。論者偈曰。
有無互相違 一法處無二
[0081a01] 釋曰。於一物體一剎那中。有及非有互相違 故。二不可得。云何相違法。若是有云何非 有法。若非有云何言有。猶如一火冷煖同
時。世所不信。若汝意謂有實體故名之為實。 無所作故名為不實。一物一時觀自在故。二 義俱立無過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彼二門
者。前已遮故無過。相觀道理如後當遮。外人 言。如耶若達多。亦有作者。亦無作者。汝立譬 喻無體驗不能破。論者言。彼耶若達多自相
續中無提婆達作者。作業分故。我意欲爾。 非譬不成。是故無過。廣如前說。如是等分別。 依止第一義中作者及業建立不成。復次有
人言。我有作者無彼作業。是故無過。論者 偈曰。
有者不作無 無者不作有
[0081a16] 釋曰。此誰不作。謂作者業。何故不作。偈曰。
此由著有過 彼過如先說
[0081a18] 釋曰。如上所說實不實門。第一義中無實作 者作不實業。亦無實作者能作實業。此二句 立義有別因及譬喻。廣如前說。復次偈曰。
作者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不作三種業 是過先已說
作業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非俱作者作 過亦如先說
[0081a25] 釋曰。此諸過失如前廣明。唯有立義為差別 耳。由如是觀。偈曰。
緣作者有業 緣業有作者
由此業義成 不見異因故
[0081a29] 釋曰。於世諦中。作者作業更互相觀。離此之 外。更無異因能成業義。如是外人品。初已來 說因立譬。義皆不成。及違義故。不免過失。復
次或有人言。第一義中有陰入界。以彼取故。 佛婆伽婆作如是說。為遮彼故。偈曰。
如業作者離 應知取亦爾
[0081b06] 釋曰。如先已遮。作者緣業。業緣作者。如是取 緣取者取者緣取。第一義中不可得故。此義 云何。由作者業二俱離故。彼取取者亦如是
離。復次此中分別第一義中無實調達取者 實取。何以故。以觀取故。譬如耶若達多。如是 第一義中亦無無實取者取無實取。亦實不
實取立義應知。復次第一義中無實可取為 實提婆達多取觀彼取者故。譬如耶若達多 取。如是第一義中亦無不實取。為不實取者
取。亦實不實取。為亦實不實取者取。立義差 別。因及譬喻如先已說。如是不等分別亦應 類遮。復次由業作者及取取者。第一義中以 性離故。如偈曰。
及餘一切法 亦應如是觀
[0081b20] 釋曰。何等餘法。謂自他所解。若果若因。能依 所依。能相所相。或總別等。如是諸法亦應觀 察。果緣於因。因緣於果。此義得成。是世俗法
非第一義。何以故。或有人謂第一義中因果 等法皆有自體。今欲拔彼執著箭故。少分開 示。非第一義中。乳實作酪。何以故。以觀果
故。譬如經等。若言世間。悉見乳作於酪。汝說 無者。即為破壞世間所見。此執不然。何以故。 我立義言非第一義。故我無過。或有人言。第
一義中乳不作酪。而世諦中作。由此義故。汝 譬不成。立義亦壞。若言諸法不作自果者。譬 亦不成。何以故。彼一切法各有定因果故。論
者言。汝語不善。何以故。初分別者非我所受。 次分別者譬喻亦成。何以故。以此經等非彼 酪因。前立義中已簡別故。非譬喻無體。復次
僧佉人言。如我立義因中有果。因能起作無 不作故。此若無者彼因則無。如龜毛衣是何 等因。謂酪瓶等。是故有果。復次若無果者。是
義不然。何以故。如乳中無酪。草中亦無彼求 酪者。何故取乳而不取草。由彼取故。知因 有果。又如乳中無酪。亦無三界。等是無者。何
因緣故從乳因緣而生於酪。不生三界。由彼 乳中不生三界。非一切物從一因起。是故定 知因中有果。又若無者。何故決定如窯師見
土堪作瓶者取以為瓶。非取一切。由此功能。 能有起作。知因有果。若無果者。因亦無體。終 無一物無果有因。而無此事。是故當知。因有
體故。彼果亦有。論者言。如汝立因。無不作 者。非立義法。以是果故因義不成。汝言無 果有因義則不爾。由有此故彼得成者。此於
世諦中成。非第一義。以第一義中因及譬喻 二皆無體。若物彼處有者。彼物不於彼處起 故。如因自體。由此法體二種差別。彼義不成。
有過失故。如破初因。彼取乳等諸因亦應以 此道理答遣。復次如毘婆沙師所執因中無 果而因能起果者。此因無力。亦不能起作彼
無體故。譬如兔角。又如犢子兒。執果有非有。 皆不可說。而因能起作如此意者。於世諦中 作者因成。第一義中若因若果。有及非有。皆
不可得故。我無過。復次異僧佉人言。因中果 體不可得者。由果細故。此執不然。何以故。因 中無麁故。麁先無體後時可得者。即是因中
無果。汝立義破。若汝意欲細者為麁。是亦 不然。何以故。不見細者轉為麁故。後時麁果 與細相違。法體顛倒。立義過故。復次異僧佉
人言。因作果者。是義不然。由了作故。應如是 問。此了作者。其相云何。彼答如燈了作瓶等。 此執已如觀緣品破。復次第一義中燈不了
作彼瓶衣等。何以故。以眼取故。有礙故。色 故。觸故。說故。因等譬如土塊。復次異僧佉 言。果若未起及已滅功能自體有不名為了。
是故我說有如是果。而言因能作果者。此云 何作。謂因自體轉為果體。語意如此。論者言。 若汝過去未來受為因者。依止不成。若謂現
在受為因者。則無譬喻。彼果不成。有此等過。 又汝因果不異。若不異者。則此非彼因。以不 異故。如因自體。以非因故。因義不成。因不成
故。法自性壞。立義過故。現在果者。亦無實 體。以無起故。彼有不成。譬喻無體。如是諸不 異門亦應隨所執破。已說實因不能作果。於
世諦中若無因者。亦不作果。以彼無故。如無 龜毛不可為衣。如是若無果者因亦不作。此 立義有異。因喻同前。彼半有半無執者。二俱
過故。亦如先說。復次自部及鞞世師等言。因 有果無。此因能作。以未起無果。我不受故。如 虛空華。已生果者。因無力用。未生果者。因有
功能。由如此義。因中無果。論者言。如汝立因 未起無果我不受者。此意云何。汝為現見故 不受耶。為立驗故不受耶。為一切量不受耶。
如是分別因義不成。立因有過。非一向故。彼 未起果有故者。此驗不能令他信解。汝言無 果起者。此無果起。無譬喻故。云何可知。復次
第一義中乳不生酪。何以故。以觀因故。譬如 絹起。復次泥實名求那假瓶名求泥。第一義 中泥不成瓶。何以故。觀求泥故。譬如餘物。復 次第一義中垂
[古*頁] 等相非牛體相。何以故。以 觀體故。譬如馬相。復次別名阿婆也婆。總名 阿婆也毘。第一義中無實經等成絹。何以故。
以觀阿婆也毘故。譬如餘物。如是作者及業 無自體性。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佛告極 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作者使作者。如是
受想行識亦非作者使作者。若色至識非作 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摩訶般若 波羅蜜經中。舍利弗言。婆伽婆。無作是般若
波羅蜜。佛言。作者不可得故。又如佛告極勇 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善。非不善。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若色至識非善非不善。是名般若
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0082b21] 釋觀作者業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取者品第九
[0082b23] 復次為令諦觀取者無體。有此品起。如偈曰。
眼耳等諸根 受等諸心法
此先有人住 一部如是說
[0082b26] 釋曰。一切自部皆無此執。唯有婆私弗多羅 立如是義。眼等諸根。受等心法。此若有者。則 有先住。道理如是。若不爾者。偈曰。
若取者無體 眼等不可得
以是故當知 先有此住體
[0082c02] 釋曰。我見有是取者先住。何以故。以取者故。 由此取者可得故。在諸取先住。譬如織者在 經緯前。復次取者之先有眼等取。何以故。以
有取故。如竹篾等。如是取及取者二俱得成。 以是義故。我先說言第一義中有是陰等取 及取者。婆伽婆說不可破壞。論者偈曰。
若眼等諸根 受等諸心法
彼先有取者 因何而施設
[0082c10] 釋曰。眼及受等以無體故。異取更無一物可 得有。何取者而施設耶。如是彼於爾時不有。 以取無體故。此中立驗。眼等取前無彼取者。
何以故。以施設故。如經絹等。是故取者不成。 由取者不成故。因義則壞。由因壞故。彼經絹 等譬喻無體。以第一義中取及取者體不成
故。復次有異婆私弗多羅言。如先生天上。生 天業盡天上取者得如是住。後取人等諸陰 故。彼取者阿含得成。論者言。彼生天者。天
上取體天施設故。又汝總說阿含。無別驗故。 令生疑惑。不應定信。如偈曰。
若無眼等根 先有彼住者
亦應無取者 眼等有無疑
[0082c23] 釋曰。汝意如是。義則不然。何以故。若不觀取 者。眼等諸取體則不成。此意如是。若此二法 互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