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ācāryabhūmiśāstra (Yujia Shi Di Lun) 瑜伽師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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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三
[0785b07] 復次嗢拕南曰。
因勝利二智 愚夫分位五
二種見差別 於斯聖教等
[0785b10]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 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 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
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 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 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 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
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 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 方得生起。
[0785b20] 復次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有四 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一於行時恒常 住性。二於住時無相住性。三往昔因所生
諸行任運歸滅。四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 生。為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謂學智 見為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 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厭離為先而
得離欲。離欲為先心善解脫。自斯已後即 由如是心善解脫。恒常住。故無順無違。又 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 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能障於此
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為礙。彼由是二 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 般涅槃。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 復更生。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
為根本一切見趣。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 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前際俱 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為曾
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後際 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來世 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
有。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 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 此沒已去何所至。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
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四一 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 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
際說我論者。又有十六有見想論。八無想 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 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
我論者。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 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 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如是五種復略為
三。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又 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一 由因緣故。二由依教故。三由依靜慮故。 四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
故。由因緣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 緣。由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 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為方便故。由依 靜慮者。謂以靜慮為依上故。於先所聞
先所信解而得決定。又此靜慮復有二種。 一與宿住隨念俱行。二與所得天眼俱行。 宿住隨念俱行者。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
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由彼 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若時憶 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有一向 憶念上下。下至無間 㮈
落迦下。上至第四 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 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 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俱行。便於世間
住二俱想。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 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復 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說一分常論。或
說無因論。或說不死矯亂論。應知此中有 二淨天。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若唯能入世 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
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若能證入內 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 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當知無亂亦
有二種。一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此中 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前清 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
無亂。後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 詰問。便託餘事矯亂避之。以於諸諦無相 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我等 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
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德望我 為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 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 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
問中皆不應記。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 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有 行諂者作是思惟。我於此中應如是記。 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
清淨道。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彼 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 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由懷恐怖而 無記別。勿我劣昧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
能解脫。以此為室而自安處。又有愚戇專 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但 作是思。諸有來問我當反詰。隨彼所答我 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由是計度有
差別故。建立四種。由依世者。謂依過去及 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依未來世 起分別故。名計後際。由依諸見者。謂依 三見如前應知。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
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 非無想。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 後所計如前應知。依第三見我論有二。
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 色。餘如前說。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 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
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 者計我無量。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說。我有邊 說。我無邊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說。我非有邊
非無邊。隨其次第如前應知。又即依止如 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說我清淨解脫。於 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變化。如 其所欲安住靜慮。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
便法樂。如是名為依諸見故。應知安立。 由生處者。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說。有一想 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有種種想
者。謂在下地。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 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一向有樂者。謂 在下三靜慮。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有
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 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 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
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 證得衰損。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 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 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
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由彼諸 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 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 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
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 以為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 向。謂三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 三自作他作等。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
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又於聖法毘奈 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 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此中四種 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
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 論差別。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 有差別。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 緣非常非無常論。邊無邊等諸轉如前邊
無邊等。應知其相。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 自作論。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 作論。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
爾。名俱作論。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當 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 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 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
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 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為求利養恭敬等 事樂欲開闡。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求出 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當知彼是薄塵種
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彼由為得初靜慮 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 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
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 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 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 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
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 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 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
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迹。於如所說 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 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
起。若所緣轉。若彼所緣麁弊過患及上出 離。於如是事如實了知。即出離中常自出 離。
[0787b04] 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 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法住智者。謂能了 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
過患差別。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 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涅槃智者。謂 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
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 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即此二智令見 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 彼淨。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
彼淨。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 淨。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 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
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復有三種現 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一能順生無 漏智智。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初
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 斷一切煩惱。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 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 地。未得預流果。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
果智。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剋證。終無 中夭以時少故。從此無間必證第三。住此 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 惑故非善清淨。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
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繫故。名善清淨。又無 餘斷三相應智。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 故。三由事故。不現行者。謂雖生起而不 染著。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
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界者三界。如 前應知。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又 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有寂
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 別應知。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 知割捨父母等事。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 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
取無生。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 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 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即在家品 處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
奈耶品。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 就二種解脫決定。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 後有解脫決定。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
廣說。又若證得阿羅漢果先在學地。於 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後於諸漏皆 得解脫。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 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
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 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 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0787c24] 復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何等 為五。一不獲得俱生慧故。二不獲得從 聞他音緣生慧故。三不獲得真聖慧故。
四愚癡纏所纏縛故。五彼隨眠所隨縛故。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一者宣說諸行是我。 二者宣說我有諸行。三者宣說諸行屬我。 四者宣說我在行中。由二因緣妄計我論
作諸雜染。一執著故。二隨眠故。執著故者。 謂諸外道雖求解脫。由彼為障於一切種 不能獲得。隨眠故者。謂諸內法耽著境界。 暫時為障而非究竟。
[0788a06] 復次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緣諸行為境 事故。說名同分。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污 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又由四相於所
緣事。邪僻執著增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 雜染。一因緣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 流故。因緣故者。謂二愚癡。一事愚癡。二見愚
癡。事愚癡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 見。見愚癡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 觸。所生起受。妄計為我。由此為緣。恒為
我愛之所隨逐。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 捨離。自性故者。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隨觀 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由果故者。謂即
以彼薩迦耶見為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 隨眠。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 起。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 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意言分別謂我我
所有其領受。等流故者。謂由先因力所持 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由前因 緣所熏修力而得成滿。即於如是後有意 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是二種子所隨逐
意所緣法界。彼由宿世依惡說法及毘奈耶 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為依止。集成今界。 即由此界增上力故。發起俱生薩迦耶見。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為障礙。又 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一由世故。二 由慢故。由世故者。謂我於過去為曾有
耶。為曾無耶。乃至廣說如應當知。由慢故 者。謂我為勝。乃至廣說。彼於如是一切如 實不知不見。由此因緣不如正理起於
邪觀。又明位有三。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 初明位。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心 善解脫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其無明位
復有二種。一先。二後。隨眠位是先。諸纏位 為後。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 差別。
[0788b11] 復次是處世尊依自聖教。為欲顯示 善說發起。依他邪教。為欲顯示惡說失墜。 自有所說。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為世尊
嗢拕南說。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 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一者於善說 法毘奈耶中。一切眾苦永離可得。謂三種 苦性。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
結。於惡說法毘奈耶中。如是二事皆不可 得。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 苦。欲樂為依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 苦我。我無有苦。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
當果。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 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雖由 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為依。離欲界欲生 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
若生。由是因緣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 分諸結。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