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jñaptimātratāsiddhiśāstra (Cheng Weishi Lun) 成唯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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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卷第二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0005c21] 復如何知。諸有為相。異色心等有實自性。 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 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自性。
為證不成。非第六聲便表異體。色心之體 即色心故。非能相體定異所相。勿堅相等 異地等故。若有為相異所相體。無為相體
應異所相。又生等相若體俱有。應一切時齊 興作用。若相違故用不頓興。體亦相違如 何俱有。又住異滅用不應俱。能相所相體俱
本有。用亦應然。無別性故。若謂彼用更待 因緣。所待因緣應非本有。又執生等便為 無用。所相恒有而生等合。應無為法亦有生
等。彼此異因不可得故。又去來世非現非 常。應似空花非實有性。生名為有。寧在 未來。滅名為無應非現在。滅若非無生應 非有。又滅違住寧執同時。住不違生何
容異世。故彼所執進退非理。然有為法因 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為假 立四相。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
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時 名滅。前三有故同在現在。後一是無故在 過去。如何無法與有為相。表此後無為相
何失。生表有法先非有。滅表有法後是無。 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故此 四相於有為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 剎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
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 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復如何 知。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契經說
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此經不 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為證不成。若名 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謂聲 能生名句文者。此聲必有音韻屈曲。此足
能詮何用名等。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即名句 文。異聲實有。所見色上形量屈曲。應異色 處別有實體。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如絃管 聲非能詮者。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
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聲若能詮。風鈴聲等應 有詮用。此應如彼不別生實名句文身。若 唯語聲能生名等。如何不許唯語能詮。何
理定知能詮即語。寧知異語別有能詮。語不 異能詮人天共了執能詮異語。天愛非餘。 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
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 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由 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聲與名等蘊處 界攝亦各有異。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
假立。非謂一切。諸餘佛土亦依光明妙香 味等假立三故。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 相應行蘊所攝。彼亦非理。名貪等故。如現
貪等。非不相應。執別有餘不相應行。准前 理趣皆應遮止。
[0006b15] 諸無為法離色心等。決定實有理不可得。且 定有法略有三種。一現所知法。如色心等。 二現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
有。不待因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 彼彼用證知是有。無為非世共知定有。又 無作用如眼耳等。設許有用應是無常。故
不可執無為定有。然諸無為所知性故。或 色心等所顯性故。如色心等。不應執為離 色心等實無為性。又虛空等為一為多。若體
是一遍一切處。虛空容受色等法故。隨能 合法體應成多。一所合處餘不合故。不爾 諸法應互相遍。若謂虛空不與法合。應非
容受。如餘無為。又色等中有虛空不。有應 相雜。無應不遍。一部一品結法斷時應得 餘部餘品擇滅。一法緣闕得不生時。應於
一切得非擇滅。執彼體一理應爾故。若體 是多便有品類。應如色等。非實無為。虛空 又應非遍容受。餘部所執離心心所實有
無為。准前應破。又諸無為。許無因果故。 應如兔角。非異心等有。然契經說有虛 空等諸無為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 設有。謂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空
等相。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虛空等無為相 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為 常。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
如。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異 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虛 空。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 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緣闕所顯故
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 名想受滅。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 假施設名。遮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 故說為空。勿謂虛幻故說為實。理非妄
倒故名真如。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 法名曰真如。故諸無為非定實有。
[0006c21] 外道餘乘所執諸法。異心心所非實有性。 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取彼覺亦不緣彼。 是能取故。如緣此覺。諸心心所依他起故。
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妄執心心所外 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 如執外境亦是法執。然諸法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虛 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 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
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 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 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此二 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
觀方能除滅。分別法執亦由現在外緣力 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 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 種。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
別計度執為實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 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二法 執麁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 如。即能除滅。如是所說一切法執自心外法
或有或無。自心內法一切皆有。是故法執皆 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為實有。然似法相從 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故。決
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唯 識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如是外道餘 乘所執。離識我法皆非實有。故心心所。決
定不用外色等法。為所緣緣。緣用必依實 有體故。現在彼聚心心所法。非此聚識親所 緣緣。如非所緣。他聚攝故。同聚心所亦非
親所緣。自體異故。如餘非所取。由此應知。 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是故契經 伽他中說。
[0007a25] 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 故似彼而轉。有作是難。若無離識實我法 者。假亦應無。謂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
立。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 假說此人為火。假說牛等應知亦然。我法 若無依何假說。無假說故。似亦不成。如何 說心似外境轉。彼難非理。離識我法前已
破故。依類依實假說火等。俱不成故。依類 假說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類有故。若無 共德而假說彼應亦於水等假說火等名。 若謂猛等雖非類德而不相離故可假說。
此亦不然。人類猛等現見亦有互相離故。 類既無德又互相離。然有於人假說火等。 故知假說不依類成。依實假說理亦不成。 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謂猛赤等在火在人。
其體各別。所依異故。無共假說有過同前。 若謂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說者。理亦不然。 說火在人非在德故。由此假說不依實 成。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應理。真謂自
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謂假智詮不得自 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亦非離此有別方 便施設自相為假所依。然假智詮必依聲 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詮俱非自
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由此但依似事而 轉。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相而 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是故彼難不應正 理。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
言。由此契經伽他中說。
為對遣愚夫 所執實我法
故於識所變 假說我法名
[0007b26]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 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
了境相麁故。及言顯六合為一種。此三皆 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 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
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 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果能變。謂前二種 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習氣
為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 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 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 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
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 果果異因故。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 種能變果識名為異熟。非謂一切。雖已略 說能變三名。而未廣辯能變三相。且初能
變其相云何。頌曰。
初阿賴耶識 異熟一切種
3
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 相應唯捨受
4
是無覆無記 觸等亦如是
恒轉如瀑流 阿羅漢位捨
[0007c20] 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 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 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此即顯示初能
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為自相故。此識 自相分位雖多。藏識過重是故偏說。此是 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 異熟。離此命根眾同分等恒時相續勝異熟
果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 相。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寬不共故 偏說之。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 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
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此 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初 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0008a05] 一切種相應更分別。此中何法名為種子。謂 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 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雖非
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此與 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爾 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諦。然諸 種子唯依世俗說為實有不同真如。種子
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餘。見分 恒取此為境故。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無 別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 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
是善性攝故。唯名為善。若爾何故決擇分說 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雖 名異熟而非無記。依異熟故名異熟種。
異性相依如眼等識。或無漏種由熏習力轉 變成熟立異熟名。非無記性所攝異熟。此 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 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
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界即 種子差別名故。又契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 法等依。界是因義。瑜伽亦說諸種子體無始
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諸 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 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提種 子。如是等文誠證非一。又諸有情既說本
有五種性別故。應定有法爾種子不由 熏生。又瑜伽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 非現。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 住性。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
熏生。有漏亦應法爾有種。由熏增長不別 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亂。有義種子皆熏故 生。所熏能熏俱無始有。故諸種子無始成就。
種子既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 如麻香氣花熏故生。如契經說諸有情心染 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論說
內種定有熏習。外種熏習或有或無。又名言 等三種熏習總攝一切有漏法種。彼三既由 熏習而有。故有漏種必藉熏生。無漏種生亦
由熏習。說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熏 起故。是出世心種子性故。有情本來種姓 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 建立。如瑜伽說於真如境若有畢竟二障
種者立為不般涅槃法性。若有畢竟所知 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性一分 立為獨覺種性。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即立 彼為如來種性。故知本來種性差別依障
建立非無漏種。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 可生非已有體。有義種子各有二類。一者 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 界功能差別。
[0008b26] 世尊依此說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 如惡叉聚法爾而有。餘所引證廣說如初。 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
數數現行熏習而有。世尊依此說有情心染 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諸 論亦說染淨種子由染淨法熏習故生。此即 名為習所成種。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
賴耶為因緣性。如契經說。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0008c07] 此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切時 展轉相生互為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 與雜染法互為因緣。如炷與焰展轉生燒。
又如束蘆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緣。 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若諸種子不由熏生。 如何轉識與阿賴耶有因緣義非熏令長 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
又諸聖教說有種子由熏習生。皆違彼義。 故唯本有理教相違。若唯始起有為無漏無 因緣故應不得生。有漏不應為無漏種。勿 無漏種生有漏故。許應諸佛有漏復生。善
等應為不善等種。分別論者雖作是說心 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名為雜染離 煩惱時轉成無漏故無漏法非無因生。而 心性言彼說何義。若說空理空非心因常
法定非諸法種子。以體前後無轉變故。若 即說心應同數論相雖轉變而體常一。惡 無記心又應是善。許則應與信等相應。不 許便應非善心體。尚不名善況是無漏。有
漏善心既稱雜染如惡心等性非無漏。故 不應與無漏為因。勿善惡等互為因故。若 有漏心性是無漏應無漏心性是有漏。差別 因緣不可得故。又異生心若是無漏。則異生
位無漏現行。應名聖者。若異生心性雖無 漏而相有染不名無漏。無斯過者則心種 子亦非無漏。何故汝論說有異生唯得成 就無漏種子。種子現行性相同故。然契經說
心性淨者說心空理所顯真如。真如是心真 實性故。或說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非 有漏心性是無漏故名本淨。由此應信。有 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無漏種不由熏習法
爾成就。後勝進位熏令增長。無漏法起以此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