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Weishi Bao Sheng Lun 成唯識寶生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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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五 (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0092c18] 論曰。如何不與色等諸境而相關涉名作見 耶。若遣斯難。此不勞言。由斯識體自現形相。 雖無色等而境得成。此前已說。夢獄瞖等為
能喻事。隨其所應廣陳比量。
[0092c22] 從此生憶念者。不待外境而現前故。見之自 性方始得生。雖無實義。念與意俱由現見識 所有功能安置力故。隨其次第假藉餘緣為
能牽引覺想方生。當爾之時名為憶念。如何 復知見之與憶兩體差殊。若此見憶俱竝不 藉外境有故能生自體。由似境者。為性邪
疑。說分別識見之為用。不生計度前境相狀。 但有自證體性生起念之相也。取其言相安 布之差了相不明分別生也。以見為先熏習
所遣。即此自性由他故生。見不然也。見之與 念條然別故。為此定須許如斯理。假令雖復 有其外境。二皆有境。緣相不殊。見之與憶自
體不同。如有異途幸應為說。彼設雖緣現在 之境。名之為見。如緣過去。說之為念。由無境 者。彼雖境異有無之相。所緣別故。斯之異相。
緣亦不能而於見念為片思也。宜應說為自 體別故。斯成異相。爾者此境是其識所現相。 若為決定知如是耶。由於前境決知見已與
彼相似所起之識分明不忘。取彼事時。即名 斯事而為似相。猶如決了丈夫相貌。方名此 作似丈夫耶。似相了知非不曾見。然非曾見
能有如斯決斷之理。為由不許有外境故。斯 亦非理。由彼自證心心所生解相不同是所 許故。斯固於他全不成難。汝既分別於事善
巧。我聊致問。理復如何同時自證。既不許有 如何此見能決定耶。非過去事能有憶念。由 彼非是自證性故。又非自證。如所說事違道
理故。先當援己後乃擊他。所有陳謀方能獲 勝。斯即念託境生。不共成也。復於夢處領 納外境。令共成託後時自可道彼元無成非
理故。猶如樂等領受樂事。若其外境元有可 領。但有似相錯亂現前。當爾之時外境非有。 自然決斷。猶如夢者。覺乃知非。
[0093a26] 夢者見非有。覺已乃 知 非。若也覺時亦不領 境。猶如夢中。彼是非有。世人自知。然不如 是。是故定知於正覺時。然色等境有真領受
不同夢中識無力用。此亦不能而為曉喻。令 於色等領受義成。由作夢者處夢中時不能了 境。是為非有。若由遠離於睡闇時得分明慧。
隨其所有別別曾緣熏成念種。然於夢位所 領之境。憶令上心方生決斷。此事非有。彼既 如是。此亦還然。雖非外色可為領受。便即翻
作見外色心。起妄分別。重重現前數數緣慮。 生此類性所有功能熏習成種令其上心。即 此熏習。更欲彰其不實事故。後起餘緣彰見
真義。由有睡眠相似法故。雖於覺位亦曰睡 也。為此熏習恒隨逐故。世間睡眠猶如餘睡。 但有妄情離識別見。色聲等境。而被纏縛極
受艱辛。漂泊生津淪迴欲海。由未正得熏習 斷故。猶如夢中不能覺了色等境無。未能稱 事於非起故。不了是無。為境所誑。縱有聞
思所生之智。為由分別熏習隨故。未現證真 不能正起。亦名誑妄。當爾之時。名為不覺。及 由於彼熏習種子對治已生。畢竟拔除深有
力用。於創起時非世先有。由此名為出世間 智。正斷一切分別性故。無分別智獲得現行。 能除熏習無知睡故。證悟真覺于時藉此。無
分別智以為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決能 截除色等諸義。固執熏習。名為清淨。由涉計 度諸境相故。號曰世間。彼智現已。但唯是識
隨其色類緣會力故。生起之時。唯於自識現 其相分。妄執諸境而作生因。然非離識有自 性故。色聲等境而生了知。其所立量。若據總
相不知彼境。是為無者。許能立因有不成過。 若言差別覺時不知。還有不成與前相似。覺 悟之位了境元無。宗所許故。既有斯過。理固
不能以斯能立成其前境有可領納。或有於 此不成之過。申述解詞猶若元來。不為境解 此無之智。理不應成。要先知境方於此事能
生此心。說為非有若爾的知前境是有。如何 能得更復言無觀相是有。復乃云無現是相 違。若為通釋。彼諸宗等撥為非有。固不相
違。如諸外論。謂為常等。生前滅後悉並非 無。或於方所或此非餘。有境無餘。何過之有。 若時於我將為無者。由非不了可撥為無。於
無起知非所許故。此不如文於茲色等說我 為無。然於色等造作之處。無真實我非據我 也。若爾於色等聚乍可無 愆 。說識我無。如何
免難。由不許有第二之識。於餘識處了我為 無。亦非不領於前而能憶念於後。設令生念 境已亡故。是故應許但唯有識。而現於相。即
如所許。然於識處知我是無。撥無其我。識若 生時。此智爾時知無我體。然由離境了唯有 識。隨此相貌。緣若生時解境為無。豈非齊致。
然於色等了無我時。於色等處是為共相。非 是自相。由此各依以為定性。自體異故。然非 相似所有相貌是實事有。欲令於餘而作簡
別。有其異相附識而生。猶如實事有集心分。 於識自體轉起現前。世俗言論因斯生起。了 知外境。但是自心所生領受。本非居外。斯乃
是為最勝修習。所獲性故。此由無明蓋覆於 慧。如在外轉觀斯共相。即如所見時俗言成。 隨世俗情於言說路令得明解。於諸論處似
事而轉。別以形相而宣說之。於所餘事作其 遮遣。於此事中應有形段。若總相是實即是 總相。應如色等自體各異。而於別事體不相
應。此則色等成非異體。如色似聲。又復如彼 一異非言所許共相。此但覆俗當情顯現無 所諍也。此既不許將為實事。斯乃便成於色
聲等成非異體。又復色等一一便成有多體 故。共相之狀體無邊故。此則合有多種體性。 便成諸事皆為一體。如隨自緣所帶相像。斷
割前境此之體相。亦是假立眾多相貌。為俗 言論而分別之。由此便成於色聲等。無我之 智亦是共相。斷割性故。取其無境更成光顯
唯識之宗。然於色等無我解時。有別相分。復 由前後分段本無故。斯乃是為先取別相分 明決斷。於異決了隨而攝取。事境性故。若青
蓮也簡去其白。識緣蓮體。決斷是青。言無我 者。理亦同然凡起決斷。謂即於他所執我相 仗此思構。方生決斷無別我體。縱雖無境而 智得生。理既齊衡何有乖諍。
[0094a18] 若諸有情由自相續者。若言於此自相體中。 各有無量功能不同。於自識中變現別故。至 成熟時。由自種力識現在前。不由外境而得
興起。非離自識從外境生。然由親近善惡友 故。為益及損。此不得成。由於真妄損益之 中但以言聲說為境故。既緣聲義兩種皆無。
於斯斷割便成非有。由彼有其理非理行。可 令善惡逐彼而行。彼行既無可取隨學。寧容 有故。此則曾不依託外境。而識得生。違所許
過。必定依託。外色等境。緣色等心。猶如有 事。無事聲心復如觀他所有行跡。是能於境 決斷性故。亦復由如色等諸識定緣外境。如
聖量言。但是於內似相現故。此固無力。破唯 識義。由展轉增上識互決定成者。由其展轉 識相假故。即此二識更互相依。本不待聲及
於色等。由所立喻不順於宗。亦復全無違教 之失。有他相續為別識故。他識為因自識生 故。善惡二友作用理成。外境引夢撥使成無。
目擊友人。何不同睡而遣為非。有何勞強立 展轉相。因夢聞善惡。非由別識生。如何現在 隨他識行。復如何知但由餘識分別得生。於
他言事隨順情起。此識生時。更有餘識功能 差別。為因現故。且聞者識。如結契時。唯聲現 相有差別體。識乃得生。不依外境。方能了事
仗自功能。所有差別託己內緣為聲相解。即 於前境而有了知。此時但是自識熟位功能 轉起。但有聲相共識俱生。詳觀斯理。又復聖
者威神至極。無其文字離取聲相。為間隙時 成說方便。然則但由勝差別故。能作斯事。遂 令餘識殊別相生。是共許故。斯即是為唯識
功力。然則曾無聲之自相能至餘識。是他共 許。以將為喻。縱許如是。但依他識聲覺得生。 斯乃便成恒常聽響。此之聲覺總被生津。雖
住遠方及耳根壞。竝應聞說。無有廢時。若其 許覺由外聲起。有時聞聽耳識方行。分別因 起。仍須處在相應。耳根復無損壞。方能於境
覺察是非。由此全無便成竝見。總聽之過非 獨如此。識待有能差別性故。事判於聲。猶如 於聲自性各異。能生此覺。非餘相心。亦如於
聲非聞一切。緣此聲相但返緣斯。唯生此覺。 於覺有時。但生如此差別之緣。有力用故。為 因非餘。即如於聲在相應處於自相續生其
相像。且如此事種子現前。隨自用果方能生 起如是便成無相似過。復次諸字咸有支分。 分析至窮非根取性。猶若極微非同時生。不
合聚故。既不和聚有其決斷計一常聲。處虛 空者。不應是理。緣此聲心不可得故。又彼許 其所有細分。體相似故。及是非根所行性
故。然非功能有其差別及以造作容有安置。 勢力道理。復如外聲。隨所依緣差別之響。有 其自相為緣之因。識亦如是。何有非愛。豈非
所云。由展轉增上者。即是許其取餘識故。此 識便成有於外境如不取境。喻分便違。斯難 非理。此識由其餘識現相為所緣故。喻乃共
成。如餘宗立。猶如於彼非現在聲隨以一相 而為成立。但有彼相識生而已。其宗許成。我 喻亦然何成有過。何故如來之識差別。於餘
分別之境竝除。不異相續而轉。無邊差別所 化有情。在彼多心相若為起。如彼一聲體無 差異。隨自樂相識從生起。但由如來威神之
力。極修所致令彼得生於別功能非一之境。 不同色類多而無雜。一時興用分別事成猶 如燈寶鏡等現相。復以如來諸化用事。難思
威力超尋思境。是共學故。強為斯難。非成妙 說。若言夢覺兩位不差。由竝許其無實境性。 隨其差別咸引於果。夢中所見或善或惡。是
總標也。及於覺位心亦無境。此亦便應俱時 獲果。或應如夢亦皆無果。無境性故。或復翻 此斯難不然。由有理故。
[0094c29] 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者。然則夢心由睡 壞故。性不分明。即此善惡能招劣果。如於覺 時。或緣別事。不為恭敬。或時餘思亂心。於彼
惠施雖行果不增。大識雖無境果亦同。然隨 種差別。能招當果愛非愛事。由斯夢覺體有 差殊。得果不同。非乖道理。復非由境善等體
殊。所作業用招勝劣果。然由自性及相應等 自體增故。及以相違。此即夢等有其差別。以 此為緣非關有境。或時生已。便於斯境能起
害心造於極惡。復於此處能招勝報。種下 中上善不善業。以此而言實不藉其外境有 故。植果差殊。或時有緣。過去羅漢身福等事。
實無其境。猶如夢獲果不同。有不定過。後 於夢中翹誠慶悅。如來出世雖無實境。大果 當招。此喻便成。於宗不順。有餘師云。雖被夢
損情斷前境而不闇昧如睡初覺。尚有餘昏。 未足眠時強起情瞖。身體沈重見不分明。即 此之損於彼夢中相應之識誠固難有。由於
夢內心心生法。當爾之時明白觀境。憂愁恐 怖極思惟心。縱使覺時未能同此。由此要須 是有情數。於共見境取相分故。然於夢中七
色之業。不立業道由其夢色非見無對。是不 共境不堪為世。言論事故。所云色業非業道 者。斯乃便成。不察由緒。然此所論。於彼夢識
見不分明獲果微劣。醒覺之位亦應如此。既 有斯過。而便答曰。由夢損故獲其少果。如若 不損與覺何殊。即如所云。夢識於境了事分
明。便招勝果。此若為通由於夢中心明斷割。 許其招得上妙果報七色業道不建立者。本 為評章招果差別。遂論業道。由緒何從。由非
招果要須假斯業道方就。於方便位被極重 纏害斯意樂。遂令招得最惡之果。輕薄煩惱 縱造根本。亦未能同極清淨心。於修善位方 便根本。類此應知。
[0095b05] 唯識論者。亦由於他相續興害。隨心所生成 其業道。有餘師說。由他知故方成罪者。此非 正答。何意要須待於共境方建立斯。非由他
力始成業道。然藉堪為世言論事。由如苾芻 斷青流穢。犯斯等罪豈在情邊。及由共境假 他知故。若於夢中實有青等為所了事。由大
師制便成有罪。惑可翻餘。非由其事。是有 是無。此成應理。若也生界但唯識者。便成無 有語身業耶。然由大種及從種生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