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āyānasaṅgrāhabhāṣya (She Dacheng Lun Shi) 攝大乘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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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卷第九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入因果勝相第四
因果位章第一
[0212c26] 釋曰。此義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 數。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習。七差別。八 攝。九對治。十功德。十一互顯。
[0212c29] 論曰。如此已說入應知勝相。云何應知入因 果勝相。
[0213a01] 釋曰。總舉前所明四位入唯識觀。 故云如此。前已說於方便道見道修道究竟 道四位中。入應知勝相。云何廣說入此勝相
因。及入後所得果令其開顯易見。
[0213a05] 論曰。由六波羅蜜。謂陀那。尸羅。羼提。毘梨 耶。持訶那。般羅若波羅蜜。
[0213a06] 釋曰。此答向問。 明因果勝相。易可得見六度為因果體。先以 六度為因。後以六度為果。
[0213a09] 論曰。云何由六波羅蜜得入唯識。復云何六 波羅蜜成入唯識果。
[0213a10] 釋曰。向雖說六度為 因果體。未釋義意故。更問以何義故說六度 為因。復以何義說六度為果。此六度能除六
種入唯識障故。六度為入唯識因。第一障 者。喜樂欲塵。於富財物自身受樂中。見勝 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施能除此障故。
施是入唯識因。第二障者。縱心起身口意業。 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戒能除此障故。戒是 入唯識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輕慢毀辱寒
熱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忍能除此障 故。忍是入唯識因。第四障者。執不修行為 樂。未得計得。於得不見功德。由此障故不
得入唯識。精進能除此障故。精進是入唯識 因。第五障者。樂相雜住。於世間希有事及 散亂因緣。見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
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識因。第六障者。於 見聞覺知計為如實。於世間戲論懃心修學。 於不了義經如文判義。由此障故不得入唯
識。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識因。
[0213a29] 論曰。此正法內有諸菩薩。
[0213a29] 釋曰。唯依正法 內修行。能成立入唯識因。若依正法外二乘 教及外道世間教。無有得立此因義。故先明
正法內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 能。故言菩薩。菩薩行何法能入唯識。
[0213b05] 論曰。不著富樂心。乃至云如理簡擇諸法。得 入唯識觀。
[0213b06] 釋曰。此明離布施障。乃至離智 慧障。具如前釋。故以六度為入因。
[0213b08] 論曰。由依止六波羅蜜。菩薩已入唯識地。次 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
[0213b09] 釋曰。若菩 薩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識。是時菩薩更 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於六度正教 中心決無疑。故名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
行。故名為樂。此信樂意有五因緣。故稱清淨。 一無著清淨。謂不起與波羅蜜相違法。二不 觀清淨。謂於自身及波羅蜜果報報恩中。心
常不觀。三無失清淨。謂離與波羅蜜相雜染 污法。及離非方便行。四無分別清淨。謂離如 言執波羅蜜相。五迴向清淨。謂於六度已生
長及未生長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羅蜜。 皆具此五種清淨信樂所攝。復有清淨信樂 意。謂已過願樂地。入見地等。得聖人信樂。
異地前信樂故名清淨。復有清淨信樂意。謂 由奢摩他毘鉢舍那入真如觀。得無分別智 及無分別後智所攝信樂意。故名清淨。
[0213b25] 論曰。此正法內有諸菩薩。不著富樂心。於戒 無犯過心。於苦無壞心。於善修無懶惰心。 於此散亂因中不住著故。常行一心如理簡
擇諸法。得入唯識觀。由依止六波羅蜜。菩 薩已入唯識地。次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 羅蜜。是故於此中間。設離六波羅蜜加行功 用。
[0213c02] 釋曰。已入唯識觀故言是故從見位乃 至究竟位為中間假設。此人於其中間不作 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滿足。何以故。
[0213c05] 論曰。由信樂正說。愛重隨喜願得思惟故。
[0213c06] 釋曰。如來正說與六度相應。雖甚深難解。 此人亦信樂無疑。由此信樂無不行義。於六 度行中見無窮功德。心生愛重。由此愛重無
不行義。如此信樂意何人能得。唯諸佛如來 已至究竟波羅蜜位。能得此意。知是勝人所 得成。於勝人深心欣讚。故名隨喜。由此隨喜
無不行義。願眾生及我平等。得此清淨信樂 意。故名願得。由此願得無不行義。如佛所 立大乘法門。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
聞思修慧數數思惟。由聞慧思惟果得圓滿。 由思慧思惟於所聞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 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 種思惟無不行義。
[0213c19] 論曰。恒無休息行故。修習六波羅蜜究竟圓 滿。
[0213c20] 釋曰。由此四思惟。菩薩恒無放逸。無放 逸故修習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圓滿。此位能 攝六度。令悉具足五種清淨。故名清淨意位。
其相云何。為顯此相故。次長行後更說三 偈。
[0213c25] 論曰。此中說偈。
修習圓白法 能得利疾忍
菩薩於自乘 甚深廣大說
[0213c28] 論曰。修習圓白法。
[0213c28] 釋曰。先於願行位中。善 生長道資糧。為顯此義故說初句。所修之行 已過四十心位故名圓。施戒修三品清淨法
名白。復有白法。謂信根智根。精進根定根。此 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闡提外 道聲聞獨覺四種黑障。能得淨我樂常四德
故名白法。若資糧圓滿更何所得。
[0214a06] 論曰。能得利疾忍。
[0214a06] 釋曰。能樂受行是忍義。 於廣大甚深法。難受難行而能受行故名利。 數起不息故名疾。此句顯忍是上上品。若菩
薩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淨。為顯此境 界故。
[0214a11] 論曰。菩薩於自乘甚深廣大說。
[0214a11] 釋曰。大乘 唯是菩薩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薩清 淨。於此乘中有別境界。一法無我名甚深。虛
空器等定名廣大。前是智境。後是定境。此二 境能令菩薩清淨。由此思惟菩薩得清淨。為 顯此義故說第二偈。
[0214a17] 論曰。
覺唯分別故 得無著智故
是樂信清淨 名清淨意地
[0214a20] 論曰。覺唯分別故。
[0214a20] 釋曰。菩薩覺了大乘一 切法。乃至甚深廣大皆是分別所作。如此覺 了名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薩清淨。菩薩清 淨為何所得。
[0214a24] 論曰。得無著智故。
[0214a24] 釋曰。菩薩見一切法但 是分別。無復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別亦不成。 若菩薩見內外無所有則無所著。即是無分
別智。此智即是清淨。此清淨體性云何。為顯 此義故說第三句偈。
[0214a29] 論曰。是樂信清淨。
[0214a29] 釋曰。樂信即是無分別 智體。不愛七有故名樂。於三種佛性。心決 無疑故名信。離七愛故樂清淨。離虛妄故信 清淨。
[0214b04] 論曰。名清淨意地。
[0214b04] 釋曰。由樂信清淨故。此 位得清淨名。又此位是菩薩見位。無分別智 境清淨處。此智以樂信為體故。說此位名清
淨意地。清淨樂信其相云何。
[0214b08] 論曰。
菩薩在法流 前後見諸佛
已知菩提近 無難易得故
[0214b11] 論曰。菩薩在法流前後見諸佛。
[0214b11] 釋曰。清淨 樂信有二種相。一恒在寂靜為相。二恒明了 見佛為相。由樂捨七愛故。恒入觀修道故。 說恒在法流。若菩薩在法流為何所見。由
信三種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後證法身。先以 比智見法身。後以證智見法身。此樂信有何 功德。
[0214b18] 論曰。已知菩提近無難易得故。
[0214b18] 釋曰。若人 在清淨樂信位中。明了見無上菩提已近。己 身過四十心。是故無難入正方便。所以易 得。由此三偈成就資糧忍境界。思惟體性相
貌皆得顯現。
成立六數章第二
[0214b24] 論曰。何故波羅蜜唯有六數。
[0214b24] 釋曰。此問波 羅蜜何故定立六數不增不減。
[0214b26] 論曰。為安立能對治六種惑障故。為一切佛 法生起依處故。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 故。
[0214b28] 釋曰。立波羅蜜其數有六。凡為此三義。 一為除惑。二為生起佛法。三為成熟眾生。 除惑。現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眾生。未
來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滅。則於現在得安 樂住。何以故。不須更起功用為滅此惑及 遮此惑。令不復生故。於現在得自利益。惑
障既滅。於未來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 眾生故。得自他利益。
[0214c07] 論曰。為對治不發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羅 蜜。不發行心因者。貪著財物及以室家。
[0214c08] 釋 曰。貪著財物障施。貪著室家障戒因此貪著 不能發修行心。
[0214c11] 論曰。若已發修行心。為對治退弱心因故。立 忍精進二波羅蜜。
[0214c12] 釋曰。雖已能行施戒。若 不忍受苦事則施戒心退弱。雖能忍苦。若不 勤修諸善息一切惡。則施戒忍心皆退弱。故
為對治退弱心。須立此二度。
[0214c16] 論曰。退弱心因者。謂生死眾生違逆苦事。
[0214c17] 釋曰。不得理者名生死眾生。乖反菩薩教為 違。侵毀菩薩身為逆。此並是苦事。若不能忍 受此苦事。則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0214c20] 論曰。長時助善法加行疲怠。
[0214c20] 釋曰。精進行 於久遠時中。修一切善。若於眾生無慈悲心。 愛惜自身。不見所修行有勝功德故。於所修
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進。即是懶 惰。懶惰即是退弱心因。
[0214c25] 論曰。若已起發行及不退弱心。為對治壞 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羅蜜。壞失心因者。謂 散亂邪智。
[0214c27] 釋曰。由散亂故壞靜心。由邪智 故失正解。
[0214c29] 論曰。是故為對治六種惑障。立波羅蜜有六 數。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故者。
[0215a01] 釋曰。六度 是生長佛法因。
[0215a03] 論曰。前四波羅蜜是不散亂因。
[0215a03] 釋曰。有四 障為散亂因。一棄捨障。二遠離障。三安受障。 四數治障。由貪著故不能棄捨。由貪瞋癡生
十惡故不能遠離。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貪 瞋癡等煩惱故不能數治。由此四障故心散 亂。前四度能對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亂
因。復次以五蓋為定障。四蓋障定因。一蓋障 正定及定所發慧。貪掉悔瞋睡眠四蓋。是散 亂因。障前四度。四度對治此四蓋故。四度是
不散亂因。疑緣境不決故心散亂。定心決守 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見理故。障定所發 慧故。以定慧對治於疑。
[0215a15] 論曰。次一波羅蜜是不散亂體。由依止此不 散亂故。能如實覺了諸法真理。一切如來正 法皆得生起。是故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立
波羅蜜有六數。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 故者。由施波羅蜜利益眾生。由戒波羅蜜不 損惱眾生。由忍波羅蜜能安受彼毀辱。不起
報怨心由精進波羅蜜生彼善根。滅彼惡根。 由此利益因。一切眾生皆得調伏。次彼心未 得寂靜。為令寂靜。已得寂靜為令解脫。故
立定慧二波羅蜜。由此六度菩薩善教眾生。
[0215a25] 釋曰。善教有二義。一如理為說故名教。 二恒為說故言善教。
[0215a27] 論曰。故得成熟。是故為隨順成熟一切眾 生依止。立波羅蜜有六數。由如此義。是故應 知成立波羅蜜有六數。
相章第三
[0215b02] 論曰。此六波羅蜜相。云何可見。
[0215b02] 釋曰。何故 作如此問。世間二乘菩薩皆有施等六行。若 不明菩薩所行六波羅蜜相。云何得知此是 波羅蜜。此非波羅蜜。是故須問波羅蜜相。
[0215b06] 論曰。由六種最勝。六波羅蜜通相有六。一由 依止無等。謂依止無上菩提心起。
[0215b07] 釋曰。此 明所依止有異。世間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 無上菩提心起。唯菩薩行施等。必依止無上 菩提心起故。以依止無等。為菩薩所行六度
相。
[0215b12] 論曰。二由品類無等。謂一一波羅蜜略說皆 有三品。菩薩皆具修行。
[0215b13] 釋曰。此明所緣事 有異。不等世間及二乘。無有能行施等具足 品類。謂外內及內外。若菩薩行施等必皆具
足品類故。以品類無等。為菩薩所行六度 相。
[0215b18] 論曰。三由行事無等。謂安樂利益一切眾生 事。菩薩所行諸度。皆為成此二事故。
[0215b19] 釋曰。 此明行事有異。菩薩行六度有何能。先為生 眾生現在未來世間樂。後隨根性。生眾生 三乘道果。世間及二乘行施等。但為安樂利
益自身尚不成就。何況能安樂利益眾生。故 以行事為菩薩所行六度相。
[0215b25] 論曰。四由方便無等。謂無分別智。菩薩所行 諸度。皆是無分別智所攝故。
[0215b26] 釋曰。此明方 便有異。於三輪清淨。名菩薩方便。於三輪清 淨即是無分別智。菩薩由此智。不分別能施
受施及所施財物。世間及二乘。不能捨三輪 分別。是故起我愛及著財物。於他不能平等 故。以方便為菩薩所行六度相。戒三輪者。離
眾生事時分別。忍三輪者。離自他過失分別。 精進三輪者。離眾生高下事用分別。定三輪 者。離境眾生惑分別。般若三輪者。離境智眾 生分別。
[0215c07] 論曰。五由迴向無等。謂迴向無上菩提。菩薩 所行諸度。決定轉趣一切智果故。
[0215c08] 釋曰。菩 薩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與一切 六道眾生。此是眾生財物。我為彼行施。願彼 皆得無上菩提。此施由迴向。令他得無上菩
提故。此施行永無有盡。若行餘度亦皆迴向。 世間及二乘無迴向故。以迴向為菩薩所行 六度相。
[0215c15] 論曰。六由清淨無等。謂惑智二障永滅無餘。 菩薩所行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盡故。
[0215c17] 釋曰。此中顯二種清淨。一顯清淨因。二顯清 淨位。清淨因者。因滅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 淨。清淨位者。先於地前漸除惑障。後登初地
漸除智障。此兩處名分分清淨。即是因位。 若至佛果六度圓滿。名具分清淨。即是果 位。
[0215c23] 論曰。施即是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耶。
[0215c23] 釋 曰。此問欲何所顯。欲簡別是波羅蜜及非波 羅蜜相。
[0215c26] 論曰。有是施非波羅蜜。
[0215c26] 釋曰。謂離依止無 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攝故。但是施 非波羅蜜。
[0215c29] 論曰。有是波羅蜜非施。
[0215c29] 釋曰。謂具依止無 等等六相。行戒等餘度。
[0216a02] 論曰。有是施是波羅蜜。
[0216a02] 釋曰。謂具依止無 等等六相行施。
[0216a04] 論曰。有非施非波羅蜜。
[0216a04] 釋曰。謂離前三句。 別行無記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攝。
[0216a06] 論曰。如施中四句。應知餘度亦有四句。
[0216a06] 釋 曰。如施簡別是非。餘度亦應如此簡別。
次第章第四
[0216a09] 論曰。云何說六波羅蜜。如此次第。
[0216a09] 釋曰。此 或由疑故問。或由不解故問。疑故問者。一切 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懃。由此二 因。隨其所欲則皆能行。是故應倒次第及無
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須問。由不解故問者。若 人欲修眾行。未知淺深難行易行。淺則易行。 深則難行。易應先學。難應後學。為知此義。是 故須問。
[0216a17] 論曰。前前波羅蜜。隨順次生後後波羅蜜故。
[0216a18] 釋曰。菩薩不能忍見眾生貧窮困苦。數習 捨財以串能捨故。不欲作損惱眾生事。即捨 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薩為愛護所受戒。
不欲以忿恨眾生事。毀破淨戒。即習行忍故。 因戒生忍。由煩惱不盡。或成不成。菩薩為愛 護此忍。即行精進。故因忍生精進。若人恒行
精進則能治心。由此精進若心沈沒。則拔令 起。若心掉動。則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則持令 相續。由心調和所以得定。故因精進生定。
若心得定。則能通達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 前能生後。
[0216a29] 論曰。復次前前波羅蜜。由後後波羅蜜所清 淨故。
[0216b01] 釋曰。施由戒故清淨。若人不持戒。身 口意業則不清淨。所行之施亦不清淨。以 依止不清淨故。由能持戒依止清淨故。施得
清淨。戒由忍故清淨。若人能忍。身口意業皆 得清淨。忍由精進故清淨。以精進能生善滅 惡故。精進由定故清淨。若精進不在修位。
則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淨。若不了別 真如。雖復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見真 如所得之定。則成無流。為涅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