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kaśāstra (Rushi Lun) 如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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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論反質難品一卷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反質難品中無道理難品第一
[0028c25] 論曰。汝稱我言說無道理。若如此者。汝言說 亦無道理。若汝言說無道理。我言說則有道 理。若汝言說有道理。稱我言說無道理者。是
義不然。復次無道理者自體中有道理。是故 無有無道理。若自體中無道理者。無道理亦 應無。是故汝說我無道理。是義不然。又若汝
稱我言說無道理。自顯汝無智。何以故。無道 理者則無所有。言說者。與無道理為一為異。 若一者言說亦無。汝云何稱我言說無道理。
若異者言說有道理。汝復何故稱我言說無 道理耶。復次言說自相破故。汝難言說共我 言說。為同時為不同時。同時者。則不能破我
言說。譬如牛角馬耳同時生故不能相破。若 不同者。汝難在前我言在後。我言未出汝何 所難。是故不成難。若我言在前汝難在後。我
言已成復何所難。若同時者。我言汝難是難 是可難不可分別。譬如江水海水同時和合 不可分別。又汝難為難自義為不難自義。若
難自義。自義自壞我言自成。若不難自義難 則不成就。何以故。於自義中不成就難故。若 成就者。自義則壞他義則成。復次汝稱我言
說無道理者。非是言說。若是言說不得無道 理。有言說無道理。此二相違。譬如童女有兒。 若是童女不得有兒。若有兒則非童女。童女
有兒此二相違。是故稱有言說無道理。是義 不然。復次與證智相違故。汝聞我言說而稱 無道理者。若汝已聞則為證智所成就。證智
力大。汝言則壞。譬如有人說聲不為耳識得。 耳識既得聲為證智所成就。證智力大。此言 則壞。復次與比智相違故。若汝稱我有言說
比智所得則知有道理。若無道理言說亦無。 若有言說知有道理。譬如有人說聲常住從 因生故。一切從因生者則無常住。譬如瓦器
從因生故不得常住。聲若從因生不得常住。 若常住者不得從因生。無常住者比智所成 就。比智力大常住則壞。有道理者。若有言說
則有道理。有道理者比智所成就。無道理者 則壞。復次與世間相違故。汝稱我言說無道 理。是語與世間相違。何以故。於世間中立四
種道理。一因果道理。二相待道理。三成就道 理。四如如道理。因果道理者。如種子與芽。相 待道理者。如長短父子。成就道理者。如五分
言成就義。如如道理者。有三種。一無我如如。 二無常如如。三寂靜如如。於世間中言說為 果道理為因。世間中若見果則知有因。若見
言說則知有道理。汝稱我言說無道理。是義 與世間相違。若有言說無道理者。無有是處。 汝稱我言說異不相應故。我今共汝辯決是
處。若人說異則有過失。汝自立義與我義異。 則是自說。則是異說。是故汝得過失。若汝義 異我自說則異過失在汝。不關於我。若不異
汝則同我則無有異。汝說我異此是邪語。復 次異與異無異。是故無異。若異與異異則不 是異。譬如人與牛異。人不是牛。若異與異無
異則是一。若一則無有異。汝何故說我為異。 復次是道理者。我於汝道理中共諍故。我說 有異。若汝與我不異者。則不與汝共諍。我
說汝義故。若一切所說異者。汝亦有所說。是 故汝說異。過失在汝。若汝說不說異者我亦 說不說異。汝言我說異是義不然。汝是邪語。
餘義如前說。汝稱我說義不成就。我今共汝 辯決是處。若說不成就者。是說不成就說。 若所說不成就則不得說。若不得說者。汝云
何說。我所說不成就。若得說所說則應成 就。汝說不成就。是義不然。若一切所說不成 就者。汝說難難我。是難則不成就。若汝
說難非不成就者。我說亦如是非不成就。汝 說我不成就。是義不然。不成就者於自體中 成就。是故無不成就。若不成就於自體中無
有成就者。亦應無有不成就者。若有成就則 無有不成就。是故汝說我不成就無有是處。 若汝說不誦我難則不得我意。若不得我意
則不得難我。我今共汝辯決是處。若未誦我 難則不得說汝難。汝為誦難能難。為未誦難 而難。若汝不誦而得說難者。我亦不誦而得
說難。若汝誦難得說難者則恒誦難。何以故。 難中復生難。難則無窮。無有不誦難時。無有 得說難時。復次從難名更有難名。若誦此難
名故得說難名。不誦不得說難名者。但得後 誦前難名。次難名未得誦。第三方得誦第二 難名。第四方得誦第三難名。如是則恒誦無
盡。若汝今不誦而得說難名者。初難名亦應 不誦而得說難名。若初難名不誦不得說難 名者。第二亦應不誦難名得說難名。第二不
誦難名得說難名者。初亦應不誦難名得說 難名。而今初難名必須誦方得說難名。第二 難名亦應必須誦方得說難名。不應不誦而
說。復次若不誦難而說。難則墮負處。汝不誦 自難。汝說難亦墮負處。若汝不誦難而說難。 說難不墮負處者。我亦不誦難而說難亦不
墮負處。復次若汝言說難我。我皆當誦。我難 難汝。汝皆當誦。唯得互相領誦則不得別立 難。若恒相領誦則失正義。譬如兩船相繫大
水若至相牽去來。復次汝言。皆是音聲出口 則失滅。云何得誦我語。音聲既是失滅之法。 不得重還故。不得重誦。若音聲在則不能誦。
以其常聲故。若言失滅則無所誦。以其無故。 若音聲已失滅。汝令我誦。稱是汝言。是邪思 惟。汝說我語前破後。我今共汝辯決是處。若
我說前破後是道理。何以故。我語前汝語後。 若我語破後語。我義則勝。汝語則壞。復次若 汝說一切語前破後。汝亦出語前應破後。若
汝語前不破後。我出語前亦不破後。復次前 破後者於自體無前破後。若於自體有前破 後。則前後俱無。是故汝說前破後。是語不然。
若於自體無前破後。無有因故。前破後亦是 無。汝說我語前破後。是邪思惟。汝說我說別 因。我今共汝辯決是處。若人捨前因立別因 墮負處者。汝則墮負處。
[0030a18] 何以故汝亦捨前因立別因故。若汝立別因 不墮負處。我亦如是。復次我所說因與汝所 說因異。若我說異因則是我道理。若不說異
因。我則說汝因。非是對治相違。便同汝說。 汝說我說異因是邪思惟。若我同汝立因。汝 破我因則破汝自因。復次若一切語是別因。
汝亦出語則是別因。是故汝墮負處。若汝 出語不墮負處。汝說我立因墮負處。是義不 然。若汝說我說別義。今共汝辯決是處。我所
立義與汝義異。即是道理。我今與汝對治相 違。是故說別義。若汝思惟我義與汝義不異。 我義則不與汝義對治相違。若汝破我義則
是自破。復次異義於自體中無異義。異義則 是無。若異義於自體中有異義。異義亦是 無。是故汝稱我說異義。是義不然。復次若一
切所說是異義。汝有所說亦應是異義。若汝 有所說不說是異義。汝說一切所說是異義。 是義不然。汝說我今語猶是前語無異語者。
我今共汝辯決是處。我立義與汝立義對治 相違。若我說自立義對治汝義。是正道理。何 以故。我一切處說為破汝義。是故我說無有
異。若我應說異義者。汝立義與我義異。若我 說異義則說汝義。則不共汝相違。汝難我則 是難自義。
[0030b13] 復次如我前說聲無常此語自滅自盡。今更 別出語。汝說我說前語。是邪思惟。復次若汝 說我所說無異。若我說異則是異。若我說無
異則是不異。若我說是不得成是汝說我無 異。是義不然。若汝言一切所說我皆不許。我 今共汝辯決是處。汝說不許一切。此說為入
一切數。為不入一切數。若入一切數汝則自 不許汝所說。若自不許者我義則是汝所許。 我義自成。汝言便壞。若不入一切數者。則
無一切。若無一切汝不許一切。若不許一切。 我義便非汝不許。我義亦成。汝言終壞。
反質難品中道理難品第二
[0030b25] 論曰。難有三種過失。一顛倒難。二不實義難。 三相違難。若難有此三種過失則墮負處。一 顛倒難者。立難不與正義相應。是名顛倒難。
顛倒難有十種。一同相難。二異相難。三長相 難。四無異難。五至不至難。六無因難。七顯別 因難。八疑難。九未說難。十事異難。一同相難
者。對物同相立難。是名同相難。論曰。聲無 常因功力生。無中間生故。譬如瓦器因功力 生。生已破滅。聲亦如是故聲無常。是義已立。
外曰。若聲無常與器同相者。聲即常住。與空 同相故。是故如空聲亦常住。同相者同無身 故。論曰。
[0030c08] 復次聲無常因功力生。無中間生故。若物常 住不因功力生。譬如虛空常住不因功力生。 聲不如此。是故聲無常。此義已立。外曰。若聲
與常住空不同相故。是故聲無常則何所至。 若與空同相。聲即是常。同相者是無身。是故 常。論曰。此兩難悉是顛倒不成難。何以故。
決定一味法立為因。顯一切物因功力生故 無常。是顯無常因決定一味。是故無常不動。 欲顯其同類故說瓦器等譬。外依不決定一
味立難云。若汝依同相立聲無常義。我亦依 同相立聲常義。若汝義成就我義亦成就。論 曰。汝難不如。何以故。汝立因不決定常無
常遍顯故。我立因三種相是根本法。同類 所攝異類相離。是故立因成就不動。汝因不 如。是故汝難顛倒。若汝立因同我因者。汝
難則成正難。若無常立義難常義。是難成 就。何以故。立常因難。立無常因。極不能顯 無常顛倒過失。常因不決定一味故。無常因
決定一味故。二異相難者。對物不同相立難。 是名異相難。論曰。聲無常。何以故。因緣所生 故。若有物依因緣生即是無常。譬如虛空。虛
空者常住。不依因緣生。聲不如是。是故聲無 常。外曰。若聲與常住空不同相故。無常復何 所至。若與瓦器不同相聲即常住。不同相者。
聲無身瓦器有身。是故瓦器無常聲則是常。
[0031a04] 論曰。聲無常依因緣生故。譬如瓦器依因緣 生故無常。聲亦如是。外曰。若汝立聲無常與 瓦器同相者。復何所至。聲即常住與瓦器不
同相故。不同相者。聲無身瓦器有身故。論曰。 此兩難悉顛倒。何以故。我立無常因決定一 味故。汝立常因不決定一味。常無常遍顯故。
是故不定因不能難決定因。我立因者。是依 因緣生故聲無常。是因是根本法。同類所攝 異類相離。具足三相故不可動。汝立因者是
無身故聲常住。是因根本法同類異類所攝。 是故不成因。三長相難者。於同相顯別相是 名長相難。論曰。聲無常因功力生故。譬如瓦
器。是故聲無常。外曰。汝立聲與瓦器同相因 功力生故。別有所以。一可燒熟不可燒熟。二 為眼所見不為眼所見等。如是別聲與瓦器
各有所以。聲因功力生常住。瓦器因功力生 無常。是故聲常住。論曰。是難顛倒。何以故。我 立因與無常不相離與常相離。顯此因為無
常比智。譬如為火比智顯煙。煙者與火不相 離。是故我立因成就不可動。汝顯別聲不可 燒熟。是故常者。欲瞋苦樂風等不可燒熟而
是無常。是故不可燒熟不可立為常因。不為 眼所見者亦不可立為常因。何以故。欲瞋苦 樂風等亦不為眼所見而是無常。汝因同類
異類所攝。是故不成。若汝因與我因同能難 我立義。我立義者依三種相因。是故不同。不 同者汝說同。是故汝難顛倒。四無異難者。顯
一同相故立一切無所以。是名無異難。論 曰。聲無常依因緣異故聲即異。譬如燈若炷 大明大炷小明小。是義已立。外曰。若依同相
瓦器等無常聲亦如是者。則一切物與一切 物無異。何以故。一切物與異物有同相故。何 者同相。有一可知等。是名同相。若有同相一
切物與別物異者。聲亦如是。與瓦器等有同 相。聲是常瓦器等無常。何以故。一切於有等 同相中有自性異故。如燈聲人馬若依同相
比知則不成就。論曰。是難顛倒。何以故。於一 切物有等同相。我亦不捨。我檢有別。同相具 足三相者立無常義。說此為無常因不取唯
同相。若不如是思擇道理則無別有道理。何 以故。無有一物與異物不同不別。是故若有 同相則同類所攝。一切異類相離。若取此立
因。是因成就。唯同相立因則不成就。是故顛 倒。復次論曰。聲無常依因緣生故。譬如瓦器 等。是故聲無常。外曰。因與立義二無無異。
何以故。依因生是何義。因未和合聲未生。未 生故無有是其義。聲無常是何義。聲未生得 生。生已即滅。滅故無有。是其義。因與立義
同無有故。論曰。是難顛倒。何以故。我立義無 有。是壞滅無有。我立因無有。是未生無有。 未生無有者。一切世間多信故成就立為無
常因。滅壞無有者。僧佉等不信故不成就。為 令成就故立為義。若取成就立義。不成就為 因。汝難則勝不顛倒。我說一切物前世未有
後世見無。是故聲前世是無後世亦無。若前 世無汝不信者。汝自思惟。若前世有聲而無 礙者。何故耳不聞耶。是故汝知前世無。猶
如蛇足。有人競勝心不能成就義意。欲成就 而無道理。是義應捨。五至不至難者。因為至 所立義為不至所立義若因至。所立義則不
成因。因若不至所立義亦不成因。是名至不 至難。外曰。若因至所立義共。所立義雜則不 成立義。譬如江水入海水無復江水因亦如
是故不成因。若所立義未成就因不能至。若 至所立義已成就用因何為。是故因不成就。 若因不至所立義者。則同餘物不能成因。是
故因不成就。若因不至則無所能。譬如火不 至不能燒刀不至不能斫。論曰是難顛倒。因 有二種。一生因。二顯不相離因。汝難若依生
因則成難。若依顯因則是顛倒。何以故。我說 因不為生。所立義為他得信。能顯所立義。不 相離故。立義已有。於立義中如義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