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yasiddhiśāstra (Cheng Shi Lun / Treatise of Establishing Reality) 成實論
Scroll 2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成實論卷第二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立論品第十三
[0247b21] 今欲論佛法饒益於世間。佛以大悲心 為廣利益一切世間故說是法無所齊限。 如或有人但為婆羅門故說解脫經。佛所
說經皆為度脫四品眾生乃至畜生亦不限 礙。問曰。不應造論論佛語也。所以者 何。若佛自論可名為論。若佛不論餘不能 論。所以者何。一切智人意趣難解。不知何
所為故而說是事。若不得佛意妄有所說 則為自傷。如經中說。二人謗佛。一以不信 憎惡故謗。二雖有信於佛所說不能諦 受亦名謗佛。設有真智不知佛意。尚不
能得論佛所言。況未得者而欲造論論 佛意耶。所以者何。如異論經中。佛為觸故 說如是事。諸比丘等種種異論皆不得佛 意。又如長老摩訶迦旃延語諸比丘。如伐
大樹棄捨根莖但取枝葉。汝等亦爾。捨離 如來而問我耶。若摩訶迦旃延於論議中 自喻枝葉。何況餘人能解佛語。又佛問舍
利弗。云何學人云何數法人。三問不答。又佛 為一切諸法根本。唯佛能解。餘人不能。又 阿難白佛。遇善知識於得道中則為半利。
亦有道理。所以者何。以二因緣正見得生。 一從他聞。二自正念。佛語阿難。但善知識則 為具足得道利己。又如佛言。若我為人有
所說法。是人不得我意故生諍訟。今諸 論師各有所執。或言過去未來有法。或有言 無。當知如是諸論師等不解如來隨宜所 說故生諍訟。又如阿難為三摩提說諸所
受皆名為苦。爾時佛語諸比丘言。汝觀阿 難髣像是義。
[0247c22] 又諸論者謂。阿羅漢應先受供養。比丘不 知。便往問佛。佛言。於我法中前出家者應 先受供養。飲食麁事。猶尚不能知。況如來
意說微妙法。以此等故不應造論。答曰不 然。所以者何。有因緣故能知他意。如偈中 說。能知說者意所趣向亦知說者欲說何
事。有二種道聖道世間道。後當廣說。以此 道故知說者意。又異論經中。佛亦盡聽。 又迦旃延等大論議師。得佛意故佛皆讚 善。又優陀夷比丘曇摩塵那比丘尼等造佛
法論。佛聞即聽。又佛法深妙。解者造論。不 解則止。如是其餘佛為諸法根本等問。悉 以通答。又應造論。所以者何。若經造論。
義則易解法則久住。又佛聽造論。如經中 說。佛語比丘。隨所造論應善受持。是故 於修多羅中取義立論別為異部。故應造 論。又佛為種種可度眾生。說世間等諸論
議門。如莎提等不能解故其心迷亂。莎 提等比丘。說生死往來常是一識。佛如是 等種種說法。若無論議云何可解。以是等 緣故應造論。
論門品第十四
[0248a15] 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 門故說有我。如經中說。我常自防獲。為善 自得善。為惡自得惡。又經中說。心識是常。
又言。長夜修心。死得上生。又說。作者起業。 作者自受。又說。某眾生生某處等。如是皆 以世界門說。第一義門者。皆說空無。如經
中說。此五陰中無我我所。心如風焰念念 生滅。雖有諸業及業果報作者受者皆不可 得。如佛以五陰相續因緣說有生死。又有
二種論門。一世俗門。二賢聖門。世俗門者。 以世俗故說言月盡。月實不盡。如摩伽羅 母說兒婦為母其實非母。如經中說舌能 知味。以舌識知味。舌不能知。如槊刺
人言人得苦。是識知苦非人受苦。如貧賤 人字為富貴。佛亦隨人名為富貴。又佛呼 外道名婆羅門。亦名沙門。又如剎利婆羅 門等。佛亦隨俗稱為尊貴。又如一器隨國
異名。佛亦隨名。又如佛言是吾最後觀毘 耶離。諸如是等隨世語言名世俗門。賢聖 門者。如經中說。因緣生識眼等諸根猶如
大海。又如經說。但陰界入眾緣和合。無有 作者。亦無受者。又說一切苦。如經中說世 間言樂。聖人說苦。聖人說苦。世間言樂。又
諸所說空無相等名賢聖門。又有三時論 門。若於此事中說名為色。若色曾有當有 今有皆名為色。識亦如是。若識曾知當知 今知皆名為識。如此等名三時論門。又有
若有論門。苦有觸必因六入。非一切六入 盡為觸因。若有愛必因於受。非一切受盡 為愛因。或說具足因。如觸因緣受。或說不
具足因。如受因緣愛不說無明。或復異說。 如經中說心歡喜身得猗。三禪無喜亦有 身猗。又說猗者受樂。四禪有猗而無受樂。
是名異說。又有通塞二種論門。如經中說 若人發足為供養塔中間命終。皆生天上。 是名為通。又餘經說作逆罪者不得生 天。是名為塞。又經中說受諸欲者無惡不
造。是名為通。須陀洹人雖受諸欲。亦不能 起墮惡道業。是名為塞。又經中說因眼 緣色而生眼識。是名為通。若爾。應緣一切 色皆生眼識。而不然。
[0248b27] 又經中說因耳緣聲生耳識等不生眼識。 是名為塞。又所言通塞皆有道理不壞法 相。又有二種論門。一決定。二不決定。決定
者。如說佛為一切智人。佛之所說名真妙 法。佛弟子眾名正行者。又言一切有為皆悉 無常苦空無我寂滅涅槃。如是等門是名
決定。不決定者。若言死者皆生是則不定。 有愛則生。愛盡則滅。又經中說若得心定 皆生實智。是亦不定。聖人得定能生實智。
外道得定則不能生。又如經說所求皆得。 是亦不定。或得或不得。若言六入必能生 觸。是亦不定。或有能生。或有不生。如是等
名不定門。又有為不為論門。如說奇草 芳花不逆風熏。又說拘毘羅花能逆風聞。 為人花故說不逆風聞。為天花故說逆 風熏。又說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又
餘經說所有諸受皆名為苦。有三種苦。苦 苦.壞苦.行苦。為此故說所有諸受一切皆 苦。又說。是苦三種有新故中。新受名樂。久
厭則苦。中名為捨。又說。為得道故名為 道人。未得道者亦名道人。有如是等相因 得名。又有近論門。如佛語比丘汝斷戲論 則得泥洹。雖未便得但以近故亦名為得。
又有同相論門。如說一事餘同相事皆名 已說。又如佛說心為輕躁。則為已說餘心 數法。又有從多論門。如佛言。若人不知二 見生滅相者皆名有欲。若能知者皆名得
離。須陀洹人亦知二見生滅之相而有貪 欲。但以知者多是離欲人。又有因中說果 論門。如說施食則與五事。命色力樂辯才。 而實不與命等五事。但與其因。又如說食
錢。錢不可食。因錢得食故名食錢。又 如經說女人為垢。實非垢也。是貪著等煩 惱垢因故名為垢。又說五塵名欲。實非欲 也。能生欲故名之為欲。又樂因緣說名為
樂。如說以法集人是人為樂。又苦因緣說 名為苦。如說與愚同止是名為苦。如說 火苦火樂。又說命因為命。如偈中說。資生 之具皆是外命。如奪人物名為奪命。又說
漏因為漏。如七漏經說。此中二是實漏。其 餘五事是漏因緣。又有果中說因。如佛言 我應受宿業。謂受業果。如是等眾多論門。 盡應當知。
讚論品第十五
[0249a13] 應習此論。所以者何。學習此論得智人法。 如經中說。世有二人。一謂智人。一謂愚人。 若不善分別陰界諸入十二因緣因果等法
是名愚人。若善分別陰界入等是名智人。 今此論中正分別解陰界入等。故因此論 得智人法。是以應學。又習此論故不名凡 夫。又有二人。一是凡夫。一非凡夫。如說
雖剃鬚髮被服法衣受佛威儀。猶遠佛 法以不成就信等根故。若能成就信等根 者雖處居家不名凡夫。如經中說。有四 種人。有入僧威儀不入僧數。有在僧數
非僧威儀。有入僧威儀亦入僧數。有非僧 威儀亦非僧數。初名出家凡夫。次名在家 聖人。三名出家聖人。四名在家凡夫。以此
故知。離信等根則不入僧數。是故當為信 等諸根勤行精進。欲得信等。當於佛法聽 受誦讀如說修行。是故應習此佛法論。又
從此論得二種利。自利利他。如經中說。有 四種人有能自利不能利他有能利他不 能自利。有能俱利。有俱不利。若能自具 戒等功德不能令他住戒等中是名自利。
如是四種。若人雖能自利令他施等得大 果故亦名利他。此中佛意不說此利。若人 但能為他說法是名利他。是人雖不自隨 法行。為他說故自亦得利。如經中說為人
說法得五種利。此中佛意亦不說此。此中 但說最第一利。謂如說行得盡諸漏。是故 說法能利他人。以兼利故名人中最。猶眾
味中之醍醐也。復次是人今處明中。後亦入 明。世間眾生。多從冥入冥。從明入冥。若 少行佛法。是人亦能從冥入明。從明入明。
所以者何。行布施等不能得如聽佛法 利。若少聽佛語能得達慧。破諸衰惱獲無 量利。如經中說。有四種人。有從冥入冥。 從冥入明。從明入明。從明入冥。又四種
人。有順流者。有逆流者。有中住者。有 得度者。若人一心聽佛法者。是人即能除 滅五蓋修七覺意。是故此人截生死流名 逆流者。亦名為住。亦名得度。復有四種
人。有常沒者。有暫出還沒者。有出觀者。有 得度者。若不能生隨順泥洹信等功德是 名常沒。或生世間信等功德不能 堅 固。還
復退失。是名暫出還沒。起隨順泥洹信等 功德分別善惡。是名出觀。具足修習隨順 泥洹信等功德是名得度。若人能解佛法 正義終不常沒。設復暫退亦不永失。又此
人名為修功德者。若人不修身戒心慧作 少惡業亦墮惡道。若人修集身戒心慧。雖 多為惡不墮惡道。修身者。以聞慧修身受 心法。以修身故漸次能生戒定慧品能滅
諸業。滅諸業故生死亦滅。又經中說有四 種人。有結使利而不深。有深而不利。有亦 深亦利。有不深不利。初名有增上結。時時
而來。次名若軟中結常來在心。三名若增上 結常來在心。四名若軟中結有時而來。若 人得聞佛法正論。斷二種結深而利者。又 解佛法義。既不自惱亦不惱他。外道持
戒即自惱身。若墮邪見即惱他人。謂無 罪福業果報故。若行布施。亦是自惱亦名 惱他。如天祠中多殺牛羊。若解佛法義 者但為得利。不自惱身亦不惱他。如得
禪定行慈悲者。是故應習此佛法論。又 習此論者名可與言。解正義故。如經中 說。若論議時。應當分別是可與言。是不可 與言。若人不住智者法中處非處中若分別
中及道中者。是人皆名不可與言。與此相 違名可與言。不住智者法中者。論者以 正智慧善解義趣。然後執用。此人不知。是 故不執。如尼延子等自言我師是可信人
但隨其語。不住處非處者。不住用因中。 諸外道等於二種因共因異因。若他說共因 答以異因。他說異因答以共因。不住如 是二種因中。不住分別中者不住譬喻中。
不住道中者不住論道中。如說論者莫 出惡言勿捨義宗。但說實利方便勸誨令 得解悟自心歡喜名聖語法。是中若人正 知佛法論者乃可與言。非餘人也。又不
可與言者。有應定答問以不定答。應分 別答問以不分別答。應反質答問以不反 質答。有應置答問而不置答。與此相違 名可與言。應定答問者唯有一因。如佛世
尊。世間無等。如此比也。應分別答問者。更 有因緣。如死相續等。應反質答問者。如有 人問還問令答。應置答問者。若法無實體
但有假名。若問此法為一為異常無常等。 是不答義唯解佛法者乃能知耳。是故應 習此佛法論。又有三種人。正定.邪定.不定。 正定者。必入泥洹。邪定者必不入泥
洹。餘名不定。若人能解佛法義者必入正 定。又有四種人。純罪多罪少罪無罪。純罪者 若人但有不善無一善法。多罪者多惡少善。
少罪者多善少惡。無罪者但有善法無有 不善。若人能解佛法正義。必入二種少罪 無罪。又若人解佛法義。則受苦有量。以 必當得至涅槃故。
四法品第十六
[0250a22] 若習此論得上攝法。如經中說。有四攝 法布施.愛語.利行.同利。布施者衣食等物。 以此財施攝取眾生。還可敗壞。愛語者隨
意語言。是亦有咎取彼意故。利行者為他 求利。若有因緣助他成事。是亦可壞。同 利者如共一船。憂喜是同。是或可壞。若人
以法布施愛語利行同利攝取眾生。則不可 壞。以法攝者謂習此論。又習此論得上 依止。如經中說依法不依人。有人雖言 我從佛聞。若從多識比丘所聞。若從二三
比丘所聞。若眾中聞。若從大德長宿邊聞。 不以信此人故便受其語。是語若入修多 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然後應受。入 修多羅者謂入了義修多羅中。了義修多羅
者謂是義趣不違法相。法相者隨順比尼。 比尼名滅。如觀有為法常樂我淨則不滅 貪等。若觀有為法無常苦空無我則滅貪 等。知無常等名為法相。是應依法不依
於人。若說依法則總一切法。是故次說依 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經者即第三 依。謂依於義不依語也。若此語義入修多 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依智
不依識者識名識色等法。如經中說。能識 故識智名通達實法。如經中說。如實知色 受想行識故名為智。如實即空。是故識有 所得。不應依也。若依於智即是依空。欲
通達此上依止故。當習此論。又經中說天 人四輪能增善法。一住善處。二依善人。三 自發正願。四宿殖善根。住善處者謂處中
國離於五難。依善人者生值佛世。宿殖善 根者不聾瘂等。自發正願者是謂正見。正 見必從聞佛法生。是故應習此佛法 正論。又誦習此論者於壽命中得大堅
利。謂通達諦。如經中說。有四堅法說堅.定 堅.見堅.解脫堅。說堅者若說一切有為皆無 常苦一切無我寂滅泥洹是名說堅。是聞
慧滿。因此得定名思慧滿。因此定故觀有 為法無常苦等。能得正見名修慧滿。三慧 得果名解脫堅。又若聞佛法正論則得大 利。如經中說四大利法。親近善人聽聞正
法。自正憶念。隨順法行。若近善人則聞正 法。以此正法在善人故。聞正法已則生正 念。以無常等正觀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