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 Bore Jing Shu Lun Zuan Yao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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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 (并序上)京大興福寺沙門宗密述
長水沙門子璿治定
[0154c07] 鏡心本淨像色元空。夢識無初物境成有。由 是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 故我滿淨覺者。現相人中先說生滅因緣。令
悟苦集滅道。既除我執未達法空。欲盡病根 方談般若。心境齊泯即是真心。垢淨雙亡一 切清淨。三千瑞煥十六會。彰今之所傳即第
九分。句偈隱略旨趣深微。慧徹三空檀含萬 行。住一十八處密示階差。斷二十七疑潛通 血脈。不先遣遣曷契如如。故雖策修始終無
相。由斯教理皆密行果俱玄。致使口諷牛毛 心通麟角。或配入名相著事乖宗。或但云一 真望源迷 派 。其餘胸談臆注不足論矣。河沙
珍寶三時身命喻所不及。豈徒然哉。且天親 無著師補處尊。後學何疑或添或棄。故今所 述不攻異端。疏是論文。乳非城內纂要名意 及經題目。次下即釋無煩預云。
稽首牟尼大覺尊 能開般若三空句
發起流通諸上士 冥資所述契群機
[0154c25] 將釋此經。未入文前懸敘義門。略開四段。第 一辯教起因緣。第二明經宗體。第三分別處 會。第四釋通文義。初中二。初總論諸教。謂酬
因酬請顯理度生也。若據佛本意。則唯為一 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佛知見 等。後別顯此經五。一為對治我法二執故。由
此二執起煩惱所知二障。由煩惱障障心心 不解脫。造業受生輪轉五道。由所知障障慧 慧不解脫。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
界亦滯二乘。不得成佛故名障也。二執若除 二障隨斷。為除二執故說此經。二為遮斷種 現二疑故。遮未起種子之疑。斷現起現行之
疑。即經中答所問已。便躡跡節節斷疑。乃至 經終二十七段。三為轉滅輕重二業故。轉重 業令輕受。滅輕業令不受。因為顯示福慧二
因故。佛成正覺未說般若之前。眾生由無妙 慧。施等住相皆成有漏或滯二乘。故談般若 顯示妙慧。為法身因。五度為應身因。若無般
若。則施等五非波羅蜜。不名佛因。故須福慧 二嚴方成兩足尊矣。五為發明真應二果故。 未聞般若之前。但言色相是佛。不知應化唯
真之影。不如實見真身應身。故此發明二果。 令知由前二因證得。第二明經宗體二。初宗。 統論佛教因緣為宗。別顯此經。則實相般若
觀照般若不一不二。以為其宗。以即理之智 觀照諸相故。如金剛能斷一切。即智之理是 為實相故。如金剛堅牢難壞。萬行之中一一
不得昧此。是故合之以為經宗二體。文字般 若即是經體。文字即含聲名句文。文字性空 即是般若。無別文字之體故。皆含攝理無不
盡統為教體。第三分別處會二。初總明。佛說 大部處會六百卷文。四處十六會說。一王舍 城鷲峯山七會。山中四會。山頂三會。二給孤
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 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則第二 處第九會。第五百七十七卷。後別明傳譯。此
卷時主前後六譯。一後秦羅什。二後魏菩提 流支。三陳朝真諦。四隋朝笈多。五唐初玄奘。 六大周義淨。上六人皆三藏。今所傳者即羅
什。弘始四年於長安草堂寺所譯。天竺有無 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親詣彌勒稟受 八十行偈。又將此偈轉授天親。天親作長行
解釋成三卷。論約斷疑執以釋。無著又造兩 卷論。約顯行位以釋。今科經唯約天親釋義。 即兼無著。亦傍求餘論。採集諸疏題云纂要。
其在茲焉。第四釋通文義二。初解題目。
[0155b13]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者。梵云跋折羅。 力士所執之杵是此寶也。金中最剛故名金 剛。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極堅極利喻般若
焉。無物可能壞之。而能碎壞萬物。涅槃經云。 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諸物。無著 云。金剛難壞。又云。金剛能斷又云。金剛者細
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皆以堅喻 般若體。利喻般若用。又真諦記說六種金剛。 一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業障。二黃色隨
人所須。喻無漏功德。三赤色對日出火。慧對 本覺出無生智火。四白色能清濁水。般若能 清疑濁。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執住
真空理。六碧色能消諸毒。慧除三毒。傍兼可 矣。非堅利之本喻。般若正翻云慧。即照五蘊 空相應本覺之慧是也。若約學者從淺至深
言之。則攝聞思修三慧總為般若。故無著云。 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 斷處而斷故。又云。細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
也。依智度論。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則聞思 修皆名為細。細妙之慧佛智之因矣。般若能 斷故在因位。佛果無斷轉受智名。若依大品
經。若字通智慧二義。故智與慧名義少殊體性 無別。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應云到彼岸。謂 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
此云圓寂亦云滅度。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 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 生死本空。元來圓寂名 到 彼岸。若兼般若迴
文。應云到彼岸慧經者梵音修多羅。義翻為 契經。契者詮表義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機 也。經者。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
聖教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生故。後釋經 文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 文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今初證信序。
[0155c17]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釋此分三。 一明建立之因。則佛臨滅度。阿難請問四事。
佛一一答。我滅度後。一依四念處住。二以戒 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初。皆云如 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等。二明
建立之意。意有三焉。一斷疑故。謂結集時阿 難昇座。欲宣佛法。感得自身相好如佛。眾起 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
阿難成佛。故說此言三疑頓斷。二息諍故。若 不推從佛聞。言自製作則諍論起。三異邪故。 不同外道經初云阿憂等。三正釋文義。具六
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 必須具六故云成就。一信若兼我聞合釋。則 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單釋如是
者。智度論云。信成就也。佛法大海信為能入 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 不如是。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
稱如是。又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二 聞我即阿難五蘊假者。聞謂耳根發識。廢別 從總故云我聞。阿難所不聞二十年前之經。
有云如來重說。有云得深三昧總領。若推本 而言。即阿難是大權菩薩。何法不通三時師 資合會說聽究竟。故言一時。諸方時分延促
不同。故但言一。又說法領法之時。心境泯理 智融。凡聖如始本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四 主。具云佛陀。此云覺者。起信云。所言覺義者。
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 平等法身。則以無念名之為佛。然覺有三義。 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
法無不是如。三覺滿二覺理圓稱之為滿。故 知有念則不名覺。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 覺。以無始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又云。若有
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五處。舍衛 此云聞物。謂具足欲塵財寶多聞解脫等。遠 聞諸國故。義淨譯云名稱大城。祇樹等者。即
祇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祇 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 國戰勝。因以為名。梵語須達此云善施。給孤
獨即是善施也。又亦常行施故。西國呼寺。為 僧伽藍此云眾園。六眾。與者。并也。及也。大 者名高德著。比丘梵語此含三義。故存梵不
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眾者理和事和。 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陳如等五人。 次度迦葉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
目蓮。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 人。經舉大數故 減 五人。此常隨眾故偏列數。 非無餘眾 未 隱顯耳。俱者一時一處。二發起
序者。謂乞食威儀離於邪命是為持戒。戒能 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發起般若正宗△ 文二初戒。
[0156b10]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 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分七節釋。一 化主。成實論說具上九號。為物欽重故曰世
尊。天上人間共所尊故。二化時。食時辰時。當 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惱自他。乞已歸園正當 巳 時。如常齋法。三化儀。著僧伽梨衣。持四天
王所獻鉢。四化處。園在城東南五六里。自外 之內為入。處廣人多曰大。五化事。佛為欲顯 頭陀功德。令放逸者慚愧。以同事攝故自乞
食。瓔珞女經說。化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 二藏。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淨名云。為不食 故應受彼食。六化等。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
見貧富相。二心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 不懼惡象沽酒婬女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 破二乘分別。七化終。然已字義屬下句文連
上句。飯食字義屬上句文連下句。若廣其文。 令當句中備者。應云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 飯食訖收衣鉢。佛若不食他福不滿。寶雲經
說。隨所乞得分為四分。一擬與同梵行。二擬 施貧病乞人。三水陸眾生。四自食。十二頭陀 經唯說三分除梵行。二定。
[0156c02] 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分三節釋。 一併資緣。將欲入定須息攀緣。衣鉢不收心 有勞慮。故佛示現為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
條。二淨身業。阿含經說。佛行離地四指蓮華 承足。今示現洗者。順世表法為後軌也。三正 入定。敷座坐禪者。由身端故。心離沈掉故。魏
譯云。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 動。唐譯云。端身正願住對面念。無著云。顯示 唯寂者。於此能覺能說故。然大聖現跡必有
所表。表本覺之佛在五蘊之都。覺魔軍本空 名為戰勝。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 名乞士眾。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將欲遍觀遂
入識藏心心數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 法喜。法喜無體融合覺心。思惟假緣亡緣可 符真性。觀照是跡拂跡返本還源。返本還源
法空心寂。心寂真體般若朗然。欲談般若正 宗如是示現發起。資聖云。夫身有二。一偽二真。 五蘊偽體假衣食以生育。法身無相因般若
以照成。群生保偽遺真。諸佛養真棄偽。群生 既迷真而取偽。我乃假偽跡而引真。故託乞 食之緣。將施法喜之化。故涅槃經云。汝諸比
丘雖行乞食。初未曾乞大乘法食。第二正宗 分。二門分別。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後 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初中七義句者。一
種性不斷。謂護念付囑。二發起行相。謂由請 讚許。三行所住處。謂十八住。從佛正說直至 經終。是無相行所住處矣。四對治。謂一一住
處。皆具邪行共見正行二種對治。五不失。謂 由對治離增減二邊。不失中道。六地位。謂由 不失中道。成賢聖位。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
七立名。謂由前六智慧堅利位地闊狹。故名 金剛。後四但約第三句中十八住說。無別經 文。十八住處者。一發心住。經云。應如是降
伏其心所有一切等。二波羅蜜相應行住。不 住色布施等。三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四 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說法身。頗有眾
生等因言顯理故。二證得法身。復有二。一智 相。如來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滿三千等。五 於修道得勝中無慢住。須陀洹等。從此至十
六住。如次對治十二種障。意明欲求色身法 身須離是障。障盡故入十七證道住。今當對 治第一慢障。六不離佛世時住。昔在然燈等
離第二少聞障。不離佛世則具多聞。七願淨 佛土住。菩薩莊嚴佛土不等。離小攀緣作念 修道障。緣形相土則小。無緣則大契法界故。
八成熟眾生住。人身如須彌等。離捨眾生障。 若見大小不能濟物。九遠離隨順外論散亂 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離樂隨外論散亂
障。恒沙寶施不及持經。如何外學不修正法。 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住。三千 世界所有微塵等。離破影像相中無巧便障。
既離散亂與定相應。以細末不念二種方便。 破麁至細泯細至空。則除影像之相想。十一 供養給侍如來住。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等。
離福資糧不具障。不以相見常見法身。名為 給侍福無邊矣。十二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 故不起精進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
離樂味懈怠利養障。恒沙命施猶劣受持。豈 為一身耽著利養。身疲心惱而懈怠耶。十三 忍苦住。忍波羅蜜割截身等。離不能忍苦障。
無我等相累苦能忍。十四離寂靜味住。當來 之世若有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等。離智資 糧不具障。日三時捨身。一一沙數不及信經。
如何唯專禪定耽寂靜味。闕於智慧而不持 說。十五於證道時遠離喜動住。云何住降等。 離十一不自攝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動。動則
不能自攝。十六求佛教受住。於然燈佛所有 法得菩提不等。離十二無教授障。欲入初地 須佛教授。故約遇佛得無所得。而證道矣。十
七證道住。人身長大等。攝種性智證遍行真 如成法報身故長大矣。十八上求佛地住。於 中復有六種具足一國土淨具足。我當莊嚴
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諸大菩薩。二無上見 智淨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云 無上。無上之言貫通下四三福自在具足。若
人滿三千界七寶等。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 色身等。五語具足。汝勿謂如來說法等。六心 具足。佛得阿耨菩提為無所得耶。乃至應作
如是觀。又十八住略為八種。亦得滿足。一攝 住處。二波羅蜜淨住處。一二次配。三欲住處 攝三及四。四離障礙住處。即前十二障也。從
五至十六。五淨心住處。六究竟住處。上二次 配十七十八。七廣大住處。八甚深住處。上二 各攝十八住處。一一住中皆深皆廣。十八住
文配位地者。第一十住。第二十行中前六。三 第七行。四後三行。五至十四如次配十迴向。 十五煖頂。十六忍世第一。十七初地十八
從二地乃至佛地。第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 科釋。總分四段△初善現申請。二初整儀讚 佛。
[0157c05]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 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 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長老
者。德長年老。唐譯云具壽。壽即是命。魏譯云 慧命。以慧為命。須菩提有三義譯。謂善吉善 現空生。生時室空。解空之善瑞現矣。相師占
云。唯善唯吉。從座起下。皆整理威儀修敬之 相。希有者。世所無故。如來者。從如而來。論 云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謂與智慧力令
成就佛法。與教化力令攝受眾生。善付囑者。 依根未熟菩薩說。懼其退失。付授智者。付者 將小付大。囑者囑大化小。菩提薩埵。此云覺
有情。三釋。一約境所求所度。二約心有覺悟 之智。餘情慮之識。三約能所。所求能求三皆 如次配覺及有情。二正發問端。
[0157c20]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典分二。初 釋當機。華嚴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業。魔所
攝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云無上正遍 正覺。謂正智遍智覺知真俗不偏不邪。二釋 正問。魏譯云。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
其心。意云若人發菩提心已。住何境界修何 行業。 妄 心若起云何降伏。故佛令安住四心 修六度行。於中降心不令著相。秦譯略修行
者意云。住道降心即是修行。謂四心六度皆 名住修降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