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 Wang Jing Shu 仁王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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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經疏上卷 (本)西明寺圓測法師撰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序品第一
[0359a23] 將欲釋經。四門分別。一說經之意。及釋題目。 二辨所詮宗。能詮教體。三顯教所依。所為有 情。四翻譯時代。依文正釋。
[0359a26] 言說經意及題目者。詳夫實相深妙。非四智 無以證其源。觀察幽微。寄三藏乃可開其轍。 是故法王大聖。三般若以標宗。□□開士。四
悉檀而演奧。無相之旨。寔在茲乎。然則□□ 多方。入理非一。為成二護。故說此經。序等三 分。略說諸經之儀。或八品之義。廣顯此經之
宗旨。題云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者。 一部之通名。序品第一者。品內之別目。都名 雖一。其義有四。理必歸真。意存護國。一佛說
者。所請法王。自他覺滿。開示妙法。故言佛 說。二仁王者。能請國王。仁者忍也。善惡含 忍。王者往也。眾所歸往。故名仁王。三護國
者。請說所為。四般若波羅蜜經者。辨能護 法。般若名智。波羅蜜者云到彼岸。謂由智力 到涅槃岸。經者素怛覽。此云契經。契謂契合。
契當道理。合有情機。經亦二義。一者貫穿。二 者攝持。貫穿法相攝持有情。故名為經。就能 所請及能所護。以稱經因。序謂由序。起正說
之由致。品謂品類。或是義類。我聞等義類相 從。攝義各別。名之為品。八品之內。此品最 初。名為第一。故言。
[0359b18]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序品第一。
[0359b19] 第二辨所詮宗能詮教體者。自有兩門。先辨 教體。後顯宗旨。然出教體諸宗不同。薩婆 多宗。毘曇俱舍。及舊毘婆沙。皆有兩說。一
說音聲。二名句文。雖有兩說。而無別判。新翻 俱舍第一。具申兩釋。亦無別判。正理第三 敘兩師說。亦同俱舍。兼有問答。故正理第三
卷頌曰。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彼體語或 名。此色行蘊攝。論云。有說。佛教語為自性。 彼說法蘊。皆色蘊攝。語用音聲為自性故。有
說。佛教名為自性。彼說法蘊。皆行蘊攝。名不 相應行為性故。問語教異名。教容是語。名教 別體。教何是名。彼作是釋。要由有名。乃說為
教。是故佛教體即是名。所以者何。詮義如實。 故名佛教。名能詮義。故教是名。由是佛教定 名為體。舉名為首。以攝句文。顯宗第三亦同
正理。解云。西方諸師傳作此釋。俱舍正理各 有所歸。所以者何。令物生喜。音聲為勝。若依 詮法。名等即強。故知所對皆有准據。由斯兩
說。皆是正義。依大婆沙百二十六。具申兩說。 評家正義以聲為體。故彼論云。問如是佛教 以何為體。為是語業。為是名等。答應作是說。
語業為體。問若爾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 佛教名何法。答謂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 次第安布。次第建立。答後文為顯佛教作用。
不欲開示佛教自體。謂次第行列安布建立 名句文身。是佛教用。有說。佛教名等為體。問 若爾此文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教云何。答
謂佛語言唱詞評論語音語路語業語表。是 謂佛教。答依展轉因。故作是說。如世子孫展 轉生法。謂語起名。名能顯義。評家釋云。如是
說者語業為體。佛意所說。他所聞故。具說如 彼。問定不正理依評家義。答正理師意。理 長為正。故別生理。名等為正。又解。眾賢具申
兩家問答。非自判定。是故不違評家正義。若 依經部以聲為體。就彼宗中。有三師說。一云。 十二處中聲處為性。離聲無別名句字故。一
云。法處相續假聲以為自性。唯是意識所緣 性故。一云。通用假實二聲為體。前二義故。若 依大乘。諸教不同。有處唯聲。如維摩等。佛以
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又大界經云。 如來一語說法中。演說無量契經海。如是等 教。誠證非一。有處但用名等為體。如成唯識
云。若名句文不異聲者。法詞無礙境應無別。 有處合說聲及名等以為自性。如無垢稱云。 或以音聲語言文字而作佛事。有處能詮所
詮合說為體。如瑜伽八十一云。謂契經體。略 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 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顯揚亦同。所以
如是諸教異者。三藏解云。據實皆名句文身 聲及文義合說為體。而諸聖教各據一義。故 不相違。所以者何。以假從實。用聲為體。離
聲無別名句等故。以體從用。名等為體。能詮 諸法自性差別。二所依故。假實相藉合說為 體。隨闕一種。說不成故。生解究竟必由文義。
是故諸說互不相違。依此經文。唯有兩門。一 法數門。以名句等四法為體。故下文云。是經 名味句。乃至千佛萬佛。說名味句。又下經云。
名味句音聲果。文字記句。一切如故。二歸真 門。以真如為體。故下經云。法本如重頌如乃 至論議如。若廣分別。如解深 密 經第一卷記。
言所詮宗者。諸說不同。略作三釋。一云。此經 三種般若。以為宗旨。謂所觀空理。即是實相。 能證之智。即是觀照。能詮聖教以為文字。是
故觀空品中。說三般若。一云。此經宗明二諦。 所以者何。觀空品中。明自利行。教化品中。明 利他行。菩薩觀門不出二行。如是二行不出
二諦。以真諦故。無能所護。以世諦故。能所二 護。自他行成。言二諦者。一者真諦。是其空 理。二者世諦。即是有門。二諦品中當廣分別。
一云。此經世尊自判。三法輪中無相為宗。故 解深密經作如是說。初為發趣聲聞乘者。說 四諦輪 (如四阿含經) 次為發趣菩薩乘者。說無相輪 (諸般若等)
。後為發一切乘者。說了義教。具如彼說。 問此無相輪。三性中遣何等此三無性中。依 何無性。解云。西方諸師。分成兩釋。一者清辨
其遣三性。以立為空。即說空理。以為無相。 具如掌珍。二者護法但遣所執。以為無相。如 深密等。三無性中。清辨護法。皆依三種無自
性。亦以為無相。由斯真諦慈恩三藏各依一 宗。真諦三藏。如其次第。具遣三性。立三無 性。一遣分別性。立分別無相性。二遣依他。立
依他無生性。三遣真實性。立真實無性性。於 一真如。遣三性故。立三無性。具如三無性論。 是故真諦大同清辨。而差別者。清辨菩薩立
而無當。真諦師意存三無性。非安立諦。二慈 恩三藏。但遣所執。不遣二性。情有理無。理有 情無。二義別故。又三無性如其次第。即說三
性。為三無性。故三十唯識言。即依此三性。立 彼三無性。具如成唯識深密經等。是故清辨 護法二菩薩。各依自宗。以釋此經。問如何得
知此經具說三種無性。解云。如解深密經 云。或如經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 來寂靜。自性涅槃。依何密意。世尊自說。一切
諸法皆無自性者。具依三種無自性密意。說 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等者。唯依 相無自性性說。或可亦依相及勝義無自性
說。問若爾如何第二無相。名為不了。解云。據 實具說三種無自性性。理無淺深。以隱密相。 言一切法無自性等。而不分別配三無性。深
密經等。廣顯三種無自性性。是故第三法輪 門中。加無自性性四字。意顯別有三無性理。 由是名為了不了義。非理淺深名了不了。若
廣分別。如廣百論第十卷中。有三師釋。一瑜 伽學徒立依他有。二清辨菩薩說依他空。三 護法菩薩雙破兩執。故彼論中云。第一瑜伽
學徒。以理標宗云。分別所執法體是無。因緣 所生法體是有。由斯感果。輪迴三有。或修加 行。證三菩提。乃至廣說。為證此義。引經頌
云。遍計所執無。依他起性有。妄分別失壞。隨 增減二邊。第二清辨釋此經云。名是遍計所 執。義是依他起性。名於其義非有故無。義隨
世間非無故有。不可引此證有依他。次瑜伽 學徒破彼釋經。文有三節。初總據非理。次 別顯四失。後結破違經。初總破云。此釋不然。
義相違故。次四失者。一若名於義非有故無。 義亦於名是無何有。二又於其義所立名言。 既因緣生。如義應有。三若妄所執能詮性無。
妄執所詮其性豈有。四名隨世俗有詮表能。 汝不許為依他起性義亦隨俗假說有能。何 不許為遍計所執。後結假云。世俗假立能詮
所詮。無應並無。有應齊有。如今經說一有 一無。故汝所言不符經義。次清辨為證己義。 復引經言。由立此此名詮於彼彼法。彼皆性
非有。由法性皆然。次瑜伽學徒。破此經云。經 意不說名於義無。但說所詮法性非有。辨諸 法性皆不可詮。名言所詮。皆是共相。諸法自
相皆絕名言。自相非無。共相非有。此中略說 所詮性無。非謂能詮其性實有。故頌但說彼 非有言。不爾應言此性非有。次清辨為證依
他性無。復引經中所說略頌。無有少法生。亦 無少法滅。淨見觀諸法。非有亦非無。次瑜伽 學徒又破此說。此頌意顯遍計所執自性差
別。能詮所詮。其體皆空。無生無滅。離執淨 見。觀諸世間。因緣所生。非無非有。故此非證 依他是無。次清辨菩薩。引經證成依他性空。
故契經言。諸法從緣起。緣法兩皆無。能如是 正知。名通達緣起。若法從緣生。此法都無性。 若法都無性。此法非緣生。次瑜伽學徒。會彼
經云。如是二經。說緣生法。雖無自性。而不相 違。以從緣生法有二種。一者遍計所執。二者 依他起性。此中意明遍計所執自性非有。不
說依他。若說依他。都無自性。便撥染淨二法 皆無。名惡取空。自他俱損。次清辨云。此妄分 別。誰復能遮。得正見時。自當除遣。第三護法
菩薩。雙破空有兩執。建立中道。依他起性。非 空非有。故彼復云。如是等類。隨見不同。分隔 聖言。合成多分。互興諍論。各執一邊。既不能
除惡見塵垢。詎能契當諸佛世尊所說大乘 清淨妙旨。未會真理。隨已執情。自是非他。深 可怖畏。應捨執著空有兩邊領悟大乘不二中
道。廣說如彼。問護法宗。如成唯識不遣依他。 如何此中。說依他起非空非有。解云。護法正 言。如成唯識。不遣依他。而今欲成聖天論
意。故立中道。而不相違。一云護法正宗。立中 道義。而成唯識。述瑜伽宗。故亦不違。
[0361a29] 第三顯教所依所為有情。亦有二門。一顯教 所依。二所為有情。言所依者。聖教雖眾。要唯 三藏二藏十二部經。言三藏。一素怛纜。此云
契經。義如上說。二毘奈耶。此云調伏。調伏身 語七種非故。或調三業。令不造惡。亦名調伏。 三阿毘達磨。此云對法。無漏聖道對境果故。
名為對法。或名摩怛尸迦。此云本母。分別法 相。能生智故。名為本母。言二藏者。如攝大 乘。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
一聲聞藏。二菩薩藏。言十二部者。如解深密。 所謂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因緣。譬喻。 本生。本事。方廣。希法。論議。至二諦品。當廣
分別。此經一部。三藏之內。是契經藏。二藏之 內。菩薩藏收。十二部中。且初部攝。若廣分 別。具如別章。言所為者。有其二義。一就三
乘。如解深密三法輪中。一為發趣聲聞乘者。 說四諦輪。二為欲發趣菩薩乘者。說無相教。 三為發趣一切乘者。說第三輪。故知此經為
菩薩說。若依五性。為菩薩性及不定者。故說 此經。五姓之義。具如別章。
[0361b20] 第四翻譯時代依文正釋。即有二門。一翻譯 時代。二依文正釋。言翻譯時代者。此經一部。 准下經文。自有兩本。一者廣本。故下散華品
云。爾時十六大國王。聞佛所說十方億偈般 若波羅蜜經。散華供養。故知此經。亦有廣本。 二者略本。梵本雖一。隨譯者異。乃成三本。一
者。晉時秦始元年。月支國三藏法師曇摩羅 密。晉云法護。翻出一卷。名仁王般若。二者。 秦時弘始三年。三藏法師鳩摩羅什。秦言童
壽。於常安西明閣逍遙園別舘。翻出一本。名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三者。梁時承聖三年。 西天竺優禪差國。三藏法師波羅末陀。梁
云真諦。於豫章寶田寺翻出一卷。名仁王般 若經。疏有六卷。雖有三本。晉本創初。恐不周 悉。真諦一本隱而不行。故今且依秦時一本
(依費長房三寶錄三譯皆言一卷。然費學七入藏目錄。即云兩卷) 。
[0361c07] 經。如是我聞。
[0361c07] 釋曰。自下第二判文正釋。於 一部內。即其八品。自有兩判。一依本記。大分 為四。一發起分。即初序品。二正說分。謂次五
品。三王得護國分。即受持品。四流通分。即囑 累品。今判此經。依佛地論。大分為三。初之 一品。名教起因緣分。次有五品。名聖教所說
分。後有二品。名依教奉行分。顯已聞等。即是 教起所因所緣。故名教起因緣分。正顯聖教 所說法門。品類差別。故名聖教所說分。顯彼
時眾聞佛聖教。歡喜奉行。故名依教奉行分。 即當舊說序正流通。序謂由序。起正說之由 致。正即正宗。辨所詮之宗。義。通即流通。攝 末代之勝益。
[0361c20] 就序分中。文別有二。初明證信序。後爾時十 號下辨發起序。然此二序。有三差別。一者名 別。一名證信。亦名通序。二名發起。亦名別
序。說我聞等。令物生信。名為證信。諸經皆 同。名為通序。以放光等發起正宗。名為發起。 隨部各別。名為別序。二者時別。一名經前序。
未說經時。先發起故。二名經後序。說經以後 方始諸故。三者人別。一名如來序。於諸經中 佛發起故。二名阿難序。由阿難請方始說故。
[0361c29] 就證信中。略有四門。一說事緣起。二說事之 意。三辨事多少。四隨事別釋。
[0362a01] 言緣起者。如 智度論第二卷云。佛涅槃時。於俱第那竭國 薩羅樹間。北首而臥。將入涅槃。爾時阿難親
愛未除。未離欲故。心沒憂海。不能自出。爾時 長老阿 㝹 樓豆。語阿難言。汝等是守護佛法 藏者。不應如凡人沒憂海。諸有為法。皆是無
常。汝何憂愁。又佛世尊手付汝法。汝今愁悶。 失所聞事。汝當問佛。佛涅槃後。云何修行。 誰當作師。惡口車匿云何共住 (長含經第四卷闡拏比丘云何共住)
。 佛諸經首。作何等語。阿難即以此事問佛。佛 告阿難。行四念處。戒經為師。車匿比丘如梵 法治
(長阿含第四增一阿含三十六。皆云。梵法治者。即是不共語也。廣說如彼) 。佛諸經首 皆稱如是我聞等語。依集法經及涅槃後分。
大同智論恐繁不述。大悲經說。是憂波離教 阿難問。所以經論說不同者。二人共教各據 一義。亦不相違。
[0362a16] 說事意者。略有二種。一為 斷疑。二為生信。言斷疑者。真諦記云。微細律 說。阿難比丘。當昇高座出法藏時。身即如佛。
具諸相好。若下高座。還復本形。眾見此瑞。遂 有三疑。一疑大師釋迦如來。以慈悲故。從涅 槃起。更宣深法。二疑諸佛他方來。三疑阿難
轉身成佛。今欲除遣三種疑故。亦說如是我 聞等語。明其阿難親從佛聞。非關慈悲從涅 槃起。亦非餘佛從他方來。又非阿難轉身成
佛自說經也。言生信者。妙智度論云。說時 方人。欲令眾生心生信故。
[0362a27] 事多少者。自有三說。一者真諦七事記中。開 為七事。一如是者。標所聞法。一部文理。決定 可信。二言我者。出能聞人。即是阿難。三言聞
者。親奉音旨。四一時者。顯所聞法。善會時 機。五佛世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