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Xuan Yi Shi Qian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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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三天台沙門湛然述
[0830b05] 次解四悉中列章別釋,初標列十章通亘 一代,於中為二:前七章通約諸經,後之三 章獨今經意。前七又四:初二正明悉檀,次二
名義同異,次二所起功能,次一自證與利他 得失。初二者,前總名、次別相,次二名義同異 中,初一名有同異,義一向同,次一名一向,
異而義同。次二初凡夫起觀,聖人起教,次唯 聖人說默,次一凡聖得失。次後三中初二明 今經意,後一明今經文,於前二中初一判
權實,次一開權實。得此意已,方知一代悉 檀不同。雖前七門義及今經妙未獨顯,別 明當部故有後三。思之思之!
[0830b16] 初釋名中 三:初汎引古師,次引論破,三引南嶽正解。 初如文。次文者先引《地持》證謬,次正破謬。
初引《地持》四優檀那者,彼第十七〈菩提分品〉 云:「餘之一切所行所學悉入三三昧門,所謂 聲聞所行所學有四優檀那法,諸佛菩薩為
眾生故亦說此四,謂一切行苦是優檀那法, 乃至涅槃寂滅是優檀那法。諸佛菩薩具足 此法,復以此法轉授眾生是名優檀那。過
去寂默諸牟尼尊展轉相傳,是名優檀那。增 上涌出乃至具足出第一有,是名優檀那。」論 文無經字,但題云「地持經」,故今引云經也。
《地持》此四名為印者,如下所引《大論》所明法 印不同,大乘一印、小乘三印,此《地持》文雖是 大乘,欲明所攝之法,及為初行菩薩且脩
此四,四秖是三,更立苦印故為四也。二印 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無常為初印, 無我為後印,又名為宗,故知此與四悉名
義全別。「印是」下釋印義,教行兩文不同。說 屬世智故云「世智所說」。
[0830c06] 問:
[0830c06] 約教約行俱云 傳授,有何差別?
[0830c07] 答:
[0830c07] 教是所傳之法,故云佛 菩薩具此法行;是能傳之功,故云經過去 寂默諸牟尼,秖是佛佛皆有化他傳教之
行。「增上」等者,並是歎釋宗義故也。言「第一 有」者,謂三界頂,此有難出,故云「第一」;居 極頂,故復云「第一」。次「彼明文」下正破。「如此」下
例破。「南嶽」下正釋,可見。
[0830c13] 二辨相中二:先引 大師釋,次私釋。初文四悉自為四段。初文 二:初釋、次料簡。初文中言「世界」者,謂五陰
差別,界入亦然。次文者「若無」下問,「人者」下答, 「第一義」下問,「答」下答也。「外人」下因釋。外人橫 計,不名世界、不達差別,但總計我,無因
謂自然,邪因謂梵天等。此四悉文全出《大 論》。為人中三:標、釋、結。釋中二:初正釋,次「如 雜業」下立傍正相以釋疑。初文云「或聽不
聽」者,「聽」謂聽許,雖復雙舉,意在於聽;聽是 所宜,宜即生善。次釋疑者,恐引此為疑:生 善文中復有破惡者何耶?於中先出相狀,
次正判。初文言「如雜業」等者,文引二經云: 如經中說,以雜業故雜生世間,及更有破 群那經。
[0830c27] 問:
[0830c27] 此二經云何通?
[0830c27] 答:
[0830c27] 有人不信罪 福墮於斷見,斷彼疑故說雜業等。若計 有神我墮於常見,如破群那來問佛言誰 受?若佛說言某受。更增其邪,是故不說受
者觸者,但說無觸無受。此之二人雖有此 疑,機在生善。
[0831a03] 次「此意」下正判,傍為二人不 信罪福破其斷常,正為二人令生善根, 故為人中非無破惡,但有傍正,故云正為 生善,傍為破惡。
[0831a06] 三對治中亦標、釋、結。釋中二: 初辨有無,次「對治」下正釋相。初文中云「有 法對治則有」等者,有能治所治,故名為「有」。
第一義中既無能所,故云「則無」。此中實性伹 是對辨,為顯對治有能所耳。次結中云「說 此法藥」等者,通論四悉無非法藥。今從別
說,從對治邊立名便故且作此說。
[0831a12] 次第一 義中亦標、釋、結。釋中二:初立二種不同,次「不 可」下釋二種相。初文言「有二」者,意說今文
言第一義者,從教法邊正當可說,不可說 者當內證邊,非今文意,故須辨異。初釋不 可說中,初正出相,次引論證。初文者,證法
無憑須寄人辨,故云「諸佛等所得之法」,所 引偈者亦是論第一義文中引之。初之二句 明證法功能,能離言說妄想故也。次二句
者明所證法體,上句正明法體,次句引例 況釋,如過去諸佛所得涅槃不生滅法在我 身中。「說諸」下一偈與世界互辨,前明世界
亦與第一義互辨,故今亦然。次可說者,正明 今意四句皆實,故無非第一義也。「佛於」下 引證。「此亦是一家明四門入實」者,判也。謂一
切實等四句,次第以對有等四門,上皆名「等」 者,入實也。「故中論」下證入實意,謂為利根 故也。「快馬見鞭影」如《止觀》第二記。「若聞」下結,
反以無結有,故云「豈第一義耶」。
[0831b01] 十五番者,又 二:初正釋,次「問」下料簡。初文者,總十五番,謂 一事理,二假實,三善惡人,四善惡陰,五善惡
法,六三世,七內外凡,八見脩聖,九凡及聖,非 學非無學即凡位也。十至十三四悉各為一 番,十四以四悉通為一番,十五別約四諦。
此十五番為欲令人了四悉義遍一切法,若 得此意觸境皆成自行化他法皆具足,然須 細釋此十五番,皆使順於歡喜生善破惡入
真。又此十五番雖趣舉一法,不無次第。於 中為四:初之六番約所觀人法,次內外凡下 三番約能觀凡聖,三五番約所施方法,四一
番約所觀諦,非所觀法無以成能觀人,非 能觀人無以用所施法,非上三故不成於 諦,諦是所觀,義通能所人法迷悟故也。今略 出相狀,不可具記。
[0831b16] 初事理者,名通迷悟因 果等法,今且在迷為迷說於事中有理而 理異於事,直聞此法心生歡喜屬世界,聞
能生善破惡入真即屬後三。假實異故聞復 歡喜即屬世界。輪等譬實法,車即譬假名, 五陰及人共譬和合有人也。從人邊說即
為人。論既云「或說有人無人」,人能生善故 也。單說實法,實法虛幻,可以觀治。「雙非」下 明第一義,論中既云「言語道斷」,故云雙非
即第一義,故一一悉並引論證。此假實相對 為一番。次單約假人,次單約實法。從外凡 陰生內凡陰,以內外凡陰破三界陰,無漏
即初果等,陰雖有內外等不同,然陰終是所 觀之境。
[0831b29] 次「問」下略料簡。初問者,人名既通,何 故生善獨得人名?答意者,惡是所破,非所 為故不立人名,人能生善,非無惡人。次問
者,生善唯在為人,何故令人破惡?答意者, 有傍正故得名不同。次約三世中來世是 為人者,為人本生其宿善,現種微善當來 可生,以當望現故現名宿。若治現惡名
為對治,可見。次約凡位者,以四善根內 用對於外凡,名內外異。煗法已去,善陰漸 生,義當生善。總別念中以無常等治,故云
對治。以第一義通初後故,凡位中亦得通 用。次約聖位者,見道生理善,脩道治事惡, 既純約聖位,故聖位中極方名第一義。次 凡聖共立雙非即是內外凡位。
[0831c13] 次「世界」下料 簡釋疑,非十五番數,由前文云世界中無 第一義。今問:為人、對治為有第一義,第一
義有三耶?故今文云展轉相生,由觀世界 故生善,由生善故破惡,由惡破故見理, 理中則無世界等也。是則善生惡滅,若互 有無終不見理。次約四悉。各立四悉者,
還引前《大論》本文,文自各具,故作此釋。次 通以四悉作者。
[0831c21] 問:
[0831c21] 今四悉相異,以為世界 容可異前,下三通三與前何別?
[0831c22] 答:
[0831c22] 前一悉 各四逗十六人,今四通四但對四人,法相雖 爾在人不定或通或別,或一人具四,或三 二一,或多人共一或二三四。若隨所宜始終
而論何人不假聞法歡喜生善破惡見第 一義耶?俱根有利鈍,或超或次耳。約諦中 能治屬人故,料簡如文。
[0831c28] 三釋成者。
[0831c28] 問:
[0831c28] 大師 《淨名疏》中云:世人多以經釋論,令人謂論 富經貧;今以論釋經,令知經富論貧。此中 何以將經釋論?
[0832a02] 答:
[0832a02] 言釋成者,以義同故引 來相成,令論意可識,非謂將經解釋論也。 況復此是申經別論,於理無傷。
[0832a04] 於中為三: 初來意,次列經,三「樂欲」下正釋成。初、二如 文。正釋成中前二名異義同須會,後二名義
俱同不會。初二為二,初世界為三:初明得 名不同,即是名異。次引證。三「佛經」下正明相 成。初如文。引證二文,文雖似因,意兼因果。
善惡果也,欲即因也。果以因為本,佛道果 也。《淨名》本文謂「行於非道」,今以欲名通於 深淺,道體無欲,欲能為因。三釋成中因必得 果,故以因成果。
[0832a13] 次為人中四:初名異,次「論 云」下引證,文似單證化主,意兼行者所宜, 聽不聽屬化主,宜不宜屬行者。三「如金師」下
引事,「金師之子」等如《止觀》第五記。四「經舉」下 應必待機故以機釋應。
[0832a17] 四對諦中二:先別, 次總。別中二:先略、次廣。略中言「如前」者,如 前私釋。次廣者,前不分教故略,今教教具故
廣。總者,以一一悉同對四諦。
[0832a20] 五起觀教中 二:先觀,次教。觀中二:先敘意,次正起。初文 者,觀假悉成理由觀顯。次文者又二:先次
第,次一心。次第中三觀為三,初空觀廣,餘二 觀略。初中二:先釋、次結。釋四悉為四。
[0832a24] 初世 界中六:初標。次「先觀」下觀境。三「此法」下明 用世界所以。因內緣外,因親緣疎,親疎隔別
即顯世界意也。四「若不」下正明觀意。五「必 須」下 勸 忻,「 斁 」字音易,亦音度也;厭也。六結,如 文。
[0832a29] 為人中三:初明為人意。次「若宜」下正明 生善,止觀各三隨一可辦。三「是為」下結。
[0832b01] 三 對治中三:初明治意。次正明用治,亦隨一 可辦。三「若善用」下與為人對辨。四第一義 中二:初正明第一義,不得三悉之相故云
「如失」,此是證前第一義相。次「即依」下由此是 證前第一義相,故云「發真」,餘二觀及一心並 略。次起教中二:先不可說約理,理即向來脩
觀所證,故不可說。次「又」下明可說,說即教 也。初不可說中二:先通,次「大經」下別。先通文 中初引《大論》義通諸教,次「淨名」下彼經義
在於圓,雖有此義,以不分對諸教直言 不可說,故屬通也。「生生」等十因緣,如《止觀》第 五記。次可說者為二:先明說因,即十因
緣所成眾生。次正明說,又二:先經、次論。先 經中復二:先四教,次十二部。初四教者,起 教秖是轉法輪耳。即是四佛當分各轉當教
法輪,亦應對於頓漸祕密不定,伹是文略。 次約十二部中三:先標,次釋,三「大論」下指 論證成。釋中先四教、次五時。先四教中文相
可見,細論不可具盡。前別教中言「仰覆世 界」等者,具如《華嚴》。「常寂光」者,《普賢觀》云:「有 佛世界名常寂光,毘盧遮那之所住處」。「眼耳
鼻舌皆是寂靜門」,如《止觀》第二記。次起論中 四:初明所依三昧,次「菩薩」下造論意,三「天親」 下正出論相,四「又五通」下明論所攝。初文
云「摩得勒伽」,此云智母,菩薩入此智母三 昧作論申經令法久住,故云「正法得久住 禪」,故《地持》九種大禪中第八此世他世禪復
有九種,第七造不顛倒論微妙讚頌摩得勒 伽為令正法得久住禪。次造論意,可見。《地 持》釋《華嚴.十地品》,此下一代四時皆有論申,
唯方等部未有別論,可以唯識通用申之, 無性之文全同敗種故也。「五百羅漢造毘婆 沙」,如《止觀》第六記。通攝世間有漏法輪中
云「五通」等者,明服餌長生等,釋居欲界唯 說十善,梵居色天故說出欲,此且據迹文, 依《華嚴》等經本是菩薩 (云云) 。「文行誠信」者,孔子
四德也。定禮樂刪詩書,「裕」猶益也、饒也。「昆」 者,《爾雅》云「後也。」周人謂兄弟為昆季,昆兄、 季弟。裕字亦作 [褒-保+谷]
。有德者賞,義同生善。背 叛者罰,義同斷惡。君臣道合,似第一義。
[0832c12] 六說 默中二:初明默,次問答料簡。初文又二:先 明來意,次正釋。初文三:初引教雙立,次「聖
說」下簡示,三「假令」下明默意,以自證法不 可為他說故。次正說中具約五時,並約當 部具教多少,以大經四不可說而帖釋之。
初文可解。次三藏中云「陳如」等者,《大集》云: 「甚深之理不可說,第一義諦無聲字」,陳如 比丘於諸法獲得真實之知見。「大集無言菩
薩」者,第十三云「王舍城中師子將軍產生一 子,尋有天來作如是言:善男子!常應念法, 守口慎言。童子聞已不復啼泣,無嬰兒相,
乃至七日眼不視瞬。是時有人語父母言: 是兒不祥瘂不能言。父母答言:是兒雖復 瘂不能言,身相具足,當知是兒必有福德。
因為立字名曰無言。年至八歲,人所樂見, 以佛力故與父母眷屬往至欲色二界中 間寶坊之中,見釋迦牟尼,并見十方一切諸
佛。因身子問,廣現神變說偈讚佛」等。今謂 此之無言即是契理。《大品》「不可得」者,第十經 「憍尸迦白佛言:菩薩行般若時,知一切眾
生心不可得,乃至知者見者、色乃至無上菩 提悉不可得。何以故?般若不為得法故。」 一一文中皆云諦者,諸佛所說無不依諦,
以四諦中世出世間因果具故,縱長途散 說四諦之中必在一諦。
[0833a08] 料簡中二問答。初 問可知。由前文云並是三乘所證之法,以 自利利他俱有默故,故須問起。答中具出
四悉,「脇比丘對破馬鳴」者,相傳釋云:「馬鳴 未有大信之時來至脇比丘所,自立宗云: 有言者屈,斬首以謝。比丘便默。馬鳴久久乃
至云:比丘於我有屈,故默不言。比丘猶默。 於是馬鳴便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