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Wen Ju Ji 法華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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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上)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壽量品之餘
[0337b28] 迹中唱滅通約三身,又二:初總立,「如淨名」下 釋。釋中初明三身非滅唱滅,次明三身常住 不滅,三明三身不生不滅。以不滅故唱滅
非滅,以不生不滅故名為非滅,總而言之 顯於不滅。初文自三,初明法身,為六。初借 《淨名》文以立義者,
[0337c04] 問:
[0337c04] 此中法身,那引《淨名》 迦旃延中通教義耶?
[0337c05] 答:
[0337c05] 彼旃延章,總有五 句,初之四句名藏義通,後之一句名通四教, 義局衍門,結歸之文既通圓別,故前四句現
結成通不關圓別,彼之一句雖結成通仍 通圓別,今從通義故得成圓。若得此意 諸句可明,故略引之。
[0337c10] 「法本不生故無可滅」, 是寂滅義。云「唱滅」者,此唱寂滅,是滅生之 滅非即生之滅,即生之滅是不滅故,當知
此滅名為不滅。法身常住無滅不滅,今言 寂滅義當唱滅。「何者」下釋唱滅意,為不了 者而云寂滅,若了寂滅還指於生。若全指
於生,於懈怠者無利,故須唱滅。三「若言」下, 以《瓔珞》中寂照帖釋。然彼經中以照寂為 等覺,以寂照為妙覺,彼約別教教道以說,
故分二句以對二位。今借別教極果之名, 以通初後而釋圓教不滅而滅。四「夫法身」 下,釋唱滅義。由唱滅故智生惑滅,此約事
理相對論也。「若迷心」等者,一往觀語似同 報身,其意則別。此中正明所滅之惑為法身 體,體有生滅良由於智,故寄能顯以彰所
顯。五「滅惑」下,次判圓別。別教尚屬無常之 滅,以十住中同於小乘,滅三界惑方生出 假俗智之解,入中亦然。今約圓教故唱寂
滅。「此之」等者,雖別圓不同並名生滅,雖俱 生滅悉約理性。六「若無」等者,明唱滅之緣。 意云:從迷從解故云「迷解」,剋論但以解為
唱緣,別圓俱是從迷生解故也。
[0338a02] 次約報身 亦六:先標。次「誰有」下,正釋惑智本無生滅, 以為報身無生滅體。三「此總」下結報身體,明
即是智、暗即無明,體性全是故無相除,既無 相除即不滅也。四「眾生」下唱滅之由。五「有煩 惱」下明唱滅之相,所以更互得滅名者,從
事故滅。六「豈非」下結唱滅也。
[0338a08] 三應身者,亦 先標。次「應是」下明不滅,三「但為」下明唱滅。
[0338a10] 次「又法身」下明三身不滅中,初法身不滅中 言「當體」者,不望餘身,以餘二身須望法 耳。若將體望用,用却成滅。
[0338a12] 次約報身不滅 者為二:先牒前說。不滅即是報稱於法,法 既不滅報亦不滅。次「以理」下約事理相對
以釋,先約理無滅,次「就有」下約事有滅,從 約理邊即是不滅。初約理中云「為到故」等 者,於其惑智四句檢責,還約體檢,惑尚不
滅、智體無破。此用《大經》師子吼難,難言:若 毘婆舍那破煩惱者,何故復修奢摩他耶? 佛反質云:若言智慧能破煩惱,為到故破?
為不到能破?若到故破,凡夫能破。若不到 破,初念應破。若初念不破,後亦不破。若到 不到破者,是義不然。如是推求,誰有智慧
能破煩惱?言「共獨」者,佛言:如一盲人不能 見色,雖伴眾盲亦不能見。慧定共別準 說可知。此即報智不能滅惑。次「就有智慧」
等者,復更約事而定判之,智能滅惑智不 名滅。
[0338a28] 三約應身明不滅者,亦望法報,報 約於法故前法身但云「當體」,今此應身利物 不斷亦是不滅。故云「常然應 用 不絕」者,三
身相稱故也。法報遍故應體亦遍,機自在無 應法恒爾,若不爾者,雖釋圓常還同生滅。 言「眾生不盡即不滅度」者,滅度之時生實未
盡,其義何耶?應反質云:驗生未盡則不滅 度,故唱滅度為不生於難遭想者,非為 生盡。故知應身常在不滅,何獨法耶?若不了 者法報亦滅,何獨應耶?
[0338b08] 三明三身不生不滅 者,法身同前不當生滅。報身者,智自了智 無能滅者,智屬於能既不生滅,豈能令惑
若生若滅。應身者,相續故不生、相續故不滅。 三身但云「不生滅」者,「不」字貫下「滅」字,即不 生不滅,逐語便故但云「不生滅」耳。「云云」者,
釋出三身不生滅意,以互融故。此因應身 非滅唱滅一句之文,廣開三身有滅、不滅、不 生不滅,若不爾者,生滅則定,何名三身不
即不離?若得此意,遍一代教但聞一句唱 滅之言,即識一切滅不滅義,具身多少滅不 滅異,方達本地本不生滅,方達中間今日化
道有滅不滅,以本地化中間今日一切迹教, 不出三身四句故也。
[0338b21] 釋不滅有損中為二: 初釋唱由,次以四悉帖釋損益,此中且寄 應佛以釋。「由此眾生」至「二善損而不生」者,
由不唱滅,懈怠之徒真中二善俱不生長, 見思已生尚自不斷,別惑未生安能令斷?惑 不斷故,唯能損於真中二善。已生未生等具
如《止觀》第七記中料簡。次「若依」至「第一義」 者,以四悉檀帖釋唱滅,是故唱滅有四悉 益。由唱滅故善生惡滅,故分四悉以對善
惡。「第一義滅未生」等者,第一義悉能見中道、 能破無明,是故無明名未生惡。「對治滅已生 惡」者,凡對治言皆治現惡。「世界生未生善」者,
樂欲在初,期心遠故,如聞法生喜則細善 當生。又世界是陰入,陰入若轉法身則顯,是 故法身名未生善。又樂欲時善根未生,亦由
此生名生未生。「為人生已生善」者,真諦望 中名已生善,縱使未生望中乃遠,從近名 「已」。「又世界滅已生惡」者,從近更釋,但除現
計,此則可知。「對治滅未生」者,治道長故。「如 禪五陰」下釋向世界,如修禪時為滅欲惡, 故色陰起能滅欲陰,以界望界名為世界,
故欲界陰名已生惡。準此,無色除色、空除 三界、中滅變易,於當位陰皆名已生,脩上 滅下名滅已生。對治治未,文無重釋,但治
名雖同通至等覺。《大經》優婆塞眾中云:常無 常樂無樂等。常樂觀察如是諸對治門,既是 淨無垢稱王之所用治,故不近也。既約三身
論滅不滅,故四悉感應亦須深明,多番釋 者,良由此也。
[0338c20] 第二廣釋中為二:初現滅由, 二「見聞」下通約三身以明損益。初文「須唱 滅」者,有損無益,由常在故。前雖明唱由,
仍未知所以。次通約三身中,初別明損益, 即約三佛一一正示。初仍總標,次「便謂」下 初約法身者,法身本無寂滅之名,為上慢
者計如不殊,須唱寂滅,具如前釋云云。 「又聞」下即約報身,前自謂如、此自謂智,二謂 俱是大乘上慢,然二上慢不無深淺,謂如
乃成大無慚人,謂智猶知須智照惑,以不 了故不解即名。凡云即者以顯於離,如 氷不離水理須融氷,義同於離方乃顯 即。又言離者為成於即,若不離者眾生即
佛,何須修道?為不識離直云即者,故須 唱滅。等覺一品尚唯佛智之所能斷,豈以 博地謂即是耶?應身如前後文。次「若唱言」
下,別約報身明益由,又二:初唱,次益。初文 先寄法身以辯須智,次「經云」下舉教立妨, 次引譬釋妨。然明時無暗,驗知暗時無明,
故以智慧斷煩惱暗。「汝今」下以理責之。「當 知」下結意也。應身可見故略。「眾生」下總於 三佛皆生敬者,以報智處中既有智慧,上
冥下契,若得見一必具足三,故生恭敬。
[0339a13] 「醫 有十種」者,通收邪正貫彼偏圓,前之三種 亦稱醫者,佛未出時,一切外道皆自謂出家、
各自領眾,故《大經》云:「王之土境清夷閑靜,真 是出家住止之處」。第三醫中云「差已生」者,雖 斷事惑還墮三途,具如本劫等見,各計四
禪等,斷惑不同故。《阿含》云:「良醫有四,一善 知病相,二知病因起,三善知方治,四畢竟 不發。」然此醫知病不出界內,知病因起不
出依正,方治不逾生滅無常,不發秖是住 二涅槃,望今但成第四五醫。若以四名義 通諸教,則一一教隨義各別,乃至圓教於 理無妨。直引證此深違經旨,尚不能同
通教二乘,安譬本門數數生滅?若釋大經 曉八術者,但對小外,對此仍疎。第六醫「不 能治必死」者,所證同故。第七別教,但地前
耳。後之三醫初云「不能令平復」者,但自入未 深,未能令他見本法身,無明本有義之如 損,令還得見方名為「復」。第九雖乃得云
後心,以第八醫但在十信,第九理須初住 已上至金剛心。第十究竟名「過本」者,對前 名「復」故此云「過」,以第九醫始從初住終至
等覺已名復故。何者?法身本有今令證本, 故名為復。若爾,妙覺復畢何名為過?以對 性得無功用故,故修名過。若爾,初住已上
亦名分過,何獨妙覺?言殘惑在且名為復, 又讓極地究竟名過。又七客醫中初二拙度, 初斷乳故,故無巧術。三四有術,用而不遍。
第三不云二乘人者,所治同故。五六雖遍 所益不多。「後七」等者,對極簡小。「有術」下對 因顯果,故以三達五眼為八。前六並無,以
讓佛故,故云無耳。五六二客亦分得故,若 離八倒為八術者,前四有分,以初二客醫 亦得無常等故,故云「如用辛苦」等。故《大經》
中總為六味,苦為酢味,無常醎味,無我苦 味,樂為甜味,我為辛味,常為淡味。彼世間 中有三種味,謂無常、苦、無我。煩惱為薪、智
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令諸弟子悉 皆甘嗜,但無常、苦、無我三味在小,故云世間。 今文云「辛」恐字誤,應云「苦酢醎」故。有術遠
來,即七客中唯指第七,以彼經中唯以如 來對彼外道為新舊故,故知新醫三達五 眼具足,能用無常等八,所以先令斷乳用 無常等,後還服乳方用常等。今從後說但
云服乳,若取因人亦可通於第五六客。又 通論者,通別菩薩轉教聲聞皆能說常,然八 術者,經中舉譬有八復次治八種病,今此
且明八數而已。「三達」者,三明居極,故得達 名,略如《止觀》記。「十二」至「方藥」者,「文」方也。「理」 藥也。藥通行理但且云「理」。下釋色香為三
三昧及以三德故也。三三昧行三德理也。「無 量義云醫王大醫王」者,第八九醫通得名王, 唯第十醫獨名大王。「多諸」下至「菩薩之子凡
有三」者,且置二乘先別指菩薩者,通以未 發心者為第一二乘,仍攝在第二例中者, 以取退大二乘故耳。於菩薩中更為三者,
修性三因有離合故。一就一切眾生,即《大經》 中未發心名為菩薩是也。雖十心中別對 三因,此即性三合成正因。
[0339c13] 問:
[0339c13] 何不指善惡 心所共為正因?
[0339c14] 答:
[0339c14] 善屬發心、惡復別屬,通 則攝別,別不攝通,故知通心與王同時而 起,必具三因,但名為正,未有世出世善根
故也。準下緣因言「微修行」,當知隨聞一句 一彈指善並緣因收。準引證云「其中眾生悉 是吾子」,則人天善根仍屬正攝。引證緣因
云「三十子」,則二乘善根亦在緣攝。若準今 日被開,人天亦在緣數;據大隔小,二乘非 緣。今據退大讓得記者入初住位名為了
故,觀行相似並入緣收,為讓前後以正從 旁,故發心已後訖至住前皆名為緣。且將 正因但在十通互入為百,結緣即是會發 心者已有了因,但以十信相入為百數者,
通皆得成住前善根,故十信心彼彼相入方 得成百。以三乘善根皆成相似,仍收五品 並入其中,得記之後顯成分真,故使緣正 今日聞經,即以十信之百入於初住為分
真百,從佛口生。今日聞教得佛法分,入初 住也。「此亦有三因」至「了因佛子」者,對前緣、 正應但云「了」。又云「亦」者,前二各三故今亦
三,從強受名並束三從一。所以束者,眾 生無始非不具三,以在迷故從理立名, 故理中三皆為迷攝;從緣從了準例可知。
「還將」等者,攝前入後,既攝通入信故攝信 入住,改似為真故亦但百,轉氷為水其義 可知。修性三因,《玄》文《止觀》俱有此意,唯此文
中文相顯著,為欲望昔聞經力大,故束性 三俱為正因,緣、了各合俱名為一。故知諸 文約修以說緣、了各三,或但論理性始終
具三,如云三道、三德、三佛性等,具如修性 不二門說。九門共成方了此旨,若得此意 圓教行理骨目自成,皮膚毛彩出在眾典,故
知此經是紀定大綱之教,不可以綱目釋 之。若得此意,則一家教旨大理可通,欲習 觀門修行有地,聞眾怪說情慮坦然,覩諸 權經投心不謬,融通名相豁矣無疑,法數
增減離合可見,與奪他釋令歸大途,以前 三教無此事故。
[0340a22] 「宛轉于地」者,望出世法故 且云「地」。「譬上形益」者,文中闕略,應云上有 二:先非生現生,次非滅現滅。生中分二,言
「受邪師」等者,但非出世皆名為邪,自迹中 相遇已後便信邪外,以信邪厚薄不同,致 有失與不失。並云「失三乘」者,以迹中相遇
施化不同,具如迹中大小二初成熟咸一。「不 失心者」,唱生而成熟之。「失心者」,唱滅付待 後期,故唱生滅非實生滅。「善彊」下重釋唱
生、唱滅之緣。言彊弱者,於未斷間去宿 種遙現難發者名惡彊耳。善彊準此。「遙見 者」者,障已五分故與佛五分成遙。「譬上聲
益」中云「二諦」者,應云三諦,二通三別,且捨 別從通,即頓中二諦也。「譬勸誡」者,如三周 中大擬宜也。藥草名通好義不局,故使漸
頓俱名「經方」,無非好等。
[0340b08] 「從佛出脩多羅」者, 準五味相生。云「從十二部出脩多羅乃至 涅槃」,從人從時相生以說。應知五味並從
佛出,今置頓從漸故也。「色香」等者,漸頓通 皆具戒定慧,戒麁定細香不可見,香可遙 知、味到方知,如慧到理方名為得。「此戒定
慧即八正道」者,語業命戒也,正定定也,餘者 慧也。今文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