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 Hua Yi Shu 法華義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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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義疏卷第一序品第一
[0451a06] 將欲入文,前明三義:一、部類不同,二、品次差 別,三、科經分齊。
[0451a07] 部類不同者,略為七例:一者、 一會之經用為一部,如《十地》等經;二者、多會 共為一部,如《華嚴》之類;三者、經之初分用為
一部,如六卷《泥洹經》;四者、具足二分以為一 部,如《大般涅槃》;五者、略本以為一部,如《小品 經》等;六者、廣本以為一部,如《大品》之流;七者、
一品以為一部,如《觀世音》之例。今此《法華》於 七種中是具足本;若依梵文應是略說,有六 千偈也。
[0451a15] 二、論品次差別者,又開五義:一、生起 次第,二、明具義多小,三、論品前後,四、明品 有無,五、別釋序品。
[0451a17] 生起次第者,大明次第 凡有二門:一、根緣次第,謂適機而說。二、義 理次第,依義次相生。然佛說經雖具有二
門,多依根緣次第。弟子造論又具二門,多依 義理次第。今二十八品相生次第者,夫至人 說法必有由籍,故初明〈序品〉。由序已竟,正宗宜
開,將顯一乘為真實故,前開三乘為方便,故 次明〈方便品〉。上根之徒聞前法說即便領悟, 中根之者未能忘言會法,可以虛心待譬,故
次明〈譬喻品〉,稟前法說、飡後譬喻。又同領解, 故有信解品,印其所解為實,重興譬述成, 故有〈藥草喻品〉。領解於前、述成於後,當果可
期堪為授記,故有〈授記品〉。自前已來中上根 人皆已受悟,下根之流猶未領解,故說過去 結緣之始、現在化城之喻,故有〈化城喻品〉。下
根之人聞上二周之說及後宿世因緣,便得領 解堪與授記,故有〈五百弟子受記品〉。顯名之 眾既解,密行之流又悟,故有〈授學無學人記
品〉。三說已周、三根齊悟,復欲以斯法異世同 聞,故歎法美人令弘大道,故有〈法師品〉。欲證 前三說不虛,復欲開法身果德,故有〈見寶塔
品〉。〈法師〉、〈寶塔〉雖歎人證法,未若親由達多自 致成佛,舉此證驗勸物弘經,故有〈提婆達多 品〉。上來三品美人讚法以勸弘經,菩薩聲聞
受命宣持,故有〈持品〉。既於惡世欲弘善道多 諸苦難,故辨弘經之方,令安住四行身心快 樂,故有〈安樂行品〉。四行因成妙果宜顯,仍有
涌出菩薩開遠壽之緣,故有〈涌出品〉。開發之 緣已彰,壽量正宗宜顯,次明〈壽量品〉。聞說壽 量得十二種益,今廣分別之,故有〈分別功德
品〉。從初以來竟〈分別功德品〉明二權二實,多 逆耳違心,若能隨喜其福無量,故有〈隨喜品〉。 弟子隨喜福已無邊,法師宣持六根清淨,故有
〈法師功德品〉。雖唱五種法師獲六千功德,今 引過去親證顯得不虛兼明上品功德,故有〈常 不輕菩薩品〉。自前諸品歎法美人其義已顯,
十方諸佛見二世眾生信持此經心生歡喜, 現七種神力,故有〈神力品〉。大明流通凡有二 分:一者讚歎,二者付囑。讚歎竟前,今次付屬,
故有〈囑累品〉。藥王稟經親蒙利益,捨身命財報 恩供養,以為受命宣通模軌。今說此本緣利 益時會,故有〈藥王本事品〉。藥王雖報恩供養
猶未辨宣通此法,故召彼妙音明分身六趣 為物弘經,故有〈妙音菩薩品〉。眾生雖欲持經 多諸留難,必須普示諸門大悲救拔,故次辨〈觀
世音品〉。已明觀世音之人救難,次說神呪之 法護持,故有〈陀羅尼品〉。為物弘經蓋是眾生 真善知識,故次說〈妙莊嚴王本事品〉。修行一
乘即是行普賢行,是故普賢遠方來獎勸發 起,故有〈普賢菩薩勸發品〉也。
[0451c08] 次第二、明具義 多少門者,品雖二十八,得名有三:一者、以一 義得名;二者、以二義受稱;三者、以三義為目。
一義得名者略明四種:一者從法受名,如〈方 便品〉等,二者從譬為目,如〈譬喻品〉等,三者從 人受稱,如〈提婆達多品〉等,四從事為目,如〈涌
出品〉等。二義立名者,或人法雙舉,如〈觀世音 普門品〉等;或能所合為目,如〈見寶塔品〉等。三 義立名者,如〈五百弟子受記品〉,五百是數名,
弟子是其人稱,受記是其法目。
[0451c17] 問:
[0451c17] 品名為 是佛說?為是集經者安,為後人所製?
[0451c18] 答:
[0451c18] 具有 三義:一者、若經文內標於品名,如云「聞是藥 王本事品功德無量」,蓋是佛說。二者、若標於
品名置在文初,蓋是集法藏人取佛語意故製 品名。三者、如《大品》等九十章經無有品名,悉 是後人所製故。叡法師《大品.序》述什公語云:
「《大品經》但有三品,謂〈序品〉、〈魔事品〉、〈阿鞞跋致 品〉。以品非佛說,故略去其二唯留〈序品〉。」故 知非佛說,後人製之也。
[0451c26] 第三、論品前後者,諸 經〈囑累品〉多在經末,至如此經安〈神力品〉後 者,依於梵本及《法華論》。又即此秦地新翻《法
華》,並安〈囑累品〉在於經末。今明羅什善解秦 言妙得經旨,安〈囑累品〉在〈神力品〉後必有深 致。所以然者,若〈囑累品〉在經末者,則至說經
竟始令分身各還本國。若爾,至說經竟猶是 淨土。妙音來時,何事被誡於此國土勿生下 劣想耶?又下方大士既普禮分身,東土上人
不應獨接足多寶,觀音奉珠又不應但為二 分。以此推之,知〈囑累品〉不在經末。安〈神力品〉 後者,大明一乘凡有二種:一、諸佛所乘;二、菩
薩所乘。故《十二門論》云「諸佛大人之所乘,故 名為大。又觀音、彌勒諸大士等之所乘故,故 名為大」。自從經初至〈神力品〉,明諸佛所乘之
法,分身諸佛為開壽量故來,遠壽既彰各歸 本國則土還復穢,此一章義訖所以付屬。從 〈藥王品〉竟〈普賢勸發品〉明菩薩之所乘,因果
兩乘既圓眾便散席,為此因緣故安〈囑累品〉 在〈藥王品〉前。又〈囑累〉一品既明付屬,〈藥王〉等 品即是受命弘經。以此推之,不應在經後也。
[0452a18] 第四、論品有無者,羅什翻經但有二十七品, 後更有〈提婆達多品〉者,釋道慧《宋齊錄》云「上 定林寺釋法獻於于闐國得此一品。瓦官寺
沙門釋法意以齊永明八年十二月譯出為《提 婆達多品經》,未安《法華》內。梁末有西天竺 優禪尼國人名婆羅末陀此云真諦,又翻出
此品,始安〈見寶塔品〉後也」。
[0452a24] 問:
[0452a24] 竺法護翻《正法 華經》,〈見寶塔品〉後有〈提婆達事〉,羅什何故不 翻譯之?
[0452a26] 答:
[0452a26] 事又難明,今且以三義往釋:一者、 外國傳云「流沙以西多有此品,流沙以東多 無此品。所以然者,小乘之流皆謂諸方等
經並是調達所作,是以諸國或有闕之。」羅 什既在龜茲國,不見此品故不翻之。二者、羅 什譯經觀察機情每多存略,若具翻《智度論》
則十倍於此,恐難尋求,故略為百卷也。如 翻《百論》,無益此土,故但存略,有五十偈。故《正 法華經》凡有十卷,刪彼煩文略為七軸。三
者、〈見寶塔品〉命持而〈持品〉應命,言勢相接,而 忽間以〈提婆達多〉則文似非,次恐末世多惑, 所以刪之也。
[0452b08] 第五、別釋序品。序者漸也,假 時託處動地雨華,為正說由漸,故名為序。又 序者次也,初明緣起後辨正經,蓋是義之次
第。又言序者謂祥序也,經首列事祥序可 觀之也。又言序者舒也,欲顯事義舒廣故 云序也。品者外國名跋渠、此稱為品,品云
品別,以二十八章明義各異,故稱為別。二 者品類,以其明義各有部類故也。
[0452b15] 第三、明 章段不同。
[0452b16] 問:
[0452b16] 尋天竺之與震旦,著筆之與口 傳,敷經講論者不出二種:一者科章門,二者 直解釋。如天親解涅槃有七分,龍樹釋般
若無章門,蓋是天竺論師開、不開之二類也。 河西製《涅槃疏》開為五門,道融講新《法華》類為 九轍,至如集解淨名之說、撰注法華之文,但
拆其玄微又不豫科起盡,蓋是震旦諸師開、 不開兩義也。今所釋者其義云何?
[0452b23] 答:
[0452b23] 夫適化 無方、陶誘非一,考聖心以息患為主,統教意 以開道為宗,若因開以取悟則聖教為之開, 若由合而受道則聖教為之合,如其兩曉並
為甘露,必也雙迷俱成毒藥。若然者,豈可偏 守一逕以應壅九逵者哉!
[0452b28] 問:
[0452b28] 有人言:經無 大小例開三段,序、正、流通。是事云何?
[0452c01] 答:
[0452c01] 領 向圓通之論、開道息患之言,足知眾途是非, 寧問三段之得失耶?必苟執三章,過則多矣。 而 群
生因初分以取悟則初分為正,籍後章 以受道則後章非傍,何得言初後是非正經、 中段乃為宗極,將非秉執規矩局釋大方耶?
[0452c07] 問:
[0452c07] 初段入定放光雨華動地,將為正說之由漸, 何名為正經?
[0452c08] 答:
[0452c08] 論云「泥洹法寶入有多門」,經 稱「受悟不同,佛事非一」,或籍音聲以改凡,或 由默然以成聖,或因光明以出俗,或假香飯
以入道,故三業無非利緣,六塵皆為佛事,斯 乃先聖流於圓化,而像末纏乎隘文,未可然 也。河西道朗開此經為五門,所言五門者:一、
從「如是我聞」竟序品,序《法華》必轉之相;二、從 〈方便品〉至〈法師品〉,明《法華》體無二之法;三、從
〈寶塔品〉竟〈壽量品〉,明《法華》常住法身之果;四、 從〈分別功德品〉至〈囑累品〉,明修行《法華》所生 功德;五、從〈藥王本事品〉訖經,明流通《法華》之
方軌也。龍光法師開此經為二段:從初品竟 〈安樂行品〉十三品是開三顯一;次從〈涌出品〉 以下十四品是開近顯遠。於兩段中各開序、
正、流通三段,合成六段也。印法師開此經凡 為四段:〈序品〉為序。從〈方便品〉竟〈安樂行品〉十 二品,開三顯一,明乘方便、乘真實。從〈涌出品〉
至〈分別功德品〉彌勒說偈以前兩品半,開近顯 遠,明身方便、身真實。從〈分別功德品〉竟經,是 流通分也。彼雖云〈安樂行品〉前是因分,然〈見
寶塔品〉下有三品又是果宗之由漸,必須兩 向望之。何者?由〈見寶塔品〉多寶助命覓通經 之人,故方有〈持品〉及〈安樂行品〉流通於因,故
囑因分;次有涌出菩薩正為壽量之方序,由 前命故出,則前三品又有成說壽量之義,故 須兩向論之也。
[0453a04] 問:
[0453a04] 眾師所說何者詣宗?
[0453a04] 答:
[0453a05] 若皆能開道適會根緣,眾說之中無非正宗 也。但推文考義,三段最長,宜須用之。
[0453a06] 問:
[0453a06] 初 辨三段有失,今何故用耶?
[0453a07] 答:
[0453a07] 義門有二:一 通,二別。通而為論,稟三皆悟則三皆正說。今 就別而為言,故宜開三段。若具領通別意者 理則無傷。
[0453a10] 問:
[0453a10] 立於三段有何義耶?
[0453a10] 答:
[0453a10] 略明十 義:一者、聖人說法必有詮序,深理化凡須驚 耳目,率爾而說不起敬情,故在經初須置序 也。既靜心信仰宜開宗授法,故次有正說
也。群生不窮大悲無限,欲以傳訓故末繼流 通。二者、為對外道故明三分。外道云:「但初 有吉,中後無吉,以初吉故中後又吉。」佛法
不爾,開為三分而三分皆吉。故經言「上語 又善、中語又善、後語又善」。三者、《大智度論》云 「諸佛有三時利益:一為菩薩時則過去世益
物,二得佛時即現在世益物,三滅度後未 來世益物。」序、正謂現在益物,流通即是未來 益物也。四者、序說發其信心,正說生其智
慧。故《大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 此二則是自行;次令流通,所謂化他也。五者、 又有二人,福慧深厚者值佛聞法故明序正,
福慧劣者但值經卷必須流通。故《智度論.常 啼品》云「福慧厚者面從曇無竭聞說般若,福 慧薄者但值金牒般若」,即其事也。六者、光闡
如來正法凡有二種:一者燃燈,二者傳燈。燃 燈即是序、正,傳燈所謂流通也。七者、三世諸 佛凡有二種:一、受前佛付囑,二、付囑後佛。序、
正即是受前佛付囑,流通謂付囑後佛也。八 者唯有三分:一者、前方便即是序說,二者、 經體所謂正說,三者、經用明流通說也。九者、
又有三說:一說之由漸,二者正說,三者稱歎, 稱歎即是流通也。十者、根性有上中下,如來 說法又具三時也。初之一品名為序說;從
〈方便品〉去至〈分別功德品〉半格量偈來凡十五 品半,名為正說;從格量偈後盡經十一品半, 名為流通分也。
[0453b11] 問:
[0453b11] 序分既名序品,正與流 通何故不名正說品、流通品耶?
[0453b12] 答:
[0453b12] 序品文少 又明義無雜,故但名序品。正說文長而明義 廣,故廢通名從別義受稱,流通又然。就此三
段各開兩章。序開二者:一、證信序,二、發起序。 證信令未來眾生於經生信,發起假諸靈異 發起正經,利於現在,以化沾兩世,故雙明二
序也。正說二者:始從〈方便〉終竟〈法師品〉明乘 方便、乘真實;次從〈見寶塔〉竟〈分別功德〉格量 以來,明身方便、身真實。所以開此二者,乘謂
所乘之法,身謂能乘之人,具此二門乘義 乃足。
[0453b22] 問:
[0453b22] 身方便、身真實,云何是人?
[0453b22] 答:
[0453b22] 《法華論》 釋壽量明於三佛,而《金光明經》辨於三佛云三 身品,故知三身即是三佛,佛即是人也。
[0453b24] 問:
[0453b25] 乘權乘實,以一乘為實、餘二為權,身義云何?
[0453b26] 答:
[0453b26] 三身之中又得法身為實,應、化為權。
[0453b26] 問:
[0453b26] 以 法身為實、赴感為應,但立一真一應者,乘 又得爾不?
[0453b28] 答:
[0453b28] 以大乘為實、小乘為權,又得一 權一實,但約今昔不同凡有三義:一者雙說, 二者雙覆,三者雙開。言雙說者,初成正覺,
寂滅道場為諸菩薩雙明二義,如〈信解品〉,辨 於長者喻真實身,羅列寶物喻真實乘,即其 證也。次雙覆者,脫珍御服著弊垢衣,以身
方便覆身真實,隱於傍使更遣餘人,即是以 乘方便覆乘真實,謂雙覆也。三雙開者,明 昔三乘是方便、今一乘為真實,辨昔身是方
便、今身為真實,謂雙開也。然乘之與身更無 二體,即一正觀隨宜說之。運用自在故名為 乘,體可軌模故名為法,以法為身故稱法身。
[0453c11] 流通二者,始從格量偈竟〈神力品〉謂讚歎流 通;次從〈囑累品〉竟於〈勸發品〉明付囑流通。所 以明此二者,將欲付囑使物弘宣,必須讚法
功深美人德重,物欣此利然後受命弘經,故 前明讚歎、後辨付囑。
[0453c15] 今就釋證信序文凡有 二意:一、總釋;二、別釋。
[0453c16] 總釋之中略為六門:一、 序原由門。三世諸佛說十二部經皆有六事, 但要待侍者發問然後命使安之。如《集法藏
經》云「侍者阿難凡發四問:一問以誰為師,二 問依何行道,三問云何與惡人共住,四問 佛經初安何等語。如來答云:戒能訓誨可以
為師,四念處破倒依此行道,梵法默然 伏彼惡人,一切經初皆標六事。」
[0453c23] 問:
[0453c23] 何故但問 四事不多不少?
[0453c24] 答:
[0453c24] 初明正行,次明正解,次 辨除障修行之緣,然此三門必依聖教,此四 攝事既周,故不得多少也。
[0453c26] 二、定多少門者,諸 舊經師但明五事,此釋傷義無文故不用也。 今明凡有六事:一、「如是」謂所聞之法,二、「我聞」
謂能聞之人,三、「一時」謂聞法有時,四、辨佛即 是教主,五、明聞法之處,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