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yin Yi Shu Ji 觀音義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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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義疏記卷第三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0946b16] 第三身業機應二。初列門。二貼文下隨釋三。 初貼文二。初分經料簡二。初分經。二文云下 料簡二。初獨女求男問。二解者下女無子苦
答二。初他謬解。二今解下今正釋。二求男下 依經解釋二。初求願二。初大師銷文二。初釋 求男二。初唱經。二釋義二。初分經三義。二願
與下略二解一二。初略願行。二德業下釋德 業。二釋求女二。初唱經。二求女下解釋二。初 明存略意。二女人下明相貌意。二有人下章
安斥謬二。初斥非顯是二。初敘他謬立。宿植 德本眾人愛敬。此之二句據義猶是女之德 業。他師謬謂雙釋男女伏疑之文。意恐人疑。
男之智慧女之端正。皆由修種忍智之因。非 聖能與。不修而得墮無因過。故出彼意云。眾 人咸謂。觀音但能交會父母等也。二私難下
明今正義二。初難破二。初立義難。福慧受生 皆由緣辦。觀音既能與其生緣。何不能與福 慧緣邪。二難觀下引文難。兒不修因。聖不能
令有福慧者眾不稱名。何故得脫。此以現文 破無因執。不用義解同心乞福也。二今明下 正立二。初釋。觀音用遍三千法界。於諸眾生
得大自在。無生緣者令植生緣。無福慧者亦 能令種。此等皆於中陰中作。故中陰經云。妙 覺如來以神足力。將於無量四眾八部。入中
陰中。化作七寶講堂七寶座等。彼中陰眾生 七日至一日。終者盡令住壽。如來與化佛說 法教化。令七十八億百千那由他中陰眾生。
起無上正真道意。經說甚廣。尚能令彼中陰 眾生發菩提心。豈不能令植福慧邪。二今不 下結。二結歎二。初兩句解釋。四句經文雖是
結句。亦是釋疑則可兩向。若宿植德本眾人 愛敬兩句經文。定屬生女德業句也。二問禮 下對前料簡二。初問。二答。二引事。三觀解
二。初明果報二。初無子苦。阿鼻地獄無求子 念。諸餘輕繫苦樂相間。六欲諸天皆有親愛。 故無子者而生苦惱。二禮拜下明機應。二明
修因。有漏無漏一切善法不出定慧。即男女 義。皆須修習並名修因。不同諸難。別以有 漏之善名為修因二。初列章。二法門下釋義
二。初辯法門二。初以事表法二。初正表法 二。初表世間法二。初明苦集。無始至今常為 癡愛。及根塵識習熏資熏。生於惑業無量男
女。此之眷屬一切眾生莫能捨離。二若外下 示外書。易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禮云。天 子之與后猶陰之與陽。天子修男教后修女
順。二若就下表出世法二。初表能生父母。佛 於一切而得自在。名為國王。尊嚴如父。經教 含理開發智慧。養育如母。佛法和合生三乘
僧。故經云。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又 權智歷緣能成果用。實智冥理能生果智。故 一切佛皆由此生。初則果能生因。次則因能
生果。共成一義也。二又慈下表所生男女。淨 名云。慈悲心為女。善心誠實男。先據此文立 於悲智。名為男女。冥中道智即是誠實善心
故也。乃類此法立諸男女。初以禪慧對於男 女。次分三乘以對男女。後約佛性見對不見。 而分男女。何者。既以見性為丈夫相。即彰不
見為女人相。復約照性自具男女。佛性正觀 決破無明。為福德智慧之男。中道慈悲含覆 一切。為端正有相之女。二今借下結表意。二
問那下釋難明表二。初執無妨有難二。初立 無男女理。二大經下引無男女文二。初正引 教文二。初引大乘文。大經二十八云。涅槃無
相。謂色相。聲相。香味觸相。生住壞相。男相。 女相。是名十相。無如是相故名無相。次大論 淨名及安樂行皆列男女二名。非之以顯無
相。若不二門云。無定慧乃是男女所表之法 也。二小乘下引小乘文。理無相故不可言說。 無相即非男女相也。空平等故。離男女等一
切相也。二男女下結無所表。能表男女既無。 所表定慧安在。二答大下即遮而照釋二。初 廣釋三。初說默相即二。初據理妙絕。若論絕
理尚不可說無男女相。豈可被論有男女邪。 二善巧下被機有無。若於眾生有四益者。或 說無男女。或說有男女。故引天女。不離文字
說解脫相。性空即脫。何妨文字。真無三世俗 即有。二諦既即說默無違。二非有下明一二 本融三。初法中道雙非則無定慧。當體雙照
定慧宛然。言未曾相離者。即定慧不離法性 也。二譬如下喻。豈因左右令一身異。豈可一 身而廢左右。三合只一覺性有寂照德。名為
定慧。豈此二德暫離覺性。三言定下明定慧互 具二。初約義明具三。初法。一覺靜明名為定 慧。是故此二終不孤立。二譬上以一身左右。
譬於二德不離一性。猶恐謂其二德相離。故 以二人左右譬之。此如修性不二門云。二與 一性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如波水。當以彼
喻而尋此喻。三定慧下合。二何但下據文證 釋二。初慧具定。男本表慧而兼福德。即慧具 定也。二文云下定具慧。慈心種相者。經云。清
淨慈門剎塵數。共生如來一妙相。即無緣慈 定而修其相也。互具可知。二故知下總結二。 初以一二相即結。此文男女各具二德。即表
定慧二法互具。若非體一何能互具。故以互 具。顯乎體一。故二不二舒卷自在。二理實下 以說默相即結。理非一二赴緣兩說。如此說
者何異不說。經示男女其德互具。表於定慧 一二無異說默不殊。能此解者方得經文表 法之義。二次明下與願二。初示義門二。初明
十番感應四。初果報。二修因下世善三。初五 戒二。初表行法。二若不下求願滿。行人若為 五種惑業。牽破持心。當念未來感報苦樂。歸
命觀音。障退戒完二求即滿。二十善。若例五 戒妄攝口四。酒即意三。並慧屬男。若自細作。 不綺是真實屬男。不兩舌是和愛。不惡口是
柔善屬女。不貪癡是無染智慧屬男。不瞋 是慈屬女。餘同五戒。三修禪下。八定定即四 禪四空各有修證。且論初禪五法為修五支
為證。修以樂欲精進巧慧。此三方便分別屬 男。憶念一心此二方便靜細屬女。若證支林 三支慧多屬男。二支定多屬女。若論二禪四
支。一內淨。二喜屬男。三樂。四一心屬女。三 禪五支。一捨。二念。三慧屬男。四樂五一心屬 女。四禪四支。一不苦不樂與第四一心屬女。
二捨三念清淨屬男。若論四空。一空處定。二 識處定。三無所有處定。四非有想非無想定。 此四雖無支林男女。而有微細四陰。通以四
處受想為女。行識為男。若論四無量心。慈悲 屬女。喜捨屬男。今且麁辯備在禪門。須者應 檢。三四教四。初三藏三初聲聞二。初表行法。
略舉停心以為所表。念處乃至正道節節應 明男女之義。以諸道品不出定慧二法故也。 直緣諦理者。即四諦十六行觀也。出觀等者。
歷事之時。愍物執常為說四諦。名法緣慈。二 若不下求願滿。出觀男女者。法緣即正智之 男。慈悲即柔和之女。既帶空入假則歷事不
染故不畏諸有也。二支佛二。初表行法。緣 方便等者。即凡地修福種相之時。名起慈觀。 慧觀者。即觀十二因緣無常無我發真約頓
證之位。出觀能用。生法二緣之慈。譬鹿迴顧 者。大論譬三獸在獵圍求出不同。聲聞如麞 驚怖跳出都不顧群。緣覺如鹿雖顧盻群怖
不停待。菩薩如大香象。雖遭刀箭擁群共出。 二若不下求願滿。三次明下菩薩二。初表行 法。方便智慧。或第六度分地世智。或辯六
度邪正之智。或是事中伏惑之智。此皆方便 也。此等猶是能生男女所被之機必修六度。 乃以五一而為所生之男女也。二若定下求
願滿。二通教二。初表法。小同三藏唯論菩薩。 凡亦同前。唯於真位以智為男。以慈為女。二 求願下願滿。三別教二。初明男女生相。此教
外凡為破見思所修。正助作意趣空。望中猶 名有為有漏。五度福嚴故稱為女。而知地上 無作智嚴在今心性。乃緣此性通伏無明。名
之為男雖緣無作為偏修空。尚違中理。故男 女相遙。若入內凡見思破處。心趣假中順於 本性。名男女交。至回向位正修中觀。名懷聖
胎。證初地時即遮而照。慈智合發名為雙生。 得念不退無兩邊過。副本期故地名歡喜。二 慈悲下明男女有能所生。初地慈智男女既
是真因。任運能生上地男女。上地復生極果 男女。是故諸佛皆以初地。為祖父母。仍辯 慈智得名。所以慈悲稱大者。以拔苦與樂物
荷深恩。故稱為大。十力無畏既唯自證。物莫 能知故不稱大。四圓教二。初表法。此教頓 修。始心即用性德慈智。以為男女。方稱經文
雙具德業。慈無偏緣故名端正。慈即佛相故 名有相。女德備矣。智離邊邪故名質直。智含 萬善故名福德。男德備矣。似位無明不覆而
覆。名曰處胎。初住慈智不顯而顯。名曰雙生。 真慈出假愛見莫拘。真智趣果無似愛滯。亦 不畏者同體權實。二皆無縛。二方便下願滿。
四變易。言兩番者。方便實報同名變易。乃以 二土名為兩番。若實報人斷證雖分四十一 品。皆是破於障果無明。唯求究竟慈智男女。
故於此土論一番益。其方便人根雖利鈍。法 分漸頓而皆大乘。俱求佛智。此土唯望實報 為益。唯求分真慈智男女。是故論益亦只一
番。二復次下作三差料簡三。初明人天定散 二。初明有善禪之德。空居四天因亦修定。以 散心強故但名男。例此四空以定強故。合云
唯女。四禪諸支既對定慧即名男女。俱時而 得故曰一心。二從三下斥無動出之功。三界 功德雖名定慧。而皆愛味。或雜邪見都屬有
漏。是故男女無動出用。二從二下明藏通智 斷二。初明有無漏之德。二從二下明無中道 之失。大經既以見佛性者。名為丈夫。故不見
性皆名女人。無漏諸定不能發生中道之智。 故如石女。二乘偏空名為定多。菩薩偏假名 為慧多。此之定慧俱不能見。寂照平等三德
之性。迦葉菩薩涅槃之前。豈是外道名。邪見 者。蓋未出二邊。望中名邪。三唯有下明別圓 地住。修因雖異證道是同。斯乃性德緣了。顯
為果中定慧。二故知下斥他局第三勸持二。 初科經。二勸持下釋義三。初勸持。二格量二。 初科。二格量下釋四。初格量本。經舉六十二
億恒河沙不多不少者。佛頂首楞嚴云。此三 千大千世界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億 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
便智慧各各不同。既是現住娑婆菩薩。是故 特舉為格量本。二問。三答。四正格量二。初約 教釋二。初約佛眼略示二。初以少格多。二
問起答釋二。初以人情問。二答佛下約佛眼 答。佛眼所照稱法界量。四多法界不增。四少 法界不減。故云功德正齊。二問何下對他解
廣釋二。初問。雖示佛眼稱量不謬。其意難明。 故須問起。先引古釋方彰今義。二舊解下答 二。初敘舊解非五。初引物論等。其福實殊者。
謂六十二億之福實勝觀音。但是方便引物 論等此解最謬。破意可知。二二云下田有高 下。對劣顯勝。不見觀音證理之德。何名為歎。
三心有濃淡。四時解不解。意謂觀音雖少。稱 名之時解心現前。六十雖多。供養之時解心 不發。是故多少得福乃等。此之二釋皆在持
供。心之優劣歎德遠矣。五有緣無緣。父母有 生育之緣。故供之福深毀之罪重。路人無緣 故淺。文雖不斥理亦全疎。豈可觀音但與眾
生有緣而已。二今明下明今義是二。初明今 立義二。初約實際釋。一多人法皆無性相。二 空既顯一實斯彰。存則假實暫分。亡則一多
齊致。存亡不二方名正等。二一中下以經偈 釋。舉華嚴偈釋今經意。良由一與無量俱同 實際。故互能圓解也。以實際之多生觀音之
一。故非是一。以實際之一生河沙之多。故非 是多。既其一多無決定性。故互生非實也。照 其事理者事謂一多之相。理謂融即之體。慎
勿以多為事以一為理。二法華下引本論證 論以持六十二億河沙佛名為校量者。古云。 論誤。蓋不解論意也。今具引論文并荊溪解
釋。方曉其義。論云。受持觀音名。與六十二億 恒沙諸佛名。彼福平等者有二種義。一信力 故。二畢竟知故。信力復二一者。求我如觀音。
畢竟信故。二生恭敬心如彼功德。我亦得故。 二畢竟知者。決定知法界故。法界者名為法 性。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平等身故。平
等身者。謂真如法身。是故受持觀音。與六十 二億恒沙諸佛。功德無差。荊溪云。以此驗知。 須依圓釋。何者。於二義中。信力約事畢竟約
理。事理相資方成所念。如信力二中。既云求 我身如觀音。即指化身。又云。觀音功德我亦 得之。乃指報身願齊報應。方乃成念。但念果
德者。何必識理。故次義云。知法界等。次引證 位。即是初地且引分證。令人識之。故知若念 觀音三身。須却以念佛校之。若以念法身論
之。縱引十方諸佛其功亦等。何但六十二邪。 所以論文雖似舉經。乃是增句釋義。亦如方 便。初加難解難知。欲說大法乃增三句。而為
申釋。今六十二億菩薩加以佛釋。二又約下 約觀釋。雖三種觀俱受修名。而中是性是故 得云二觀發中二觀實不等者。破立不等也。
雖乃不等而二皆是中道之德。二與中道畢 竟不異。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