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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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十二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086b26] 第四法性融通門者。謂真如既具過恒沙德。 如所起事亦具德無盡。以真法性融通諸事 故無礙也。文中二。先總。後別。總中二。一揀
非中。謂理事抗行。不得事事無礙故。是 知有言。須彌元不有芥子。舊來空。將空 納不有。何處不相容者。斯言未當耳。
[0086c02] 疏。 今則理事下。第二顯正。於中亦二。先標舉。 後謂不異理之一事下。別示其相。於中四。 一順明。以一切諸法皆依於理。無離理者。
今一事全攝於理故。帶一切事。入一事中。 二若一中。攝理不盡下。反立。謂若攝理不 盡。則真理可分。則有一理二理乃至多理
之失。今真理湛然。故不可分。一味平等。故 無二理。若遮此過。云攝理盡。而其多事不 入一事者。則不入之事。在於理外。便令理
離於事。而自入一事之中。事離於理。不來 一事之內。然離理有事。事成定性。離事有 理。理同斷滅。過尤深矣。三今既一事之中
下。三結成正義。既離可分之過。故全攝理 盡。又無事理相離之過故。事隨理而頓現 一事之中。四華藏下。引證。可知。
[0086c17] 疏。斯即總 意別亦具十玄門者。第二別明也。於中二。先 結前生後。後一既真理與一切法下。正顯別
相。十門之義。皆依真如別德而立下。第八 迴向。明真如具百門之德。今略舉十四種 德。成十玄門。一譬如真如與一切法而共 相應。不相捨離。德成第一同時具足相
應門。二譬如真如性常平等故廣。及譬如 真如普攝諸法故狹。二德成廣狹門。三無 所不在。德成相入門。四譬如真如不離 諸法。及與一切法同其體性。二德成相即
門。五譬如真如無有分限。及恒守本性。 二德成隱顯門。六譬如真如普攝諸法德。 成微細門。七畢竟無盡德成帝網門。八譬 如真如與一切法同其體性德成託事門。
九遍在晝夜及遍在年劫二德成十世門。 十性常隨順及與一切法恒共相應二德成 主伴門。疏中密用經意。以經文對疏。一 無差失。設有不具經文。意亦有之。文中先
別明十門。後一理融通。十門具矣者。結也。 文並可知。五如幻夢中二。先幻。後夢。前中 先喻。後合。前中先正釋。後經云下。引證。此
晉經賢首品等取下句云。幻力自在悅世 間。今經云。譬如幻師知幻法。能現種種無 量事。須臾示作日月歲。城邑豐饒大安樂
等。普賢行品云。譬如工幻師示現種種事。 其來無所從。去亦無所至。幻性非有量。亦 復非無量。於彼大眾中。示現量無量等。四
十二云。佛子。譬如幻師持呪得成能現 種種差別形相。呪與幻別而能作幻。呪唯是 聲而能幻作眼識所知種種諸色等。十忍品 云。譬如幻非象非馬。非車非步。非男非
女。非童男非童女。乃至云非一非異。非 廣非狹。非多非少。非量非無量。非麁非 細。非是一切種種眾物。種種非幻。幻非種
種。然由幻故。示現種種差別之事。如是等 文其處非一。疏一切諸法業幻所作故。一異 無礙者。合也。華藏品云。如幻師呪術。能現
種種事。眾生業力故。國土不思議。明知業即 喻幻師。又如中論偈云。譬如幻化人復作 幻化人。如初幻化人。是則名為業。幻化人
所作。是名為業果等。又十忍品云。佛子。此 菩薩摩訶薩。知一切法皆悉如幻。從因緣 起。於一法中解多法。於多法中解一法
等。偈中云。眾生及國土。種種業所造。入於 如幻際。於彼無依著。又偈云。諸業從心生。 故說心如幻。若離此分別。普滅諸有趣。斯
則顯業自如幻矣。又云。度脫諸眾生。令知 法如幻。眾生不異幻。了幻無眾生等。其文 非一。疏言如夢等者。疏文分二。先喻。後引
論證。便當於合初中言。所見廣大未離枕上 者。六十經。夢遊天宮喻云。譬如有人於 大會中昏睡安寢。忽然城乃夢。見須彌山
頂帝釋所住善見大。至云。其人自見著天 衣服。普於其處住止周旋。其大會中一切諸 人。雖同一處不知不見。何以故。夢中所見。
非彼大眾所能見故。釋曰。天宮廣大豈離 枕上。餘類此知。昔人云。枕上片時春夢中。 行盡江南數千里等。亦時非離須臾也。普
賢行品云。了達諸世間。假名無有實。眾生 及世間。如夢如光影。於諸世間法。不生 分別見。若離分別者。亦不見分別。無量
無數劫。解之即一念。知念亦無念。如是見 世間。無量諸國土。一念悉超越。經於無量 劫。不離於本處等。如是自在皆由如夢。故
十忍品。譬如夢中見種種諸異相。世間亦 如是。與夢無差別。又云。譬如夢中見長 短等諸色。如是等文。其處非一。皆以如夢 長短。即無長短故。不礙長短也。
[0087b27] 疏。故論 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等者。二引證。 便當合文。即無性攝論第六所引。但言如 有頌云。斯即引經耳。案西域傳云。昔有隱
士結廬併跡。博習伎術。究極神理。能使 瓦礫為寶。人畜易形。但未能禦風雲陪 仙駕。閱圖考古更求仙術。聞其方曰。夫神
仙者。長生之術也。將欲求學。先定其志。築 建壇場。命一烈士。執長刃立壇隅。屏息 絕言。自昏達曙。求者中壇而坐。手按長
劍。口誦神呪。收視反聽。達明登仙。是人 既得仙方。而訪烈士。營求曠歲未諧心願。 後得烈士先與人傭力。艱辛五年。一旦違
失遂被笞撻。又無所得悲號巡路。隱士既 見。命以同遊。來至茅廬。以術力故化具餚 膳。已而令入池浴服以新衣。又以五百金 錢遺之曰。盡當來求幸勿外也。自時厥
後數加重賂。潛行陰德感激其心。烈士囑 求効命以報知己。隱士曰。我求烈士彌歷 歲時幸而會遇。奇貌應圖非有他故。願一
夕不聲耳。烈士曰。死尚不辭。豈徒屏息。於 是設壇場受仙法方行其事。坐待日 昏。昏暮之後各司其務。隱士誦神呪。烈士
案銛刃。始將曉矣。忽發聲大叫。是時空中 火下煙焰雲蒸。隱士疾行引此人。入池避 難已。而問曰。戒子無聲。何以驚叫。烈士
曰。受命後至夜分惛然若夢。變事更起。 見昔事主人躬來慰謝。感荷厚恩忍不報 語。彼人震怒遂見殺害。更受中陰身。自 顧歎息猶願歷世不言以報厚德。遂見託
生南印度大婆羅門家。乃至受胎備經苦 厄。荷恩荷德忍而不言。暨乎受業冠婚 喪親生子。每念前恩忍而不語。家中親 戚眷屬咸見怪異。年過六十而有一男。
妻謂曰。汝可言矣。若不語者。當殺汝子。我 時惟念。已隔生世自顧衰老。唯此穉子。因 止其妻令無殺害。遂發叫耳。隱士曰。我
之過也。此魔嬈耳。烈士感歎。悲事不成。 憤恚而死。此即未經半宵。已歷二生。況年 月耶。此類甚多。故知時處等皆如夢自在。
[0088a09] 疏。亦如影像等者。文亦有二。先正釋。後引 證。前中然約鏡像喻。鏡不是像。像不是鏡。 故無鏡之能。此但取像。以況性空虛無之
義。今取即入自在。故明一切具於鏡像二 義。故疏結云。如鏡互照。則一一法上有鏡有 像也。疏下經云下。即十忍品。彼云。然諸眾
生知於此處有是影現。亦知彼處無如是 影。遠物近物雖皆影現。影不隨物而有遠 近。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能知自身及以他
身。一切皆是智之境界。不作二解。謂自他 身別。而於自國土於他國土。各各差別 一時普現。釋曰。若不如影何得諸處一時
頓現。故引遠近之言。意取自在。偈中譬如 水中影非內亦非外。菩薩求菩提。了世非 世間。不於世住出。如影現世間。入此甚深
義。離垢者明徹。不捨本誓心。普照智慧 燈。世間無邊際。智入悉齊等。普化諸群生。 令其捨眾著。釋曰。不了如影。安能普入無
邊之世。七因無限者。謂因多德遠。因果相 稱故。但修一緣起之因。則果中尚如緣起 無礙。況有無限之因無邊行海皆備修耶。況
一一行自復無盡。如一慈門即有佛剎塵 數。況於餘門。疏。無性等觀者。一近等上 四。謂唯心所現觀。法性融通觀。如幻夢觀。如
影像觀。兼能等緣起無性觀。故總收前六。 菩薩因中皆為此觀。觀法唯心。乃至觀法 如影像。故用此六觀該一切法。謂若染若
淨。若依若正。若因若果。同類異類。是法所 攝。皆用六觀貫之。故令成果。如於六觀 自在無礙。二者等餘諸因齊佛所知。普賢
所行。十方三世無盡。無盡所有因門皆此門 攝。故云及餘無量殊勝因耳。其大願迴向稱 法界修。亦該通法界諸因。今如所起果者。
如於昔因所得果故。八佛證窮者。文中二。 先正釋。但得成佛法爾能爾。經云下。引證。 無比功德。即佛德也。普賢行品云。世間及
如來。種種諸名號。經於無量劫。說之不可 盡。何況最勝智三世諸佛法。從於法界生。 充滿如來地。明佛地德用不可說也。又下
偈云。其中人師子。修佛種種行。成於等正 覺。示現諸自在。此亦明因圓果滿。故有大 用耳。前即德相。此即業用。九深定用中。先
正釋。言海印定等者。如下第六十一經。略 說一百門三昧及智論五百三昧等。賢首品 下。引證。而云等者。有二義。一只等此偈餘
文。文云。於一普現難思剎。彼一塵內眾多 剎。或有有佛或無佛。或有雜染或清淨。或 有廣大或狹小等。即是三昧所現自在也。
二等餘經。即彼次前偈云。眾生形相各不 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 印三昧威神力。如是等文。其處非一。疏由
上十因下第三總結所屬。正結周遍含容。 以是事事無礙故。該取前三。故皆別教一 乘分齊。第四教所被機中二。先總後別。前
中。初躡前起後。後若明下。約法揀定。
[0088c05] 疏。 今直彰下。第二別也。於中先標二門。後前 中下。別釋其相。
[0088c07] 疏。隨聲取義有五過失者。 即十地論釋示說分齊中文。論云。一不正 信。隨言生解。不稱實故。二退勇猛。不
能亡相趣實理故。三者誑他。以己謬解 為人說故。四者謗佛。指己謬解是佛說故。 五者輕法。以淺近解解深旨故。下文具
釋。疏下經云。設有菩薩等者。即出現品。如前 已引。地獄天子即隨好品。大海劫火即十地 品。故彼偈云。雖住海水劫火中。堪受此
法必得聞。是也。疏。約未悟入故名為兼者。 通外難也。恐有難云。既有頓超之益。即是 當機。何名兼為。通意可知。
[0088c18] 疏。權教極果無 實事故者。如有五教唯圓教中因果俱有 實事。前四因中則有。至果皆無。由修權因。
若入地後即入實故。猶如百川浩蕩千里。亦 無究竟歸處。究竟歸處即是海故。
[0088c22] 疏。或在法 會而聾盲等者。釋其示相。略有二類。上即 五百在本會中或示在道。下即末會初。六 千比丘也。
[0088c25] 第五遠為中。疏文有四。一立理 正明。二出現品下。引證。三初三非器下。會 釋。四又彼品下。明惡是所為。初一可知。二
即彼品見聞利益中文。疏云。前三非器者 下。三會釋也。一不信。二違真。三乖實。然初 一正是邪見。二三非是邪見。而皆配入邪見
中者。然邪見有二。一輕二重。初一深重邪 見。二三即淺近邪見。謂但違真乖實皆邪 見故。又以經中但揀二處。欲配前非器令
盡。故合入邪見之中。第四非器。即前狹劣 二乘。今四及五者。即所為中。四是權為。五 即遠為。此二即曾無厭捨。
[0089a07] 疏。又彼品中下。 第四明惡是所為。於中二。初正明為惡。後 況出圓融。前中亦二。先引二經。明其為惡。
後引二經。明等有性。前中初云彼品。即 當第十見聞利益中文。經云。佛子。我今告 汝。設有眾生見聞於佛業障纏覆。不生 信樂亦種善根無空過者。乃至究竟入於
涅槃。疏。謂謗雖墮惡下。釋成上義。謗既有 益。應可謗耶。釋云。為遠益故。非無罪也。 故地獄天子。或由謗故。墮於地獄。法華謗
常不輕菩薩。千劫於阿鼻地獄受大苦惱。 畢是罪已。方受常不輕教化故。願諸後學 勿見謗益便生誹謗。又大般若中。廣說 謗法之罪。謂此方墮阿鼻地獄。此方劫壞
罪猶未畢。移置他方阿鼻地獄中。他方劫 壞罪亦未盡。復移他方。如是巡歷十方阿 鼻。各經劫盡。還生此土阿鼻獄中。千佛出世
救之猶難。若欲說其所受之身。聞者當吐 血而死。故善現請說所受之身。佛竟不說。 是知謗方等大經。非可輕也。又入大乘論
第一偈云。誹謗大乘法。決定趣惡道。此人 受業報。實智之所說。生墮地獄中。大火熾 然身。焚燒甚苦痛。業報罪令爾。熾然大鐵
犁。具滿五百數。而耕其舌上。遍碎身苦惱。 故疏云。謗雖墮惡道。疏由聞歷耳者。謂惡 道罪畢。由昔謗時經目歷耳。熏成其種
故得益耳。言終自醒悟者。即五十八經云。 但以曾發菩提心故。終自醒悟。疏。又云。 如日亦與等者。出現身業中長行文廣。今當
引偈。偈云。譬如生盲不見日。日光亦為 作饒益。令知時節受飲食。永離眾患身 安隱。無信眾生不見佛。而佛亦為興義 利。聞名及以觸光明。因此乃至證菩提
是也。
[0089b11] 疏。又如大海水潛流下。引二經明性 等有。初明具有。後明皆見。二經皆是出現 意業之中。前亦已引。
[0089b13] 疏。此皆明有自性住性 等者。二正立理顯被。圓融相。舉況以釋。然 有二意。一舉前況後。明其普度。謂但依
生等有佛性。尚皆普為。況事事無礙。何有 非所被耶。二者舉後況前。謂約圓融一即 一切。則無情之境亦是所被。況前等有佛性。
而揀之耶。言被非情者。以所被情即非情 故。一即一切無情。豈非情耶。況色性智性本 無二體。無有情外之非情故思之。
[0089b21] 第五教 體淺深中。疏文分三。初總。次別。後結。總中 亦三。初摽舉。言淺深者。十體之中前前淺。
後後深。故下釋云。從淺至深。雖有淺深。融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