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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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一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311c19] 疏。釋此四分具如雜集第十三者。然此論建 立補特伽羅。略有七種。謂病行差別故。出 離差別故。任持差別故。方便差別故。果差別
故。界差別故。修行差別故。今當病行差別。 自有七種。一貪行。二瞋行。三癡行。四慢行。 五尋伺行。六等分行。七薄塵行。言貪行補
特伽羅者。謂有猛利長時貪欲 (標也) 雖於下劣 可愛境界。而能發起上品貪欲 (此釋猛利) 起即長 時無有斷滅 (此釋長時)
如貪行者。乃至尋伺行 者亦爾。各隨自境猛利長行。如理配釋。等 分補特伽羅者。謂住自性位煩惱。遠離猛 劣。住平等境煩惱故。隨境勢力煩惱現行
故。釋曰。猛揀前五。劣揀第七。住平等境釋 成自性。隨境勢力煩惱現行。釋自性煩惱。 謂勝境貪心即增。劣境貪心則下。不同前
五於下劣境起上品貪等。亦猶顏回怒不 過分等。或與境等名為等分。又於所起 無偏勝劣故云等也。論云薄塵行補特伽 羅者。謂住自性位薄煩惱。如前所說自性
位煩惱相。今此煩惱望彼微薄故。雖於增 上所緣境界。而微薄性煩惱現行。昔所修習 勝對治力所推伏故。釋曰。非如前等分
等於前境。境勝則貪重等。今勝亦劣故不同 前。則父母之讐亦無加報。又上有七。經 多說四者。取其三毒為不善根故。等分之 中攝餘三故故疏云等分。分其輕重輕即
薄塵。重即正是。等分既等於境。望於薄塵 故為重耳。又等皆相似無有勝劣。前三則 有互增之義。疏五求人天樂為樂生死者恐
有難云。誰復樂死。故今答云。所謂樂生以 生必死故。人天之樂是生死中事故。疏樂事 寂者。令成理寂者。即為人意。亦即對治。疏
即依法不依人者。即第一文連義正對。即依 義不依文也。疏以文義顯故更不釋之。 第二句中有其兩對。即依法不依人。依智 不依識。具法四依也。即淨名經法供養品
而以義語。智識。了義。不了義。人法而為其 次。四依之義三門分別。一釋名二出體。三次 第。初釋名者。義為所詮。憑之起行。是故
應依。教雖詮理要須忘言。言非義故。 故不應依。智無分別能決斷故。是以應依。 識為了別能起於染著。故不應依。依了 義經不依不了義者。顯實分明名為了義。
憑之起解。是故應依。隱覆有餘名非了 義。令人執滯。故不應依。託法起行。是故 須依。不隨人情。故不依人。然了義經等
乃有多門。一法印非印門。與無常寂靜無我 三印。相應以為了義。不與相應即非了義。 二大小乘門。小乘三印亦非了義。大乘方了。
如七善知中說。又涅槃第六云。若說如來 無常變易名為不了。若說如來常住不變 是名為了。三顯密門密意宣說名為不了。顯 了說者即名為了。四又於大乘言未周悉
名為不了。周備為了。此上四門初一令物 捨邪歸正。二捨小歸大。三捨密就顯。四 令尋詮使義周備。二出體者。初一所詮。通
事通理。二即能證通根本後得。三約能詮 通詮上二。四約能說忘情取法。三次第者。 即以上義以為次第。餘可思也。疏七斷真 法愛者。謂真實觀智理事無違心生愛著
便不證實。故諸聖人少有所念不得聖果。 疏設自修此亦為利他者。以此章門標說法 時不捨諸度。而下釋相。於諸佛所聞法近 友等。亦有不因說法所成。故為此通設自
修時亦為眾生。則不違躡前隨所應化常 為說法。疏四進中普發眾業等者。此中攝 於四修及三精進故。疏雙配細尋可知五禪 中。疏一訶五欲者。即天台止觀。依智論諸
經。修正道前立二十五方便。謂一具五緣。 二訶五欲。三棄五蓋。四調五事。五行五 法。五五二十五。今但明訶五欲耳。疏中先
彰訶意。後云何訶之下。正明訶相。於中有 三。一別示其過訶。二此五欲者結以正訶。 三況菩薩下。即無訶相。直順經文無貪著
義餘之方便。疏文不要略示其名。言具五 緣者。一持戒清淨。二衣食具足。三閑居靜 處。四息諸緣務。五近善知識。言棄五蓋前
已有竟。四調五事者。一調食令不飢不飽。 二調眠不節不恣。三調身令不寬不急。 四調息令不澁不滑。五調心令不沈不 舉。五行五法者。一欲。二精進。三念。四巧
慧。五一心。並類前後其相可知。疏即一 切門禪者。瑜伽三十三說六度四等各有九 門。謂一自性。二一切。三難行。四一切門。五
善士。六一切種。七遂求。八此世他世樂。九清 淨。故彼頌云。自性一切難。一切門善士。一 切種遂求。二世樂清淨。又自性皆一。一切或
二或三。難行皆三。一切門皆四。善士皆五。一 切種皆六或七。遂求皆八。二世樂皆九。清 淨皆十。今九門靜慮者。一自性者。謂心一境
性。或奢摩他品。或毘鉢舍那品。或雙運道即 十句中。二三及十。第二一切禪者。略有二 種。一者世間。二出世間。九次第定通於世
間。不住不出是出世間。亦即第二句攝。有三 種者。一者現法樂住禪。謂身心輕安遠離 憍舉。離諸愛味泯一切相。二者引生功德
禪。三饒益有情禪。如疏已配。第三難行禪 有三種者。一已住深定能引諸靜慮。而捨 彼最勝生於欲界。是第一難。即經第五句。
二依此靜慮能發種種。超過二乘所行等 持。亦第五句。是故疏云即難行相。三依於 靜慮速證無上菩提。即第十句。疏亦已指。
第四一切門禪有四種者。謂一尋伺俱行。二 喜俱行。三樂俱行。四捨俱行。即第二句攝故 疏已指。第五善士禪略有五種者。一無愛
味。即三四句。餘四與四等相應。即第八句 攝。所緣境界即慈念眾生等故。第六一切種 者。此靜慮有六種七種。總十三種。言六種
者。一善靜慮。二無記變化靜慮。三奢摩他 品。四毘鉢舍那品。五自他利正審就惟。六能 引神通威力功德。亦是第六引神通句。亦通
餘句。言七種者。一者名緣靜慮。二義緣。 三止相緣。四舉相緣。五捨相緣。六現法樂住。 七饒益他。隨句相應配之可知。第七遂求
者。滿眾生意故亦神通句攝。略有八種。此 一段論文稍廣。今略義引之。一能息諸毒 等。二能除眾病。三降雨止渴。四濟諸怖畏。
五能施飯食。六能施資財。七能正諫誨。八 能正造作。隨應可知。第八此世他世樂。靜 慮有九者。一者神通變現調伏有情靜慮。
二者記說變現調伏有情。三者教誨變現 調伏有情。四者於造惡者示現惡趣。五 於失辯者能施辯才。六於失念者能與 正念。七者制造建立無顛倒論等。八於
世工巧能隨造作。九放光息苦。後二亦義 引亦隨應配之。第九清淨禪有十。疏下自 配。餘度九門十行品說。疏三安住理定寂愛
味住者。雜集第九云。如是靜慮無色。由四 種相應廣分別。謂雜染故。清白故。建立故。 清淨故。雜染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
四無明。由此四惑染污其心。於諸染污靜 慮定門。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煩惱及 隨煩惱生長不絕。釋曰。上即略釋論文。下
別釋。其文廣博今略取意。謂由有愛味上 靜慮。由有見故取上靜慮。由有慢故恃 上靜慮。由無明故疑上靜慮。如是煩惱恒 染其心。令色無色大小二惑相續流轉等。
論云清白者。謂清淨靜慮。無色自性善故 說名清白。雖是世間離纏垢故亦名為靜。 論云。建立者。謂支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
立。名想建立。於諸靜慮具四建立。諸無色 中唯有三種。除支建立。支建立者取意。謂 初禪五支等。言等至建立者。謂七種作意
入初靜慮乃至非想。言品類建立者。於初 靜慮具三品熏修。八定皆爾。故初四禪隨 三品因各有三天。名想建立者。謂靜慮中 無量名字不可算數。以諸佛世尊所入二乘
所不能知故。乃至八定互相攝故等。論云 清淨者。謂初靜慮中邊際定力。乃至非想非 非想處邊際。是名清淨。彼疏釋云。八定之
中所有最後邊際。由作用自在離無堪任 障故名清淨。通有漏無漏但自在作用俱 名清淨。釋曰。今疏三四即離前雜染四無 記根是第四清淨。五至八即是前名想建立
中互相攝故。及品類建立等餘可思之。疏 五出生諸定者。即雜集名想建立。疏中先 明能出生。即依起信修行信心分中之文。前
云久習純熟。乃至得入真如三昧。次論又 云。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 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
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 能生無量三昧。經言無量三昧者。如智論 云。五智印等三萬五千首楞嚴等。五萬三千
方便善巧無量無邊。疏此中逆順應各有超 間等者。俱舍定品云。二類定順逆均間次及 超至間超為成。三洲利無學。謂本善等至
分為二類。一者有漏。二者無漏。往上名順。 還下名逆。今疏已委釋。又彼云同類名均。 異類名間。相隣名次。超一超二等名超。
至間超為成者。名修超也。謂觀行者修超 定時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 習。次於有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於無 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是名加行滿也。後
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超名超定成。三洲 利無學者。明處及人。修超等至唯人三洲處 也。仍是利根不時羅漢方能修也。今明菩薩
居然能超。如順超從初禪出應入二禪。而 入三禪即是超一。若從初出而入四禪即 是超二。直入滅定是謂全超。逆超亦爾。 疏亦名師子遊步三昧者。騰躍跳躑故。即
智論百八三昧中第三名也。菩薩得是三昧 於一切三昧中入出遲速皆得自在。譬如 眾獸遊戲之時。若見師子悉皆怖懼。師子 戲時。於諸群獸強者則殺。伏者則放。菩薩
亦如是。得是三昧。於諸外道強者破之信 者度之。故名師子遊步三昧。第一百八三 昧名離著虛空不染。初一名首楞嚴。疏第 二名寶印三昧者。智度論云。能印諸三
昧於諸寶中法寶是實寶。今世後世乃至 涅槃能為利益。如佛語比丘云。為汝說法 所謂法印。法印是寶是解脫門。若三藏教 門以三法印為法印。若摩訶衍但有諸法
實相一法印。與實相般若相應三昧名為 寶印三昧也。疏又上二三下。上案文釋。今 以三禪收之。以諸經論多用三故。如初 會說。今當重釋。瑜伽四十三云。云何菩薩
一切靜慮。謂此靜慮略有二種。一者世間。 二者出世間。復有三種。一者現法樂住等。 論釋云。若諸菩薩所有靜慮遠離一切分別。
能生身心輕安最極寂靜。遠離掉舉離諸 愛味泯一切相。當知是名現法樂住。若 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能住種種殊勝不可 思議不可度量十力種性所攝等持。乃至若
諸菩薩所有靜慮。能引能住一切菩薩解脫 勝處遍處無礙解無諍願等不共功德。名能 引等持功德靜慮。若諸菩薩所有靜慮。於諸
有情能引義利。彼彼事業與作助伴。下取 意引息苦除怖救護。讚三寶德調伏有情 為第三靜慮。疏又通十種下。即九門中第九
也。疏六般若中二。先隨文釋。後總料揀。前 中言後三連環者。以經云一乘普門慧。二 入於一切智智之門。三永得休息。此三乃似
一句爾。故云連環。而義則別故為三句。疏 此中亦有九門之相下料揀。於中二。一對 九門般若。二其中雖定慧下揀濫。以互有
故。於中有六。一對前定門揀。如前中云知 三昧境不違智印入於智地。是定中慧。慧資 定也。今此中有入真三昧。是定資慧也。二
若全下引證成前。既合定慧明必相資。三 後之方便下。以六對七料揀二亦相成四。豈 令般若下反成前義。五非唯下總結萬行 相資之義。六況般若況結深玄。言不得一
行無此君者。借外典語。晉書中說。王獻之 好竹。到處即皆樹之。人問其故。答云。人生 不得一日無此君耳。意在虛心貞節歲寒
不移。今明萬行不得暫時而無般若。疏 七方便中先隨文釋。後初九拔濟下收束。先 以二種方便收。依瓔珞經下。通明後四 之相。後之三度皆有二段可知。八願中此
求菩提下收束。九力中一契理下收束。十智 度中前七成就下收束。疏如慈童女者。智度 論說。慈行童女入海採寶。辭白其母。母不
從其志。相別誤傷母一莖髮。便墮火盆地 獄。自省無罪。獄主具示罪相。便發大心。見 諸罪人知同此罪。便請火盆普為戴之。獄
主瞋恚以鐵叉擊頭。尋便命終生於天上。 疏貪有二種等。略有此二。然準瑜伽二十 六中。總有五種。論云貪有五種。一於內身
欲欲欲貪。二於外身婬欲婬貪。三境欲境 貪。四色欲色貪。五薩迦耶欲薩迦耶貪。釋曰。 慈恩二解初貪有二。一云於自內身初 起欲界微少之欲故名欲欲。次起重貪故
名欲貪。二云內身是自所欲之法。所以言 於內身欲。於內身欲上起欲故。即能欲心 此名欲貪。則初一欲字是所欲。第二是能欲。
第三欲字是結名。釋曰後釋為勝。濮陽結 歸兩解。初一同大乘法師後解云云。初之 欲字義同於前。次欲字即別境欲。與貪 俱時緣於所欲。欲緣之欲重云欲欲。後之
欲字亦是所欲。緣欲之貪名為欲貪。釋曰。 此解不及前。以後一皆有別境欲故。然古 後四皆通二釋思之可知。今亦存一。今
此雖二亦以攝五。色貪即初二。財名等即後 三。財即三。四名兼第五。等即等三耳。疏又 防惡願如戒經說者。梵網經云。發十大願
已。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身投熾 然猛火大坑。及上刀山。終不以毀犯三世 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有十二 願。兼結云。願一切眾生皆得成佛。為十三
願。疏言六和者下。別釋六和敬。先依律釋。 正在小乘義通大小。後又約菩薩三業同慈 下。約菩薩明。則外同他善謂之為和。內
自謙卑名之為敬。言三業同慈者大小異 故。又三名行和。無有利和。一同戒和敬。 菩薩通達實相知罪不可得。為欲安立眾 生於實相理。以戒方便巧同一切。持諸戒
品無有乖諍。亦知眾生同此戒善不斷不 常。未來必得菩提大果。是以敬之如佛。故 說同戒以為和敬。二同見和敬。菩薩通達 實相不得諸法不知不見。為欲安立眾
生於實相。正見方便巧同一切。種種知見無 有乖諍。亦知眾生因此知見分別增進開 解必得種智圓明。是以敬之如佛。故說同 見以為和敬。三同行和敬。菩薩通達實相
無念無行。為欲安立眾生於實相。正行方 便巧同一切。修種種行無有乖諍。亦知眾 生因此諸行漸漸積功德皆當成佛道。 是以敬之如佛。故說同行為和敬也。四
身慈和敬。菩薩住於無緣平等大慈。以修 其身慈善根力。能不起滅定現諸威儀。與 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