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Scroll 42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二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319c28] 第七菩薩。疏二緣生無作觀下。疏文有二。先 總科。謂前偈上半無作。下半緣成。後偈上半 緣成。下半即無作。二今初下。正釋初偈。於
中先解上半。自有四重。一破外道。二破 小乘。三遣法相。四約無相宗說。今初。非自 性等作者。即明非自作也。外道宗計之盛
不出數論勝論。數論計自性能作。自性即 冥諦能作。而我非能作者。但是知者。而疏 言等即等於我。我為能作者即勝論師。次 言亦非梵天等他作者。且等取案荼自在
梵天。案荼即案荼論師所計。第一疏已明自 在。即塗灰外道所計。合上為共作。離上為 無因。故但舉自作四句已備。疏但以虛妄
無業報故者。即總破四句。四句之計皆無 業報。言廣如三論破者。不欲繁文指廣 有原。然三論皆破百論廣破二宗。今取順 非四句作苦。且依十二門論。釋云。然自性
一計第一疏抄已廣破竟。衛世計我為自。今 當更釋。即觀作者門第十偈云。自作及他 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
苦。長行以因緣門釋。則通小乘大乘等。次 約破外道說。先總敘云。如經說。有裸形 迦葉。問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
爾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 若爾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爾 者苦無因無緣作耶。佛亦不答。釋曰。下論
破有二意。一約性空。結云如是四問佛皆 不答。當知苦則是空 (第一約外道說) 。問曰。佛說是 經不說苦空隨可度眾生。作是說是裸
形迦葉。謂人是苦因。有我者說好醜皆神所 作。神常清淨無有苦惱。所知所解悉皆是 神作。好醜苦樂還受種種身。以是邪見故。
問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實非是我 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無常。何以 故。若法是因。及從因生法。皆亦無常。若我
無常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修梵行福報是 亦應空。若我是苦因則無解脫。何以故。我 若作苦離苦無我。能作苦者。以無身故。若
無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脫者。亦應是苦。如 是則無解脫。而實有解脫。是故苦自作不 然。釋曰。此破我為自作。故疏。云自性等
等於我故。次破他作論云。他作苦亦不 然。離苦何有人而能作苦與他。復次若他 作苦者。則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見問。故
佛亦不答。而實不從自在天作。何以故。性 相違故。如牛子還生牛。若萬物從自在天 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復次若自在
天作眾生者。不應以苦與子。是故不應 言自在天作。問曰。眾生從自在天生。苦樂 亦自在天生。以不識樂因故與其苦。答曰。 若眾生是自在天子者。唯應以樂遮苦不
應與苦。亦應但供養自在天。則滅苦得 樂。而實不爾。但自行苦樂因緣而自受報。 非自在天作。復次彼若自在者。不復有所 須。有所須自作不名自在。若無所須何
用變化作萬物如小兒戲。復次若自在作 眾生者。誰復作自在。若自在自作則不然。 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不名自在。 下廣有破。具如彼論。乃至云。若自在作苦
樂等事。而自成壞世間法等。又自在亦從他 作則無窮。無窮則無因。故非自在。次破共 作有上二過。故假因和合故非無因。四皆
邪見故佛不答。破梵天等例同自在。約人 雖異他作義同。然此方妄計亦自西天相傳 之說。案三王曆云。天地渾沌盤古生其中。
一日九變神於天。聖於地。主於天地。天日 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亦長一丈。如此 萬八千年。然後天地開闢。盤古龍身人
首。首極東西。足極東西。左手極南。右手 極北。開目成晝。合目成夜。呼為暑。吸 為寒。吹氣成風雲。叱聲為雷霆。盤古死。
頭為甲。喉為乙。肩為丙。心為丁。膽為戊。 脾為已。脅為庚。肺為辛。腎為壬。足為癸。 目為日月。髭為星辰。眉為斗樞。九竅為
九州。乳為崑崙。膝為南嶽。股為太山。尻 為魚鼈。手為飛鳥。爪為龜龍。骨為金銀。 髮為草木。毫毛為鳧鴨。齒為玉石。汗為雨
水。大腸為江海。小腸為淮泗。膀胱為百川。 面輪為洞庭。韋昭同記曰。世俗相傳為盤 古一日七十化。覆為天偃為地。八萬歲乃
死。然盤古事跡近為虛妄。既無史籍難可 依憑。但是古來相傳虛妄耳。斷曰。誠如所 言。亦依稀西域梵天韋紐等。今既破邪敘
之無失。疏三約因緣相待者。十地在下。 對法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 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 斯則以因為自。以緣為他。假因遣緣。假
緣遣因。假無用以遣共。假有功以遣無 因。十地更廣。疏四約以因望果者。初標也。 即約無相宗說。中論云。下二引論正釋。即
破苦品。初引一偈即初總標。偈明四句不 作。三此自他言下。疏釋初以果為自。引 論果法不能自作己體。即青目釋因緣品 中。不自生義。其以因為自以緣為他。雖
同雜集雜集即因緣相奪。此即當句以辨 緣生。無果對待正釋偈。中於果則不然也。 然疏取意釋初二句。若論偈中各一偈破。 破初自作云。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緣生。因
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釋曰。上半縱其自 作不從緣。下半示其因緣明非自作。次 破他作云。若謂此五陰異彼五陰者。如是 則應言從他而作苦。釋曰。此但反顯不他
作。以今此陰必不異後故不他作。必若令 異因則異果。因同非因。自作他作俱不從 緣。如何得果以待於因。故不可也。疏離
既不成下。疏生起第三四句。後引論正釋。 釋不共句。但躡前縱破。舉況釋第四句。故 上論云。有因尚不成。無因何得成。疏下半二
意者。即經而其得有成。亦復得有壞。前意 則上半性空不礙。下半緣成。即事理無礙 義。後意由上性空成於下半。即以有空 義故一切法得成。則是事理相成門。疏又
非但說於苦下。即中論結例之言。成壞之 言顯兼器界者。中論正約正報。今經意在雙 含耳。疏故淨名云下引證。即不二法門品第
十二。那羅延菩薩曰。世間出世間為二世間。 性空即是出世間。而於其中不入不出。不 溢不散。是為入不二法門是也。又思益第
一云。五陰是世間。世間所依止。依止於五 陰不脫於世間。菩薩有智慧知世間實性。 所謂五陰如世間法不染。又云。五陰無自
性即是世間性。若人不知是常住於世間。 若見知五陰無生亦無死。是人行世間而 不依世間。凡夫不知法於世起諍訟。是 實是不實。但是二相中我常不與世起於諍
訟事。世間之實相悉已了知故。與此大同疏 則顯前。非事滅者然滅。有二種謂理及事 故上出世間。亦有二種。一約事出。謂地前
為世間。登地為出世間。此約事滅。由偈 但云彼滅非世間。則通二釋。以此文證明 非事滅。二者約相名世。約性為出世。即 今文意是約理滅。合於淨名思益等經。疏
則知本自不生等者。既言空故不可滅是無 滅義。而結云此是無生義者。以無可滅故 是本自不生。即法自在菩薩曰。生滅為二法
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 不二法門也。疏又證無性之理者。前約應 身論無性。此約真身論無性。第八菩薩。 疏若逆推其本業復有因卒至無住者。前偈
因業有生即是順明。今明生依於業。業亦 從緣。故云性空。已是逆推言卒至無住。即 淨名經意彼逆推云。身孰為本。答曰。欲貪
為本。又問欲貪孰為本答云。虛妄分別為 本。又問。虛妄分別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 本。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
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今經中三並 攝在業。眾生即身空寂。無來即無住本。疏 身若是佛等者。身謂色相之身。即金剛經
云。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 是如來。後二句結示三即如如。四即如如智。 疏以見佛稱性不疑同體者。三寶同體。佛即
是法。法即是眾。故經云清淨。如法界者。如 即稱義。人信法界。難信法佛。故致如言。 實則佛身即法界也。疏初知離名為法者。即
思益第一已如上引。第四句。云是菩薩遍 行。第九菩薩。疏具分唯識者。已如上釋。正 取真妄合成以為具分。疏乍觀此喻似前
喻所作等者。即揀刊定。刊定云。前二喻真 妄心所作以辨唯識。次二喻真妄心能作 以辨唯識。今言似者。大種異色似畫師所 作。然不離心有彩畫者似能作也。則麁
觀似爾。細尋不然。細尋已下即顯正義。 疏然依生滅八識下。辨二所由顯法相宗 但是心境依持。而即如來藏下。辨具二所
以。於中先總。後以會緣入實下。別示二相。 即以起信真如生滅二門為二義耳。存壞 不二唯一緣起。結歸華嚴。會緣入實壞也。不
壞相故存也。言二門無礙唯是一心者。結 歸起信。依一心法立二種門故。須具足 二義方名具分唯識。問唯識第九亦說其 所轉依。有其二種。一持種依。謂第八識。二
迷悟依。謂即真如。何以說言然依生滅八識 唯有心境依持。答彼雖說迷悟依。非即心 境依持。以真如不變不隨於心變萬境 故。但是所迷耳。後還淨時非是攝相即真
如故。但是所悟耳。今乃心境依持即是真妄 非有二體。故說一心約義不同。分成兩 義說二門別。故論云。然此二門皆各總攝 一切法故。以此二門不相離故。廣如問明
品及玄談中。疏初偈初句總喻一心者。含 真含妄有能有所。論云。所言法者。謂眾 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下
合云。心如工畫師。次句隨緣熏變成依他者。 起信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有其染 心。楞伽經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
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亦是不生不滅。與生 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是也。次 句不了依他故成遍計者。以經云虛妄取異
相故。故起信云。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有 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第四 句喻依他相盡體即圓成者。以言大種無 差別故。大種即喻真如。謂心體離念。即是
如來。平等法身。從緣無性。即真如矣。又一 二兩句即不染而染。三四兩句即染而不染。 故有後偈喻不即離。疏大種中無色身所觸
故者。堅濕煖動皆是觸故。言色中無大種 眼所見故者。約顯色說。青黃赤白眼之境故。 直就法體大種是觸。色即是色。若就根得
謂身及眼又能造無異色者。然取增勝。地多 則黃。水多則白。火多即赤。風多即青。而堅 濕煖動共造於青。亦共造於黃赤及白。在
能造邊同一堅等。及所造邊即有青等。故 云能造無異畫色差別故。疏喻妄依真下合。 先合能所異故。亦應具言真中無妄聖智
境故。妄中無真凡所知故。從性無差別下。 合上又能造無異等。
[0322b01] 疏。假必依實同聚現故 者。諸宗正義。堅等為實。色等為假。唯成實 宗。色香味觸實也。地水火風假也。以其是
數論弟子後入佛法尚順本師故。故智論 云。精巧有餘而明實未足。疏然大必能造 色下通妨。妨云。上非即中。既云大種中無
色。色中無大種。今非離中。何不言大種不 離色。色不離大種。答意可知。上明真妄 依持但取心中。真如一門對妄染說。疏初
一亦明心境不即離者。對上真妄故。有亦 言。然後三偈亦似二偈。此偈似前第二偈。 以因不即離之便故。先明之。後二偈似前
初偈。至下當知。今初。非即離中。言相見 別者。且順上喻有知無知。以見分合心有 慮知義。以相分合畫無慮知故。以器世 間即是第八之相分故。疏喻離心則無境界
相故者。三世所有皆是一心作故。疏要由心 變於境下解妨。妨一如前。答意亦爾。疏次 一偈喻能所變之行相者。大同前喻。心如工
畫師。分布諸彩色等。先明喻中。先釋上三 句。所畫非心下。釋第四句。法合言真妄和 合心者。揀異法相宗心。即起信云。不生不
滅與生滅和合名阿賴耶識是也。恒言遮 斷等。即唯識論第八識初能變中。第九因 果譬喻門。具云恒轉如瀑流。論先問云。阿 賴耶識為斷為常。答云。非斷非常。以恒
轉故。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 是界趣生體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 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
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 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 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
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是也。疏含一切種 者。即第三因相門。故彼偈云。一切種相甚 深細即含二門。彼偈云不可知執受處了。其
了一字即第五行相門。其執受處即第四所 緣行相門。其不可知即能所緣行相之內差 別之義。論先問云。此識行相所緣云何 (即合問也) 謂
不可知執受處了。了謂了別。為行相故。處 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執 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次論云。不可知 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
(此明見分) 或此 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量難測。 故名不可知。故經偈云。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
分別執為我是也。疏次句頓現萬境者。亦即 彼果相門。云異熟。論云。此是能引諸界趣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