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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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一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396c18] 第八迴向。疏從所依立名義通能所者。但 言真如相即是所依善根。一合如故義通 能所。此中有五。一上正釋。二故本業下引
證。言常照者。以有能所況一合相。復有 二義。一有無不二即一合相以同如故。二智 與境冥絕能所故。則通能所為如相矣。
三若梵下會梵本。四即以法界下出體。能所 契合為法界故。五此與前後下揀濫。前即 第七以平等隨順眾生故。後即九十九即 離於能所縛著故。十入法界亦契合故。故
其四名多分相濫。疏揀可知。餘如第四迴向 者。彼以善根如於實際。故至一切處。前對 此揀竟故今不對第四揀之。疏四中初句
總標下。疏文分二。一釋總句。二三十一願 下。別釋。釋中先釋可愛。後釋此下。正明科 釋。於中三。初雙標。次總者下略釋總字。三
言橫下。雙釋二章。疏三通受用變化者。但 言清淨。變化亦有淨故無諸煩惱則是受 用。既眾生往生故皆通也。言餘皆土中之事
者。四即法門流布。五行即菩薩修行。六即 天眼常喜世界生者。天眼徹見十方。七則水 鳥樹林華池寶閣。八護法。九證法。十心無著。
疏無漏法林等。即淨名佛道品。無漏法林樹 總持之園苑下。經三昧為園苑故。疏對上 草木者。三草二木即法華藥草喻品。初會已
引五乘差別。但由智異故。將善觀察智以 對草木。疏第二三願明果滿三德者。能斷 是般若。所斷是解脫。智周法界即法身取所
證故。又初即智德。次即斷德。後即恩德。恩 德故能現世間。故涅槃三德。釋中云如來之 身亦非涅槃通色身故。疏初句立宗者。即
雖善修正業。而知業性空。量云正業是有 法。空有無礙是宗法。因云緣成即無性故。同 喻云如幻。幻法從緣。生空有不相礙。正業
從緣生同彼幻法不相礙。疏十句五對令 四心彌固者。即天親般若論中答住問也。 若依無著即當第一發心住處。然無著十八 住處住住皆答三問。三問即應云何住。應
云何修行。應云何降伏其心。秦經闕修行 問合在二中。言發心住處者。經佛告須 菩提菩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
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 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 非無想 (即廣大心)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 之
(第一心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 無眾生得滅度者 (常心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 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不顛倒心也)
論偈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 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此偈上半標四心下 半說住義。四心利益具自他行故。此深心 菩薩應住大乘功德盡圓滿矣。言四心者。
三界九類皆盡度之。是廣大心。令入無餘涅 槃。是第一心。二乘尚有三。餘非曰無餘。 不名第一。今二種涅槃無餘第一。四涅槃中。
無住涅槃方為第一。今言無餘。即佛無住。 往昔但有三涅槃。故不言無餘耳。彼疏科 上二心名加行住。言常心者論云。如是取
眾生如我身。常不捨離是名常心。偈中利 益解其常義。謂度眾生常不離大悲同體。 如我之心故名常矣。疏科此心為修行定。 言不顛倒心者。疏科為折散心。言不顛倒
者。論云此示現離依止身見眾生等相故。 依身執我名為身見。有我等四即非菩薩 是名顛倒。今離此四即是菩薩非顛倒 心。大雲言。此文即根本智。前文大悲。是後得
智。由根本智即離我見。故前大智觀無眾 生相始得成就。又大雲解。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總有五義。一眾生性空故無可滅。二
菩薩後得智同體悲。離自身外無別眾生。 即無他體。於根本智必先自離我見之相 即自無體。既無自他實無眾生得滅度矣。 三一切眾生本來寂滅不更滅故。四順法
性法性無念。心若起念即違法性故。五解 法界不度眾生。天親解云。平等真法界佛 不度眾生。以眾生名名即法界。眾生陰身 陰即法界。眾生與佛同一法界豈於此理
度眾生哉。故淨名云。眾聖賢亦如也。至於 彌勒亦如也。若彌勒得受記者。一切眾生 亦應受記。以同一如不應別故。斯理特深。
天親下文有此解者。謂教地上諸大菩薩。 以初地上盡證真如。令地上學佛平等法 界觀矣。而今天親即解此文。大悲同體。是 教地前學地上觀故為此釋。天親妙意今
日曉矣。釋曰。上皆暉公之意。今謂不然。且 問寂滅與空為一為異。若言一者則初三 不別。若言異者異相云何。豈不詮言法性
本空寂耶。又寂滅言但是盡相為顯實耶。若 是顯實即同第五同一法界。又同體悲寧殊 同一法界。又五法界與順法性復何差別。 非無念智不名真解。是知論明法界生佛
相望。論明同體菩薩望生故不應二。則上 五解唯應為二。其無念義應合在於不顛 倒心。經唯舉我以為顛倒。法執不亡豈非 顛倒。故不顛倒。約止絕妄想同體常心觀
冥真理。是故經文以不顛倒釋上常心。云 何以故由無妄故方能契實。由契理故方 得無妄。二義相成故無眾生得滅度者。一 契空如性空寂滅故無可度。二契不空同
一法性。法性平等故無可度。足顯玄妙皆 就諸佛菩薩觀心非獨約理故。今疏文直 取論意便為正解。復順今經以今經證。 天親解經妙符聖旨。疏順緣曰如者。即隨
緣義。淨名云。法隨於如無所隨故。今謂如 隨於法無能隨故。以如性空方能隨緣成 一切故。疏而起信云下。此論解釋分中初釋
真如門。正舉法體有二。一正顯如體。二會 執釋名。初門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 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
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 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 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
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釋曰。此 上論文自有三段。一就實略標。二一切諸法 下會妄顯真。三是故下結真離妄。此三皆
是正顯如體。即離妄偽為真離異相為如。 今疏所引即會執釋名。具足論云。以一切 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 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
真如體亦無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 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 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釋曰。此上論
文中二。先釋。後當知一切法下結。前中分三。 初正會執。恐有執言。上言離名字相。何故 復立真如之名。故云此真如名亦是假說。二
言說之極下約名釋疑。疑云。若但假立何故 不立餘名而立真如。釋云。真如者言說之 極。此後更無有名故。攝論中。謂真如為究
竟名故云極耳。因言遣言立此極名。若無 此名無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遣名三此 真如體亦無可遣下。約相釋遣。古有多釋
今並不依。今謂此即非安立真如。若安立說。 遣妄曰真顯理為如。同唯識意。今正拂此 二無法非真何妄可遣耶。則真非真矣。無
法不如何理可顯。故如非如矣。斯則無遣 無立為非安立之真如矣。故疏結云唯就 遮詮頓彰真理。疏二明種類總有六門。謂 一二三七十及百為六類。二中有三及六
真如并八真如總有十義。餘如十藏及前諸 會已說。唯七真如今當說之。即顯揚論第三 卷攝事品第一之三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
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轉 真如作意。謂已見說諸菩薩。以增上法行 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 時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
等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 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 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
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 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 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
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 至於染淨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 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
說。乃至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欲令斷故為 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 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 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
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 修故為有情說。釋曰作意之義即菩薩觀餘 可知。疏但列名略囑而已。疏一成依持用 者即唯識論真如為迷悟依。如四轉依義中
廣辯十地再辯。疏起信說有三大等者。疏 文有四。一引論三大。二對會今文。三釋論 用大。四對會百門。今初全是論文而體大中
一者。體大下缺一切法言耳。斯即立義分 中。彼疏釋體云。真性深廣而凡聖染淨皆以 為依故受大名。隨流加染而不增。反流除 染而不減。又反流加淨而不增。隨流闕
淨而不減。良以染淨之所不虧。始終之 所不易。故云平等不增減也。二相大。論 云。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疏釋云。二
種藏中不空如來藏也。今疏略無如來藏言。 但約真如以說相故。謂不異體之德故云 性功德也。如水八德不異於水。三用大全
同彼疏。釋云。謂隨淨業約自然大用報化二 身麁細之用。令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 世善故。彼論下文具顯用相。疏然彼依心
下。第二對會今經。亦是解妨。妨云彼論依 一心法而立三大真如乃是其一。何得真如 具三大耶。故彼立義分中云。摩訶衍者總說
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 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所言義者。則
有三種。一者體大等。通局既異何得引耶。故 下通云。以一統二。二皆屬如故下解釋分 中分為三門真如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
體。又此二門不相離故。故如必有相用二 也。疏然違真下。三釋用大義。似太局亦名 解妨。妨云真如既為一切法體隨流。成法。
何得不言能生惡因果耶。故為此通。是以 瓔珞經云。始起一想住於緣。順第一義諦 名之為善。背第一義諦名之為惡。約違 義邊。不言生惡。於中先明不生惡所以。
後然違順雖殊下。釋為惡體。藏和尚云以 違真故不得離真。以違真故非其用也。 故今疏云。離如則無可違故不離也。如波 違水離水無波。疏若會百門下。第四會釋
經文。具闕至下當知。疏四約教不同可 以思準者。小乘但有生空。始教即立二空 及六七等不即於事。終教則即事即如。頓 教多用非安立義。圓教即是百門重重無盡。
疏五釋文於中三。一敘昔。二理皆難通下 辯順違。於中二意。初奪分者。次若取下。縱 成分義責不出相貌實則縱成二義。三今 且十十下。申今正解。上辯順違二皆有
理。後有究竟分則理長。文中先總明。二初 遍一切下別顯。即為十段。依唯識第九。前 雖隨地別釋。今為對文類例併舉。今初遍
一切處。及無相為相即遍滿真如。謂此真如 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世親釋云。 謂此法界遍一切行以無少法非無我故。 今言二空無有一法非二空故。今疏云
遍滿一切。遍滿義彰無相為相即二空相。疏 二中無能測等者。唯識釋最勝真如云。謂此 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注云
由離犯戒垢。證此真如德莊嚴故今無測 無對即最勝義。三中下。論釋勝流真如云。謂 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最為勝故。注 云。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觀此教法。根本
真如名勝流真如。或證此如說法勝故。今 云於法無礙即教法等為眾法眼亦勝流 矣。四中等者論云。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
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世親解云。 於此如中無計我所無攝我所。如北洲人 無繫屬。故應說此如非我執我慢我愛無明 邊見我所見等所依取故。今無著無住即無
攝受。五中論云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 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注云。謂生死 涅槃二皆平等故無差別。今云畢竟無盡無
變豈有別耶。六中論云。六無染淨真如。謂 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中 邊釋云。由六地觀十二因緣。知緣起法無
染無淨。非謂如也。由真如故法無染淨。 詺此真如。為無染淨。今云。無有分別。何有 染淨。七中論云。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
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注云。雖諸 教法依如建立。如無異故今云無所不在。 何有別耶。有無同如法豈別耶。八中論云。
八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 染淨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 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
在故。注云。謂凡位不減聖位不增。故今云。 清淨平等豈有增減。九中論云。九智自在真 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
故。注云。謂此地中得無礙解名智自在。今 遍一切智。何不知是佛境界真自在也。十 中論云。十業自在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
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今云。住一切地成佛菩薩業自在矣。然此 十如約詮辯體。若不爾者且如非先不遍 今者方遍。若不約詮說遍何法。上來略取。
文中各有二義以成其名。餘各八義取類 本名可以意得。疏隨地別顯唯說十如 下。第二解妨。總有四妨。第一十百不同 妨。二前後無如妨。三如觀難成妨。四迴向非
如妨。今初妨云。彼唯十如此中說百何要將 百以同十耶。故釋云。為順十地且說十如。 理實真如具無盡德。十十融攝且說百門。百
十皆是一周一圓數順無盡。耳。疏地前通修 等者。第二通前後無如妨。妨云。將百門如 配十地如。地前等妙應無如矣。故為通云。
地前通修十如。等覺遍等十如。妙覺窮證 十如。但同地如無不同矣。疏然異從義別 下。第三通如觀難成妨。妨云。十地菩薩一地
之內。唯觀一如加行既成方證其一。今羅 百數成觀何由。況一味之如何由契合。故答 云。約行布說別證十如。就圓融修一含眾
妙。加行有異說十不同。正證相應本唯一 味。隨門入理略說百門。若契一門自含眾 妙。如海一滴味具百川。牽衣一角全體來
矣。故唯識云。雖真如性體無差別。而隨勝 德假立十種。十既假立百門亦然。德用多門 非體不一。言能同迴向亦融攝無礙者。由
如融攝行順於如。亦融攝矣。故初地中遍 達十如。隨能證行後後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