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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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四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422b20] 疏。後一望上顯同下。明第三盡此句顯意 標名。言滿種智者。釋一切智智字。此有 二意。一上一切智。是根本智。重言智者。是
後得智。此二無礙名一切種智。二依論經 意上一切智是佛。下智字是佛智慧。故論云 得一切智人智滿足故。二義皆是種智。疏
自力辨中下解妨問意云。他力唯一句自力 有十句者。答謂。他力總彰佛加。不在彰 於佛德。自力欲彰剛藏勝德故具列多句。 後後勝前前則無德不備。如無作法淨。即
勝有作善法淨。教化眾生勝前自利身淨。已 勝前三皆顯二利滿故。身淨中受位過於 位滿。後報勝於現前得涅槃道。後勝於 前同佛種智。謂位極尊勝方顯剛藏從因至
果無德不備。方堪說法故廣顯之。疏第 二意加者。當時如來但意地冥被與其智力。 都無言說。皆集經者言。疏總中身有二種
者。論經總句云。與金剛藏菩薩真實無畏身。 無畏即無能勝義。上力被下故名為與。雖 己之智即不可他用。約為緣助故得言
與。如鬼入身尚增智辯。況於如來。問此與 為暫為永。答有三義。一就實相。金剛藏上 契佛心佛力下被。相應為與此與則常。二
就化體。既金剛藏化周法界。無時不說。隨 說即與無有暫廢亦得名永。三就化相。 有說不說。說時即與。此則非永。然此總句
亦總亦別。總謂總攝十句為無能勝身故。 別謂此句即當色身。後九句別唯屬名故。二 名已去即得名身。身者聚義。疏後與無礙下。
釋別句。於中有四。一總顯別句不通色 身。二所加通三下解妨難謂有難云。上云 口加增辯。意加益智。身加增威。今何意加 而增身威。此即難前身勝故為此答。亦是
此釋云。如實意者。能加則局所加則通。故 隨一業皆加三業。今此意加故益身勝。由 意得智便說無礙即益口也。三在心名智
下。會論同經。正顯所加通加口義。四一與 不著下。隨文別釋。九中前八與其自在說 智。後一與其殊勝化業。前中相從攝為三
對。初二句一對。前句說能後句能說智。令 知世法。次三句為一對。初句說能。後二句 能說智。於中前句方便智。後句了理智。後
三句為一對。前二句說能。後一句說智。令 知教法。然案文影略故為此判。實則智能 皆通諸句。故總名與智。已總科判。今當別
釋。今初一不著辯才。疏文有四。一此上即論 標名峻若懸流無澁滯故。二說法不斷無 滯礙故即是論釋。三謂無偏住著故不滯
事理。即疏釋論四云無礙樂說。疏舉經帖下 八大同。疏二與堪辯。此論標名。分別法相 下。疏以論意會經。由解法相故。能正說解
故名堪。正故名淨。從論云下。別示堪相。 解此四事名解法相。故堪說法。於中二。 先舉論正釋。後此言緣者下。疏釋論文。於
中三。初取意略釋。次然其此四下。略指二 經。後今依雜集下。引論正釋。於中二。先正 釋。後而彼經論下。明其次第。疏所應成義
者。謂自體差別者。即聲為自體。常無常等而 為差別。又色是自體。形色顯色表無表等而 為差別。言現量等者。等取比量聖言量。不
違立宗等言者。等取於因。因唯一字。何故 不言不違宗因。今等取言。云何等言。如 云聲是有法定無常故。宗法因云。從緣生
故。此言既多。今立宗等言。四字攝之故云 等言。疏如火能燒等者。此釋自相。下釋共 相。疏三任放辯才。於中三。此標名。言說恣
心故名任放。二說不待下論釋三謂隨門下 疏釋論。然論經云與善憶念不忘加。論釋 加字云是不忘加意力。故所以偏就此釋者 意加正為不忘故。疏四能說辯者。初舉論
謂字下。疏會論就經。疏五不雜辯下。初舉 論三義無亂故云不雜。次三同智下。疏釋 論。無法不爾下會經。疏六教出辯。然論但
云得佛十力不壞。於可度故者。斷煩惱 故。釋曰。謂令眾生斷惑出離故名教出。而 論經云與佛不壞力故。故有不壞之言。今疏
云化物。即是教義。斷惑是出義。論無得果 之言。今會經文成道二字。疏八無量辨中先 舉論言修多羅等。等餘二藏。次言六正見
者下。疏釋論此六正見即深密中六種理趣。 已如普賢三昧品說。此中名小異爾。其能 知教法合云教道。前三為本。後三次第釋
於前三。就其所知名為理趣。就其能知名 為正見。全與前同。若約今文前三即理行 教。略無果耳。疏上十已辯他力者。然論文中
無有自力他力之文。以前口加中有自他 力二辯才故以義例之。故此上已有佛正 與智故為他力。具德堪加故為自力。疏何 以得此三昧者。疏徵得三昧之由。上總句
中由得三昧故得偏加。今徵意云。三昧殊 勝何以能得。下別顯下。答有二因。一宿願深 重。謂因中發願。欲證十地智光三昧。故今
得之。二是現緣。即三昧身攝功德也。現身 無德雖有宿願亦不能入。然諸菩薩皆具 此德。隨門顯法在金剛藏。故偏言其有。 又據佛力能加草木何要有德。欲令菩
薩進修具德。上契佛心方得加故。表此地 法證方說故。疏此復八種下。就總開別。於 中有三。初總科。二別釋。三總顯為因。今
初。先出論文。謂前四下疏釋。疏一善淨深 心下別釋。此一句中文有五節上句牒經。 二云是因淨者。是論立名。三信樂至極趣菩
薩地盡皆清淨故者。是論釋義。論中具云。一 因淨深心趣菩薩地盡清淨故。如經善淨深 心者。信樂等復是一切善根本故。今疏取後
論向前釋其信樂字。是論釋經深心。即初 地契理淨心。論主但云信樂。其至極兩字。 即是疏釋深心之言。以信樂殷重故曰深 心。由此深心故能得第二第三乃至十地。
為菩薩地盡。即論等字。既至地盡障無不 除。云盡清淨。四故云善淨即疏以論會經。 五此一為眾行本故名為因。即疏釋論立 名即復是一切善根本也。既此為因則顯下
德為其行體。疏謂二即智淨趣菩薩地盡 修道真如觀者。舉論則顯初句是見道。故次 如日輪下義取論釋。具足論云。此真如觀內 智圓滿。普照法界猶如日輪光遍世界故
然。今疏文言含法喻。疏三身轉淨者。助道 能得出世報身名身。初地已上受身非。一 後後勝前前名生生轉勝。總由助道福行 淨故。疏四心調伏淨空有自在名心調伏。
言善斷等者。不著有故斷麁煩惱。不住 無故斷微細習。無住而斷故稱善斷。言故 云修治者。以論會經。無住是菩薩本業即 是修治故。論經云善修本業。本業即今經所
作。亦是以無住心修前證助。以為本業言 此即斷德者。初是智德則顯助道是其恩德。 已配三德。下配三道。故有亦言。疏五聞攝
淨。謂聞持智。而為能念其無量法。即是所 念持即是念。具能所持故為法器。論云一 切如來所說祕密法者。一切明廣祕密顯深。
若不持法不能利他。以聞持而為方便。 其無量言便含二義。一多無分量。二深無分 量。疏上八句下。第三總顯上八行能為因 義。疏謂由深心能起行等者。前明深心是
起行方便。起行即是精進故。深心為精進因。 二由得如智故常不忘。三由助道成勝勢 力。四由不住道。不住空有生死涅槃故無
染著。五由自念法能斷他疑。六由神通故 令他敬重。敬重即是信入。疏七轉法理因者。 即無錯謬總持法。是教法理是義理。化流
名轉。謂正法滅時假餘外法流通誦持彼 正法義故。以總持持餘尊法為教理流轉 之因。疏八教出離因者。具足論云。教授出
離因。即經法界智印善印故。謂教授於他。由 契法界自出取相。即化而無化也。亦令他 出。次引論釋此意明下疏釋論。疏不離本
處等者。今經但云各申右手。論經云爾時 十方諸佛不離本處。以神通力各申右手 故疏為此釋言。即四通者。智論云。一如意 通轉變自身。以大音聲聞一切等。二者幻
通轉變外事。三法智通。智法無礙。四聖自 在通。能於苦中生於樂想。於彼樂中能生 苦想。於苦樂中生於捨想。如是一切今於
自身但延促一多故。是如意非餘三也。疏 所以起者。三昧事訖等者。徵其起因。乃有 四義。論主但云即三昧起者。以三昧事訖故。
又得勝力說時復至。定無言說故。釋此論 文乃通二勢。一當句釋。二相承釋。即今疏 意後後躡於前前。若當句釋者。言事訖者。
上入三昧為顯已證故能宣說。今已顯竟 故名事訖。二前入三昧為受佛加。今佛已 加云得勝力。三前入三昧為觀物機。隨順 受法物悟在今故云時至。四前入三昧顯
證離言。今說起定反顯所入寂滅離言故 云定無言說。當句則顯入定有其四義。句 句不同相躡。則得勝力。言含於多意。謂顯 證得加觀機已竟。皆名得力應存二釋。疏
第五普告下。本分者若約教道分三分者。此 下當其正宗。正說地故如品初所明。例如 法華方便品去以為正宗。此中本分如雙 歎二深。下請分如身子三請。說分如彼廣
明開權顯實。故前四分為序。即起說之由。 令物生信。今此本分舉法歎勝令起樂欲。 是所成行。文中有四。一釋名。二解妨。三科
判。四釋文。今初。何名為本生下二分故於 此中略示綱要。有體有相說分之中。說於 地相以顯體故。請分聞於名體而申請故。
若別說者。十名地相即說分本說分廣顯十 地相。故云為廣本。此中地體即請分本請分 廣顯地體寂滅出言道故。故云亦與請分 為其本故。疏不請而說下。二辨妨。妨云
下待三請此何不請。答有二意。前意疑說。 後意疑法。謂設知欲說不知說何。此即無 問自說經也。問上言佛加為令說法。何言 不知為說不說。答諸佛雖加不知剛藏承
力。說不問上言說不思議諸佛法明。云何 言復不知欲說何法。答不思議法中門別 非一。故猶不知。若爾上以能加同名金剛 藏。則知所為是金剛法。云何不知。答藉相
表知而非決定。猶名不知為說何法。疏 文分為三下。三科判也。科為三段。若別對 者。對下請中互相成起。此初地體起下請 中地體寂滅。後顯寂滅成此標體。此彰要
勝起下大眾令生樂欲。下自陳。有根有欲 即成於此。其第二段自對說分。此能起彼。 彼能成此可知。疏今初地體已如前辨下。
四釋文即品。初有十體。一離言體。二所證 體。三能證體。四能所契合體。五隨相體。六 三昧體。七就德體。八隨要體。九總攝體。十唯
因體。今此即當第八隨要。以六決定而為 體也。疏就總中言菩薩願下。釋此總句文 有六段一解菩薩。疏於大菩提下二解願 義。於中有二。初正釋願。願以希求為義
故。後即下初地中發菩提心者。即指下初 地住分之中菩提心。生即是此願故。下論文 還指此願。故彼文云。生是心者是本分中願
善決定。良以心願體一故二處相指兩處之 文俱顯地體。謂此世真證善根以能增長 順趣菩提故說名願。亦名發心。體雖是同。
隨義有異。心願不同。言義異者。謂於大菩 提起意趣向是發心義。要彼屬己是其願義。 問願善是諸地體。說分已下皆是地相。何故
偏指初地發心。答曰。就始言故。又問。願善 是體。說分已下但是地相。云何指相而得顯 體。答總相指彼在地相中。分別指彼即相
所顯。果分發心是此願矣。疏此願所以下。 第三釋善決定義。願是希求。若地前願不 得稱善決定今是證智相應之願。相應之
願真能隨理故名為善。此善即是決定之義。 疏真智即善下。第四會六釋。於中有二。先 正釋。後故論下引證。迴文未盡。合言善決
定者。善即是決定。疏此已入初地下。第五 揀善決定。地前亦有相心之善。非真智攝。 不名決定。地前亦有決定。復非至順於理
不得稱善。故地持說決定有三。一種性地 名為決定。定為佛種。二解行地名為決定。 定能發心。三初地已上名為決定。今是第三。
揀非前二。疏若通論決定下。第六通顯決 定得名。唯取第三決定耳。下別句中有六 決定。一一皆具今之六義。疏後別中此善決
定有六種者。釋此別句經前有三。初就總 開別。二瑜伽下指文引證。既諸論皆說 故要為六。疏此六行相下。三通相料揀。先從
後漸收。後是故自體下順牒結示。疏一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