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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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六十一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485a06] 第三厭分。論云下。問答生起先舉論。二不樂 下。疏釋論。先釋厭名。其無量下通妨。以是 厭果非厭分故。通意可知。
[0485a08] 疏。經文下。科 釋為七相。約義不同。束為三者順文分 段。
[0485a10] 疏。今初此菩薩下。釋修行中三。一正釋 文。二引瑜伽通示修證。三以經意總相圓 融今初。即取次下作意釋。此中四相文皆有
四。初中四者。一得聞法已。即牒經文。二即 依何修者總示義相。三以依正法故者。即 釋成上義。四即了相作意者。以論義收。下
瑜伽中為順世禪了欣厭相。即厭下苦麁 障。欣上淨妙離。今云正法其義通深。若約 寄位全同瑜伽。若約勤求淨菩薩行。則所
聞法必當深妙。如下夜神所得四禪。下三各 四例此可知。疏次攝心安住即第二相。言 即攝樂作意者。下瑜伽釋少分觸證。是加行 益相。
[0485a22] 疏。次於空下即第三相。言即遠離作意 者。下釋遠離。云與斷道俱。今空閑處何名 斷道。故上疏云空閑通事理。理之空閑即 是道斷。
[0485a25] 疏。次作是思惟即第四相。言即何故 修者。是修所以。良以不修則不證故。言即 勝解作意者。下釋正是修行。謂勝解於境
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是故修行非此 不成。
[0485a29] 疏。瑜伽三十三下。第二通示修證。於 中二。先正引論後對文顯示。前中略釋從 此超過聞思惟用修行。於所起緣相。發
起勝解。修奢摩他毘鉢舍那。數修習已。如 所尋伺麁相淨相數起勝解。如是名為勝 作意。前五可知。六加行究竟作意者。論云
從此倍更樂斷。修習奢摩他毘鉢舍那。鄭重 觀察修習對治。時時觀察先所已斷。由是因 緣。從欲界繫。一切煩惱心得離繫。由此離時
伏斷方便非是究竟。永害種子。當於爾時。 初禪靜慮地前加行道已得究竟。一切煩惱 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七
加行究竟果作意者。論云。從此無間由是 因緣。證入根本初靜慮定。俱行作意名加 行究竟果作意。釋曰。論就初禪略釋其相。
後例所餘。今疏總舉故取大意。略釋而已。 下例可知。
[0485b16] 疏。上修行中下。第二對文顯示 下。八定中各有後二者。謂即離欲惡不善 法等。是加行究竟作意住初禪等即加行究 竟果作意。
[0485b19] 疏。故此總修下。亦總發者然有 四句。一總修總發。謂總相修行不偏修。一八 定俱起名為總發。二別修別發。謂偏修初
禪發於初禪。修二發二修空發空等。三總 修別發。總相修行唯發一定等。四別修總 發。謂唯修一定發得多定。前二如修後二
不如。其故何耶。宿世偏修。今雖總修唯發 一定。如地有一種雨。雖普潤唯一芽生。四 則昔修多門。今雖修一諸定齊發。如多種
子共在一處。少分沃潤諸芽齊生。望定現 前名之為發。望人修得稱之為入。然此 即是天台之意。今菩薩總修下皆總發。若別 修相具如瑜伽智論等說。
[0485c02] 疏。然皆即妄下。 三以經意總相圓融。所以融者。以文畢 歷別更引瑜伽。欣厭等言。恐謂全是故此揀
之。以寄位故引法相宗。證成經文。據鳥跡 意理須融會。
[0485c06] 疏。初結前即何時修證下疏 文分四。一正釋文。二論經下。對彼辨異。三 今經闕下。引今經闕。反成論有四。但前下 出經無意。
[0485c09] 疏。廣如別章者。大乘法師法苑法 華疏等。皆有其章。今疏四門已略其要。初 入意中四。一直顯經意。二論云下舉本論
釋。三又示入禪下。會通權實。四然無量下 解妨難。二中先問。遠公云。菩薩正應修習 出世道禪等。世法何要入耶。答為五種眾生
故。有四類法。四等開故。故成五種。言五 為邪歸依等者。邪歸之人智慧微薄。取信 耳目。故為現通方可信受。
[0485c17] 疏。先釋四禪等 者。疏文有三。初正釋。二故瑜伽下引證。三 是以靜能下揀定。
[0485c19] 疏。次無色下二釋無色。 其超過違害及無容生。三相云何。言超過者。 地法增勝故。言違害者。違害有色故。言 無容生者。如火中華故。
[0485c22] 疏。無色謂無色者。 所引俱舍皆是定品。二十八論下當具引。言 俱舍論中廣破有色者。論云。皆無色故。立無
色名。外難云。此因不成許有色故。次反徵 云。若爾何故立無色名。彼答云。由彼色微 故名無色。如微黃物亦名無黃。論主問云。
許彼界中色有何相。若彼唯有身語律儀。 身語既無律儀寧有。又無大種何以造色。 若謂如有無漏律儀。不爾無漏依有漏大 種故。又彼定中亦遮有故。若許於彼有色
根身。如何可言彼色微少。若謂於彼身量 小故。水中細蟲極微之物亦應名無色。亦 身量小不可見故。若謂彼身極清妙故中 應有色。若謂彼身清妙中極。應唯有頂
得無色名。如定生身有勝劣故。更有廣破 略知其旨。
[0486a08] 疏。一修得俱舍云。是善性攝者。 頌云。靜慮四各二。於中生已說定。謂善一 境。并伴五蘊性。釋云。靜慮有二。一生靜慮。
二定靜慮。定即修得。言於中生已說者。即 世界品說十七天即生靜慮。即以無覆無 記五蘊為性。今疏具有言善性攝者。此言猶 漫剋實言之。以善等持而為其性。言心
一境性者。謂能令心專一所緣故。
[0486a15] 疏。無色 下出無色體。於中二。先正釋。就小乘明。後 諸教料揀。今初引俱舍云四蘊離下地者。次 後偈云。并上三近分總名除色想無。色謂
無色後。色起從心。今此正引初之七字。出 無色體。謂亦用善性攝心一境性。以善等 持為其自性。但并助伴唯除色蘊。無色無
有隨轉色故。其離下地自屬別立。四名不 同在一句中。因便引耳。下方別釋。
[0486a23] 疏。若大 乘宗下。二就諸教料揀。無異轍者。即通諸 教。若會相下。正明始教。若事盡理現下。辨
終教。從泯絕已下即是頓教。若事理圓融下 辨圓教。
[0486a27] 疏。四禪之中下。疏文分二。先義理。 後釋文。文前分四。一等立四支。二歷禪有 異。三舉其實法。四建立所由今初分三。初
列支名。次四中後三下料揀同異。後雖後後 下通妨。妨云。從初一非支上生難。難云。 即初離障皆非是支。二禪離障云滅覺觀。
覺觀即是初禪二支。何言非支。今答云。雖 是前支於我非支。餘二亦然。
[0486b05] 疏。然四禪通 說有十八支者。第二歷禪有異。於中又二。 先正明。後出所以。今初。俱舍頌云。初禪具
五支。尋伺喜樂定。二禪具四支。內淨喜樂 定。三禪具五支。捨念慧樂定。四禪具四支。 捨念中受定故。今疏云初三各五二四皆四。
[0486b11] 疏。為欲惡下。出彼立支多少所以。病深藥 多賊微兵少。
[0486b12] 疏。其間除重下。第三舉其實 法。此依大乘三事行捨異。後捨受。
[0486b13] 疏。若分 二樂則有十一者。俱舍云。此實事十一。初二 樂輕安。內淨即信根。喜即是喜受。謂初二禪
樂。是輕安樂。第三禪樂是樂受樂。故成十 一。
[0486b17] 疏。內淨無別體則唯有九者。謂俱舍內淨 即是信心。大乘雜集等。但合第三禪捨念正 知三支。以為內淨。無別內淨故。但有九。
[0486b20] 疏。此等皆為順益下。第四建立為支所以。 以益於禪故。支即分義。及因義故。瑜伽下 引證。
[0486b22] 疏。一煩惱欲二事欲者。煩惱約內事 欲約外。內心不與欲貪相應。名相應離。 不染外境名境界離。
[0486b24] 疏。尋伺心麁細者。即 是界品。釋曰。尋為尋求伺為伺察。心之麁 性名之為尋。心之細性名之為伺。
[0486b26] 疏。國土 等者。等取族姓覺及輕安。覺即是八覺。廣 如發心功德品說。
[0486b28] 疏。三離生喜樂者。瑜伽十 一明斷除五法。謂欲所引喜樂。及憂不善所 引憂喜及捨。彼五受故生喜樂。言喜者深慶
適悅樂者。身心適悅得無損害及解脫樂。
[0486c03] 疏。慶離欲惡等者。等取不善法。言身心猗 息者。猗者美也。此輕安樂異解脫樂。
[0486c04] 疏。得 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故者。即引文重釋 輕安義唯識第六云。輕安者。謂遠離麁重 調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昏沈轉依為業。
釋曰。謂離煩惱麁重為輕。身心調暢為安。 令所依身輕安適悅。名有堪能。
[0486c09] 疏。順瑜伽 略不釋輕。
[0486c10] 疏。四住初禪等者。先釋依止。後 而言初下。釋初住字。第二禪。
[0486c11] 疏。覺觀麁動 發生三識者。謂眼耳身。遠公云。初禪之中覺 觀有三。一定心。二出定時。三識身力麁動覺
觀。此三並是動亂之心。二禪勝靜皆盡遣之。 二內淨之義前已總釋。此具二宗。顯揚雜集 名內等淨。顯揚第二云。謂為對治尋伺故。
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 濁法。故名內等淨。雜集疏云。所言等者。謂 內定體由離尋伺體得平等捨住。又念慧
非一故名平等。若婆沙云。謂信平等令內 心淨。
[0486c21] 疏。前滅覺觀下通妨。妨云。謂上滅覺 觀。今復云無。豈非重復。答意云。前舉覺 觀是此所滅。云顯所治。此言無者。不同初
禪。用此覺觀以為能治。云顯能治無。遠公 云。前滅覺觀。如呼滅諦以為無染。此無覺 觀。如呼道諦以為無染故。
[0486c26] 疏。本論釋一 心云下。先引論。後欲異世間是如實修下。 疏釋論文。上釋無漏。此下釋一心。然論經
一心云心行一處。今釋論文。乃以二意釋 行一處。謂一以不斷三昧。即約無漏相續無 間。即竪說一心。二以行一境者。約事對緣
橫說一心。由二禪已上唯以意識行法塵 故。從由此即名下。結成三昧無漏。但緣一 境即是三昧。今復相續故。是無漏無有漏 法來相間故。瑜伽云。世間靜慮但捨彼品
麁重。不捨種子。無漏靜慮二種俱捨。故無 有間。
[0487a08] 疏。如淨鑑止水者。欲惡如泥。初禪之 定如淨動水。今無欲惡復滅覺觀。如淨止 水。是則初禪慶其所離。此慶所得得亡照 故。
[0487a11] 疏。若智論下敘異釋也。前解定生。定在 二禪。今云定生定在初禪。背於初禪有覺 觀定。得二禪故。欲界無定為可背故。初 名離生。
[0487a14] 疏。二禪雖離下通難。難云。初禪離 欲惡即名為離生。二禪離覺觀。亦合名離 生故。為此通。通云。初禪離欲惡。無定名
離生。二禪離覺觀有定名定生。然其設難 唯難前解及通難云。初禪有定二解俱成欲 界無定為所背故即成前解。初禪有定為 所背故。即通後解。
[0487a20] 疏。初禪離欲大障者。 約障大小解離欲大障。初名離生。二無大 障。二不名離。第三禪疏。一住捨者即是捨。
數者。謂是善十一中。一心數法。善十一者。唯 識頌云。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 逸。行捨及不害。今明行捨即是其一。彼論
釋云。言行捨者。即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 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不寂靜住為 業。釋曰。此即四法為體。故云精進三根。三
根即無貪等善行故。次疏云揀非捨受。捨 受唯是無記。非是善性故。行捨善性。故今 揀之。行心調停者。行捨通捨貪等三不善 根。今對二禪之喜云捨喜過故。
[0487b03] 疏。顯揚下 引論顯於捨相。唯識通說行捨。顯揚正釋 三禪中捨。故云住捨。
[0487b05] 疏。於已生喜不忍可 者。不忍可言即是捨義。言疏平等正直無 動安住者。三品捨相一同。唯識平等為初。
離沈掉故。正直為次。於染不怯故。無動安 住為後。即寂靜住。即上唯識云無功用住。 不忘明記為念義故。遠公釋云。念前喜過 守心一境。
[0487b11] 疏。三正知者。正知即慧。遠公云 分別喜過。而言正者。論名安慧。遠公云。慧 靜名安。安即正義。靜鑑雙流故名為正。正 故得安。
[0487b14] 疏。上三下結成勝義。
[0487b14] 疏。設心受樂 者下引瑜伽色身意身俱名身故。故瑜伽下 引證。於中有五。初明能治。二令心下顯其
治能。即前離喜。三離喜寂靜下生起下文身 受樂義。明是離喜之樂。故云與喜相違心受 生起。心受生起即意身受樂。四彼於下正釋
身受樂義。五是故下結釋經文。上約根本 說故。遠公云。身受者受有二種。謂身與心 分別有二。一約根本分別。五識等受依色
根生。故名身受。意識中受從意根生。故名 心受。二約所益分別身心。下品之受適暢 在心。名為心受。上品之受適遍身心。就所
遍處從末為名。故曰身受。今從後義。樂實 心法。此處增上遍滿身心。故說身受。顯樂 增上樂。是心受之義不待言說。釋曰。遠公
有二義。意但取後。今疏具用。上引瑜伽證 成前義。意識名身。故云心受亦名身受。
[0487c01] 疏。 如土石下引山水喻。即順後義。約所益說 有品數故。則土喻於心石喻於身。水總喻 樂。初禪心樂故。如水不入石中。二禪已遍
身心。如水遍山無石礙故。然為喜覆如 土覆水。但是潛潤。三禪身樂遍增。如池水 在外。水遍山內居然可知。
[0487c07] 疏。釋成勝義者。 上舉三山已知三禪樂勝故。今方出勝義。 於中有六。一上一句標。二謂下正明勝義。
無如是樂者。無有無喜勝樂及無間捨者。 明無能治行。捨則下地有樂無捨。上地有 捨無樂。今有捨有樂。故樂最勝。三是故下
引證消經。明其有樂有捨。四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