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 Wu Liang Shou Fo Jing Shu Miao Zong Chao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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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六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0226a29] ◎故荊谿云。勝兼兩處劣唯鹿園。若其似位 全不見者。法華四信何故見於實報土邪。有 餘那見圓滿相海。通教案位受接之人為見
何相。若非尊特合身不成。今經明說無量壽 佛身量無邊。與大論云色像無邊。有何異邪。 彼云無邊既稱尊特。此何獨非。況疏專引彼
論此文。以證身量無邊之義。驗今佛身的是 尊特。不須疑也。問若是尊特合是常身。何故 法華疏中。判觀無量壽佛經。云實有量而言
無量。答此乃刊正鈔中錯引彼疏。彼疏並云 實有量而言無量。如阿彌陀與金光疏及此 疏同。蓋以小大二彌陀經不專尊特被於頓
機。故彼佛現三十二相通被眾機。大機雖見 尊特常身。其慣習小人洎諸凡夫。雖因迴向 得生彼土。未宜尊特說常住理。故以應化說
無常法。成其小果。是故佛壽雖不可數。終歸 有量。娑婆生彼多是此機。以別圓似位人難 及故。三疏約此。故判彌陀在有量中。若觀無
量壽佛經純被圓人。明說佛身全法界起。應 既有本。生即同法。的類釋論法性尊特。正 當無量之無量也。故釋籤云。教分二身為機
劣故。暫現生身。今機不劣豈對生身。問大本 中云。生我國者身皆具足三十二相。彼國人 民既具此相。佛身理合超勝於人。故知常身
有八萬相。般舟經云三十二相。蓋借釋迦為 初心觀境耳。答般舟經云。菩薩用是念佛。故 當得生阿彌陀佛國。當念如是佛身。有三十
二相悉具足。光明徹照端正無比。在比丘僧 中說經。經指彌陀有三十二相。何文言借釋 迦為境。況止觀無文輔行不說。豈得自言成
於己見。又彼人民三十二相。故佛常相須八 萬者其義不然以同居土佛應同人。只淨由 土人。皆有於三十二相。故佛常身須現此相。
但於同中相相皆勝。穢土佛身雖異凡鄙。亦 同上人。故應此方所有相法。故三十二同輪 王相。亦於同中而分明昧。三十二相既同彼
人。驗是彼土常身常相。是知八萬別為大機 現尊特相。更何所疑。問一等尊特。以何因緣 相分三品。答悉檀因緣故。蓋一類機應以藏
塵尊特之相得四益者。故佛稱機而為現之。 應以八萬尊特之相。應以三十二尊特之相 得四益者。佛皆稱機而為現之。仍須了知此
之相海。別教則用別修緣了成就此相。即修 成之尊特。故名報身。圓教能了二修即性修 德無功。乃性具之尊特。故名法身。已在此觀
開章中說。須知華嚴華藏塵數之相雖多。此 以兼別故猶帶修成。此論八萬既唯圓頓無 非性具。故三聖觀疏皆示云觀於法身。行者
當須以教定理。就理明觀於觀顯相。無得但 以多數斥少使勝成劣。實在精學然後勤修。 欲罷不能故茲辯析。四第十觀音觀二。初疏
科略釋帶果行因者。觀音三昧經云。觀音昔 已成佛號正法明。今為菩薩修淨土行。斯乃 帶昔果德行今因行。頂有化佛表帶果也。二
依科列經三。初結上。二正觀菩薩身三。初正 觀身相。子科十一。初次復下身量。應云十八 萬億。今云八十者。翻過佛身二十萬億。故知
誤也。問如釋迦丈六人身八尺。今佛身六十 萬億菩薩十八。菩薩之身何太卑邪答淨土 勝應不可以穢土劣應例也。亦如妙音身量但
四萬二千由旬。佛身六百八十萬由旬。佛身 之量去菩薩更多。二身紫下身色。三頂有下 肉髻。四項有下項光。五舉身下身光。六頂有
下天冠。七觀世下面色。八眉間下毫相。九臂 如下臂相。十手掌下手相。十一舉足下足相。 二其餘下與佛同異。肉髻是相。無見頂是好。
此之相好表於極果。今作因人故不及佛。三 舉利勸修子科二。初佛告下舉觀利勸二。初 約修觀明滅罪。二如此下約稱名況獲福。二
若有下示觀次第。身相既多先觀何相。故今 示云先觀肉髻次觀天冠。以此二種能別表 示觀音德相。何者。肉髻降佛表現行因。冠有
化佛表昔成果。別相若顯其餘通相則易可 明。行者觀於冠髻毫面身色光明。一一須用 心作心是。而為能觀。說在像前用在此處。既
云作佛是佛。豈不能作觀音是觀音邪。作 髻作冠是髻是冠。皆可為例。不獨以佛例觀 菩薩。亦須例於普雜三輩。豈唯以前例後。亦
合以後例前。以今行人覽經始末。方修觀故。 大師得意乃於釋題總示三觀。若也不於十 六處用。則令大師虛說。亦見行者謾修。當遵
佛言勿背祖法。專用妙觀顯乎勝相。以此妙 觀為見佛本。逈出餘因。至彼土時速證法忍。 三作是下結觀邪正。◎五第十一勢至觀二。
初分科敘意二。初分科。二敘意二。初略無下 約當門明闕真觀。觀佛真身乃立觀云正觀佛 身等。觀音中云正明觀菩薩身。今勢至觀但
云因光神力制二種名。及云與觀音辯同異。 何不例上各立觀法。故疏出意云略無觀法 當不異上。以大勢至與觀世音身量大小皆
悉同等。此令行者辯異之後。用觀音觀觀勢 至身。何須別立。二所以下兼觀音明無像想。 觀成見佛真法身後。觀二侍者。豈須更修像
想方便邪。二依科列經三。初因光神力制二 名。子科二初遍示諸光。二但見下正立二名。 光照十方。故立無邊光為名。令三途人得佛
十力。故立大勢至為名也。行者應知即舉身 光名智慧光。以是隣極色心不二。若不爾者。 焉得色相名為法身。二明與觀音同異子科
三。初此菩下正明同異。二此菩下更示行坐。 觀音行坐豈不動地集佛等邪。但於勢至觀 中說耳。若不然者。何得云除頂上寶瓶。餘與
觀音等無有異。三作此下結成觀相。經云色 相疏稱法身。若非全色是心色由心造。安令 色相即名法身。此乃三諦一境之法身。發我
三觀一心之般若。相冥見相則三脫圓彰。故 云佛法界身入心想中。疏云。念佛三昧解入 相應。非此相應不發勝相。三除無下滅罪以
勸修。名為具足觀觀世音大勢至者。以二菩 薩唯有頂上化佛寶瓶。二種有異餘相皆同。 同異分明名具足見。六第十二普往生觀二。
初疏科二。初對雜辯異。二普中下就普分科。 二經文二。初作自身往想。上來諸觀先依次 正先主次徒。雖皆觀成未為普總。又未想身
生彼親見。故今令想身終生彼一時普見。非 獨所觀境界頓足。亦乃往生心想成就。可類 前文依報之觀。初地樹池等別觀。至樓觀成
四事總見。名為總觀。然但能總依報四事。今 想生彼普見普聞依正諸相。故名普觀。問上 品上生乘金剛臺。上品中生乘紫金臺。上品
下生入金蓮華。今三聖觀成方修普觀。合是 上品上生之者。何故同彼上品下生邪。答十 六觀人對九品位義有多途。今且一往以三
聖觀及普觀成。當上中品雜及三輩四觀成 者。方是上上故上中品終時雖見坐紫金臺。 此臺到彼成大寶華。經宿則開。此文亦云生
極樂界於蓮華坐作開合想。蓮華開時見佛 滿空。及說妙法。正合上品中生之相。若上品 下生華開七日乃得見佛。仍於眾相心不明
了。故知此文與上中品生相正齊。若其以品 對別圓位。至三品觀方得委論。二無量下明 三聖來現。上想終後生於彼土見佛菩薩。今
想未終三聖常來入我心想。良由當念即是 來際。故能預想將生之事。復由生佛體不別 故。故令三聖不來而來。斯乃三觀一心作是
雙運。致令心佛往彼來此。故知觀體不可言 思。七第十三雜明佛菩薩觀。今評此觀略有 二意。一為前觀佛及菩薩勝相不成者。乃令
捨大而觀丈六。二為觀前勝相已成之人。令 其更觀勝劣化用遍十方界。使品位增進。若 謂不然。前觀既成修後諸觀有何益邪。疏從
前意故作拂疑生重釋。以觀成者。自知經意。 是故大師從初意示。釋此為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佛告下觀丈六像。經若欲等者。行人
於前依正諸觀修雖不入。求生之意彌加敦 督。名為至心。故令此人捨勝觀劣。未觀二侍 前想彌陀。故云先當觀於一丈六像。行人欲
託彼土蓮池。故令觀像在池水上。應知勝身 既心作心是。豈今丈六非作是邪。圓人作為 皆了唯心。全具而變全變是具。具變不二。故
觀佛相勝劣皆然。二明彌陀變現子科二。初 示化主隨物二。初如先下勸常修觀。二阿彌 下拂去眾疑。疏二。初所觀下示相問疑。二前
聞下示疑明破。勝身觀法修雖不成。而且得 知廣大無量。今聞觀小頓違前說。寧免輕疑。 為拂此疑。故說彌陀。神通如意能大能小皆
全法界。但以重心觀令成就。勿疑身謝不生 西方。二明補處同生二。初觀世下明劣應同 眾生。佛應既隨萬物。補處亦同眾生。二但觀
下倣勝身論觀法。前明觀音勝身觀法。先想 冠髻則令眾相次第皆明。勢至觀中髻有寶 瓶。其餘身相不異觀音。以此二種是二大士
身之別相。令修觀者但觀別相。別相若顯同 相則明。疏釋首相雖通兩說。然頭首之首手 足之手皆是別相。悉可以別而顯於通。應知
觀佛丈六之身。先觀白毫方彰眾相。備如前 疏約釋迦說。三後三觀明三輩往生四。初立 觀所由。此中二義。初即雜觀觀劣應者。位在
中下。令識三品進修勝觀登於上品。次義 即是前觀勝應。及修雜想了隨機化。在八九 信。今令此人以妙三觀。分別九品。即大本三
輩。事理窮深登第十信。既云此下三觀觀往 生人有二義。乃是修前觀法行者觀於九品 往生之相。非是凡小求生之者。讀今三輩經
文改轉行業。縱通此義亦是傍兼。非今增進 觀行意也。二釋會經論二。初會論即無量壽 經論。今云往生論是也。天親所造有十七成
就。至第十六大義門成就中。偈云。大乘善根 男。等無譏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長 行釋云。故淨土果報離二種譏嫌過。一者體。
二者名。體有三種。一二乘人。二女人。三諸根 不具足人。無此三種過故名離譏嫌也。名亦 三種非但無三體。乃至不聞二乘女人諸根
不具三種名故。此十七成就俱明彼土果報。 故無二乘等悉約彼土。非是此方二乘等不 得生也。恐惑者不曉。故和會解釋之。分二初
會二乘二。初會不生。且據彼論二乘種不生 句。並於此經小戒得生。以具足戒及沙彌戒 等是小乘種故。二說相違而為詰問。今以住
小迴心以會釋之。堅住小道志趣無餘。不求 淨土。故云正處。若迴小向大轉小乘業。作淨 土因故云要由。經就現今向大時說。是以得
生。論就本始住小時說。是故不生。然論說彼 土無二乘人。由在此身因轉故也。二何故下 釋證果云。垂終迴小向大方生彼國。何故中
輩三品行人生彼復證小乘果邪。今釋意者。 迴心故得生。慣習故證小。知大證小不執偏 真而為究竟。不久證大也。二問論下會女人。
復舉論偈女人根缺不生之文。並於此經韋 提侍女得生之說。而為詰問。今約彼此會釋 二說。論就轉報。是故彼土無有女人及根不
具者。若名若體。經就此土修淨業者。故有善 心一切得往。故大彌陀經薜荔多蠢動蜎蜚 皆得往生。故知經論無少相違。二問大下會
經二。初對經雙問。逆罪得生即下品下生文。 二釋有下立義雙釋二。初悔有輕重。上即利 根下即鈍根。俱舍云。愚智所犯輕重不同。愚
作罪小亦墮惡。智為罪大亦脫苦。如團鐵小 亦沈水。為鉢鐵大亦能浮。涅槃云。智者有 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者亦二。
一者作罪。二者覆藏。如阿闍世王殺父害母。 至涅槃會身瘡腫熱。生重慚愧悔過自責。耆 婆勸往佛所。佛為說法得無根信。文載涅槃
梵行品。此經明逆罪得生淨土者。即同闍王 上根利智能重心懺也。彼經不生者。下根愚 人至于臨終不能重悔也。二二者下約行有
定散。大本就此者。指上散善力微也。此經明 觀者。即觀佛三昧。問若定力得生下下品。云 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若不能念者
應稱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 念。此與大本散心十念理應無別。答此雖造 惡已曾修觀故。使臨終善友勸稱十念。定心
則成。亦是法行乘急戒緩人也。修觀故乘急。 造惡故戒緩。由乘急故得值善友。縱現世不 修三昧。亦是宿種今熟。故得往生。所以華開
見二大士說實相法。自非定善孰至此乎。故 十疑論云。臨終遇善知識十念成就者。並是 宿善業強始遇知識等。當知作此解釋方合
此中定善之義。若本不修三昧之者。則屬前 悔有輕義也。三依品定位二。初通示九品二。 初就三下示三中具九。經文顯示三輩各三。
二判九品屬三二。初上品下約位判。雖分九 品。以義定之不出三位。即內凡外凡及悠悠 者。然習種解行及十信名。乃是別教地前凡
位。以為今經往生位者。略有三意。一別位次 第對品顯故。二別具四觀收機廣故。三九品 多判所觀人故。若以九品判今能觀圓觀位
者。則以三賢對今十信。彼之十信對今五品。 悠悠即對名字人也。以名字位通修未修故。 應知疏用此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