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Ji Jie 大般涅槃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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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八 (四諦品第十 四倒品第十一 如來性品第十二)[0445c05] 釋四諦義 釋四倒義 略釋佛性義 貧女金藏譬 女人子病譬 迦葉設十一難責令見有 力士眉間珠譬
四諦品第十
[0445c11] 案。僧亮曰。答云何諸調御。心喜說真諦也。上 說魔教為邪。今明佛是調御者也。昔說非苦 為苦。以治樂惑。樂惑既治。佛則歡喜。說佛為
樂。佛樂是真諦也。僧宗曰。從此訖難見性。廣 因義也。四諦者。慧所照境也。自鹿苑至乎法 華。所說階級。大有不同。唯此教圓備。將明常
住妙因。必資中道觀照。然非境無以辨智。 故舉四諦。以明因相也。寶亮曰。昔說四諦。指 在三界。今日之教。理無不該。言雖有四。要在
真如寂滅。今說據本而遺末。此旨始顯。以稱 聖心。故曰喜也。然四諦一品。明理周悉。故云 由信常住。從人道天中。直出生死。是則必先
信常。然後識無常也。若不雙解。何得入道。故 下滅諦中。曰修苦滅者。逆於外道。今若果修 斷滅之空。若以苦悟理者。外道亦應正知理
不可也。昔為引凡故。有此說耳。若無權教。則 下愚息望也。
[0445c28] 佛復告迦葉所言苦者 (至) 地獄眾生應有聖諦。
[0445c29] 案。僧亮曰。不見真樂。不名見苦。何者。心 雖求樂不識真樂。以三界為樂。不見苦也。不 以畜生為決。敬遺記。僧宗曰。一諦中各有四
別。初明惑。第二明解第三結聖諦。第四結非 諦也。將明中道圓照。先明不解。以相形釋義 也。初一重明諦之名在照。不在苦也。第二明
雖諦名在照。而不在偏執也。明苦有地。不得 其所。非唯失理。亦方淪苦也。昔教有餘之智。 不免於倒。今說理窮。所以真善業也。寶亮曰。
一諦中有四重。得諦之名。要將解未了境故。 就境以說諦也。苦諦中四者。第一從始。訖多 苦惱。明失也。第二從若有能知。訖即生天上。
明得也。第三從後解脫時。訖方證知。此證 得也。第四從我於本際。訖乃得真智。此證失 也。智秀曰。一一諦下。有三意。苦諦中三意
者。始訖多受苦惱。第一舉其不知出苦諦體 相也。從若有能知。訖乃得真智。第二辨從理 得果也。從若如是知。訖非苦聖諦。第三結邪
正也。慧朗述僧宗。曰辨苦諦有六階。此第 一直平理。謂非正苦為苦諦也。
[0446a20] 善男子若復有人不知如來 (至) 增長諸結多受 苦惱。
[0446a21] 案。僧宗曰。第二階明失也。
[0446a22] 若有能知如來常住 (至) 若一經耳即生天上。
[0446a23] 案。僧宗曰。第三階明得也。
[0446a24] 後解脫時乃能證知 (至) 今得解脫方乃證知。
[0446a25] 案。僧宗曰。第四證得也。
[0446a26] 我於本際以不知故 (至) 始於今日乃得真智。
[0446a27] 案。僧宗曰。第五證失也。
[0446a28] 若如是知真是修苦 (至) 是名為苦非苦聖諦。
[0446a29] 案。僧宗曰。第六雙結得失也。
[0446b01] 苦集諦者於真法中 (至) 不得生天及正解脫。
[0446b02] 案。僧亮曰。真法是集。不生真智者。不生集智 也。受不淨物。能集生死。是真集。而不生集 智。不知法性者。不見佛性也。敬遺記。僧宗
曰。此中辨集。文句再出。蓋分別出集。所以 不識常故也。慧朗記。僧宗曰。辨集滅道。各 有五階。此即第一先明失。舉轉輪生死。以 為過也。
[0446b09] 若有深智不壞正法。
[0446b09] 案。僧宗曰。第二階明 得也。
[0446b11] 以是因緣得生天上及正解脫。
[0446b11] 案。僧宗曰。 第三階證得也。
[0446b13] 若有不知苦集諦處 (至) 流轉生死受諸苦惱。
[0446b14] 案。僧宗曰。第四證失也。
[0446b15] 若能知法常住不異 (至) 是名為集非集聖諦。
[0446b16] 案。僧宗曰。第五雙結得失也。
[0446b17] 苦滅諦者若有多修 (至) 亦修空法應有滅諦。
[0446b18] 案。僧亮曰。先非昔所說者。自知今之為是也。 昔滅有二種。一性滅。謂空無我也。二滅身智。 而如來者非空無我。身智不滅。作滅想壞如
來也。敬遺述僧宗曰。生死是空。佛果不空。若 謂二處皆空。於果為謬。故言多也。逆外道修 空。該一切法。今分別空相。正反於邪。故言逆
也。慧朗述僧宗曰。亦有五階。此第一階。舉惑 以明失也。
[0446b26] 若有說言有如來藏 (至) 滅除一切煩惱爾乃得 入。
[0446b27] 案。僧宗曰。第二明得也。
[0446b28] 若發此心一念因緣於諸法中而得自在。
[0446b29] 案。僧宗曰。第三證得也。
[0446c01] 若有修習如來密藏 (至) 在生死中流轉受苦。
[0446c02] 案。僧宗曰。第四證失也。
[0446c03] 若有作如是修者 (至) 是名修空非滅聖諦。
[0446c04] 案。慧朗曰。第五雙結得失也。
[0446c05] 道聖諦者所謂佛法僧寶及正解脫。
[0446c05] 案。僧 宗曰。此中有八階。此第一先出道境。
[0446c07] 有諸眾生顛倒心言 (至) 輪轉三有久受大苦。
[0446c08] 案。僧宗曰。第二明失。
[0446c09] 若能發心見於如來常住無變法僧解脫亦復 如是。
[0446c10] 案。僧宗曰。第三明得。
[0446c11] 乘此一念於無量世自在果報隨意而得。
[0446c12] 案。僧宗曰。第四證得也。
[0446c13] 何以我於往昔以四倒故 (至) 成佛正覺是名 道聖諦。
[0446c14] 案。僧宗曰。第五證失也。
[0446c15] 若有人言三寶無常 (至) 真見修習四聖諦法。
[0446c16] 案。僧宗曰。第六雙結得失也。
[0446c17] 是名四聖諦。
[0446c17] 案。僧宗曰。第七總結也。
[0446c18]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 (至) 修習甚深四聖諦法。
[0446c19] 案。僧宗曰。第八領解也。
四倒品第十一
[0446c21] 案。僧亮曰。答正善具成就。廣說顛倒也。欲 令四諦具足。更說四倒。故是流通也。僧宗曰。 上舉境以明智。此明惑以顯解。廣顯解相。故
先列其惑相。明於義乃顯。亦如上三修文中。 將說勝修。先列八倒也。寶亮曰。答第九問。 次明偽理也。智秀曰。上辨四諦。引物生解。
但真解難生。憙成僻執。執則成倒也。
[0446c28] 佛復告迦葉謂四倒者 (至) 是無常者名大罪苦。
[0446c29] 案。僧亮曰。先說倒體。亦應對明。但經文略 耳。僧宗曰。此下先明苦中生樂想之倒也。乃 未應辨非苦中苦想。今顯其倒緣。有此計
者。謂必得理。遂於生死之中。橫計樂想故也。 寶亮曰。辨初倒中。有三翻。先明後倒。次明 前倒。第三舉後倒以結句也。就初明佛上倒
中。有四意。第一先開章門。第二釋章門。第三 云。如來是行苦。第四言佛是壞苦。若如是計 者。是則大罪苦人也。智秀曰。辨初倒中有
三翻。第一訖而生苦想。此名顛倒。將顯苦 上有樂迷故。辨苦體也。有二意。初就理中。 明其倒相。後是經家。結其倒想也。此即第一。
若於樂上。起苦想者。必得苦果。而謂我則受 樂。是則於苦而起樂惑。
[0447a14] 若言如來捨此苦身 (至) 是名非苦而生苦想。
[0447a15] 案。僧亮曰。苦有二種。謂行苦壞苦。前云無常 變異。是行苦也。今言捨是苦身。謂壞苦也。并 列二倒也。
[0447a18] 是名顛倒。
[0447a18] 案。智秀曰。第二意經家結其倒 名。
[0447a20] 我若說言如來常者 (至) 如是說者我則受樂。
[0447a21] 案。僧亮曰。釋生倒之意也。即是我見者。若言 佛不生滅者。便是自在。自在是我。我見是眾 結之本。是故不說佛是常也。寶亮曰。此下第
二明前倒也。惑者自謂。若說佛是常。便是計 我。我昔此計。得無量罪。今若說佛是無常者。 則離我見。故受樂也。智秀曰。正辨苦上起
樂見也。有二意。此即第一出其起倒之意也。
[0447a28] 如來無常即為是苦 (至) 生樂想故名為顛倒。
[0447a29] 案。智秀曰。第二意經家結其成倒也。
[0447b01] 樂生苦想名為顛倒 (至) 名為顛倒是名初倒。
[0447b02] 案。僧亮曰。惑者謂。常則不滅。滅則不常。釋 所以是苦行也。云何捨身者。樂則不應捨而 捨。故知是苦。此釋所以是壞苦也。寶亮曰。此
下第三還舉後倒。結前句也。智秀曰。正明樂 上起苦見為倒也。有三意。第一約理辨其 是倒。第二經家結其成倒。第三出彼見之意 也。
[0447b09] 無常常想常無常想 (至) 是名第二顛倒。
[0447b09] 案。僧 亮曰。空性是常。見常故常也。不見常者。是 無常也。僧宗曰。應言常上。作無常想。名不修
空也。生死是空。佛果不空。若說佛果為空者。 則失分齊。乖修空之道也。壽命短促者。所執 既乖。不得妙常。豈非短促耶。
[0447b15] 無我我想我無我想 (至) 是名第三顛倒。
[0447b15] 案。僧 亮曰。無佛性者。佛性無惑。故自在不斷。惑故 不應自在也。寶亮曰。有兩階。從初訖是名顛
倒。先明前倒也。次從佛法有我以下。次明後 倒也。雖說有我。無有佛性者。但計神我為我。 不說佛性我也。
[0447b21] 淨不淨想不淨淨想 (至) 我等悉名邪見之人。
[0447b22] 案。僧亮曰。有兩階。從初訖是滅者是名顛倒。 先明後倒也。次從不淨淨想。訖第四顛倒。 明前倒也。迦葉白佛訖品。說四倒竟。迦葉領
解也。
如來性品第十二
[0447b27] 案。僧亮曰。答云何作善業。大仙今當說以廣 長壽金剛二果之因也。上略明因故。以慈悲 護法為本。今廣明因故。從三歸終至十地也。
法瑤曰。從此。訖若我住者。不離於苦。答云何 作善業也。上四依以來。大意明行者。修善護 法。是善業也。今明善業所由生者。即佛性。
佛性是生善之理。理若無者。善何由生。是則 佛性。是作善業之根本也。佛性是正因。善業 是緣因也。僧宗曰。前品所明。解則為諦。惑
則為倒。但解有微著。微則得生天上。著則名 正解脫。今明善業。廣其始。以難見性。廣其終 也。所以言廣始解者。境中之妙。不過佛性。說
此真境。生其下品聞慧。雖為微解。非不藉此 生於勝行。終能見性。是故皆名善業義也。寶 亮曰。佛性有四種。謂正因緣。因果及果果也。
四名所收。旨無不盡。緣正兩因。並是神慮之 道。夫避苦求安。愚智同爾。但逐要用。義分為 二。取始終常解。無與癈之用。錄為正因。未
有一剎那中。無此解用。唯至佛則不動也。故 知。避苦求樂。此之解用。非是善惡因之所 感也。以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也。師子吼
品云。一種之中道也。而此用者。不乖大理。豈 非正耶。緣因者。以萬善為體。自一念善以上。 皆資生勝果。以藉緣而發。名為緣因也。然此
解者。在慮而不恒。始生而不滅。則異於正因 也。若無此緣。助則守性而不遷。是故二因。必 相須相帶也。若緣因之用既足。正因之義亦
滿。二用俱圓。生死盡矣。金剛後心。稱一切 智。轉因字果。名為果性也。果果者。對生死之 稱也。於眾德之上。更立總名。名大涅槃。以果
上立果。名果果也。更無異時。但義有前後耳。 若論境界性者。其旨則通。但同是緣助。不復 別開也。下文佛自斷為四名。謂單因單果。重
因重果也。此品分為四科。初有五譬。先定因 果性也。第二辨一體三歸。勸學者。生信也。 第三明三種中道。正談作善業之行也。第四
從難見性以下。仍答第十一問明自非窮照 果理。無以徹見因也。智秀曰。此品有三段。第 一顯得作善業之義。第二明三歸。第三約三 種中道。以顯慧行也。
[0448a09] 迦葉白佛言世尊二十五有有我不耶。
[0448a09] 案。 道生曰。前云佛法中我。即是佛性。是則二十 五有。應有真我。而交不見。猶似無我。教理未
顯。故有此問也。僧亮曰。將顯真歸自歸未來 身中三寶故。先定有無也。法瑤曰。若自審身 中有常住三歸。則理無異趣。可得勤作眾善
也。是故先辨有真我佛性。然後廣明身中有 三歸之體。但應歸此。而行善業也。僧宗曰。前 言生死無我。計有我者。則名為倒。今問定有
定無者。意謂。若定無者。則無佛性。若有者。 不應言倒也。智秀曰。若生死之中。永無我者。 則一化便斷。云何而得作善業耶。
[0448a21] 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 有。
[0448a22] 案。僧亮曰。夫如來藏。我及佛性。體一而 義異也。具八自在。為我義。乘如實道。名為如 來。以不改故。謂佛性也。悉有者。常樂我淨。
是佛性也。本由行也。有心求得。故因果不 斷。互得相有因亦有果。果亦有因。故言一切 眾生悉有也。僧宗曰。答問中有四段。第一寄
五譬。辨性之有無。第二勸信。明迷則墜苦。 解則資神。以理深難服。豈可不深生仰信耶。 雖復仰信。若憑心失所。雖信無益。故勸行人。
但歸自身三寶。不假近捨自身。遠歸他佛。能 如此解。是則標宗有地。案心得所也。雖復 擬心有地。要須萬行。趣常之要。事在中道。是
故次三歸後。明中道勸行。此即善業義也。 寶亮曰。問云何作善業。而答之以正因者。欲 明作善業者。必須先識因果。若指南不立。則
善業不建。故先辨正因也。下頻有五譬。正 傳明此理也。智秀曰。悉有者。悉有當成佛果 之性也。以此義故。能令眾生。生死相續不絕。
得造善業也。曇纖曰。答問有二意。第一言有。 第二言雖有而不見也。明駿案。答有兩意。第 一判有也。第二既云有。而所以不見者。有二
理。一者明唯有不見之因。無有見緣。何者。以 煩惱 覆 故。自無見因。既有惑障之法。佛不 得為說。是以自雖不見。不傷於有也。說而不
得其所。故言必成倒。下以五譬。備廣斯旨也。
[0448b18] 佛性即是我義。
[0448b18] 案。道生曰。種相者。自然之 性也。佛性必生於諸佛。向云。我即佛藏。今 云。佛性即我。互其辭耳。
[0448b21] 如是我義從本已來 (至) 是故眾生不能得見。
[0448b22] 案。道生曰。既翳成佛之理。又障見成之明也。 僧亮釋藏義也。僧宗曰。此理曾不暫無。但以 隱顯為異也。何者。夫解之與惑。二途而已。若
乖理起惑。則生死紛紜。若扶理生解。則涅槃 寂靜。正以煩惱所覆。則隱而不彰。義稱為藏。 理非始造。不得言無。未有見用。不得言有。中
道之說。則非病。若計已有。則成倒也。
[0448b29] 善男子如貧女人。
[0448b29] 案。道生曰。本有佛性。即 是慈念眾生也。僧宗曰。與有而不見作譬也。 女性愛寶也。以不知處。故為貧也。眾生願樂
不得所。故生死。法瑤曰。眾生有成佛之理。 理由慈惻。為女人也。成佛之理。於我未有用。 譬貧也。僧宗曰。迦葉向問。使反覆成過。如來
今譬。明二俱無患也。理如金藏。不可為無。未 現用故。不得有也。女以能生為義。亦牧育為 德。譬此行人。必懷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