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epan Xuan Yi Fa Yuan Ji Yao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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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序[0015a15] 夫涅槃無方。佛性無體。而菩薩見之謂之假。二乘見之謂之空。凡夫日用而不知。故如來之道鮮矣。古者能仁大覺愍群機之未悟也。於是仰觀妙理。俯立嘉號。圓常之經於是乎作也。其體言見心。得兔忘蹄。不知紀極。洎乎去聖踰遠。人根漸鈍故。四依大士撰之以疏。童蒙之類又不能曉其旨。故人師申之以記。俾因記以了疏。因疏以知經。因經以識理。理斯達矣。孰為經乎孰為疏乎孰為記乎。混而為一則如來之道不遠而復。若乃考其功。則記為啟發之先也。故秉筆立言者。實難其人。甞試論之。夫欲開前疑。決後滯者。必在乎識也。學也。才也。匪識胡以宗圓理斷是非。匪學胡以曉群言通理論。匪才則言之不文行之不遠。三者備矣。始可與言筆削已矣。斯玄疏者。蓋章安法師用智者義趣演龍猛宗旨以申經意也。遂古作者莫之與京。圓不佞識昧學寡才短。故非立言之人也。竊念斯文墜地傳受道息。於是辯理解紛而筆記之。乃有玄記兩卷疏記二十卷。文淺義迂實無所取。意者。竢夫後世者。有達如荊溪者。忿我之紕謬。秉洪筆敷麗藻而發揮之。俾斯經斯疏光大於時。導無窮之機入祕密藏者。豈不功由於我耶。夫經名者。題牓大理。經文者剖析眾義。眾義由大理所出也。譬如觀發源必知其流多也。挹眾流必知其源一也。故玄之五義疏之五門。大底申明於此旨。使大理眾義總別相涉無越三德爾。夫三德者。實諸佛之所證也。眾生之所具也。生佛不二同歸于心。若然者。則首題之總。品卷之別。在我方寸。豈他物哉。甞撰疏記以指歸為名者。蓋令於別而識總也。今玄記以發源為號者。蓋令於總而識別也。此乃贊述疏主之微旨耳。豈古自我作哉。抑又此之玄義皆用經語以成文章。具引則文煩。略之又義闕。繇是麁徵經文。聊輔大義。機要之名。又在此也。吾宗達人且不以狂簡罪我。或有可觀無隱乎爾。時聖宋三葉天子在宥之十七載。大中祥符紀號之七年歲次甲寅正月既望。錢塘沙門釋智圓字無外。於大慈山崇法寺方丈。絕筆序云。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第一
宋錢塘沙門釋智圓述
[0015c05] 此玄義即章安舊文既辭旨盡善。故荊溪不 更修治。或曰。下文有此中遺一章之語。即知 亦經再治。今謂不爾。遺章之語蓋後人籤注
書者謬寫。此乃鄙語常談。豈是荊溪再治之 例。若再治者。應書云。四明不生不生下注闕 字。如梁氏刪止觀書三大章皆注闕字。今以
七義驗之。知不再治。一者疏文再治則於總 題削大般二字。今此備有知非再治。二者題 下無再治之人號。故三者。或謂闕逸借使闕
逸治者之號。則不合顯書疏主之名。例下疏 中。只合云頂法師撰。今既顯書名諱知非再 治。四者文中全無私謂之語。知非再治。五者
準淨名部。荊溪亦但刪略疏文。而不再治玄 義。以此例彼知非再治。六者疏文舊本再治 二俱在世。而此玄義唯有一本。知非再治。七
者準下疏文釋義有闕。則荊溪私加補助。今 既再治。何故不生一章闕遺無釋。然義非難 見。但恐後學穿鑿。故此評之。初題目二。初標
法。題玄義者。五章釋題妙盡經旨。故稱玄義。 二顯作者。沙門者。此翻勤息。謂勤勞息斷煩 惱故。瑞應經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若
乃息見思之妄心。達真諦之本源。藏通沙門 也。息塵沙之妄心。達俗諦之本源。別教沙門 也。息無明之妄心。達中道之本源。圓融沙門
也。又次第息三惑達三本者。是別沙門。一心 中息三惑者。是圓沙門。今疏主即圓人也。然 沙門之名。於諸教中復通因果。今約疏主迹
說。乃住前因中沙門也。灌頂即名諱。華嚴第 十法雲地名灌頂位菩薩也。經云。諸佛智水灌 其頂故名。為受職。故名灌頂。字法雲小字非
凡。蓋言十地之聖非三賢之凡也。俗姓吳氏 常州義興人。祖避地東甌因而不返。今為臨 海章安人也。父夭早亡。母親鞠養。生甫三月
孩而欲名。思審物類未知所目。母夜稱佛法 僧名。師乃口効音句清辯。時共驚異。因告 攝靜寺惠拯。法師聞而笑曰。此子非凡。即以
非凡為字。及年七歲還為拯公弟子。才業日 新玄儒並騖。弱冠之歲進具律儀。洎拯師厭 世沐道天台。即陳至德元年。時俗壽二十七
也。智者辯才雲行雨施。能領能記唯師一人。 故方集奔隨為法上將。後於隋大業十年十 月。廬于天台之南。撰此疏文。越五年於安洲
絕筆。即唐武德元年也。常於章安攝靜寺講 說此經。值海賊抄掠道俗奔委師。撾鐘就講 顏無懾懼。賊徒麾旛詣寺。忽見兵旗曜日。持
弓執戟人皆丈餘。雄悍奮發。群賊驚散其感 通有如是者。事蹟見唐續高僧傳習禪科。若 乃撰疏之休徵為法之難苦。則下文詳悉。以
唐貞觀六年八月七日終國清寺。春秋七十 二。將終之際身現微疾。室有異香。命弟子曰。 彌勒經說佛。入城日香煙若雲。汝多燒香吾
將去矣。有同學智晞。智者親度。於貞觀元年 卒。臨終云。吾生兜率矣。見先師智者寶座行 列。皆悉有人。唯一座獨空云。却後六年灌頂
法師陞此說法焚香。驗意即慈氏降靈。計歲 論期審晞言不謬。是故灌頂之名法雲之字。 豈有過實之畏哉。撰者。鳩集文義解釋之也。
本文二。初總序玄旨二。初標。題大般涅槃經 序者。以此序是開題序王。故別標之。如法華 玄別行經序。亦標云序王。或除削此題者。非
也。二夫正下正序二。初總歎三德宗歸二。初 嘆所詮宗極三。初雙嘆事理二。初正嘆事理 融即二。初嘆即事之理。二嘆即理之事。理即
三千三諦之理。生佛一貫因果無殊。事即十 界迷悟之事。始終兩異新故有別。然而即事 而理。波即水也。即理而事。水即波也。故此
事理是今經之所詮。斯教之極致故。於文首 舉而嘆之。初文者。正道即妙理綺互其文。正 以簡邪道約能通。謂涅槃佛性之理。無二邊
邪而遍通一切。故名正道。妙則不縱不橫。理 乃無所不統。無始終之喧動。故稱幽寂。無 新故之滯礙故稱虛玄。又幽寂即妙理寂
絕。虛玄即正道虛通。而言正道幽寂者。蓋 言正道即妙理故。妙理虛玄者。蓋言妙理即 正道故。雖有二名而無兩體。然則約理乃無
始終新故之異。約事則始終新故宛然。今談 於理實不離事。即始終而無始終。即新故而 無新故。其猶指波即水也。二無始下嘆即理
之事。即無始終而有始終。即無新故而有新 故。其猶指水即波也。波水融一理事誰分。 無明生死等者。無明對種智為始終。生死對
涅槃為始終。翻無明為種智。即生死證涅槃。 故本自有之者。無始本迷故。修因方克者由 緣了因得智斷果故。二此經下結為今經所
詮。非始之始等者。問向以無明生死為始。今 何故。以佛性三因為始耶。答無明生死體。即 三因。二若佛下複疎釋成三。初按定。是則下
釋上二句義。如即理事也。因理即果理故佛 性非因。果如下果理即因理故。涅槃非果。二 若因下複釋上文。既顯因果理同。則非但極
果所證之理。非新非故。下凡所具之理亦非 新非故也。文中反覆釋成。故云因如不異果 如。果如不異因如。大抵只顯因果理一耳。問
據前所釋。乃以涅槃為新佛性為故。此中合 云非止涅槃之如非故。何以却云非新耶。答 若因果對明誠如所責。今雖分句釋義。但顯
因果理同並非新故耳。故下結云。是則佛性 涅槃因果之如。皆是非新非故也。三是則下 結成。三非新下結歸三德。以理事對一性二
修。共成三德。一性是理以配法身。雖理本具 三。今對修成一。二修是事雖智斷俱冥於理。 今對性但二。此即合性為一合修為二。若約
開說則修性各三。理具三法身。智即三般若。 斷即三解脫。開雖成九。九只是三。三九互融 展轉無礙。下明體宗用三。各各互具即此意
也。即理成解故曰非新而新。即理成惑故曰 非故而故。既惑解即理故種智不發。無明不 斷而斷。即一而三故。非點水之縱。即三而一
故。非烈火之橫。不縱不橫如新伊字。凡論修 性進否非一。顯性錄備明之。二辨能詮興由 二。初通舉一化利鈍不同者。一切眾生無不
本具三德平等無殊。但由熏習淺深故。成利 鈍差別。利根者於華嚴座席即悟圓常。故法 華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悉皆信受入如來
慧。其鈍根者如聾如啞全生如乳。故須三味 次第調熟。來至今經方歸祕藏。故法華云。除 先修習學小乘者。如是之人我今亦令得聞
是經入於佛慧。其有不定根性。則於三味得 悟妙理。對前名鈍對後名利。由此根機不等 故。有五時之教差別故云。是以大聖赴緣等
也。頓即華嚴。漸即三味。鹿苑漸始。方等漸 中。般若漸終。法華涅槃會前頓漸歸非頓非 漸。頓則下徵下經文證成其義。忍草等者。第
二十五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 得醍醐。雪山譬佛。忍草譬教。牛譬機緣。食 譬修行。得譬入位。頓機扣佛說圓頓教。聞
教修行解發入住。此證利根。於華嚴會悟三 德理。彼雖兼別且約圓說。漸則下第十三云。 從牛出乳。譬從佛出十二部經。即華嚴也。從
乳出酪。譬從十二部出九部。即阿含也。從酪 出生酥。譬從九部出方等。從生酥出熟酥。譬 從方等出般若。從熟酥出醍醐。譬從般若出
大涅槃。法華與涅槃開顯義同。故經省之。此 證鈍根。既於華嚴全生如乳。故須歷三味漸 次調熟。至于今經方悟三德。故云次第圓滿。
因前四味次第。得至今經三德圓滿。故云次 第圓滿。喻之下二十七云。置毒乳中乳即殺 人。酪及二酥置毒亦爾。宿習了因名為置毒。
藉今聞教毒發不同。若昔於二酥下圓乘種。 故今再聞無明即滅。名為殺人。此證不定根 性味味得入也。皆是下總結也。釋迦。此云能
仁。妙窮權實者。五時增減不出四教。教教所 詮豈離十界。藏通詮六。別圓詮十。由即不即 故分四殊。今能仁究竟顯理。十界唯心九權
一實。權實理等故云妙窮。巧赴下亦由眾生 理具權實。故感如來施權實教。權實雖異理 常平等。故不二門云。由眾生理具非權非實
為權實機。佛亦果具非權非實為權實應。罄 盡也。爽失也。二今此下別彰。此經開通往昔 等者。開諸權門顯今實義。故法華云。開方便
門示真實相也。密義者。佛若不說偏小不知。 故名密義。又已前顯施方便。而密意在圓。今 談此意故云顯發如來方便密義也。畢竟不
入涅槃者。偏小之機。謂佛灰滅圓頓之機。知 佛常住。二此經下別序五章玄義。初序二。初 廣序釋名二。初翻名釋義二。初約三德釋二。
初通舉梵文。二隨文翻譯二。初釋別名三。初 翻對開章。二依章正釋。二種煩惱生死者。界 內見思煩惱感分段生死。界外無明煩惱感
變易生死。免斯因果者。因謂煩惱。果謂生死。 通釋下包廣曰大。三德圓融包括百界故。俱 受大名圓融故。俱無二邊之喧動故。皆稱寂
滅圓融故。俱超二死之暴流故。悉名究竟。三 別通下結意。顯題無上至極果者。即約究竟 所顯涅槃。以立題也。二指通名聖教之總名
者。大小偏圓總名經故。事在別釋者。如法華 玄義中約有翻無翻各有五義也。無翻五者。 以彼語多含此方單淺。不可以單翻複。應留
本音。既不可翻而含五義。一法本。二微發。亦 云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有翻五者。 一翻為經。二翻為契。三翻法本。四翻線。五翻
善語教。昔佛法初度梵漢未明。故有無翻之 說。乃是河西群學所傳晚人承用耳。有翻之 家雖具五義。以經為正。以此方先聖之語悉
名經故以佛語為經。此義翻也。是以三藏中 但有經藏。十二部中但有經部而無線藏線 部等名。二若具下約三諦釋。然三德三諦同
體異名故。前約三德。次約三諦。文分為二。初 重翻別名。二再釋三字。初約真俗中俱名大 也。初明真諦。遍蕩相著故。大故云大若虛
空。次明俗諦。體具三千故。大故云其性廣博。 後名中諦。遮照不二故。大故云又名不思議 等。不因小相者。虛空絕待非對小名大也。二
約真俗中俱名滅也。初約真諦自行名滅。滅 凡夫生死故云滅。二十五有滅二乘涅槃故。 云及虛偽物。次約俗諦化他明滅。則隨類現
形滅彼三惑故。云得二十五三昧也。二十五 三昧如聖行品說。後明中諦。滅真滅俗故。云 生滅滅已。生即是俗。滅即是真。二邊俱滅故
云滅已。是則中諦名寂滅樂。三約真俗中俱 名度者。度以過越為義。三諦無著悉是過越。 咸得度名。不著於俗故云度於不度。不著於
真故云又度於度。又度此彼下約中諦明度 也。不著雙照故云度。此彼之彼岸不著雙遮 故。云亦度非彼非此等。此即生死俗。彼即涅
槃真。神龜者。中華古今注云靈龜者。玄文五 色神龜之精也。上隆法天下平法地。能見存 亡明於吉凶。水陸俱度者。譬中道度於二邊
也。水喻生死。陸喻涅槃。二總攬結歸三法等 者。哀嘆品云。何等名為祕密之藏。猶如伊字 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
面上三目。乃得成伊。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 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 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故知即一而三。即
三而一。方是涅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