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 Mo Jing Lue Shu Chui Yu Ji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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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三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0741a05] 二就兩下隨文釋義二。初略歎形聲兩益二。 初分科。二初又下隨釋二。初歎形益二。初分 科懸示二。初分科。二大經下懸示三。初引大
經。亦色非色者以顯佛性不離色心非色即 心也。金剛身者應體即法。不可毀壞故。二今 初下配今義。先明今歎目淨攝金剛身。歎勝
攝劣者荊溪云。準凡歎聖耳。況應身之相教 門自分。故聖相中莫若毫髻。今從眼說。故云 眼勝。況眼具五。從名復勝故。且歎之以形於
劣。次力無下明今歎心淨攝力無畏。三舉下 總結要。二目者下隨文釋義二。初歎色功德 二。初事釋二。初總釋二。初正解。肝悲等者白
虎通曰。肝繫於目。肺繫於鼻。心繫於口。脾繫 於舌。腎繫於耳。今且準凡而擬於聖。凡夫悲 時必內動於肝。然後目中有淚。故曰肝悲則
目淚。荊溪云。如來即以利物表悲。利必在智。 故眼表智。肝表於定。智動定用猶如肝悲則 目淚也。大論等者荊溪云。既悲生於智。智由
於定。定用即悲智用也。肝悲目淚況之可知。 二釋疑二。初問。荊溪云。既尋勝應以得法身。 勝應有相。法豈有耶。二答二。初正答二。初正
示眼。荊溪云。答意者佛眼既為四眼之體。四 眼即是法身之相。故使尋相見無相也。況無 相之相諸相中上。故引法華即其事也。二餘
下列餘相。二證成。荊溪云。法華意者佛具五 眼。四不獨立故三十二即法身相。吾今此身 即是法身。斯言有在。二但眼下別釋二。初通
示略消二。初通示五眼二。初約用釋相。又能 雙照至事理者荊溪云。故知。五眼但是體用 而已。若從修觀肉眼居首。今從歎佛故體用
同時。約教下若約當教則各有五眼。如常所 論。若以偏圓相待總而明之唯圓佛眼。別教 法眼。通菩薩慧眼。藏菩薩肉天二眼。若約二
乘則兩教俱得慧眼也。若論圓意一心三諦 即具五眼。照心因緣生法即肉天二眼。真諦 慧眼。俗諦法眼。中諦佛眼。三諦既不縱橫。五
眼豈應隔異。荊溪向云但是體用。斯言有徵。 是則佛眼為體。四眼為用。體用不二中邊一 如。四教總別美在中矣。六即簡濫高下常分。
二金剛下引經證。具於一眼中具五眼用。故 知。五眼不可分張。二今寶下略消經文。文中 先消法。次如青下消喻。二今略下別明帖釋
二。初帖解經文二。初廣約別圓。荊溪云。前通 釋中悉從極判。故云窮源及遍法界。今從別 說。故分五差。雖復五差仍以教分屬別圓也。
何以知然。肉眼有頂天見。界外慧眼能破內 外見思。既能過於兩教三乘。驗知。義當別圓 教也。唯圓不應。別說五用。唯別不應。天慧通
外。但是為令五相區分故於圓中而兼別說。 因禪離蓋者離五蓋也。四大造色者四大為 所造。四微為能造。以四微和合造成四大名
四大造色。問微義可知。大義云何。答地水火 風遍處皆有。故名大也。大即周遍為義。大論 五十七云。如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
二藏下略示藏通。荊溪云。正以別圓收前。次 以形斥通藏別圓但成次不次別。藏通但四 義立於五。況復依禪依真不同。具如法華疏
記那律中明。二問下釋疑別證。二觀解。荊溪 云。既云一心。五不應別。不別而別。暫屬對 之故此應云秖麁細境即中道也。二歎心功
德二。初事釋二。初總釋。二別釋。總釋已當因 緣。別釋即是約教。上下科分多爾。然對下觀 解即四釋中唯闕本迹。或時義立。初總二。初
正釋。文中先釋心淨。次釋已度。中先簡通。初 義立。但通故。大經下引通難別。次今約下示 別。因果區別用消已度。若從通義佛心名禪。
不可過故。二問下釋疑。荊溪云。次難別中從 因。所以既有通果。何事立因。答中引大智論 及以涅槃。並證從因。則為因果各有文也。且
引翻名助從因義。故棄惡言定不唯果。二 約教下別釋二。初藏通。荊溪云。三藏亦云 永離法愛者法愛語通。此中但是於禪離愛。
但當教佛於禪自在。故云離愛。所以羅漢但 云無間超入超出。然論自在猶不及佛。又今 約教者皆附前文從因義邊。佛無所斷。故云
自在及以無明永盡等也。即於已度義便故 也。又藏通中一時之言但約當教真諦以說。 二別圓荊溪云。別圓九禪義須約位分別。故
知。名同其義永異。所以兩教並有重玄及以 真緣。不約位消何由可判。文為二。初引地持。 明九種大禪者一自在。二一切。三難。四一切
門。五善人。六一切行。七除惱。八此世他世 樂。九清淨淨禪。委釋名義如法界次第下卷。 菩薩依第九等者即等覺後心入此禪也。得
菩提果出過清淨者菩提果即佛心。佛心無 惑。超等覺上故云出過清淨。清淨即第九禪 也。此約下通示九禪次位也。地前修自性者
荊溪云。未入初地。未具佛法。未名一切。當位 別修。故名自性。佛果出果者佛心出過九。故 二圓二。初正釋。準別明圓。還以自性在凡餘
八在聖。究竟離虛妄者此初住分究竟非極 果究竟。顯自性清淨心者則本具三千於茲 分顯。既具佛法名一切禪。二引證二。初引光
明證成。如來顯能游之智。無量甚深是所游 之理。橫周法界。故無量竪徹三諦。故甚深。過 諸下顯佛心境智出過九禪。二引瓔珞斥謬。
集八禪眾者即自性禪乃至此世他世禪。即 是集地前地上菩薩也。昔在華嚴等者荊溪 云。所言昔者一家五時皆有結教。以瓔珞經
結諸方等故指華嚴以之為昔。猶隔鹿苑瓔 珞在後。道理必然。故知。他釋非但八禪不成。 昔義未允。二觀解。荊溪云。觀心中取本有理。
名為心淨。能觀此理得已度名。故諸禪語攝 別地前及前二教。二歎聲益二。初正釋形聲 益者荊溪云。準前開章秖合云聲。今加形者
形未必聲。聲必有形。開章依別。釋義從通。況 復經文久積淨業。及以導眾義兼身口。故得 雙明。文中先釋久積淨業四字。荊溪云。文中
雙約身心兩果者二業相成方具相好。無畏 等相好神通是身果。離結稱理是心果。次外 稱下釋下三字一句。外稱至根緣釋稱無量。
能於至以寂釋導眾以寂也。以用也。用悉檀 導眾至寂滅理。故疏文作已了字者誤也。形 聲下釋。故稽首尚書曰。拜手稽首。孔安國曰。
拜手頭至手。稽首頭至地。又解下以種智導 眾行。至果已息。故云已寂。約此則應作已了 字。荊溪云。重釋導眾向者自行釋。上句則前
約自行。後約化他。此句前約化他。後約自行。 自他相藉故也。二上句下結釋。上句即久積 淨業。下句即導眾以寂。荊溪云。示釋成相。又
上形益中兼出心德以顯於形。故知。聲益亦 依於心。故以色釋色。以心釋心。聲從於口三 輪具足。故知。以能導眾必專於心故用二義
以釋兩字。若用此以字以字向下。謂以寂故 稽首也。若用此已字已字向上。謂導眾已也。 二廣歎形聲兩益二。初分科。二既下隨釋二。
初廣歎形益二。初歎釋色心用二。初歎釋色 用二。初歎色用神變。是法身至於色者荊溪 云。然其神變通於一切。具如止觀記釋種種
神變中。今此且從所變事釋。既引一切悉趣 於色而為神變。豈隔於心方得名為一切法 趣。以此神變有法身本故也。問今應歎土。何
以歎形。答形必依土。驗正知依。況事似隔從 理必同。依事似殊其理無二。二釋色用一行。 釋成色用者若據經文諸佛演法之言似明聲
益。何謂色用。故荊溪云。色心之言聲亦屬色。 況舉說驗形。其形方實。若不驗說雜魔外故。 問聞佛說法乃是聲益。何名形邪。答形聲者
須從化主。今此但是化事所現。況復見佛及 佛說法皆屬於色。況復說法亦是色用。是故 可得釋成於色。從若非佛去釋於得益之相。
非辨形聲。問此下荊溪云。此既現土。親能表 土。何名為由。由但正報仍分近遠。答中意者 然此頌中先歎於由。次頌表發。故不可以由
為表發也。故於答中便破他釋。二歎佛心用 二。初歎心用。歎佛心用者前標章中形益色 用。今云心者荊溪云。心有用。故色方有用。如
前略中亦以心釋形聲兩益。一切諸法皆趣 於色不隔於心。色方有益。益如前釋。得三昧 王三昧等者以法在人人方稱王。法力等者
法不出諦。力即自在。於諦自在法方有力。 超過者三昧是斷。諦觀屬智。二俱超過。是 故云也。既出十界。三界通外。七聖財者謂信
戒聞捨慧慚愧。荊溪云。今以道諦名聖財者 其實財通一切諸法。亦以無作聖財理通。如 云聞等不可局。故其實通四。滅是所證。苦集
須破。故不言之。為屬色用心用耶者聲教屬 色。屈曲藉心。況復答中引無盡意色即是心 故。故云通也。但能施是心者此語尚通方便
教意。應云施由心妙財方有法。是知。由於能 施心融方乃可云施由心也。二釋心用。權智 分別世諦相者荊溪云。此約跨節。指一實理
為第一義。諸教淺深皆名世諦。問上多約三 諦等者如略歎形聲仍約五眼及九大禪。故 此禪眼三諦具足。答中合真入中通教含中
二諦也。合真入俗別圓複俗二諦也。已料簡 者玄文問云。秖應取圓教不思議真為體。何 得取理內通別真諦為體。答法華正直捨方
便但取圓真為體。此經猶帶通別方便。故取 理內三種方便皆得為體。今意同前。故指玄 文。荊溪云。但此開合亦是一往。今應以一期
佛法事理相對。通論二諦亦得名為合真入 俗。故此方等具有五種三諦離合。次又解下 以凡夫所解為隨情。以聖人所證為隨智。荊
溪云。以情智言之者應如法華玄文七重跨 節也。二結歎色心用。二廣歎聲益二。初敘意。 上現尊勝等者先以形表聲。形聲俱正。次以
正表依。正為依序。二不有下正釋二。初釋聲 益二。初釋法不有無二。初總釋二。初正解。荊 溪云。說法不有等者文既雙非。又云說法。當
知。雙非即是中道。恐人不了。又更從說。何等 法下於所說法釋出其意。不可說於所非之 法。故知。能非即所說也。能非即是中道法也。
何者下更舉所非釋出所說。所說必非凡小 法也。且舉凡夫二乘便耳。亦應更云異於三 教出假。菩薩多說中道者方等四教前二無
中。前非正意。故得云多。二料簡二。初對二 諦簡。荊溪云。上用二諦等者指上善能分別 等文。智既照諦。說必依智。何得前後二三不
同。答意如前。二對邪小簡。荊溪云。外道等者 欲簡諸教眾多雙非顯圓雙非。故設斯問。答 中具答雙非不一。二約教下別釋二。初正約
教。單複具足者複重也。有無兩亦雙非單四 也。有有.有無乃至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 複四也。有有.有無有.亦有亦無有.非有非無
無乃至雙非為頭亦爾具足四也。尚無下向 無二教非有之空。何況別圓非無之中。若得 方便等者荊溪云。此約奪邊但云非有。雖有
四門奪但成無。故云非有。三藏教去雖復與 之有此滅。故亦得是有。但成有無尚無第三。 何但雙非。故前二教必無雙非。次別教云藏
性者須簡別圓。真如為惑所覆名藏別也。即 惑是理。理具諸法名藏圓也。一門即四門等 者既達三諦互融。豈有四門隔異。空門真諦。
有門俗諦。兩亦雙非秖是中諦遮照。於此下 圓著須破。何況偏小及以凡外。金鐵二鎖貴 賤雖殊繫縛一也。二今簡下判經意二。初獨
歎圓融教釋。二復下俱歎四教釋。二以因下 釋因緣法生二。初類同緣起有二種。如前說 者荊溪云。如前歎菩薩德中明。有迷悟二種
緣起。迷即十二因緣。無明為本。悟即觀十二 因緣。智能滅無明。今亦二種苦集是迷。道滅 在悟。悟兼利物。迷全已愚。迷乃可盡。悟必須
興。皆約中道雙非理也。二然體下正釋。體非 至有生者指上句經也。以雙遮故不生。有因 下正示緣生義。以雙照故生。二結聲益。四教
明三種至云云者荊溪云。若有我者則有造 作。若有造作當來有受。故知。無我則無造受。 但前二教約界內真。後之二教約界外真。此
中正約作時無我。非謂不作方名無我。故知。 作時作體本無。雖曰本無業不敗失。秖緣本 無得論。約觀修令無我。故約佛說作受本無
而眾生作及佛菩薩作不敗亡。故得用結不 有不無。通別無明等者界內界外皆以苦集 為惡。道滅為善。此就大綱。若綱目細論則各
有善惡。且如界內苦集總包六道三善三惡。 道滅則於界內名善以無明全在望界外仍 惡。界外善惡可以比說。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