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 Ming Xuan Lun 淨名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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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名玄論卷第二 (名題中)後釋本名門
[0863a21] 論曰。由體不二之理故。有無二智。由無二之 智故。適化無方。適化無方則施教不一。施教 不一故稱詔不同。是知不二之門為名本也。
上已顯其名本。今次敘其本名。敘其本名。略 有二種。第一總論眾教。第二別敘此經。
[0863a26] 第一總論眾教。凡有五門。一立名不同門。二 轉不轉門。三釋首題門。四具義多少門。五人 法不同門。
一立名不同門
[0863b01] 眾聖敷經。凡有二種。一者直說不別立名。如 大品等。九十章內。無有侍者問名如來答題。 良以一部明波若事顯。即知是波若經。不煩
別立。二者說經亦立名字。如云此經名為大 般涅槃。良由名義未彰。故須別立。此立名不 立名一雙也。就自立名之中。復有二種。一佛
自立。如云為諸聲聞說是大乘經名妙法蓮 華。二待問方立。如金剛波若。待善吉問名。如 來始答。此謂自他一雙。就自立名中。復有二
種。一序品已立。如金光明之流。二就正說方 立。眾經多爾。此序正一雙也。待問立名中。復 有二種。一說經未竟。隨一義說。即立名字。亦
如小波若等。二就說經究竟。方始立名。此經 是矣。謂前後一雙也。就說經竟立名。復有二 種。一者但立一名。眾經多爾。二者立於多名
即淨名等是也。故云一名維摩詰經。二名不 可思議解脫法門。此一多一雙也。眾經雖多。 立名所由。略明十義。問。華嚴一部。何故文無
立名。答。此經凡有十萬偈。傳譯未盡。立名當 在後也。至長安。見僧曇法師從于闐還。於彼 處。見龍樹傳云。華嚴凡有三本。大本有三千
大千世界微塵偈一四天下微塵品。中本有 四十九萬八千八百偈一千二百品。此二本 並在龍宮。龍樹不誦出也。唯誦下本十萬偈
三十六品。此土唯有三萬六千偈三十四品。 故知華嚴名數在數分矣。菩提流支云。佛滅 度後六百年。龍樹從海宮持出也。
二論立名轉不轉門
[0863b29] 三世佛經。立名有二。一名字不轉。二隨佛世 異。如過去二萬日月燈明佛。說大乘經。名妙 法蓮華。現在釋迦。同有斯號。此經名字不轉。
二者隨佛出世。名字不同。如十二部中伊帝 目多伽經。拘留秦佛出世之轉名甘露穀。拘 那含佛為法鏡。迦葉佛時名分別空。釋迦興
世稱為契經。蓋是適緣不同。故名隨世異也。
三論標題意門
[0863c08] 天竺經題在後。而初皆云悉曇。悉曇云成就。 亦云吉法。而迴後置初。道安名之也。問。眾經 何故首題名字。答。欲令因名知法。因法起行。
得解脫果。又根欲不同。說教非一。若不別立 名題。則諸部不分。為令眾部各分。故別立名 題。又諸佛說法。有略有廣。廣謂一部之文。略
即一經之題。攝廣為略。為受持故。開略為廣。 為解義故。又攝廣為略。為利根人。若聞經名。 即解其義。如龍樹等入於海宮。但看經題。具
鑒文理。開略為廣。為鈍根人。皆聞名未悟。尋 文乃解。是以眾經首題名字。
四論立名具義 多少門
[0863c20] 自有一義立名。或但從人。或但因法。或單就 譬。次二義立名。或人法雙舉。或法譬兩題。或 因果合說。次三義立名。如勝鬘為人。師子為
譬。一乘大方便為法。華嚴亦然。大方廣為法。 佛即是人。華嚴為譬。次四義立名。亦如華嚴。 大方廣即眾經之通稱。諸大乘經皆云方等。
亦名方廣。如云大方廣大集經。涅槃亦云方 等為甘露。即十二部中。名毘佛略。故方廣之 名通 稱也。方廣既為通稱。佛華嚴即是別
名。謂通別兩義也。就別之中。佛為其人。華嚴 為譬。合前通別為四義也。次五義立名。大方 廣名含二義。一者對別。即是通義。二者對人。
復是法名。足前四義。故成五也。次六義立名。 即方廣為法。對華嚴為辟。復為法辟一雙 也。合上為六也。次七義立名。加以經字。上六
為理。經即是文。謂文理一雙也。如涅槃七善 中云。知法知義知法。即是十二部經。故以經 文對上義也。若以大方廣佛華嚴經。即以此
七字。亦得為七義立名。以具上七義也。如華 嚴題目。作此釋之。自餘眾部。可隨義多少 也。問。眾經皆是佛說。何故華嚴獨標佛耶。
答。欲顯華嚴教圓理滿。故偏題佛也。問。餘大 乘亦皆教圓理滿。何故偏歎華嚴。答。餘經從 半入滿。華嚴之滿。不因於半。故偏歎也。問。
既不因半。何由得滿。答。因有多門。不可一 例。因於滿理。故有滿教。亦因滿人。故有滿 法。不必待半。有人言。七處八會。是一佛華嚴
三昧現此法門。故須標佛也。又華嚴偏題佛 者。此是佛初成道說之。故題於佛。自爾之前。 未有佛說。從此以後。不須標佛。是故斯經獨
標佛也。又華嚴七處八會加菩薩說。客謂是 菩薩經。非是佛說。是故釋云諸菩薩等承佛 神力在佛前說。即是佛說。故題佛也。問。既是
佛經。何故不題佛說。但標佛耶。答。非佛自 言。但加菩薩說。故不題佛說也。問。佛為教 主。應在題初。何故方廣居首耶。答。欲示諸佛
所師所謂法也。故先標於法。又如前明佛華 嚴三昧。故稱佛華嚴經。則佛與華嚴合為一 句。若發趾標佛。則義隔華嚴。故不可也。問。
大方廣既是眾經通稱。何故華嚴獨標。答。例 如題佛以釋之也。良由教圓理滿。純化大人。 又是初成道說。故獨標之。
五論人法不同門
[0864b05] 眾經從人立名。凡有四種。一從能說人立名。 如維摩等。二從所為人受稱。如提謂經等也。 三從能問人立名。如文殊師利所問經等。四
從所說人受稱。如無量壽佛經等。以說無量 壽佛事。故以標名。就能說人。復有五種。一者 佛口自說。二者弟子說。三者諸天說。四仙人
說。五化人說。此經即是弟子說也。問。弟子所 說。既得單從人受名。如來所說。亦得爾不。 答。通義得齊。別則不類。弟子所說。多從人受
稱。如來所說。多從法得名。所以然者。佛說經 無量。若皆云佛經。則諸部無別。今欲分諸部 各別。故從法為名。弟子若從法立名。則師資
相監。如直云不思議解脫經。不題淨名者。 容謂此經即是佛說。今簡師資不同。故從人 受稱。故佛經不從人。為欲別師。弟子不從法。
為欲簡人。問。人法雙題。凡有幾義。答。略有 二種。一者人法雙題。合為一名。如仁王波若 等。二者人法兩舉。開為二名。謂人為一名。即
維摩詰所說經。法為一名。謂不思議解脫法 門。
第二別敘此經
[0864b25] 復有三門。一總釋是人法門。 二別釋人門。三別釋法門。
一總釋人法門
[0864b28] 問。此經何故人法雙題。答。略有十義。一者道 不孤運。弘之由人。題淨名。標說教之主。辨不 思議。明所弘之法。二者欲明通別兩義。題淨
名。則為明人別。標不思議。辨其法通。所以然 者。此經凡二化主。一者佛說。二者維摩說。若 但題淨名之人。不題不思議法者。但得維摩
之說。便不得佛說。今舉不思議。則具含二說。 故人法雙題。三者欲互相顯釋。故人法雙題。 所以稱為淨名者。以有不思議解脫德。處穢
不染。故稱淨名。即此則以法釋人。次標不思 議。舉經之大體。題淨名。辨法起之所由。故舉 人釋法也。四者題淨名。尊其人也。標不思議。
重其法也。以淨德內充嘉聲外滿。聞其名者。 莫不尊仰。下云。一切見敬為供養中最。重其 法者。既聞不可思議解脫法門。誰不重哉。五
者明此經題具足三業不可思議。故人法雙 題。維摩詰者。舉人辨其意業。次云所說。明其 口業。次云不可思議解脫。敘其身業。問。何故
身業獨云不思議。答。以後貫初。身業既不思 議。口意亦爾。故最後說之。又以身業現神通。 明不思議事顯。故偏說之。此之三業。即是次
第。先明意業察緣。次口說法。後即身現神通。 六者人法雙題。即是三事示現。顯淨名謂他 心輪。標所說明說法輪。辨不可思議即神通
輪。三輪之義。法華玄廣明。今此所用者他心 輪。謂知病識藥。說法現神通。應病授藥。又說 法輪明聞事不思議。神通輪謂見事不思議。
六塵境皆為佛事。但見聞既要。故聖人偏示 形色。又說法輪但明音聲為教門。神通具以 六塵為佛事。又神通輪多現不可思議迹。說
法輪多明不思議本。如借座請飯。皆是神通 現之。故是迹也。如說六度四等及不二法門。 即是本也。又他心輪知根鑒藥。神通輪則拔
苦與樂。說法輪則滅惑生解。滅惑生解。名為 利益。拔苦與樂即是安樂。是故眾經皆云利 益安樂一切眾生。則義無不備。六者題維摩。
則明託疾方丈。標所說因病演教。舉不思議。 明現神通。一部始終。蘊在於題。七者題維摩。 為欲簡異於佛示師資不同。次云所說者。上
雖標弟子。客謂是對揚之人。今明所說。則 知是弘教之主。雖知是弘教之主。或恐說淺 近法門。故次明不思議解脫也。八者題淨名。
欲簡異邪師。邪師內無淨德。外闕嘉名。標不 思議。簡異耶法耶。法淺劣近末。非不思 議。正法甚深。莫能測度。九者標淨名。明是菩
薩簡非二乘。二乘結習不除。不得稱淨。如後 品云。觀諸菩薩華不著者。結習已免。即其事 也。舉不思議。簡小乘。明大教甚深不可測度。
小乘淺近。易可思議。十者題淨名。歎高行大 士異下位菩薩。舉不思議。顯究竟之宗。簡未 了之說。五時之流。謂此經是大乘義猶未了。
今明既稱不思議。則是窮微盡化妙絕之稱。
二別釋人門
[0865a22] 復有四門。一釋名。二因無因 門。三德位門。四現生門。
一釋名門
[0865a25] 外國稱毘摩羅詰。羅什僧肇。番為淨名。道 生曇詵。云無垢稱。真諦三藏云。具存梵本。應 言毘摩羅詰利帝。毘為滅。摩羅云垢。吉利帝
為鳴。合而言之。謂滅垢鳴。初從所得為名。次 從所離為目。滅猶是所離。以聲聞天下。故稱 為鳴。鳴猶名義耳。言雖廣略。而意無異也。
二因無因門
[0865b03] 總論立名。凡有二種。一有因緣。二無因緣。有 因緣者。在名既多。則因緣非一。今略明四種。 一從生所立名。如六道等。以生天趣故名為
天。二從相貌立名。如有黑白長短等相。即以 為稱。三從過失立名。如賊盜之流。四從功德 為目。如三乘賢聖。無因緣立名者。涅槃云。低
羅婆夷。名為食油。實不食油。釋論云。草名末 末利。此云賊草。不劫盜而受賊名。皆無因緣。 強立名字。維摩立名。可具二義。一無因緣強
立名字。所以然者。既稱諸佛菩薩有解脫名 不思議。即是絕名。以心行既斷。名意不思。言 語亦滅。故口不議。入法身之位。形不以像測。
心不可以智知。豈有名經。但為出處眾生強 立名字。故是無因緣也。問。法身既無形名。由 佛所感。便有形名。謂即是因緣。何名強立。
答。須識強立之義。以法身不可名。而為法身 立名。故云無因緣強之名耳。若就物感立 名。名因感立。則是有於因緣。故一名中具含
二義。問。為法身立名。此名為屬法身。為屬應 迹。答。宜兩望之。若為法身立名。則屬法身。 此名應物。則名屬迹也。若以無名為本。用名
為迹。非是法身為本。應身為迹。故本迹多門。 不可一例。問。但法身無名。假為立名。亦生死 無名。假立名耶。答。法身體。絕百非。名相不
及。可得無名假為立名。生死是名相之法。不 可言生死無名強為立名。二者非但法身無 名強為立名。亦生死無名強為立名。是故經
云。生死非雜亂。涅槃非寂靜。涅槃非寂靜。既 強號涅槃。生死非雜亂。亦假名生死。問。此據 何門。二名強立。答。此望於正道。未曾生死。
亦非涅槃。故生死涅槃皆是強立。問。得云生 死無名強立為名。涅槃有名非強立耶。答。亦 有斯義。生死虛妄。實無所有。故強名生死。對
生死虛妄。歎涅槃真實。故涅槃有實德。依德 立名。故涅槃之名。非強立也。問。此據何門。 明生死無名涅槃有名。答。此明生死無本。故
生死可空。所以無名。涅槃有本。涅槃不空。是 故有名。如此經云。身孰為本。貪欲為本。貪欲 孰為本。乃至以顛倒為本。既稱倒相。是故無
本。以其無本。則無生死。故生死可空。所以無 名強為立名。對生死無本。明涅槃有本。涅槃 有本。即是佛性。故隱名如來藏。顯名為法身。
是以佛性為佛之本。涅槃有根本。便有涅槃 故涅槃有名。非是強立也。問。有生死涅槃俱 非強立。答。復有斯義。於生死人有生死故。
之生死名。非是強立。於涅槃者有於涅槃。故 涅槃之名。亦非強立。此之四門。各據一義。可 隨文用之。雖有四句。合而言之。唯成生死涅
槃名無名二句。合此二句。以歸一句。蓋是無 名無名名。因緣一句義耳。無名名。豈是名耶。 名無名。豈是無名耶。故非名亦非無名。非生
死亦非涅槃。是以經云。生死及涅槃。二俱不 可得。故泯一句。入於無句。無句而句。故非名 非無名。而能名能無名。雖能名能無名。而不
動非名非無名。以縱任自在。塵累不拘。即是 淨德。有斯淨德。故稱淨名。即此淨德無累。名 為解脫。物莫能測。稱不思議。故人法不二。不
二而二故統御名人。可軌稱法耳。自上以來。 明無因緣故強立名字。今次辨有因緣故立 名。無因緣立名。即就法身為論。有因緣立名。
據迹而言。維摩既託迹毘耶。現從父母。必有 名字。父母見此兒生時。有其淨德。依德立字。 故號淨名。次即如來印歎。兼世人嗟美。以有
三義。故立淨名。問。一切菩薩。皆有淨德。何 維摩獨受其名。答。如諸菩薩。雖皆有慈。彌勒 即以慈德為稱。今亦然矣。又此是在家菩薩。
居五塵而不染。處眾穢而常淨。故偏受斯名。 問。淨名父母姓字云何。答。汎論凡聖。有二種 父母。無明為父。貪愛為母。以有癡愛。是故受
生。謂凡夫因父母也。雖有癡愛。要假男女為 緣。方得受生。名緣父母。諸佛菩薩。亦有二種 父母。一權實二熏。謂法身父母。實慧虛凝。與
陰同靜。故配之如母。權義流動。與彼陽齊。故 喻之如父。由斯二慧。法身得生。故名法身父 母。生身父母者。如佛喻經說。淨名姓碩。名大
仙。王氏。別傳云。姓雷氏。父名那提。此云智 基。母姓釋氏。名喜。年十九嫁。父年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