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 Guangming Jing Wen Ju 金光明經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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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卷第四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門人灌頂錄
◎
釋空品
[0066a19] 夫空者應有四種。謂滅色入空。即色是空。滅 邊入空。即邊是空。此經通諸乘懺悔。應須四 種空。而今品但標空者。專是即邊而空也。
何故爾。經云。無量餘經已廣說空。是故 此中略而解說也。又空者空有空無。空有 者。空二十五之塊有。空無者。空二乘之灰
無。兩邊清淨名之為空。直作此說。惑者迷名 濫理。不能超悟。今作六句分別。空破非有 非無。非有非無破空。空修非有非無。非有
非無修空。空即非有非無。非有非無即空。 空破非有非無者。所謂凡邪非有非無見。二 乘偏住非有非無證。別教教道執非有非無
門。悉為空品空所破也。凡邪之見多種。一單 四見。二複四見。三具足四見。單四見可解。複 四見者。謂有有有無。無有無無。亦有亦無
有亦有亦無無。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此 是複四見。具足四見者。於一句中具有四 句。四四十六句。故名具足也。雖單複具足皆
苦集浩然。雖計為非有非無。實是妄見。故 為空品空所破也。二乘偏住非有非無證者。 斷常見故言非有。斷斷見故言非無。有無
二見滅無餘。三界見思永已盡。生滅度想 生安隱想。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保此而已。不復進求三菩提。但二乘發真。斷
常見斷斷見。其門不同。或從有門入如阿 毘曇。或從無門入如成實論。或從亦有亦無 門入如昆勒。或從非有非無門入如那陀迦
旃延經。離斷離常名聖中道。四門俱斷斷常。 名同中道。實是保偏取證。故為空品空所破 也。別教教道執非有非無門者。佛為鈍根菩
薩。方便權巧作四門說中道。如彼栰喻。 不得意者四門成諍。故涅槃云。真善妙有大 般涅槃空。佛性亦色非色非色非非色。若
各執一門。則於如來有諍訟心。不見中道。執 此教門。猶為空品空所破也。新本云。初地 菩薩欲行有相道。斯即一門之意也。文中悉
有四門之說。大經云。自此之前我等悉名邪 見人也。非有非無破空者。還是凡邪之空見。 二乘之空證。教道之空門。墮在二邊。故為
中道非有非無所破也。相修者。見空證空教 道空。應修中道非有非無也。非有非無見。 非有非無證。非有非無教門。應修中道空也。
相即者。破二邊空即是中道非有非無。中 道非有非無即是破二邊空無二無別。般若 是一法。佛說種種名空即是非有非無而不 以非有非無為名者為略說故故言空品也。
此品來意者。懺品破惡。讚品生善。空品導 成滅惡生善也。亦是導成用宗體等。故釋 論云。若以無此空一切無所作。導成上品故
明空品也。又常果顯體。滅惡生善非不明空。 利者已解。為鈍根故起大悲心。更明五陰生 法本性空寂爾◎此品有四十五行偈。分
為二。初四行半敘欲說空。次四十行半正說 空。無量餘經者指廣而明略。亦是標略以 顯廣。若指般若則此經非方等攝。若不指般
若。諸經不廣明空義。此復云何。答諸經前 分結集人應作次第。而其後分皆攝入前例。 且舉一以類諸。如阿含經云。佛將涅槃。舍利
弗不忍見佛滅。前佛而去。均頭頭擎衣鉢來 至佛所。此是窮後之事。而在十二年前 阿含中集。當知阿含後分至涅槃也。又方等
次第在法華前。而云先於靈山已為聲聞授 記。豈非方等至於涅槃。又大品次第在法華 前。釋論云。須菩提於法華中授記故。而
諸菩薩為畢定為不畢定。當知般若亦至涅 槃。以此推之。言次第者是前分也。互相指 者是後分也。結集者。以後分明義。氣類若
同向前集之。或者不知言乖次第實不乖也。 此經屬方等後分。指般若為廣說。於義無 妨。略而解說者。佛有略廣二門。應作四句
分別。或名義俱廣。如十八空二十空二十四 空是也。或名義俱略。如一獨空是也。或名 廣義略。如法性實相實際如如法界等眾多
名共名一義是也。或名略義廣。如生法二空 之名而義大廣。迄從凡地至于極佛皆名眾 生。釋論云。眾生無上者佛是。從凡夫之五
陰極至佛地。亦稱色解脫受想行識解脫。釋 論云。法無上者涅槃是。今言略說生法二 空。下文云。五陰舍宅觀悉空寂。善女當觀。
何處有人及以眾生。即其義也。眾生根鈍者 根緣不同。或廣說得悟名利根。或略說得悟 名鈍根。此語似倒。身子一聞得悟。是略是
利。目連再聞得悟。是廣是鈍。此經意不就 得悟邊明利鈍。乃是聞持邊論利鈍。利人廣 聞則能持。鈍人略聞方能持。今機但有得悟
之機。無有廣持之機。故言不能廣知也。無 量空義者。二乘真諦是有量空義。菩薩中道 是無量空義。此經明法性實相。即是無量空
義也。異妙方便者。即是悉檀方便。巧作上 來辦果明因滅惡生善種種分別等是也。起 大悲心者。一段眾生著有病重。故大悲亦重
也。我今演說者。演名為廣。與略相違。上論 生法二空是名略。今論生法二義故言演爾 知眾生意者。知此一機樂略宜略對略悟略。
故言知意也。敘欲說空意竟。從是身虛偽 下四十行半偈。是第二正明於空。又為二。 初從身偽下十九行半明生法二空境。二從
善女當觀下。二十一行。明生法二空觀。 無境觀不正。無觀境不顯。應引止觀中十番 檢境智明不可思議。下文云。不可思議智
境。不可思議智照。新本云。如如法如如智。 即其義也。明空境又二。初從是身虛偽下十 七行半明實法境。二從水火風種下二行
明假想境。實法者。觀五陰無法。觀十六無人。 空觀詣理故名實法。身雖未死虛假臭穢故 名假想。亦名慧行行行。緣空直入名為慧
行。帶事兼修名為行行。亦名正道助道。空 觀順理名為正道。不淨破貪名為助道。小乘 修正道斷結名慧解脫人。修助道斷結名俱
解脫人。大品明菩薩發心與薩婆若相應者 是修正道。遊戲神通淨佛國土者是修助道。 法華名為大車儐從。即此意也。涅槃明正
慧遠離。遠離十相住大涅槃。又諦觀白骨破 二十五有成王三昧。眾經同論此二義。而互 有廣略。今經略明正助意也。實法境又二。
初從身偽下十行半約苦果論境。二從從諸 因緣下七行偈約集因論境。觀此苦集而起 道滅。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生有既盡 已更不受諸有 (云云)
。苦境又三。從身偽下兩 句明生空境。次從六入村落下九行偈明法 空境。次從身空虛偽下一行結上生法二空 境。是身虛偽為生空境者。攬陰成身。計有
我人眾生壽命。身見得生。若體其生名虛 偽則求身叵得。身見不起。餘知見亦寂。故 約假生為生空之境。又檢此身原由。一念
妄想託父母遺體。假名之始也。此赤白二渧 色陰也。覺苦樂受陰也。想此苦樂想陰也。 具三性行陰也。識於中住識陰也。又精血
是地大。濕是水大。煖是火大。氣命是風大。 四大圍空是空種。心依此住是識種。此實法 之始也。觀此身與名依妄偽法。豈可為真。
故言虛偽。空聚者。身名積聚。如水上泡圍 空而起泡名亦起。起即有滅泡名亦滅。無明 業力託父母體即陰泡起。陰泡起即身名起。
陰泡滅則身名滅。故言空聚也。從六入村落 下明法空境。何以知之。此文但細檢根塵 不論人我。故知是法空境。文為三。初一行
明六根。次三行明十二入。次五行明十八界。 六入者六根也。能生於識名之為根。塵之所 趣名之為入。亦為識之所入故名六入也。檢
其元初但有三事。謂命燸識。如凝酥薄酪。 七日一變。巧風所吹開張五胞。攬四大淨 色。結成眼耳鼻舌身等。諸根若立則有生
識之用。是為開色為五心但為一。識依根住 故名為村。塵從此入故言結賊所止。眼見耳 聞鼻嗅舌嘗身觸意緣各有所伺不得相濫。
故言各不相知也。從眼根受色下明十二入。 更開色為十。并一入少分。開心為二。成十 二入也。塵入於根。根亦入塵。互相涉入通名
為入。根生識強別名為根。塵污義強別名為 塵。當一根塵互相涉入。故言各各自緣。他根 不入此塵。此塵不入他根。故言不行他緣也。
從心如幻化下明十八界。更開心為八色為 十。界者隔別不濫名之為界。文為三。一心 如幻化下明識遍諸根。假令眼耳不對於 塵。心亦追緣預念故言馳騁。如人坐馳天
下。以愚癡故不知根塵空險。故為賊害。如大 經 (云云) 。二心常依止下明識常在根故言六 根。識常在塵故言境界。若謂識不在根塵。
那忽即對即覺。以即覺故故常在根塵。釋 論云。根不壞心欲聞復有聲。眾緣和合故得 聞。即此義也。三心處六情下明識之於根
乍出乍入。如鳥在網出入間關啄一捨一周 而復始。無暫休息。識在根網亦復如是。或在 於耳或在於眼。去還無定。雖復無定而得論 常在 (云云)
。從身空虛偽下一行是第三結上生 法二空境也。身空不可長養。結上生空境。長 養是十六之一。長養既空十五亦空。即是結 成生空境也。亦無正主者。結上法空境。
遺教云。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此明託胎之始。 心在諸根之初。名之為主。其實不能控制諸 根。根大相違心為受惱。身病時心亦隨病。
寧得是主邪。或時更互論主。如地具四微。 則鈍為水所制。水但三微為火所制。火但二 微為風所制。風有一微為心所制。心無有微。
故得為主。復為四大所惱主義不成。故言 無正主也。無有諍訟者。若計有四大則有 相違。如四蛇相陵四國相拒。可有諍訟。今
觀四大空不能得空便。故言無有諍訟也。 此是結上法空之意也。從諸因緣和合而有 下七行偈約集因明境。即是集諦。文為三。
初兩行明集起相。次三行半明集相吞噬。 次一行半明集善惡境。前三是慧行。後一 是行行。前三是正觀境。後一是助道觀境。
前一從無明生。後一從無明滅。若直論生滅 者。未異小乘。無明本不生而生不滅而滅。生 滅不二而二爾。從諸因緣者。苦集通從因
緣。欲明集義。須作集之因緣釋也。前三句假 名起之因緣。後五句實法起之因緣。小乘破 四大至隣虛細塵。從細塵則有麁塵。用此為
起假實之因緣。今明麁可析盡細塵亦盡。麁 細俱盡。將何物作因緣。言因緣者。無明內惑 為因。不了生法二空故染愛於外為緣。觸處
染著故。無明潤愛集業得起。故言從諸因 緣和合故起。以業起故則有一念託胎招於 苦果。此一念託胎由無明愛。能生之心既 是虛妄。所生之心亦是虛妄。討其本末能
所都虛。故言無有堅實也。妄想故起五句明 實法起之因緣。由妄想不了一念託胎五陰 得起也。業力機關者。善惡業是機關主。色陰
是機關具。受想行陰於中動作。去來進止以 自娛樂。識陰依六入住。故言空聚。四大 所造故言成立也。隨時增減共相殘害者。竪
論增減者。如涅槃十時別異。從歌羅邏時 名增。壯時名盛。老時名減。橫論增減者火增 水減水增火減。風地亦爾。又念念生滅。生是
增滅是減。又新諸根生故增。故諸根滅故減。 又下文云。隨其時節共相殘害。春風夏火秋 地冬水增減 (云云) 。譬如四蛇初在篋時名生。
四蛇力敵名壯。互相強弱名病。蛇鬪困暫息 不動謂為調適。息已復鬪。蛇羸如老。蛇絕 為死。如是增減此是果身。如此由乎集業。四
分等如地嗔如火。欲如水癡如風。此四分 互相違。瑞應云。貪欲致老瞋恚致病愚癡致 死。例云。等分致生。集業相噬致令四大 增損 (云云)
。同處一篋者。此明篋同性異。蛇有 螫毒。四大有八萬四千煩惱為害義同。大經 以假身為篋。身待四大如篋貯蛇。篋壞則 蛇去。身滅則大亡。如鳥在籠 (云云)
。又用業 力為篋。業持四大。業謝則大散。如鳥在籠 處處求出。心鳥亦然。未曾一念繫在身篋。 恒常外馳。此則念念求死。非安身道也。其性
各異者。二上升是陽。二下沈是陰。何故相 違。猶其性別。性別那能和合成身。諸方亦二 者。四大對四方。風東火南地西水北。又對四
時。風春火夏地秋水冬。東與南屬陽而上升。 西與北屬陰而下沈。故言二上二下諸方亦 二。若相對論者。東上西沈南升北降。若論四
維者。東方帶兩維。一維陽上。一維陰下。餘 三方亦如是。或言一根中具四大。二上二下 (云云) 。悉滅無餘者初見散滅。謂言風火向上
地水向下。比至上推不得於風火。下檢不 見於地水。故言悉滅無餘也。苦果升沈碩 異。由於集業善惡天乖 (云云) 。心識二性躁動
不停者。釋論云。心意識一法異名。對數名為 心。能生名為意。分別名為識。又言有異前起 為心。次起為意。後了別為識。例如意識不
得為一。二性者。心有善惡性異。意之與識 亦有善惡性異。故言二性也。躁動者。心前 起時亦與數俱。意識後起亦與數俱。故言躁
動。又如四大壞時。善惡業爭牽不知從誰。 故言躁動。但此業未謝心常覺觀。況復業 牽。寧不躁動。有熟牽強牽。此世雖行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