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 Guangming Jing Wen Ju Ji 金光明經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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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記卷第二 (上)宋四明沙門釋知禮述
[0096b12] 二復次下明五戒事理復簡偏圓。上雖通六。 五戒之義該攝淺深。若不委論事理偏圓。何 能精識持犯之相。此自分五。初不殺戒二。
初委示二。初總示事理持犯。欲令行者用理 不殺持事不殺。方名初心持具足戒。今明體 法須別空中體法即空。乃屬偏觀望圓是殺。
須體諸法無非中道世相皆常。是今所論理 不殺戒。欲顯此意故從人天辨至圓極。故云 因果種種不同。二若作下別明偏圓得失二。
初偏二。初人天但事二。初人持戒功淺須加 防護心。如牛馬若非轡勒則見奔逸。若無 杖策則犯苗稼。喻不作意則於境成犯。報百
二十年是上方壽。人道諸根但明肉眼。餘根 可例。二若任下天持戒功成任運成性。心如 河水自然注入淨戒海中。未論定共唯報六
天。以人歲數較第六天當爾許歲。唯得肉天 無慧法佛。餘根可知。若加下三乘加理二。 初二乘義攝藏通。涅槃經以外道先出喻以
舊醫。如來後現喻以客醫。佛所制戒名客戒 也。事戒之外加修隨道及無著戒。此戒位極 當教灰斷不說有報。今據大乘生方便土受
變易壽。諸文不說此土壽限。但因移果易耳。 今云七百阿僧祇者。必取爾許劫數之後方 入實報也。若在此土破塵沙惑亦得法眼。今
論二乘初生之者但得慧眼。二若下菩薩二。 初正示。義當別教次第修於三諦道共等。常 即假觀。是智所讚及自在戒。無常即空慧。即
是隨道及無著戒。前空次假今從語便空慧 居次。言等慧者。即中慧也。乃是隨定及具足 戒分。得此二當於初地。生實報土名華藏海。
佛眼分顯四眼乃融。是故名為分得五眼。諸 根亦然。壽是慧命。已屬意根。經云。諸根復云 壽命。故須並說。二比下結況。此教比佛有於
二意。若當教者以因比果分滿不同。二比圓 教別教始終是菩薩法。望圓始終皆是佛法。 故稱不具及損減也。二若下圓二。初示相
二。初明得意持二。初略示。事持即不傷殺 眾生身命。此同偏小輪王之戒。但不殺所以 與之永異。次文所明理觀是也。二又持下廣
明理持三。初約體明持。此理不殺若其不解 性具九界。但云體達諸法即理。全波是水。 猶濫通別未顯圓修。故荊谿云。若不談具乃
屬別教。故須體達假合之身三惑癡愛。三科 實法皆性本具性無差別。故名一相。性非暗 縛稱為明脫。既即性具何可毀傷。癡愛是
子假實是果。全體即性。性豈生滅。如斯妙 觀即障是德。不待轉除方是持於理不殺戒。 二成下稱性得報。初住已上至于妙覺。皆得
名為成就智慧居常寂光。此乃分滿依正二 報也。無生後報但現報。故名常壽湛然無損 減也。五眼具足。諸根亦然。離不具也。若論外
用六根互通。略舉眼耳根自在也。現十界壽 或脩或短壽自在也。三是下結示因果二。又 圓下明得意犯二。初總示二犯。此事理犯若
其不解性具違用及殺法門。但以慈愍能現 逆相而解釋。此豈前三教菩薩之行不能作 耶。故普門疏明嗔法門為成就。故常念觀音。
是知須得性殺之意。慈方無緣。故云唯殺唯 慈。名得意犯。二如仙下別示二相二。初引人 明事殺。大經聖行品。佛說本生。曾為國王。名
曰仙豫。愛念大乘。時世無佛。十二年事婆羅 門為師。後遂勸彼發菩提心。而婆羅門不信 謗法。王乃殺之。而王不墮獄以無殺罪故。至
梵行品佛說慈心之果住一子地。迦葉難言。 若菩薩住一子地。云何佛昔為王斷婆羅門 命耶。佛言。我以愛念故斷非惡心也。諸婆
羅門命終生阿鼻獄。即有三念。一自知從人 道來。二知是地獄。三自知謗法為王所殺。念 是事已即信大乘。尋時命終生甘露鼓王世
界。於彼壽命十劫。我於住昔乃與是十劫 壽命。云何名殺。然須明於得殺法門。令其愛 念成無緣慈。方合疏文唯殺唯慈也。二又作
下據經明理殺二。初正釋。前就不斷名持不 殺。今明有斷故云犯殺。圓教自論斷與不斷 二義同時。既明六即。六故有斷。即故不斷。
亦可秖就即之一字明於二義。障體即德。無 障可論。斯為斷義。障既即德。障何甞斷。斯不 斷義。故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斷與不斷
妙在其中。諸大乘經說圓頓觀有此兩門。今 就有斷名為理殺。故云析蕩累著。是業及諸 煩惱以為所斷。樹神諭於修觀之人。劫火諭
於能斷之智。故大論三十云。譬如空澤大樹 眾鳥集宿。一鴿後至住一枝上。其枝即折。 澤神問其故。樹神答曰。此鳥從我怨家樹來。
食彼尼俱類子。或當放糞子墮地者。惡樹 復生為害必大。是故寧捨一枝所全者大。菩 薩亦爾。於魔外惑業無如是畏。而畏二乘。二
乘於菩薩邊亦如彼鳥。壞彼大乘心永滅佛 乘心。今文但以怨鳥通累著等也。劫火等者。 亦大論文。論第二云。二乘雖破三毒氣分不
盡。如草木薪火燒煙出炭灰不盡火力薄故。 佛三毒永盡無餘。譬如劫火燒須彌山一切 地都盡無煙無灰。今謂佛智即圓智也。斷陰
入界生死即涅槃也。約即論斷名得意犯。理 觀斷破名不持戒。此為誠證。下諸理犯其義 皆成。一切塵勞是如來種。此是性種亦敵對
種。惑非性染安名佛種。以知即性修染本虛。 本虛名滅。即理殺也。二成下得報。事理二 犯既順性德殺害法門。故殺法成就乃得法
身。垂應九界示命長短現根缺具。此自在 用真因分得極果究竟。二前下結勝。先且斥 劣。人天近事藏通淺理別教次第是故隘塞。
此等皆非修性不二通達之途。唯圓實戒一 攝一切宏廣無邊。即事而中深遠莫測。凡 小之徑必會逆順之異。能同十戒之中名畢
竟戒。二不下結責。先結該收後責局小。二 復次下明不盜戒二。初總明事理持。犯事盜 可見。就理論盜。據阿含經。演小成大。人天取
有。藏通取空。別取但中。皆他物也。非盜是 何。淨名云。無取是菩提捨攀緣故。二若下別 明偏圓得失二。初偏三。初人天二。初斥事持
成犯。人天妄樂為可意也。欲成理持乃斥事 戒。故就所求果報而責有漏之樂。猶如糞中 有菴羅果有智童子不應求食。樂雜見思如
世美食。雜以毒藥食則害命。有觀智人所不 應求。設得華報心不甘嗜而生歡樂。云何 凡夫為欲持戒。二貧下約經文明報。四姓者。
毘舍首陀婆羅門剎利。人中雖謂二賤二貴。 既乏聖財。四姓三界俱屬貧窮。洄轉水也。澓 深水也。漏心持戒求可意果正為有流洄澓
所困三有流轉。故曰有流。非四流中一有漏 因果具足三障能障見佛天中天也。亦是障 於第一義天。以障隔故義言捨離。此乃事持
成於理犯。據經招報貧窮困苦諸天捨離也。 二又二下二乘二。初斥理持成犯二。初約 有求斥。智舉四諦。境唯在苦。於身等四觀苦
等四。流厭生死苦忻涅槃樂。在小名持。 於大名盜。為於涅槃生忻求心。介爾者微 弱也。微有心生即墮四性。既有性過乃屬生
死。無所得中而生得想成不與取。豈非盜 耶。二即非下引諸經斥。煩惱為薪智慧為 火成涅槃食。不非時證。此斥二乘怱怱取證
是非時證。不待法華說於所因。於小涅槃思 惟取證。大根不發如焦敗種。以見苦果故斷 除集因。以修道品故造趣滅盡。則非大乘即
惑成智無斷無修。即生成滅無苦無盡。故 云非求法也。中論云。諸佛說空法。為度著 有者。若有著空者。諸佛所不度。身長三百下
引金翅鳥雛以為喻也。二乘但念空無相無 願三種三昧。如身長三百。無中假二智如無 兩翅。墮三無為坑如鳥墮地。若死等苦成羅
漢果也。若死苦成辟支果也。苦等於死名死 等苦而實未死也。或云。二乘方便是死等苦 聖位是死苦。又學人是死等苦無學是死苦。
三無為者。一擇滅。二非擇滅。三虛空。通舉言 三。二乘所證。蓋擇滅也。然此諭本出大品而 大論釋之。謂金翅身長三百由旬。能從一須
彌至一須彌。是鳥初出兩翅未成。意欲飛去 墮閻浮提。受若死若死等苦。中道生悔我欲 還天不能自舉。本諭菩薩墮二乘地。今借諭
二乘耳。二法下引經明盜報。不得大乘法食 為飢餓。無大力用為羸。無太功德為瘦 有無善上起見思如瘡癬。不見三身一體之
佛。不聞圓頓之法。不入三賢十聖眾數。三若 下菩薩二。初斥次第成犯。行學道三對戒定 慧。言次第者。此三皆隨空假中轉。三諦縱故
從淺至深。是故逐一而論取捨。生死為來。空 中為去。本淪生死已名為來。去已載來建立 生死。故成兩來。破有出界已名為去。捨邊趣
中名為更去。故成兩去。如此來去豈非屈辱。 諦觀不殊離二取相。今既別修以觀緣諦。名 不與取。二取已下據經明盜報。取捨既數即
此名為貧窮困苦盜業之報。以別圓教詮變 易報不就改生。念動是業。遷變是苦。故起信 論云。動即有苦果不離因。不能初心頓絕思
議。故使義天雖近而遠即捨離也。二圓二。 初示相二。初明得意持二。初讚理持相。唯 有圓觀乃能究竟離不與取。絕取之觀謂五
不受。即不受四邊及不受不受。此五不受 若其不以妙理甄之。恐濫偏教。是故先云 圓人觀諸法實相。諸法不出佛及眾生依報 正報。此乃逆順二修之法。全修即性一一
無非中道實相。中實之相非待對相。圓人觀 此故無四受。不獨境絕四句之待。亦絕境 觀能所之待。故不受之觀亦不受也。既於
初心即依中實修五不受。則唯屬圓也。五 不受故名為不取。是大菩提。能障一切有 緣之願。法法皆中。高外無下下外無高。何
法可取何法可捨。二如是下約經明報。即以 理富顯不貧窮。富故不取寧有困苦。以不取 故思議即絕。第一義天不相違背。乃應經文
諸天不離。二圓人下明得意犯。盜法門者。 所謂性惡。佛所師故名之為法。智由茲入故 名為門。圓人得門逆順自在。能作理盜亦作
事盜。今文略事。例殺例淫合有其相。若理盜 義文出鴦掘。彼經偈云。不與者菩提。無有授 與者。不與而自取。故我不與取。此意乃明
究竟不取。是究竟取此取得名如海吞流。四 重擔者。鴦掘經云。譬如大地荷負重擔。一者 大水。二者大山。三者草木。四者眾生。菩薩亦
爾。正法住世餘八十年。為一切眾生說如來 藏是名初擔。重於大山。惡人毀罵聞悉能忍。 是第二擔。重於大水。無緣得為國王大臣說
如來藏。唯為下劣堪忍演說。是第三擔。重於 眾生窮守邊地惡處豐樂之處不得止住。是 第四擔。重於草木。彼經四擔諭於四事。觀今
文意似喻四弘。二前下結勝。淺而且塞者且 兼也。三不淫戒二。初示事理持犯。示事理 者。意在兼持。以事扶理以理導事。既居末代
功在事持。乃是涅槃扶律之意。理持論於染 不染者。心觀他境名為染法。既境為觀方名 不染。言種種者。事隨理觀小大偏圓具如下
辨。二若關下明偏圓得失二。初偏三。初人天 二。初人持心未淳如猴著鎖。擎一油鉢者。大 經譬如大眾滿二十五里。王勅一臣擎一油
鉢經由中過勿令傾覆。若棄一滴當斷汝命。 復遣一人拔刀隨之。臣受王勅盡心持行。雖 見五欲心不貪著。彼經以二十五諭二十五
有。拔刀諭無常。今文諭凡夫持戒。拔刀 可諭三塗罪也。割捨現麁求未來細。如以 賤易貴也。二若為下天二。初六欲。文舉帝釋
意遍六天。二若斷下八地。以數息法攝五欲 心。意生四禪受枝林樂。極至有頂如氷魚等。 豈知長壽八難中一。攝在味禪非不染欲。
二若憎下二乘二。初於小名持。知苦斷集如 怨如蛇。修道證滅如親如寶。但自調故直去。 無悲濟故不迴。四方四維謂八方風。諭於
人天四違四順。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也。須 彌諭二乘心也。二若聞下於大名犯。隨嵐此 云迅猛。壞劫中此風起時能破須彌。以界外
二土五塵能動二乘也。大論中迦葉聞甄迦羅 琴不能自安。即云。八方風不能動須彌。隨嵐 風至破如腐草。三界五欲我已斷竟。不能動
心。此是菩薩淨妙五欲。吾於此事不能自安。 三菩薩。此別菩薩望圓成犯。緣但中道而生 順愛。若入十行退不取小不進求圓。如墮山
頂故名頂墮。旃陀羅者。此云嚴幟。乃是西 土屠殺之輩。以惡業自嚴。行時搖鉿持竹 以為標幟。故以為名。今斥但中解者。於圓菩
薩。猶如人中屠膾惡類也。既無即中二觀方 便。乃被教道中慧所縛。既與無明怨讎其 住。何能勝之。別修之慧無無作利。望畢竟淨
是染欲法。凡斥別教多是住行及十信人。以 迴向位能圓修故。二圓二。初示相二。初明得 意持二。初約義示三。初示能淨諦觀。一心者。
見思心也。觀此染心即是淨性。性非淺狹極 三諦源。全諦發觀即空假中。即空故不染於 染。即假故不染於淨。即雙遮故不染二邊。即
雙照故不染中道。三諦三觀秖一剎那。能所 不殊中邊俱淨。二即空故下示所淨愛見上 之諦觀俱為能淨。今明見愛方是所淨。須
知所淨該於通別。佛菩提等是順道愛。深觀 即中其愛自泯。三三下示三諦名淨。淨是空 義。畢竟空者。須空三諦。以驗能空不少三觀。
能空亦空故是淨亦淨。於通不塞也。二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