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ang Bore Lun Huishi 金剛般若論會釋
Scroll 2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般若波羅蜜論等卷中基撰
[0742a15] 廣說六住處中。上已說三。下解第四。合此已 前四種住處。為信行地。前一大阿僧祇劫異 生位也。大文分三。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
次徵列名。後隨列釋。此中所明雖有異行。 離障為首。從勝立名。如說發心及修度行。雖 皆離障。但以勝位。而為其名。大菩提心。以善
根為自體。降伏所治障。故云波羅蜜。能裂 慳悋乃至愚癡。故皆除障發心。攝受大菩提 果。六波羅蜜淨修諸行。各勝為名。此亦如
是。隱異行不說。此十二障次第生起。攝四二 行果因初後。至下當知。為離無巧便。下及 無教授下合解釋故。初文可知。
[0742a27] 列名之中。但列障名。此於二障。何障所攝。至 下當知。
[0742a29] 第三段隨列釋中。即分十二。
[0742b01] 初離慢中有二種。一我慢。二邪慢。亦下當 知。初文有二。初配四義上坐已下後釋難義。 經文有二。初問答四果。以釋離慢。後引已
為識。四果為四。一一有二。初問。後答。此問 四果。正人觀時。頗作是念。我得果。不以明 離慢。善現答中。能斷經內初果後果。皆言我
能得果。即為有執。中二果無。略舉初後。例中 間故。餘本皆唯第四果有。例前三果。若爾。 無學尚說。執生。何因有學不說執起。故能
斷正。天親疑云。向說聖人無為得名。彼法 不可取說。若爾。云何預流果等。能自知我 得彼果。如是證為他說。即是四果可取可說。
以成疑意故。此論前卷云。為修道得勝中無 慢故。經言等即彼疑同。若以無為不可取 說。云何四果。言得可說。彼既有疑。於無得
無說之中。謂有得說。我者我慢。踞倣性故。 或是我見得者於無所得中。謂有所得功德。 是邪慢說。亦如是所說。皆利眾生中所說。
我見我慢為根本故。邪慢等生。故此論言。 若有我相。則為有慢等。菩薩所應斷。正是法 執。舉煩惱名。以顯法執。下皆唯知。今此總
言為離此慢故經言等。意顯入證無為之時。 四果皆不言我得我說。出觀已後方言。我能 證得此果。又後得智觀前所證。所證深妙。
觀之不著觀證。前加行行相。逐依行相。 而宣說之。言有得證。非實真智。正證無為。 言有得證。前之三果若言得證。以有種子煩
惱隨逐。此時雖無現行煩惱。由有種故。應 二執隨生。故言即為。有我等執。第四果人 若有得證。唯所知障種子隨逐。正起四智。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等。雖非現執。由執種 逐。言我等者。應法執起。故天親言。以有使 煩惱。非行煩惱。何以故。彼於證時。離取我等
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等。此顯證 時。若言我既證有種隨逐。應起現行我煩 惱等。如餘起時。論言使者。是種子故。四果
證時。既不言取說。明知有取之慢皆應離 也。今為離此。故此文生。須陀洹等。羅什文 別。餘經多同。釋名斷或。皆如理知。
[0742c11] 配四義中分三。初解依義。次解說相及攝持。 後解第一義。後釋難義中有三。初解經文。由 根本我相。方生邪慢等。次解上坐須菩提自
顯所由。後解說二無諍行所以。自顯之中釋 經。何故須菩提自顯得無諍三昧第一及阿 羅漢共有功德者。謂說是離欲。離欲阿羅
漢。阿羅漢者。得無為功德。離欲得故。由離貪 欲。內證無為。外行無諍。故無諍是外行。證無 為是內德。然羅什流支皆言。世尊佛說得無
諍及離欲。真諦能斷皆言。世尊及初三號。說 得無諍。自顯離欲。又諸本皆言無諍三昧。唯 能斷言無諍住者。如八解脫中第三第八。獨
言身作證具足住。餘六便無。此亦如是。顯諸 三昧此為最勝。世尊為多自住。故標住名。 或處定義。由含二義。故翻為住。以己所證。
為令信故。引此為證。天親亦言。自歎得記。 以自身證果。為於彼義中生信心故。何故唯 說無諍一行。佛多住功德。天親論為二說。一
為明勝功德故。令生欣求。二為生深信。此 論唯一解為令信故。後解說二無諍行。所以 內證真理。離我所執。住無諍理。無有少法。
得阿羅漢。外住無諍。都無所行。行無諍 行。由理及行。二種無諍故。經重說無諍無諍 行。以無少法及無所行。名為安立第一義
也。天親云。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者。一 煩惱障。二三昧障。離彼二障故。言無所行。二 障現前。有所行故。由離煩惱障。內證真理。得
理無諍。此之功德。諸阿羅漢皆悉共有。故此 論言。及阿羅漢共有功德。名初無諍。離三昧 障。及外住彼定而行。名後無諍。彼依離二
論障說二。此論依得理事二無諍故。重說二 定故。不相違。
[0743a18] 第二為離少聞中分二。初屬經離障後指可 觀知。經文分二。初問。後答。天親論云。此中 有疑。釋迦如來昔住第八地。逢燃燈佛。為說
授記。彼佛有說。此佛有受。云何言法不可取 說。今此論意。言有取說者。由不遇善友離 佛出世法。不廣聞解。由少聞故。言於彼時此
佛彼佛有取有說。今為除此少聞之障。故有 下經。前卷為外不遇善友。故有下經令逢善 友。此卷為內有所知障。 闕 多聞故。有少聞障。
故說下經。令學多聞。故經中說。多聞能 斷或多聞能引樂。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 槃。又論言。多聞熏習。是出世心之種子。由
此少聞。是所知障。疑生通二障。牒彼論疑。從 前起。此論依自少聞不逢善友。各望一義。 亦不相違。若遇善友。得逢諸佛。廣學多聞。便
知釋迦於燃燈佛所。真實義中無少法可得。 不生分別。言於彼時有取有說。起此分別。由 不遇佛。有少聞障。為令遇善友離分別障而
學多聞。故經文起。世俗諦中有得有說。勝義 諦中便無此事。二論三文各望一說。諸本皆 同。唯流支本云。昔在燃燈所。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不有。是意於勝義諦中。有 所得不說此本緣。如過去現在因果經第一。 善慧仙人作五夢等。婆沙論有少不同。疏中 當解。
[0743b14] 第三為離小攀緣作念修道中。天親疑云。聖 人既以無為得名。不可取說。云何諸菩薩取 嚴淨土。佛為說之。即前卷為願佛淨土。
小菩薩所修行。願此佛淨土。是小攀緣作 念修道。求生淨土。作淨相求。即令眾生欲 生西方。皆作此願。今為離此小念修道。故有
下經文。實願生淨土。應修無相嚴淨自心。 廣如無垢稱經說嚴土相。天親疑。從前起 此卷。願及色形。前卷願生嚴相。亦不相違。
小攀緣者。執有色相而修淨土。亦是法執貪 愛生故。亦是煩惱。是此論意。彼從前無為 疑起。故不相違。
[0743b26] 經文分二。初明嚴淨土。勸捨有相果莊嚴。後 勸生心。令修無相因之飾。論文分二。初配屬 經。勸捨有相。後敘分別。令修無相。佛地經
云。勝出世間。善根所起。廣大自在。淨識為 相。天親論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佛土。非形 第一體。非嚴莊嚴意。上半偈解第二令修無
相文。下半偈解初勸捨有相文。學無分別智。 善根為因。內證法身法性真土無相理土。既 圓無相。報土便滿。不可智知。不可言說。外
為利物。方現他受用土及變化土故。諸淨 土淨識為相。勝善根為因。故成佛時。殊勝眾 生復感淨剎。故維摩云。欲嚴佛土。先嚴自心。
初學不知以五塵為土體。發願希求。小念修 道。而行有相。今為除此。初學疑生初文。起非 形莊嚴為第一嚴。真莊嚴者。習無相識。真
實智慧便通無相清淨佛土。佛依無相。以為 舍故。言莊嚴土。為不實語。天親論解。以無相 有相莊嚴。故重標能斷經中雙牒雙結。流支
雙牒單結。真諦羅什皆單牒結。所言即非莊 嚴者。以有相嚴。非真莊嚴故。淨土差別有 三有四。如章中說。
[0743c18] 解第二文有三。初標令修無相。應無所住生 心。次顯所不住。五塵心即所離小念修道。 後應無所住結成真心。餘本皆同。唯能斷經。
於所不住中。言不住於色不住非色。諸本意 說。以麁五塵。為淨土體。而修求者。非真嚴 土。故但令其不住五塵。能斷經具說。住五塵
及住非五塵。餘五蘊等。但生住著而求淨土。 皆非真嚴。要無住著。習真智者。為真嚴故。 由同內有情及外器界出淨土體故。不住二
身。不住具足。是此嚴淨土。義門廣大。不可略 說。廣如淨土章無垢疏解。能斷云。功德莊嚴 佛土。直示嚴者。無勝德故。遂增功德。莊嚴 佛土。
[0744a06] 第四為離捨眾生中。天親云。若諸聖人無為 得名。云何受樂報佛。取自法王身。云何餘世 間復取彼是法王身耶。此疑報身能取自體
勝身大身他人亦取為勝大之身。能化眾生。 有非聖人無為得名。若以無為得名。不取勝 大身者。便無諸佛利眾生事。即成諸法斷滅。
既無大身。捨利眾生。今為釋此故。下文由 此標云。為離捨眾生故經言等。然佛方便善 巧。有十二種。一悲心顧戀。二了知諸行。三
欣佛妙智。四不捨生死輪。五迴不染。六熾 然精進。七以少善成無量果。八以少力攝。 攝大善根。九增聖教者除其恚惱。十處中住
者令其趣入。十一已趣入者令其成就。十 二已成熟者令其解脫。故佛菩薩不捨眾生。 捨即為障。又四障中。緣覺捨心。為正為障
也。彼以聖人無為得名。便無報佛勝大之身 利眾生事。故名捨利益眾生。今為離此分別 執著。故有下經。前卷直爾云。為成就眾生故
經云等。雖以無為聖人得名由無分別如山 王等。而佛亦能成就眾生。天親論疑從前起。 前卷明有彼行。此中為破彼執者。各據一
說。故不相違。執有大身。是法執障。捨離眾 生言無大悲。
[0744a29] 經文分二。初問。後答。論亦分二。初標配經。 後問答釋。後文有二。初解問文。經言已下。方 解答文。此何所顯示問也。此中問意。初地
菩薩所見報佛。坐百葉華。身稱華座。化身不 定。此中說喻。何所顯示。此說報身。以破他 疑。舉大身說。喻無所顯。且舉報身一小量
喻。為成就欲界眾生故。且舉報身。如彼羅 睺阿脩羅王等者。等取毘摩質多羅王等。華 嚴經第五十卷偈中說。如阿修羅化作身。
金剛地上安其足。海水至深僅半身。其身廣 大。如須彌。佛之報身為化欲界眾生。現如於 彼須彌山量。由無分別。尚不應見其自體。
何況其餘。為化十地而現大身。浪生分別。而 見自體。今者論中釋云。佛經說指如須彌。為 是誰也。而彼羅睺阿脩羅王化身。實如須彌
山量。故佛指喻化身。化量雖能為大。所化 人天居土小。不應見大。故身如須彌。但是 報身。此中假說為化欲界人天所現報身耳。
以此遠准阿彌陀佛身長六十萬億那由他由 旬。非是地前凡夫所見化身佛也。
[0744b20] 解答文中分三。初解佛說非身言。次解彼身 非身言。後明所顯之法。初文如來說為非體 者。顯示法無我。故天親云。此說受樂報佛體。
同彼須彌山王。鏡像義故。此說報佛。如須彌 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如鏡中之像。智識 影故。而不取彼山王自體我是山王。無分別
故。報佛亦爾。以得無上法王體。故名大。而 不取彼法王自體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有 分別者。是煩惱等橫心是有漏。法王離漏。
法證無我。故無分別故。彼論言。若如是無 有物。無有物者。無分別故。意言佛說法王 所現大身。非是有漏分別之身。是名大身。
彼身不利眾生故。法王所現大身由證無為 法無我理。無分別故。而不捨棄利眾生事。 彼體非體顯示法體無生無作故。天親云。若
如是即名有物。以唯有清淨身故。以遠離有 為法故。以是義故。實有我體。以不依他緣住 故者。彼論意說。彼受樂報佛體唯清淨身。
由如是故。名為有物。所言非身。二種身。一非 依他有漏之身。名為非身報身。二非惡業所 為之身。故名非身。前非身者非是煩惱所
縛。後非身者非是惡業所為之身。故論說言 遠離有為。遠離有為者顯佛報身。非是遠離 因緣之身。因緣起故。此身無為。如對法說。非
是惡業之所為故。又即由此非惡業為故。所 遠離遍計所執。實有我體。不依他緣。自然 住故。法王報身猶如鏡像。非彼身。故為大身。
體既非實。何更有生及實作者。然今此論及 能斷中說身為體。體依聚義。總說為身。體同 名異。然能斷中云。如有士夫具身大身。真
諦本云。譬如有人體相勝大。二本無別。具身 者即是勝義。具足大夫相故。大者形量大 故。餘本皆闕。有大無勝義。又真諦本云。如來
說非有名為有身。此非是有。身初非有。故 說有身。初非有者。非有漏分別。後非有者。非 有為分別。名異義同。明所顯法中。此顯示
自性身者。所證法無我理法身也。與相者報 身鏡像也。差別者。謂唯有漏有為之身。遍計 所執實有我。身唯在所。非但依他所執二我
差別。三身異故。有此三種。由內所證法無 我理。所現報身而無分別。非是有漏有為之 身。亦非所執實我身。故名大身。
[0745a04] 第五為離樂外論散亂中。前卷有隨順言。由 順外論。便散亂生。此有樂者。即是隨順亦不 相違。准天親論下第二校量中分二。初校量
勝劣。後顯勝劣所由。勝劣所由有四。初明般 若居處則處勝居人即人尊施福不爾。二顯 般若諸佛同說非唯一佛說施福不爾。三世
界等喻明施福煩惱染因般若不爾。四明般 若當得法身亦成相好施福不爾。即攬此論 三文。取第六觀行第七供養并此第五。合為
一文。彼以校量勝劣同故。合而為一。此以觀 行流轉別故。開之為三。此論初文中經文有 九。問答等。初五問答校量勝劣。正破隨順外
論散亂。後四問答破如言執義。然論但解初 中第五佛告之文。并解後文如言執義。真 諦譯本名恒河江。以在南翻。南人以河為
江。如河已北。說水為河。在河已南。說河為 水。說江亦爾。天親論云。何故不先說此校量 喻。為漸化眾生令生信心。上妙義故。又前未
顯以何等勝功德能得大菩薩。故以此喻成 彼功德。是故重說勝喻。
[0745a24] 論中分二。初解破隨順外論散亂文。後顯示 此下解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