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Yogācārabhūmiśāstra 瑜伽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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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卷第四 (之上) (論本第十一至第十二卷)釋遁倫集撰
[0377c25] 論本第十一
[0377c26] 九地明境分之為三。初二地是境體。一切皆 以識為性故。次三地是境相。麁細異故。後之 四地是境界位。定俱不俱心無故。體二易知
難知為前後。相三麁細成三三品為前後。位 四中定散有無。初二勝劣為前後。後二顯隱 為先後。此下四地明位故文來也。於中初地
名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 基師解云。此有七名。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 云。謂勝定地離沈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
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此卷下云。非 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 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
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俱平等 也。二云三摩地。此云等持。舊云三昧訛也。三 云三摩鉢底。此云等至。舊云三摩跋提訛也。
四云馱衍那。此云靜慮。舊云禪義不正也。或 云持阿那訛也。五云質多翳迦羯羅多。此云 心一境性。質多名心。翳迦云一。阿羯羅云境。
多云性。舊云一心略也。六云奢摩他。此云止 也。七云現法樂住。六十三中解等持心一境 性奢摩他及住義。此諸名中其等引地釋有
三解。如實義者通有心無心唯在定位一切 功德。等引三義其理通故。一切散位皆非此 地。三摩地名目別境中定數。通攝一切有心
位中故。心一境性通定散位。如釋論中四句 分別。然諸經論就勝但說空無願等名三摩 地。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
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殊唯說五現見等相 應諸定名為等至。靜慮通有心無心有漏無 漏染與不染。依色四地非餘地處。然諸經論
就勝多說色地有心清淨功德名為靜慮。心 一境性體即等持。通染淨故。以心一境性釋 等持故。奢摩他唯有心位非無心。唯淨位非
不淨。唯定位非散心。現法樂住唯四靜慮根 本非近分。淨無漏心非散及無色。由此等引 通攝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德。總寬通故偏
立地名也。景法師云。三摩呬多又舊名三昧 者語訛。泰云。三摩地又舊名三摩跋提者語 訛。是二師言有相違也。今謂三昧即三摩地。
當如基師之所說。所以知者。以成實論云五 聖智三昧。此論十二云五聖智三摩地故也。 新羅元曉師云。三摩地之與三昧名義各異。
所以知者。如金光明經第三卷中明十地定。 初三地定名三摩提。後七地定名三昧。其若 一名而譯有訛正者。何故一師譯經之中或
名三昧或名三摩提。故知異也。今謂之不然。 彼經云三摩提者。即今所言三摩呬多此云 等引。彼云三昧者。舊翻名正受。即今云三摩
地翻名等持。二義別故。上上各名影略互顯 也。但恐曉公不別地提二字濫作斯難。然復 勘新翻十卷金光明經。十地定皆名三摩地。
此即譯人解音不同也。就此地中。先結前生 後。後開互解釋。於中初開列五門。二依門 釋。前中復二。初頌列五門。次長行屬當頌文。
最後眾雜義即入第五諸經宗要。其宗要中 釋下所列八解脫等諸法相經。其眾雜義亦 解諸經散雜眾義。俱釋經故。故成一門。於安 立門唯解靜 慮
不解解脫等持等至。下宗要 中方釋三故。依門釋中有四。一總標。二安立。 三作意及所緣。四釋經。三四合明故為四。 既總標中有二。初標四門。後隨別釋。四靜
慮名如前第五卷記釋。廢立增減如六十三。 等持中有十一門。不釋第十一。易故。又聲聞 地方釋。四修定者。一為得現法樂住。二為得
智見。三為得分別慧。四為得漏盡。五聖智者。 謂自體智。補持伽羅智。清淨智。果智。入出定 相智。聖五支者。現法樂住為四。審觀緣起法
及為斷除餘法結縛為第五。有因有具聖正 者。正見正思惟語業命五名有因。正見正精 進正念三名有具。此七支與聖正三摩地為
因故。等至中有六門。八勝處十遍因解解脫 已略解訖。更不釋之。決擇等中釋四無色不 異解脫故亦不解。安立中初總後別。由此定
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者。謂由持戒心便無 悔。無悔故歡喜。歡喜故安樂。安樂故得定。故 此等引非於欲界。亦非欲界中於法全無審
正觀察。別中有四。一安立離生喜樂。二安立 蓋障。三安立支分。四安立定名。初中有三。初 引經標。次隨別釋。後世尊於無漏方便下釋
三摩地與解脫前後妨難。欲所引喜等顯示 所離。所證轉依無為名離故。又五法修習圓 滿者。顯由轉依所生之法。歡喜俱以喜受為
性。無悔所引正深慶悅立二差別。安樂俱以 樂受為性。離諸麁重所引調暢暢調所引二 種樂果立二差別。前第五卷云。離生喜樂。然
此二受俱是適悅。皆由意生總名為喜故。此 但言說離生喜。不爾諸文使為乖角。欲所引 中不說捨者。欲所引捨而非忻樂厭惡欲故
而非所斷。不善引捨不善性故正是所斷。故 說不同。問曰。殺生要須瞋恚業道究竟與瞋 恚俱。瞋是戚性。云何得與喜俱。解云。下決擇
云瞋與喜俱。故無妨也。歡者謂從本來清淨 行者觀資糧地所修淨行等者。此中意說。加 行道位方修等引故。住資糧方修淨行持戒
清淨生無悔等。於修定時前遠方便要先戒 淨名資糧地。非要入位方修等引。釋前後妨 難中。有三經不同。一先說三摩地後說解脫。
二前說解脫後三摩地。三說二俱時。上來所 引離五惡法先說解脫修習五法後說三摩 地。當第二經。既此相違。故今解釋。此中根本
定名三摩地。斷伏煩惱名為解脫。由無漏中 多依根本地斷諸煩惱故。先說三摩地後說 解脫。非不依近分先斷煩惱後得根本。於有
漏中多依近分以六作意先伏煩惱。以第七 加行究竟果作意入根本地故。亦有第七作 意。在近分地為解脫道。後方得根本故。此中
言由證加行究竟作意果煩惱斷已方得根本 三摩地故。不爾便違對法等說。第七作意在 根本地。俱句之中作意及定俱是無漏。解脫
俱者斷煩惱種。謂加行究竟作意在未至定 所引果作意入根本定名三摩地中。此定俱 時是解脫道證無為解脫。故說三摩地與解
脫俱。非加行究竟作意俱時之定名三摩地。 及餘無間道三摩地中等者。此說前方便在 未至地依根本地起無漏無間道。此二所引
解脫道俱三摩地中。此能斷惑名解脫俱。非 謂前二有漏作意能伏惑者名餘無間道。此 不與三摩地俱。所引解脫道亦不入根本故。
有漏無漏皆言方便者。未得無學果滿名為 方便。以說斷惑為解脫故說初離生喜。餘定 生等則可知矣。或此俱句即未至地無間道
名三摩地。此能解脫障故名為解脫。與前三 摩地及解脫體不同以為俱句。所望別故。第 二安立蓋障中有二。初明蓋相。後明食非食。
蓋相有二。初標列。後別釋。惛沈睡眠蓋中。初 別釋相。後合立為蓋所由。不守根門等。如聲 聞地說。心極昧略。如唯識論說。解合立蓋中
以二復次釋之。掉舉惡作蓋中。初列釋二相。 後解合立蓋所由。所由中有二復次。初解俱 緣親屬等處所同故合立一蓋。後解行相相
似故合立一蓋。前別解惡作相中有三時。初 謂在俗時。次我本何緣少小出家等者初出 家時。後或因追念昔所曾經等者出家後時。
解行相似文亦有三。初又於應作不應作事 乃至非作反作釋初二時悔。應作不作非作 反作皆通在俗初出家故。次除先追悔所生 惡作後生惡作差別。第二釋前出家後時所
起惡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等者。除則在俗 時所起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者。初出家 時所起惡作猶未能捨。次後復生憂戀惡作
者。念昔曾經戲笑等事所生起故。此又出家 已後一種惡作差別。上來二種攝前三時所 有惡作。在俗惡作其處可起。與掉舉境界可
同。出家初起惡作行相不應起處名非處惡 作。故論第三總結文云。次前所生非處惡作 及出家後時所起惡作雖與掉舉處所不等然
相相似。非但同境。惡作憂戀與掉舉合立。其 出家後二境不同。悔亦憂戀故合立蓋。非掉 舉體不遍染心。然行相增。此時非有。說處不
等故。與唯識理不相違。疑中。於師者佛僧二 寶。於法者理。學者行。誨者教。證者果。即教 理行果四法寶也。由於三寶懷疑惑故不能
趣入勇猛方便道及正斷寂靜滅諦。或方便 者加行道。正斷者道諦。靜者滅諦也。下明食 非食。食者資長義增生蓋緣。非食者斷滅蓋
法。若能於此遠離染心等者。唯舉淨妙相之 所以也。九惱事者。如五十五說。法光明者謂 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者。聞思修慧如次
配之。觀察諸法通上三慧也。又證觀察能治 惛沈睡眠黑闇者。證謂修法慧。謂於定中觸 慧會名證。由法光明聞思等慧除癡及疑。在
修慧位能除惛睡。以能顯了諸法性故名法 光明。以為非食。笑者謂如有一或因開論或 因合論等者。顯說話名開論。隱密約喻說話
合之令解名合論。開口而笑名現齒。喉中出 聲名啞啞。九種住心者。如第三十卷聲聞地 對法第十等釋。有緣緣起者。有緣謂果法。緣
起謂因法。第三安立支分中有二。初依地立 數。後明廢立。初中釋名。支謂支分如覺道支。 薩婆多說。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是靜慮支
非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各對治故。捨念 知三依於定位同能除障名內等淨。淨諸障 故。餘名可解。辨體謂七。以初二定樂受故。
內等淨體非信故。三藏云。除朱定餘二定中 皆立有支。若有漏淨定中尋伺二種與修慧 俱。隨修何功德時於前方便得有尋伺。若至
根本即無尋伺。若在有漏八正道中即立尋 體為正思惟。就無漏八正支中若後得智俱。 即於尋伺數立正思惟起言說故。無分別智
同時八正就一慧體義說為二。離邪見故名 正見。離邪思惟故名正思惟。以證智非言說 因故不就彼尋體立正思惟。以十地經云何
故淨覺人等。故知後得智起說與尋相應。欣 樂二種一體義說。若令意識心悅適邊名喜。 若令賴耶及色身適悅邊名樂。此依對法文。
若依瑜伽置言。令所依賴耶悅適名樂。賴耶 雖知恒是捨受。然在地獄等苦處亦令所依 賴耶不多安適。若在人天樂處即令賴耶悅
適安穩。初二定中雖明喜樂俱喜受性。以明 功德及煩惱與受相應門。但言初二定與喜 根相應不言與樂俱。次廢立中。初定尋伺為
取所緣等者。對法明三。謂尋伺為對治。喜樂 為利益。定為所依。此中說四。泰云。總以三義 釋靜慮支。將對法三攝此四故。此中說支略
有二者。恩重加喜樂等利行者故。若法有此 二義立定支。餘慧思等無此二義。故略不說。 基云。此中說尋伺為取所所緣者。觀隨應境
為能對治。定為所依。喜領所得。樂除麁重。適 悅心受名喜。能怡悅身即名為樂。麁重在身 樂生彼滅名之為除。非除下惑。除下惑者。唯
尋伺故。即顯諸處說利益支有二義。一領所 得境。二除麁重障。第三四定以領所得即除 麁重。更無別體。具二能故。適悅諸根捨麁重
故。諸靜慮中雖有餘法然此勝故。於修定者 為恩重故偏立為支。然此禪支義廣分別者。 至六十三更當釋之。第四安立定名中。先釋
別名後釋通名。初中。乃至第四定云捨念清 淨差別應知者。解差別有二解通明四靜慮 差別。如有尋有伺尋伺寂靜。喜寂靜。樂寂靜。
捨念清淨等。二解但對三禪以明差別。三禪 亦有捨念不名淨。未離以上煩惱等故。第四 靜慮由離障盡故。捨念得清淨名故。故云差
別應知。下釋通名有五。一增上心。二現法樂 住。三彼分涅槃。四差別涅槃。五出諸受事。文 分為四。第三第四合分別故。增上心者。定體
名心。即由定體清淨故能慮。亦可由同時心 王有清淨。令彼定數正審思慮。現法樂住中。 初解樂。次解現法住。後解無色不名所由。領
受喜樂者。謂喜受安樂受。安樂者輕安樂。捨 樂者捨受樂。悅身心樂者所怡悅樂。樂住者 六十三說。繫心於內不流散故住能引樂名
為樂住。由此菩薩地言。有漏樂者三界所繫。 無漏樂者是不繫攝。今依身心俱有四樂。喜 樂樂樂安樂捨樂。故四靜慮得樂住名。欲界
無後二。無色無初二。故雖樂現前不名為樂 住。又喜樂初二禪樂。安樂是第三禪樂。捨樂 是第四禪樂。身心樂者簡無色界非樂住所
以。難云。第四有捨受。捨受名捨樂。四空有捨 受。應亦名捨樂。故今解云。彼唯有心樂。此有 身心樂。故但此名樂住非四空。阿練若苾芻
便生譏論言我今問彼超色無色寂靜解脫而 不能記等者。此意說言無色定名超色。無漏 定名超無色。此二名為寂靜解脫故。今為說
無色界定非為樂住。色四靜慮名寂靜解脫。 是現法樂住。有釋。超色無色者。非過外故云 超。以至極處故云超也。如喜為二禪極等。由
諸煩惱一分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者。 淨定無漏定味定名為一分。斷彼味定名諸 煩惱一分斷故。有寂靜義名為涅槃。以是有
為速動非是無為決定疑寂名彼分涅槃。淨 及無漏體是有為實非涅槃。但據無惑與彼 涅槃少分相似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或淨 四靜慮現行煩惱一分斷故種子未斷後還退
生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言非究竟故名差 別涅槃者。由離煩惱隨分寂靜假說涅槃。非 是究竟寂靜。故言差別涅槃。第五名出諸受
事中有四。初標四出引經證成。二與五順出 離界展轉相攝。三因釋六出離界經。四釋離 諸過失名出離依。初中有三。初標四出離。次
解出離經。後問答辨。出離有三義。一不行義。 二滅麁重義。三離染義。初定離憂具此三義。 二定離苦唯有滅麁重義。染初已捨後猶行
故。後之三離具麁重滅及離染義。無相離捨 要無學位。餘位分離不得離名。解出離經中 有二。初解離憂經。後例離餘經。如是於餘隨
應當知文是也。知序者。序謂根由。能發相者。 謂根境等。無知種子者。以無知人多起憂故。 此皆名序。設非染憂亦說由癡起。又煩惱種
皆能起憂。無知為本但說彼種由此不善憂根 之性。由癡被損離欲須捨。餘亦隨無無知滅 故。設有分別而非俱生。離欲亦捨。俱生憂根
伴類捨故。問答中有三。初諸根相。次明苦根。 後釋無相。初靜慮中苦根麁重猶未斷者。由 諸憂根無知等引。彼離染時一切不行麁重
亦捨。設於無上法悕慕愁戚亦無知引。故離 欲捨由諸苦根有不由癡引離欲猶行。故彼 麁重無堪任性二定方滅。問苦根離欲起麁
重二禪滅。喜樂離下捨。麁重上地除。答苦根 所依及尋伺初定有故二禪滅。喜樂所依無 別引。離染之時麁重亡。若初靜慮已斷苦根
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 應無等者。此意說言。初定滅憂二定滅苦。由 此雖有現法樂住遂成差別。若初定中已滅
苦者。二定無別現法樂住應無差別。經說。 靜慮出受差別住成差別故。又此斷受有差 別故。初定尋伺不寂靜麁重不斷滅。二定方
寂靜麁重方斷滅。若初定中苦根已斷此別 應無。又無相者等。景云。無學人無漏定心緣 真如境名無相。以煩惱相應捨根為煩惱雜
或為煩惱緣縛竝是捨根體上麁重。今說能 縛捨根惑種名為隨眠。於無相定中滅其惑 種名滅隨眠。非滅現受名滅捨根。以無相定
中必有受故。以受非煩惱性。諸受種子不名 隨眠。故云非彼諸受得有隨眠。而緣捨受煩 惱斷故說捨受斷。彼煩惱品麁重說名隨眠。
泰云。無學之人空觀之時取相捨根種子永 滅。隨眠剛纊名為麁重。麁重無餘斷故名滅 現行。何者。住無相定必有緣相捨故。今捨現
起纏種名隨眠者。依名說故。非彼喜樂諸受 得有麁重隨眠。斷雜彼煩惱故名斷。彼煩惱 品諸受種子名為隨眠。基云。有漏捨種子為
煩惱縛假名為麁重。入此定中說之為斷。現 行無漏捨假名現纏在定猶起。非彼諸受為 煩惱染。得有隨眠。即此隨眠說名麁重。非無
漏受而無種子。有釋。非滅現纏者。非滅相應 緣縛煩惱所縛捨根之體也。謂此舉能相應 煩惱等而取所縛捨根名現纏。非滅此現纏
也。又此捨根實通九地。今約唯捨之地故說 五地。第二與順五出離界展轉相攝文有三。 初牒釋出離言。次釋妨難。三雜釋經。由欲恚
害出離即說乃至樂根出離者。初欲出離即 不淨觀。次恚出離即是慈觀。後害出離即是 悲觀。此三出離即是憂苦喜樂四根出離。以
慈悲通在四靜慮得。第四靜慮中慈悲即是 四受出離。由色出離即是說第四靜慮捨根 出離者。此得空處定。離色欲故。即是等四
定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者。即無相定離三 界染最後盡時說無色界捨根出離。此後二 種合名出離捨捨根。順出離言有何等義由
住此者能出離故名順出離者。住此觀者是 無學人隨順此觀名順出離。不說由此出離 於彼者。不說凡夫學人由此五觀出離於彼
貪恚害等。言為離欲者說此界者。為已離三 界欲人說此五種順出離界。釋難中。彼諸出 離雖復同時等者。欲恚害三雖同時斷。然約
方便別修三種對治別立三也。下約三人別 修三觀立三出離。隨彼三人煩惱偏增各作 一觀或慈或悲者。能出離欲恚害等。此上唯
有一類對治故後出離無有差別者。第四色 出離別依空處皆色觀空一類對治。第五於 四蘊身別修無漏空觀一類對治。前後治別。
不同前三同時出離差別分多。故云無有差 別。云何猛利見者等下釋經中有二十八句。 初十三句離欲方便道。後與此相違下十五
句正離欲道。此經意顯由前加行後離欲道。 阿羅漢身染受不行眾惑不起。如紅蓮華水 滴不著。故作五觀名順出離。初十三句中。初
一句是總標其人謂猛利見者。次十二句別 釋其觀。初中謂由觀察作意者。於七作意中 是觀察作意此言是總。於勝事作意者釋等
隨念欲。猛利功用作意者釋猛利見者。云何 於諸欲下別釋十二句中。初八句不著欲觀。 後四句厭於欲觀。問何故文但言觀察作意
而不說了相作意等耶。基云。今說阿羅漢究 竟離三界欲作五種觀故。謂離無色染加行 究竟作意。前加行道是觀察作意故。准此後
文正斷道中釋其心善逝。云何謂住加行究 竟作意故也。後十五句中。作意趣入等四一 一翻前。文相可解。謂住加行究竟作意者。是
離無色染究竟作意作意。此時正斷諸惑。 當得究竟心妙往道。名為善逝。謂善修習餘 作意故者。謂善修前觀察作意等。景師通取
前五作意名餘。此說斷位及斷方便道位者。 謂總結顯加行究竟作意無間道斷位。及觀 察作意等斷方便道位也。解者即解脫麁重
縛。脫者即脫相縛。竝是現行。離繫者謂離前 二縛種子繫。從諸欲緣所生諸漏除欲貪者。 前方便中已偏厭故所以除之。損匱者。惡趣
名損。乏善果名匱。於彼解脫超出離繫者謂 如前次第解脫諸纏所緣隨眠故者。基云。謂 解脫纏名超。解脫所緣名出。解脫隨眠名離
繫。今解。於彼者。指上所說漏匱燒惱等是。解 脫超出離繫者謂如前次第。解脫諸纏名解 脫。脫所緣相名超出。解脫隨眠名離繫也。謂
依將得正得隨念諸欲境等者。即未來現在 過去如其次第諸欲境界也。第三因釋六出 離界經文有其四。初引證經釋。次明別治行
相。三釋妨難。四釋五六界差別。是故慈等於 恚害等非正對治者。顯初修行猶起我慢疑 惑未除。為令折伏捨諸邪執建立此界。別治
行相中有二。初約三類則治。後約六行別治。 觀察究竟正道理故建立第六者。但有因果 諦實所執我空名正道理。觀察此故慢疑便
滅。一恚二害三嫉四癡貪恚。菩薩地說。如次 是慈悲喜捨四種對治。今言喜治不樂即是 嫉也。捨治貪恚。不說癡者。以愛憎境非平等
故。俱於此中而起捨行。但說治二。中境順捨 略而不說。實亦除癡。若離我慢於因解脫等 者。不執我慢。離慢執縛名為解脫。於所證諦
實等中便無疑惑。釋妨難。云此諸出離定能 出離一切恚等者。謂有難言。修慈等六定離 恚等六種所治。何故前說是故慈等於恚害
等非正對治。今釋之云。此諸出離修習滿位 定能出一切恚等。前方便時不善修故。恚等 過失容可現行。由此前言非正對治。初之四
種天住所攝等者。景師釋。此中判前門不淨 觀慈悲勝色相為天住者。從所依靜慮說為 天住。以不純是四無量故不名梵住。今六門
中說四無量為梵住者。據能感梵福說為梵 住。純以具說四無量故。基云。慈悲二種通依 禪修名為天住。別依無量修名為梵住。第四
釋離諸過失名出離依中有三。初標出離依 有四種。二隨別釋行相所由。三結四種四時 得失。第二文有二。初標因四人有別建立四
種。後廣釋行相。因其諂詐說法是依非數取 趣等者。有諂詐者計師為勝。覩相威儀遂便 依學。今令依法不依於人。要與彼論分別決
擇自方證知非近於人而即證知。即於此中 復有差別者。重釋前依。佛順世俗有二種言 辭。一人二法。今令依法不依於人。不可聞佛
隨人之言便亦依人。佛順世俗言辭不應執 故。法又二種下釋第二依。因順世間說於文 字以詮義理。不應但聞順世文字即為究竟。
故令依義。佛所說經或有了義等者。釋第三 依。雖令依義不得隨自見取之為勝。故依了 義經。了義四重相如餘處。世尊或時宣說依
趣等者。釋第四依。人天因說識。涅槃因說智。 了義經中為初修說識。為久修說智。有聞初 修便執為極。今為遮此故說依智。取究竟
故。第三結中。略依四時失不失故等者。得法 時於依法智生不依於人。任持時義可文持 非文義持陀羅尼故。觀察義時依了義非不
了義疑智生故。法隨行時者。法謂滅諦。隨法 謂道諦。修出離道時依智非識。此上四依從 初行至後行。從麁修習至細修習究竟成滿
如是次第。復次已說安立當知於此等者。前 頌五門云。總標與安立作意相差別。攝諸經 宗要最後眾雜義。已解總標安立。自下第三
段文合釋作意及相二門。此中所緣即是相 故。文合為三。初標起。次別釋。後通辨。作意 差別者下別釋。中初釋作意。後釋所緣。初中
有三。初標列七作意四十作意名。次別釋四 十作意行相。後以七作意與四十作意相攝。 作意體者即遍行數。修定慧時作意用增故。
對法說。作意增長利益者。謂善順奢摩他毘 鉢奢那故。然明七作意但約定地。四十作意 寬通定散地。雖復通定散。而多分依彼位修。
故於等引地明之。七作意相如下四十三卷 三復次廣釋其相。并與四對治相攝。對法第 九亦爾。二十八二十九說七作意與四作意
三種瑜伽等相攝。皆廣如彼。今略辨七門。一 三慧門。景師解云。了相通三慧。後六唯修慧。 基師云。了相一種通聞修慧。餘六唯修。或七
皆修慧。二名義緣。了相通緣名義。餘六唯緣 於義。三漏無漏。第八十說。皆通有漏。四三學 門。了相加行究竟果作意通於三學。餘五有
學及以俱非不通無學。如下相攝中。五四道 門。基師解云。了相勝解觀察作意通於方便 勝進二道。遠離作意唯無間道。攝樂作意通
四道。加行究竟作意通無間勝進道。第七作 意唯解脫道。此依二乘修習四道。後品所有 加行無間等皆前品勝進道故。菩薩不然。剎
那剎那容具四故。義准應知。今依離諸地。了 相勝解故通勝進引生無間。觀察作意亦通 加行。後品無間是前品勝進。故說第六亦通
勝進。通依九地并七門作意實義如是。六十 二說了相勝解加行道攝遠離及加行究竟作 意無間道攝攝樂作意四種道攝觀察作意勝
進道攝者。此依初離欲染別離上染加行道 說。依容預勝進。不說後品無間是前勝進道 故。加行究竟作意唯無間。觀察作意依斷中
品進修道說唯勝進道。不說已後為加行道。 亦不相違。第七作意為解脫道義准可知。故 論不說。六以三瑜伽師相攝。基云。一者初習
業有二種。一於作意初習業者。安住一緣勤 修作意。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 境性。二淨煩惱初習業者。謂已證得所修作
意。於諸煩惱欲淨其心正勤修習了相作意。 二者已習行瑜伽師者。謂中五作意已善修 習。三者度作意瑜伽師者。謂住第七作意超
過加行方便所修住修果故。准此三瑜伽師。 二十八又說順解脫分名初習業。順決擇分 名已習行。諦現觀後名度作意。即顯了相在
順解脫。次五作意在順決擇。第七作意在諦 現觀後。若作此說。便與四十作意中有學等 三相攝文違。七種作意皆通有學。初及第七
亦通無學。由此故知三瑜伽師別依位配與 七作意相攝義殊。兩門自別。不可以三瑜伽 師與七相攝。便顯七作意三位亦然。不可於
此浪生分別。然三瑜伽師二十八中總配七 作意。不依三位配七作意。如在非學非無學 具七作意。在有學位資糧道有具七作意。先
依世間道進離染故。亦有資糧道不修七作 意不修定故。加行道中方具七作意進離欲 界九品染故。得現觀後亦起七作意進離上
地染故。七緣假實門。了相勝解加行究竟果 三通緣假實。下明此三通攝勝解作意及真 實作意故。觀察作意唯攝勝解作意即唯緣
假。餘三作意一向緣實。以無間道唯緣如故。 此就前門。餘門隨應。如下當辨。四十作意為 十一類。一初二教義。二四念住。三二假實。四
凡聖三類。五斷初中後三類。六四類所緣。七 六類修證離染。八四道。九四位修。十四類慧 定離障而得自在。十一四類三乘因果所有
作意。初四類為一通因。後七類唯在有學無 學為別因。就別釋四十中。緣法謂聞慧緣 義。思修者名依多勝非境唯爾。聞等緣義修
亦緣教故。勝解作意者。對法第十一云一向 世間作意。真實作意者。對法云一向出世間 及此後所得作意。即本智後智。此中所言以
自相共相思惟諸法者。即後得智。緣真如理 是根本智。有學作意有二。一自性者性是無 漏。二在相續者約身分別。在學身中所有善
作意若漏無漏皆名學作意。遍知作意等者。 景云。或有加行後得心外緣如名遍知。不正 證故不能斷惑。或有遍知苦不觀真如不能
斷惑。正斷作意俱作二事者。遍知真如復能 斷惑。基云。遍知作意遠加行道。正斷作意近 加行道及無間道。已斷作意謂餘二道。有分
別無分別影像作意者。分別體境即三界心 心所。以分別名攝三界法。五法之中相名分 別之分別也。此二作意境體是一。觀止別故
分為二種也。對法第十一說。有分別影像 者。謂勝解作意定慧所緣境。無分別影像所 緣者。謂真實作意定慧所緣境。彼依有漏作
意止觀名有分別影像。體是虛妄分別故。無 漏止觀名無分別影像。體非虛妄故。此中依 所緣境名分別體。能緣止觀分成二種。故不
相違。事邊際所作成辨者。景師云。依下文判。 前二位在地前。此後二在見修無學。無分別 智緣彼真如即是身受心法通體遍滿一切名
事邊際。所作成辨所緣作意中先就因辨。以 其因中亦有隨分所作成辨道理故。謂我思 惟如此如此者。謂緣因中自斷苦集非一重
言如此。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反緣因中修 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是。當有如此如此 者。復令眾生當有如此斷除苦集。苦集非一
重言如此。如是修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 是。次緣於果故言及緣清淨所緣作意。下相 攝中指緣彼因中。先所作事通七作意以為
初門。指緣佛果以為後門。唯攝加行究竟果 作意。於其修位更無別境。遠緣向前三種境 界。所作成辨所緣作意者謂我思惟如此等
者。依下文判唯在無學佛果。今此文中先因 中自利利他辨作意。後就果辨。言謂我思惟 如此如此者。無相見道止觀因緣理故總名
事邊際境。於修位中更無別境。遠緣前三境。 又前三境若在佛地總名所作成辨所緣作 意。基法師釋。事邊際所成辨與對法論及下
二十六相違。至彼當釋。言事邊際所作成辨 所緣作意者。此有兩釋。一釋同對法。謂初是 盡所有性。盡所有性謂蘊界處諸法體事唯
爾所故。如所有性謂四聖諦十六行真如一 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 無願無相。此唯諦理。或以諦門或以行門或
以諸法嗢拕喃門或以解脫門。於前蘊處界 處以義差別了知道理名如所有性。所作成 就體即轉依。即顯初體。盡所有性唯後得智。
如所有性通本後智。所作成辨即菩提涅槃 二種轉依。此中事邊際所緣身受心法即盡 所有及如所有。所作成辨即二轉依。謂我思
惟如此如此是後得智緣法自性。若我思惟 如是如是者是後得智緣法差別。當有如此 如此是根本智證自性。當辨如是如是者是
無分別智證差別。雖真如性非法差別。由加 行作差別行。正智隨印證之。亦說為二。或我 思惟如此如此謂後得智因。若我思惟如是
如是是本智因。當有如此如此是後智果。當 辨如如是如是本智果。此上總顯菩提轉依。 清淨所緣是涅槃轉依。此解雖順對法。不順
下與七種相攝。第二解云。此與對法所說不 同。事邊際者謂緣現在身受心法事理邊際。 所作成辨者謂現所作當辨事理。此有三釋。
一云。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散心所緣。若我 思惟如是如是者是定心所緣。由作此散心 思故。究竟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作是定
心思故。究竟當辨決斷果遂。二云。思惟如此 如此者是緣本質相。由此思故當有如此如 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緣影
像相。由此思故當辨如是如是決斷果遂。三 云。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緣法自性。由此 思故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
是如是者是緣法差別義。由此思故當辨如 是如是決斷果遂。此上總顯有為成辨。雖違 對法而為與下七相攝文相順。及緣清淨所
緣作意者。此有二釋。一云。緣真如作意。二 云。緣此無漏作意。以為所緣故云緣清淨所 緣作意也。勝外思擇作意謂最初思擇諸法
者。此是思慧。奢摩他而為上首者。依等引位 勝解思擇。寂靜作意謂最初安心於內者。此 思慧位等持安心。毘鉢奢那而為上首者。謂
修慧位所修等引。由勝解思擇作意故淨修 智見者。慧為方便滿成慧故。由寂靜作意故 生長輕安者。定為方便定成滿故。一分具分
修作意故於諸蓋中心得解脫由無間殷重作 意故於諸結中得解脫者。五蓋九結實通現 種。現行相增今偏說為蓋。種子難斷相沈細
故。今偏說為結。故說別斷。對治作意者謂由 此故正捨諸惑任持於斷令諸煩惱遠離相續 者。景師釋。謂無間道起在現在即證數滅名
任持於斷。非謂解脫道起名為任持。基師釋。 對治作意攝無間解脫道。順清淨及觀察近 遠二勝進道。或清淨智非四道攝。六隨念者
謂念佛法等如菩薩地說。自然運轉作意者 謂於四時一得作意時者。下相攝得第六七 意時。離第九品染無間解脫道。二正入已入
根本定時者。由得此二作意故能正入根靜 慮。此前二時是見道前方便。三修現觀時由 前方便得入見道及與修道修於現觀。第四
時者阿羅漢位正得謂無間道。已得謂解脫 道。第三七作意與四十相攝中。先明七作意 相。然隨文辨相攝。了相作意能了下地麁相
上地靜相。此初作意聞思猶雜。自此已後一 向修相。數數思惟此麁靜相數起勝解。名勝 解作意。由習此故。初斷道生彼俱作意。名
遠離作意故。諸上品煩惱及麁重皆悉已斷。 復欣樂上斷。見上斷功德已。觸少分遠離 喜樂。為除惛眠復數修習靜妙作意。以悅
其心。名攝樂作意。如是行者方便善品所資 持故。令欲界繫中品所攝煩惱纏垢不復現 行。因此為欲審察煩惱斷與未斷。復更作意
觀察。便生隨順靜相。名觀察作意。如是行者 數數觀察進修對治。為令欲界一切煩惱於 暫時間得離繫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是初
靜慮最後加行故。加行究竟作意。由此欲界 下品煩惱一切不行。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 初靜慮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此中
斷上品惑道初起難。故二作意為加行。斷後 下品地滿亦難非初修。故一作意為加行。前 品無間可有後品加行義。故斷中三品不說
加行。後品無間可有前品解脫道義。不說斷 前六亦有解脫道。斷後三品地滿入根本地 故。說第七作意為解脫道。明七作意相已。當
隨文辨。了相攝緣法緣義者。基云。此有二釋。 一云。了相通聞修慧故攝二種。一云。了相唯 修慧。此說初起修亦緣於法故說攝二。前說
緣法是聞慧。此說通修慧。前狹後寬不相違 也。今因此文辨色界中三慧闕具。有義色界 亦有思慧同成實說。彼云。三慧欲色一切如
手居士生無熱天彼中說法。若人說法必思 其義。故知色界亦有思慧。無色界中唯有修 慧。故此文云。了相作意攝緣義。前云緣義作
意者謂思修所成慧相應作意。既不言攝緣 義一分但言攝緣義。故知了相通思慧也。又 論既云了相猶為聞思之所間雜而言定地作
意。故知色界亦有思慧。景云了相通三慧者。 蓋諧此乎。又對法第九卷說。由勝解作意為 所求義發正方便。範師釋云。此重釋勝解作
意。為所求義者。為所求下應斷上應得義。言 發正方便者。發起修慧斷惑方便。所有聞思 相應作意與前別者。前不為聞思所雜。此唯
取聞思相應。此疏意言。色界亦有思慧。有義 色界但有聞修無有思慧。同薩婆多。然此文 云了相攝緣義者。緣義體廣。若在欲界緣義
作意作意與思慧俱。在上界者與修慧俱。故 了相作意俱攝定地緣法緣義。不攝欲界緣 法緣義。文中既約定地明七作意。謂從初靜
慮乃至非想。何須別簡欲界緣法緣義。故不 言攝一分等。而言了相為聞思雜者。此為欲 界聞思之所間。以未至定隣近欲界故或出
或入與聞雜。從此已上超越聞思一向修相 故。基師等解三慧門云。了相聞修餘六唯修。 或七皆修。其義可知。了相勝解究竟果三通
攝勝解真實作意等者。景云。由此文知。勝 解作意通假實觀。觀察作意唯攝四十中勝 解。七中餘三作意唯攝四十中真實。此就前
門就餘門者當知隨應者。四十作意中第七 明勝解作意。謂修靜慮者隨其所欲於諸事 相增益作意以為前門。次第十九云勝解思
擇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此 是欲界思慧或奢摩他而為上首。此為後門。 若依前門勝解作意唯假想觀。是故但是七
中觀察作意所攝。若依後門勝解作意或有 非七作意攝。謂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或奢摩 他而為上首。通為彼七作意。故云就後門者
當知隨應。基師解云。了相勝解究竟果三通 攝勝解真實作意者。了相通在初修及無學。 一切初修多唯勝解。無學等修多是真實。勝
解既為近加行道理通假實。究竟果作意在 根本地中一切時位假實理通。觀察作意唯 攝勝解者。是中三品勝進道故。初假解修不
說通實。為後加行理亦通真。餘三作意唯攝 真實者。為無間道多觀真故。此就前門就 餘門者當知隨應者。此就前說七作意與二
相攝。就餘別義了相多唯勝解初起修故。究 竟果唯真實解脫道故。觀察作意通勝解真 實能為勝進加行道故。餘四如前。故說就餘
門當知隨應。不說七種皆與前別也。有釋。前 文解真實作意相。謂以自相共相及真如相 如理思惟諸法作意。今此文以緣自共相為
前門。通三乘說故。以緣真如為餘門。唯菩薩 故。若就餘門非了相等為通真實。故云隨應。 二種作意亦攝無學作意者。此依得果已數
生厭離故有了相。依斷煩惱道說中五作意。 無學已無故不說有。觀察攝遍知者。觀察亦 通加行道故。觀察唯攝有分別者。勝進道中
多起慧故。由此偏說非無無分別。事邊際所 緣作意遍一切攝者。景釋。七作意中遠離攝 樂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於此四中前三是 無 [得-彳]
道定緣真如。加行究竟果是解脫道亦 緣真如。皆攝事邊際所緣作意。餘有了相勝 解觀察作意。或是方便道與加行智相應求 證真如。或在勝進道與後智相應反緣觀察
中所證真如。雖心外見如亦得名緣事邊際 境。故七作意皆攝事邊際所緣作意。所作成 辨若就初門遍攝一切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
果作意所攝者。上明所作成辨所緣作意者。 謂我思惟如此如此等。此是初門約就因中 辨此所作成辨作意。故攝七作意。此據隨分
成辨七作意。次云及緣清淨所緣作意。就此 第二門唯就果辨所作成辨。故唯加行究竟果 作意所攝。基云。初門依修有為果所成辨故
通七所攝。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果攝者。謂 前第二緣清淨所緣作意唯在佛果。無為轉 依究竟辨故。最初勝解思擇作意皆所不攝
若奢摩他而為上首遍一切攝者。前云勝解 思擇作意者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或奢摩他而 為上首。最初勝解思擇作意即是欲善思慧
故。非色界七作意攝。若依色界奢摩他中作 彼勝解思擇作意。即七作意攝。前文復云寂 靜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安心於內或
毘鉢奢那而為上首。今云若最初寂靜若毘鉢 舍那而為上首當知亦爾者。即前云或有最 初安心於內。若初依欲界心中安住內境名
寂靜作意即非七作意攝。若依修慧毘鉢奢 那起寂靜作意名為七作意攝。前六作意通 攝一分及具分修等者。基云。有慧解脫修慧
非定異生。得根本定未必修慧。究竟果作意 據勝者說攝具分修。其俱解脫修具分故。隨 順作意初二所攝等者。隨順作意厭壞所緣
故初二攝。對治作意為無間道故攝遠離加 行究竟及攝樂一分。攝樂作意通四道故。言 順清淨作意唯攝樂一分所攝者。景師云。前
解順清淨作意者。謂由此故修六隨念或復 思惟隨一妙事。彼攝樂作意中具有四道。順 清淨作意但攝一分勝進道。修六隨念等道
理亦合攝彼觀察作意。以同是勝道故以易 知故不說。亦可修六隨念或隨緣一妙事非 是斷惑。四道所攝故。唯是彼攝樂作意一分。
以非勝進道故。不攝彼了相勝解觀察作意。 故知攝樂作意通攝四道及非四道。復釋。言 順觀察斷未斷作意唯觀察作意所攝此就斷
對治攝若就所餘隨應當知者。前解順觀察 作意者。謂由此故觀諸煩惱斷與未斷。或復 觀察自已所證及先所證。觀諸法道理等作
意。若依觀諸煩惱斷與未斷。釋順觀察作意。 即順觀察唯攝七中觀察作意。以二同與斷 對治道為方便故。故云此就斷對治說。若依
次文復云文云或復觀察自已所證及先所 觀諸法道理等文釋順觀察作意。順觀察作 意別通了相勝解觀察及果四作意攝。非唯 攝彼觀察作意。故云若就所餘隨應當知。基
師釋。此就斷對治說就所餘隨應當知者。此 有二釋。一云。唯釋順觀察斷與未斷作意唯 觀察作意攝。所由依前中品斷對治勝進道
說。若就所餘。後無間道之加行故亦是了相 勝解攝樂三攝。若就下品斷對治說。亦加行 究竟果作意所攝。故云隨應。二云。通說前四
作意前來所攝。就別斷三品斷對治增上義 說。依餘具義。隨順作意初二及攝樂觀察攝。 觀察亦通後加行。故順清淨作意亦觀察所
攝。順觀察斷與未斷作意亦通攝樂加行究 竟果攝。義如前說故言隨應。力勵作意皆不 攝者。前解力勵作意謂修始業未得作意者。
所有作意者謂是欲界心中力勵始修未得未 至定中諸作意故。故此力勵作意非是定地 七作意攝。有間有功用運轉作意乃至攝樂
作意所攝者。景云。有間運轉有功用運轉。此 二作意但攝七中前四。謂了相勝解遠離攝 樂。故云乃至攝樂作意所攝。基云。有間作意
二十八說。了相所攝。聞思間故。有功用作意 者。二十八說。次五所攝。皆起功用故。此中以 攝樂作意通勝進道故略不說。觀察勝進同
故。以加行究竟作意能得自然運轉故名自 然運轉。非當時已能自然運轉。二十八說唯 加行果名無功用運轉故。二十八中有功用
名無間。對前有間故。自然轉名無功用。對前 勢力有功用故。思擇作意了相攝者。依初修 門多起慧故非餘不攝。內攝作意勝解攝者。
依創無間內緣之門。非餘不攝。淨障作意觀 察攝者。據觀察作意觀察煩惱斷與未斷順 淨障故。非實彼攝。非正無間道故。廣大作意
皆所不攝者。無住涅槃悲智建立二利廣行。 非七攝故。七唯自利非廣行故。初遍行作竟 究竟果攝者。前遍行中有二。初謂佛世尊故
是果攝。第二一切攝者謂諸菩薩遍於三乘 及五明處方便善巧所有作意是自利行其七 所攝。又了相作意至轉為其緣者此重釋也。
言了相他所建立攝者以聞他音及自作意定 為其緣者。一云。了相通聞修故他所建立攝。 二云。雖唯修慧為性。然亦外緣教生故他所
建立攝。此即聲聞了相作意也。內增上取攝 了相作意唯以先福智資糧為緣。無即自悟 故。即是獨覺及諸菩薩所有了相作意也。所
餘勝解等六由前作意後作意生。第二別釋 所緣差別中分二。初以緣即相。第二別明相。 以此所緣是諸作意境。所以即相俱定等境
故。別明相中。初明四相三十二相。後明本末 相攝。所緣相者謂所知事分別體相。分別體 是能緣心心所。分別相是所緣相分。定心以
此見相分為所緣故。因緣相者謂定資糧。謂 無悔歡喜安樂等因。不守根門等四者。謂如 前說。一不守根門。二食不如量。三初夜後
夜不常悎寤勤修觀行。四不正知住。下聲聞 地廣說。沈掉亂相如名即彼。著相體是無明 為性。或是愛性或見疑等一切煩惱性。三十
二相中云何所依相謂分別體相等者。謂內 五蘊及種。即是見分相分名為所依。色等六 處名所行相。云何心起相等者。此有二相。一
一切心起相。即次前說作意是一相一切心 生由作意故。二第八心起相。謂十二支中心 緣於行亦緣名色生故。云何自相相謂自類
自相等者。基云。自類自相者謂五蘊類。各別 自相謂一一蘊眼等自相別故。有釋。自類者 謂處自相。各別者謂事自相。此中已出離於
斷不修方便者觀有貪等者。景云。此結十對 無染心。謂無貪瞋癡乃至已解脫心觀有貪 等。修方便者觀略下等者。此結十對有染污
心。謂有貪瞋癡心略心乃至不解脫心。有貪 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少心多心略心廣心 下心舉心乃至應修不應修有解脫無解脫
心。泰基同云。諸出家者名已出離。此有二類。 一類不修涅槃方便者觀有貪無貪有瞋無瞋 有癡無癡等。一類修涅槃方便者觀略心廣
心下心舉心乃至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是 不染污相前三對觀非必順出世故。後七對 順出世故。基復解云。或順定名修方便。不
修方便。非必出世。又釋。不修方便者。謂無學 人已得出離更不修方便故但觀有貪等三對 心。若修方便者。謂有學人觀略下等七對心
順無學出離故。云何光明相謂有一於暗對 治或法光明者。前蓋食中說有三光明。此即 初二。住觀於坐等者。牒經三句而別釋也。景
云。住是現在。坐當未來。或在後行觀察前者。 謂以後後能取觀前前。能取法者即以後心 觀察前心。基師復云。未來名坐。現在名住。從
未來坐起立住故。即此現在亦名為坐。過去 名臥。坐方臥故。過去息滅故立臥名。云何入 定相謂由因緣等者。前四相中除應遠離相。
此之三相順入定故。云何出定相謂分別體 所不攝不定地相者。基云。雖定心散心體通 分別。此散心體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出相
定。或分別體是無漏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 出定相。今復解云。散心名分別。體定所不攝 故名不定地相。云何引發相謂能引發略諸
廣博文句義道。此是聖自在通。以智言音自 在攝諸廣博文句入一字中。以此一字攝無 量文句義。此通依定引發名引發相。乃至引 發一切功德也。相攝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四 (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四 ( 之 下) (論本第十二卷)
釋遁倫集撰
[0387b10] 論本卷第十二
[0387b11] 釋作意所緣中。自下第三通辨。文有其七。一 修作意所由。二四緣入等至。三四得定者。四 味淨定等差別。五四分定異。六次第超越入
出。七重修差別。謂即於彼彼諸相乃至能作 四事等者。景師解云。謂於所緣相因緣相等 四相中。作意思惟能作四事。一即修習如是
作意。二能遠彼所餘煩惱。三能練此作意及 餘令轉明盛。四厭所緣令煩惱不續。基云。又 即修習此作意時厭壞所緣是加行道。捨諸
煩惱是無間道。任持斷滅是解脫道。令諸煩 惱遠離相續是勝進道也。四因緣入等至中。 因力者。謂前生當所入定以為因力。此順小
教作此分別理論。大乘正取定種以為因力。 亦可據曾隣近入靜慮時。熏發定種功能增 長生今時定。是其因力。四得定者中。備云。此
愛等者是上地惑。非欲界以伏欲貪等。方入 定故。此義不然。以識論說要得彼地根本定 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此未起定者豈容先
起上地愛等。基云。此四無記根。四人得定起 此四種。非必一人具能起四。愛即貪數。見謂 見取。慢即我慢。疑即癡疑。此中先聞而起。是
未得定先起四根不是唯無記性。欲界通不 善故。或得定已後起四種方是無記。景釋。見 上靜慮云先依邪教起於常見。次云如是方
便入初靜慮等能得清淨等者。彼師又教若 入八定如是常我清淨解脫等者。又依彼教 而生見取。彼依常見見取勇猛精進修入初
定或餘定等。復因定力見過去事又生常見。 次明依見修得靜慮。次依定力知過去事復 生常見。復於後時下。依於常見復生見取。基
解。如是入已能自憶念過去多劫遂生是見 等者。由得定已起四常見總緣世間。非但約 定故非見上靜慮所攝。執此見不捨名為見
取。然此文中唯說能得淨不說體殊勝。實逐 難顯之。為勝易故。定等是常見所依蘊故亦 見取境。此中愛緣上地唯識具釋。未得定前
我慢緣此地生。同地而執。總緣五蘊而方能 故。得定後慢。緣彼地起亦同地故。無別緣我 慢緣他地生。總緣者可爾。如唯識說。其疑一
法。觀其文勢唯修出世者起緣聖諦疑故。據 勝者說理通餘有。於餘勝定亦起疑故。未得 定前性通不善。若得定已後名無記根。是定
煩惱為根本起生煩惱。愛味定中基述二義。 一通未至有。準上了相作意既通聞惠未至 地散心。何妨染心未至地有。要得根本定得
自在已方起現前。二云未至地無染。了相亦 非通聞惠其所愛味當言已出其能愛味當言 正入者。前說既得定已便生愛味。恐人疑在
淨定之中起此愛味故。今說言所愛味淨定 已出。能愛之心當言正入。基云。淨定已入過 去出於現在。味定在現在故當言正入。清淨
靜慮謂有中根利根等煩惱行薄塵行方能修 入。不言下根及三毒偏增修得淨定。於甘露 界繫念思惟如是方入無漏定者。或四諦觀
或觀二空。所顯真如為前方便入無漏定名 甘露界。順退分定謂有鈍根順住分定謂有 中根或利根性等者。此中但依四人成四故
此說根。非依一人而成四種。下第十三說。四 撿行經說依一人次第修故。道理亦有上根而 下順退。亦有下根上順不退。其退分定退。
其住分定與染心相入出。既不勝進亦不退 下。順勝分定。定約別人修定。是利根。不與染 心而相入出。第四亦爾。順決擇分定能生無
漏。非勝分定。第十三說。四撿行經中順勝分 定非退非住。唯是勝進非趣決擇故。決擇即 分名決擇分。是支義類義。言猶如世間珠瓶
等物已善簡等者。已為聖人簡擇入最勝分 名決擇分。如世珠瓶已簡擇得精。是故名簡 擇分。此四種定。略以六門辨。一辨行相。如
文。二辨性。唯有漏善。三依地。通色無色。有 頂亦能生無漏心故。然以義準非上七近分 有第四不見與無漏心相入出故。初起不然
後起可得。故皆有四分無文遮故。四初能生 二自及住分。住分生三除第四。第三亦生三 除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類。五顯類異。順退分
順煩惱住分順自地。順勝分順上地。順決 擇分順無漏。六依起。下界起四。上二界唯 三無初以不退故。無間入等至中漏無漏純 雜三種皆有四類。一純有漏二純無漏三
有無漏雜。四類者。一順入二逆入三順逆入 四逆順入。此中但有初二。超越入等至 中。有漏無漏純雜三類超各亦有四。此中 辨唯有初二。文言通故。如是合有二十四
句。上辨類別。何人能超者。此言超者。唯無學 非有學唯利根非鈍根。依界者。唯欲界非上 二界。此中景云。許身在下地得起上生得善
心者得成二十四句。古人證云。準廣心文。謂 從方便心得入不隱沒無記心以出心不勤求 故。不隱沒無記心不生方便善心以羸劣故。
故從淨定心入天眼耳識。天眼耳識不得却 入淨定。若身在欲不起上生得善。從天眼耳 出在何心。又欲界羅漢退起上二界惑。若不
起上界生得善心從何等心入彼煩惱。又阿 羅漢超定時。若不得非想生得善心不成句 數。今大乘中依對法文。說隨生何地即得成
熟地善心。據得現起名為成熟。此文即說身 在下地但起下地生得善心。會前三證者。諸 依新譯經論說彼五通及變化心皆名通果。
順正理等皆作此判。如修通時無礙斷通壅 竟。次則成熟意地智慧。是其通體。從此生五 通及化心皆名通果。與定相出入。故天眼耳
從定出還入定。又無學人退起上地惑時。從 住分定起當地惑。如防上地過時得從上地 煩惱入於下地住分淨定。無學退時以無退
分從彼住分而入煩惱。既知生下起上地生 得善心。是則順逆超次入八定時不成多句。 俱有六句。一有漏順逆均次入於八定。二無
漏順逆均次入於七定。三有漏順逆間次入 於八定。四有漏順逆均超入於八定。五無漏 順逆均超入於七定。六漏無漏順逆間超入
於八定。若超色界心出可有聞慧異熟生心 及通果心。今以非想心出出在何心。彼無聞 慧威儀工巧及通果心非異地起生得善心。
異熟生心業果者不異地起。準滅盡定出緣 三種境觸三種觸許緣內外有為蘊生。何妨 欲界起有頂地異熟生心非業果者。然相難 知。由此應言有漏無漏出在異類名為出心
非要散位。若爾有漏無漏間入等云何住異 類。今言住異行相別類名之為出。或得起無 記心未乖理也。以極遠故無有能超第三等
至唯除如來等者。此據自在超一切地者說。 若七地已前及波羅蜜多聲聞亦能超二地乃 至七地。大目犍連入無所有處定聞象等聲。
便從彼出超多地故。六十三中具明此事。又 依自在超一切地。謂佛及不退菩薩。餘人雖 超不能多地。若任運超禪者一切皆得。如轉
生九地及大目犍連。故此不說。熏修中。文有 二。初明二義雜修。後明修生差別。熏有五類。 一純有漏定薰修。謂生下四靜慮除五淨居。
如此下說耎中上品修故受三地果。二純無 漏定薰。謂八地已去變易生死有漏定盡故。 三有漏無漏雜修。即此所說為於等至得自
在故。及受等至自在果故間雜修習生五淨 居等。四有漏定散雜熏修。謂阿羅漢捨福命 行資命福果。五無漏定散雜熏修。謂二乘及
七地已前菩薩變易生死。此第三雜修中。有 漏為兩邊。無漏一剎那居中。名修成滿。如五 淨居業異生身造。種在身中任運但能滅下
天處。由起希願熏修成滿無漏定力資昔業 種令勢殊勝生五淨居。故非有漏而為中也。 其力劣故。即與小乘雜修不同。謂毘曇等云
先起無漏十六行觀多念相續。次入有漏十 六行觀亦多念相續。如是展轉漸略行緣乃 至無漏有漏各二剎那名方便成。次復更起
一念無漏。復更起一念有漏。是無間道。次復 更起一念無漏是解脫道。名熏成五品。熏修 名有三心。即用兩頭無漏熏中間有漏故也。
又初一念有漏是加行道伏除定障。次念無 漏為無間道正除定障。次一念有漏為解脫 道故熏修滿。若以有漏為中無漏為初後者。
豈以無漏為加行有漏為無間道耶。次末後 解脫為能資故所資相順。謂如有一已得有 漏及與無漏四靜慮等者。凡熏定者。要須具
得四種靜慮漏無漏定方始熏修。先用第四 定無漏熏當地有漏。次入第三定無漏熏當 地有漏。乃至初定。從上流注入於下地故云
也。依次下文熏定有五。一為等至得自在故。 二為受等至現法樂住自在果故。三為得彼 不退道故。四為修治引功德道故。五為生淨
居故。今此文中略舉前二也。若於此處此時 此事欲入諸定等者。泰云所依身名處云云。 基云。身所住依名處。起定明暗等時節等名
時。隨緣何境名事。若有餘取者。取支有殘業 潤生。而命終者。便生淨居。等至果有二。初得 功德果後生淨居果。修生差別中有四。一生
因。二染退善進。三修因處。四辨差別。既生彼 已若起愛味即便退沒者。非上地中定可有 退。由多愛味損減壽命名便退沒。此退生也。
此地五門廣分別中上已三段解四門訖。下 第四段釋諸經宗要。最後眾雜義。文分為二。 初釋宗要。即解前說總標四門。靜慮解脫等
持等至中後三種。由四靜慮前已解故。後第 十三卷方釋雜義經。此二段但是釋經諸 門雜義各有別故。分成二種。初中分三。初標
下說。次隨別釋。後通結。別釋中有三。一解解 脫。二解等持。三三摩地已下是。三解等至。五 現見三摩跋底已下是。初門有四。初釋解脫。
次釋勝處。三釋遍處。後總聊簡。雖勝遍處準 前標說在等至門。今依修生次第故次解脫 而明之。前以隨他雜起引生或隨勝義故離
解脫入等至門。解脫除障最為勝用故別門 標。今以初修次第必爾故便明之不相違也。 八解脫以九門辨。文中有二。一標數釋名。二
辨其行相。標數釋名者。一有色觀諸色解脫 乃至滅盡解脫身作證具是住。依俱舍二十 九云。初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想。觀增故
立想觀名。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名內有色。但 觀外境名外觀色。大乘不然。未離色界欲。或 雖已離見者。色想安立現前名有色。通觀內
外名觀諸色。問顯揚論等名內有色想諸色 解脫。何故此中不說內字但言有色。三藏云。 梵本經論若若大竝無內字。譯加內字義亦
無妨。備云。初但解脫境體未解脫境類。體謂 欲界死尸等類。色謂色界色。第二解脫中體 類俱脫故名為外。基云。古言內有色想觀外
色此名不當。其有色非唯內故。諸所觀非唯 外故。今準顯揚有色想者。依有色定意解思 惟故。諸色者觀內外諸色故。言無色想者。依
無色定意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 思惟餘色故。據實初二通觀內外而有兼正。 但欲顯第二解脫已離色欲故。別標內無色
想。其初解脫未離色欲。內外俱有色故但言 有色。號內有色於理何傷。內無色想觀外諸 色者。彼小乘說內已伏除色想名內無色想。
唯觀外境名觀外色。今此論已依無色定離色 界染名內無色想。即此諸色已出染故名之為 外。觀此為境名觀外色。上二言觀者。於諸色
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想故。解 脫者。謂能解脫變化障故。依對法說內謂內 身。已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名內無色。與
此不同。此中備云。未離欲時自見名內色。他 見非情名為外。然已得離欲界欲貪。在色界 定內都觀於色界欲界之色。故自他色合名為
外色。泰云。於二界色之上色欲未離名內有 色。若於此內身已得離欲時即說內身名曰 外色。無色欲故。不唯觀身外色名外。淨解脫
身作證具足住者。淨者第四靜慮中離八種 障。捨念圓滿清白名淨。此觀通觀淨不淨境。 顯揚說。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者。基云。
隨轉理門。或依彼觀相待相入故後成一味淨 色為論。對法論說。於內淨不淨色展轉相待 等故。解脫者。謂能解脫淨不淨變化生起煩
惱障。此即變化時加行功用名為煩惱障礙 心。故前二解脫隨於一事變化之障。此所解 脫淨不淨中所有變化加行功用極自在障。
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諸根 得境唯身根親合身與證名。前二解脫意解 思惟尚疎遠。故與其觀名。此第三解脫除障
最勝名身作證故。對法說。此八種名聖住。諸 聖所住故。然諸聖者。多住第三第八。此勝 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世尊經中說身作證
於色無色障斷無餘證得轉依勝餘六故。具 足住者。是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第八亦爾。有 頂圓滿。餘名可解。今此文中但釋通名。前七
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者。七所觀法要離彼 地煩惱障染。方始修作名已解脫。今觀彼境 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而生勝解故名解脫。
第八解脫棄背想受者。前遠無間道雖滅想受 障。今方得名解脫。正起解脫時。但暫棄背想 受立解脫名。非時方始解脫定障先已離故。
第二辨相中唯辨七解脫。後等至門方釋第 八故。謂生欲界等者。釋有色義。此說初修未 離色染。若已離者見者色想安立現前名為
有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者。釋解 脫義。其所觀色於欲界所解脫中。已得解脫 故。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等
者。此明觀義。不同小宗作不淨想。今此說觀 光明想故。有二因緣名為有色。一生欲界得 色界定故。二於光明而作勝解故。欲界諸色
於諸勝處所制少色等者。此答所觀色即勝 處境。初勝解想而觀之故。若好若惡等者。此 答行相。前三解脫引勝處遍處諸聖神通。後
四解脫隨應能引無諍等功德。謂生欲界已 離色界欲者。此釋內無色想義。先依空處定 已離色界染故。無色界定不現在前者。釋觀
外諸色義。無色不能觀諸色故。依色界定現 觀外諸色故無色定不現在前。上說未得無 色定。未離色界欲外觀諸色名初解脫。已得
無色定已離色界欲觀外諸色名第二解脫 者。此依初業說。由俱解脫者定得初解脫故。 若先不入無色定未伏除見者色想。作光明
想而觀諸色是初解脫。若先入無色定已伏 除見者色想。不思惟光明想但觀外色中好 惡等是第二解脫。故此中言又不思惟彼所
想之明相觀漸成故。但於外色而生勝解。由 此俱解脫者亦成初解脫故。對法解初解脫 云。於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即初習業者。或現
安立見者色想即業滿者。俱解脫等所起解 脫。於其內身雖已離色欲安立色想而現在 前觀於外色故。彼釋第二解脫云。謂內已伏
見者色想是初業者。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 是業滿者。俱解脫者所起解脫義準前說。又 不思惟彼想明想但於外色而作勝解釋觀
義。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者。即此已 離染色。出染故名之為外。觀此一切諸色 為境。名觀外色不唯觀外塵名觀外色。若準
對法內身名內。外塵名外。觀塵為境名觀外 色。彼說內外二義乍同小宗。依無色定離內 色染等與彼差別。上二解脫依俱舍說。初二
靜慮能除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彼不淨 觀可作是說。今作光明相等。顯揚第二十 說。此二除變化障。為於變化得自在故修二
解脫。變化既通四靜慮有故。初二解脫通依 四靜慮。同成實論。仍在根本非諸近分地。彼 忻趣修都無通果。此容預修有通果故。淨解
脫中已得捨念圓滿清白者。此釋淨義。一剎 那中離過名清。相續離過名白。以此為依修 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者。此依第四定
於青等四色隨觀一色作清淨解。亦可總觀 四色作清淨解。如觀花樹。後勝處中方別觀 四色。此中說得捨念淨故。下復以三義釋此
淨名。云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亂動靜故善磨瑩 故。故淨解脫唯在第四根本非近分。此亦內 無色而觀外色由前已說故此略之。次四無
色解脫。皆已離自地欲。依根本地重觀自境。 思惟勝解令障更遠引生勝德立解脫名。然 今論文空識二解脫言離自地欲。後二不言
離自地欲者。無學身中影略而說。準前應言 離自欲故。若依有學等得不要離染故此不 說。又空識處言思惟自地者。由彼二名自地
為稱。無所有處以識無有為自地名。故於識 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脫亦然。下之三地名想 生處。遍於此處思惟勝解唯在根本非近分
地。上已依論二門分別。三出體性者。七十三 說。五法之中世間出世間正智為自性。有漏 者分別中世間正智攝。無漏者即無分別智
後得智攝。唯慧為性。緣色非色及真如境離 諸定障引生勝德非餘能故。若相應體初七 四蘊性。眷屬五蘊性。第八解脫二十二法滅
盡定。以前所薰厭心種子為自體故。四諸緣 境者。初二解脫以顯色相及真如相為所緣 境。第三解脫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境。
攝受相者於內淨不淨色展轉相待展轉相入 展轉一味。如對法說。次四解脫各以自相及 真如為境。初三解脫以色無色為境。次四解
脫唯無色為境。為斷此障起此觀行。第八解 脫無所緣也。五凡聖得分別。有義初七解脫 通凡聖得。第八解脫唯聖得唯無漏故。七十
二說異生聖者同得初三。然有差別。內外二 道通得無爽。除變化障得自在故。然瑜伽第 十五云。初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
引發諸聖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者。彼論 自說不還阿羅漢所作。不說異生不作初三。 次四解脫。對法論說聖弟子所得者。若得意
者聖之弟子異生亦得。有義唯前三通內外道 凡聖皆得。論唯說此異生得故。後五唯聖得 論說聖之弟子不說異生故。六離障差別。顯
揚二十說對除六障。一反化障。初二所除。 能變能化由觀光明殊妙無礙及為少多等得 自在故。二最極現法樂住障。第三所除。對法
論說。能斷淨不淨色變化障及於此中煩惱 生起障。即於淨色變化加行功用與不淨色 變化相違。體即硬澁無記之性名為煩惱。三
往還障。第四所除。由空諸色無障礙故。為方 便已入色四定根本之地往還自在。四引無 諍等勝功德障。由識所除。彼諸功德體即識
故。此為方便已。起第四靜慮發諸功德。五諸 漏及有障。漏謂煩惱有謂有頂。此即無色惑 苦二法由第六第七解脫所除。第六解脫正
能除之。第七解脫除之令遠。六寂靜最極住 障。第八所除。滅定寂靜極勝住故。第十五說 後五解脫唯言能引想受滅等至者。依成滿
位亦不相違。七依身起者。後五解脫三界身 起。許無色界起滅定故。初三解脫。有義唯欲 起由教力故。此卷論云。由二因緣名為有色。
謂生欲界故。有義不然。通二界起。初修解脫 遍處為果。必在欲界如前道理。後成滿時遍 處為因解脫為果。何妨色界亦得後起。豈生
色界不得名有色而不修通耶。八二得者。佛 及麟角身中八皆離欲得故。在餘身中皆加行 得。要離彼地染後方修得故。九有無漏。在佛
身皆無漏。在餘身中第八唯無漏。餘七通有 漏無漏。通是世間出世間二智為體故。下第 十五更當廣辨。次八勝處以三門辨。一釋名。
先列後釋。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 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相。二 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
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此後三種。若惡好等 言皆如初說。後四勝處皆內無色想。然觀外 諸色青黃赤白四種有異。此中內有色想內
無色想等如解脫中說。前解脫中有色不言 內。今言內者。前以設雖於內身見。有色想安 立現前未離色染者。以一切色染皆未離故。
但言有色而不說內。即以此一切色而為境 界。起光明想未出色染故名觀諸色。或通觀 內外色不可名觀外色。今此勝處唯觀非根
色不觀根色。內有根色故名內有色。與前差 別。餘少多等如文自釋。二出體者。對法顯揚 俱作是說。初二勝處初解脫所出。次二勝處
是第二解脫所出。後四勝處第三解脫所出。 淨解脫中初之二想淨與不淨展轉相待展轉 相入。如是展轉總一切色合為一味。清淨想
解名展轉一味故。後四勝處第三解脫所出 故。此八體即前三解脫也。問若爾前三解脫 與八勝處有何差別。俱舍云。前修解脫唯能
棄背。後修勝處能制所緣。隨所樂觀或修不 起。今釋。初修前三解脫除二種障。由此能生 勝知勝見名勝處。修成滿者。由八勝處勝伏
所緣。能令初三解脫清淨。是謂解脫勝處差 別。問何故解脫遍處通觀非色。八勝處中唯 觀諸色。答離障遍觀色非色等。勝伏境時色
相難勝折伏。好惡難勝伏故。色勝伏已於無 色中亦得自在故。從難勝唯立色勝處。三依 境分別者。後四唯緣色處顯色。其形色無體
顯色攝故。假無體唯實故。故唯觀四。前四 所緣聲香味觸所依聚色。以初二解脫緣光 明相及劣勝故。即初四勝處觀顯假色光明
乃是假顯色故。由體清明順於變化故偏觀 之。第二解脫緣一切色處故。第三第四勝處 亦觀於彼一切色處若少多等。然以有情非
情形量小大內外別故。分成少多故。依有色 及與無色各緣二境分成四種故。諸勝處不 減不增故。對法說。少色者。有情數色其量少
故。多色者。非情數色其量大故。顯揚論中唯 依資具非資具分成多少。今此中以有情及資 具合名為少。宮殿等名多。數量別故。各據一
義亦不相違。好惡劣勝等依少多色之差別 故。故不別立。然在欲界初四勝處具觀四塵 同聚色處。在色界中唯觀聲觸同聚色處。唯
初二解脫觀色塵。故初四勝處中俱觀色境。 論說劣色者。謂聲香味觸。不可意色者。此說 欲界有聲等所依同聚之色處名劣色等。是
初四所觀。非聲等四是勝處境故。此論云四 顯色有情資具宮殿等攝。謂好惡劣勝四名 顯色。即前少多是情等色。故非聲等。由於色
處折伏自在。於餘四塵亦能變化。或初二解 脫初雖唯觀色引生初四勝處。勝處起已後 觀四塵。折伏自在引生解脫。後成滿位復唯
觀色光明等境能為變化。故顯揚云。由三解 脫故得勝定自在。由得彼已方說勝色自在 成就。此以解脫為因勝處為果。又云。此八勝
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此以勝處為 因解脫為果。初修後滿有差別故。論雖說言 此四顯色非色處顯。謂聲香味觸劣勝之色。
所觀明顯名為顯色。非但以色亦以真如為 所緣。七十二云。思惟色真如相故得勝知見。 異生不爾。略辨義已。文分為二。初解勝處名。
次別解少多等義。處者是所緣。勝者能緣。初 文有三。初標。次辨。後顯差別。第三遍處以四 門辨。一釋名。先釋通名。後別名。於勝解事者
釋處義。隨應即前解脫等境故。生遍勝解者 釋遍義。此假勝解作遍想故。此釋通名也列 名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處識處。如經
言。謂地遍處一能解了上下及傍無二無量。 如是乃至識遍上下及傍無二無量等。此中 雖釋無二無量。餘如顯揚第四等說。二出體
性者。俱舍云。初八遍處唯從第三解脫所出。 後二遍處即彼空識二解脫。今者初八以慧 後二四蘊為自性。初八遍處善清淨故。能引
賢聖勝解神通及轉變神通。雖依四地而有 不可隨應。從初三解脫滿唯第三故。此論 云。如是有色諸遍處定色界後邊故。從第三
解脫所出。理同俱舍所說通途。三廢立者。論 自解說。瑜伽又說。然由所依真如遍滿能依 色非色。亦復遍滿能依之中。所依造色遍滿
故。能依造色亦遍滿。唯說能依中實顯色遍 滿不說假顯形亦遍滿。唯說所依實觸遍滿 不說能依假觸亦遍滿。既說所觀色境空遍
滿亦說能觀識境遍滿。餘非遍滿故非遍處。 然涅槃經中第三十一說除火取無所有處 者。事火外道以火為天說火體遍增。彼執故
對彼機除火遍處。無所有處有觀察時。觀識 遍無少分所有。所無境遍亦名遍處。今諸論 中。依極自在已方修遍處觀無少所有境。非
必觀所無識遍一切故不立遍處。佛於彼假 名於此實說故。問勝處引生遍處方起。何故 勝處無後二初四。答勝伏所緣方生遍果。果
法勝故加因六種。勝處唯依伏殊勝境不說 所餘。遍處用勝者。此下文說引生神通等故。 勝處劣者。唯勝伏所緣不能引生廣功德故。
六十二說。修十遍處能為五事如彼廣說。四 所緣境者。七十二說。又十遍處由勝所緣力 應知。其相差別者。此用大種及真如相為所
緣。若不爾者。所依不遍能依亦應不成遍滿。 由真如境極遍滿故能依亦得成遍滿名。又 空識相及真如為所緣。不但唯以有為為境。
合以色觸處四蘊及真如為所緣。第四總 聊簡中有三。初釋解脫勝處遍處次第。次解 遍處作用。後以喻顯三法次第。此法次第略
有三義。一云一隨轉理門。即此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