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Yogācārabhūmiśāstra 瑜伽論記
Scroll 7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瑜伽論記卷第七 (之上) (論本第二十七至第二十八)釋遁倫集撰
[0447a05] 論本卷第二十七
[0447a06] 上來釋五佛觀中初二已訖。自下第三緣起 觀。於中初問次解後結。問中緣性即是四緣。 緣起即十二支緣。解中初明依四道理推求
三世諸行唯有諸法無有作受者。後明由思 惟癡心清淨。先中有二。初於三世唯見有行 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後依四道理推求。觀待
無明等故有行等。無明有唯生行作用。乃至 生無假用生於老死。有至教量說有緣起有 苦集智現量說證知。對敵論有比量。有佛無
佛無明緣行等其性法爾。不由作者受者故。 此中唯有無明等諸法能引行等諸法即是緣 起。無明等望行等為緣多少即是緣性。第四
界差別觀中。初廣解六界性相差別。二若諸 慢行已下明我慢者於界差別作意思惟慢心 得淨。前中初列六名。二廣解六界即為六段。
若依涅槃經。觀十八界名界分別觀。今此明 六界者何。基云。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雖地 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謂此身中內別堅
硬所攝等者。硬所攝是地。是地所攝內身根 塵為賴耶執受。今此地界大親附於彼執受 根塵。此內地大亦為賴耶執受。故云親附執
受。下之水等一准於此。外地界中云非親附 非執受者。若內地界親附所依近在本識能 有執受。今外地界非。外火能燒村村分等者。
景云。或令燒一村或燒村之一分。故云或村 村分等。今後解云。或燒村及村外界。謂除 糞處等。如律所明。內風界中脇臥風等者。景
云。有人患風唯得脇仰臥名脊臥風。或有患 風身病如小刀大刀等割。亦如鍼刺。或有患 風時面生黑點。一一皆如畢鉢羅狀。基云。脇
臥風等者。此風住脇間而得臥等。有風如下 小之刀能傷於人。畢鉢羅風者。一如景解。 復解畢鉢羅即人食畢鉢羅也。此風辛楚由
如畢鉢。外風中云毘濕婆風者。此云種種巧 莊嚴風。如說毘濕羯磨天等名巧天。吠藍婆 風者。此云旋風。即是蘇迷盧山間旋嵐猛風
也。多羅掌者。西方有一樹。葉狀似棕櫨。截去 葉頭但留其掌亦得扇涼。解識界中。初約六 識。後云心意識者。通取有漏八識。問如聖人
成無漏識等。亦得就彼無漏施設為聖人不。 答但可總就無漏五蘊彼說聖人。然不得說 無漏識等立六界中。以六界是生本故。離一
合想者。即計為我其實諸界為身計為一合 之我。今離此想也。即般若經云如來說一合 想等者是。第五阿那波那念觀中。初問。次
解。後結成其義。解中有二。初略標。後廣釋。 前中先解念。後釋所緣。阿那者此云持來。即 是入息。波那者此云持去。即是出息。泰云。唐
名持息來持息去。下廣釋中。初釋所緣息體。 後辨能修習念。前中有其七句。一辨入出息 體各有二別。二出因緣。三辨息所依。四明息
行。五明所依地。六辨異名。七明修息觀人有 二過患。入息等者。景師解云。入息入時遍內 身乃至臍處也。中間入息者。入息滅已出息
未生。中間暫時有息相似細風。下明念入息 短時緣此中間入息。出息亦爾等者。初從臍 出乃至口鼻。或出鼻外是長出息。出息已滅
入息未生。從臍至鼻中間暫時有出息相似 風。下明念出息短時緣此中間出息。基師云。 中間入出息者。謂入出二息中間雖息未入
出。其間亦有微細息轉名中間息。昔遠公云。 出息從臍暫生至外便滅。入息從於身外而 來入身便滅。隨心麁細遠近不定。泰基同云。
其息以唯至臍臍下無息路故。更無出處還 便乃至從口出及鼻端出也。息有二因緣者。 景云。一牽引業是過去業。二所依風道及諸
毛孔所依詫處亦名因緣。泰云。一由往業所 引業風。二臍中有小穴或上口鼻。釋所依。云 一身二心以要依身心入出息轉如其所應等
者。景云。即是婆沙依身依心隨其宜便。隨其 宜便者。有說。嬰孫時息少中年時中老年時 多。有說。以四事故名隨宜便。一者依身。二風
道通。三毛孔開。四息地麁心現前。若但依身 不依心者。二無心定彼息應迴。爾時雖有息 所依身風道亦通毛孔亦開。唯無麁心現前。
故息不迴。基云。或依身心或依業或依孔穴。 故言如其所應。所應依處皆依也。若唯依身 而息轉等者。此中意難非唯依身而息得轉。
如入無心定等時。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轉。故 非唯依身而息得轉。若唯依心而息轉等者。 此中意難非唯依心而息得轉。若不爾者入
無色定彼息應轉故。若唯依身心而轉等者。 此中意難亦依孔穴業等而息得轉。非唯依 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時無息義。故論言閉
尸等位。息有二行者。入息下行以從鼻口入 下向齊處故。出息上行以從齊處上趣口 鼻故。二地者。謂以風道毛孔為依地。麁是風
道細是毛孔。所依名地。前據因毛孔故息得 入出即名因緣。有二過患者。若太緩方便即 懈怠惛睡。若太急方便舉息結聚。能生身心
不平等苦。自下第二解能修念。於中初開五 門。次依門釋。後總結之。若准藏論等有六。謂 數隨止觀還淨也。今此初門當彼數也。餘門
不同。解初門中。先開四句。後解釋之。於中有 四。初解四句。二辨勝進算數。三辨鈍利別。四 總牒結。初中言以一為一算數者。景云。初緣
入息不觀出息故云出息住念。泰云。此但緣 入息。然念從境立名。名入出息住念。以二為 一算數者。入出二息合數為一乃至其十。順
算數者。即前二數從一至十名順。逆算數者。 且如以一為一數中從十數至其一。所謂入 十出九入八出七入六出五入四出三入二出
一。若依以二為一數者。初入出息為第十。次 入出息為第九。次入出息為第八。次入出息 為第七乃至第一。問曰。但作順數即得何假
逆數。解云。本為制持多尋伺故作算數觀。今 作多門數於氣息。或一或多或順或逆。調伏 尋伺令不得起。故作此觀。泰云。順數至十已
不數十一無數九。次言八乃至二。次言一。 故名逆數。婆沙無此。問此念一向緣現在境。 云何從第十逆數過去九八七等。三藏云。但
假想觀數十。次九乃至於一。不緣過去九八 等體以為逆數。第二辨勝進算數中。謂若依 以一為一算數。今時或合入出二息為一數
至其十。或合一入二出第三入為一數至其 十。乃至漸增。總合五十入息五十出息。合一 百息為一數至其十。若依以二為一算數。初
合二入二出四息為一數至其十。乃至增至 一百入一百出有二百息。總合為一數至其 十。如是勤修數息念者。十十是百數以為一
乃至滿十。何故從一數俱至十。由此以十為 一算數。於其中間心無散亂。齊此名已串修 習。泰云。初以百為一數至第十。即是十百名
千。又以十十百為一故云十十數為一。漸次 數之乃至滿十即是萬也。十箇十百故云十 十。又此勤修數息念者等者。謂從一數之未
滿十來於中錯亂。應捨不數。還從一起。若時 算數極串習故。乃至先於入息有能取轉者。 有時知有。入息滅已於息空位有能取轉者。
無時知無。次於出息已下。於彼出息知有知 無。如是展轉相續流注乃至令心安住者。上 來所辨眾多觀行展轉相續乃至令心安住。
於入出息應正隨行應審了達者。於入出息 單數複數或順或逆若無錯亂應正隨行。若 有錯亂應審了達。於入出息及二中間若轉 若還分位差別皆善覺了者。若入出息起時
名若轉。中聞已滅後復未生名為若還。如此 轉還分位差別皆善覺了如是名為算數修 習。第三辨鈍利別中。謂若鈍根者。為說算數
令心安住。若異算數即為惛沈等之所纏擾。 若利根者。若為說算數亦能速疾無間了達 能不愛樂。第四總牒結中。若依景釋。次第
牒前。眾多加行為因緣故得身心輕安證一 境性。故知上來眾多觀竝是聞思及俱生慧 因。此修習得未至定名一境性也。謂言若是
處轉者。牒結上以一為一等四種算數之義 也。若乃至轉者。結上勝進算數也。若如所轉 者。結上錯亂應退還從一起。若時而轉者。結
上若時算數極串習故知有知無等。於此一 切由安住念等者。結上如是展轉相續流注 乃至令心安住等也。泰云。諸孔穴處名若是
處轉。入身乃至臍輪名乃至轉。如出入息名 若如所轉。出入息相續長短時分名若時而 轉。備云。若入息始從鼻孔終至臍輪。若出息
始從臍處至於鼻孔。名若是處轉。入息從鼻 漸漸至臍。出息從臍漸漸至鼻。名若乃至轉。 即入出息從鼻孔轉時處能隨汝出入二息所
行之處。名若如所轉。出入二息無心定時不 得而轉。此餘位轉。我隨行時轉。名若時而 轉。基又云。若是所轉者。牒上諸孔穴。即麁孔
細孔等也。即息於此處轉也。若乃至轉者。即 牒從齊孔穴乃至齊處。即息入身乃至齊 處轉也。若如所轉者。牒上入出息以一為一
等。其餘息時如所順逆等轉也。若時而轉者。 即牒上若時行者以一為一等乃至十十為 一。時節長短相續等名時而轉。即爾所時數
息應轉也。後成就故不牒。第二解悟蘊修習 中。初總辨悟入。云於所取能取二事思惟悟 入諸蘊者。思惟所取入出息體及所依身悟入
色蘊。思惟能取念入出息同時四蘊即是悟 入餘之四蘊。云何悟入已下次別明悟入。泰 云。如眼識緣青是名證量。同時有想想無用
也。起尋求心此青非黃。還是共相。緣假法 故。是名比量。若言此極微體是青。青為體故 是證量境。不通諸青。故是自相。若言此非非
青。離青之外無別非非青。故是假法名比量 境。非非青義遍一切青。故名共相。又此青青 為體。體不相遍。故是自相名證量境。非非青
無無。體遍一切。故是共相。了此共相名等了 作意思惟悟入想蘊。此想同時定有識受。然 用微劣故不說也。第三悟入緣起中。先總後
別。別中初尋求入出息體依緣身心。次尋身 心依緣命根。此三即是中際生老死體。同時 強弱以分能生所生。復求現在命根。從前際
諸行所生。復尋此行。從無明生。前際十因略 舉初二無明與行。上來舉果尋因逆次第竟。 自下順次。如是了知無明依緣先行乃至身
心依緣彼息。上來於起作分悟入緣起。又能 了知無明滅故行滅等。復就寂滅分中悟入 緣起。第四悟入聖諦中。初悟入苦諦四理。謂
無常苦空無我。了知此苦從貪所生悟入集 諦。又正悟入生苦貪愛。無餘永斷悟入滅道。 第五十六勝行中文分為三。初牒前總標。次
釋。後結。初即為斷修惑故復進修十六勝行。 言勝行者有何義耶。昔遠公述。八因緣故名 勝行。備法師云。是智慧性不共外道故名勝
行。今解。勝前見道故名勝行。釋中先列後解。 列中准正理論引經列十七念。初總後別別 有十六。此論亦爾。基云。此中初總緣念住。若
長若短下方別舉十六。下問中方解。十六依 四念住。古來四四配之。一觀息長。二觀息短。 三觀息遍身。四息除身行。此四觀身。五觀喜
入出息。六觀樂入出息。七觀心行入出息。八 觀息除心行入出息。此四觀受。九觀心入出 息。十觀喜悅心息。十一觀制持心息。十二觀
解脫心息。此四觀心。十三觀無常息。十四觀 斷息。十五觀離欲息。十六觀滅息。此四觀法。 解中初彰修分齊。謂學見跡已得四念住等
三十七菩提分法。於息所緣作意進修。為斷 餘結故念言。於念入出息我今能學。二別釋 十六。解身四中。三藏云。噓氣吸氣氣息即長。
中間入息中間出息暫時名短。覺了遍身息 者。初觀息時唯在鼻端。後觀成時能知彼息 遍身入出。故得覺名。息除身行者。身行謂出
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受四中。又即如 是覺了喜者覺了樂者等者。此中解心行。或 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當有無色等者。基
公解云。此見諦名暫妄念生。非六十二見中 見也。若依是六十二見中見者。我當有是常 見。何處見諦人起常見。無文修道起常見。今
此處即現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見諦 故無妨。若爾前見諦者作此十六勝行。如何 得起常見等。義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
見諦者。據見諦人為論。非通凡夫。其實通凡 夫。此起常見等即為證。今解。亦可聖位暫時 失念起微。細斷常見等。而非六十二見中收。
即以此文證也。心中。又若得根本前三靜慮。 彼定已得初靜慮近分未至依定。依此觀察 生起十對之心。名覺了心云云。法四中。云又
彼先時或依下三靜慮或依未至依定已於奢 摩他修瑜伽行者此文即許下三靜慮根本方 便竝得作數息觀。不同小論唯三近分。欲界
中間五地中作斷離滅界者。若依正理第七 十二云。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名解脫以 為自體。然三界體約假有異。若約實事即無
差別。云何名為約假有異。謂離貪結名為離 界。斷餘八結名為斷界。滅除一切貪等諸結 所繫事體名為滅界。何故三界如是差別。謂
有漏法總略有三。一者能繫而非能染。二者 能繫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順繫染法。斷此三 法所證無為如次名為斷等三界。今此大乘
不同於彼。問此十六行至於何位方得修作。 遠法師云。約通言之。始從異生至無學果竝 作此觀。若別相說。初四始觀在五停心。成在
四念。次八竝在於念處位。後四從 暖 至無學 果。自下第三解善巧所緣。於中初問次解後 結。解中有三。初列五善巧。二次第釋。三以自
共相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