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Yogācārabhūmiśāstra 瑜伽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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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卷第八 (之上) (論本第三十三至三十四)釋遁倫集撰
[0469c28] 論本卷第三十三
第四瑜伽處
[0469c29] 文中。初有二頌列其二門。後依 門辨。言二門者。一趣世間。二趣出世間。世間 即是伏惑得定修世五通等有漏功德。出世
即是十六聖行乃至得果無漏功德。今明修 習此二功德。即是第四瑜伽之體。景師判云。 前頌列世間瑜伽。後頌列出世間瑜伽。就初
瑜伽曲有六門。一明伏惑七種作意。二廣辨 八定。三明無想滅定。四辨五通。五明有漏功 德減生差別。六明離欲者相。就辨後頌出世
行中。觀察於諸諦。是即見道已前猶起了相 勝解作意。了相作意在五停總別念處。勝解 作意在四善根竝觀四諦。如實而通達者。即
在見道修遠離作意通達四諦真如永斷見 惑。廣分別於修者。即是觀察作意觀察見修 二惑已斷未斷復起攝樂作意進斷修惑修 斷中二果乃至進斷非想八品已還修惑。更
復起加行究竟作意即是非想第九無間道金 剛喻定。究竟為其後者。即是加行究竟果。位 居無學盡無生智。基云。初一頌明述一時
有七。第二一行明初問中七作意。初明七 門者。一作意。二離欲。三廣辨諸定。四二定。 五五通。六主差別。七諸相出第四持以此為
體。前三十一二等中明第四障淨。今解第五 修作意。即第三十中之大文也。今依前判。依 門辨中。初略解二門。二問此中幾種已下廣
辨。前中已得作意諸瑜伽師已入如是少分 樂斷者。此即結前所明初修業者已得定地 所攝少分七作意。樂斷煩惱樂證涅槃。從此
已後初修業人唯有二趣。就廣辨中大文分 二。初盡此卷辨趣出世間。後卷中明趣出 世間。前中初略辨六門。第二廣辨六門。前中
略有四種往超世間發起加行。其第四人謂 一切菩薩樂當來世終大菩提非於現法。基 云。此意明菩薩當來佛果非現在法。世間道 雖現法加行。但於生死中成就眾生於世
間道加行故。女人若其心趣當佛果即出 世道發加行。今約前義復有二種。一者具縛 謂諸異生二不具縛謂諸有學者。問云何有
學樂趣世間發起加行耶。解云。四中第二第 四發心已去盡名為學。分伏修惑名不具縛。 謂先於欲界觀為麁性等。即是略辨七作意
離欲及諸定。又依靜慮等下略辨後四門。泰 云。有四種人六行伏惑。一諸外道。二內法中 久修定行唯以六行伏諸現纏。三本性雖利
煖等不熱煖等不就故不能起諦觀離欲還起 六行伏惑起定或生上地。四大菩薩留惑未 盡故起六行伏諸煩惱而發神通。又謂有學 已斷欲等四地惑已。以世俗道伏五地惑能
起滅定故。不還者亦起六行故。此論主舉無 心定答前云何有學諸初二果不能伏惑得根 本定。若得根本定應得滅定故。雖作此釋
不順文相。此中雖明聲聞行法而總結現法 樂住世間起加行者。故辨明大菩薩。為離欲 界欲已下。第二廣辨六門。即為六段。初解七
作意離欲。初明七種作意離欲界欲。二明七 種作意離初慮已上乃至無所有處欲。前中 先總標列。後別解釋。於中有四。一次第別釋
七作意。二明作意轉時喜樂漸增乃至充滿 住對治修果。三重釋作意作用差別。四明與 四作意相攝。就初段中初釋了相作意。謂能
了欲界麁相初靜慮靜相。基云。小乘中解六 行皆須作。今大乘唯一行即得。不要具六 行。於六行中隨作意一種也。順樂受處是貪
依處。是想倒心倒依處者。景師等云。大乘 就貪義說想倒及以心倒。故貪依處即是想 倒。心倒依處也。順不苦樂受處是愚癡依處
乃至是見倒依處者。因癡起見。故癡依處即 是見倒依處。此中能緣名煩惱欲。所緣名事 欲。尋伺欲共相中。云一切欲謂生等苦乃至
求不得苦不言第八行苦者。基云。此中據世 共知者說。世俗共知苦說不約勝義苦說。此 勝義苦一切欲及諸事皆雖有。難知故不說
也。今解廢總就別。故略不言。尋思諸欲麁品 中。云猶如骨鎖乃至如樹端果者。此約八喻 以明過。泰基等云。此中如骨鎖可惡。如凝。血
肉無血凝為肉不實可惡。如草炬須臾滅。如 一分炭火能燒山澤少分諸欲能滅眾多善 根。餘之如前。又解以身觸火便成重病。不
觸得中還成其樂。欲亦如之。又云如炭一分 有火一分無火可厭惡也。此義不然。尋思欲 麁理中。景判由大資糧大追求等是觀待道
理。食能對治諸飢渴苦下明作用道理。又彼 諸欲有至教量現量比量明證成道理。又彼 諸欲從無始來下明法爾道理。今判第二作
用道理。從又彼諸欲雖善生起雖善增長。乃 至為除病故服雜穢藥文是也。餘如前判。泰 云。欲界內處有色根身麁重。不同色界細輕。
養以段食。著以衣裳。或為他壞斷。或又死亡 自然離散消滅性法。或復自身隨所生起種 種苦惱常須對治。解遠離作意云。最初生起
斷煩惱道者。基師釋。二作意不言斷惑。第 三遠離能斷煩惱。故言最初斷道生。問曰。如 秤兩頭低昇時等。何故得了相色界心猶有
欲界惑未殄。述曰。了相已前欲界聞思雖作 厭欲未能隨順斷下界惑。其了相勝解能順 遠離斷下界欲。故了相勝解雖不斷惑而惑
不生。如初果人未離欲修而得未至。今時了 相亦爾。未離下品惑等即得了相。了相起時 雖惑不生。如善心生時惡心不起。非斷故不
起。遠離作意斷故不起。初二作意猶故未斷 於初二位中。若有間起欲惡。解後二作意 中。基又釋云。解加行究竟作意云。由是因緣
從欲界繫乃至名加行究竟作意者。此中解 六行伏惑不得上無間道證。故言暫時伏斷。 此伏斷者若伏上心若伏種子二俱須伏。何
以故得知。解初二作意中云。第二作意不為 聞思間。惑雖不生以未伏上心未名無間道。 至第三作意中伏種子上生現行果功能方名
無間道。此有漏行為之。若無漏行要斷種子 方名無間道。雖上心不生仍為方便道。今此 亦然。伏上心為方便道伏種子為無間道。第
七作意依此無間。由是因緣證入根本初靜 慮定等者。此中論意第九解脫道居根本靜 慮。前九無間道八解脫道皆在近分定中。此
中二釋。一釋始從初靜慮乃至第三禪九無 間九解脫或在近分中第九解脫或在根本定 中。若四禪以上第九解脫道定在根本定中
前八解脫九無間在近分中。所以者何。三靜 慮以下根本有喜樂故。近分地中有捨故。根 本地中若遊觀若斷惑皆無捨受以闇法故決
定無有。喜樂明利故有。其近分中若斷惑若 遊觀皆有捨明唯遊觀得有喜樂喜樂非斷 惑時有。三靜慮以下有利鈍二人起無間解 脫道。若利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分與捨相
應。第九解脫道居根本定與喜樂相應。若鈍 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分與捨相應。心鈍不 能速疾入根本定與喜樂相應。其第九解脫
道即居近分定與捨相應。今言第七作意入 根本定者。即約利根人速疾能入根本與樂 等相應。此第七作意取三靜慮。若居近分為
解脫道即與捨受相應。若有根本定為解脫 道與樂等相應。其第四靜慮以上前八解脫 九無間皆在近分中。若第九解脫中必在根
本定中非居近分。此為勝義。又云。若不如是 分別前九無間道八解脫居近分中。第九解 脫道居根本定中。始從初靜慮乃至非想亦
然。前義以何為證。若總解處不分別前六作 意是近分第七是根本。但云無間解脫道處。 且為證也。未見文以分別為妙。故後義即以
此文為證。前處會此文如前利鈍人釋。至下 空處中當廣釋。又於遠離攝樂作意現在轉 時下。第二明四作意轉時喜樂充滿住對治
果。問曰。七作意中何故但明此四有其適悅。 解云。遠離攝樂加行究竟此三作意是無間 道親除麁重故增適樂。加行究竟果作意雖
非無間道正能斷惑。而是解脫初離欲究竟 增適悅多。是故偏說。餘三作意中。前二是加 行道。觀察作意是勝進道。不同前四。所以不
論。又了相作意於所應斷下。第三重釋作意 作用差別。了相作意了知欲惡應斷靜慮應 得。觀察作意於知分齊離增上慢。餘五如文。
泰云。小乘共許於未至定無喜樂受。今唯 此論辨喜樂受。遠離攝樂斷初二品在未至 定喜樂俱行。然捨所問故時時起。加行究竟
俱行喜樂未遍身分亦興捨間。果時喜樂常 相續起故不言時時。基云。如二十八云。前二 皆加行道。今此唯以勝解為正加行者。今據
勝上處及隣近無間道處及不為聞思間處說。 故唯說勝解為正加行。前二十八約實為論。 勝了相亦是加行。又解。此正發加行未必簡
了相非加行道。以勝解隣近分勝故。說定正 發加行。且說勝解為正加行不遮了相。據實 無違。又何故斷上品說不言離增上慢。又不
於第三品斷後說離增上慢。而於中下斷後 說離增上慢。義曰。前六品惑麁易知。後三品 惑細難了。斷前上中品惑說不知下品惑在。
乃起增上慢謂九品竝盡已修證得根本定。 今離此慢。故於斷中品惑後說離增上慢非 上品復說離。又若了相作意下。第四將六作
意與四作意及厭斷二治相攝。基法師解。今 此中意與三十作意攝及四對治相攝。四十 作意如前第十一卷釋。今云了相作意若勝
解作意總名隨順作意厭壞對治俱行者。隨 順作意於四十中當二十五所作意。隨順作 意厭壞所緣順斷煩惱故。前二作意是隨順 故又若遠離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名對治作意
斷對治俱行者。對治作意當二十六。對治作 意者。謂由此故正捨諸惑。為此二無間道故。 故對治作意收。又攝樂作意名對治作意及
順清淨作意者。順清淨作意者。當二十七。順 清淨作意者。謂修六隨念即念佛等。若攝樂 作意斷中品惑故名對治作意。以明緣六念
修別樂觀清淨涅槃佛等亦名清淨。別緣此 故不共遠離等一處明。又前遠離等不收順 清淨作意故。此同收。問曰。何故此中不收
四對治。義曰。影顯故。此說斷惑唯遠離應知 是對治。若爾何故不言俱行。義曰。對治是慧 作意是意。前文又收對治。意與慧俱行名俱
行。今此中唯明作意不明對治。無慧故不言 俱行。又若觀察作意名順觀察作意者。當二 十八作意。順觀察作意者。謂觀諸煩惱斷與
未斷惑觀先所證諸法道理。此望前亦是遠 分持對治等。今略不言。望前遠離是彼進道 故名遠分對治。望攝樂作意是解脫道故是
持對治。今以從攝樂後明故不言對治相收。 前已不相收故。又云。如是其餘四種作意當 知攝入六作意中謂隨順作意等者。義曰。四
作意是七作意外故名餘。此四作意是四十 作意中作意。今收入七作意中六故。故言攝 入六作意中。問曰。何故此中不明第七作意
相收等。答曰。第七作意是果。此四作意及前 六皆因。因可相攝非果。故不收第七作意。此 中以七攝四十。故唯但攝四。彼第十一下文
以四十攝七。即七中有四十作意攝盡義。今 以七攝四十非四十攝七。故不盡不收有不 同。勘之。自下第二明七作意離初靜慮已上
乃至無所有處欲。於中分三。一舉初定總類 上地皆有七作意。二若於有尋有伺已下。別 解依上離下有七作意。三又彼麁相下。明以
六事尋思二種麁相。就別解中。已證入已得 者此有兩解。一云身在欲界入初定故名已 證入。生彼地故名已得。二云正在定故名證
入。雖不入而得故名已得。若在定地乃至是 名為伺者。景云。此尋伺行既有麁細不得俱 生。八正道中正思惟是尋。尋以思及慧為性。
正見亦是慧。一念中無二慧並。俱可義說 為二。亦可正思惟以思為性。正見以慧為性。 別體並生。泰云。名言能詮法。意能分別法。
尋俱麁意亦能分別法。分別法義似若名言 故名意言。又解。言是思惟言非是語言。意 興思性名言俱行故名意言。基云。名自言法
名。體是麁。意尋能思諸法似於名言。故言意 言性也。又言說名是言名。思惟名意名。尋是 思惟名故。故名意言也。小乘尋伺與根本相
應。有人云。今大乘不爾。尋伺唯在方便者。不 然。餘處又云定中無尋伺。無發語言尋伺。非 無細尋伺。又無五支根本靜慮立支故也。
又正了知如是尋伺是心法性等者。但解尋 伺是心所性與心並生。不解尋伺自得相應。 依內而生外處所攝者。依內根而生體是法
塵。外處所攝。又正了知如是尋伺三世所攝 從因緣生乃至隨逐諸欲等者。觀初靜慮尋 伺散動不靜隨逐諸欲及離生喜樂少分攝。
第三文中云。苦住增上者。泰云。下地有情所 住五蘊及以四蘊苦增上故名為苦住。基云。 謂下地住於苦增上也。復次此中離欲者下
第二廣辨八定。於中初解八定。後約靜慮及 與無色相對辨異。前中初釋初靜慮中離欲 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靜慮具足安
住。二欲二離者。貪名煩惱欲。五塵名事欲。對 治起時與不貪俱名相應離。厭背五塵名境 界離。所言離者謂已獲得加行究竟作意故
者。得第九無間故。能離諸不善法。故名為離。 所言生者由此為因緣無間所生故言離生 者。由得第九無間道離欲惡盡。從此無間得
彼加行究竟果作意。俱時有喜樂生。言喜樂 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故等者。景云。樂是喜 受非倚數也。謂此喜受令身適悅名樂。基云。
此據利根第九解脫道。是入根本靜慮人。故 言生喜樂。若鈍根人第九解脫道居近分定 已後。方能入根本起生喜樂。乃至七日七夜
能正安住者。基云。明入定能至七日夜安住 也。何故不言多時唯言七日等者。謂欲界中 段食絕七日故。若過七日出定已其身即壞。
故不得經多時。又且得爾所而方入滅定不 廢多年月也。若過七日已出定其身即壞。若 七日內出定其身不壞。今約不壞時為論但
言七日。問曰。過七日已入滅定。若爾出定應 死。義曰。不然。多時入定定力持故不死。今亦 出定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