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line of the Yogācārabhūmiśāstra 瑜伽師地論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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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 (論本第五十六七八九六十)基撰
[0204a08] 論解得中三種成就。如此決擇第二卷。及雜 集第二卷抄會。虛空為得得不非擇滅亦爾。 此得有義如俱舍第四卷末說。
[0204a11] 此中無想定。云先於此起後於色界者。謂先 要由欲界起故。後生色界後起。以隔色界一 生故。言欲界所入定。是後報業。若色界更不
入定。但於餘地。一生而更受報。欲界之定。可 成後報。於色界中。更復入定。明知此人。先於 欲界已是退人。若不退者。何故於色界異地
而起定。故知以色界等。更起定而生受報。及 欲界不退人。此定當知。唯是生報 若爾欲 界退人。先得之定思業在身。此業中不受報
耶。答曰若不受報。即應一千劫受彼果。以色 界入定比。定是生報。感五百劫。劫滿已前。欲 界業熟。應後受受果。更五百劫。即應一千劫。
而受彼果熟。若即色界之定。感彼生報生時。 欲界業等一時受別報者。此欲界業便。成生 報。今時不受此果。此業便於生未熟。以羸劣 故
若爾便應是不定業報。此事為非。大乘 中生報。以後受者。皆名為後。雖已曾經百千 生。而方於彼受報。亦名後報 若爾後欲生
彼時。要方得定。若得定此定感生。彼即為生 報。前業何時受報耶。義曰即於彼別報故名 後報。若爾即前於色界生。入定時受報。亦名
後報業耶。法師若退人後色界起者。先欲界 業。即是時定報不定攝。又此文云。先於此起。 謂入定後於色界者。謂長讀下文。謂後生色
界受彼報。非後於色界入定也。二說故 滅 定中。後於色界起者。重說先文。此定中先滅 定中後於色界者。如對法第一卷抄會之。
[0204b09] 論云無想異熟後於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 沒。此中隨順理門。大乘彼果初生。及命終皆 無心。何以得知。即下文云。一期無心唯有色
者。謂無想天生。故知唯有色無心也。有文初 生有心。此文後時無心。西方皆以定業感時。 感無心果。不感有心故。彼無心此如對法抄
廣解。後應長讀。此文云。謂若生色便彼沒已。 處中有中。名想生已。其中有便從彼沒。即大 乘宗非小乘義。二解如前。能引發無相定思
者。謂定體時思。能感別報。
[0204b19] 論云依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 此復三種等。乃至歲劫數等所安立故者。此 中初文云。異熟住時決定等言。顯命根似唯
總報。下言三種中復有定不定故。愛不愛故。 即知亦通前別報。又如顯揚文云。異熟住時 決定等。即亦兼總別報。此如對法抄。乃不唯
於第八識上而建立故。若不爾如俊師云。如 法爾種。雖云無始法爾。六處殊勝。意唯取第 六處。此亦如是。雖云六處。在第六處。即唯總
報。於第八上假立。如彼抄詳敘。眾同等亦同。 此命根中。云定不定故者。謂有中夭。無中夭。 定壽不定壽也。愛不愛。善趣惡趣果也。
[0204c02] 歲劫數等所安立故者。即約壽量分齊。或一 劫等也。
[0204c04] 眾同分中。云此復三種所謂種類同分。即如 婆羅門等種類也 自性同分。謂種諸法自 體性。如利中根等 工巧業處養命同分。即
以工巧業。為養命也。唯有情數上建立。非 非有情。何以故。趣非趣異故。此唯於有情趣 建立。
[0204c10] 生等四相。如五十二卷文。廣有五種等。
[0204c11] 住中立制住者。即制律儀。經多時住。名立制 住等。
[0204c13] 論解名身等中。云此復三種謂假設名身等。 可知。隨文有立名等。亦依香味等上立故。非 心非色。以名等是非色非心故者。若爾香等
可不是者也。即名通善性。此未轉今此土所 立故下。
[0204c18] 例句文中。云謂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者。 句有二種。謂總標別釋。句字有二種。謂本音 十四音。即 [褒-保+可]
阿等。字謂四十四字。即迦佉伽 等。此二皆依彼言說分位句身等。故言亦爾。 又音所攝。即闡陀論。有男女等二種音。各有 七轉聲。成音文字所攝。即謂言音字。
[0204c24] 論云依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分位建立異生 性者。如俱舍第四卷末說。及對法抄云云。此 有諍。如小乘。唯有覆無記性。修道斷。大乘
不可爾。以無別非得生故。舊雜心云。凡夫性 一切非得。無處收。以凡夫性局故。俱舍別立 非得。即異生性。在非得中。非得即寬。收一切
非得盡。小乘得有法前法後法俱得。非得唯 有法前法後非得。無法俱非得。以法現在時。 必成就名得。即有成就得。無現成就法名法
俱非得。縱更非得在現在。必有法俱得。以成 就故。若過未即有非得。今大乘唯有法俱得。 以於有依建立得故。無有法前後得非得。既
唯於過未建立。即非得總無。以不於無法上 建立故。若有法前後得。可有非得。以於過未 建立故。故大乘無非得。別立異生性。此性即
於見所斷煩惱上建立。以不得見道等諸聖 法故。若得見道。即於一切聖道上不得建立。 若得一分。餘是此種類故。見道不名異生性
通三界。若離彼地染。亦名離一分。亦可義說 依種有法。亦是有覆無記性。不得一切法想。 義在三乘見道。若不得修道。名異生性。即見
道應名此性。亦可說在世第一法。捨見道時 斷此。如前五十二法廣立。彼文大精。
[0205a18] 論解定異中。相定異。謂四果中體相等。
[0205a19] 相應中。云方便相應。謂加行智。為一切根本 事名方便也 稱可道理。謂智與理相應。
[0205a21] 論解時中。西方三說。一約唯識道理。如緣過 未。有相當心似過未相。此唯心中有過未功 能。今正緣時。與彼相似。約唯識理得名。過未
其唯現在。二法相道理。謂現在法。當滅名過 去。未滅名未來。正生名現在。即現在法上法 相立三世。三神通說三世。即諸佛等通力法
爾。有若干相現故。謂現在法。既曾功能名過 去。當起有功能名未來。即現在法上。亦有爾 所時功能義。說三世也。
[0205b01] 前說集會和合。謂僧眾等。一義和合。謂同依 一所作事。圓滿和合。謂得究竟時。
[0205b03] 三種微細。如五十四卷釋。此中麁大義。即於 色蘊中。一分色處麁大者。非彼微細。非是色 蘊。唯麁大是。
[0205b06] 論解有漏義中。有四過失。一不寂靜。下云纏 現行所作。即如論文。現行煩惱體是。法師云。 由煩惱現行故。惱亂根等。名不寂靜。二內外
變異。下文諸煩惱事。隨逐煩惱所作。即諸煩 惱所作事。由起如是貪嗔等故。令內外變異 根塵異也。根塵名事三發起惡行。下云煩惱
因緣所作。由煩惱為因緣故。發起惡行。惡行 是煩惱所作。四攝受因。下文云。引發後有。如 文可知。
[0205b15] 論解有諍愛味等。如顯揚論廣明。及對法第 一抄解。法師云。有諍唯謂嗔。體通一切有漏 愛味。唯緣內身耽嗜。唯緣外色起。准此文即
在欲界。
[0205b19] 論解三世中。云已受用因果名過去未受用 因果名未來已受用因未受用果名現在者。 未來過去皆約同時因果說。及果已用者等
語。現在據等流因果異時者語。是過去果。在 現在非也。同時因果。現在無果也。故知據別 義故。與第三卷本地分相違等。勘之。
[0205b25] 論解遠近中。云處所去來時方隔越義等者。 如小乘四道。謂處時性相。如此中廣明。引成 三界繫中欲界。言三時現行者。謂此間生。未
得對治。一即五蘊皆是此通一切五蘊。二或 得者。即身在欲界。得色界定入時。意識是色 界。餘欲界繫。唯有多少。三已出者。即入彼定
已出。餘下應知。准此為三。然已上諸門。與對 法同者。其中多少大不同。勘尋之知。煩不 具錄。復有差別。
[0205c05] 輕安俱三摩地者。簡散三摩地。此非繫。輕安 俱眷屬。謂同時心心法彼果法者。即定道俱 戒。乃定境界色。如前卷等解者。是此並色界
等繫。餘者欲界繫。若復差別中。謂離過失及 過失功等者。此中有三。一離過失。二過失對 治。三功德隨順。是善學見斷等。如對法第四。 一一勘之。應有差別。
[0205c12] 論破無心所唯心實中。此破經部師。唯有心 王一法。受想行心。非別有體。今破之曰。且說 五蘊不成。無別想受行故。違經失也。設計有
一心前後分位。別有受想等。非一剎那中有 受想等。今破若有無皆失有生者。由此心相 異故。便應同時得有實教。何故初剎那唯名
識。第二念名受。三念名想。一心得有想異。 故知由俱時心所法故。所以如此。應如緣可 緣境。初念等即應名受。心知所緣故。如第二
念心無者。有分別位別。虛勞其功。計有別位 量。汝言第二念心。應不名受。作用無別故。如 初念心。若計如六識非俱時分位別有六。彼
不同此。所依等別故。此心心所法。一處俱起 故不為例。若言轉變等者。如文可知又心 因緣無心因緣無差別等者。前計云。心分位
立受想行心者。其心分位別因緣不可得。如 起心緣。一可愛境。初念即應起貪。乃至一切 時。未離此境已來應爾。何故初念名識。第二
名受。第三名想。差別因緣無故。若無心所法。 於一剎那心。無差別因緣言。若汝復謂。以識 為先亦不應理等者。外救云。何謂計貪與心
俱。如緣可愛境時。初念名識。第二名貪。後貪 染初念心何妨。今破云。差別因緣不可得故。 緣一可愛故 燈明喻者。燈明及炷。喻同時 心心所法貪等染心也。
[0206a08] 釋六界經云。唯欲顯說色動心所最勝所依 者。六界中四大色所依空。是動往來。所依識 是心所。所依唯識所依。若言六界。無心所。心
所無別體六界。不說於造色。色於無體。乳酪 生蘇三譬喻者。法師云。經云經中說此三譬 喻。離此三外是無喻也。六界外豈無餘心所
也。備師云。此喻喻羯剌藍等。初三位太師云。 乳喻欲界四大為我。酪喻色界有色應生。生 蘇喻無色界空想生。轉增勝故。所以三喻。然 豈三外色界等。無心等耶。
[0206a18] 假實門中或十七或十二者。十七者。除意界。 下文云六為一故為六識。無間滅為一意。十 二者。下文云。一為六故。謂意界。開六識總為
意界。謂初通小乘等世俗道理。若大乘自有 七八。以為意界體。並實有。若爾觸界既假。何 故不論。今取能所。不說又除觸界。此是假有。
下文云。一為六等者。釋十二所以。
[0206a25] 眼界四句中。如對法第二卷二兩諍釋。種與 現行皆名界故。所以會釋。此文勝軍師以為 證。種生現不同時文。今以現行眼為界。勝故
無過。二應外塵中。作得眼不得色等四句。謂 眼不變為色時。是得眼不得色。無眼者唯有 第八相色故。得色不得眼。二俱成熟。二不成 等。
[0206b03] 同分彼同分。正取五根。義取六識亦得。然大 乘中。第七識與意識亦應分別。如五根其法 界中。心所約一一自實塵。如何名同分。今取
共依一根。取一本識塵。為同分等言。
[0206b07] 今能取中。如對法抄第四意。唯不合。能取此 中。通合不合者。此中以五根為門故。通合不 合。彼以自塵為門。故唯不合。無相違也。法界
應言一分。合能取此法界一分。故略不論。大 乘七八非合不合取。
[0206b12] 問幾唯欲 色 界繫。答十一者。即五根三識三塵 也。以香味及識唯欲界執受。非受門中。若大 乘真理。唯第八名能執受。若隨順理門通六
識。今看下文勢云。以離於彼餘能執受不可 得故。即隨順理門。其聲界不離根。常有名為 執受。聲處有不恒故。所以不論。今取其界。有
云第八不緣聲等者。如餘處對法抄等。
[0206b19] 分別本性界熏習界中。勝軍護月護法。分別 三義。
[0206b21] 問眼耳識耳中眾緣生故剎那滅故無作用故 者。初非自然生故。見非次常故。得見無作用 法非法。吠世師等作用故。不能實見。
[0206b24] 論云或有識流非眼等根者缺不缺俱可得 者。謂根種 被 損。不能生現行。識種不被損。其 識種一切時流。而根或缺不缺。故知若有根
種。必生現有識種生識。自有識種根種。根種 未必生根。又云流者流類。如識俱三種成就。 根若缺者。有種子成就其識流類。根缺不缺
俱可得。故知有根識生。不由識有根有。又流 者相續義。謂識有餘。無根從相續流。有根起 無根俱流。其根有缺不缺。故知根勝唯等 見。即見非別有義也。
[0206c05] 次第中。三種次第云。所依境界。及俱能依故 三次第六種差別中。喜樂者。情所喜樂。立 此次第。又情多喜樂。眼見諸色等故此次第
安繕那者。藥名。其藥是石作青黑色。此未 堪染眼。染眼合青黑。不令眼白。
[0206c10] 色界有鼻舌界。云又色界中於此二種未離 欲者。謂外愛斷故無香味。香味無故。二識亦 無。若有識必緣境生。此二緣外愛生。內愛未
斷故二界有。
[0206c14] 言答由尋伺諸識種隨逐無尋伺定故出定已 後現前者。此中有意識俱尋伺。心為能引引 生五識。非如小乘五識。自有尋伺方生。由
彼以對治道。或厭離已除尋伺欲。故名性離 欲。故名無尋伺。有種尚行故。亦無有失。此中 應難云。尋伺初禪繫。二禪離欲。由生苦根離
脫二禪。二禪之中。由起苦苦種逼迫不善果。 二禪無苦根。尋伺發三識。所以上地有尋伺。
[0206c22] 眼識依根一二中。云為依二分者。根也 當 言一二者。諸法識也。准此下文。識非色故不 可言。由方所故成二者。說體也。依根二義。識
隨根亦二。如識方等。體非方也。
[0206c26] 問答眼與識是因果如何俱有中。云何何故 眼與識非正生因。唯建立因。勝軍論師此文 證知。種子現行時別時生。如非正生因故。根
非同時生識。是建立因。得同時生。故知正生 因異時生。今解云。此文據正生非正生。正生 者。是種生芽之因明同時。不言正生即異時。
此中言建立因是增上緣。非正生因緣。增上 緣因果。何妨同時生。故下文。雖有自種。無此 依故。識不應生。其正生因。即不定種生種異
時故。前本地第五。若同類異念生。非即此剎 那生現異類。故同時生。彼勝軍釋此七義種 子文。及俱有子文。如四相中辨。此中經部正
生因果時生。俱舍論廣敘彼難如三救。
[0207a10] 界事善巧例蘊善巧頌等等者。此謂蘊善巧 中末後頌。攝上文者。處如界者亦爾。
[0207a12] 眼非處四句中。初句云。謂若眼已得不捨。然 是無間斷滅之法。謂阿羅漢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