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Nyāyamukha 理門論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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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門論述記泰法師撰
[0077a06] 初言因明者。五明論中論。即是諸因明論之通 名也。正理門論者。此論之別目也。初言因者。 有其二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今此所辨正
說了因。兼辨生因。就了因中復有三種。一者 義因。謂通是宗法。所作性義。二者言因。立論 云者。所作性言。三者智因。諸敵論之者。及
證義人。解前義因及言因。心心數法。通名為 智。此之三因。並能顯照聲無常。如燈照物。故 名明也。此即因是境名。明是智稱。又即此明
智。能照因境。了得本宗。故云因明。此即因即 是明為言說。名因明者。一從因明生。即因明 其名因明。二生因明故名因明。從果名因明
也。若因義即因明境。故名因明。又釋。因者即 前智境具。明者辨也。謂此論辨明此因。故名 因明。此因明二字。法比量論云物名。言正
理者。智能照理。從名理因。理者起言故。言亦 名理。智所照境。亦名為理。理有耶正。簡耶云 正。理此正理。用此論為門。方能悟解。故名正
理門。又解。正理者。即集量等五十餘教名也。 此論為彼門故。名正理門。天主所造入正理 者。此論名正理。彼能入此。名入正理。略無門
字。其猶昇階趣門。即天主所制之號。復猶因 門入室。即此論云名也。又解。正理者。即法 法道理。有正不邪。今以此論為門。通生正
智悟至正理。故名正理門也。言正理者。陳那 菩薩所造集量等。辨諸法正理。此論與彼論。 為趣入方便門也。
[0077b04] 太域龍者 本音云摩訶特 (地力反) 那 (去聲) 伽摩訶 (此云大) 特 (此云域) 那伽 (此云龍)
此菩薩。如大方域之龍。 有大威德故以名。
[0077b07] 為欲等者 此論一部。分有其三焉。此之一 論。是序述發起分。第二宗等多言下。辨釋正 宗分。第三論末四句。顯所為契真分。自古九
十五種外道。大小諸乘。各制因明。俱申立破。 今欲於彼立破義中。簡智綵言。持取真實。謂 智因明。或非過謂過。過謂非過。今顯簡智此
持取過是過。非過云非過者。此即若能立能 破似俱名能立。能破能立破名真實義。非一 向取無過能立破。
[0077b16] 宗等 一句如餘處。
[0077b17] 是中 (至) 名宗 有四種。一共所餘宗。如言青 蓮華香。此有立已成過故不立。二本所習宗。
於自教中立亦有已來過故不立。三義唯宗。 如立聲是無常。唯是空無我。非本其所立故 不立。四隨自意宗。及乃至自教中。立餘教義。 故無過也。廣如餘處。
[0077b23] 非彼相 (至) 遣者 宗有五過。名相違義。以此 五過即義與宗相違故。此相違義。能遣至業 令成至以若非彼相違義。能遣至宗名正宗。
[0077b26] 由宗 (至) 了義者 同小勝說。
[0077b27] 故此 (至) 能立者 引天親所造諸論。亦立一 因二唯為多言名能立。以證前文。言論式 等。則等取論軌及論心。此三論並世親所造。
弁等餘比量論。皆一因二喻為能立。
[0077c02] 一言 (至) 立性者 頌中宗所等三言總說名 能立者。為顯一因二喻。總成一能立性。如椽 樑壁戶多物總成一舍。不可以椽等前故至
舍亦多。
[0077c06] 由此 (至) 立過者 宗因喻三支中隨一種名缺 減。能立性過。陳那已前。若言 闕 宗。或隨闕因
喻。名能立過。一師釋云。自有宗而無因喻。自 有因而無宗喻。自有喻而無宗因。為三句。有 宗因而無喻。有宗喻而無因。有因喻無宗。
因喻為第七句。如此七句。名能立缺減性 過。復有師釋云。前之云句可然。第七句不 可以。若有一二小餘可云缺減。第七宗因喻 俱無。何名 闕
耶。故不可也。陳那云。但於因同 喻異喻能立之中有減性過。自賢愛以前師 釋言。自有有因無同異喻。有同喻無因及異 喻。有異喻無因及同喻。 闕
二為三句自有有 因同喻無異喻。有同異喻無因。有異喻因即 同喻。 闕 一為三句。自有無因同異二喻。為第 七句。向實愛已後法師。不立第七句。如前
所辨。言名能立過者。此唯義解以。
[0077c22] 是中 (至) 故名者 釋云。此是支語之端。如此 方蓋聞若夫及唯等欲支言。釋前第一句宗 義。故曰是中。次釋云。是宗等多言中。簡土
因喻。持取其宗。故各是中。謂舉拱取別故。 言是宗等中。故名是中也。或簡持者。簡增損 邊。持其取中。謂似宗因喻過謂為真名增。真
宗因喻謂非真名損。簡此二邊。持取中道。即 是上文能立破能義中真實名是中。問真言 非真名為損。似言非似何不爾耶。答真謂非
真度生正理得名損。似謂非似度失非理不 名減。亦可屬論皆得。問此文既釋真宗。何以 是中亦中其似耶。答頌中第四句言。非彼相
違義能遣。方簡似宗。當知前三句。譜含總語 真似。又釋。是中之言。但是真宗等中。所以 智然。既頌言為所成立說名宗。非彼相違義
能遣。當智上句所說之宗。非彼相違義能 遣。若言上句亦通似宗者。下句亦。應貫通真 似。言是宗等中者。其宗因喻三。皆離增減二
邊。謂於中離增減邊。而取中道。故言是中。或 可簡耶持正宗等三中。故言是中。
[0078a13] 言唯取等者 欲簡知因喻。別取其宗。或可 能知因喻。簡取其宗。名簡別義。若唯復釋 前簡持義者。亦應言簡取。不唯簡知也。二
可簡謂簡擇。擇是即取擇非即知。謂若是宗 簡取也。若是能立簡知也。別者異義。亦通 知取。謂別去因喻。別取其宗。若爾言簡即
是。何須別耶。答簡名是通。今此簡知是簡 別也。非謂簡持等。故復言別。
[0078a21] 隨自 (至) 意立者 宗有四。如前釋。第四隨自 樂宗。如薩波多現已辨才。不 [至*頁] 前三論宗。
於自教中。隨其自意。假作餘教師。立餘教義。 名隨自意立。即無過。
[0078a25] 論云屬為 (至) 名宗者 業為兩字。簡似因喻。 所立二字。簡真因喻。言樂為所成立者。諸立
論者。但意樂作所成立。論者但意業作所成 立宗謂宗義成。而欲成立。故名樂為所成 立。是立論者本意也。真因真喻先格成故。故
不樂為能成立性。若異此樂為之言。但云所 立為宗。簡真因喻。能成立性者。說所成立。似 因似喻。更須成立。應亦食宗。然雖是所立。非
立論者本意所樂。雖是所立。而非宗也。言似 因便更成立者。聲明論有二種。一立聲從緣 生而不滅。二立聲但從緣顯不生不滅。如佛 弟子對聲明論。立聲是無常
(宗) 。所作性故 (因) 。 猶如極微 (同喻) 。此因對聲顯論。有隨一不成 過。以彼敵論者。不許聲是所作性故。其因更 須成立。聲是所作性
(業) 。從緣持實故 (因) 。猶如 瓶等 (同喻) 。又極微喻。敵論者不許是無常故。有 所立不成過。然更須成立云。極微是無常。 (宗)
。有質礙故 (因) 。猶如瓶等 (同喻) 。聲論師立極微 是常。而是有對故。此因及喻。受成立時。雖 是所立。然立論者意。當時唯樂宗為所成立。
不樂成立似因似喻。又釋。樂為所立宗。以宗 不成宗。為所成立故。謂不樂為因喻。不成成 立因喻。若異比樂為所立。乃業為能成立者。
說所成立似因似喻。不成更成能成立性。應 亦名宗。然似因似喻。雖更成立。得時唯是能 成立性。非所成立宗。故知樂為所成立為宗。
不樂成立。能成立似因似喻為宗也。成立因 喻如前說。此文即是入理中。隨自樂為也然 此文無極成有法。極成差別性故者法。論師
釋云。商羯羅不樂此論者。如數論對釋子。立 乘是恩。同是因中所依不成過。持以因必於 有法上立。有法既無故。立因不成。只為敵論
不信我故。便立乘斷有所過。言極成能別。如 佛牧子數對論立聲減惱。此自是無同喻 過。以數論宗。不許有惱滅法故。故無有喻。只
為不信聲有滅惱。乘立滅惱。斷亦所過。言義 性者。如立宗言聲是無常。無常與聲。受相差 別。至言必爾。何須更以差別之言。而差別耶。 是故比論無比之句也。
[0078c06] 論云為顯 (至) 義遣者 謂餘外道等立宗。即有 五種過失。今為欲顯離餘外道等立宗過失。 故有第四句言也。亦可立有過宗是無過宗
我餘。今欲明離餘有過宗。故有斯言也。言非 彼相違義遣者。即是顯文。但略無能字也。言 相違義者。即是以宗與正宗相違故。食相違
義。即此真實宗。不為似宗所破。故言非相違 義。能遣言義者。即是相違義。言聲下所詮義 也。遣者即除破義也。此之一義。入理論無也。
前雖業為所立。猶未成宗。要須知其五失。 方成宗也。下出違義不能遣也。
[0078c17] 論云若非 (至) 所遣者 其違義言聲。即是離五 過。真宗言真宗言所目義。與有過宗相違。 故名相違義。若有過宗。便為彼有過相違真
義所遣。若無過宗。相違真宗所遣。即此宗若 非彼五過宗言所遣。名為真宗。此即五過宗 相擬代中。當其能遣。真宗為所遣也。下出
能遣。顯此能遣不能遣真宗。又釋。以宗望真 宗。非是能遣。以有過故。故言非彼相違義言 聲所遣。謂真宗有所遣。下舉五過望其真宗。
但為所遣。顯非彼為能遣也。即是釋頌第四 句。
[0078c28] 論云如立 (至) 是妄者 此自語相違過也。謂有 外道。立一切語皆悉不實。此所發語便自 相。何故。說一切語是妄者。汝口中語為實為
妄。若言是實。何因言一切皆是妄語。若自言 是妄。即應一切語皆實。若復救云。解我口 中所語。餘一切語皆妄者。更有第二人聞汝
所說一切語皆是妄。即復發言。汝此言諦實。 彼人發語。為妄為實。若言是妄。汝語即虛。若 言是實。何故便言除我所說。若復救言。除道
我語此一人是實。除一切悟皆悉是妄。若 爾受有第三人復云。此第二人語亦是實。此 第三人語。為虛為實。若言是虛。此第二人並
初人語是實應妄。若第三人語是實。何故言 除我及此人。餘虛妄耶。
[0079a13] 論云或先 (至) 為常者 此自教相違。亦名自宗 相違也。鵂鷭子宗中。先立聲是無而。設立 聲是常。便於自宗中。違先所立。
[0079a16] 論云又若 (至) 同有故者 此世間相違也。謂 若於所立宗中。由不共故者。如月唯懷菟者。 是月受無餘同類法是月。此月於餘法更無。
故名不共。亦如所聞性故因。此因不共。由 同是不共法故。即無同喻等。万成比量。故 云無有比量。有法愚人見無比量。成立為月。
遂即成立。言是非月。雖為此立。然為世間共 說是月相違義遣。言極成者。世間共許是月 也。言者說月之言也。相違義者。即言下所詮
共許同義。即此共許同義。能遣其所立懷 菟非月義。若唯此釋。前言非彼相違義能遣 者。非謂以宗與真宗相違食相違也。謂若立
宗有其過失。即與五種道理相違。即此道理 與以宗相違。名相違義。真宗既順道理。則不 同彼似宗為相違義遣。故言非彼相違義能
遣。問如自言相違。以何為道理耶。答則前敵 論人所知道理。合成自言相違過失。則是道 理也。指事。則如說懷菟非月 (宗) 。有故 (因) 。如日
等喻。
[0079b06] 論云又於 (至) 常等者 此文有二過。謂現量相 違。及比量相違也。言又於有法者是宗。有法
如言聲。或言瓶也。即彼所立者。謂即彼立論 人。於聲有法上。立非所聞宗家法也。或於瓶 上。立是常也。亦可即彼者即彼有法上。非所
聞義及常義為立也。即是宗家法也。言為此 極成現量比量相違義遣者。五識是世間共 許現量。瓶盆等是世間共許比量。謂共智未
有而有。有已還無。以前後二無。比知中間非 常。而立言聲等非所聞等。瓶等是常等。雖如 此立。然為世間共許現量比量相違義所遣
也。下指事。如立聲非所聞。現量相違也。瓶等 是常。比量相違也。問何故此中偏言於有法 耶。答言等者。舉瓶等餘盆等也。又釋。宗云等
者等上五過。乃至初過中我母是石女等。問 何故宗九過。但說五耶。答復四過者。天主僈 立也。且如所別不成。自是因不成過。能別不
成。自無同喻過。如前解。俱不極成。即合前 二。二既非過。此亦非過。至相符極成。如立聲 為所聞。此本不成宗。何者。夫興立論妄。偵
立敵論相違。方始立宗。如聲是所聞。無不共 許。何成立宗。本自無宗。說誰為過。如有比 丘。可說持前犯。於若無比丘。說誰持犯也。
此亦如是。是故唯五是過。聞安立敵相違。方 立宗者。何故前說宗有三種共許亦名宗耶。 答。
[0079c03] 論云諸有 (至) 宗過者 上來辨正宗過。自下第 二顯耶宗過。立因明師。及小乘外道。更立第
六宗過名違過。以立因與宗相違故。亦應名 因違過。然以宗先說故。名宗違過。今陳那牒 取非之。故云此非宗過。
[0079c08] 論云以於 (至) 故者 以於聲明論中。有立聲是 常 (宗) 。一切皆是無常故 (因) 。然立諸師言彼聲常 為 (業)
。以而皆無常為因。此宗與因相違故。是 宗違過。今陳那牒取言是喻過。或是因過。非 是宗過。不同立成因明師餘也。
[0079c13] 論云是喻方便忌立異法者 一切皆是無 常之言。此是喻非因也。其故字是第五時聲。 即是因義。彼聲明論師。但將因門方便。立此
喻也。故言是喻方便。雖方便立喻。而復倒離 異法喻也。故更立異法上言是喻。即異法喻。
[0079c18] 論云由合喻現非一切故者 此顯彼方便立 喻。陳那復以彼喻。合顯去有此因。何者。如立 聲是常。以一切皆是無常。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