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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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八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36c05] ◎科釋生滅心法者。以立義分中云是心生 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今此一 文正解生滅因緣相也。染淨生滅者。以染法
淨法各有生滅。染以順流為生。反流為滅。淨 以反流為生。順流為滅。又染法生時是淨法 滅時。淨法生時是染法滅時。又染法生是妄
生。滅是盡滅。淨法生是顯生滅是隱滅。雖通 云生滅。而義有此異也。初標體論如來藏者。 具三種義。謂隱覆含攝出生義。隱覆之中復
有二義。一者藏如來故。名如來藏。即煩惱為 能藏。如來為所藏。藏於如來。如來之藏依主 釋也。如櫃中有金名為金櫃。櫃不是金。故理
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及如來 藏經。具有此說。二者如來自隱不現。名如來 藏。法身無相。不可以智知識識況眼見耶。斯
如來即藏持業釋也。如佛性論說。含攝之中 復有三義。一體含用。謂法身中有身土相用 等。二聖含凡。謂一切眾生皆在如來智內。亦
如佛性論說。三因含果。謂因位已攝果位功 德。此則以因為藏。藏果佛故。前二持業釋。後 一依主釋。出生者。謂十地證真名藏。能成佛
果名如來。亦持業釋。今論於六義中。除於四 六。餘者皆通。
[0336c28] 疏二今初正釋。標體者。說有通別。別則唯取 所依。即如來藏是體。通則兼取能依。即如來 藏與生滅心俱為體。以生滅法皆依此故。今
通兩說。然此下顯生滅與不生滅義。說能依 所依。實無二體也。但有相依之義理。而無相 依之法體。如不動下喻顯。當知下法合並如
文。言思之者。意令細合。使法如喻。皆無二體 也。楞伽下引證。經云。大慧如來藏者。輪轉 苦樂因也。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勝鬘
云。世尊依如來藏。故有生滅。依如來藏。故證 涅槃。世尊若無如來藏者。不能厭生死苦求 涅槃樂。
[0337a11] 此顯下二揀濫如說。依水有波。意顯所依之 水全起。成能依之波不同。依母有子非全母 成子。能所別故。斯則舉一法。以竪論非。約兩
法橫說。以此下出所以。以是所依之真起成 能依之妄故。得有覺不覺二義。以有二義故。 遂以不覺妄法。顯示覺義之中三大也。如水
起成波已而動濕兩全。以有動濕故。遂能以 動顯於濕也。若言依母有子母不在子中。以 不在中故。不能以子顯母。是故下結成上義 所依。即如來藏。
[0337a21] 二辨相中疏二。初釋和合義三。今初略指。非 謂等者。意云。真如家所起生滅還與生滅家 真如和合。非謂別有一段生滅。自外而來與
真如合。生滅之心者。謂全妄之真也。心之生 滅者。全真之妄也。此則本末更互相攝。非謂 結成六釋。無二相者。心即是體生滅。是相反 覆皆一。故無有二。
[0337a28] 心之下二備釋二。初正釋。心之不正滅即真 如門。生滅之心即生滅門。從本覺起者。窮妄 源也。然是本覺起成生滅。非謂別有生滅從
覺而起。如水起波。斯義無別。本覺即如來藏 也。無二體者。前云無二相。此云無二體。意明 只有一相一體。以心是生滅體生滅是心相。
覺成不覺。不覺與覺不相捨離。
[0337b06] 故下文下二引證三。初引文。即隨染本覺中 文。
[0337b08] 此中下二釋意。可知。
[0337b09] 心亦下三法合。神解者。本覺不昧。鑒照靈通 也。餘文可知。
[0337b11] 疏此是下揀濫。不生滅與生滅合者。謂真隨 妄轉流轉門也。即背覺合塵義。非是等者。謂 息妄歸真還滅門也。即滅塵合覺義。然此二
中隨合則體隱相現。反合則相泯體彰故。前 門云。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此反合也。 此門即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又云。依覺
故迷等。此隨合也。由是疏中前義即生滅門。 後義即真如門。
[0337b19] 論非一異中三。初約法略明。疏真如者。即前 不生滅也。非少分動。故云全體。既全體動成 生滅法。何異之有。雖成生滅而性不變。從本
便爾。非適今也。故云而恒生滅。是變與不變 義別故云非一。
[0337b24] 楞伽下二按經出體。七識是見聞嗅嘗覺知 末那。餘文可知。
[0337b26] 非異門下三據義廣釋三。初離釋二。初釋非 異。三然三段中。皆以真如為本生滅為末。初 則以不生滅望生滅說。次則以生滅望不生
滅說。後即兩門同時同處說。其不異者。義在 能成。即唯同俱。六字之中隨文詳會。問論云。 非一非異。疏合順論以明。何故先釋非異。後
解非一耶。答論順依真起妄義便故。先舉非 一後言非異。文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不生 不滅與生滅合。此非一義也。然此生滅既依
心體不相離性故。後方可言非異也。疏文約 法廣釋。令人生解。要先知體無二。由無二故。 方不成一。此則順法備明。令悟本無真妄之
異。悟此法已任辨義異。則不迷本也。故下疏 云。此中非直不乖不異。以明不一。亦乃由不 異故。成於不一也。今初以本從末釋。經云。即
楞伽經善不善因者。殺等十惡為不善。不 殺等十為善。一切趣生者。六趣四生。其中兼 有善與不善。生滅者。捨陰取陰之義。斯則如
來藏是真如。善不善等為生滅。既言如來藏 為因能造即不異也。又經涅槃也。文云。譬如 雪山有一味藥。名曰樂味。其味極甜。在深叢
下人無見者。有人聞香。知其地中當有是藥。 過去往世有轉輪王。於雪山中為此藥故。在 在處處造作木筩。以接是藥。是藥熟時從地
流出。集木筩中。其味正真。其王歿後。是藥或 醋或鹹甜苦辛酸。六味成別。如是一味隨其 流處。有種種味。喻如佛性以煩惱故。出種種
味。所謂六道等。此則佛性是真如。六道為生 滅。既言佛性隨成。即是無異之義。
[0337c26] 二攝末下二。初正釋。今義眾生即如者。淨名 經也。如前所引。然眾生是生滅。如是真如既 言其即。當知不異涅槃等者。文云。善男子。我
於諸經說。若人見十二因緣者。即是見法。見 法者即是見佛。見佛者即見佛性。何以故。一 切諸佛以此為性。善男子。觀十二因緣有四
種之智。得四種菩提。乃至云。以是義故。十二 因緣名為佛性。斯則佛性是真如。十二因緣 為生滅。既說十二因緣為佛性。豈曰異乎。十
地等者。此是華嚴經意。彼經文云。佛子。菩薩 復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 別演說十二有支。皆於一心如是而立。今疏
所引。是彼論牒經也。第一義諦者。是論釋也。 心是中道實相故。云第一義諦。斯乃三界是 生滅。一心是真如。唯之一字顯不異也。又此
下即始覺中文。四相是生滅。一覺即真如。既 云平等而同。欲何為異。然此非異之義。深而 且隱。難有信解故。此廣引經論證之。
[0338a15] 又前下二對前重辨。即重對前科。以明非異 也。即末之本者。重釋前科也。此則以末收本。 無本而非末。如以波攝水。無水而非波。更有
何水與波為異。故云非異。後即等者。重辨此 科。攝末歸本義也。此則以本收末無末而非 本。如以水攝波無波而非水。更有何波與水
為異。前則唯末後則唯本。既無二相故云非 異。
[0338a23] 三本末平等中經云即楞伽經。文云。大慧。如 來藏藏識本性清淨。為客塵所染而為不淨。 我為勝鬘夫人及餘深妙淨智菩薩。說如來
藏名為藏識。與七識俱起。令諸聲聞見法無 我。我為勝鬘說佛境界。非外道境界。此言如 來藏。即是真如。真如是本。七識是生滅。生滅
是末。既云其俱。即平等義。又經亦彼經也。與 前文小異而意大同。詳之可會。又論即十地 論。唯真不生者。果佛無生故。單妄不成者。無
所依故。然唯真之法則容有。單妄之法則全 無。今以相對且作斯說。此則下都結。亦通結 三門詳之。
[0338b07] 不一下釋非一文四。今初躡前正釋四。初正 釋攝末之本。即生滅之真如。攝本之末即真 如之生滅。既一生滅一不生滅。豈為一義。是
則於心不異中。明不一義。
[0338b11] 依是下。二引證可知。
[0338b12] 解云下。三釋上引文意。不在中者。無中可在 也。不同二人同在一室中。即如兩木成林。兩 木既分。乃得云一木不在林中。
[0338b15] 此約下四通妨。或問曰。義既不一應不和合。 故此釋之。謂於二義之中。偏舉此義而說。非 謂壞彼和合以成不一。即知正說此不一義
時。彼法元自和合。何以故者。徵意。云何以不 壞和合。又能不一耶。此中下釋也。如來藏等 者。謂不生滅既是即生滅之不生滅。當知此
不生滅與自七識生滅。未曾不和合。於和合 中而論不一也。七識等者。謂生滅既是即不 生滅之生滅。當知此生滅與自如來藏。不生
滅未曾不和合。而於此中以論不一也。所言 自者。顯非別外本不相離。不相離者。即和合 也。斯則只於非異處說非一義。誰言破此和 合耶。
[0338b28] 此中下二反藉非異二。初標可見。
[0338c01] 二釋。何以故者。徵意云不乖非異。其義已明。 有何所以能成非一。若如等者。釋意云。若如 來藏隨緣時。失自不生滅體。即兼無生滅相。
以無所依故。此文且顯二法。若異有如此失。 是則不成不異義也。彼義既不成。兼此不一 義亦不成。以二義既失。約於何法。以明不一
耶。是故下明不異義。今由不異故。生滅起時 不失不生滅。由不失故。生滅得存。二義既存 故。得不一義成立。豈非由不異故。成得不一
耶。又亦由此非一義故得成彼非異義。以真 起成妄故。得說有妄不異真妄。若不起說何 不異。前段所不言者。以未說後義故。
[0338c13] 又此下三舉體相攝二。初正辨。真妄下各出 其體。如文可知。此以無明為非生滅者。非麁 相之生滅故。非不生滅者。以有細相流注之
生滅故。例如非想非非想處耳。此四下正辨 舉體相收。且舉如來藏者。必收諸法。以是在 纏名故。又舉梨耶。由無明動真妄合故。若舉
七識。亦由無明與藏俱在梨耶中。故若舉無 明。無明無體。依覺有故。亦在梨耶故。下文說 依梨耶有無明。又說無明滅時和合識破。由
是舉一即蔽諸也。緣起等者。眾法和合方成 一大緣起之相。
[0338c24] 此中下二釋疑。或問曰。若然者云何前引經。 言如來藏不在梨耶中。故此釋通。以義說如 此。非事異也。餘義準此者。今文舉喻。且約濕
性對浪而說。以喻藏性唯不生滅對七識。唯 生滅一義。以論即離。對餘二義理亦準知。故 云思之。故前文云。隨舉一義。即融攝自體也
問既下四問答通妨有二問答。初問中怪前 所引經文云。如來藏者不在阿梨耶中。答意 云。真與妄合方曰梨耶。其如梨耶都無自體。
且約義說。則真妄二法悉在其中。由是梨耶 為總真妄為別。只合言在總中。不合言在別 中。今既分動靜。則使梨耶總義不成。無中可 在故。云不在梨耶中。
[0339a08] 後問意云。今梨耶既通動靜。應合亦在真如 門。何故獨在生滅門耶。答中且說唯在生滅 門。意自然例知不在真如門也。以梨耶是起
靜以成動。體不相離故。靜隨動在此門中也。 非直等者。意云。謂不動尚在動門。何況動靜 兼者。何以下徵釋可知。應思準之者。意令準
知不在真如門也。以梨耶雖有靜義。然不在 真如門者。以此靜是隨動之靜。非同真如門 是不起之靜。靜體雖同靜義且異。梨耶既動
靜相帶。故不在真如門也。以此門是唯靜故。 疏略不說此義。乃云應思準之。
[0339a19] 又若下二合釋二義二。初遮一異。然則相無 相宗學人有失意者。於此二中各負一過。離 此等者。故前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後云。無
明滅故智性不壞。
[0339a23] 又若下二顯和合三。初正釋。無和合等者。例 如中論偈云。染法染者一。一法云何合。染法 染者異。異法云何合。此則由非一異義。成和
合義也。
[0339a27] 如經下二引證三。初雙標二喻。即楞伽經也。 如文。
[0339a29] 二若泥下單釋塵泥。非彼所成者。非彼微塵 成泥團也。應無差者。塵未和水。應名泥團。既 成泥團應曰微塵。
[0339b03] 如是下。三總以法合。藏識非因者。非無也。因 真相也。既若成異則藏識不因真相所成。如 前泥團不因微塵。又如何云依如來藏有生
滅心。藏識亦應滅者。以無和合義故。故下云。 破和合識相。今言滅者。但無一分生滅。是故 非真相滅者。下文云。妄心則滅法身顯現。又
云。心相隨滅非心智滅。業相滅者。舉細攝麁 也。
[0339b11] 解云下。三釋其所引。文易可知。
[0339b12] 今此下三總結成。可知。
[0339b13] 立名中疏二。初正釋論意。此生等者。再牒前 文之義。目此下合彼二義以結此名。
[0339b15] 或云下二廣辨名相二。初對二師以辨名。楚 夏者。謂如此方吳楚華夏言音訛轉。西域五 天亦爾。故指彼同此。又云。阿梨耶阿陀那等。
此但輕重有異也。無沒者。即正與梵文敵對。 藏識即取名下義。翻藏是下會二名也。由彼 我見所攝藏。故遂令無始相續不斷。故云不
失。是以義上之名雖少不同。名下之義故無 異也。如佛性為覺為知。了了分明等。
[0339b23] 所攝下二約三藏以釋義。於中有執藏所藏 能藏之義。如次辨釋。謂諸下標。所以下釋。似 一者。業相初起未分王數及與外境。實非一
而似一也。似常者。生滅微細似常而非常也。 楞嚴云。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 不出見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故云似
常。諸愚者一切異生無二空智者。以似為實 即法執。智相執之確然不改。即六七二識是 能執心也。內我即我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