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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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四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70a24] ◎問有三段。一指前按定。論悉有真如等者。 凡是有情皆具本覺無二圓滿。以皆具故。熏 義合齊故。云等皆。論云何下。二述其所疑。現
在等者。約橫說也。現今且見有信者寡。無信 者眾。論無量等者。合云前後無量差別。譯者 迴文不盡也。未來等者。此約竪說。約望未來
發起信心。遲速不等故云前後。更有厚薄進 退邪正等異。故云無量差別。此乃橫則有無 差別。竪則前後差別。前後之言亦通過去。內
熏等者。熏既是齊信亦合齊。不合有於如是 差別。論皆應下三結成其難。一時者有二意。 一揀信之有無。二揀起之前後。自知有真如
法。是信解勤修方便是行。等入涅槃是證。一 時之言須通此三而轉。執別等者。謂執有信 無信前後等別。便疑真如亦有等類不同也。
[0370b10] 論答中二。初標所疑也。本一者。凡聖一體平 等無二也。淨名云。一切眾生皆如也。眾聖賢 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此一句標所疑之
通。下則釋所執之別。
[0370b14] 論而有下。二釋所執三。初明所依根本差別 也。疏根本等者。既是生滅妄法法爾。不得平 等。眾生具此各各不同。不同真如一體平等。
故云厚薄。前後亦爾者。厚者即遲信。薄者則 速信。信之厚薄進退等例知。非彼等者。過在 無明有厚薄。不是真如成等差。
[0370b20] 論過河沙下。二約能依。二障差別。二先所知 障等上者。意明煩惱數過河沙等上。又約所 障法門。既多能障之惑遂成無量故。云河沙
等上。等者。等微塵也。詳之。疏無知者。迷俗 諦門中事法以不能正知不能盡知故。麁分 者以所知中有二分故。一迷理者為細。二迷
事為麁。天台號為塵沙。小乘名為不染污無 知。今是此分也。
[0370b28] 論我見下。二煩惱障也。疏四住者。即六麁之 中二也。何故不對五意。以五意是所依眾生。 無知四住是彼所有。今取此二正障。信心及
諸觀智故偏舉也。疏文亦爾。何故二障俱名 煩惱。以此二障體皆虛妄性喧煩故。非是寂 靜通名煩惱。
[0370c05] 論如是下三雙結難了。疏皆依下若據生起。 即次第而生。今此橫論故皆依無明也。非一 謂二障互為前後差別。則等分偏增有殊。佛
了等者。降此已還各隨其分。未能盡知。唯佛 窮證。故能知也。故前疏云。若至心源得於無 念。則遍知一切眾生一心動轉四相差別。
[0370c11] 立理中。疏若獨等者。反縱所難。然今下順通 其義。故致下結答。故上下引證。並可見。
[0370c13] 喻中論木喻眾生。火性喻本覺。人知喻佛等。 方便即鑽燧之事。喻悲願說法。燒木即先有 火起。火喻發心修行。燒木喻斷煩惱。此中若
無及不假之言。正顯闕緣也。
[0370c17] 法中論為緣者。即慈悲願護說法教導。合正 用鑽燧等。入涅槃者。合上火出木盡灰飛煙 滅也。上喻中雖無顯文。以燒木之言。便含此 義。
[0370c21] 闕因中論未有熏力者。如濕木之遇繩鑽。雖 有火性而鑽之不生。障者亦爾。雖有本覺聞 法亦不悟解。不能究竟等者。亦有聞法信受。
暫時發心。然鮮克有終。不能久永。如下所說。 或有見佛色相。或供眾僧。或因二乘。或學他 發心。悉不決定。或退凡夫二乘之地。此如濕
木鑽時還有熱氣。然不能出火燒木。如世間 法甚眾。於中信解修趣者實難其人。良以內 熏力微惑障厚重。以喻類法。昭然可見。
[0371a01] 明得中論因緣具者。如乾木之遇繩鑽也。諸 佛等者。此則揀異二乘等。以顯遇真善知識 也。然此段文有二種加義。初以慈悲等是冥
加。由冥加故起信修善。次從以修下是顯加。 謂現身說法。由顯加故進行證果。於中修善 成熟一句。躡前起後也然前喻文正喻初段
冥加之意。若喻後段顯加之文。應如加之以 積薪鼓之。以烈風則令前木都盡也。疏自分 者。創發其心。始修善行。此親賴前因緣之力
故。云自分也。勝進者。若推其本。亦是前來內 外熏力。今約末而論。並前自分。又校一重故 云勝進。示義等者。謂示義令解。教行令行獲
大法利故生法喜。斯則自分當信位。勝進當 解行。向即十迴向。道即地上行。涅槃即佛果 也。然善友與行人相值誠難。且如世間有欲
發心者。則不遇真善知識。有真善知識。則不 見發心之人。感應道交實為不易。如涅槃中 針芥之喻。并法華中龜木之喻。此皆顯善友
難值。今之行者儻偶斯緣。聞法解悟。豈不思 夙植德本。而無欣慶乎。而不求進乎。豈不思 後世為先業所牽。得如今世遇勝友乎。誠宜 勉之。
◎
[0371a23] ◎二徵列。疏為於下約能應明差別。凡小是 機為彼機故。現形不同也。謂應以佛菩薩等 身得度者。即現其身等。隨機萬變不可一準。
以彼事識從境而起。不了唯心。隨其分別情 量所不同也。此則差別在佛。差別即緣也。 亦可下約能感明差別三乘不同。已是差別。
況復各有勝劣之異宜樂之殊。此則差別在 機。緣即屬佛。差別之緣也。然由機之差別。遂 令應有差別。非謂佛身有異相。爾如鏡光是
一像異由形也。謂三賢下出差別緣體。下說 十住菩薩便能現八相化利眾生。況其上位 豈不然乎。為諸下約能化顯平等。菩薩則始
從信位。終至十地。業識者。必兼現轉。但現一 味佛身。更無三乘之異故云唯現。以此菩薩 深解境界唯心。不外執定相。故現平等佛身。
與其為緣。此即平等在佛也。故下文云。以同 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亦可下約所 化顯平等。同發大心同信大法。同解大義。同
修大行。同無退轉。故皆平等。此則平等在機 也。故文云。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身。持 業依士亦同前說。謂初地下出緣體。謂登地
已去菩薩。以無分別智證平等理。知一切 眾生真如平等無異。故現平等佛身應眾生 也。
[0371b18] 一感用因。疏機欲人者。此人是樂欲修進之 機。即諸求三乘人也。外緣體者。即三賢已上 菩薩。及佛皆能作此緣故。修行時者。謂始起
厭求修習善根時也。於中有發意求三乘道果 之異。論乃至得佛者有二義。一則於中有羅 漢辟支。故云乃至。二者。此中但說從始發心。
終至成佛中間所經劫數。值遇外緣不能具 敘時節。故超越而言云乃至也。器者喻也。方 圓大小各有分量。三乘勝劣可以類之。則受 道之機器也。
[0371b28] 開總中。論父母等者。如釋迦之度羅睺。父之 力也。又度諸母子姪等。眷屬諸親力也。又如 淨德與淨藏淨眼。共化妙莊嚴王。亦眷屬之
力也。謂彼等宜以此類化度故。佛為現父母 等身。餘意例同。論給使者。即供給走使。涅槃 經云。榮豪自貴。我於其人為作僕使。趨走給
侍。淨名云。見須供侍者。現為作僮僕。既悅可 其意。乃發以道心。論知友者。知聞朋友。如鶖 子之化目連。以切磋琢。磨共成其器。論冤家
者。如未生冤王弒害父母。令其獲得果證。又 如無厭足王以殺事故。令眾皆得解脫門。論 四攝者。一布施。令他附己。二愛語。為他說法
熏成淨種。三利行。隨彼所行方便利之。令善 根成熟。四同事。過惡同惡而斷彼惡。遇善同 善而進彼善。以此四事隨機曲誘。攝令入道。
然於五中唯第四是逆方便。餘皆順也。
[0371c15] 二攝別中論無量行緣者。若干種心皆須稱 可。隨時方便難以具陳。不能言數。故云無量。 如法華說觀音妙音現化等。即斯事也。
[0371c18] 二辨用中。論以起下是能熏。眾生下是所熏。 增長善根是利益也。善根謂信心展轉。能生 解行證等枝葉華果故言增長。若見者。或見
其形。或覩神變。如前現其差別形事。令彼見 者歡喜生善破惡入理。乃至一二三四益等。 故淨名云。或有怖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
斷疑等。若聞者。或聞彼教勸令入道。或因聞 彼所誦經教。尋文生解成聞慧故。或則聞說 自他功德。而發善心。
[0371c27] 一就根開緣中。論近遠二緣者。由障有厚薄 故。遂令內熏有力無力。由內熏故。外值勝緣 發起善根。遂有勝劣。由勝劣故。令根有熟不
熟。以此遂成利根鈍根入道遲速也。
[0372a02] 二各開中。論增長行緣者。諸佛為緣。為令三 乘行人各增自行。以入正觀故。疏方便行者。 即正觀之方便也。見道已前所修諸行。皆是
入理之方便故。論受道緣。三乘行人入見道 已去。親證真如。名為受道。此亦諸佛為緣。令 其入證也。疏四攝者。謂諸佛菩薩為緣。增長
彼行人行四攝法。以利他也。三空等者。謂空 無相無願解脫門。亦是為彼作緣。令其住於 三解脫門以自利也。非謂諸佛欲為眾生作
緣。先要內住三空之理。斯二種緣皆依士釋。 然此二緣若據論意。理合遍通因果諸位。如 未入信前。不信因果三寶真如。名未受道。佛
菩薩等以之為緣。令彼信受始為道器。名受 道緣。既入信已。所修十種信心之行。亦假其 緣。令行增長名增長行緣。如未入十解十地
佛地等。名未受道。假其緣力而得受解入證。 得涅槃等。俱名受道若從解位已去。修地前 行。見道已去修地上行。佛等為緣。令其增長。
名增長行。如八地菩薩。得無相無功用故。擬 入涅槃不進九地。佛為此故現身七勸。然後 發行進入彌速。豈非增長行緣耶。乃至垂成
正覺。亦假諸佛為緣也。受道增長或先或後。 二俱通也。問此是差別緣如前疏文。只配凡 夫二乘。如何將此為三賢已上耶。答若如疏
配。何故前論云。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 佛於中若見若念耶。應知此差別一緣。通為 凡夫二乘諸位菩薩也。問平等一緣如疏。唯
配三賢已上。前信位中得有此緣否。答若據 論意。亦可通前。以下文云所謂眾生依於三 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如十信位。正修真如
三昧。於中見者豈非平等緣耶。應知前差別 緣不約定中所見。但是隨類隨宜。現十界身 等故名差別。若依三昧見平等佛身。無分齊
相者。即平等緣。疏中前文且約依識熏習。以 辨二緣。亦一往爾。學者知之。
[0372b08] 一能作平等。疏平等心者。九類皆度不揀擇 故。論自然熏習者有二。一以本悲願。常熏本 覺不曾捨離。二無緣慈悲常熏眾生。攝取不
捨不待作意。故曰自然。疏常用者。無作妙用 有感斯應也。論同體智者。謂此智與真如體 同故。又能知一切凡聖染淨同一真故。此根
本智也。下云而現作業。即後得智。疏釋成常 用者。亦是釋成平等所以。以真如之性平等 無斷無盡。故能普度常不捨離。此如下信成
就發心大願平等方便中說。論隨應見聞者。 隨彼菩薩位中。所應見者。各見佛身及與淨 土。可應聞者。各聞說法示教利喜。現作業者。
謂現大小化身。土之業用也。此則現身說法。 皆是起緣熏之用。故疏云顯其用相也。亦可 文中皆願度脫是第一心也。度脫即是令得
滅度解脫也。一切眾生是廣大心。常恒不捨 是常心。同體智是不顛倒心。以有智故無人 我相也。已上皆顯平等緣體也。後二句顯其 用相。
[0372b27] 二對機中。論三昧。秦言正受。不受諸受故。即 念佛三昧平等見佛。即法身佛也。以依三昧 見佛色身。即見法身。以不取色分齊相故。此
即同真如三昧也。疏無有彼此等。釋前平等。 可知。
[0372c03] 一標中。論此體用熏習下略不言相者。與體 無二故。此以所起行望能熏體用。以辨相 應。
[0372c06] 三釋。疏明行劣等者。意識五意皆是妄心能 所分別。未稱平等真如。但依信力修進而隨 順之。凡即未入信位。菩薩即十信三賢已去。
此義正如上妄心熏真如處說。論未得等者。 以未得無分別心故。未與真如體相應。以地 前菩薩未亡能所分別故。即所起行未與能
熏體合也。疏正體智。即是無分別心。正能會 理之智名正體智。體即會合義。正體即智。持 業得名。若以正體為真如。即依主釋。法身體
即真如也。但以約人所說故。云法身化身等。 約法所說故。云真如體用等。論未得自在業 者。以證真之後所有起行。盡是真如妙用平
等之行。一一行皆從真起。皆稱如理是真體之 業用也。故云自在業。今此位中未得此行故。 不得與用相應。此則所起行。未與能熏用合
也。以能熏用從真體起。自在業亦從真起。二 用若合。同是一體。名曰相應。地前闕此故云 未得。若至地上即得相應。便能與三賢等人。
作能熏緣也。問若然者。何以前說三賢起用。 與小乘等為外緣耶。答前所說者。但是依於 願力及三昧力。能起差別緣。實未能有自然
業用。為平等緣爾疏證真後得智者。證真之 後所起之智故。或可此智亦能證真。以能重 慮緣真作相見道故。
[0373a01] 二中論法身菩薩者。初地已上乃至十地。皆 名法身。以得平等智證真如理。以真如法為 身故。疏如理等者。所起行與能熏體合也。即
上法身是其所合。謂此菩薩以法為身。人法 不異故。然如理即前正體之異名。能證真如 理之智。依主釋。論與諸佛等者。既得無分別
心與理冥會。依真起行遍修一切。自利利他 合佛智用。二用一體名曰相應。然此段論若 望前文。有所不齊。以前文說未相應。則正體
後得各舉一能一所。今此段文於前舉能於 後舉所。文之巧略互現而已。別無他意。疏文 順解便成義補。其理昭然。疏如量智者。即上
後得之異名。如彼彼眾生器量。如彼彼俗諦 分量。悉皆知故。證真等者。依所證真理為軌 則。故所行之行皆契真如。故云法力。但有信
力者。地前既未契真。但能信順緣真修行。故 非法力。地上名真修。地前名緣修。即斯義也。 八地已去者。約無功用行以釋自然也。諸說
自發心修行。已來至此地。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