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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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三遠法師撰
[0511a09] 義法聚中此卷有八門 (四諦義 四緣義 五果義 六因義 四空義 五法三自性義 六種相門義 八識 義) 。
四諦義九門分別 (一釋名 二開合辨相 三 染淨因果分別 四理事分別 五十六聖行分別 六有作無作有量無量相對分別 七同異分別 八 虛實分別
九十諦分別)
[0511a16] 第一釋名。苦集滅道。名四聖諦。逼惱名苦。聚 積稱集。寂怕名滅。能通曰道。何故名聖。而 復云諦。如涅槃云。聖者所謂諸佛菩薩。一切
聖人。就聖辨諦。故云聖諦。何故就聖而辨諦 乎。良以諦實唯聖所知。非凡能覺。聖所知者 方名諦。故就聖辨之。所言諦者。世人一向。以
實釋之。此非一向。如涅槃中。諦實兩別故。 彼經言。有苦有諦有實。直論苦事。名之為 苦。就彼苦中。因緣有無法相不謬。故稱為
諦。窮其本性。非有非無。說之為實。通相釋 之。實故名諦。實相云何。今以兩門分別釋之。 一隨法深淺彰實不同。二隨教宗別明實有
異。言隨法者。法之淺深。義別五重。一法相 實。二虛假實。三空無實。四自體實。亦名性 實。五緣用實。法相實者。苦集滅道當相實
爾。故稱為實。如彼苦諦。凡夫為樂。聖觀實 苦。故名為實。乃至道諦。凡夫迷謬。妄謂非 道。聖慧觀之。知實是道。故稱為實。是以經
云。苦者實苦。不可令樂。集真是因。更無異 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滅苦之道。實是真 道。如是等法。返對情妄。故說為實。言假實
者。苦集滅道。實是因緣虛假之法。故名為實。 於中分別。乃有四種。一因和合假攬別成總。 二法和合假。苦無常等諸法相成。三妄相虛
假。如虛空華。非有為有。四妄想虛假。苦集 滅道妄想假集。如夢所見。此之四種。同名假 實。良以執定非真實。故因緣虛假名為實也。
據此返望前門。所論乃是諦相。非是諦實。言 空實者。苦集滅道。以理窮之。實是空寂。本 無所有。故名為實。於中分別。乃有五種。一者
陰上無人之空。二因和合中無性之空。三法 和合中無性之空。四者妄相虛無之空。五者 妄想虛無之空。此之五種。同名空實。據斯返
望前門。所說因緣假有。是其諦相。非是諦實。 言體實者。苦集滅道。窮其本性。實是真實如 來藏性。是以經言。於聖諦處說如來藏。又
涅槃中。宣說苦實乃至道實。即是佛性常樂 我淨。諦實如此。故稱為實。於中分別。有其二 種。一如實空。二如實不空。如實空中。有二
種空。一無相空。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 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 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非自相。非
他相。非非自相。非非他相。非自他俱相。如是 一切妄心分別。皆不相應。二無性空。恒沙佛 法。同一體性。互相緣集無有一法別守自性。
故名為空。如就諸法說之為有諸法外。無別 有一有性可得。還即說此有等諸法。以之為 無是諸法外。無別有一無性可得。還即說此
有無等法。為非有非無。有無等外。無別有一 非有非無自性可得。以此類知一切諸法。畢 竟無性。故名為空。空義如是。言不空。如來
藏中。從本已來具二種相。一如實心。所謂真 實阿梨耶識神智性之。以阿梨耶神智性 故。與無明合。便起妄智。遠離無明。便為正
智。二如實法。於彼自性清淨心中備具一切 恒沙佛法。如妄心中備具一切諸虛妄法。以 真心中具諸法故。與妄想合。能熏妄心。起種
種行。遠離妄想。便成法界廣大行德。此空不 空。同是諦實據斯返望前門之中。遣相明空。 乃是諦相非諦實也。緣用實者。苦集等相。究
竟窮之。實是法界緣起集用。不染而染。起苦 集用。不淨而淨。起滅道用。滅道有二。一隨 妄集起。對治滅道。二捨妄顯真。真實滅道。諦
實如此。故名為實。上來五種。隨分皆實。故 稱為諦。言隨教者。教別既殊。明實亦異。毘曇 法中。說實有二。一者有實。苦集滅道法相實
爾。二者空實。陰上無人未空法體。成實法中。 說實亦二。一者有實。苦集滅道實是因緣名 用假有。二者空實。實無定相未空因緣。宜明
苦中法相實爾。名之為實。未說虛假空寂等 義。成實法中。辨明苦等。實是名用虛假之 法。無有定性。故曰為實。據斯返望前宗所明。
建立定性。非真實也。若就大乘破相教中辨 實亦二。一者有實。苦集滅道實是妄相虛幻 之有。二者空實。實無因緣假名之相。不但無
性。相亦叵得。據斯返望前成實中未空幻化 因緣法。故不名為實。若就大乘顯實教中辨 實亦二。一空二有。於中分別。略有二門。一依
持門。妄想所取苦集滅道於情為有。於理實 無。名為空實。妄情所依如來藏性。相雖叵見。 而實是有。名為有實。故經說為不空藏矣。
二緣起門。如來藏性體。如一味名為空實。緣 起苦集滅道之用。名為有實。如經中說。自 性清淨。不染而染。十二因緣。皆一心作。生
死二法是如來藏法界輪轉。名曰法身眾生。 如是等言。是其真實緣起苦集。如來藏性。顯 成法身菩提涅槃諸地行德。即是真實緣起
滅道。諦實如此。稱之為實。宗別既然。隨宗 皆實。故稱為諦四諦名義。略釋云爾。
[0512a17] 第二 門中。開合辨相。何者是苦苦之體相。開合不 定。或總為一。謂攝諸苦為一苦諦。或分為二。
所謂分段變易生死。六道之報。名為分段。三 乘聖人微細生滅。說為變易。或分為三所謂 苦苦壞苦行苦。辨此三苦。略有五門。一對緣
分別。二約緣就體分別。三約三種無常分 別。四諸過相顯。五對三受以辨通局。言對緣 者緣別內外。內謂自心。外者所謂刀杖等緣。
外中復二。一逆二順逆者所謂刀杖等事一 切苦具。順者所謂己身命財親戚之類。緣別 如此。從彼逆緣。逼而生惱。名為苦苦。刀杖等
緣。能生內惱。說之為苦。從苦生苦。故曰苦 苦。從彼順緣離壞生惱。名為壞苦。內心涉境。 說名為行。緣行生厭。厭行生惱。故名行苦。第
二對緣就體辨者。心性是苦。依彼苦上。加以 事惱。苦上加苦。故云苦苦。就斯以論。向前 三苦。至此門中。通名苦苦。謂性苦上。加前苦
苦壞苦行苦。斯名事惱。有為之法前後生滅。 無常敗壞。名為壞苦。即此有為遷流名行。遷 流不安。故名行苦。言約三種無常辨者。於彼
分段無常分齊。宣說苦苦。於有為法性苦之 上。加彼三世分段麁苦。苦上加苦。故名苦苦。 又以三世分段麁苦。顯有為法體性是苦。亦
名苦苦。就念無常。宣說壞苦。彼念無常遷流 滅壞。故名壞苦。是即向前第二門中行壞兩 苦。至此門中。同名壞苦。就彼自性不成無常。
宣說行苦。同體四相。互相集起。故名為行。 以此門中同體。四相共破壞行性。不成行 性。無安故名行苦。言以諸過互相顯者。過有
三種。謂苦無常及與無我。以苦顯苦。名為苦 苦。謂以事惱顯有為法體性苦也。無常故苦。 名為壞苦。無我故苦。名為行苦。以法無我因
緣虛集故。稱為行。有為行故。體性是苦。言對 三受辨通局者。受別有三。謂苦樂捨。違緣生 惱。名為苦受。順緣生適。名為樂受。中容境界
所生受心。捨前苦樂。故名捨受。三受如是。對 之云何。如經中說。苦受之中。即具三苦。心性 是苦。於性苦上。加彼對緣所生事惱。即名苦
苦。前後生滅。無常敗壞。名為壞苦。即此前後 遷流集起。名曰行苦。亦可有為自性虛集。名 為行苦。樂捨二受。各具二苦。所謂行壞。行壞
之相。不異前釋。三苦如是。又如經中。分為 八苦。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 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盛陰苦。辨此八苦。略
有三門。一釋其名。二辨其相。三對三苦。共相 收攝。先釋其名。言生苦者。報分始起。謂之為 生。生時有苦。就時立稱。故名生苦。衰變名
老。老時有苦。就時為目。名為老苦。四大增 損。謂之為病。病時有苦。就時彰名。稱曰病 苦。陰壞名死。死時有苦。就時立目。名為死
苦。亦可。此等當體為名。即指生老病死為苦。 故云生老病死苦也。愛別離者。所念分張名 愛別離。愛別生惱。就緣立稱。名愛別離。怨
憎會者。所惡強集名怨憎會。怨會生惱。就緣 立稱。名怨憎會。求不得者。所悕不稱。名求不 得。因彼生惱。就緣立稱。是故名為求不得
苦。五盛陰者。五陰熾盛。名五盛陰。陰盛是苦。 就體立稱。是故名為五盛陰苦。亦盛者。盛 受之義。五陰之中。盛前七苦。是故名為五盛
陰苦。若正應言五陰盛苦。名義如是。
[0512c19] 次辨 其相。何者生苦。如五王經說。始從識支乃至 出胎。名之為生。涅槃經云。生通始終。始終 不同。經分為五。一者初出。所謂識支報始
名初。初起名出。二者至終。謂名色支色心具 足。對前說終。三者增長。謂前名色增為六 入。四者出胎。五者種類。謂出胎後乃至老死。
於中運運剎那新起。名之為生。何者老苦。如 涅槃中。釋有兩義。一者終身老。所謂髮白 形枯色變。是時名老。二者念念老。始從識支
乃至老死。運運遷遷。名之為老。就念念中。 經分為二。一者增長。謂從識支乃至盛年。念 念遷變。二者滅壞。年衰已後念念老也。何者
病苦。如涅槃中。釋有兩義。一者身病。所謂 四大增損不調及餘客病。二者心病。所謂歡 喜憂愁恐怖愚癡等也。何者死苦。如涅槃中
說死有三。一放逸死。謂謗大乘方等經典。二 破戒死。謂犯三世諸佛禁戒。三壞命死。所謂 身盡。此壞命中經分為二。一命盡死。二外緣
死。命盡死中。經說有三。一者命盡而福不盡。 正報雖滅。依報猶存。二者福盡而命不盡。依 報雖亡。正報猶在。此亦通名命盡死也。三福
命俱盡。依正俱滅。外緣死中。經說有三。一 者自害。二者他害。三者俱害。何者是其愛別 離苦。所別有二。一內二外。內者自身。外者所
謂親戚眷屬及餘資生。何者是其怨憎會苦。 怨憎有二。一內二外。內者所謂三惡道報。外 者所謂刀杖等緣。何者是其求不得苦。所求
有二。一因二果。因中有二。一者惡法求離不 得。二者善法求欲不得。果中亦二。一者苦事 求離不得。二者樂事求欲不得。苦復有二。一
內二外。三塗苦報求離不得。是名為內刀杖 等苦。求離不得是名為外。樂事亦二。一內 二外。人天樂果求欲不得。是名為內。資生眷
屬求欲不得。是名為外。何者是其五盛陰苦。 如涅槃說。通攝前七。以為第八五盛陰苦。 八苦體相。麁辨如是。次對三苦。共相收攝。八
中前七。別配三苦。後一是總。總攝三苦。就前 七中。有通有別。即壞即苦即行即苦。義通前 七。不待言論。緣而致惱。義有隱顯。生老病
死。苦苦所收。若緣老時。失於莊色。病失強 力。死失壽命。而致惱者。壞苦所攝。愛別離 者。壞若所收。怨憎會中。義有兩兼。三塗苦
報刀杖等。緣而強聚集。苦苦所收。涉求之行 而強現前。行苦所攝。求不得中。義具三苦。於 惡於苦。求離不得。苦苦所收。於善於樂。求合
不得。壞苦所攝。涉求行心。求離不得。即是行 苦。五盛陰中。一切斯具八苦。如是如地持 中。隨別分為百一十苦。若廣分之。苦乃無量。
苦諦如是。次辨集諦。開合非一。總唯一集。或 分為二。二有三門。一就性分二。唯善與惡。無 記無報。是以不論。二緣正分二。唯業煩惱。業
為正集。故煩惱緣集。三麁細分二。所謂分段 變易之因。或分為三。所謂三界生死之因。據 斯統攝一切分段變易之因。悉在其中。或分
為四。分段變易。各有緣正。合為四也。分段 因中。有漏業因。四住為緣。變易因中。無涉 業因。無明為緣。問曰。無涉云何為因。緣照
無漏。能生三乘生滅法身。故說因耳。或分 段為五。所謂五道生死因也。或分為六。所 謂六道生死之因。又分段中。三有之因。變易
因中。三乘之因。亦得分六。或分為十。五道因 中。各有緣正。故有十也。或分十二。六道因 中。各有緣正。即為十二。又分段中。三有之
因。各有緣正。變易之中。三乘之因。亦有緣 正。以此通論。亦有十二。故經說言。又如取 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無漏業因無明為緣。
生阿羅漢及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 等。若廣分別。集亦無量。集諦如是。次辨滅 諦。開合非一。總唯一滅。或分為二。二有四
門。一約所滅因果分二。生死因盡。是有餘滅。 生死果喪。是無餘滅。二約所滅分段變易二 種分二。分段死盡。是有餘滅。變易死盡。是無
餘滅。三大小分二。二乘所得。是其小滅。佛菩 薩所得。是其大滅。四性淨方便。分為二種。無 始法性。本隱今顯。是性淨。滅斷障而得。是方
便滅。或分為三。三有三門。一約所滅假實空 心。以之為三。因和合中。取立定性。是迷假心。 法和合中。取立定性。是迷實心。無漏之慧。
是其空心。滅此三心。為三滅也。假實兩心。成 實法中。聞慧伏滅。 暖 等已去。見理永滅。大乘 法中。善趣伏滅。種性已上。漸次永滅。若論空
心。成實法中。滅定暫滅。無餘涅槃。畢竟永 滅。大乘法中。種性已上。隨分漸滅。真德漸 顯。至佛乃盡。二約所滅煩惱業苦。三分分別。
三就人分別。謂三乘人所得滅也。或分為四。 分段之中。因果盡處。分為二種。變易之中。因 果盡處。亦分二種。故合四也。又復經中宣
說。涅槃遠離十想。亦得分十。此義如後涅 槃章中具廣分別。隨義異論。數別難窮。滅諦 如是。次辨道諦。開合非一。總唯一道。或分為
二。二有四門。一因果分二。因所行。是其因 道。果中所成。是其果道。二約對治分二。所 謂分段變易對治。為二道也。三大小分二。二
乘所行。以為小道。大乘所行。以為大道。四真 妄分二。緣修對治。是其妄道。真實行德。是其 真道。或分為三。三有五門。一聞思修分為三
種。此義如後三慧章中具廣分別。二戒定慧 分為三種。戒定通具慧為道體。三證助不住 開分三種。四約位分三。所謂見修及無學道。
五隨人分三。謂三乘人所行道也。或分為四。 四有三門。一就行分四。謂聞思修證。二約位 分四。謂方便道見道修道及無學道。三隨人
分四。謂聲聞緣覺菩薩及與佛道。或分為五。 謂聞思修報生識智及與證智。聲聞乘中見 修無學。分之為三。緣覺大乘各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