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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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一遠法師撰
[0675a04]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十九門 (一煗等四心義 二人四依義 三法四依義 四聖種義 五四親近行義 六轉業四行義 七四修定義
八四不壞淨義 九四堅 義 十四種道義 十一四種善法義 十二四種味義 十三四德處義 十四四種求知義 十五四陀羅尼義 十六四無量義 十七四無礙義
十八菩薩四無畏義 十九四攝義) 。
一煗等四心。於中曲有六門分別 (一釋 其名 二定體性 三辨其相 四開合廣略 五長 短分別 六就界分別)
[0675a14] 第一釋名。煗頂及忍并世第一法是其名也。 所言煗者。就喻為名。無漏如火。此諸善根 學為理觀。得彼火相名之為煗。所言頂者。
亦就喻名。如世山峯謂之為頂。此善為是在 於煗上故名為頂。問曰。煗等四品善根一次 第法頂非最極。何故名頂。釋言。善根有動不
動。前二是動。以可退故。後二不動。不可退 故。頂者是其動中之極。如世山峯分流之處。 故名為頂。問曰。何不不動之極說名為頂。彼
所受其第一名故。問曰。大小德位相並。如 龍樹說。菩薩初地名之為頂。解行終心名 為頂墮。將彼類小應苦忍去方名為頂。今何
故說世間善根以為頂乎。釋言。頂義上下無 局。一切所行隨分過前皆得名頂。以無局故。 大小相類大乘世間亦有頂義。小乘出世亦
有頂義。以俱有故。彼龍樹論且就出世不退 之位說名為頂。小乘就彼世間善中退窮名 頂。所言忍者。當相為名。慧心安法。故名為
忍。通論四種俱皆是忍。但此是其不動之始 安住義顯。故偏名忍。世第一者。顯勝之目於 世間中此善最上故云第一。然此四種毘婆
沙中名別有四。一名達分。二名觀諦。三名修 治。四名善根。如彼論釋。言達分者。出世聖 慧觀徹諦理。名之為達。此四善根是彼性分。
故名達分。言觀諦者。念處以前未觀諦理。此 煗等上以無常等十六行法觀察四諦。故名 觀諦。言修治者。為求聖道及聖道果修治身
器。如世農夫為求子實修治淨田。故曰修治。 言善根者。聖道是善。涅槃善果。煗等四種是 彼初基。故名善根。又此四種調順名善。能
生聖道。故名根。名義如是。第二門中辨其 體性。於中有二。一心法分別。依如毘曇此四 善根由慧名體。於所觀察四聖諦慧。若論
眷屬則五陰性。此慧相應受數為受。想數為 想。心王為識。餘數為行。定共之戒以為色 陰。若依成實此四亦是智慧自性。前後眷屬
唯行陰攝。若說遠緣亦五陰性。二就有漏無 漏分別。依如毘曇一向有漏。但能伏結不永 斷故。又是聖慧方便道故。成實法中此四善
根現見空理。性是無漏。以雜相故。亦名有漏。 體性如是。
[0675b25] 第三辨相。於中有四。一約境不 同。二觀心有別。三生解不等。四治障有異。 言約境者。如毘婆沙說。觀察五陰苦無常等。
名之為煗。觀三寶功德名之為頂。觀四真諦 名之為忍。唯觀身苦名世第一法。理實此四 同觀四諦。為分四別且為言耳 (此一門竟) 。
[0675c01] 言觀別 者。此之四種同觀四諦觀心差降。故有四別。 是義云何。依如毘曇苦集滅道界行分別有 三十二。界謂三界。行者所謂苦無常等十六
聖行。欲界地中有十六行。上界亦然。上下通 說有三十二。於一一行正能觀察。說之為煗。 觀之未明名煗方便。觀心分明名煗成就。煗
法如是。於一一行心觀來去以漸略之至一 心觀。名之為頂。一心觀前名為方便。一心觀 後名為成就。此頂心中雖後漸略望於四諦
及十六行猶名具觀。不名為略。然此成處各 一心觀與後忍中初觀相似。如增上忍似第 一法。問曰。善根漸多應好。何故須略。釋言。
始觀多心重緣猶不明了。觀心後純少緣即 見。是以減之。頂法如是。次辨忍法。於彼上 下三十二行各一心觀。乃至於彼欲界苦下
一行觀來說之為忍。就此忍中具有三十二 番觀行。初第一番。於一一行各一心觀先觀 欲界苦下四行。次觀上苦。後觀欲界集下四
行。次上界集乃至觀道。類亦同然。各四行 觀。次第二番。上界道下略去一行觀察餘者。 次第三番。上界道下略去二行觀察餘者。如
是漸去乃至最後唯觀欲界苦下一行。或苦 無常或空無我。從初乃至唯觀欲界苦下二 行名忍方便。唯觀一行名忍成就。向前頂中
直略觀心。今此忍中心境俱略。問曰。諦法 多觀應好。何故須略毘婆沙云。譬如富人 欲適他土財物廣多不能持去。故以財易錢
猶嫌錢多轉以易金。猶患金多以金轉買多 價寶珠持去地土。行者如是。欲從世間入出 世道。先捨有漏多相續心起於上忍。唯緣一
行易入聖道。是以略之。忍法如是。次辨第一。 增上忍後重起一心緣欲界苦。唯緣一行名 世第一法。以一心故更無方便成就之別。毘
曇如是成實論中直云。行者以無常行觀察 五陰生泥洹智。下名為煗。中名為頂。上名 為忍。上上名為世第一法。不明四種觀相差
別。今且義釋。初煗法中先以無常觀察現在 果報五陰智無定性。以此比知過未亦然。次 觀現集亦但生滅無有自性。過未同爾。次觀
現滅託待而立無有定性。過未亦然。後觀現 道無常生滅無有自性。過未齊爾。第二頂中 先觀苦諦因緣虛假無有自性。以此比知過
未同然。集滅道觀類亦同爾。向前觀始以苦 無常生滅法數分壞法體。今觀轉勝以其因 緣虛假之理明法無性。第三忍中初先總觀
三世諸法虛假無性。集滅道觀類亦同爾。向 前觀始三世別觀。今觀轉勝三世總觀。世第 一中總觀三世四諦虛假。以此總觀與無相 中總見法空方便故。觀別如是
(此二門竟) 。
[0676a21] 生解別 者。如毘曇婆沙說。煗初緣諦能生下明。頂 生中明。忍生上明。以此身中緣諦明故生世 第一法 (此三門竟) 。
[0676a24] 次明治障。如毘婆沙說。煗初緣 諦能止上愚。頂止中愚忍止下愚。以止身中 如是愚故生世第一法。顯相如是 (此四門竟) 。
[0676a26] 第四 明其開合廣略。此四善根總之唯一達分善 根。或分為二。如毘婆娑說。一動善根。二者 不動。前二是動。以可退故。又復雜起欲界
善故。後二不動。不可退故。又不雜起欲界善 故。或分為三。如毘婆娑說。謂下中上。煗名為 下。頂名為中。忍及第一說以為上分。或分
為四。煗名為下。頂名為中。忍名為上。世第 一法名為上上。或分九種。如毘婆娑說。煗 法有三。所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法有三。所
謂中下.中中.中上。忍法有二。謂上下.上中。 世第一法有其一種。所謂上上。又彼論中更 有一說。煗法有二。所謂下下及與下中。頂法
有三。所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法有三。所謂 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其一種。所謂上 上。或分為十。前三各有上中下別。世第一中
其唯一品通前十也。煗中三者。修彼四諦三 十二行始觀未見。名之為下。昧見為中。明見 為上。頂中三者。於彼諸行多心觀中初略一
觀。名之為下。略二已後及至於彼三十二行 各三心觀說之為中。各二心觀說以為上。忍 中三者。初於三十二行之中各一心觀。名之
為下。故毘婆娑云。觀欲界苦行至上界道 行三十二心是名下忍。於三十二行之中略 一已後。乃至於彼欲界苦下。唯觀二行是名
中忍。此中忍中極多有其三十一心。極少二 心欲界苦下唯緣一行。是名上忍。故毘婆娑 云。復以一心觀欲界苦名上忍也。世第一中
唯有一心。更無多品。或分十八。如瞿沙說。 前二善根名之為動。就此動中品別有九。始 從下下乃至上上。此九品中煗有三品。頂中
有六。後二善根名為不動。此不動中亦有 九品。始從下下乃至上上。此九品中忍有八 品。世第一法唯一上上。前後合說。故有十八。 隨義細分乃有無量。開合如是。
[0676c02] 第五門中 長短分別。如毘婆娑說。煗頂善根一向相 續。忍法之中或是相續。或是一念。中下二忍 多念相續。上品之忍局唯一念。世第一法局
唯一念。若依成實。煗等四種並皆相續。一 念之心不能具觀四真諦故。長短如是。
[0676c07] 第 六門中就界分別。界謂三界。論者不同所說 各異。若依尊者達摩多羅。煗等善根唯色界 攝。以色界中有遍緣智能觀上下四聖諦故。
色界善中有動不動。動中下者說名為煗。上 名為頂。不動中下說名為忍。上名第一。以何 義故非欲界攝。故彼宗欲界一向無定。不得
依之修習起故。以何義故非無色攝。無色界 中無遍緣智。不能觀下四聖諦故。彼心微弱。 是故不遍。尊者瞿沙說。此煗等是其欲界及
色界攝。非無色界。彼說。欲界亦有六禪定。 可依修起。故欲界攝。色界可知。欲界攝者 名之為動。動中下者說名為煗。上名為頂。色
界攝者名為不動。不動中下說名為忍。上名 第一。以何義故非無色攝。此如前釋。僧祇部 說。是三界攝。彼說。欲界有其禪定。依之修
起故欲界攝。色界可知。無色上能具觀四 諦。故無色攝。如是說者依無色定上入見 道。成實論家同此後說。煗等四心略之云爾。
人四依義五門分別 (釋名義一 開合辨相二 侍佛多少三 得義多少四 所化差別五)
[0676c28] 人四依義出涅槃經。來世憑仗稱之為依。 依義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有人出世具 煩惱性是其第一。須陀斯陀是其第二。阿那
含人是其第三。阿羅漢人是其第四。有人出 世具煩惱者。所謂地前種性解行內凡人也。 如來滅後現化在時名為出世。於初地上所斷
二輪未能剪除名具煩惱。問曰。何知。此地前 經自說言。是名凡夫非第八人。明在地前。 何者第八。對之說非。依毘婆娑名須陀洹以
為第八。對見道前七方便故。故彼論中問言。 何者是第八人。所謂信堅及與法堅。鈍根之 人入見諦道名為信堅。利根之人入見諦道
名為法堅。問曰。地持說種性人二障清淨。 何故涅槃說具煩惱。所望不同故說有異。地 持約對聲聞緣覺。種性菩薩五住齊斷故名
清淨。涅槃約對初地已上所斷二輪。地前未 斷名具煩惱。問曰。是中為辨依德應說無惱。 何故說具。為別後故。須陀洹者此翻有三。一
名修習無漏。二名逆生死流。三名觝債。聖 解漸進名修無漏。三途苦報違而不順名逆 生死。拒而不受故云觝債。位在何處。分別有
三。一者守果在初地終心。二者攝因從於初 地始心已去通名須陀。三者進向上盡二地 通名須陀。斯陀含者此名住薄。能薄修惑名
斯陀含。如小乘中偏於欲界九品修惑能薄 六品。大乘法中通於三界一切修惑齊能薄 之。如地經說。位在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
果在第三地。故經中宣說。三地一切欲縛 色無色縛及無明縛皆悉微薄。以能薄故名 斯陀含。二者攝因二地已上通名斯陀。三者
進向上盡七地通名斯陀。以那含果未成就 故。何故須陀斯陀之人合為一依。釋有三義。 一得義同故合之為一。如經中說。於一切
義十六分中得十二分。十六分義後當更論。 二功用同故合為一依。始從初地乃至七地 所修諸行功用同故。三化用同故合為一依。
始從初地乃至七地隨所化生作意攝取。不 能自然無分別化。是故合之。問曰。若爾八地 已上同無功用。何故不合。得義別故。又復地
位開合不定。各據一宜。不可定責。經說。此人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於四果中須陀洹人未 得第二斯陀住處。斯陀含人未得第三那含
住處。阿那含者此名不還。小乘法中更不還 未欲界受身。名阿那含。又於二十五有之中 隨所過處不重受生名阿那含。大乘法中釋
有兩義。一不重起愛拂煩惱故名不還。二 不重受欲界地中分段殘報故曰不還。故經 說言。更不重受肉身虫身不淨之身名阿那
含。設更受生但是應化。位在何處。分別有三。 一者守果在第八地。以八地中愛佛心斷故 名那含。又七地還欲界人天。分段殘習猶故
未盡故。大品中宣說。七地猶有肉身。八地已 上畢竟永離名阿那含。二者攝因七地已上 同名那含。修習順忍向那含故。三者進向上
盡九地同名那含。以阿羅漢果未成故判屬 前矣。若分四依於此三中守果進向說為那 含。攝因一種判屬斯陀。阿羅漢者此名不生。
亦名無著。小乘法中於三界地不復受身。名 為不生。大乘法中三界分段殘報皆盡。故曰 無生。設使受之但是應化。具六妙行不染六
塵。故云無著。以實論之佛是羅漢。此第四依 學中究竟高美同佛。是故說之為羅漢也。位 在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果在第十地。故
涅槃言。阿羅漢者住第十地。二者攝因九 地已上同名羅漢。三者進向上盡金剛同名 羅漢。若分四依於此三中守果進向是阿羅
漢。攝因一種判屬那含。問曰。何故第二依中 須陀洹因攝之從後為第二依。此後二依分 因屬前。釋言。向前第二依中須陀洹因與須
陀果同是出世。得義相似。是故從後為第二 依。後二依中那含之因與前斯陀同是功用。 得義相似。故判屬前。羅漢之因與前那含同
非究竟。故判屬前。不類在斯。此四種人能益 世間猶如如來等無差別。問曰。此人何時為 依。釋言。依實無時不為。今隨化相在佛滅 後弘通正法為依也
(此一門竟) 。
[0677c16] 次第二門開合辨 相。開合不定。總為一依。或分為二。一凡二 聖。地前名凡。地上名聖。或分為三。就此三中
或開前合後。種性為一。解行為二。地上為三。 或開後合前。地前為一。初地見道以為第二。 二地已上修道為三。又復地上功用無功用
亦得分二。或離為四。就此四中或開前合後。 習種為一。性種為二。解行為三。地上為四。 或開後合前。地前為一。見道為二。修道為
三。無功為四。又如向說。地前為一。須陀斯陀 以為第二。那含第三。羅漢第四。此亦開後以 合前也。或前後俱開。種性為一。解行為二。出
世間中見道為三。修道為四。又出世中功用 為三。無功為四。亦是俱開。或分為五。就此 五中或合前開後。如五忍說。地前為一。初二
三地信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