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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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一遠法師撰
[0675a04]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十九門 (一煗等四心義 二人四依義 三法四依義 四聖種義 五四親近行義 六轉業四行義 七四修定義
八四不壞淨義 九四堅 義 十四種道義 十一四種善法義 十二四種味義 十三四德處義 十四四種求知義 十五四陀羅尼義 十六四無量義 十七四無礙義
十八菩薩四無畏義 十九四攝義) 。
一煗等四心。於中曲有六門分別 (一釋 其名 二定體性 三辨其相 四開合廣略 五長 短分別 六就界分別)
[0675a14] 第一釋名。煗頂及忍并世第一法是其名也。 所言煗者。就喻為名。無漏如火。此諸善根 學為理觀。得彼火相名之為煗。所言頂者。
亦就喻名。如世山峯謂之為頂。此善為是在 於煗上故名為頂。問曰。煗等四品善根一次 第法頂非最極。何故名頂。釋言。善根有動不
動。前二是動。以可退故。後二不動。不可退 故。頂者是其動中之極。如世山峯分流之處。 故名為頂。問曰。何不不動之極說名為頂。彼
所受其第一名故。問曰。大小德位相並。如 龍樹說。菩薩初地名之為頂。解行終心名 為頂墮。將彼類小應苦忍去方名為頂。今何
故說世間善根以為頂乎。釋言。頂義上下無 局。一切所行隨分過前皆得名頂。以無局故。 大小相類大乘世間亦有頂義。小乘出世亦
有頂義。以俱有故。彼龍樹論且就出世不退 之位說名為頂。小乘就彼世間善中退窮名 頂。所言忍者。當相為名。慧心安法。故名為
忍。通論四種俱皆是忍。但此是其不動之始 安住義顯。故偏名忍。世第一者。顯勝之目於 世間中此善最上故云第一。然此四種毘婆
沙中名別有四。一名達分。二名觀諦。三名修 治。四名善根。如彼論釋。言達分者。出世聖 慧觀徹諦理。名之為達。此四善根是彼性分。
故名達分。言觀諦者。念處以前未觀諦理。此 煗等上以無常等十六行法觀察四諦。故名 觀諦。言修治者。為求聖道及聖道果修治身
器。如世農夫為求子實修治淨田。故曰修治。 言善根者。聖道是善。涅槃善果。煗等四種是 彼初基。故名善根。又此四種調順名善。能
生聖道。故名根。名義如是。第二門中辨其 體性。於中有二。一心法分別。依如毘曇此四 善根由慧名體。於所觀察四聖諦慧。若論
眷屬則五陰性。此慧相應受數為受。想數為 想。心王為識。餘數為行。定共之戒以為色 陰。若依成實此四亦是智慧自性。前後眷屬
唯行陰攝。若說遠緣亦五陰性。二就有漏無 漏分別。依如毘曇一向有漏。但能伏結不永 斷故。又是聖慧方便道故。成實法中此四善
根現見空理。性是無漏。以雜相故。亦名有漏。 體性如是。
[0675b25] 第三辨相。於中有四。一約境不 同。二觀心有別。三生解不等。四治障有異。 言約境者。如毘婆沙說。觀察五陰苦無常等。
名之為煗。觀三寶功德名之為頂。觀四真諦 名之為忍。唯觀身苦名世第一法。理實此四 同觀四諦。為分四別且為言耳 (此一門竟) 。
[0675c01] 言觀別 者。此之四種同觀四諦觀心差降。故有四別。 是義云何。依如毘曇苦集滅道界行分別有 三十二。界謂三界。行者所謂苦無常等十六
聖行。欲界地中有十六行。上界亦然。上下通 說有三十二。於一一行正能觀察。說之為煗。 觀之未明名煗方便。觀心分明名煗成就。煗
法如是。於一一行心觀來去以漸略之至一 心觀。名之為頂。一心觀前名為方便。一心觀 後名為成就。此頂心中雖後漸略望於四諦
及十六行猶名具觀。不名為略。然此成處各 一心觀與後忍中初觀相似。如增上忍似第 一法。問曰。善根漸多應好。何故須略。釋言。
始觀多心重緣猶不明了。觀心後純少緣即 見。是以減之。頂法如是。次辨忍法。於彼上 下三十二行各一心觀。乃至於彼欲界苦下
一行觀來說之為忍。就此忍中具有三十二 番觀行。初第一番。於一一行各一心觀先觀 欲界苦下四行。次觀上苦。後觀欲界集下四
行。次上界集乃至觀道。類亦同然。各四行 觀。次第二番。上界道下略去一行觀察餘者。 次第三番。上界道下略去二行觀察餘者。如
是漸去乃至最後唯觀欲界苦下一行。或苦 無常或空無我。從初乃至唯觀欲界苦下二 行名忍方便。唯觀一行名忍成就。向前頂中
直略觀心。今此忍中心境俱略。問曰。諦法 多觀應好。何故須略毘婆沙云。譬如富人 欲適他土財物廣多不能持去。故以財易錢
猶嫌錢多轉以易金。猶患金多以金轉買多 價寶珠持去地土。行者如是。欲從世間入出 世道。先捨有漏多相續心起於上忍。唯緣一
行易入聖道。是以略之。忍法如是。次辨第一。 增上忍後重起一心緣欲界苦。唯緣一行名 世第一法。以一心故更無方便成就之別。毘
曇如是成實論中直云。行者以無常行觀察 五陰生泥洹智。下名為煗。中名為頂。上名 為忍。上上名為世第一法。不明四種觀相差
別。今且義釋。初煗法中先以無常觀察現在 果報五陰智無定性。以此比知過未亦然。次 觀現集亦但生滅無有自性。過未同爾。次觀
現滅託待而立無有定性。過未亦然。後觀現 道無常生滅無有自性。過未齊爾。第二頂中 先觀苦諦因緣虛假無有自性。以此比知過
未同然。集滅道觀類亦同爾。向前觀始以苦 無常生滅法數分壞法體。今觀轉勝以其因 緣虛假之理明法無性。第三忍中初先總觀
三世諸法虛假無性。集滅道觀類亦同爾。向 前觀始三世別觀。今觀轉勝三世總觀。世第 一中總觀三世四諦虛假。以此總觀與無相 中總見法空方便故。觀別如是
(此二門竟) 。
[0676a21] 生解別 者。如毘曇婆沙說。煗初緣諦能生下明。頂 生中明。忍生上明。以此身中緣諦明故生世 第一法 (此三門竟) 。
[0676a24] 次明治障。如毘婆沙說。煗初緣 諦能止上愚。頂止中愚忍止下愚。以止身中 如是愚故生世第一法。顯相如是 (此四門竟) 。
[0676a26] 第四 明其開合廣略。此四善根總之唯一達分善 根。或分為二。如毘婆娑說。一動善根。二者 不動。前二是動。以可退故。又復雜起欲界
善故。後二不動。不可退故。又不雜起欲界善 故。或分為三。如毘婆娑說。謂下中上。煗名為 下。頂名為中。忍及第一說以為上分。或分
為四。煗名為下。頂名為中。忍名為上。世第 一法名為上上。或分九種。如毘婆娑說。煗 法有三。所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法有三。所
謂中下.中中.中上。忍法有二。謂上下.上中。 世第一法有其一種。所謂上上。又彼論中更 有一說。煗法有二。所謂下下及與下中。頂法
有三。所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法有三。所謂 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其一種。所謂上 上。或分為十。前三各有上中下別。世第一中
其唯一品通前十也。煗中三者。修彼四諦三 十二行始觀未見。名之為下。昧見為中。明見 為上。頂中三者。於彼諸行多心觀中初略一
觀。名之為下。略二已後及至於彼三十二行 各三心觀說之為中。各二心觀說以為上。忍 中三者。初於三十二行之中各一心觀。名之
為下。故毘婆娑云。觀欲界苦行至上界道 行三十二心是名下忍。於三十二行之中略 一已後。乃至於彼欲界苦下。唯觀二行是名
中忍。此中忍中極多有其三十一心。極少二 心欲界苦下唯緣一行。是名上忍。故毘婆娑 云。復以一心觀欲界苦名上忍也。世第一中
唯有一心。更無多品。或分十八。如瞿沙說。 前二善根名之為動。就此動中品別有九。始 從下下乃至上上。此九品中煗有三品。頂中
有六。後二善根名為不動。此不動中亦有 九品。始從下下乃至上上。此九品中忍有八 品。世第一法唯一上上。前後合說。故有十八。 隨義細分乃有無量。開合如是。
[0676c02] 第五門中 長短分別。如毘婆娑說。煗頂善根一向相 續。忍法之中或是相續。或是一念。中下二忍 多念相續。上品之忍局唯一念。世第一法局
唯一念。若依成實。煗等四種並皆相續。一 念之心不能具觀四真諦故。長短如是。
[0676c07] 第 六門中就界分別。界謂三界。論者不同所說 各異。若依尊者達摩多羅。煗等善根唯色界 攝。以色界中有遍緣智能觀上下四聖諦故。
色界善中有動不動。動中下者說名為煗。上 名為頂。不動中下說名為忍。上名第一。以何 義故非欲界攝。故彼宗欲界一向無定。不得
依之修習起故。以何義故非無色攝。無色界 中無遍緣智。不能觀下四聖諦故。彼心微弱。 是故不遍。尊者瞿沙說。此煗等是其欲界及
色界攝。非無色界。彼說。欲界亦有六禪定。 可依修起。故欲界攝。色界可知。欲界攝者 名之為動。動中下者說名為煗。上名為頂。色
界攝者名為不動。不動中下說名為忍。上名 第一。以何義故非無色攝。此如前釋。僧祇部 說。是三界攝。彼說。欲界有其禪定。依之修
起故欲界攝。色界可知。無色上能具觀四 諦。故無色攝。如是說者依無色定上入見 道。成實論家同此後說。煗等四心略之云爾。
人四依義五門分別 (釋名義一 開合辨相二 侍佛多少三 得義多少四 所化差別五)
[0676c28] 人四依義出涅槃經。來世憑仗稱之為依。 依義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有人出世具 煩惱性是其第一。須陀斯陀是其第二。阿那
含人是其第三。阿羅漢人是其第四。有人出 世具煩惱者。所謂地前種性解行內凡人也。 如來滅後現化在時名為出世。於初地上所斷
二輪未能剪除名具煩惱。問曰。何知。此地前 經自說言。是名凡夫非第八人。明在地前。 何者第八。對之說非。依毘婆娑名須陀洹以
為第八。對見道前七方便故。故彼論中問言。 何者是第八人。所謂信堅及與法堅。鈍根之 人入見諦道名為信堅。利根之人入見諦道
名為法堅。問曰。地持說種性人二障清淨。 何故涅槃說具煩惱。所望不同故說有異。地 持約對聲聞緣覺。種性菩薩五住齊斷故名
清淨。涅槃約對初地已上所斷二輪。地前未 斷名具煩惱。問曰。是中為辨依德應說無惱。 何故說具。為別後故。須陀洹者此翻有三。一
名修習無漏。二名逆生死流。三名觝債。聖 解漸進名修無漏。三途苦報違而不順名逆 生死。拒而不受故云觝債。位在何處。分別有
三。一者守果在初地終心。二者攝因從於初 地始心已去通名須陀。三者進向上盡二地 通名須陀。斯陀含者此名住薄。能薄修惑名
斯陀含。如小乘中偏於欲界九品修惑能薄 六品。大乘法中通於三界一切修惑齊能薄 之。如地經說。位在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
果在第三地。故經中宣說。三地一切欲縛 色無色縛及無明縛皆悉微薄。以能薄故名 斯陀含。二者攝因二地已上通名斯陀。三者
進向上盡七地通名斯陀。以那含果未成就 故。何故須陀斯陀之人合為一依。釋有三義。 一得義同故合之為一。如經中說。於一切
義十六分中得十二分。十六分義後當更論。 二功用同故合為一依。始從初地乃至七地 所修諸行功用同故。三化用同故合為一依。
始從初地乃至七地隨所化生作意攝取。不 能自然無分別化。是故合之。問曰。若爾八地 已上同無功用。何故不合。得義別故。又復地
位開合不定。各據一宜。不可定責。經說。此人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於四果中須陀洹人未 得第二斯陀住處。斯陀含人未得第三那含
住處。阿那含者此名不還。小乘法中更不還 未欲界受身。名阿那含。又於二十五有之中 隨所過處不重受生名阿那含。大乘法中釋
有兩義。一不重起愛拂煩惱故名不還。二 不重受欲界地中分段殘報故曰不還。故經 說言。更不重受肉身虫身不淨之身名阿那
含。設更受生但是應化。位在何處。分別有三。 一者守果在第八地。以八地中愛佛心斷故 名那含。又七地還欲界人天。分段殘習猶故
未盡故。大品中宣說。七地猶有肉身。八地已 上畢竟永離名阿那含。二者攝因七地已上 同名那含。修習順忍向那含故。三者進向上
盡九地同名那含。以阿羅漢果未成故判屬 前矣。若分四依於此三中守果進向說為那 含。攝因一種判屬斯陀。阿羅漢者此名不生。
亦名無著。小乘法中於三界地不復受身。名 為不生。大乘法中三界分段殘報皆盡。故曰 無生。設使受之但是應化。具六妙行不染六
塵。故云無著。以實論之佛是羅漢。此第四依 學中究竟高美同佛。是故說之為羅漢也。位 在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果在第十地。故
涅槃言。阿羅漢者住第十地。二者攝因九 地已上同名羅漢。三者進向上盡金剛同名 羅漢。若分四依於此三中守果進向是阿羅
漢。攝因一種判屬那含。問曰。何故第二依中 須陀洹因攝之從後為第二依。此後二依分 因屬前。釋言。向前第二依中須陀洹因與須
陀果同是出世。得義相似。是故從後為第二 依。後二依中那含之因與前斯陀同是功用。 得義相似。故判屬前。羅漢之因與前那含同
非究竟。故判屬前。不類在斯。此四種人能益 世間猶如如來等無差別。問曰。此人何時為 依。釋言。依實無時不為。今隨化相在佛滅 後弘通正法為依也
(此一門竟) 。
[0677c16] 次第二門開合辨 相。開合不定。總為一依。或分為二。一凡二 聖。地前名凡。地上名聖。或分為三。就此三中
或開前合後。種性為一。解行為二。地上為三。 或開後合前。地前為一。初地見道以為第二。 二地已上修道為三。又復地上功用無功用
亦得分二。或離為四。就此四中或開前合後。 習種為一。性種為二。解行為三。地上為四。 或開後合前。地前為一。見道為二。修道為
三。無功為四。又如向說。地前為一。須陀斯陀 以為第二。那含第三。羅漢第四。此亦開後以 合前也。或前後俱開。種性為一。解行為二。出
世間中見道為三。修道為四。又出世中功用 為三。無功為四。亦是俱開。或分為五。就此 五中或合前開後。如五忍說。地前為一。初二
三地信忍為二。四五六地順忍為三。七八九 地無生為四。十地寂忍以為第五。或前後俱 開。習種為一。性種為二。解行為三。初地見道
以為第四。二地已上修道為五。又復地前種 性為一。解行為二。見道為三。修道為四。無 功為五。此五亦是前後俱開。或分為六。如地
持說。種性為一。解行為二。淨心為三。二地 已上乃至七地行跡為四。八地九地決定為 五。十地畢竟以為第六。如涅槃中言為六住。
謂諸菩薩者謂此六也。或分為七。如地持 說。於前六中開決定地。以之為二即為七地。 彼論八地名決定地。九地名為決定行地。或
分為八。就前七中習種性種各別為一。即是 八也。或分為九。地前為一。出世間中四五六 地合為正見。餘各為一。通為九也。或分為十。
就前九中種性解行分為二種。即是十也。或 分十一。地前為一。十地為十。或分十二。地前 種性解行為二。十地為十。或分十三。習種
為一。性種為二。解行為三。十地為十。或分四 十。所謂十住十行十迴向及與十地。若分等 覺有四十一。廣則無量。此等開合各且是一
宜。今據一門且分為四。開合如是 (此二門竟) 。
[0678a23] 次 第三門辨明四依侍佛多少。如涅槃說。第一 依人於五恒河沙佛所發心。能持禁戒善解 文義。能為他說。於惡世中不謗正法。故堪
為依。第二依人於六恒河沙佛所發心。具修 眾善能持正法善為他說。於惡世中不謗正 法。第三依人於七恒河沙佛所發心。德行純
熟能建正法廣為他說。能於十方周旋往返 濟度眾生。於惡世中不謗正法。第四依人於 八恒河沙佛所發心。斷諸煩惱捨於重擔逮
得己利所作已辦。欲成佛道即能現成。隨 人所樂悉能現化。得自在智廣為他說 (此三門竟) 。
[0678b06] 次第四門辨明四依得義多少。如涅槃說。一 切諸義統而攝之為十六分。如說一慈為十 六分。如是等也。此十六中第一依人得八分
義。第二依餘八分中復得人四分。通前十 二。第三依人餘四分中復得兩分。通前十 四。第四依人具得十六。據實論之第四依人
餘二分中但得一分。通前十五。諸佛方得十 六分義。以第四依位隣佛境高美同佛故。說 具得十六分也。又第四依於佛所得第十六
分雖未窮證觀解相應。故說具得。問曰。四依 初劣後勝。何故得義初多後少。釋言。麁義浮 淺易知。故初得多。細義難精。故後得少。又
復麁義隨詮相別少為多分。細義說實階降 相微多為少分。分數雖少其義實廣。問曰。若 言麁義易知初處得多。細義難精後得少者。
何故經言初地菩薩得百三昧二地得千。乃 至十地得十不可說百千萬億那由他佛世界 微塵數三昧佛土廣數三昧。釋言。辨義汎有
兩門。一就攝義從詮門中明得多少。二就捨 詮實門中明得多少。從詮門中細分有四。一 約一詮始終別論。初得多義。後時得少。從詮
之義具顯文中。初得聞持成就之時依文具 解。故初持得多。後設重思。委審而已無多 異見。故後得少。故涅槃中初依菩薩得八分
義。第二依人更得四分。乃至第四但得兩分。 二約一詮以終攝始。初時得少後時得多。故 涅槃中初依但得八分之義。乃至第四得十
六分。三約多詮始終別論。初得少義。聞教少 故。終得多義。聞教多故。故第十地能受諸佛 雲雨說法依其所聞亦知多義。四約多詮以
終攝始。初時得少後時得多義在可知。就其 捨詮證實門中細分有二。一始終別論。初時 得少。對教心多見理昧故。終時得多。以能捨
詮見理明故。二以終攝始。初少後多義在可 知。地經所說是其捨詮證實之義。故後得多。 不同在斯 (此四門竟) 。
[0678c12] 次第五門辨明四依所化差 別。三乘之人是其所化。聲聞人中所化有二。 一化令入小。除阿羅漢餘皆化之。彼阿羅漢
得果滿足不假化故。二化令入大。一切皆化。 乃至羅漢亦憑四依入大乘故。緣覺人中所 化亦二。一化入中乘。除緣覺果餘皆化之。二
化令入大。一切皆化。大乘人中所化有六。如 涅槃說。一初發心在外凡地最初發意。第二 已於熙連河沙佛所發心聞法初不謗。第三
已於一恒河沙佛所發心。聞法愛樂不謗同 前。第四已於二恒河沙佛所發心。聞法受持 餘德如上。第五已於三恒河沙佛所發心。隨
所聞法能為他說。餘德如前。第六已於四恒 河沙佛所發心。能解深義十六分中已得一 分。餘德如上。六中初一隣入善趣。後五在於 善趣位中。四依如是。
法四依義五門分別 (釋名一 辨相二 次 第三 對四無礙共相收攝四 約對人依辨明可依 不可依義五)
[0679a02] 第一釋名。法為行託名之為依。依別不同。一 門說四。四名是何。一依法不依人。二法依 義不依語。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依
智不依識。言依法者法有兩義。一軌則名法。 二自體名法。故論釋言。法名自體。憑法起 行故名為依。不依人者宰用名人。不依有二。
一自未見法不依邪偽乖法之人名不依人。 非謂不依正見之人。二自已見法一切不依 言。依義者義有四種。一所 以 名義。二義用名
義。三義利名義。四德義名義。依同前釋。不 依語者詮談曰語。不依有二。一求義之始不 依顛倒乖義之語。非謂不依如法之言。二得
義捨詮一切不依。依了經者顯法之詮名了 義經。憑之趣實故名為依。不依不了經者。彰 邪之言名不了義。棄而不從故曰不依。言依
智者。解法決了名之為智。憑之取法故名為 依。不依識者。闇心分別名之為識。捨而不 從故曰不依。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79a19] 次辨其相。依法 不同差別有五。一教法名法。二者世諦自體 名法。三者真諦自體名法。故涅槃言。法謂
法性常恒不變。四因行自體名之為法。又復 因中起行之軌亦名為法。所謂三十七道品 等。五果德自體名之為法。故涅槃言。法者
所謂大般涅槃。依義不同亦有五種。一對教 法二諦名義。二諦並是教下所以故名為義。 二對世諦法真諦名義。真諦是彼世法所以
故名為義。三對真諦法世諦名義。世諦是彼 真家義用故名為義。又復世諦顯真諦所以 亦名為義。故地經中知世無常顯無我法名
義無礙。四因行利人名之為義。故地持中名 彼善法為義饒益。五果德名義。故地持中名 得菩提以為得義。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者。
分別有二。一就大小相對分別。或小乘名了 大乘不了。小乘麁顯故名為了。大乘祕密故 名不了。或大乘名了小乘不了。大乘顯實
名之為了。小乘覆實名為不了。二約愚智相 對分別。正智取法大小皆了。隨法淺深當分 了故。愚心取法大小所說一切不了。淺深相
望互相違故。此之一門如地持說。故彼論 云。於如來說除信清淨於此法律不可破壞 名了義經。於如來說作不決定法律可壞名
為不了。所言依智不依識者。分別有四。一解 惑分別。聞思修等三慧解心名之為智。惑心 分別說以為識。二就解心明昧分別。三慧之
中修慧深明名之為智。聞思闇昧說以為識。 此之一門如地持說。故彼論言。用修慧智不 以聞思識諸法義。名為依智不依識也。三大
小分別。大乘三慧知法實相悉名為智。小乘 三慧不見法實齊名為識。此之一門如涅槃 說。故彼經云。若知如來即是法身。如是智慧
所應依止。聲聞不知如來功德。如是之識不 應依止。四真妄分別。就大乘中真證名智。見 實義故。妄修三慧悉名為識。此之一門如地
論說。故彼論中宣說。地實唯智境界。聞思 修報生識智非彼境界。以不同故。體相如是 (此二門竟) 。
[0679b28] 第三門中辨其次第。經論不同凡有五 種。一觀入次第。如成實說。第一依法第二 依於了義之經。第三依義。第四依智。此等
據其聞思修等以辨觀入。四中初二是其教法 依成聞慧。但就聞中初先簡去人以取其法。 後就法中簡去不了取其了義。始終雖思
同成聞慧。第三依義。是其理法依成思慧。依 聞起思。故次明之。第四依智。是其行法依成 修慧。上人智慧為下倣習。說為行法。依思起
修。故後說之。第二依體起用次第。如涅槃 說。第一依法。謂大涅槃。涅槃果體是故先明。 第二依義。所謂法身解脫般若。此是果德。依
體有德故。次辨之。第三依智。所謂如來一切 種智。此是果用。依德起用。是故次說。第四依 於了義之經。謂佛所說大乘經典依智起說。
是故後論。第三據果尋因次第。如涅槃說。 第一依義。所謂法身解脫般若。第二依法。所 謂法性常恒不變。第三依智。所謂僧是常
無為不變不畜八種不淨之物。第四依於了 義之經。所謂一切大乘經典。就此四中前二 是果。後二是因。就前果中義是果體是故
先明。果依法成故次明法。就後因中智是因 體。是故先明。因依法成故次明其了義之經。 又義是果果是所求。是故先明。果依理成故
次明法。此二一對。向前果德由因而起故次 明智。向前理法藉教而顯故後明其了義之 經。第四據深尋淺次第。如維摩說。第一依
義。義是理法。第二依智。智是理行。第三依 於了義之經。經是顯前理法之詮。第四依法。 法是成前智行之軌。理是所詮故先明義。依
義成慧故次明智。所求之義由詮故顯。故次 第三明了義經。所成之智依法而起。故次第 四明其依法。第五攝法起修次第。如地持
說第一依義。義者是理。第二依法。法者是 教。第三依於了義之經。正解取法名為了義。 第四依智修慧達義名之為智。四中前二攝
法次第。後之兩種起修次第。就攝法中義能 成行。正是所求故先明義。義由教顯故次明 法。後起修中隨義相別分初了義經依前教
法起聞思解。解法無違名之為了。故論釋 言。深信佛說名了義經。後依智者依前理義 起修慧行。故論釋言。用修慧者智名為依
智。通而論之了義經者依前法義起聞思解。 言依智者依前法義起修慧行。次第如是 (此三門竟) 。
[0680a14] 次第四門對四無礙共相收攝。隨相分之初 依法者是法無礙。第二依義是無礙。第三 依於了義經者是辭無礙。第四依智善達物
心起說自在為樂說無礙。以實論之初依法 者。是法無礙方便之道。第二依義是義無礙 方便之道。第三依於了義經者。是辭無礙樂
說無礙方便之道。第四依智是其四種無礙 正體。故地持中第四依智名為修慧。就修 慧中開四無礙。於法章句修慧不謬名法無
礙。於諸法相修慧不謬名義無礙。於法名字 修慧不謬名辭名無礙。隨順世俗種種名字 修慧不謬名樂說無礙 (此四門竟) 。
[0680a25] 第五門中約對 人依辨明可依不可依義。人依有四。如上所 說人法相從二俱可依。人即法故。依法之者
亦必依人。故涅槃云。如上四人應當依止。 法即人故。依人之者亦必依法。人法別分互 有可依不可依義。有肉眼者人為可依。法不
可依。人能教誨樂道善惡故人可依。法相 難辨。故法叵依。故涅槃云。我為肉眼諸眾 生等說人四依。終不為於有慧眼者。有慧眼
者法為可依。人不可依。以有慧眼正見法故。 法親成行故。法可依。人是疎遠不親成行。 故人叵依。法四依義辨之略爾。
四聖種義兩門分別 (辨相一 就人分別二)
[0680b09] 第一辨相。四聖種者亦名四依。乞食等法能 生聖道。與聖為種故名聖種。起行所憑故復 名依。依別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一盡
形乞食。二盡形壽著糞掃衣。三盡形壽樹下 常坐。四有病服陳棄藥。為破比丘四種惡欲 故說此四。一破比丘為食惡欲受乞食。二破
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破比丘房舍臥 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欲受陳 棄藥。初乞食中三門分別。一明乞儀。二明
所為。三明食法。言乞儀者有十三種。一住 正形乞。不自妄禪得上人法而行乞食。二正 威儀乞。執持應器進止安祥被服齊整而行
乞食。如戒經說。三住正命乞。終不諂曲執 持威儀不現異相。不禪己善而行乞食。如是 一切。四住正見乞。不取乞食以為真道。著
取乞食為真道者是戒取攝。五依法乞。非法 飲食生罪過者終不乞求。六依時乞。要在中 前不得餘時。故毘尼中迦留陀夷夜行乞食
生世譏嫌。如來制之。七依處乞。若有學處 僧先為作學家羯磨。又有惡人僧先為作覆 鉢羯磨。不得從乞。八依次乞。亦名等乞。不
簡貧富次第等乞。除有命難梵行難處。又觀 他人因己乞食而生罪過終不從乞。九離貪 心乞。於所乞求不念美饎。及時早得。又於
所乞受求以限不得過分。十離取著乞。如維 摩說。於乞食時見色如盲。聞聲如響。臭香如 風。於所食味心無分別。受觸如證。知法如
幻。十一離瞋惱乞。如地持說。若得麁澁留難 不時。或加打罵不生瞋惱。方於破所起憐 愍心。十二不麁 獷 乞。軟言乞食終不麁 獷 。亦
不強乞。十三離慢心乞。於乞食時若見貧賤 不起輕想。又亦不時乞食生慢。故遺教云。當 自摩頭。已捨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
自活。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自滅之。增長 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 人為解脫故自降其身而行乞也。此十三中
初四一分住四正乞。次四一分住依義乞。後 五一分捨煩惱乞。乞儀如是。次明所為。所 為有二。一為自己資身行道。二為眾生令施
得福。凡夫乞食但為自己設有為他少不足 言。聲聞緣覺多為自己少為他人。菩薩人中 有始行者多為自身少為他人。次行之者多
為他人少為自身。上行之流唯為眾生。法身 菩薩無所假故。佛亦如是。然佛為他有二十 事。如轉女身經說。一為示現相好之身令物
覩見發菩提心。二令眾生覩見佛身。盲者見 色。聾者聞聲。啞者能言。如是一切。三乞食 故現受諸天龍鬼神等所奉供養。令人覩見
發菩提心。四捨尊位出家乞食息物慢高發 菩提心。五令大德諸天人等見佛慈心愍物 乞食學佛為之。六有眾生欲見如來以懈怠故
不能往見佛。知其心現行乞食令彼覩見。七 令眾生見佛聞法遠離愚癡漸增出世涅槃之 因。八有眾生繫閉牢獄。或受楚毒。因見佛
故即得解脫發菩提心。故行乞食。九有女人 欲供養佛。而為父母親戚所護不能奉獻。佛 為受之故行乞食。十如來鉢四王所奉佛持
乞食。若有眾生欲少布施少物即滿。欲多施 者多物不滿。欲休乃滿令人覩見發菩提心。 故行乞食。十一如來鉢中所成之食施一切
僧終無增減。令人覩見發菩提心。十二如來 鉢中成百千種食味。味味各別不相和雜猶 如別器。令人覩見發菩提心。十三佛身一合
之體。其內不空如實金剛。無生熟藏大小便 利。雖現有食而無入者。令釋梵等覩見發心。 十四有人施佛。若多若少若麁若妙福皆無
盡乃至涅槃。佛為是故現行乞食。十五如來 常定現行乞食。令人覩見發菩提心。十六如 來若常不行乞食有人學之。便常飢餓羸疲
無力不能修得過人智慧。故行乞食。十七如 來善攝四聖種。故現行乞食。十八佛若不乞 未來不信諸長者等見比丘乞便作是言。汝
家世尊不行乞食。汝何故乞。為破是言故行 乞食。十九有諸豪貴隨佛出家恥於乞食。故 佛行乞食。令彼學之不生羞恥。二十如來為
度根熟眾生處處隨逐。故行乞食。所為如是。 次辨食法。隨所乞得於自所食三分留一。所 餘著淨處施與眾生。隨所欲食上奉諸佛次
獻賢聖下施眾生。然後食之。故維摩言。供 養一切及眾賢聖然後可食。然於所食當壞 貪想。如藥塗瘡飢世食子。不生味著復應生
厭。為是食故多致苦惱。願得法身維此食 過食已念道報施主恩。食法如是。糞掃衣者。 外國法。死人之衣火燒鼠齧如是等衣棄之
巷野。事同糞掃名糞掃衣。問曰。何故飲食須 乞。衣受糞掃。釋言。飲食乞求易得無妨修道。 故行乞食。衣乞難得懼妨修道。是以不乞。
又外國法糞掃之衣求覓易得無妨修道。故 受糞掃。食不如是。是以須乞。樹下坐者。樹 能陰覆。事同半舍不須造作。省事修道是以
依之。陳棄藥者。所謂大便除病易得無妨修 道。故病服之。辨相如是 (此一門竟) 。
[0681b13] 次就人論。此 四乃是出家人中上行所依。在家積聚不行 此法。出家人中義別有三。一簡小異大。此中
唯是凡夫二乘之所依憑非佛菩薩。何故如 是。凡夫二乘心行微劣依仗此四方能離過。 諸佛菩薩知法如幻常處五欲而能不染不
假如此。故轉女身經云。如貧人病服苦澁等 賤價之藥得差病苦。聲聞如是。行四聖種頭 陀之法方能離過。如帝王病服上味藥仗藥
適心所患得除。菩薩如是。雖在五欲以其種 種巧方便行得無眾患不假四依。二簡因異 果。此四唯是凡夫二乘菩薩所行。出家菩薩
亦依此四離諸過故。故地經中宣說。菩薩修 習少欲頭陀等也。以此四法名聖種故。局唯 在因。諸佛如來聖果已滿不假此四。三就實
通論從凡至佛皆行此四。故轉女身經云。如 來善攝四聖種矣。四聖種義略之云爾。
四親近行義
[0681c02] 四親行者如涅槃說。蓋乃驗人簡友行也。 附人撿練名親近行。近行不同略有四種。一 者共住。二者久處。三者智慧。四者觀察。四中
前二驗其身行。後二驗心。身心之中各有難 知易覺之別。故有四種。故經說言。如奄羅 菓生熟難分。人亦如是。善惡難別。或善外相
內無誠實。或內賢良外現麁鄙。或俱相禪。如 是等人遠矚難明。近鑒易曉。故須親近驗之 得失。驗法云何。有人意欲訪德憑友。乍聞
他人有善可依未可專信。直須共住撿其虛 實。若易別者共住即知。若難識者加以久處 乃知美惡。此前驗身。內心善惡難以自覩。須
以智慧觀察驗之。心雖難曉准言度意事亦 可知。唯依如來三藏教法驗言取意名為智 慧。言扶行者此驗即足言乖行者加以觀察。
不依聖教。直以道理測其得失名為觀察。四 親之義略辨如是。
轉業四行義
[0681c20] 轉業四行如涅槃說。何等為四。所謂修習 身戒心慧。於中差別乃有八門。一一門中皆 初辨過。後翻顯德。第一門中不攝五情名不
修身。不能受持七支淨戒名不修戒。不善調 心名不修心。不修聖行名不修慧。觀諦聖慧 名為聖行。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二門中。不
能具足清淨戒體名不修身。受畜八種不淨 之物名不修戒。不能修習止舉捨相名不修 心。不修梵行名不修慧。四無量心名為梵行。
不知修此名不修慧。又大無量用慧為體。故 不修彼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三 門中。不能觀身身相身數。不能觀色色相色
數。非身色中生身色想貪著不捨名不修身。 身根名身。長短大小好惡等根名為身相。眼 耳鼻等名為身數。如想受等名為心數。色塵
名色。方圓大小好惡等相名為色相。香味觸 等名為色數。如是一切。受持下戒邊戒自戒 名不修戒。受持聲聞凡夫之戒名為下戒。苦
身求度名為邊戒。自為捨他名為自戒。若心 散亂不守自境名不修心。自境界者謂四念 處。他境界者謂五欲也。於惡業中不善護心
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四門中。不 能觀身無常滅壞。愛著不捨名不修身。此名 無檀。不具尸羅名不修戒。不具禪那名不修
心。不具般若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 第五門中。著我我所謂身常恒名不修身。著 我我所是其身見。謂身常恒是其邊見。作十
惡業名不修戒。於十惡中不能修心名不修 心。不能分別善惡等法名不修慧。翻此名修 身戒心慧。第六門中。不斷我見名不修身。不
斷戒取名不修戒。不斷貪瞋名不修心。不斷 愚癡名不修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七門 中。不能觀身猶如怨賊常須將護。不護害人
名不修身。不能觀戒是善梯撜根本道首名 不修戒。不能觀心輕躁動轉難捉難調一切 惡本名不修心。不觀智慧有大勢力名不修
慧。翻此名修身戒心慧。第八門中。妄想分 別一切身相名不修身。分別戒相名不修戒。 分別心相名不修心。分別慧相名不修慧。翻
此名修身戒心慧。於此諸行善修習者轉重 令輕。不善修者轉輕令重。轉業之行略辨如 是。
四修定義
[0682b05] 四修定義如成實論四修定品具廣分別。 四名是何。一現法樂。二為知見。三為慧分 別。四為漏盡。現法樂者。依如毘曇初禪善
法名現法樂。以初禪中創背欲樂故偏說為 現法樂矣。成實法中二禪已上乃至非想名 現法樂。以初禪中有其覺觀散動心故不說
現樂。問曰。二禪亦有喜動。何故說之。論言。 一禪先滅覺觀。攝心深故所以說矣。若依地 持一切禪定通名現樂。問曰。亦有後世之樂。
何故偏說現法樂乎成實釋言。以近故說現 樂。在近易知見故偏說之。又為破現五欲 樂故說現法樂。又佛不讚後身樂故偏說現
樂。又復世人謂。出家者現無樂。故佛說現 樂。問曰。四修皆是現樂。何故偏說初為現樂。 為別四門就初言耳。為知見者。依如毘曇觀
生死慧名為知見。成實法中修八除入十一 切入等名之為知。五神通等說以為見。推求 成故。慧分別者。依如毘曇得聞思修名慧分
別。成實法中觀五陰空名慧分別。不通聞思。 為漏盡者。有論師說。依第四禪九無礙道得 羅漢果名為漏盡。以第四禪盡漏勝故。毘曇
法中依六地禪及三無色得羅漢果名為漏 盡。成實法中一切聖人破壞假名證泥洹果 名為漏盡。四修定義辨之麁爾。
四不壞淨義兩門分別 (辨相一 就處分別二)
[0682c01] 第一辨相。依如成實四不壞淨亦得名為四 不壞信。信心精純離於疑濁故名為淨。淨信 堅固不可傾動稱曰不壞。是信不同一門說
四。四名是何。一佛不壞淨。二法不壞淨。三 僧不壞淨。四戒不壞淨。佛不壞者。於佛所得 真實法中自證小分。仰類佛德知其殊勝名
佛不壞淨。故成實言。自得真智於佛決定知 佛一切眾生中尊名佛不壞淨。法不壞者。自 證真法於法決定名法不壞。又得真智信此
真智殊勝微妙亦名信法。故成實言。信此真 智即名信法。僧不壞者。自得真智類餘聖眾。 知於一切諸眾中勝名僧不壞。故成實言。信
得真智者一切眾中最為第一名信僧也。戒 不壞者。如成實釋。得聖所愛戒深心離惡。 知因是戒能信三寶信戒大力名戒不壞。問
曰三學常相隨逐。以何義故偏說信戒不說 信定及與信慧。釋言。實通。就初為論偏言信 戒。又復三學隱顯論之。見諦道中治三塗惡
戒行成就。修道之中斷人天愛定行成就。無 學道中永絕無明慧行成就。此三道中就始 彰信。是故四中偏言信戒。以此四種皆是信
故通名心淨。若依毘曇此四正得名不壞淨。 不得說為四不壞信。何故如是。彼宗所立前 三是信。後一是戒非是信故。唯依彼義信
戒精純名之為淨。是二牢固稱曰不壞。於此 二中開信合戒。故有四種。佛不壞者。自見道 故於佛所得盡無生智深信決定名佛不壞
淨。法不壞者。於四真諦證見決定名法不壞。 就四諦中於苦集滅一切皆信名法不壞淨。 道諦之中深佛及僧無漏功德。信餘菩薩及
緣覺人無漏功德名法不壞淨。僧不壞者。僧 不壞淨。戒不壞者。出世上人成就聖戒。名 此聖戒為戒不壞淨。問曰。云何知。毘曇中前
三是信後一是戒。雜心釋言。前三心淨故知 是信。第四一種名四大淨。明知是戒。彼宗戒 法四大所造。是故戒淨名四大淨。大乘所說
多同毘曇。又說四信為不壞淨。亦得無傷 (此一 門竟) 。
[0683a09] 次就處論。若說四諦義通上下。若當宣說 四不壞淨局在出世。依如毘曇從苦法忍至 滅比智其唯成就二不壞淨。謂法不壞及戒
不壞。於苦集滅證信決定名法不壞。此忍智 邊所成聖戒名戒不壞淨。從道法忍至道比 智得具四種。彼宗佛僧是道諦攝故。見道時
於佛及僧無漏功德深信決定即名信佛及與 信僧。信餘菩薩緣覺無漏名為信法。此忍智 邊所成聖戒名戒不壞淨。修道已上當知亦
具。若依成實無相位中於理決定得名信法。 餘三義有。良以是中心無異緣故隱不論。須 陀果去方於佛等起心決定名為信佛乃至信
戒。大乘初地始心已去一切皆具。以大乘 中心普緣故。四不壞淨辨之麁爾。
四堅義
[0683a24] 四堅之義如成實說。牢固不壞稱之為堅。堅 別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一者說堅。二 者定堅。三者見堅。四解脫堅。言說堅者。如
論中釋。宣說有為無常苦空涅槃寂滅。此言 決定不可破壞名為說堅。於此正知名聞慧 滿。言定堅者。如論中釋。因說得定名為定堅。
是定成就名思慧滿。言見堅者。論言。依定觀 有為法無常苦等名為見堅。是見成就名修 慧滿。解脫堅者。如論中釋。三慧得果名解脫
堅。名見諦上無漏聖德為解脫也。此即是證。 問曰。何故不說戒堅。道理應論。以初行故 略而不辨。又此為明聞思修證一次第行故 不說戒。四堅如是。
四種道義 (雜心八 第二法聚品)
[0683b09] 四種道義出阿含經。毘曇成實具廣分別。名 字是何。一苦難行道。二苦易行道。三樂難行 道。四樂易行道。此之四種論釋不同。依如毘
曇人有利鈍。定有根本方便之別。以人依定 故分四種。是義云何。如彼中釋。利根之人 所行名易。易成就故。鈍根之人所行名難。難
成就故。定中四禪是其根本。根本具支。作 用自在名為樂道。未來中間是其方便。方便 定中支因不具。用不自在名為苦道。鈍人
依於方便之定名苦難行。利人依於方便之 定名苦易行。鈍人依於四根本禪名樂難行。 利人依於四根本禪名樂易行。成實法中難
易如上。苦樂約就定慧以說。彼宗之中定名 為苦。於照用中不自在故。慧名為樂。於照用 中得自在故。鈍人得定名苦難行。利人得定
名苦易行。鈍人得慧名樂難行。利人得慧名 樂易行。四道如是。
四種善法義 (第二四法品)
[0683b27] 四種善法者。一是退分。二是住分。三勝進 分。成實論中名為增分。四決定分。成實論 中名為達分。依如成實此四通攝一切善法。
如彼論釋。離於禪定修施戒等名為退分。修 習諸禪名為住分。見道已前起聞思修名為 增分。見諦已上無漏聖道名為達分。毘曇法
中此四唯就淨禪以說。釋有兩義。一義釋云。 下品淨定喜為下地煩惱所敗。以可退故名 為退分。非是已退。中品淨定堅守自地。不為
下地煩惱所退名為住分。上品淨定微能厭 伏自地之過。起求上定名勝進分。上上淨定 能學觀法苦無常等。出生聖道名決定分。第
二義者。下品淨定喜為自地煩惱所陵名為 退分。如彼欲界下品善心喜為欲界惡心所 雜。彼亦如是。此退分禪雖為自地煩惱所雜
而不失定。因地法故。中品淨定堅守善心。不 為自地煩惱所雜名為住分。上品淨定能呵 自地煩惱之過深心厭背名勝進分。上上淨
定能生聖道名決定分。問曰。此四局在淨定。 散善亦有。釋言。亦有。如欲界中下品散善 多為欲界不善所雜即名退分。堅守善心不
為惡雜即是住分。漸習散善令轉精純名勝 進分。求出世心起聞思慧修諸善行。遠生聖 道名決定分。四善如是。
四種味義 (第二法聚品第一)
[0683c23] 四種味者。如涅槃說。成實論中亦具分別。 地持說為四無罪樂。神耳道法名之為味。以 善適心名無罪樂。樂味名別其義不殊。名
字是何。一出家味。二離欲味。三寂滅味。四者 道味成實論中名正智味。信家非家出家學 道解脫種種在家之難。受離欲戒得戒愛味
名出家味。地持說此為出家樂。離欲惡不善 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行名離欲味。 地持說此為遠離樂。二禪已上乃至滅定覺
觀喜樂色想等滅名寂滅味。地持說此為寂 滅樂。無漏聖道永斷煩惱名為道味。道是正 智。故成實中名正智味。地持說此為菩提
樂。四中初一是其戒學。中二定學。後一慧 學。四味如是。
四德處義三門分別 (辨相一 約對四家會名 分別二 就位分別三)
[0684a10] 第一辨相。四德處義如成實說。德成分齊名 為德處。處別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一 慧德處。二實德處。三捨德處。四寂滅德處。如
論中釋聞法生慧名慧德處。依前慧故見真 諦空名實德處。實猶諦也。此亦是慧。為別 前門從境立稱。故名實處。見諦空故捨離煩
惱名捨德處。前實德處亦捨煩惱。此捨德處 亦見諦實。為別前門隱顯異名。捨煩惱故心 得寂滅名寂滅德處。以離煩惱苦心滅故。論 釋如是 (此一門竟) 。
[0684a19] 次就四家會名分別。此四德處 十地論中名為四家。聖所依處名之為家。家 與德處眼目之異。名字是何。一般若家。猶前
第一慧德處也。二者諦家。猶前第二實德處 也。三捨煩惱家。猶前第三捨德處也。四苦清 淨家。猶前第四寂滅德處。名雖變改其義不 殊 (此二門竟) 。
[0684a25] 次第三門就位分別。此四行實並通 上下。於中分別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初慧 德處。在見道前。以見道前依於聞法起聞思
修故。說慧亦即名為般若家也。實德處者。在 見道中。以見道中初見諦理從境立稱。故名 實處。亦名諦家。捨德處者。在修道中。重緣
諦理正能斷除貪瞋等過名捨德處。亦即名 為捨煩惱家。寂滅處者。在無學道。無學聖 智永盡生死。故云寂滅。亦即名為苦清淨家。 大小齊然。四德處義略之云爾。
四種求知義兩門分別 (辨相一 對妄顯治二)
[0684b07] 第一辨相。四種求知出地持論。始觀推尋謂 之為求。終成悟實名如實知。求知不同。一門 說四。言四求者。如論中說。一隨名求。二隨
事求。三自性施設求。四差別施設求。四中前 二名事別觀。後二合觀。故彼論言。彼名與 事若離相觀若合相觀。別為名事。合為自性
差別施設。言名求者。菩薩隨彼名字分齊觀 以求實。故曰名求。言事求者。隨色等事觀以 求實。名隨事求。後二合中言施設者。依事施
名依名施事。名事相施故曰施設。云何依名。 施設彼事。廢名求法法如幻化非有非無。無 一定相可以自別。將名攝法法隨名轉。方有
種種諸法相立。相立由名。故曰施設。又依 名字造作諸事。如依瓶名造作瓶事依車乘 名造車乘事。如是一切亦是依名施設事也。
此施設中有體有相。體名自性。相名差別。於 彼自性施設法中觀以求實名自性施設求。 於差別施設法中觀以求實名差別施設求。
四求如是。言四知者。如論中說。一隨名求如 實知。二隨事求如實知。三隨自性施設求如 實知。四隨差別施設求如實知。理實通論菩
薩於彼一一門中皆悉具知一切種義。隨相 分別第一門中但知世諦。知法名字隨世立 故。第二門中知第一義。離名求事事體寂滅
離言說故。第三門中知一實諦。知法體性非 有無故。第四門中了知緣起差別法界。以知 諸義同一體性互相成故。論言。隨名如實知
者。隨前所求諸法名字。於中正知。知彼名為 事故立為想為見為於流布。若不立名無有 能知色等事者。是為隨名如實知矣。言隨事
求如實知者。隨前所求色等諸事。於中正知 彼事寂滅離言離言求事事常寂故。自性施 設如實知者。隨前所求名事體性。於中正
知。知此名事體非有無猶如幻化影響夢等。 是義云何。菩薩深知諸法如幻。幻化之有有 非定有。非定有故無法為有。無為有故無外
無別有性可得。幻化之無無非定無。非定無 故說彼幻化有法為無。有為無故有外無別 有性可得。還即說彼幻化有無為非有無。有
無之外無別非有非無可得。還即說此非有 非無以為有無。非有無外無別有無自性可 得。進退推求無一別性名一實觀。此理淵極。
故論說為甚深義處。差別施設如實知者。隨 前所求差別之相。於中正知論義同一性 互相集成種種差別。以知諸義同一體故。論
中說之為不二觀。互相集成種種別故。論中 說為有色無色有性無性可見不可見等無量 差別。言有色者。世諦有色。言無色者。真諦
無色。言有性者。真諦有性。言無性者。世諦 無性。所言可見不可見者。若對色論世諦可 見。真諦叵見。若對性論真諦可見世諦叵見。
知如是等無量種法名隨差別如實知矣。辨 相如是 (此一門竟) 。
[0685a01] 次對八妄明其對治。八妄想義 前煩惱中已廣分別。一自性妄想。取諸法體。 二差別妄想。取有諸法差別之相。三者攝受
積聚妄想。取有諸法和合業用。四我妄想。於 前攝受積聚法中有內有外。彼內法中取立 我人。五為我所妄想。於前積聚外法之中取
為我所。六念妄想。於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 順情可念之事。七不念妄想。於前所取我所 法中取有違情不可念事。八俱相違妄想。於
前所取我所法中取有中容非違順事。八妄 如是。此八妄想四求四智能為對治。治有通 別。通而論之八種妄想所取法中皆有名事。
別求其名名隨名求。別成其事名隨事求。名 事合觀說為後二。求其體性名自性求。求其 相別名差別求。通治如是。隨相分別八妄想
中偏對前二。前二妄中所取之法無出名事。 名事別觀說為前二。名事合觀說為後二。自 性施設觀彼自性妄想所取。差別施設觀彼
差別妄想所取。此二是本。但破此二餘六皆 隨。故無別治。經說破竹喻。況在斯。四求既 然。四知同爾。四種求知略之然矣。
四陀羅尼七門分別 (釋名一 修德二 約聞 思修證四義分別三 約對三 昧 辨其同異四 就位 分別五 大小有無六 明因七)
[0685a25] 第一釋名。四陀羅尼出地持論。陀羅尼者。 是中國語此翻名持。念法不失故名為持。持 別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一法陀羅尼。
二義陀羅尼。三呪術陀羅尼。四忍陀羅尼。 教法名法。於佛教法聞持不忘名法陀羅尼。 聞不忘故經中亦名聞陀羅尼。二諦名義。於
諸法義總持不忘名義陀羅尼。菩薩依禪能 起呪術為眾除患。第一神驗名呪術陀羅尼。 菩薩依禪備起多用。隨用別論即有無量陀
羅尼門。良以呪術傳益義多故偏論之。於法 實相安住名忍。忍法不失名忍陀羅尼。忍行 成時能入法界陀羅尼門成就法界陀羅尼
德。如九地說。地持就本且說忍矣。名義如 是 (此一門竟) 。
[0685b09] 次辨修得。法陀羅尼得之云何。釋有 六種。一由先世業因緣得。故龍樹言。有人 先世業因緣故受生不忘。先世何業得此聞
持。或因願力或曾修習聞持之力所以得之。 二因現在神呪力得故。龍樹言。或復有人 因神呪力故得不忘。三因藥力。有人服藥便
得不忘。如諸仙等。四因現在修習力得。如龍 樹說。先於一門所知法中一心憶念令心增 長。次復於餘相似法中繫心專念。復於一切
所聞事中專心憶念皆使不忘。是為初學。 初學成就三聞能持。心根轉利二聞能持。究 竟成時一聞能持。成有優劣。下者於彼小法
之中一聞能持。中者於彼次多法中一聞能 持。上者能於廣多法中一聞能持。五因禪定 得。如龍樹說。有人依禪得其不忘。解脫力
故能於一切言說之中乃至一句亦不忘失。 六因實慧深入法界陀羅尼門故能不忘。聞 持如是。第二義持得亦有六。與聞持同。唯
於義中修學為異。第三呪術得有三種。一以 現在修習力故能為呪術。二依禪定能為呪 術。三以實智深入法界呪術法門能為呪術。
第四忍持得有二種。一由先世久習力得。謂 諸菩薩久修力故生。便能於一切法中不取 不捨。二由現在修習力得。修之云何。如地
持說。精懃不惰。託處寂靜身不遊行。口默少 言不雜種食。常一坐食少睡多覺。思量如來 所說之法知非有無。以其所知類通諸法皆 悉善解。修得如是
(此二門竟) 。
[0685c07] 次約聞思修證分別。 四中初一是其聞慧。持教法故。第二義持是 其思慧。第三呪術依禪而起。攝末從本是
其修慧。一切禪定修慧攝故。第四忍持是其 證行。證心住理說為忍故 (此三門竟) 。
[0685c11] 次對三昧辨 其同異。諸行同體互相集。成緣集相攝得言 是同。隨相別分非無差異。異有五種。一心法
分不同。三昧多用定數為體。陀羅尼門念數 為主。又言是慧。二約心辨異。如龍樹說。一 切三昧唯心相應。諸陀羅尼或心相應。或不
相應作意念持名心相應。雖起瞋等不忘所 持名不相應。相應據體言不相應。辨其勢力。 如留化通心雖滅盡而有化用。三始終分異。
如龍樹說。始修之時名為三昧。久習成就名 陀羅尼。其猶習欲不改之時說名為性。此亦 如是。四本末分異。如龍樹說。三昧是本。三
昧與彼實相和合出生功德名陀羅尼。其猶 瓦瓶為火燒已方堪持水。功德如是。從實相 出方堪能持。五失不失異。如龍樹說。三昧轉
身容有退失。陀羅尼者轉身不失。以是增上 成就行故 (此四門竟) 。
[0685c27] 次就位論如地持說。法義 呪術度初僧祇入淨心地。所成就者必定不 動最勝最妙。中間所得或因願力。或禪定力
不定不住。忍陀羅尼起在解行。成在地上。若 復通論種性已上亦能起之。住分如是 (此五門竟) 。
[0686a03] 次明大小有無之義。通而論之小乘亦得。如 阿難等聞持第一。於中別分唯在大乘。小乘 中無。何故如是。如龍樹言。如小家無金不
足為問。聲聞小人無大功德何足可怪。又彼 論言。聲聞但求戒定慧等出離生死不求 一切諸大功德。為是不修陀羅尼門。故彼論復
言。聲聞之人唯求自度不欲持法授與眾生。 為是不修諸陀羅尼。又聲聞人唯求早滅不 欲久留住持佛法。為是不修陀羅尼矣。問曰。
若言小乘無者經說阿難聞持第一。云何言 無。釋言。阿難於聲聞中說有聞持。若望菩 薩少故名無。如河少水名為無水。如食少鹽
名為無鹽。所得少故名之為無。如小乘中 說摩訶拘絺羅四無礙第一。如涅槃經說聲 聞人一向不得。此亦同彼。又阿難等雖現聲
聞實是菩薩故有聞持。龍樹言無據實聲聞。 所以無過。有無如是 (此六門竟) 。
[0686a19] 次辨其因。如地 持說。具四功德。乃能得之。一不習愛欲。二 不嫉彼勝。三一切所求等施無悔。四者樂法
樂菩薩藏及摩德勒伽。前二離過。後二攝善。 就中等施無悔攝功德因。五度皆是攝功德 因。就初云施。樂法是其攝智慧因。聞思修等
皆是慧因。就初以舉偏云樂法。四陀羅尼略 之云爾。
四無量義八門分別 (釋名辨性一 開合制立 二 次第三 三緣分別四 體用分別五 修得之 義六 就處分別七 大小無量差別八)
[0686b01] 第一門中先釋其名。後辨其性。四無量者化 物心也。化心不同。一門說四。謂慈悲喜捨。 愛憐名慈。惻愴曰悲。慶悅名喜。亡懷名捨。心
無存著。故曰亡懷。經中名此以為無量。亦云 四等。緣於無量諸眾生起故名無量。等緣一 切故復名等。名義如是。體性云何。於中略以
四義分別。一就心體分別。二就心法分別。三 就有漏無漏分別。四常無常分別。言心體者 心有三種。一者事識謂六識心。二者妄識謂
七識心。三者真識。凡夫二乘所修無量事識 為體。就事識中意識為體。菩薩始修事識為 體。次修轉深妄識為體。見生唯妄念為妄纏。
起憐愍心究竟終成真識為體。真為體故無 相無緣等虛空界 (此一門竟) 。
[0686b14] 次就心法辨其體性。 法謂一切想受行等諸心心法。依如毘曇慈 悲二行是無瞋性。喜者是其喜受自性。捨者
是其無貪善性。對治婬貪。故雜心言。捨治婬 貪。此言婬者。父母親戚共相憐愛尋續不斷 說之為婬。如世俗中多日連風名曰婬風。多
時連雨說為婬雨。此亦如是。親情不斷說之 為婬。不同世人姦逸名婬。以於親所偏愛不 斷故捨治之。問曰。捨心通捨一切貪瞋癡等。
何故偏說為無貪性。釋言。修時最後於親捨 離貪著。故就終成就說為無貪。理實通捨貪 瞋癡等。成實法中四無量心用慧為體。故
彼論言。四無量心體性是慧。蓋乃從其根本 為言。由慧分別四種生異而行四等。故名為 慧。又慧分別怨親等別而行四等。故名為慧。
大乘法中四無量心有大有小。真行是大。妄 修是小。小同毘曇。故涅槃中說慈與悲同無 瞋性。大無量心體皆是慧。故地論中說為大
慈大悲智慧。雜心亦云。大悲是慧。由慧證 實。法門之力自然能益一切眾生說為慈等。 是故就本說為智慧。隨用論之與小相似。若
言諸行同體相成。一一門中備具法界一切 行德 (此二門竟) 。
[0686c07] 次就有漏無漏分別。毘曇法中 四無量心一向有漏。眾生緣故。成實法中義 釋不定。若言觀空斷於漏故名為無漏。四無
量心齊是有漏。非是觀空斷結心故。若言所 行不生漏故名無漏者。四無量心通漏無漏。 凡夫所行一向有漏取性心中修此行故。學
人所起或漏無漏。未斷結處名為有漏。斷處 無漏。無學所起一向無漏。名用心中起此行 故。大乘法中隱顯互論。小無量心一向有漏。
大無量心一向無漏。證真成故。隨義通論大 小皆有漏無漏義。小無量中眾生緣者。是其 有漏。法緣無緣是其無漏。大無量中眾生緣
者。用隨世轉相似漏故名之為漏。與經中 說功德莊嚴有為有漏其義相似。法緣無緣 德體寂滅。說為無漏 (此三門竟) 。
[0686c21] 次就有常無常分 別。小無量心一向無常。大無量心一向是常。 大中義分用隨世變名為無常。與經中說功
德莊嚴有常非常其義相似。德體不變名之 為常。故經中說慈即佛性常樂我淨。悲喜捨 心類亦同爾。
[0686c26] 第二明其開合制立。先辨開 合後明制立。開合不定。總之為一。如地持 說。一切無量名為大悲。成就此者名哀愍
菩薩。如四無量俱能拔苦。故通名悲。蓋乃 且據一門言耳。若以慈門統攝諸行亦皆成 慈。喜捨亦爾。諸行同體互相成故。或分為
二。二有兩門。一對治說二。慈之與悲對治見 行。以見行者多瞋恚故。喜之與捨對治愛行。 以愛行者多嫉妬故。二化益分二。如地持
說。前三無量名樂想攝。後一捨行名安想攝。 通即義齊。隱顯互彰。故為此判。等是隱顯。何 故前三偏名樂想捨名安想。釋言。慈心能與
物樂。悲喜佐助。故前三種通名樂想。云何佐 助。悲拔物苦遣其樂障。喜離嫉妬能與勝樂。 故曰佐助。後一捨心去怨離親齊與善法令
離危怖。故曰安想。又復前三是其有行。有行 事益適情名樂。捨是空行。空理教授永絕危 怖。故曰安想。或分為三。三如上辨。慈悲二
行是無瞋性合為之一。喜以為二。捨以為三。 或分為四。謂慈悲喜捨。無瞋中離重名慈。 除輕曰悲。故分四矣。或分為五。如地持說。
所謂五種淨心說法。一者慈心於怨不瞋。二 者安心於惡欲善。三哀愍心於苦欲拔。四不 自讚毀他。除嫉行喜。五不著名利。離貪行捨。
五中初一是慈無量。次二是悲。次一是喜。後 一是捨。地論之中亦同此說。或分為六。如 地經說。一慈。二安。此如前釋。三憐愍心。於
貧憶念。四者樂心。於苦欲益。五利潤心。於 樂放逸欲令住善。六攝饒益心。於善懈退欲 令堅住。此六猶是慈悲差別。慈樂二心是慈
無量。餘皆是悲。或分為八。如地經說。一安 隱心。二者樂心。三者慈心。此同前釋。四者悲 心。於苦欲拔。五憐愍心。樂放逸者愍其當
苦。六利潤心。外道眾生欲令住正。七守護心。 同法眾生守令不退。八者我心。於大乘中已 發願者視之如己。此八亦是慈悲差別。樂心
慈心守護我心慈中差別。餘者皆是悲行差 別。隨義廣分。數別難窮。今據一門且論四 種。開合如是 (此一門竟) 。
[0687b06] 次辨制立。以何義故說四 無量不增不減。釋有七義。一體性不同。二功 能有異。三緣境有別。四治患不等。五行時有
殊。六得果有異。七相資義別。體性別者。愛 念是慈。哀傷是悲。慶悅是喜。等心是捨。捨行 不同。汎釋有七。一心平等。名之為捨。二捨怨
親故名為捨。三捨一切貪瞋癡等。因之為捨。 四捨放眾生故名為捨。五得空平等捨離眾 相。稱之為捨。六自捨己樂施與眾生。名之
為捨。如涅槃說。七化眾生捨離悕求故名為 捨。如維摩說。故彼經云。有所福祐無所悕 望名為捨矣。今初門中心等曰捨 (此一門竟) 。
[0687b17] 功能 別者。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喜能慶物。捨能 齊益怨親等故 (此二門竟) 。
[0687b19] 對境別者。慈心多緣 無樂眾生。悲心多緣有苦眾生。喜心多緣得 樂眾生。捨緣究竟解脫眾生。以彼究竟得解
脫故心即放捨。又捨多緣怨親及中三品眾 生。捨此等故。以斯境別故分四種。故涅槃云。 器若有慈即不得有悲喜捨心。餘亦如是。故 立四種 (此三門竟) 。
[0687b25] 對患別者。如涅槃說。慈息貪 欲。悲止瞋恚。經中亦云。悲止害覺喜除嫉妬。 經中亦云。喜除不樂。以嫉妬故見他得利心
不喜樂。故喜治之。捨除一切貪恚癡等。問曰。 前說慈無瞋性。今云何說慈息貪欲。釋言。不 違。若貪五欲由惜資財便瞋眾生不能與樂。
由息貪故於他不瞋能與其樂。是故慈心性雖 不瞋能息貪欲 (此四門竟) 。
[0687c03] 行時別者。如涅槃說。以 行分別故應立四。何者行別。修慈之時不得 修餘。餘時亦爾。是為行別。以是別故建立四 種 (此五門竟)
。
[0687c06] 得果別者。如經中說。修慈極遠生 遍淨。處遍淨是其第三禪天。修悲極遠生於 空處。修喜極遠生於識處。修捨極遠生無所
有。此義難解。若依毘曇喜無量心在初二禪。 修之極遠得二禪報。餘三無量遍在四禪。修 之齊得四禪之果。成實大乘四無量心具依
八禪。修之齊得八禪之報。如來何故說修慈 心極生遍淨乃至修捨生無所有。毘曇釋云。 此非無量。是八禪定。世尊假作無量名說。何
故假說。慈與物樂還得樂果。遍淨天中樂報 最勝相順慈果。故說彼因為慈無量。悲拔物 苦得無苦報。空處地中離色惱礙相順悲果。
故說彼因為悲無量。喜心慶物得多喜報。識 處地中捨外空緣。多識適意相順喜果。故說 彼因為喜無量。捨心平等得寂靜報。無所有
處捨緣多識。內心寂靜相順捨果。故佛說 彼無所有因為捨無量。理實非是。成實釋 云。四無量心理實具得八禪無之果。佛隱顯
說。故言修慈生遍淨等。何義隱顯。慈多與 樂。故佛偏說生於遍淨。以遍淨中樂增上故。 悲多拔苦。故佛偏說生於空處。以空處中
離色惱故。善多慶物。故佛偏說生於識處。 以識處中緣無邊識多適意故。捨心寂靜故 佛偏說生無所有。以無所有捨多緣故。此雖
隱顯然其所說實是無量。龍樹釋云。佛不思 議隨應眾生故如是說。以慈無量多與物樂 求遍淨易。悲多拔苦求空處易。喜多慶物求
識處易。捨亡怨親求無所有易。佛隨易故如 是偏說。又復論言。慈願與樂多生遍淨。悲 願除惱多生空處。喜願眾生一切法中心得
自在多生識處。捨欲令人捨苦樂等多得生 於無所有處。佛隨多故如是偏說。以斯果別 故立四種 (此六門竟) 。
[0688a09] 相資別者。四行相資相順難 闕。故立四種。云何相資。先就慈悲明相資助。 慈欲與樂無悲拔苦與樂不成。由悲拔苦與
樂方熟。故悲資慈。悲欲拔苦無慈與樂苦終 不去。由慈與樂苦方可離。故慈資悲。次用 慈悲共喜相資。慈欲與樂悲欲拔苦。無喜除
嫉與拔不成。由善除嫉與拔方熟。故用喜 心資成慈悲。喜欲慶物若無慈悲拔苦與樂 即無所慶。由慈與樂悲拔物苦方隨慶喜。故
用慈悲助成喜心。次以前三共捨相助。慈欲 與樂悲欲拔苦喜欲慶物。若無捨心簡別怨 親不能普利。由捨除礙方能齊與俱拔等慶。
故用捨心資成前三。捨欲等利。若無前三與 樂拔苦慶物隨喜知何所等。由前三故就之 說等。故將前三資成捨行。又復前三是其有
行。捨是空行。若無空捨有成愛見。故用捨 心資成前三。若無有行空成涕沒。故以前三 資成空捨。以此四行相資相順。故須齊立。故
涅槃云。伴侶相對故分四矣。制立如是。
[0688a27] 第 三門中明其次第。次第有二。一據修難易以 辨次第。二化益始終以論次第。難易如何。慈 緣佛樂玄欲與人。貰益易為。故先修之。悲拔
今苦。交益難作。故在慈後次修悲心。悲苦易 生。愛樂難發。故在悲後次修喜心。此云何 知。如人見其怨家受苦亦起悲心。故知悲易。
覩觀得樂未必生喜。故知喜難。偏益易為。 等利難作。故後修捨。又復前三其是有行。 有行易生。故先修習。捨是空行。空行難發。 故後為之。修入如是
(此一門竟) 。
[0688b08] 次辨化益。如維 摩說。謂以菩提起於慈心。以救眾生起大悲 心。以持正法起於喜心。以攝智慧行於捨心。
此對一人化益始終以論次第。始緣佛樂玄 欲與人。故先修慈。所益眾生交在苦中。理 須救拔故次行悲。所化眾生依教受法。雖未
得脫去脫不遙。故隨生喜。彼人依法修成智 慧心即放捨。不須愛故。譬如父母養子長大 心即放捨。此亦如是。問曰。此捨捨益眾生。何
成利他。釋有四義。一依龍樹釋。前三無量 雖欲與樂拔苦慶物而未能得。故須修捨捨 前三種所念眾生。自修善法攝大菩提饒益
於彼。故名利他。二有眾生菩薩化之得少智 慧未能究竟。菩薩捨之更修勝善攝大菩提 究竟饒益。故名利他。三為究竟捨眾生故。慈
懃與樂悲懃拔苦喜懃慶之。進策前三。故名 利化。四捨前所化更益餘人。故名利他。次 第如是。
[0688b25] 第四門中明其三緣分別。言三緣 者。一眾生緣。二是法緣。三是無緣。地經論 中名眾生念法念無念。緣念一矣。辨此三緣
略有三別。一依涅槃直就化益開分三種。於 此門中緣諸眾生欲與其樂名眾生緣。緣諸 眾生所須之物名為法緣。緣如來者名曰無
緣。簡前二故。故彼經言。慈者多緣貧窮眾生。 如來大師永離貧窮受第一樂。若緣眾生即 不緣佛。法亦如是。是故緣佛名曰無緣。此明
緣生欲與樂時不緣於佛。緣法欲與眾生之 時亦不緣佛。前二緣中並不緣佛。簡別前二 故曰無緣。非全不緣。既非不緣何義緣之。欲
將佛樂與眾生。故若將佛樂欲與眾生便是 法緣。何故言無。以佛是人非是法故。若佛是 人即眾生緣。何義言無。為別所化諸眾生故。
如慈既然。悲等亦爾。二依地論前二化益。 後一觀入開分三種。於此門中緣生與樂名 眾生緣。緣化生法名曰法緣。觀諸法空說為
無緣。慈行如是。悲等亦然。三依涅槃地持論 等初一化益。後二觀入離分三種。於此門中 四義分別。一辨其相。二約人分定。三論通
別。四明大小有具不具。言辨相者。緣諸眾生 欲與其樂。如緣父母妻子眷屬名眾生緣。緣 諸眾生但是五陰生滅法數無我無人名為法
緣。問曰。法緣不見我人眾生等相。云何行慈。 釋有兩義。一由見無我。念諸眾生妄為我人 之所纏縛深可哀愍。所以生慈。二念為生說
如斯法。是即真利樂。故名行慈。觀五陰空 名曰無緣。問曰。無緣云何行慈。還有兩義。 一由見法空。念諸眾生妄為虛法之所纏縛。
所以生慈。二念為生說如斯法。故名行慈故 維摩言。自念我當為眾生說如斯之法。是 即名為真實慈也。第一義樂利眾生故。問曰。
彼此皆無我人。誰起自念為眾生說。釋言。經 說幻化不真。所以名無。不無幻人。故經說 言。譬如幻士為幻人說。當建是意而為說法。
故得自念為其說也。如慈既然。悲等同然 (此一門竟) 。
[0689a04] 次約人分定。如地持說。眾生緣者。與外道 共。外道亦依世俗淨禪修四無量。彼緣眾生 欲與其樂。故眾生緣與彼共也。法緣無量與
二乘共。二乘亦見五陰法數無我人故。無緣 無量不與聲聞辟支佛共。二乘不能見法性相 畢竟空故 (此二門竟) 。
[0689a09] 次就慈等辨其通局。通而論 之四無量中皆有三緣。緣諸眾生與樂拔苦。 慶喜等益是眾生緣。但緣五陰而行四等是
其法緣。知無陰法而行四等是其無緣。隨義 分別前三無量是其有行。唯眾生緣故。後一 空行。唯有法緣及與無緣。如此說者前三種
中法緣無緣通攝為捨。捨有相故。捨中生緣 攝屬前三。與樂中等攝屬慈門。拔苦中等攝 屬悲門。慶物中等攝屬喜門。其猶六度。通即
六中並含空有。別即前五唯是有行。後一空 行。無量似此 (此三門竟) 。
[0689a19] 次明大小有具不具。無量 有二。一小。二大。六識七識分別緣修名之為 小。第八識中無量等益名之為大。以分別心
緣別彼此不能自然等益一切。故名為小。真 心平等無簡彼此。自然等益故稱為大。大小 相對義別有三。一簡凡異聖。小無量心凡夫
所修唯眾生緣。大無量者賢聖所習破離人 相及法相。故唯有法緣及與無緣。二簡小異 大。凡夫二乘同名為小。菩薩及佛說之為大。
小無量心小人所修唯有生緣及與法緣。大 無量心大人所習唯有無緣。以佛菩薩見法 空故。三就實通論。大小就量並具三緣。小
無量中分別之心緣諸眾生欲為利益是眾生 緣。觀察眾生但是五陰是其法緣。觀陰空寂 名為無緣。此之無緣望前是大。對後真行猶
名為小。故大智論十八空觀名小慧門。真證 般若名大慧門。此亦同爾。大無量中無心分 別。而能普益一切眾生名眾生緣。故涅槃
中慈益眾生而言。我時實不往彼。慈善根力 令諸眾生見如是事。此即是其大無量中眾 生緣也。雖益眾生而無愛見。故涅槃云。譬如
母中行求水草。以愛念故若足不足忽然還 歸。諸佛世尊不如是也。又佛菩薩取捨心亡 而能遍照一切法界名為法緣。神知交絕而 能常照一切法如名為無緣。三緣如是。
[0689b14] 第 五門中義別有二。一體用分別。二主伴分別。 言體用者。初一慈行是其德體。後三德用。如 維摩說。慈是體故一慈門中統含法界一切
行德。故彼經言。行寂滅慈無所生故。行不 熱慈無煩惱故。行等之慈等三世故。乃至修 行六度慈等。良以真實如來藏中恒沙佛法
同一體性互相成故。依之成德。德只如是。 一一之中皆備一切。是以慈中得具法界一切 行德。後三用故隨人化益。故彼經言。何謂
為悲。菩薩功德皆與一切眾生共之。何謂為 喜。有所饒益歡喜無悔。何謂為捨。有所福 祐無所悕望。此等皆是對人用也。一相如是。
理實四行齊得為體並得為用。互相依故 (此一門竟) 。
[0689b28] 次論主伴。如龍樹言。慈為如王。餘三隨 從如民隨王。慈心正是與樂之意。故說為主。 無悲拔苦與樂不成故。悲隨慈無喜除嫉。與
樂不勝故喜隨慈。無捨除礙。與樂不等故捨 隨慈。蓋乃只據一門為論。理實四行皆得為 主齊得為伴。互相隨故。
[0689c04] 第六明其修得 之相。於中先就眾生緣說。次就法緣。後就無 緣。眾生緣慈得有二種。一離欲得。二是修得。
離欲得者。眾生本來曾依諸禪修得無量。後 還退失起下煩惱。後修禪定。離下欲時本所 失者今還得之名離欲得。離欲雖得而不現
前。要假方便。譬如有人財在他方。雖復屬 己不得現用要須方便。方便如何。先以觀心 分別眾生以為七品。親中分三。上中下別。怨
中亦爾。通前為六。中人為一。合為七矣。良 以中人無多階異故合為一。毘婆娑論及 涅槃經同為此判。人言分境以為九品當應
謬耳。彼涅槃等就怨親中分定所化。地持 論中就苦樂等分定所化。彼苦樂等猶怨親 中。損己名苦猶是其怨。益己名樂猶是其親。
不損不益名不苦樂猶是中人。境別既然。次 對起修。依如成實修慈悲喜。始緣上親終 緣上怨。上親易益上怨之所難與利故。彼宗
所說慈悲及喜究竟成時即名為捨。先別修 習相狀如何。如修慈心品別有七。其第一品 先緣上親欲與上樂。次緣中親欲與中樂。後
緣下親欲與下樂。其第二品是緣中親齊同 上親等與上樂。次緣下親欲與中樂。後緣中 人欲與下樂。如是次第乃至第七。緣彼上怨
齊同上親等與上樂。以心難調七品修習方 能齊益。七中前六修慈方便。第七一品慈行 成就。前六方便直名為慈。第七一品亦慈亦
捨。與樂名慈。平等名捨。以慈對捨修之既 然。悲喜對捨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