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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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二遠法師撰
[0695c20]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三十一門 (五願義 五戒 義 五品十善義 五停心義 五聖支定義 五聖智三 昧義 五智義 五忍義 五種菩提義
五種方便義 五種善法義 五行義 五生義 五無量義 五德舉罪 義 五種教誡義 六波羅蜜義 六念義 六種決定義 六妙行義 六種善法義 六和敬義 六修定義
六三 昧義 六攝義 七善律儀義 七淨義 七財義 七種 大乘義 七地義 七戒齊義) 。
五願義
[0695c29] 五願之義出地持論。求義名願。願別不同。 一門說五。五名是何。一發心願。二者生願。 三境界願。四平等願。五者大願。五中初一是
自利願後四利他。發心願者。菩薩自為發菩 提心求大菩提名發心願。後利他中言生願 者。求利他身。為眾生故願未來世隨善趣生
以道益物。名為生願。問曰。何故不願惡趣。釋 言。願心有其二種。一為拔苦願生惡道。二為 授善願生善趣。善趣眾生堪受道故。境界願
者。求利他智。願未來世成就五種無量之智。 正知五種無量境界名境界願。五無量者。一 眾生境無量。二世界無量。三法界無量。四調
伏界無量。五調伏界方便界無量。此義如後 五無量中具廣分別。平等願者。求利他行。 願未來世一切菩薩四攝之行平等成就名平
等願。言大願者。正求利他。願未來世於眾生 以四攝法平等饒益。名為大願。故論釋言。 大願者即平等願。用前等行廣利人故。五願 如是。
五戒義五門分別 (列名解釋科簡癈立一 遮 性分別二 得有分別具三 就時分別四 約就人 趣形報分別五)
[0696a22] 言五戒者。所謂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不飲 酒是其五戒也。此五能防故名為戒。前三 防身。次一防口。後之一種通防身口。護前四
故。問曰。身中打縛等事並是不善。何不說 離。釋言。打縛是殺眷屬。但言離殺則已具攝。 故不別論。又此過輕世人難持。故不說離。問
曰。離殺離盜之中不言離邪。離婬之中偏言 離邪邪。釋言。殺盜唯邪無正。有皆須離。是 故不須以邪別之。婬則不爾。有正有邪。自妻
為正。侵他為邪。為簡正婬故說不邪。問曰。何 故餘戒法中有婬皆離。五戒之中偏離邪婬。 釋言。五戒被在家者。在家之人自妻難斷故
偏離邪。又成實言。若婬自妻不墮地獄。 是故簡之偏言離邪。問曰。八戒亦被在家。 以何義故有婬皆離。不說離邪。釋言。八戒是
在家人持出家法。故似出家者有婬皆離。又 復八戒時短易持有婬皆離。五戒盡形時久 難持。故偏離邪。以難持故。乃至在家初果
聖人亦不能離。問曰。口過乃有四種。以何義 故偏離妄語不離餘三。龍樹釋言。妄語重故 偏說離之。又復妄語故作心起。餘則不定。或
有故作。或不故作。又復妄語攝餘口過。兩舌 等罪不應法故皆名妄語。若說離妄餘者皆 隨故不別論。又兩舌等在家難持故不說離。
故雜心言。出家之人尚不能離。況在家者。問 曰。飲酒不惱眾生。何故須離。論言。飲酒是 放逸門多生罪過。是故須離。問曰。一切歌舞
等事何不說離。以過微故又。在家者難常 持故。所以不說 (此一門竟) 。
[0696b21] 次辨遮性。五中前四遠 離性罪。後之一戒防禁遮惡。前離性罪是其 戒體。後離遮惡是助戒法。又前戒體是其所
護。後一助法是其能護。所護如菓。能護之者 如似薗牆論說如是 (此二門竟) 。
[0696b25] 次辨得戒。有分 有具。有人說言。五戒之法具受乃得。有人宣 說。不具亦得。若依毘曇具受乃得。分受不
得。門曰。若言具受得者是義不然。如經中 說。優婆塞義差別有五。一者一分。二者小分。 三者多分。四者具足。五者斷婬。若具受得
云何得有一分等異。毘曇釋言。此據持中宣 說一分小多分等。不關受事。於五戒中具受 得竟。若於一戒名為一分。若持二戒名為小
分。若持三四名為多分。若具持者名為具足。 若於自妻亦不婬者名為斷婬。若依成實 分受亦得。量其分齊或受一二乃至具足。故
彼論言。隨受多小皆得。據極說五。以分 得故經中宣說一分多分乃至斷婬。大智論 中同成實說 (此三門竟) 。
[0696c10] 次辨時分。於中有二。一 約要期以辨時分。二約法辨時。言約要期辨 時分者。要期有三。一者要期盡一日夜。所謂
八戒。二者要期盡於一形。所謂五戒出家戒。 等三者要期盡未來際。謂菩薩戒。言約法者 如毘曇說。有佛法時受戒則得。無時不得。
以戒必依佛法受故。若先受得佛法雖滅成 就不失。成實法中乃至法滅人十歲時受戒 亦得。問曰。爾時既無佛法。依何受得。釋言。
爾時雖無人授但自要期。結誓斷惡亦能得 之 (此四門竟) 。
[0696c20] 次就人趣形報分別。趣謂五趣。依如 毘曇五戒唯在人天中受。不在餘趣。成實 法中人天鬼畜一切皆得。趣別如是。言就人
者。依如毘曇佛弟子等得受此戒。外道不得。 成實法中外道亦得。阿含經中宣說。外道 得受八戒。當知五戒亦應得受。涅槃經說。供
養外道持戒之者得無量報。明亦得受。人別 如是。言就形者。依如毘曇男女得受。餘皆 不得。依如成實律儀品中黃門無根不能男
等皆得之。不局男女。五戒之義略辨如是。
五品十善義四門分別 (一釋名 二開合辨相 三約就人位辨其通局 四所治同異)
[0697a03] 第一釋名。五品十善出地經論。順義名善。順 有三種。一順益上昇名之為善。若從是義下 極三有人天善法齊名為善。二順理名善。謂
無漏行。若從是義下極二乘所修善法皆名 為善。同順理故。三體順名善。謂真識中所 成行德。相狀如何。法界真性是己自體。體性
緣起集成行德。行不異性。還即本體。即如不 乖稱曰體順。若從是義唯佛菩薩體證真行 是其善也。良以所對惡有三故善分此三。言
三惡者。一違損名惡。若從是義唯三塗因及 人天中別報苦業是其惡也。翻對此故宣說 初善。二違理名惡。取性心中所造諸業皆違
法理同名為惡。若從是義上極凡夫有漏善 業猶名為惡。翻對此故說第二善。三體違名 惡。一切妄心所起諸業違背真體同名為惡。
若從是義上至三乘緣照無漏齊名為惡。妄 心起故。翻對此故說第三善。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97a20] 次第二門開合不定。總唯一善。簡凡異聖。分 之為二。聖別大小。通凡說三。小中開分聲 聞緣覺。二種善異。通餘說四。大中離其佛與
菩薩。兩種善別。通餘說五。凡中別分人天善 異通餘說六。廣則無量。今據一門且論五種。 開合如是 (此二門竟) 。
[0697a25] 次約人位辨其通局。人有五 階。所謂凡夫聲聞緣覺菩薩及佛。通局如何。 善有二種。一者善法。二者善行。此二何別。別
有四種。第一義者。法通理事。行唯在事。第二 義者。法通有情及與非情。行唯在有情。第三 義者。法通善惡及與無記。行唯是善。第四義
者。法通自他行唯局別。法云何通。他人所 行得為己法己之所行得為他法。行云何別。 己行不得說為他行。他行不得說為己行。有
斯差異故分兩門。今先就法辨其通局。義別 有四。一隨人別分。凡夫善法唯就凡說。乃至 佛善唯就佛說。無相通理。二簡勝異劣。於
此門中下不兼上。上得兼下。以是義故凡夫 最劣。唯有凡善無餘四種。聲聞次勝。其有聲 聞凡夫善法無餘三種。緣覺轉勝。具有緣覺
聲聞凡夫三種善法無餘二種。菩薩具四。無 其佛善。如來具足一切善法。三簡大異小。凡 夫二乘是其小故下不兼上上得兼下。備如
向辨。菩薩及佛是其大故並皆具足一切善 法。精麁為異。以並具故。二地菩薩攝五十 善為善攝善戒。四就實通論。凡夫二乘菩
薩及佛一切皆具五品善法。此就真實如來 藏中十善法門以論具矣。凡夫心中即具法 界一切善法。今雖未現法實常有。二乘亦然。
菩薩小見。至佛圓見。良以法界無增減故一 切皆具。法之通局辨之麁爾。次就善行以論 通局。於中有三。一隨人別分。二簡勝異劣。三
簡大異小。與前法中初三相似。行唯在事不 同法。故闕無第四凡聖皆具。通局如是 (此三門竟) 。
[0697b25] 次明所治同異之義。五品十善所治之障義 有同異。所言同者。莫不皆離十不善業。所治 既同。何緣得分五品善別。釋言。離之有遠
有近。故得分為五品善別。凡夫十善離之最 近。乃至佛善去之最遠。所言異者。凡夫十 善正離業道。餘之四種離業根本。五住煩惱
是業根本。聲聞緣覺同治四住。聲聞解劣見 法麁昧。所治不精。緣覺智勝見理深明。所斷 精盡。菩薩及佛同滅無明。菩薩智淺離之未
窮。佛智圓極斷之畢竟。有此差別故分五品。 五品十善辨之略爾。
五停心義四門分別 (一釋名辨相 二治患不 同 三三善分別 四就地分別)
[0697c09] 就初門中先釋其名。後辨其相。名字是何。一 不淨觀。二慈悲觀。三因緣觀。四界分別觀。 五安那般那觀。此五經中名五度門。亦曰停
心。言度門者。度是出離至到之義。修此五觀 能出貪等五種煩惱到涅槃處。故名為度。又 斷煩惱度離生死亦名為度。通人趣入。因之
為門。言停心者。停是息止安住之義。息離 貪等制意住於不淨等法。故曰停心。名字如 是。相狀云何。不淨觀中略有二種。一厭他身
觀他不淨。二厭自身觀自不淨。觀他身中有 其九相。一者死相。二者脹相。三青瘀相。四膿 爛相。五者壞相。六者血塗相。七虫敢相。八
骨鎖相。九離壞相。大智論中加一燒相少 一死相。此義如後九相章中具廣分別。觀自 身中有五不淨。如大智論說。一種子不淨。
是身過去結業為種。現以父母精血為種。二 住處不淨。在母胎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兩 界之間安置己體。三自相不淨。是身具有九 孔常流。眼出眵淚。耳出結
[月*寧] 。鼻中出洟。口出 延吐。大小便道流出屎尿。四自體不淨。是 身具有三十六物所共合成。如大智論說。一
髮。二毛。三爪。四齒。五皮。六肉。七骨。八髓。 九筋。十脈。十一牌。十二腎。十三心。十四肝。 十五肺。十六大膓。十七小膓。十八胃。十九
胞。二十屎。二十一尿。二十二垢。二十三汗。 二十四淚。二十五結 [月*寧] 。二十六洟。二十七唾。 二十八膿。二十九血。三十黃陰。三十一白陰。
三十二肪。三十三 [月*(冊-卄+=)] 。三十四腦。三十五膜。三 十六精。於此門中要唯二種。一皮等觀。二除 去皮肉為白骨觀。骨觀有三。如毘曇說。一
者始業觀察自身。從頭至足除去皮肉作其 骨相。二已習行觀彼骨鎖。以漸寬廣周滿大 地。又觀彼骨展轉相對大風飄搏變為雪聚。
修此骨相極令純熟不作心想任運現前。三 思惟已度於彼骨鎖。以漸略之還至自身。於 其所緣清淨寂靜唯觀一色。此是第四自體
不淨。五終竟不淨。此身死已埋則成土。虫噉 成糞。火燒成灰。究竟推求無一淨相。名終竟 不淨。慈悲觀者。普緣眾生作其與樂拔苦之
想名慈悲觀。於中廣有七品修習。如前四無 量章中具廣分別。因緣觀者。於彼生死十二 因緣分別觀察。是觀不同。略有二種。一順。
二逆。逆順不同略有兩門。一前後分別。從前 向後次第觀察名為順觀。從後向前次第推 之名為逆觀。二空有分別。有觀名順。順法相
故空觀名逆。逆諸法故。五度門中因緣觀者。 就初門說。界分別者。依如毘曇為六界觀名 界分別。言六界者。一地。二水。三火。四風。五
空。六識。如論中釋。地為水界潤故不相離。 水為地界持不流散。火成熟故不淤壞。風動 飄故得增長。以空界故食等出入。識界合故
有所造作。此六差別無我人故。若依涅槃 經觀十八界名界分別。十八界義如上廣釋。 於此分別知無我人。數息觀者。觀自氣息繫
心數之無令妄失名數息觀。於中分別略有 四種。一者增數。以一為二。二者減數。以二為 一。三者亂數。出作入想入作出想。四者等
數。以一為一。心散亂者。為前三數。心不亂 者。為後一數。數之至幾極不過十。於彼十中 不滿心忘還從一起。若心不亂至十便迴。何
故唯十不增不減。論自釋言。畏心散故不得 過十。懼心聚故不得減十。出入息中數何為 十。是義不定。內氣增者偏數出息。內氣小者
偏數入息。氣息調者入出俱數。如雜心說。 入五出五合為十也。出入息中先數何者。如 論中說。先數入息後數出息。良以生時入
息在前故先數入。命終之時出息在後故後 數出。相狀麁爾 (此一門竟) 。
[0698b18] 次明五度治患不同。如 經中說。多貪眾生教觀不淨。貪有五種。對治 各異。何者五貪。一者色貪。男女相愛。以不淨
觀而為對治。二親戚貪。亦名婬貪。眷屬相憐 名親戚貪。親情相愛尋續不斷名為婬貪。如 多日雨名為婬雨。多日之風名曰婬風。此亦
如是。不同世人姦逸名婬。此之婬貪捨無量 心而為對治。故雜心云。捨無量心對治婬貪。 三者財貪。悋惜身財。檀度為治。四名聞貪。求
善稱譽。身空為治。五善法貪。愛著善法。法 空為治。今此偏說色貪對治為初度門。以此 過重受生根本故偏說之。色貪有二。一愛自
身。觀五不淨而為對治。二愛他身。九相為 治。愛他身中有四種欲。一威儀欲。二形色 欲。三處所欲。四細觸欲。威儀欲者。死相為
治。第二形色青淤膿爛血塗為治。處所欲者 脹壞虫食分散為治。細觸欲者骨鎖為治。問 曰。九相能治貪欲。與彼十相對治何別。釋言。
九相但能遮伏。十相能滅。九相能伏如似縛 賊。十相能滅如似殺。賊差別如是。十相之義 後當別論。多瞋眾生教慈悲觀。慈悲二心治
有通別。通則俱治一切瞋恚。則則各異。如 涅槃中六門別之。第一義者。瞋有二種。一 能奪命。二能鞭 撻 。斷命之瞋麁而易捨。修慈 悲能治。鞭 撻
之忿輕而難離。修悲方治。第 二義者瞋有二種。一瞋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