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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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二十 (本)遠法師撰
[0850b24] 淨法聚果法中此卷有七門 (五分法身義 五眼 義 六通義 十力義 十號義 十八不共法義 百四 十不共法義) 。
五分法身義四門分別 (一釋名 二辨相 三三學分別 四三聚分別)
[0850b29] 第一釋名。五分法身諸經多說。名字是何。謂 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是其五也。此之五種 義通因果。經中多就無學說之。無學之中統
通大小。今論佛德。所言戒者。據行方便防禁 名戒。防禁諸過永令不起。就實以論。法身 體淨無過可起。故名為戒。所言定者。據行方
便息亂住緣。目之為定。就實而辨。真心體寂 自性不動。故名為定。所言慧者。據行方便觀 達名慧。就實以論。真心體明自性無闇。目之
為慧。言解脫者。據行方便免縛名脫。就實而 辨。自體無累故曰解脫。解脫知見者。據行 方便知己出累。名解脫知見。就實以論證窮
自實知本無染。名解脫知見。問曰。知見慧之 別稱。舉一便足。何勞並說。龍樹釋言。知之 與見亦有別義。或有是見而非是知。如彼小
乘八忍之心。推求名見而未決了。故不名 知。或有是知而不名見。如彼小乘盡無生智。 於境決了故得名知。無學息求故不名見。今
說異彼。知而是見。是故宣說解脫知見。於己 所得觀求名見。覺了曰知。又龍樹云。為牢 其義。知見並說。此之五種分別名分。又分是
因。此之五種成身之因。故名為分。法名自體。 此之五種無學自體。故名為法。又法是其軌 則之義。此之五種成身之軌。故名為法。身者
是體。此五佛體。故名為身。又德聚積亦名 為身。名義如是 (此初門竟) 。
[0850c25] 次辨其相。戒有三種。 一別解脫戒。如遺教說。戒是正順解脫之本。 故名解脫。又復隨分免絕業羇亦名解脫。散
心受得不與定道二種心俱。故名為別。二者 禪戒。亦名定共。禪定心邊別有無作離惡法 生。故名禪戒。此與定俱。有定則有。失定則
捨。故名定共。三者道戒。亦名道共。聖道心邊 別有無作離過法生。故曰道戒。此與道俱。故 名道共。此義如前三律儀中具廣分別。於此
三中。分果異因。偏取佛果俱生道戒以為戒 身。攝因成果。一切皆是。次辨定身。定有二 種。一者事定。謂世八禪。事中安心息除事亂。
故名事定。二者理定。三三昧等。理中安心息 除性亂。故名理定。取性違理。名為性亂。又住 實際。除滅一切妄想分別。亦名理定。相之
心名妄分別。此二定中。簡果異因。唯取佛果 相應理定為佛定身。攝因成果。一切皆是。次 辨慧身。慧有二種。一者世智。了知世法。二第
一義智。知第一義。此之二種並通因果。簡果 異因。果中之智是佛慧身。攝因成果。一切皆 是。次論解脫。解脫有二。一有為解脫。無為
聖道免絕羈縛。二無為解脫。滅諦涅槃滅 離眾縛。此二解脫並通因果。簡果異因。果中 解脫是佛如來解脫之身。因中則非。攝因成
果。一切皆是。又就有為無為之中。分相言之。 有為解脫是解脫身。無為則非。何故而然。解 脫身者。是慧中差別。故有為是。無為非慧。所
以不取。又復身者。是聚積義。有為功德有積 聚義。故名為身。無為之法無積聚義。故不成 身。攝相言之。一切皆是。問曰。無為無積聚
義。云何成身。釋言。身者是其體義。無為解脫 亦是如來功德法體。故得名佛。故華嚴中說 佛十身。始從願身乃至智身。十中第九是其
法身。論自釋之。言法身者。謂無漏界。無漏 界者。所謂涅槃。故無為法亦得成身。與華嚴 中涅槃佛同。就有為中復有二種。一心解脫。
斷除四住。功德心淨。二慧解脫。除滅無明。一 切智淨。此二通名解脫身矣。次辨知見。知見 有二。一自知解脫。於己所得覺了分明。二
知他解脫。知三乘人一切所得。此二通名知 見身也。辨相如是 (此二門竟) 。
[0851b07] 次約三學而為分 別。戒定智慧是三學也。前五身中。初一是戒。 次一是定。後三是慧。問曰。何故慧行之中獨
分為三。戒定各一。人亦釋言。慧有多能。故獨 分三。戒定不爾。故各為一。一相且然。未可專 定。云何不定。經中或時分戒為多。定慧各一。
如六度門。前四戒學。第五是定。第六是慧。以 戒行始。多法佐助方乃能成。故分為多。餘不 如是。故獨為一。或時分定。戒慧各一。如彼四
種無罪樂門。戒行為一。名出家樂。定分為二。 謂遠離樂及寂滅樂。初禪遠離欲惡不善名 遠離樂。二禪已上覺觀止息名寂滅樂。慧行
為一。名菩提樂。禪定息苦樂相增強。故分為 多。戒慧不爾。故獨為一。或時分慧。戒定各。 如七淨門。慧中分五。所謂見淨。度疑淨。道非
道淨。行淨。行斷智淨。戒行為一。名為戒淨。 定行為一。名為心淨。除障離過慧有多能。故 分為五。戒定不爾。故獨為一。或戒定慧三行
俱分。如八正門。戒分為三。正語正業及與正 命。定分為二。正念正定。慧分為二。正見正思 惟。良以諸行各有異相。所以並分。今說五
身。偏分慧行。戒定各一。義當向前七淨之門。 良以法門離合非一。故不專定 (此三門竟) 。
[0851b29] 次約三 聚分別五身。色法心法是其三也。依如毘 曇。五分法身要唯色心。初戒是色。餘四是心。
何故心中偏分為多。人多釋言。心有多用。故 分為多。色法不爾。所以為一。蓋亦是其一相 言之。未可專定。此義云何。經中或時廣色略
心。如十二入。或時廣心而略其色。如五陰門。 或時色心二事俱廣。如十八界。或時色心二 事俱略。如名色門。今說五身義當五陰。以此
多門離合非一。故不專定。若依成實。初戒身 中。作戒是色。無作是其非色非心。後四是心。 如此說者。初一戒身非情為體。後四是情。問
曰。何故非情法中獨立為一。情法為四。人多 釋言。良以心法成人中強。故分為四。此非專 定。經中或時分戒為多。如六度門。或分心為
多如七淨門。或戒與心並分為多。如八正 門。寧可一定。依如大乘。戒通三業。說十善道 以為戒故。於中作戒是色是心。身口作業名
之為色。意地作業說以為心。無作是其色心 之法。非色心事。色心止業從色心生。名色 名心。非是形礙。復非慮知。以是義故非色
心事。此義如前三聚戒中礙復非慮知以是 義故非色心事如前三聚戒中具廣分別。戒 身如是。餘四心法。若說無為解脫為身。解脫 身亦非色心。五身如是。
五眼義八門分別 (一釋名 二辨相 三修 成次第 四約境分別 五就人分別 六所見分齊 七明因 八約對上十眼共相收攝)
[0851c28] 第一釋名。五眼之義諸經多說。照矚名眼。眼 別不同。一門說五。五名是何。一是肉眼。二是 天眼。三是慧眼。四是法眼。五是佛眼。五中肉
眼及與慧眼就體彰名。用肉為眼名為肉眼。 用慧為眼名為慧眼。故云就體。法眼一種從 境立稱。以能見法名為法眼。故云從境。天眼
佛眼得名不定。云何不定。天眼得名凡有三 種。一從人立稱。人從義目。諸佛菩薩名為淨 天。生在人中。報得眼根徹見三千大千世界。
從彼淨天以立其名。故名天眼。二就趣彰名。 始從四王上至非想。通是天趣。生彼天中。報 得眼根能遠照矚。故名天眼。三從因受目。如
地持說。一切禪定於三住中名為天住。依此 天住修得淨眼。從因以彰。故名天眼。良以天 眼有斯三別。是故得名各別不同。宜審起
知。佛眼得名凡有二種。一從人立稱。人從義 目。諸佛如來有能覺達。故名為佛。佛人之眼 故名佛眼。二當體立稱。佛名為覺。悟實之
智號之為覺。說此覺智以為眼。故名為佛眼。 良以佛眼有其二種。是故得名各異不同。何 等為二。一總相佛眼。因中四眼流至佛果總
名佛眼。故龍樹云。譬如四河流至大海。通 名大海。如是四眼流至佛果通名佛眼。如此 佛眼就人彰名。二別相佛眼。照見真實如來
藏性名為佛眼。如此佛眼當體立稱。佛眼之 中有斯兩種。亦須深記。五眼得名有斯左右。 次須釋之。言肉眼者。形膚曰肉。淨肉之眼能
有照矚。故名肉眼。言天眼者。解釋不定。就趣 以論。所受自然。目之為天。如地持釋。天趣之 眼故名天眼。若就人解。諸佛菩薩淨故稱天。
淨天之眼故曰天眼。若依禪釋。一切禪定離 欲清淨故名為天。依天得眼故曰天眼。言慧 眼者。觀達名慧。慧能照矚故名慧眼。言法眼
者。軌則名法。又成實云。法名自體。善惡等事 各有自體。故名為法。照法之眼故名法眼。言 佛眼者。就總以釋。佛名覺者。覺人之眼故名
佛眼。就別而解。佛是覺智。是此覺智能有 照矚故名佛眼。名義如是。
[0852b07] 次第二門辨其 體相。此五眼中。肉眼一種色法為體。天眼一 種亦色亦心。後三心法智慧為體。肉眼中有
其二種。一者是報。二者長養。宿業所得是名 為報。或以飲食醫藥等力得勝眼根名為長 養。天眼有二。一照現色像。色根為體。二照
見未來。智慧為體。色中有二。一者方便。二者 是報。言方便者。依禪修得。是義云何。如毘曇 說。依於上禪修習天眼。得其上地清淨四大。
與下肉眼同在一處。用之遠見名為天眼。若 依成實。禪定之力轉下肉眼令堪遠見。即名 天眼。更無異生。大乘所說與毘曇同。得上四
大所造眼根。與下肉眼同在一處。用之遠見。 方便如是。所言報者。報有二種。一佛菩薩宿 世行業因緣力故。隨所生處報得天眼能見
遠色。二諸天等生在天中。報得淨眼能見遠 色。就天報中復有二種。一散善業果。謂欲界 天。二定善業果。謂色界天。若復通論。無色亦
有。大乘宣說無色界中亦有色故。彼天眼中 慧為體者。小法中唯有方便。大乘法中有其 二種。一者方便。依禪修得。二者是報。諸佛菩
薩亦修力故報得淨智生。便能見未來世事。 慧眼有二。一是方便。二是報生。言方便者。現 在時中近友聞法思惟修習見諸法空。言報
生者。地論名為報生識智。以本修故。隨所生 處自然照見一切法空。不待修習。法眼之中 亦有二種。一者方便。二者報生。與慧眼同。唯
有所見境界別異。佛眼之中亦有二種。一者 方便。學觀實性。二者報成。以本修習任性成 就。以報成故經論之中說為報佛。體相如是。
[0852c08] 次第三門明其修成次第之義。行者為欲 長養己身。先修肉眼。雖有肉眼。但能見麁。 不能見細。但能見近。不能見遠。但能見明。不
能見闇。但能見前。不能見後。但見障內。不見 障外。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故修天眼。以天眼 故一切悉見。此前二眼次第是定。後之三眼
次第不定。於中具論。次第有二。義別有八。次 第二者。苦依觀入。先法次慧後明佛眼。若論 從寂起用次第。先慧次法後明佛眼。義別八
者。前門之中義別有四。後門亦爾。前門四者。 其第一門修前天眼但見色事。未能照見一 切法相。故修法眼。法眼雖見一切法相。未能
照見破相空理。次修慧眼。慧眼雖見破相空 理。而未窮盡。以不盡故。次修佛眼。以佛眼 故。破相畢竟。見空窮極。於此門中佛眼慧眼
同見空理。盡不盡異。如龍樹說。菩薩波若至 佛轉名薩婆若智。義當於此。其第二門修前 天眼但見色事。而不能見一切法相。次修法
眼。法眼雖見一切法相。而未能見破相空理。 以不見故。次修慧眼。慧眼雖見破相空理。而 未能見如實真空。以不見故。須修佛眼。以佛
眼故。見如實空。如龍樹說。菩薩修學生空法 空。漸漸修得不可得空。不可得空是真空也。 如來藏性從本以來。不起不滅。自性常寂。不
待破法然後為空。故名為真。其第三門修前 天眼但見色事。法眼了見一切法相。慧眼了 見破相空理。及見真空。故彼無量壽經說
言。慧眼見實。此言見者。如涅槃說。無法可 見。故名見空。慧眼雖見一切空理。而不能見 佛性真有。以不見故。次修佛眼。故了達法
界如實真有。此前三門約對別相佛眼以論。 其第四門約對總相佛眼以說。前修天眼照 見色事。法眼了見一切法相。及見真實如來
藏中善有之法。而不窮盡。慧眼照見破相空 理亦見真實如來藏中如實空義。而不窮極。 以前四眼所見不窮。次修佛眼。以佛眼故。於
前四眼所不盡處。一切悉見。於此門中。向前 四眼究竟成滿便名佛眼。觀入次第四義如 是。起用次第四義如何。其第一門用前天眼
見於色事。而未能見破相空理。次修慧眼。慧 眼見空。而未能見一切眾生根欲性心及一 切種化眾生法。次修法眼。法眼雖見一切眾
生根欲性心及化生法。而不窮盡。以不盡故。 次修佛眼。以佛眼故。見之窮極。於此門中。佛 眼與前法眼同見。盡不盡異。如龍樹說。菩
薩法眼至佛之時。轉名佛眼。義當此門。其第 二門用前天眼見於色事。次修慧眼見破相 空。次修法眼見諸眾生根欲性心及化生法。
而未能見如來藏中法界真有。次修佛眼。以 佛眼故。於真有法。一切悉見。於此門中。佛眼 與前法眼見別。其第三門用前天眼見於色
事。次修慧眼見破相空。次修法眼照見眾生 根欲性心及化生法。并見真實如來藏中法 界真有。雖見此法。而未能見非有非無如實
真空。次修佛眼。以佛眼故。了達法性如實真 空。此前三門約對別相佛眼分別。其第四門 約對總相佛眼以論。前修天眼見於色事。次
修慧眼見破相空。及見佛性如實真空。而不 窮盡。次修法眼見法相有及見真有。而不究 竟。以前四眼不究竟故。須修佛眼。以佛眼故。
於前四眼不窮盡處。一切窮極。此則向前四 眼滿足便名佛眼。更無異法。修成次第其相 如是。
[0853b12] 次第四門約境分別。境別四重。一事 二法三理四實。陰界入等差別之事。是其事 也。苦無常等通相之法。是其法也。破相空義。
是其理也。如來藏中一切種義自性常爾。是 其實也。此之四重五眼所見。是義云何。今先 約就別相五眼而為分別。然後約就總別五
眼而為分別。別相五眼分別云何。肉眼天眼 唯見事中一色麁事。餘悉不見。如涅槃說。菩 薩天眼非直見色。亦見彼色生滅之相。若從
是義。亦分見法。少故不論。法眼見於陰界入 等一切種事。及見於法。慧眼見